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东方电子公司审计案例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座落于我们所在的城市烟台,它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东方电子1971年建厂。1982年与山东工业大学合作开发了我国第一台微机电力远动设备,将企业带入了电力系统自动化领域。历经3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包括一个上市公司在内的11个权属企业,资产总额达22亿元。

东方电子(000682)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自上市后股价一路飚升,在四年间涨了60倍以上,一度风光无限,被评为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

2001年7月,东方电子股价莫名下跌,同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对东方电子立案调查。此后,东方电子的股价一路下挫。同年10月,公司公告承认“在信息披露、利润确认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结果将以证监会调查结论为准”。

2002年4月,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电子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存在内幕交易。2003年1月,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东方电子的主管责任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对其分别进行了民事和刑事处罚。

2003年1月10日,以曹小妹等七名投资者向青岛中院提起针对东方电子的民事诉讼,成为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的第一起案件。

2003年12月起,以国家审计的名义,通过将其相应债权债务先归还母公司,形成上市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大笔债务;再由母公司豁免,增记资本公积,从而增加每股净资产到1.33元,最后成功摘掉了已经戴了两年的“ST”,避免了退市的后果。

对本案例进行分析不难得出,东方电子造假的手段主要为:1、将炒股收益洗成主营收入;2、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合同、粘贴复印伪造合同;3、伪造客户的函证;4、拆分资金和做假账;5、与客户串通,通过向客户汇款,再由客户汇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为什么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会出现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存在内部交易的情况呢?本案例给了我们一个思考。

出现这样的时间不仅仅是由于公司管理层缺乏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注册会计师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1997-2001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电子进行审计,但审计人员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而导致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在这几年的审计报告中均发布了无保留意见。

而导致审计失败的具体原因为:一、在审计过程中,采用的审计方法不当或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二、未认真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三、丧失审计独立性。

现在我们来看看东方电子的财务报表上的漏洞。首先从东方电子2000年度报表中查得“主营业务收入”为1,375,017,811.58元;“预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年初数分别为:34,271,051.51元、7,521,838.91元和34,688,906.63元,年末数分别为:37,758,006.34元、30,811,593.74元和73,310,404.20元;从现金流量表中,查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63,198,123.86元。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逻辑关系,我们可以推断该公司2000年度的增值额至少应为:1,375,017,811.58-[34,271,051.51+(463,198,123.86-34,688,906.63-37,758,006.34)+

(30,811,593.74+73,310,404.20)=845,873,551.24元。

用增值额乘17%,再减去“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所包含的运费进项税额,我们即可得到该公司2000年度的应纳增值税额

845,873,551.24*17%-(63,985,453.48+59,277,729.88) * 10%=131,472,185.37元。

而根据现金流量表,我们知道:东方电子2000年度实际“支付的增值税款”为

19,899,773.50元,两者相差

131,472,185.37 - 19,899,773.50 =111,572,411.87元。

而从1999和2000年报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发现:2000年初的应交增值税为159,733.08元;2000年末的应交增值税为24,767,685.61元,也就是说应交未交增值税只增加了24,767,685.61 - 159,733.08 =24,607,952.53元,那么他虚增了111,572,411.87- 24,607,952.53 =86,964,459.34元。

86,964,459.34÷17%= 511,555,625.5

也就是说东方电子至少虚增了收入511,555,625.5元,占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37.21%。

本来通过对财务报表简单的分析,注册会计师能够很快的分析出东方电子公司在主营业务上的造假,但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当时出现了审计失误,并且按照当时的制度基础审计方法很难查出被审计单位的造假。

所谓制度基础审计,即是内部控制制度基础审计,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先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对于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适当减少审计证据,从而降低审计成本。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审计方法,改变了传统的对于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的审计方法,强调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和评价。如果测试结果标明内部控制运行有效,那么内部控制就值得信赖,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审计只许抽取少量样本便可以得出审计结论;如果测试结果标明内部控制运行无效,那么内部控制就不知道信赖,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审计需要视情况扩大审计范围,检查足够数量的样本,才能得出审计结论。

而当被审计单位了解了注会的一般做法后,极有可能故意在内控上做手脚,使得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控制测试时得到一个良好的测试结果,从而减少在实质性测试时的抽样,最终使得注册会计师无法查出被审计单位的造假。

在本案例中,由于传统询证是很难发现东方电子式财务舞弊,这就要求审计师选择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有意识地避免这些事项被被审计单位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它在预期修正上基本思路是从客户所处的内外环境出发,去评估客户的实际业绩,也就是形成合理预期,然后与财务数据作比较。(战略分析、流程分析、绩效分析)。

审计风险模型的出现,从理论上解决了注册会计师以制度为基础采用抽样审计的随意性,又解决了审计自愿的分配问题,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自愿分配到最容易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领域。从方法论的角度,注册会计师以审计风险模型为基础惊醒的审计,称为风险导向审计方法。

