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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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它与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是什么关系

2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在立法上有哪些反映

3 如何认识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4 私有制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有哪些共同特征其根源是什么

5 简述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6 简述当代资产阶级国家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

7 简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立法重点。

8 为什么说中国古代的礼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渊源

9 什么是婚姻家庭制度它与婚姻家庭(婚姻家庭关系)在概念上有何区别

10简述罗马亲属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

11简述法律、道德、宗教对婚姻家庭制度作用的方式特点。

12中国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13 1950 年《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14简述1950年婚姻法的任务和作用。

15简述我国封建社会早婚制度的社会原因。

16中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主要特征

17简述经济基础和婚姻家庭制度的关系。

18私有制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本质区别

参考答案

1 答:从法学的角度来说,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为

内容的结合;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上述法律概念是以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为基础的,两者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婚姻家庭关系一经法律调整,便成为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上述法律概念就是针对作为法律关系的婚姻家庭而言的,所以特别指出这方面的权利义务问题。

2 答: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在立法上有着明显的反映,如确定法定婚龄必须考虑人的生理发育程度;基于优生的理由必须禁止一家范围的血亲结婚;以缺乏性行为能力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或离婚的理由;以出生作为父母子女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等。

3 答: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这种社会关系赖以形成的自然条件,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亲子间和其他家庭成员间的血缘联系等。如

果没有这些自然因素,婚姻家庭便无从产生,也不可能实现其特殊的社会职能,在婚姻家庭领域里,立法者是不能无视这种自然属性的。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它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依存于一定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婚姻家庭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它的产生和发展变化等,都不是其自然属性所能解释的,只有从其社会属性中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片面地夸大自然属性的作用,也不能将这两种

属性平列起来,置于同等地位。

4 答:剥削阶级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具有婚姻不自由、男尊女卑、夫权统治等共同特征。这些共同特征都是植根于私有财产制的。

5 答: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婚姻家庭制度,经济基础的历史类型决定了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可分为原始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制度(群婚制、对偶婚制)和阶级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制度(一夫一妻制)。

群婚制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前期,它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普那路亚婚制),前者是群婚制的低级形态,后者是群婚制的高级形态。无论哪一种形态的群婚制,婚姻都是同行辈的男女成员的集团婚。对偶婚制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在对偶婚制下一男一女的结合并不牢固,这种婚姻以女子为中心,女子定居于本氏族,其夫则来自其他氏族。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变化,给两性和血缘关系带来了极为重要的后果。在原始社会崩溃过程中形成的一夫一妻制,以私有制为其经济基础,这种婚姻制度是人类婚姻家庭制度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一夫一妻制又有私有制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的区别。

6 答:其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亲属制度中的封建残余进一步被破除;

(2 )夫妻的法律地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在形式上渐趋平等;

(3 )在离婚问题上,有从限制离婚主义向自由离婚主义发展的趋势。

(如为论述题,还应对上述趋势作出必要的分析和评价,包括原因、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等。)

7 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内容共有33项。可将其立法重点归纳为五个方面,分别体现在总则章、结婚章、家庭关系章、离婚章、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章。

总则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同时还对夫妻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结婚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增设了婚姻无效、婚姻撤销和补办结婚登记等制度。家庭关系章中的立法重点,是改进法定夫妻财产制,规范夫妻财产约定。此外,对亲子间(包括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祖孙间、兄弟姐妹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作了若干修改。离婚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将原来关于离婚法定理由的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改为原则性、概括性和列举性、例示性相结合的规定。在离婚后的子女、财产问题上增设了有关探望权、经济补偿等规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章的立法重点,是对各种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分别规定了救助措施以及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001年对婚姻法的修正,填补了1980年婚姻法中的若干立法空白,增强了公民婚姻家庭权益的

保障机制。

8 答:中国古代成文法的颁布较晚。奴隶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宗法等级制

度的礼以及为统治阶级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婚礼和家礼在全部礼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追本溯源,

许多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规范,如嫁娶方面的“六礼”,婚姻离异方面的“七出”、“三不去”,

以及服制、立嫡和宗祧继承等,都是发端于礼。到了封建社会,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是礼、律并用的,甚

