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1 原材料(构配件)检验管理

1、设备材料进场按工程进度必须提前65 个工作日向我单位申报材料进场计划,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 元/次;

2、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资料,质量证明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认可,无证不准进场,违者将材料清除现场,擅自接收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 元/次。

3、材料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填写建筑材料报验单,(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报监理公司审查,未经核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 元/次,并拆除擅自使用的材料。

1.2 装修工程检验管理

1、承包单位底线放完后,须报监理验收,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 元/次。

2、混凝土浇筑实行混凝土浇筑令制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浇筑,各道工序责任落实到人,未经报批,扣工程管理费500 元/次。

3、砼模板经拆除后,内墙、柱须标注平线,未标注平

线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 元。

4、承包单位在钢筋制作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有异常,须向监理单位汇报,若隐瞒不报而被监理发现的,每次扣

除工程管理费500 元。

5、钢筋制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若有变动,须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未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而擅自变动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 元。

6、钢筋制作前,如需焊接必须做焊接试验,进口钢材须做化学分析。若未做此试验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并作试验。

7、钢筋绑扎、焊接,需符合规范要求。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而拒绝修改的,除按规定执行外,每个焊点扣付工

程管理费100 元,每个绑扎点扣付工程管理费50 元。

8、经检查缺筋、锚固长度不够、保护层厚度不够或尺寸不对而不积极修改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100 元。

9、模板经检查发现接缝不严或固定不牢靠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 元。

10、模板经检查标高不符合要求而不积极修改的,每

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 元。

11、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漏振和振捣不实

而引起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等现象,每处扣除工程管理

费200 元。

12、砼浇筑厚度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超过规范允许偏差,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 元。

13、施工缝留置必须按规范施工,对违规施工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 元。

14、不需设置施工缝的,砼必须连续浇筑,杜绝冷缝现象。违者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 元。

15、砼浇筑前应将柱根、墙根的砼表面浮浆及松动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若报验后发现有未清除干净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 元。

16、预留洞口漏设,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 元。

17、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报监理单位。

18、前道工序不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施工。如未经检查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并扣工程管理费500~1000 元。

19、电、气焊应采取防火措施,下设接火盆,严禁火星四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 元/次。

20、在砌筑过程中,若砖、加气块未提前润水而上墙或砌筑砂浆强度不够,该部分墙需全部拆除,并扣工程管理费200 元/处。

21、砖、加气块墙砌筑时,若检查发现漏放或少放拉

结筋,及存在其它质量通病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工程管理费200 元。

22、装饰材料实行报送“封样”制度,进场材料必须符合“封样”产品的质量标准,否则不得使用并扣管理费500 元/次;

23、内外墙装饰材料报验、工程报验不及时每次扣管理费200 元。

24、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业主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验评标准施工不积极整改的扣管理费200 元/处。

1.3 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检验管理

1、施工必须遵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有关分规程规范和业主代表的相关要求进行,遵照工程施工工序施工,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 元/次。

2、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若设备基础复验未合格便进行设备就位加固,扣工程管理费200 元/台件,并限期整改到满足要求为止。

3、所有管材、钢材、主要阀门、部件、电焊条等到货后,必须进行材料报验,否则扣工程管理费200 元/次。

4、给水、中水、采暖、制冷、热水、消防、空调水等供水系统均按试压要求,严格作水压试验,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 元/次。

5、阀门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水压试验,不经试压不准进行安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 元/个。

6、在管道施工、设备安装时,不允许私自砸梁、凿洞等破坏主体结构的行为,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 元/次。

7、设备、管道系统,主控阀门安装前,必须严格按规范规定施工。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 元/个,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8、通风和空调管、管件制作,经检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而不积极整改,扣工程管理费500 元/件,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9、各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在竣工前出现漏项工程,每项以该工程造价的 30%扣工程管理费,并限期完成该漏项工程,至到满足要求为止。

10、排水管道没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灌水、通水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扣除工程管理费 200元/10M,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1.4 电气安装工程检验管理

1、各专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未经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的认可,私自改变图纸进行盲目施工,发现后除令其整改外,并扣工程管理费1000 元。