在本案例中,虽然东方电子公司巨额造假,但是国家审计的名义,通过将其相应债权债务先归还母公司,形成上市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大笔债务;再由母公司豁免,增记资本公积,从而增加每股净资产到1.33元,最后成功摘掉了已经戴了两年的“ST”,避免了退市的后果。当前,对投资者保护不力和市场信用缺失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短板”。虽然“东方电子案”以成功调解告终,但也要看到此次成功调解的关键是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和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的结果,可复制性较小。特别是在股权分置改革已基本结束的今后,证券市场的不确定性大大提高,以后的投资者能不能接受以股权折价赔偿的调解方案,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如何减少和防止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的发生、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是一个长期性的课题。

减少和防止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的发生。首先企业应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东方电子案”案发之前,针对市场的质疑,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辩说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东方电子的生产经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企业只有将业绩建立在真实可

靠的基础上,才能基业长青。也只有这样,我国的证券市场才能真正成熟。其次,应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使他们不敢违反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从而提高审计效果,保证企业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以及全年的经营成果。最后,应该增加国家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证监会应加强对公司上市以及年报的复核,不能仅仅以因为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报告而完全相信上市公司。

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必须建立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高造假者的违规成本,创造一种社会监督机制,从而保障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成熟的证券市场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使每一个利益主体都能在这个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虽然我国近十年来发布了大量的律法规,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也应该看到,在民事责任制度方面仍存在诸多缺漏,尤其忽视了对受害者给予相应的民事赔偿问题。例如《证券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有48个条款,都涉及行政处罚,而涉及民事责任的只有5个条款,而且在实践中不易操作。作为此次东方电子案审理依据的民事规定也概莫能外。民事规定强调了以行政处罚或刑事裁判为基准,这个规定在方便法院具体操作的同时,仍然陷入以行政处罚为主的窠臼。

东方电子公司的巨额造假,虽然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了一定冲击,并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该案例也促进了我国审计事业的发展,并为以后相关

案例提供了解决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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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案例选集200篇

目录索引 一、收入方面问题 转移、隐瞒运输收入、代办业务收入、劳务费管理费等其他业务收入,转移、隐瞒、少计营业外收入(包括固资清理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入归属“五”类,利息收入归属“二”类。 二、成本费用方面问题 挤列、虚列、多计或超支挂帐、少计成本费用(包括营业外支出),应冲而未冲成本费用,无依据提取劳务费、手续费。未按规定核算大修费用。内部收费和提取专项资金年终结余挂帐。利息收入未列财务费用。 (一)多计成本费用 (二)少冲成本费用 (三)少计成本费用 三、资产方面问题 资产(不含投资、在建工程)核算和管理不规范,工程完工未及时入固,无计划购置固定资产,固资折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不正确,递延资产计列手续不全,三年以上未收回债权、长期无收益投资等不良资产。 (一)固定资产 (二)债权资产 (三)其他资产 四、负债方面问题 负债包括应付福利费。负债清理不及时。 五、利润、权益方面问题 转移、隐瞒利润,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收支用或收支不配比影响损益真实性,利润分配不正确。权益类各项核算不规范。 六、投资方面问题

投资手续不完备、核算不规范,未按权益法核算控股投资,投资清理不及时,投资损失。长期投资无收益归属在“三”类。 七、基建、更改工程方面问题 基建、更改项目超计划,虚报工程量和完工。挤列建管费。工程节余处理不当。 八、工资等消费基金方面问题 无依据计提、计列工资,未通过“应付工资”科目发放工资,工资统计不完整,乱发奖金、劳务费、津贴和实物,非劳资部门管理、存放工资。 九、专项业务方面问题 凡以下业务部门发生的问题归属此类。虽在以下部门发生,但不属于该专项业务的归属在其他类别。 (一)资金结算中心 (二)代收款中心 (三)车辆处 (四)工务部门 (五)多经部门 (六)保价办 (七)自备车 十、其他方面问题 (一)会计基础 (二)税收 (三)小金库、帐外资金问题 (四)资产经营责任制指标 (五)专项基金、经费 挤占、挪用、截留建设基金、教育经费,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基金管理核算不规范。截留罚没收入款 (六)其他 未及时上缴应缴部款,未执行审计决定,经营手续不全。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中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书面提议时; (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中国电子企业排名100强

中国电子企业排名100强 1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 海尔集团公司 3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 4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5 TCL集团有限公司 6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8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9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10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上海贝尔有限公司 13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 1 4 苏州孔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彩虹集团公司 16 华东电子集团 17 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 18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20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1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22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3 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5 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 26 深圳创维一RGB电子有限公司 27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9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 江苏新科电子集团 31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32 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33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34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35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36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37 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38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3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0 吉林省电子集团公司 41 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 乐金曙光电子有限公司 43 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 西安海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5 四川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6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 47 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48 咸阳偏转集团公司 49 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52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3 福建福日集团 54 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公司 55 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56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57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5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60 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 61 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 62 广东正通集团有限公司 63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64 广州华南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5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66 杭州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6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68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6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0 江门市高路华集团有限公司 71 东方软件有限公司 72 广州无线电集团 73 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74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会计舞弊案例分析