至可以说是以礼为主,以律为辅的。法典中所规定的,主要是那些与刑相关的问题,其他则一概委诸于

礼。以礼为婚姻家庭法的重要渊源,是中国古代法的一个重要特点,为国家所认可的婚礼、家礼,实际

上是婚姻家庭法的组成部分。

9 答:婚姻家庭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在上

层建筑领域的集中反映,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行为规范(法律、道德、习惯等)构成的。

婚姻家庭(婚姻家庭关系)与婚姻家庭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现实形态的婚姻家

庭,即这种社会关系本身;后者指的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有关婚姻家庭的上层建筑,是用以确认

和规范这种社会关系的。在阶级社会里,特别是在社会变革、新旧婚姻家庭制度交替的时代,现实生活

中有些婚姻家庭关系同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制度的要求并不一致。

10答:就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而言,罗马亲属法中的规定比同时代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更为完备。

它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罗马亲属法中的订婚制度、结婚方式、夫妻的法律地位、婚姻终止的原因和离

婚的法定理由等。

罗马亲属法在婚姻家庭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欧洲中世纪各国在适

用日耳曼习惯法和寺院法的同时,还按照属人主义的原则,对原罗马帝国疆域的居民有选择地适用罗马

法,十二世纪以来欧洲各国先后出现了罗马法复兴运动。罗马亲属法的原理、原则和许多具体规定,得

到了广泛的研究和应用。到了十六世纪,罗马法几乎成了欧洲多数国家的普通法,起着补充各国法律之

不足的作用,亲属法也不例外。罗马法的研究和应用,促进了欧洲各国婚姻家庭法的近代化,从一定程

度上推动了从古代型的婚姻家庭制度到近代型的婚姻家庭制度的转变。中国近现代的婚姻家庭立法,也

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罗马亲属法的一定程度的影响。

11答:(1 )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2 )道德则通过社会关注、人们的信念、法院和教育等力量约束婚姻家庭主体的行为。

(3 )宗教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是通过人们的信仰而起作用的。

12答:中国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有其自身的社会根源,中国的封建经济、封建政治和封建

文化等决定着这种婚姻家庭制度的性质和特点。它的经济根源,是地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广泛存

在的小生产经济。

它的政治根源,是封建国家所实行的宗法统治。它的思想根源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封建伦理

观。这种婚姻家庭制度建立在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受着封建“四权”——政权、族权、神权、夫权

的联合支配,一直在我国实行了两三千年之久。

13答: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在该法第1 条中有极为明确的表达:“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

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

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1950年《婚姻法》将改革的锋芒主要指向婚姻家庭领域里的封建制度、封建传统,这是完全符

合建国初期的实际情况的。当时所说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雏形。

14答:1950年婚姻法的任务是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当时所

说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雏形)这部法律的原则是男女婚姻自由、一

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

15答:(1 )从经济关系看,封建杜会的农村实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封建的生产方

式和自然经济中的家庭,既是消费单位,又是生产单位,迫切需要不断补充劳动力。

(2 )从政治制度看,实行早婚是巩固、发展封建家族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不断补充兵源、

役丁、征收赋税。

(3 )由于封建社会的残酷剥削、压迫,以及医疗卫生条件差,人口死亡率高,实行早婚可以

提高人口出生率。

(4 )从统治思想看,儒家思想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影响甚大,成为人们的婚姻观和

生育观。

16答: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以及夫妻、亲子等关系来看,中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

有下列主要特征:

(1 )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

(2 )剥削阶级的一夫多妻制;

(3 )男尊女卑和夫权统治;

(4 )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

(5 )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专权离婚。(可对上述各点略作说明)

17答:婚姻家庭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起着决定的作用。主要

表现为如下三点:

(1 )婚姻家庭制度产生并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不同类型的社会,各有与其相适应的婚姻

家庭制度。

(2 )婚姻家庭制度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人类历史上各种婚姻家庭制度依次变更,都

是经济基础变革的必然结果。

(3 )婚姻家庭制度对其经济基础并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能动地作用于经济基础。

18答:奴隶制的、封建制的和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都是建立在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制度之

上的。在奴隶制、封建制的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女、夫妇、上下、长幼、尊卑、家长和家属之间的人身

依附关系十分强烈,具有婚姻不自由、男尊女卑、夫权统治、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等特征。在资本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下,一般不再具有过去那种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是,资产者的婚姻仍然是权衡利