2、配电盘成套柜安装:盘柜安装工程施工应按图纸及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施工放线专项方案

施工放线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工程一标段,总建筑面积24225㎡,建筑层数:C5地下一层,地上三层;C6地上三层。高度为±0.00以上19m.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功能等级二级,该建筑功能为丁类,建筑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钢结构主材使用年限50年;钢结构其余构件为25年。 二、测量仪器的配备使用情况 本工程的定位测量,根据甲方提供平面图,用经纬仪、水准仪、钢尺测得各轴线控制桩及标高尺寸,楼层内轴线测量采用经纬仪投点,钢尺量距,标高测量采用水准仪配合铝合金塔尺测得,所有的测量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检测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三、测量组人员安排情况 组长:陈军辉(施工测量总负责人)组员:范冬冬、王瑜、 四、轴线及各控制线的测量方法 (一)现场施工控制网的布设a、基础定位采用在建筑物四周,置四个外控定位点,定位点采用60×80方木桩和C20混凝土浇筑的600*300*300的桩深埋于土中,在埋桩部位的土体必须坚实离开边坡距离不得小于1.5米防止边坡土体滑坡,在施工时不得扰动桩位附近的土体,木桩在埋设时木桩的四周应用3:7灰土填实,并应做好桩位四周的排水工作。 b、内控点的布置:楼内控点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最少不得少于3点,内控点采用14螺纹钢制作预埋,在基础完成后根据外控点的尺寸投测于预埋钢筋上,用合金针划出十字线并在十字交叉点处用冲锥冲出小凹圆点。 (二)建筑物定位及基础施工测量 1、建筑物定位

(1)、用经纬仪把甲方指定的坐标引坑下,再用钢卷尺丈量尺寸。进行复核无误后,再放出该楼的轴线。 (2)建筑物的定位桩确定后,测量员经自检合格,画出定位单,报公司技术发展部验线。验线合格后填好测量定位报验单、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根据四个定位桩引测控制桩点并确定四条控制主轴线以形成控制网,桩点要按要求进行留置并保护好。 2、基础施工测量 (1)±0.000以下平面采用外控法进行控制,即将建筑物主轴线控制点引测至基坑外,然后用经纬仪投测至基坑内,各主轴线在基坑两侧均做成半永久性桩点。投测至基坑内的轴线,完成后以量距的方法进行校核交点距离。 (2)±0.000以下的高程控制:先将标高引测至基坑边,然后用钢尺向下垂直拉到坑底,用水准仪进行校核,误差不得大于 2mm,控制点不得少于3个。 (三)±0.000以上施工测量放线 1、首层±0.000米处平面、标高控制和校核 (1)在地下结构施工至±0.000米时,根据平面控制网校核建筑物楼角四角坐标,校核方法可采用坐标计算法进行,并以方位角及已知边长进行校核。同时依据施工图各轴线的间距,校核所布置轴线间距,其误差小于3毫米。 (2)采用钢尺量距时,温度超过标准温度5度时,进行三差改正,量边误差小于3毫米。 (3)测角采用经纬仪一测回,采用正倒镜取中数即可,测角误差小于12秒。 (4)量边、测角时应考虑外墙与轴线尺寸,以免造成较大的粗差。 2、±0.000以上主轴线控制 用经纬仪把垫层上主轴线投测到各施工楼层外墙面。 3、±0.000以上标高控制

盾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

杭州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SG2-3标 杭发厂站—人民广场站 盾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SG2-3标项目经理部 二○一一年七月

一、编制依据 1、杭州市地铁2号线工程杭发厂站~人民广场站区间施工设计图及有关说明; 2、《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2; 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4、《新建铁路工程测量技术规范》TB10101—99;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8、《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GJ08-236-1999; 9、《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46-2008; 10、杭州地铁公司发布的地铁工程施工测量管理细则。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其中杭发厂站-人民广场站区间为2号线全地下盾构区间,盾构从人民广场南端头井始发沿市心中路下掘进,先后旁穿北河上的泰安桥和长廊顶河上的华荣桥,抵达杭发厂站北端头后调头,再次始发掘进至人民广场南端头。盾构区间平面位置详见图1.1《工程平面位置图》。