会计舞弊案例分析 近年来,会计舞弊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影响。下面就选取蓝田股份及东方电子等会计舞弊事件做具体的描述。 一蓝田股份公司会计舞弊案分析 (一) 蓝田股份公司会计舞弊案概述 1 蓝田股份简介 蓝田股份股票(600709)1996年发行上市,后改名为生态农业,以销售农副水产品和饮料为主营业务。一直以来以“老牌绩优股”的形象出现在证劵市场。公司总资产规模五年间增长了近十倍,上市后资产收益率始终位于上市公司的最前列,也曾以股本扩张了360%的骄人成绩,创造了中国股市的神话。然而,在2002年1月12日,该公司管理人员却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被拘传。 2 蓝田股份优秀业绩引发疑问 (1)应收账款比例低得令人难以置信。在其公司2000年及2001年中期的应收账款均不足其上亿元销售的0.5%,这使人怀疑其巨额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因为无论是其水产品还是饮料的销售都不可能是直接与每一个消费者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自然经济状态下完成的。 (2)产品毛利率与同行相比高得异常。2001年年报以及2001年中报显示,蓝田股份水产品的毛利率约为32%,饮料的毛利率达46%左右,与同一行业相比毛利率高出很多。而一般情况下,这种产品结构的企业,除非是基于产品市场被绝对垄断,产品价格由公司完全控制或产品具有超常低成本优势的情况才会有如此高的毛利率。 (3)融资行为与现金流量表现不符。2001年中报显示,蓝田股份增大了对

银行的资金的依赖程度,流动资金借款增加了1.93亿元,这与其良好的现金流表现不太符合。 (4)巨额广告费用在报表中找不到支出。公司2000年销售收入达到了5亿多元,而其中仅有3590万元是通过销售网点销售,而在中央电视台投放的巨额广告费用在报表中找不到支出,使其存在虚增股份公司利润的嫌疑。 (5)职工每月收入仅100多元,如此廉价的收入水平,对于历年业绩如此优异的蓝田股份而言,是不合理的。 (二) 蓝田股份产生会计舞弊的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 (三)蓝田实现会计舞弊的手段 蓝田股份主要是通过会计处理上的一些不合规手法,在收入和成本两方面一增一减,大幅增高利润,特别是通过固定资产来调节利润。因为作为一个企业的正常经营,其固定资产是不断增加的,只有详细分析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配比才能发现其中的问题,而这不是一般投资者所能做到。蓝田股份1998.1999.2000年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一直很好,其造假手法就是同时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蓝田股份1998-2000三年间累计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77734万元,但同期投资性净流出187981万元。蓝田股份虚构收入的同时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然后通过虚增投资名义将虚增的现金流消化掉,使其账面现金流十分好看。 (四)蓝田股份会计舞弊的后果 由于蓝田股份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该公司董事长等10人被警方拘传。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东方电子公司审计案例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座落于我们所在的城市烟台,它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东方电子1971年建厂。1982年与山东工业大学合作开发了我国第一台微机电力远动设备,将企业带入了电力系统自动化领域。历经3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包括一个上市公司在内的11个权属企业,资产总额达22亿元。 东方电子(000682)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自上市后股价一路飚升,在四年间涨了60倍以上,一度风光无限,被评为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 2001年7月,东方电子股价莫名下跌,同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对东方电子立案调查。此后,东方电子的股价一路下挫。同年10月,公司公告承认“在信息披露、利润确认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结果将以证监会调查结论为准”。 2002年4月,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电子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存在内幕交易。2003年1月,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东方电子的主管责任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对其分别进行了民事和刑事处罚。 2003年1月10日,以曹小妹等七名投资者向青岛中院提起针对东方电子的民事诉讼,成为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的第一起案件。 2003年12月起,以国家审计的名义,通过将其相应债权债务先归还母公司,形成上市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大笔债务;再由母公司豁免,增记资本公积,从而增加每股净资产到1.33元,最后成功摘掉了已经戴了两年的“ST”,避免了退市的后果。 对本案例进行分析不难得出,东方电子造假的手段主要为:1、将炒股收益洗成主营收入;2、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合同、粘贴复印伪造合同;3、伪造客户的函证;4、拆分资金和做假账;5、与客户串通,通过向客户汇款,再由客户汇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为什么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会出现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存在内部交易的情况呢?本案例给了我们一个思考。 出现这样的时间不仅仅是由于公司管理层缺乏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注册会计师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1997-2001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电子进行审计,但审计人员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而导致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在这几年的审计报告中均发布了无保留意见。 而导致审计失败的具体原因为:一、在审计过程中,采用的审计方法不当或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二、未认真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三、丧失审计独立性。 现在我们来看看东方电子的财务报表上的漏洞。首先从东方电子2000年度报表中查得“主营业务收入”为1,375,017,811.58元;“预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年初数分别为:34,271,051.51元、7,521,838.91元和34,688,906.63元,年末数分别为:37,758,006.34元、30,811,593.74元和73,310,404.20元;从现金流量表中,查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63,198,123.86元。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逻辑关系,我们可以推断该公司2000年度的增值额至少应为:1,375,017,811.58-[34,271,051.51+(463,198,123.86-34,688,906.63-37,758,006.34)+ (30,811,593.74+73,310,404.20)=845,873,551.24元。 用增值额乘17%,再减去“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所包含的运费进项税额,我们即可得到该公司2000年度的应纳增值税额 845,873,551.24*17%-(63,985,453.48+59,277,729.88) * 10%=131,472,185.37元。 而根据现金流量表,我们知道:东方电子2000年度实际“支付的增值税款”为