害的婚姻,他们用形式上的婚姻自由,代替昔日家长对子女婚事的强迫包办;用男女形式上的平等掩盖

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用有产者手中的财产权力,取代过去的人身特权。

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最高类型,它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具有婚

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等基本特征。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婚姻家庭制度还不够完善,还存在着旧制度、旧思想的残余影响,只有通过社会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关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表述正确的是【B】 A.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B.婚姻家庭是满足人类自然需求所必需的社会组织形式,这是婚姻 家庭自然属性的体现 C.在个体婚姻和个体家庭形成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的作用就不 明显了 D.在涉及婚姻家庭自然属性的问题上,立法者可以选择遵循自然规律,也可以顺应自己的立法需要 自行规定 2.下列关于行辈的说法错误的是【D】 A.行辈也叫辈行 B.直系亲不可能 行辈相同 C.配偶间无行辈之分 D.姻亲间无 法按行辈排列 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D】 岁男子张明和19岁女子李梅结婚B.男子张明婚前患有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具有攻击危害行为,婚后尚未治愈 C.男子张明与女子李梅是表兄妹而结婚 D.女子李梅因受家庭强迫与男子张明结婚 4.下列关于我国《婚姻法》中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表述,正确的是【B】A.约定应该在婚前作出B.以此来 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 C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应由第三 人自己举证 D.约定财产制仅具有对内效力 5.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B】 A.夫妻一方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夫妻一方用婚前10万元婚后投 资股市,得利5万元 C.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升值了7万元 D.夫妻一方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6一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 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 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 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 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 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D.经张 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7.亲权人原则上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D】 A.管理权 B.使用收益权 C.代理权 D.处分权 8.我国《收养法》规定,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应具备的条件是【B】A.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生活困难B. 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 C.继父或继母无子女 D.继父母必 须年满30周岁 9.下列关于扶养的说法错误的是 【B】 A.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 B. 父母子女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 的 C.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 D.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 性的 10.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的规定,关于涉外监护法律 适用表述正确的是【D】 A.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共同居所 地法律 B.适用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 律 C.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协议选择 的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 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1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 机关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地的【C】 A.街道办事处 B.人民法院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 人民政府D.公证处 12.以下有关我国《婚姻法》规定 的探望权,说法错误的是【B】 A.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不直接抚养 子女的父或母 B.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不直 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包括其 他近亲属 C.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 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 探望权 D.探望权中止后可以恢复 1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 法解释,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 如果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则其 婚姻关系应持续【C】 年以上年以上 年以上年以上 14.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是【A】 A.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B.保 障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满足无子女夫妻的愿望 D.保障 计划生育原则的实现 15.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立法中仍然 对非婚生子女加以歧视,1804年 《法国民法典》规定,即使经过 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如与婚生子 女同时继承,其应继分只为婚生 子女的【A】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 一D.五分之一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16.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ABCD】 A.宪法 B.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 部门制定的规章 C.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D.最高人民 法院的司法解释 1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ABCD】 A.夫妻姓名权 B.夫妻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 D.夫妻计划生 育义务 18.下列关于早期型婚约表述正确 的有【AB】 A.订立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B.婚约一经订立,产生法律约束力 C.订立婚约须由父母作主 D.不得反悔,无故悔约要受到法律 制裁 19.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 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BD】 A.对所涉及的子女问题不适用调解 B.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 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 人 C.关于婚姻有无效力应以判决的方 式结案 D.人民法院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还 受理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 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20.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的人包 括【BD】 A.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B.依法 取得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 C.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 D.已经诉 讼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夫 妻双方 21.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登记 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 括【ACD】 A.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B.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的婚姻状况证明 C.本人的结婚证 D.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书 22.甲在5周岁时父母离婚,其母 乙与丙再婚,甲随乙与丙共同生 活。20年后,乙因病去世。下列 说法正确的有【AC】 A.甲与丙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B.甲 与丙之间是姻亲关系 C.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 乙去世而消除 D一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 乙去世而自然消除 23.下列关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 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 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选项中, 表述正确的有【BC】 A.不受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的 限制 B.不受收养人仅可收养1名的限制 C.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D一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 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 40周岁以上的限制 24.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 【ABC】 A.离婚 B.夫妻一方自然死亡 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 D.夫妻因 感情不和分居 25.下列民族自治区将《婚姻法》 中的法定婚龄降低至男20周岁女 18周岁的有【ABCD】 A.西藏自治区C.新疆维吾尔 B.宁夏回族自治区D.内蒙古自治 区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S小题, 每小题3分,共巧分) 26.可撤销婚姻: 是欠缺婚姻成立 要件的违法婚姻,经撤销请求 人请求,依法撤销后不具有婚 姻的法律效力。 27.夫妻财产制: 又称婚姻财产 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28.法定婚龄: 指法律规定的最 低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 于20周岁。晚婚(男25、女 23)晚育(女24)应予鼓励”。 29.限制离婚主义: 指夫妻双方 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 离婚条件加以限制的立法主张。 即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的理由。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才准许离婚。 30.收养的拟制效力: 是指收养 产生新的由法律确认的亲子关 系及其他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效力。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 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 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 现。婚姻法的特征:(1)普遍性。 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特别广, 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 不是只适用部分人的特别法。(2) 伦理性。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 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3)强制性。 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 性规范。 32.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离婚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 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别居,又称分居,是指通过司 法裁判或当事人协议的方式解 除夫妻双方的同居义务,因婚 姻所生的其他夫妻权利义务亦 有所变更,但婚姻关系仍然存 续的法律制度。 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第一,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不同。 别居者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故 双方均不得再婚;离婚者已经 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都可以 再婚。并且,夫妻在别居之后 如果愿意恢复夫妻生活,只要 双方开始同居共同生活即可, 不必办理复婚手续;而离婚之 后双方如要恢复夫妻关系,必 须依法办理复婚手续。 第二,夫妻权利义务是否继续 存在不同。别居期间夫妻间的 权利义务除同居义务被免除及 有的权利义务被变更外,其他 权利义务如扶养、继承等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离婚 后夫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 利义务均全部消除。 五、论述题(14分) 33.试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 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答:《婚姻法》第39条确立了分割 财产的基本原则,离婚时,夫妻