图1.1 工程平面位置 2.2、设计情况 【杭~人】区间起讫里程为上行线SDK5+665.328~SDK6+350.666(下行线XDK5+665.328~XDK6+350.666),区间上行线长685.338m(下行线长685.863m)。区间上行线及下行线由直线段和二组缓和曲线组成,曲线半径均为1000m、1500m、。区间上行线及下行线隧道均以0坡出站后以22‰的下坡到达区间最低点后,上行线以21.6‰的上坡(下行线线以21.56‰的上坡),最后以2‰的上坡进站。线路呈节能V型。本区间竖曲线半径最大为5000m,最小为3000m。隧道拱顶埋深为10.2~15.6m。 2.3、技术标准 1)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2)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3)结构按7度抗震设防。 4)结构设计按6级人防验算。 5)衬砌结构变形验算:计算直径变形≤2‰D(D为隧道外径)。 6)管片结构允许裂缝开展,但裂缝宽度≤0.2mm。 7)结构抗浮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5。 8)盾构区间隧道防水等级为二级。 三、施工测量流程 仪器检测→交桩及控制点复测→测量方案及审批→机载仪器测量→人工复测→监理、建设方复测→施工过程中复测→竣工测量。 四、施工平面控制测量 4.1、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布置原则 (1)、工程测量放样的程序,遵守由总体达到局部的原则; (2)、控制点应满足整体控制要求; (3)、控制点应埋设在牢固不易破坏的位置; (4)、控制点相互之间必须通视,不能满足通视要求应合理设置工作点; (5)、控制点数据采集后需进行闭合,并进行平差计算; (6)、严格控制限界要求,满足设备安装要求,放样时需掌握“宁大勿小”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项目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测量管理制度 1、项目成立测量小组,设立组长一名,具有测量员上岗证书,从 事测量工作3年以上。配备2名测量工,具有上岗证书,从事 测量工作2年以上。 2、施工测量仪器的配备应满足测量内容和精度的要求。 3、施工测量仪器应按计量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同时还应定 期校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4、施工测量前应具有建设单位提供的城市规划部门测绘成果、工 程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施工场区管线及构筑 物测绘成果等资料。与施工测量有关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 件应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基础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地上标准 层平面图及主要方向的剖面图。 5、施工测量人员应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对各专业图纸按《建筑工 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中有关“设计图纸的审核”的 要求进行审核,并应及时了解与掌握有关工程设计变更,以确 保测量放样数据的准确可靠 6、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保证施 工测量工作要求的通视条件。 7、施工测量场地内的各种测量点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标识要 准确、清楚和醒目,严禁盖压、碰动和毁坏。竣工后仍需保存 的永久性场区控制点、高程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设在变形区域内的控制桩要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防止由于地 基变形对桩位产生不利影响。 9、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提 供的城市导线点、红线桩、拨地桩、道路中线桩、拟建建筑物 角点、原有建筑物(几何关系)、高程控制点、临时水准点等测 量起始依据。 10、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交接工作应在技术部门收到设计 文件并具备相应条件后进行。交接工作应在建设单位主持下, 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进行桩点交接时 相应的资料必须齐全,一切测量数据、附图和标志等必须是正 式、有效、原始文件。 11、建设单位提供的标准桩应完整、稳固并有醒目的标志,施工单 位接桩后,必须对标准桩点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做好标识, 严禁压盖、碰撞和毁坏。 12、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四份,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和测量员各一份。 13、接桩后由测量组对桩点进行复测校核,发现问题应提交建设单 位、规划单位或上级测绘部门解决。校核内容包括桩点的高程、边长、方向角、坐标及非桩点定位依据的几何关系。复测记录 应保存。 14、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钉桩通知单或其他原始数据应进行校算,