中国软件集团公司排行,世界著名的软件集团公司,世界500强

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622360 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601331 3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448641 4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386763 5 海尔集团公司333664 6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311862 7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8781 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33572 9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181046 10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174196 11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171711 12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163313 13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5943 14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139890 15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35305 16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119854 17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16018 18 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IBM) 114000 1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2035 20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105614 2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96472 22 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5271

23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89362 24 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73100 25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69715 2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67849 27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7144 28 北京甲骨文软件系统有限公司66275 29 南京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2000 30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57782 31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54877 32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46010 33 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45712 34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832 35 思爱普(北京)软件系统有限公司40813 36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公司40708 37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公司39892 38 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公司39500 39 株洲时代集团公司39316 40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38483 41 江苏南大苏富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7813 42 创智集团37400 43 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4724 44 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33547

东方电子财务报表审计失败的认定分析

东方电子财务报表审计失败的认定分析 审计失败即审计人员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而导致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认定为审计失败至少应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从审计结果来看,出具的审计意见是错误的;其次,从审计过程来看,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这两个条件应是因果关系,即因为没有遵循审计准则,所以才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审计工作即使按照审计准则进行,也可能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这是由审计风险的客观性决定的,即由于审计风险总是存在的,所以,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此外,审计准则本身也存在缺陷,即使按照准则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即发表的审计意见)也可能是错误的。对审计人员来讲,这一结果无法控制。因此,审计者不应为错误的结果承担责任,我们也不能认定这是审计人员的审计失败。 如果仅根据上述两个条件来认定是否属于审计失败将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审计准则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没有遵循审计准则也相应包括了很多方面。而且,判断有没有遵循审计准则以及审计意见到底是对还是错都十分主观,这给实际的认定带来了困难。因此,有必要将标准细化。本文拟结合东方电子会计报表的审计谈谈对审计失败的认定。 东方电子(000682)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1030万股A股,发行价7.88元/股。此后东方电子的股价一路上行,4年间累计飙升60倍以上。在股本高速扩张的基础上,连续3年实现业绩翻番,一度被评为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

2001年7月,东方电子股价莫名下跌,同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对东方电子立案调查。此后,东方电子的股价一路下挫。同年10月,公司公告承认“在信息披露、利润确认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结果将以证监会调查结论为准”。 2002年4月,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电子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存在内幕交易,为其审计的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涉嫌出具文件失实。东方电子历年来将高达10.39亿元的税后炒股收益(通过在二级市场炒作本公司股票)悉数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以虚构业绩的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其随后公布的2001年年报称,公司“将最近几年出售股票收入10.39亿元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全部收入扣除税款以外的其他部分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待证监会的处理决定下达后再进行调整”。同时,从4月30日起东方电子被“ST”特别处理,股票简称“ST东方”。 2003年1月,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东方电子的主管责任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对其分别进行了民事和刑事处罚。 2004年2月20日,ST东方董事会公告称,认定原在公司反映的出售股票收入扣除税收以外的10.39亿元应归集团公司所有,而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豁免公司因出售股票收入形成的对集团公司的债务10.031亿元。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该项收入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至此,东方电子财务造假案告一段落。 东方电子的会计舞弊行为主要发生在其1997年上市后至2001年年报披露期间,因此本文仅就其1997年至2000年的会计报表审计情