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B.对偶婚 C.乱婚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D.互相敬重 4.“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这一说法出自1791年的哪一国宪法? A.法国B.德国 C.日本D.瑞士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 A.二年B.一年 C.六个月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A.男女平等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20周岁以上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夫妻感情不和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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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每小题5分,共20分) 1、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 2、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不同,所以它不是违法行为。( ) 3、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与民法中的财产关系一样,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遗赠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 ) 二、简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处理。 2、简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和区别。三、案例分析(共50分) 案例一: 1991年,张林夫妇与邻村陈武夫妇达成书面收养协议,将儿子张羽送给陈武夫妇收养,并办理了有关手续。从此张羽改名为陈羽,在陈武家生活,后来上了小学。陈家待他很好,百般关爱。他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 责备,他不仅不服气,反而与养父 1999年春天,陈羽因为逃学,受到陈武母争吵起来。陈武一气之下打了他一记耳光,陈羽赌气回到生父母家中。陈武几次到王家找到回家,陈羽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两个月后,张林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陈武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陈武夫妇同意9000元。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张林夫妇补偿他们在8年间支付的无育费用共计张林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陈家有虐待陈羽的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陈武起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情况,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陈武夫妇与陈羽的收养关系可否予以解除,(7分) 2、张林提出的不予补偿的理由是否成立,陈武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可否予以支持,(6分) 4、假如解除收养关系时陈羽已经成年,收养关系是否可以自行解除,(7分) 案例二: 王见(男),知识分子;李花(女),公司雇员;双方于1988年结婚。婚前李花借款1O万元购置一室一厅住房产权归她本人所有,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使用。 1989年2月,李花生育一子取名王沅。因双方工作较忙,所以王沅一直由男方父母(王沅的祖父母)抚育。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基本上由王见负担,李花则把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大部分用来偿还购房欠款,至今已偿还8万元,尚欠债2万元。 2005年因李花与他人同居,后被王见发现,夫妻关系开始恶化。2007年3 月,王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在下列问题上存在争议。双方均要求儿子王沅由自己抚养;李花以住房系自己借款购买并由她偿还债务为由,提出离婚后该套住房归她所有。王见认为婚后家庭日常开支由他负担,住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李花还提出,王见写有著作一本,尚未交出版社出版,估计可得稿酬几万元,应从这几万元中预扣一部分归她所有,男方坚决不同意。另外,王见为支持其妹妹出国留学花费3万元,王见认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而李花认为应由王见个人偿还。 根据上述案情,试依照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法院应否判决二人离婚,(4分) 2、儿子王沅应由何方抚养为宜,(4分) 3、一室一厅住房离婚时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如何分割,(5分) 4、李花为购房尚欠款2万元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4分) 5、对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稿