南京地铁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 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中铁电气化局南京地铁四号线T A06标项目部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测量的目的,是按设计精度的要求,对工程构筑物的位置进行定位,保证施工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几何尺寸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测量工作贯穿于从工程交接桩起至工程竣工交付的全过程,是开展工程施工的基础工作,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过程。 二、施工测量应以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行业测量技术规范(规则)为依据。(附表一) 三、施工测量管理的内容 3.1测量组织机构 测量工作必须坚持复核制,必须遵循测量仪器操作的基本规程,并认真执行,故在开始测量各项工作前,先成立测量工作小组,由项目总工任测量总指挥、专业测量工程师任测量组长,测量过程由测量组长总体负责,组员认真配合。同时,工程部编制各种测量方案、测量制度、技术培训资料等,确保测量工作能顺利进行。

3.2测量组织人员职责(附人员配置表二) 3.2.1项目总工程师 应针对工程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施工测量质量目标、测量内外业工作标准、测量仪器管理制度、测绘资料管理制度、测量技术人员工作职责,并监督实施,确保测量人员各尽其责,使测量工作能按规定按要求有条理的实施。 应充分重视测量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测量技能的培训、学习施工测量规范和施工技术规范,对拟实施的测量方案进行审核。 3.2.2测量主管工程师 项目总工程师应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担任测量主管工程师。测量主管工程师应负责施工测量方案的具体实施、测量仪器的年检、日常检校与维护,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2.3测量员 具有胜任测量工作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够吃苦奉献的精神;重视和加强自身专业技能的提高,积极认真地学习专业理论,在测量过程中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加强测量仪器的操作训练,以提高测量的精度和作业效率。 3.3测量仪器管理 3.3.1测量仪器的保管和维护 测量仪器应由测量主管工程师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在潮湿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高速公路测量管理制度

目录 -3 -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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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测量工作,规范管理程序及工作流程,确保工程项目的各类建(构)筑物按设计准确定位,预防测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中铁开投遵余高速公路项目筹备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内容有:测量队职能及测量人员岗位职责、测量质量控制制度、测量双检制、测量交底制、测量仪器及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第三条工程测量工作依据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公路勘测细则》(JTG/T C10-2007)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TJ-Ⅷ标项目经理部。 二、测量队职能及测量岗位职责 1、测量队的管理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文件,执行开投公司、指挥部制订的管理办法; 负责实施或协调公司主管部门实施管段内独立控制网测量、标段控制网复测、控制点坐标移交、施工测量、监控量测、竣工测量、控制网定期复核等测量工作。配备专业测量人员负责测量管理工作,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确认;

工程开工前,制定测量工作规章制度、编制测量方案、工程测量计划,完成后应整理测量成果书,报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负责标段内加密控制桩、临时桩点的埋设、负责标段范围内所有测量桩橛的保护; 负责建立测量仪器管理、测量人员管理台帐,按月更新; 负责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核及鉴定; 负责项目测量资料管理。 2、岗位职责 (1)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 参加施工前坐标控制点和水准点的交接、复测工作; 对整个项目测量工作要进行宏观把控,及时对量测数据进行分析反馈指导施工; 督导测量人员正确使用和保养各种测量器具,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测量仪器的使用、养护、保管、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做好测量仪器台帐,按时鉴定仪器。 建立对坐标和高程控制网,对轴线桩、护桩及水准点保护措施; 紧密配合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与施工同步的测量放线方案; 按规定对测量结果实施统计和分析,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施工技术工作; 定期按规定等级对测量控制点进行联测复查,确保测量准确无误; 须在整个施工的各个阶段和各主要部位做好放线、验线工作,并要在审查测量放线方案和指导检查测量放线工作等方面加强工作,避免返工; 验线工作要从审核测量放线方案开始,在各主要阶段施工前,对测量放线工作提出预防性要求,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地铁施工测量技术方案