东方电子造假案

东方电子造假案 事由 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证券市场,一度号称中国第一股(股价最高时达330.6元,在深市中仅次于深进展)的东方电子是何等风光:业绩连年翻番,股价连年翻番,不仅是中小投资者追捧的对象,而且依旧多家机构重仓持有的股票。东方电子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 东方电子是由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93年3月采纳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于1994年1月正式创立,总股本58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0元,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1月8日至10日三天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 1994年1月9日,即定向募集翌日,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隋元柏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董秘高峰等人商量,由公司自己购买部分内部职工股,减小公司分红压力。东方电子当时发行股票时承诺,内部职工股发行后,公司每年将进行不低于30%的现金分红。 因此,隋元柏就让当时的财务处负责人以烟台振东高新技术进展公司名义购买公司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1.6元。 隋元柏承认,烟台振东高新技术进展公司是专门为购买内部职工股成立的一家空壳公司,注册资本52万元,要紧治理人员均为东方电子职工。公司名称系“振兴东方”之意。该公司在购买股票时尚未成立,购买股票所需资金是以东方电子的名义在银行借贷的1600万元。 振东公司也只是过眼烟云。1996年,东方电子报送向社会公布发行股票的材料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对公司当时存在的“二化”现象(法人股个人化、内部职工股社会化)进行规范。隋元柏、高峰找到原担任股票主承销商的烟台某证券公司老总商量计策,决定将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个人账户。隋元柏从老家山东文登收集了40个身份证,在原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了40个自然人账户,将振东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分别过户至这40个自然人账户中。 为了奖励部分优秀职工,东方电子在1996年前从一级市场上另行购买了44万

中国电子企业排名100强

中国电子企业排名100强 1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 海尔集团公司 3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 4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5 TCL集团有限公司 6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8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9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10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上海贝尔有限公司 13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1 4苏州孔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彩虹集团公司 16 华东电子集团 17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 18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19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20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1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22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3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5 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 26 深圳创维一RGB电子有限公司 27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9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江苏新科电子集团 31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32 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33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34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35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36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37 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38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3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0吉林省电子集团公司 41 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 乐金曙光电子有限公司 43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西安海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5 四川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6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 47 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48咸阳偏转集团公司 49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52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3福建福日集团 54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公司 55 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56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57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5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60 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 61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 62 广东正通集团有限公司 63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DXY201202064 项目名称: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一卡通系统改造 烟台东方纵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25日

目录

投标函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2、投标货物的总投标价为: 人民币:元;大写: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投标人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投标人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投标人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投标人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注:1、投标单位要填写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4、本格式应单独一式一份,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要冷静对待资本”——对话东方电子集团董事长杨恒坤

“要冷静对待资本”——对话东方电子集团董事长杨 恒坤 杨恒坤:这事实上不是多元化与否的问题。走什么样的进展道路,与上市与否并无逻辑上的关系。然而在上市之后,容易因为资金的充裕,让企业产生一定的膨胀心理,盲目的追求新项目,这是需要小心的。 一个企业假如在高速进展期,那一定要坚持主业;然而假如进入成熟期,市场差不多差不多饱和的情形下,企业想要连续进展,就必须去拓展经营渠道,拓展业务项目,考虑是否有必要转行或者多元化经营。因为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进展周期,企业只有依照自己的行业特点,去规划自己的进展战略,才能让企业稳健而平稳的进展。 责任编辑:化石 屯河“又回来了” 文/本刊记者纪亮 中粮屯河的重生给出了失足上市公司“灾后重建”又一路径的又一样板。 三年前的4月,“新疆屯河”在公布2004年年报时态势能够用“难堪”二字形容:主营业务下降51.14%,净利润为负6.66亿元,不仅显现庞大亏损,还有11.68亿贷款逾期。 时至今日,这家差不多更名为中粮屯河的上市企业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在2008年1月15日的临时公告中,100%~160%的纯利润增长,让整个市场为之一振。 2005年初,当时的新疆屯河受德隆系阻碍庞大:声誉受损、高管纷纷离职、门口天天等待着催讨债

款的人。刚刚从新疆屯河离开的一位副总曾经告诉记者:“假如没有大的机遇,屯河凶多吉少!”而紧接着公布的2004年年报看起来更印证了这一判定。 现在被多家机构誉为“极具投资价值的绩优蓝筹股”的屯河,是如何转危为安的? 中粮入主 2004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杜厚文、魏杰相继辞职。企业治理状况陷入逆境。而这时的新疆屯河,差不多深陷“德隆系危机”之中不能自拔。公司被抵押或质押于银行的资产逾23亿元,超过净资产的一倍! 就在企业内外交困四面楚歌之时,中粮集团开始介入。 如何设计一个让相关各方都能够同意的债务重组方案,成为新疆屯河重组成败的关键一环。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主席的债权委员会期望尽可能多地收回贷款,以减少银行的缺失。而潜在的重组方则认为,大多数的债务缺失差不多上德隆造成的,由新股东承担明显不合理,而且数额过于庞大,难以承担。通过多次谈判,由15家债权银行组成的债委会最终在“减债重组”这一原则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这为新疆屯河下一步的实业资产重组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中粮集团早有进入新疆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打算。新疆屯河的危机给中粮集团提供了一个机会,但新疆屯河的巨额债务负担又不能不令他们望而却步。双方通过长达一年的困难谈判,2005年6月14日重组双方终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粮集团最终以 1.53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屯河集团等持有的新疆屯河37.2%的股权。 接下来的大手笔,让“新屯河”受益匪浅。 中粮集团先是为其注入原材料款近5亿元以坚持生产,接着又以无偿捐赠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中粮新疆四方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和朔州中粮糖业100%的股权赠送给新疆屯河。此外“新东家”做出了关于盈利水平、定向增发、股权鼓舞、减免费用等八项承诺。 中粮集团在连续投入24亿元现金的前提下,成功地重组了新疆屯河,使新疆屯河完全摆脱了“德隆事件”造成的负面阻碍。通过巨额资金的支持和十几亿元的债务减免,新疆屯河终于看到了生气,在行业内和资本市场的信誉开始逐步复原。