婚姻家庭法简答论述整理

婚姻家庭法简答论述整 理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2] 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3+1] 婚姻法五项基本原则的内容;为贯彻五项原则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即六项禁止性规定。 简答题: 1、婚姻自由的内容是什么 (1)结婚自由: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乘人之危或者第三者加以包办及非法干涉。②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离婚自由:①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诉讼权利。②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一夫一妻制的含义有哪些 ①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②已婚者即有夫之妇、有妇之夫在其配偶死亡或离婚前不得再行结婚。未婚男女不得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结婚。 ③一切公开的、隐蔽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都是非法的,受到法律的禁止和取缔。两性关系只能存在于合法婚姻的夫妻之间。 ④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3、如何保障一夫一妻制的实现 ①禁止重婚 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③夫妻应相互忠实 4、男女平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①在婚姻问题上的平等 ②在家庭地位上的平等 ③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间的平等 5、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①禁止干涉婚姻自由 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③禁止重婚 ④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⑤禁止家庭暴力 ⑥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论述题:

婚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婚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共10小题) 1.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婚姻形态是血缘群婚制,它排除了 __________。答案:直系血亲 2.在亲属法上,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称为__________。 答案:亲等 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禁婚亲的范围是直系血亲和__________。答案:三代以内 4.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 答案:受其抚养教育的 5.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和__________的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 答案:终止妊娠后 6.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__________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答案:住房 7.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__________。 答案:父母 8.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时,应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 __________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答案:父母无力抚养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小题)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两代以内直系拟制血亲的是(B)。

A.兄姐与弟妹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D)。 A.包办婚姻 B.借婚姻索取财物 C.交换婚姻 D.买卖婚姻 3.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C)。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C.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得撤销的事由是(B)。 A.欺诈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

免费在线作业答案东师2015年秋季《婚姻家庭法》期末考核答案

东师2015年秋季《婚姻家庭法》期末考核答案 《婚姻家庭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人工生育子女 答:人工生育子女即人工受精生育子女,法律上成为辅助生殖技术,是指根据生物遗传工程理论,采用人工方法取出精子或卵子,然后用人工方法将精子或受精卵胚胎注入妇女子宫内,使其受孕所生育的子女。 2、涉外婚姻 答:涉外婚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涉外婚姻,是指不同国籍的公民,或同一国家的公民在他国结婚、复婚或离婚。狭义的涉外婚姻,仅指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或者外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依据我国的法律结婚、复婚或离婚。 婚姻家庭法自考试题 3、诉讼离婚 答: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诉至法院,由法院对离婚纠纷进行管辖和处理的法律制度。 4、包办婚姻 答:包办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结婚合意的有效条件。 答:有效的结婚合意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出于有婚姻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婚姻行为能力的取得,以到达法定婚龄并具有婚姻的意思能力为必要条件; ②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③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方式。 2、民族婚姻家庭特征。 答:民族婚姻家庭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 在民族婚姻家庭的主体中,双方或一方为少数民族。 (二) 民族婚姻家庭关系的内容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 (三) 民族婚姻家庭各方面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 (四) 民族婚姻家庭具有强烈的传统习俗特色。 3、我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及其法律地位。 答: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指生父母承认非婚生子女而领为自己子女的行为,旨在通过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它是在非婚生子女无法准正的条件下出现的, 以使其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我国法律并未对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作出相关规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出现过相关案件。在诉讼中,一般由生母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证据,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专门的血液鉴定部门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证据确凿,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孩子的生父对其认领并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母,非婚生子女有要求给付抚育费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三、论述题(共20分) 1、试述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法期末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中。) 1、按照罗马法的计算方法,已身与姑父间的亲等数为()亲等。 A.二 B.三 C.四 D.五 2、在我国,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 A.拟制直系血亲 B.自然直系血亲 C.直系姻亲 D.旁系姻亲 3、在我国,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是()。 A.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的当事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与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4、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没有再婚,现双方的婚姻关系,()恢复。 A.不准 B.协议 C.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后 D.自行 5、在下列父母子女中,双方无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是()。 A.生父母与除被收养者外的生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D.无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6、依我国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已在婚后共同生活中消费,损毁、灭失的,离婚时,要求用共同财产补偿的,其处理原则是()。 A.一律补偿 B.适当补偿 C.补偿1/2 D.不得补偿 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旁系血亲没有一亲等,至少是二亲等。 B.养子女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C.妯娌属于配偶的血亲。 D.继父母子女属于直系姻亲。 8、在隔代收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以养祖孙相称,依我国司法解释,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 A.父母子女 B.祖父母与孙子女 C.继父母子女 D.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力与张芳原系姨表兄妹关系,后张芳被他人收养,现两人进行节育手术后可结婚。 B.继父母子女一律可以结婚。 C.某甲(男)的外祖母是某乙(女)的曾祖母,故甲乙属禁止结婚的亲属。 D.精神病人并非均不得结婚。 10、女方因人工流产或早产的,男方在()内无权起诉要求离婚。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内,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以下哪些情况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A.重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 C.婚前患有性病并致配偶感染的 D.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的 E.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括:() A.干涉非近亲的同姓结婚 B.阻碍父母再婚 C.干涉寡妇再嫁 D.包办儿女婚事 E.胁迫一方同意结婚

