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精)

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精)
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精)

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教育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教育学术论文是以教育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文章。中国的教育体制正处于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过程中。所谓“素质教育”, 是一种全新的教学理念, 是一种正确的教育价值取向, 它是适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教育方式。在此转轨过程中,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教师需要转变观念,积极投入到教育改革的实践中来。那么,教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有哪些呢 ? 期刊 VIP 今日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

教师职称论文发表评定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 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

2.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

3.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

4. 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

5.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 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 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

2.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教学经验丰富, 教学业绩显著, 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

3.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 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

4. 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取得了明显成效 ;

5. 具备博士学位, 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2年以上 ; 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年以上 ;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 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 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 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 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

2.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

4. 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

5. 具备博士学位 ; 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2年以上 ; 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4年以上 ;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 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4年以上 ; 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 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 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 教育效果较好 ;

2.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 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

3. 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

4. 具备硕士学位 ; 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见习期 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 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 2年以上 ; 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 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

2.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 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

3.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 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 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破格标准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 教学效果好, 教育质量高, 得到县 (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 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

2. 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

3。受到市 (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 结合教学实际, 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 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 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 成绩合格者, 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五条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 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 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 (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 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 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注重实施素质教育, 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 批改讲解作业, 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 (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 (鄂教师 [1998]02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 (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 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 (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

2. 承担乡镇 (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

3. 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成绩突出, 受到县 (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 结合教学实际, 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 (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 教学基本功扎实, 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

2. 承担乡镇 (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

3. 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 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 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

4.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 (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 ,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广泛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能力,独立开展和组织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教研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党和的教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热爱教育事业,尊重

学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六、从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4年2月11日|发布:教师|分类:教师资讯|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 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 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 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 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 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 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 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 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 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取 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017年的教师职称改革使得更多的中小学教师有了高级职称的机会,职称不仅是自己教学水平的体现,同时也与薪水有着很大的关系,农村小学教师的职称名额少,很多优秀的小学教师工作十几年都混不上一个职称也确实可悲,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师范类的学生不愿意返乡为自己乡村做贡献的原因之一,国家优化了教育资源、职称名额配比,也增加了教育工作者回乡的信心。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仅供参考!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个人工作总结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个人工作总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在教坛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回顾近十几年的工作,我感慨万千。这十几年,是我默默耕耘的十几年,也是我努力探索的十几年,更是我迅速成长的十几年。天道酬勤,一份耕耘也有一份收获。但我深深明白,我取得的点滴进步都离不开领导的信任、栽培和老师们的鼓励与支持。新的时代,新的教育理念,教育也提出新的改革,新课程的实施,对我们教师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我,努力提高自我的业务水平丰富知识面,结合本校的实际条件和学生的实际状况,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使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立足此刻,放眼未来,为使今后的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不断努力,现对近年来教学工作作出总结: 一、坚持认真备课,备课中我不仅仅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资料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及时间安排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制作各种利于吸引学生注意力的搞笑教具,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总结,写好教学后记,并认真按搜集每课书的知识要点,归纳成集。在工作中,“德高为师”在我心中根深蒂固,“为人师表”是我的行动指南,并时刻以《师德规范》这面镜子来要求自我。 二、努力增强我的上课技能,提高教学质量,使讲解清晰化,条理化,准确化,条理化,准确化,情感化,生动化,做到线索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在课堂上个性注意调动学生的用心性,加强师生交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作用,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简单,学得愉快;注意精讲精练,在课堂上老师讲得尽量少,学生动

重庆教师职称评定规定

重庆市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市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教研机构和教研员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条件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学历要求按市职改办文件规定执行。但是,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小学)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学院(校)、教育信息装备中心等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中的高中教师(含教研员)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业的,本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5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达到7 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㈢资历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任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及以上才能申报,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任教2年才可申报。教研员必须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3年,并从事教研工作1年及以上。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教师评职称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6)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关于教师评职称的条件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 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 一、中小学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和名称是什么? 中小学校设置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一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二、中小学各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中小学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是: 1.高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2.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2%。 3.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0%。 三、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一、职称评审的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三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直聘为二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7年者可晋升一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工作总年限满25年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2、本科毕业学历且有学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二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可晋升一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满10年以上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无学士学位者,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推迟3年,或以破格条件推迟2年晋升。 3、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者,或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考、评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4、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直聘为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二、年度考核要求 评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内年度考核成绩必须在称职以上;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须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以上。 七、职称评审中论文要求 1、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本人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其他人员晋升职务的论文要求和刊物级别的认定。 九、破格评审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不受本单位职务限额限制破格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申请书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你们好! 今天能够申请小学一级教师职称,首先应感谢领导为我创造了这次机会!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的主要工作: 不知不觉中来大峪镇任教已近五年,回首五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是辛勤的汗水与坚实的脚印所汇集的图谱,一点一滴记录着自己所前进跋涉的每一步。 2005年9月,我实习期满,被区教育局分配到大峪镇北涧沟西村小学任教,担任一年级的语文教师兼数学教师以及班主任工作,我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并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工作中处处以身作则,时时把握时代脉搏,树立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学习请教,从中学习高尚、严谨的教师风范,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能力水平。 二、在教育教学方面,我以严要求高标准来衡量自己,不断给自己施压,主动参加各级各类的教学活动。教学中,针对学生特点,以愉快式教学为主,不搞满堂灌,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 三、在纪律方面,因我家住邯郸,离单位较远。每天早晨五点起床,六点出门,坐车一个小时到峰峰,换车半个小时到学校附近,然后再徒步30分钟到村里的小学,一走就是两年。后因学校合并,我

被分到镇中心幼儿园,一年后又到了现在的大峪学校,五年如一日。本人从不给领导讲客观、讲条件,始终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主动请假。 四、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从未因为自己孩子尚小需要关心照顾为由耽误教育教学工作,也没有因自己的身体不好,长期两地奔跑劳累而影响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一直以饱满的热情站立在教育教学的第一线,因为我牢记《汪洋中的一条船》中那位残疾的男主人公说的话,“在课堂上,罚站的永远是老师”,所以为师一刻就要恪守其职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五、在教学成绩方面,随着新课程改革对教师业务能力要求的提高,本人在教学之余,积极参加市、区、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在组织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本人还很注重教学经验的积累,有了心得体会就及时记下来与同事交流。因各方面的原因,虽然成绩都不显著,但是却在这五年的工作中,学习到了在学校没有学到的知识,充实了自己,逐渐的掌握了教学的一些方法,和教育的真谛——教育就是教书育人。不但教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教育学生怎样做人。五年来,作为一名青年教师,自己的成长离不开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以及周围人的爱护,是他们使我把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的有声有色、蒸蒸日上,是他们给我搭建了一个展示才能,释放梦想的空间与舞台。 今天能荣幸的在这里向各位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硬、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和评委面前,陈述自己在大峪镇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是学校为我与评委间搭建了这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再次感谢学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 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5年8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通知》全文如下: 人社部发〔201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现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于12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2015年8月28日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为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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