审计案例

审计案例 隆兴公司自开业以来,营业额巨增。为筹措资金,公司决定向银行贷款。但银行希望其出具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以作出是否对其贷款的决定。于是,隆兴公司决定聘请宝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隆兴公司以前从未进行过审计。 审计刚开始就不太顺利,王玲注册会计师刚到隆兴公司就发现,该公司会计账册不齐,而且账也未轧平。于是王玲花费一个星期的时间帮助公司会计整理账簿等。但公司会计人员却向财务经理抱怨,认为注册会计师王玲太苛刻,妨碍其正常工作。 第二周,当王玲向会计人员索要客户有关资料以便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时,会计人员以这些资料系公司机密为由,加以拒绝。接着,王玲又要求,公司在年末这一天,停止生产,以便对存货进行盘点。但隆兴公司又以生产任务忙为由,也加以拒绝。 王玲无奈之下,只得向事务所的合伙人汇报。合伙人张民立即与隆兴公司总经理进行接洽。得知如果无法进行函证或盘点,将迫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表示意见。总经理闻言之后,非常生气。他说,我情愿向朋友借钱,也不要你们的审计报告。不但命令注册会计师马上离开隆兴公司,而且拒绝支付注册会计师前两周的审计费用。合伙人张民也很生气,他严肃地告诉总经理,除非付清所有的审计费用,否则,前期由王玲代编的会计账册将不予归还。 请问: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是否妥当?如果不妥当,请指出。在上述案例中,宝信会计师事务所犯了如下几项错误: (1)审计前没有与客户妥善会谈,以致客户不了解审计意义、审计目的、审计范围。这将造成客户不同意注册会计师进行函证或盘点的原因。 (2)没有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没有与客户商定审计收费。与客户联系不足,在客户账未结平之前,就贸然前去审计,实属不妥。 (3)没有制定审计计划,又没有助理人员进行必要监督。比如没有获得客户同意,就帮助客户整理账本,实属多余。 (4)扣留客户账册来作为要求客户付款条件,有失职业道德,弄得不好,很可能被客户起诉侵权。应立即归还账本。如果整理时间不长,可以放弃审计收费。如果审计收费巨大,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予以申诉,通过合法程序来维护自身利益。

东方电子

东方电子案例分析

东方电子案例分析报告 [摘要] 2001年,被誉为“中国第一股”的东方电子爆出财务舞弊丑闻,业界一片哗然,人们在谴责东方电子的同时,将矛头也指向了注册会计师甚至于当时的审计准则,到底是事务所不作为导致的“审计失败”,还是如同有些人声称的会计师事务所“情有可原”?本文从分析东方电子的舞弊手法入手,探究导致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再通过对比当时的《独立审计准则》和最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从而找到问题的答案。[关键字] 东方电子财务舞弊审计失败审计准则 一、东方电子事件回顾 1、股市骄子 1994年,东方电子的前身、主营计算机键盘生产和销售的烟台无线电六厂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立了烟台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时发行了内部职工股。当时东方电子采用定向募集方式,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其中社会法人股150万股,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尽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元,承诺每股分红不低于0.30元,但发行期限内却没有将股票售完,最后剩下1044万股内部职工股。 1997年,烟台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每股7.88元,开盘当天便冲高到每股18元。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有上市公司32.21%的股份,其旗下的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劳动服务公司持有2.2%的股份,而作为主承销商的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则成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 2000年,东方电子利润已达4.73亿元,增长了6.7倍,经过4次高比例的送配,总股本扩张了13.4倍,股本流通增长了35倍,但每股收益始终维持在0.5左右,被众多股评家和媒体冠以“中国最优秀上市公司”、“中国第一股”等称号。 2、东窗事发 2001年5月15日,东方电子董事会公告:“公司拟通过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规模分别为10亿元人民币和5.5亿元人民币,共计融资15.5亿元人民币。” 8月14日,东方电子董事会再次公告:“因未能与拟收购企业股权出让方达成协议,公司董事会拟放弃2001年增资发行A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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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造假案事由 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证券市场,一度号称中国第一股(股价最高时达330.6元,在深市中仅次于深发展)的东方电子是何等风光:业绩连年翻番,股价连年翻番,不仅是中小投资者追捧的对象,而且还是多家机构重仓持有的股票。东方电子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 东方电子是由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93年3月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于1994年1月正式创立,总股本58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0元,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1月8日至10日三天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 1994年1月9日,即定向募集第二天,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隋元柏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董秘高峰等人商议,由公司自己购买部分内部职工股,减小公司分红压力。东方电子当时发行股票时承诺,内部职工股发行后,公司每年将进行不低于30%的现金分红。 于是,隋元柏就让当时的财务处负责人以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名义购买公司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1.6元。 隋元柏承认,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是专门为购买内部职工股成立的一家空壳公司,注册资本52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均为东方电子职工。公司名称系“振兴东方”之意。该公司在购买股票时尚未成立,购买股票所需资金是以东方电子的名义在银行借贷的1600万元。