2017年春季《婚姻家庭法》期末考核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婚姻家庭法》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32分) 1、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什么?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它具体表现在: (1)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取决于社会生产关系。 (2)人类自从脱离动物界以来,就以社会一员的身份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口的再生产。 (3)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2、简述收养的法律特征。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3)收养不能发生于直系血亲关系之间。 (4)收养形成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3、简述我国对婚约的态度和处理原则。 答: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我国对婚约的态度和处理原则包括以下三点:(1)订婚不是结婚必要程序和条件。法律既不禁止订婚,也不提倡订婚。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2)对因婚约解除或短暂婚姻生活引起的财物纠纷的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简述我国离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登记离婚制度是指允许婚姻当事人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准予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的意愿必须是一致和真实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违反《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2)查明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子女问题的处理,包括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对于财产问题的处理,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登记离婚时,要求双方当事人已就上述问题根据自愿原则达成合法的协议。 二、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试论婚姻的成立及其要件。

婚姻法习题集大全

《婚姻家庭法》习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古代社会的亲属制度虽然形式各异,但基本上都是()。 A.以个人为本位B.以子女为本位C.以夫妻为本位D.以宗族为本位 2、在建国初期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中,“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是指()。 A. 1952年3月B.1952年5月C.1953年3月D.1953年5月 3、“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的规定出于()。 A.1791年法国宪法 B.1804年法国民法典 C.1896年法国民法典 D.1926年俄罗斯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 4、下列婚姻家庭制度中反映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属性的是()。 A.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 B.对近亲结婚的限制 C.良贱不婚 D.以子女出生的事实作为确定亲子关系的根据 5、普那路亚婚是指()。 A、血缘群婚制 B、亚血缘群婚制 C、对偶婚制 D、一夫一妻制 6、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亲属法或婚姻家庭法采用下列何种编制方法() A.置于民法典的“人法”等编中B.在民法典中专设一编 C.由一系列单行法构成D.制定与民法典相平行的婚姻家庭法典 7、.在资产阶级国家的亲属法中,“未经合意不得成立婚姻”这一原则最早确立于()。 A.1970年美国统一结婚和离婚法 B.1896年德国民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英国婚姻条例 8、下列哪项禁止性的规定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 A.禁止包办买卖婚姻B.禁止家庭暴力 C.禁止重婚D.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9、父母不顾其女王丽的反对强行将其送到河南与吴栓子结了婚,王丽的父母从吴栓子处索得人民币30000元。王丽父母的行为已构成( )。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借婚姻骗取财物 D.借婚姻索取财物 10、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增加了下列哪项原则性规定?() A.“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 B.“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C.“夫妻互享配偶权” D.“夫妻有互相同居的义务” 11、下列行为中哪一种属于遗弃行为( )。 A.经常打骂妻子 B.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C.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接受义务教育 D.夫或妻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 12、中国古代最通行的结婚方式是()。 A.聘娶婚B.宗教婚 C.法律婚D.合意婚