第15章施工测量 施工测量是标定和检查施工中线方向、测设坡度和放样建筑物,测量是施工的导向,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地铁工程施工测量的施测环境和条件复杂,要求的施测精度又相当高,必须精心施测和进行成果整理,工程测量成果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15.1 施工测量技术要求 1、施工测量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城市测量规范》CJJ8、《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及《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甲方提供的控制点进行检测,符合精度要求后再进行工程的施工测量。 3、对整个工程场区按施工需要布设精密导线平面控制网(如采用原有控制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要先复核检查,符合精度要求后方能取用)。 4、场区内按施工需要布设高程控制网,并应采用城市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其路线高程闭合差应在±8L mm(L为线路长度,以km计)之内。 5、北京地铁工程隧道开挖的贯通中误差规定为:横向±50mm、竖向±25mm,极限误差为中误差的2倍,即纵向贯通误差限差为L/5000(L为贯通距离, 以km计)。 北京地铁工程平面与高程贯通误差分配表15-1 Array 15.2 施工测量特点 1、车站包括主体结构、出入口、换乘通道和风道。采用明、暗挖相结合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复杂,工序转换快,地下施测条件差,测量工作量大。 2、地面导线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由地面传递到地下,必须保证精度,且要布设形成检测条件并经常复测控制点。 3、对于车站主体结构,净宽尺寸在建筑限界之外,还应考虑如下的加宽量:50mm 综合施工误差+H/150钻孔灌注桩施工误差及水平位移。 4、车站钢管柱的位置,其测设允许误差为±3mm。钢管柱安装过程应检测其垂直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55586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监理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监测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3合同段 二〇一〇年五月

1.工程概况 1.1工程简要情况 北京地铁7号线是一条位于南城地区、总体呈东西走向的线路,分布在丰台区、宣武区、崇文区、朝阳区四个行政区。线路起点位于北京最大的铁路交通枢纽----北京西客站,以地下方式敷设,沿羊坊店南路向南至广安门外大街,然后向东沿广安门大街、广渠门大街至东四环,线路直穿东二环广渠门、东三环双井、东四环大郊亭,继续向东到在规划仓储西路转向南,沿着规划仓储西路向南穿越规划绿地到达化工路,穿过化工路后沿垡头西路向南至垡头南路再转向东,穿过双丰铁路,进入玻璃二厂、染化厂等工业用地范围,线路沿规划道路向东南铺设,达到终点站焦化厂。 为满足车辆的检修、存放及保证各专业设备维修,在焦化厂范围内设新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一座。焦化厂车辆段考虑与上部建设开发相结合的因素。 线路全长23.67km,全部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21座,平均站间距1.14km,原焦化厂内设置车辆段一处。 1.1.2 标段划分 北京地铁7号线土建施工监理第03合同段(以下简称“本合同段”),起点于7号线磁器口站(不含)终点于大交亭站(不含)。全长5.58km。包括4座车站(广渠门内站、广渠门外站、双井站、九龙山站)和5段区间(磁器口站~广渠门内站区间、广渠门内站~广渠门外站区间、广渠门外站~双井站区间、双井站~九龙山站区间、九龙山站~大郊亭站区间)。 本监理合同段包括3个土建施工标段:05土建施工标段由中铁一局施工、06土建施工标段由中铁十三局施工、07土建施工标段由中铁十九局施工。其中,05土建施工标段包括2座车站(广渠门内站、广渠门外站)和2段区间(磁器口站~广渠门内站区间、广渠门内站~广渠门外站区间);06土建施工标段包括1座车站(双井站)和2段区间(广渠门外站~双井站区间、双井站~九龙山站区间)。07土建施工标段包括1座车站(九龙山站)和1段区间(九龙山站~大交亭站区间)。 2.检查、复核依据 2.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三版)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管理细则 §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 1.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1.2 质量指标 1.2.1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1.2.2 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1.2.3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2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 §3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内容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高架工程的桩基础、墩<柱>位、明挖基坑角点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三部分: 3.1.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包括高架工程、地面工程、明挖工程的地面中桩)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修改1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员工既是操作者又是检验员,将质量责任制完全落实到每个员工肩上,保证每一道工序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制造不良品、不接收不良品、不交付不良品”,将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管理模式,实现“不良品流转率为零”的工序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引入“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顾客”的市场概念,把顾客满意度贯穿于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一、公司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8、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 物质奖励:奖金。 9、质量奖惩的实施 9.1质检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2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9.3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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