振东公司也只是过眼烟云。1996年,东方电子报送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对公司当时存在的“二化”现象(法人股个人化、内部职工股社会化)进行规范。隋元柏、高峰找到原担任股票主承销商的烟台某证券公司老总商量对策,决定将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个人账户。隋元柏从老家山东文登收集了40个身份证,在原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了40个自然人账户,将振东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分别过户至这40个自然人账户中。 为了奖励部分优秀职工,东方电子在1996年前从一级市场上另行购买了44万股内部职工股。为处理好这部分股票,由高峰回老家龙口,收集了4个身份证,在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账户,将44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这些人个人名下,此后分散在44个个人账户中的1044万股内部职工股,交由公司证券部掌管。此事在公司内部只有隋元柏、高峰等极少数人知情。 1996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30万股,发行价7.88元,总股本变为6830万股,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社会公众股1720万股(包括原内部职工股690万股),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1997年1月21日,公司172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余的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三年后上市交易。 东方电子职工股造富运动从此开始。 首次试水成功,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始策划如何利用证券市场完成公司的原始积累。公司上市后,隋元柏、高峰就商议,为提高公司业绩和企业形象,利用公司掌控的大量内部职工股,将内部职工股出售,再将出售后

国南海公司的舞弊案例影响和启示

审计失败即审计人员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而导致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认定为审计失败至少应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从审计结果来看,出具的审计意见是错误的;其次,从审计过程来看,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这两个条件应是因果关系,即因为没有遵循审计准则,所以才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意见。东方电子认定审计失败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工作未达到审计目标。对独立审计来说,审计目标主要有第一是就公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审计意见;第二是揭露财 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重大欺诈舞弊行为和非法行为。可见,若未出具一个正确的审计意见,未能揭露重大的错误、舞弊和非法行为,就是未达到审计目标。就会认为审计工作是失败的。 2、审计人员未履行审计职责,应承担法律责任。审计责任包括审计的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两部分。首先,审计职责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职责,审计的职业责任在于“运用恰当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保质保量地实现审计目标”。围绕审计目标,审计职责主要有两大方面:第一,审计人员必须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的评价;第二,审计人员必须揭露出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漏报和舞弊行为。否则,有可能被认为审计是失败的。其次,若被认定为审计失败,审计人员一般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因缺少应有的合理的谨慎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审计人员应承担普通过失或重大过失责任;对于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故意的错误行为,则要承担欺诈责任。 3、在审计过程中,采用的审计方法不当或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在运用一定的审计方法获取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才能表示审计意见,审计失败往往跟采用不恰当的审计方法联系在一起。审计方法一般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几种。审计方法运用不当会给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留下空间。对于一些科目的审计,有些审计程序是必须的,例如应收账款的函证、存货的监盘等。缺少这些必要的审计程序,一些重大的错报漏报、会计舞弊等行为就很难被发现。如东方电子主要是采用私刻客户印章、粘贴复印等方法伪造销售合同、虚开销售发票,以将炒股收益洗成主营业务收入。按惯例,审计人员应要求企业向其提供所有与当期有关的销售合同原件,然后抽取部分进行函证。对于重大事项,如果回函情况不好,会计师事务所要么采取其他方式进一步确认,要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未认真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也是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次次的审计过程中,面对一堆堆盖满假印章的假合同和一份份破绽百出的会计报表,该事务所各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认真复核,便一次次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4、审计人员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3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也就是说,审计人员在执业时应抱着怀疑的态度,不放过任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疑问。主营业务收入是衡量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此外,东方电子的高利润率在逻辑上也讲不通。面对种种疑问,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竟丝毫“没有”察觉,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极大地丧失,直接的后果便是出具错误的审计意见。5、丧失审计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灵魂,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与客户间若存在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或外界压力等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就很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难以完全按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我国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例中,审计失败的事务所几乎都与相关客户存在各种经济利益,这不能不说是判断审计失败要考虑的一条重要因素。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5年为东方电子提供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因此获得204万元的审计费用,二者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不能不让人对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立场提出置疑。