扬州大学婚姻法期末测试试题

扬州大学婚姻法期末试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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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系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装扬州大学试题纸 ( 2008-2009学年第2学期) 广陵 学院 07级 班(年)级课程 婚姻家庭法学 (B )卷(开卷) 题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总分 得分 一、单项选择 (每小题列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括号内,每题1分 共10分) 1、我国某解放军战士甲男与澳籍华人乙女相爱三年,现俩人要求在我国境内结婚,根据有关规定应( )处理。 A .经部队批准,可准予结婚 B .经我国外交部批准,可准予结婚 C .不准结婚 D .准予结婚 2 、某男与某女结婚五年后,某男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上有不同观点。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 中,( )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1页

5、按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方法,某人与其叔 叔计算为() A.二亲等B.三亲等 C.四亲等D.五亲等 6、聘娶婚中的六礼规定了结婚的完备程序。其中()是六礼中的主要 程序。 A.纳采 B.问名 C.纳吉 D.纳征 E.请期 F.亲迎 7、为了有效保障妇女与胎儿与婴儿的利益,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有下 列()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患有精神病 B.子女不满10周岁 C.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 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丧失生育能力后 第2页8、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男女结婚

婚姻法期末复习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期末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A.血缘群婚? ?B.对偶婚 C.乱婚? ?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 ?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 ?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 ?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 ?D.互相敬重 4.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 A、遗产分割的时间 B、遗产保管的时间 C、继承开始的时间 D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时间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 A.二年? ?B.一年 C.六个月? ?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 ?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 ?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 A.男女平等原则? ?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 ?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 ?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 ?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20周岁以上? ?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 ?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 ?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夫妻感情不和? ?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 ?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A.不予受理? ?B.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C.应进行调解? ?D.不予支持 1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变、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每小题 分,共 分 、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不同,所以它不是违法行为。 、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与民法中的财产关系一样,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遗赠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 二、简述题 每小题 分,共 分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处理。 、简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和区别。 三、案例分析 共 分 案例一 年,张林夫妇与邻村陈武夫妇达成书面收养协议,将儿子张羽送给陈武夫妇收养,并办理了有关手续。从此张羽改名为陈羽,在陈武家生活,后来上了小学。陈家待他很好,百般关爱。他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 年春天,陈羽因为逃学,受到陈武责备,他不仅不服气,反而与养父母争吵起来。陈武一气之下打了他一记耳光,陈羽赌气回到生父母家中。陈武几次到王家找到回家,陈羽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两个月后,张林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陈武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陈武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张林夫妇补偿他们在 年间支付的无育费用共计 元。张林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陈家有虐待陈羽的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 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陈武起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情况,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陈武夫妇与陈羽的收养关系可否予以解除 分 、张林提出的不予补偿的理由是否成立 陈武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可否予以支持 分 、假如解除收养关系时陈羽已经成年,收养关系是否可以自行解除 分 案例二

王见 男 ,知识分子 李花 女 ,公司雇员 双方于 年结婚。婚前 李花借款 万元购置一室一厅住房产权归她本人所有,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使用。 年 月,李花生育一子取名王沅。因双方工作较忙,所以王沅一直由 男方父母 王沅的祖父母 抚育。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基本上由王见负担,李花则把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大部分用来偿还购房欠款,至今已偿还 万元,尚欠债 万元。 年因李花与他人同居,后被王见发现,夫妻关系开始恶化。 年 月,王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在下列问题上存在争议。双方均要求儿子王沅由自己抚养 李花以住房系自己借款购买并由她偿还债务为由,提出离婚后该套住房归她所有。王见认为婚后家庭日常开支由他负担,住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李花还提出,王见写有著作一本,尚未交出版社出版,估计可得稿酬几万元,应从这几万元中预扣一部分归她所有,男方坚决不同意。另外,王见为支持其妹妹出国留学花费 万元,王见认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而李花认为应由 王见个人偿还。 根据上述案情,试依照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法院应否判决二人离婚 分 、儿子王沅应由何方抚养为宜 分 分 、一室一厅住房离婚时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 如何分割 、李花为购房尚欠款 万元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分 、对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稿酬的请求,是否应予正持 分 王见离婚时可以获得哪些救济 分 、 、王见为其母亲治病花费医疗费 万元应由谁偿还 分