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审计1101 1103400102 朱楠楠 一、主要人物介绍 1、公司主要任务人物: 隋元柏: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长 高峰: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董事、证券办主任同时又是集团公司子公司烟台东方玉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跃: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2、会计师事务所及主要人物: 2001年及以前年度年报的审计师为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但从2002年度改聘山东正源信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刘天聚: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 赵永兰,孙祥祚,徐艳燕,刘学伟:为东方电子审计过的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们。 二、公司简介 东方电子公司全称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东方电子(000682)。东方电子一度被誉为经典蓝筹股、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是中国配电自动化的龙头企业,也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东方电子自1997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走势凌厉,在股本大幅扩张的同时每股收益也保持在0.5元以上。每年利润率大幅增长的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也成倍上涨: 表1:东方电子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 由上图可以看到东方电子1998-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总计多达27亿元,占到整个农网电力系统自动化改造市场的60%。 三、惊人业绩是否可信? 1、东方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力自动化占了销售大头,其中电网调度自动化才是东方电子的起家之本。由表格中数据可以看到公司从1998年至2000年这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就占市场份额的60%,我国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发展的企业有200多家,其中当时的电网调度自动化行业中就主要有清华大学、电科院、南瑞、东方电子等几十家企业从事此项业务。同时,在高级软件开发上,清华占龙头地位;硬件系统的开发上,则南瑞和电科院居首位;东方电子只是服务于行业的宝塔下方领域。但是,只能充当配角的东方电子却占有这个行业打扮的市场份额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无法相信。 2、再看表1中东方电子的高利润率更是罕见。清华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领域的专家曾得出过如下结论:“单从电力系统自动化工业企业的角度来说,百分之三十几的利润还是显得有点过高。一般来说,利润率在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几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1998年以后,即使利润率较高的高压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利润率也不过10%—30%,而在利润率较低的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这个数字还不到10%。因此,高达50%的利润率未免让人觉得失真。 3、东方电子低价接单与高人力成本在业界更是众所周知。例如,北京四方与东方电子在争夺地市级电力调度市场的几次交锋中,东方电子几乎都比北京四方的报价低40%左右,从而成功拿走订单。而北京四方的投标报价一般只能维持10%左右的利润率,若报价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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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一、案件回顾 1997年1月21日,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00068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上市第一天便走势凌厉,股价最高时达18.67元/股,比发行价上涨了137%。此后历经多次送股、配股、转增,东方电子的流通股本扩大了十多倍,股价却依旧坚挺,维持在每股20元上下。最红火时,股价曾飙升至60元/股,涨幅居深沪两市之首,一夜之间便催生了数百名百万富翁。 2001年,由虚假陈述引来的大批股民成就了东方电子的资本神话,这个注册资本仅6830万元的电子公司,迅速在资本市场聚敛了巨额财富。资料显示,从1997年至2001年,东方电子高管利用公司购买的1044万股原始职工股,在二级市场炒作,所得的各项收益竟达17.08亿元。此后,他们又公然伪造账目,将其中的15.95亿元变成了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然而,当神话褪尽,它留给人们最深的印象却是鼎盛时期被踢爆的"虚假账目事件",以及那场长达5年、波及6989名股民、涉案总标的达4.42亿元的"中国证券民事第一案"。 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造假历程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烟台市体改委烟体改字[1993]16号文批准,以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4年1月正式创立,总股本58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0元,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 1月8-10日三天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1996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挑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1994年1月9日,即定向募集第二天,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隋元柏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董秘高峰等人商议,由公司自己购买部分内部职工股,以减小公司分红压力。东方电子当时发行股票时承诺,内部职工股发行后,公司每年将进行不低于30%的现金分红。 于是,隋元柏就让当时的财务处负责人以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名义购买公司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1.6元。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是专门为购买内部职工股成立的一家空壳公司,注册资本52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均为东方电子职工。公司名称系"振兴东方"之意。该公司在购买股票时尚未成立,购买股票所需资金是以东方电子的名义在银行借贷的1600万元。 振东公司也只是过眼烟云。1996年,东方电子报送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对公司当时存在的"二化"现象(法人股个人化、内部职工股社会化)进行规范。隋元柏、高峰找到原担任股票主承销商的烟台某证券公司老总商量对策,决定将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个人账户。隋元柏从老家山东文登收集了40个身份证,在原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了40个自然人账户,将振东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分别过户至这40个自然人账户中。 为了奖励部分优秀职工,东方电子在1996年前从一级市场上另行购买了44万股内部职工股。为处理好这部分股票,由高峰回老家龙口,收集了4个身份证,在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账户,将44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这些人个人名下,此后分散在44个个人账户中的1044万股内部职工股,交由公司证券部掌管。此事在公司内部只有隋元柏、高峰等极少数人知情。 1996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30万股,发行价7.88元,总股本变为6830万股,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社会公众股1720万股(包括原内部职工股690万股),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1997年1月21日,公司将172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余的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三年后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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