婚姻家庭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家庭法》期末复习题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中。) 1、按照罗马法的计算方法,已身与姑父间的亲等数为()亲等。 A.二 B.三 C.四 D.五 2、在我国,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 A.拟制直系血亲 B.自然直系血亲 C.直系姻亲 D.旁系姻亲 3、在我国,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是()。 A.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的当事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与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4、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没有再婚,现双方的婚姻关系,()恢复。 A.不准 B.协议 C.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后 D.自行 5、在下列父母子女中,双方无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是()。 A.生父母与除被收养者外的生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D.无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6、依我国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已在婚后共同生活中消费,损毁、灭失的,离婚时,要求用共同财产补偿的,其处理原则是()。 A.一律补偿 B.适当补偿 C.补偿1/2 D.不得补偿 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旁系血亲没有一亲等,至少是二亲等。 B.养子女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C.妯娌属于配偶的血亲。 D.继父母子女属于直系姻亲。 8、在隔代收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以养祖孙相称,依我国司法解释,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 A.父母子女 B.祖父母与孙子女 C.继父母子女 D.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力与张芳原系姨表兄妹关系,后张芳被他人收养,现两人进行节育手术后可结婚。 B.继父母子女一律可以结婚。 C.某甲(男)的外祖母是某乙(女)的曾祖母,故甲乙属禁止结婚的亲属。 D.精神病人并非均不得结婚。 10、女方因人工流产或早产的,男方在()内无权起诉要求离婚。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内,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以下哪些情况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A.重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 C.婚前患有性病并致配偶感染的 D.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的 E.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括:()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 1.简述亲权的法律特征。 答:亲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权而产生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亲权是基本的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而发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亲权人在行使亲权是依法自主行使,任何人不得妨害和侵犯。 (2)亲权以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3)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专有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不享有亲权。 (4)亲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亲权不能任意抛弃。 2. 简述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 答: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关于总则。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的规定,并规定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2)关于结婚制度。主要是增设了有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的规定,使我国的结婚制度更加完善。 (3)关于家庭关系。在夫妻财产制上,一是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二是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并对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祖孙关系的相关规定也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4)关于离婚制度。离婚的法定事由具体化,进行了若干列举性规定,这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上,增设了父母探视权的规定。在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等问题上,增设了在一定条件下一方对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的规定。 (5)关于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新婚姻法增设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 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答: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

(1)从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家庭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动态运行的全过程,又包括由该动态运动所形成的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2)从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的性质来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有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其中人身关系占于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先决条件,居于从属地位。所以婚姻家庭法在性质上应认定为身份法而非财产法,它所调整的对象是基于婚姻家庭而产生的人身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关系。 4.简述监护的法律特征。 答:(1)明确的目的性: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2)监护关系主体的特定性: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有着特定的亲属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 (3)监护内容的法定性: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督保护的权利义务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 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a、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b、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法判断题题库

判断题: 1.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婚姻法规定: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不能同时并用。(×) 3.《婚姻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4.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才发生婚姻终止。(√) 5.离婚,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是终止婚姻关系的另一种形式。 (×) 6.广义的婚姻效力指婚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 7.夫妻一体主义又称夫妻共同主义。(√) 8.抚养是指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行为。(×) 9.抚养义务以义务人有抚养能力和权利人需要抚养为条件。(√) 10.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1.亲属关系的发生是指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止亲属关系。(×) 12.离婚不是婚姻终止的原因。(×) 13.行政离婚也叫非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通 过有关部门认可即解除婚姻关系。(√) 14.行政离婚的程序是申请、审查、批准。(√) 15.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诉讼外 调解的一个结果。(√) 16.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然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外 调解。(×) 17.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 (√) 18.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 19.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 20.行政离婚的条件是:婚姻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婚姻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双方对 子女和财产等问题已有协议。(×) 21.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 22.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 干涉。(√) 23.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 2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25.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不同,所以它不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 26.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 27.患遗传性精神病的禁止结婚。(√) 28.宣告无效以后,双方当事人如愿继续共同生活的,不可以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29.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0.结婚只满足“不是男女双方自愿的”这一条,就是可撤销婚姻。(√) 31.夫妻双方在离婚生效后,才取得再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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