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教学文案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教学文案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教学文案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

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树立全体师生爱护公物意识,完善后勤维修保障工作,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赔偿要求

1.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主管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人自行拆毁或丢弃,有违者照价赔偿。

2.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凡属人为损坏的,一律进行赔偿,包括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3.教室、寝室、职工宿舍的公共财物因故意人为、嘻闹等原因引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4.公共走廊、卫生间、教职工公寓以及校园内其它公共辅助教学设施因故意人为、嘻闹等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具体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赔偿。

5.所有公共财物经调查核实属于无意损坏,按原价的50%一80%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铝塑门窗、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窗户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三、赔偿办法:

赔偿金额由总务处维修人员做出实际调查后告知学部政教处主任,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总务处填写公物损坏赔偿单,由政教处责成赔偿人赔偿,并于收到赔偿单三日内办妥有关财务手续。逾期未办理,赔偿人为学生,将直接追究学部负责人责任;赔偿人为教职工,将直接追究教职工本人责任,加大赔偿处罚力度。将财务科收费依据交予总务处维修人员后,方可进行维修。

四、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于检举揭发人奖励并以资鼓励。

五、其它未尽事宜,视情况酌情处理。

沁阳市永威学校

2014.11.27日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通过酒店物品损坏的案例,来解析对于酒店损坏物品的赔偿问题,店家和消费者针对赔偿的不同说法。以及律师与工商部门的各自见解,来呈现关于赔偿标准的争议。 9月24日,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接到来自江西南昌的消费者陈某投诉,称他与朋友来莆田游玩,入住某酒店时,不小心在酒店的地毯上留下了5个烟头烫印(未破)。根据酒店制定的“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地毯烫破一个洞赔偿50元,酒店要求陈某赔偿250元。 无独有偶。前不久,涵江的宋某在入住莆田某酒店时,不小心打破了两个玻璃杯,根据酒店的赔偿价目表,打破一个杯子需赔偿10元。宋某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属“霸王条款”。他在市场上虽然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玻璃杯,但相比较而言,这种玻璃杯的价格最多不会超出5元。更何况酒店的杯子已用了很久,应该折旧。 笔者走访了莆田的多家酒店酒店,发现几乎所有的酒店酒店都在《住客须知》中制定“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规定的损坏赔偿金额高得离谱,如摔坏一个普通的茶杯赔30元,地毯被烟头烫出个小洞赔200元,摔坏房间电话机赔250元,打坏房间的落地灯赔500元等等。 这样的赔偿条款是否合理?店家和消费者各有说法。

酒店:硬性索赔的不多 一些酒店酒店称,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合情合理”作出处理。如果住客损坏的物品可以修复,将相应赔少点;如果物品无法修复,住客则必须按照《住客须知》规定的价格赔偿。《住客须知》在每一间客房都有,酒店并不是想通过这个高价赔偿来赚钱,而是提醒住客要爱惜酒店物品,同时也为了减少事后纠纷。 消费者:赔偿金额应合理 消费者普遍认为,《住客须知》是不合理的,他们表示不能接受按规定的价格赔偿。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有的消费者说:“如果酒店酒店对一个电话机开出一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要照赔吗?” 律师:“须知”属“霸王条款” 莆田众益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酒店所制定的《住客须知》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尽管在住客的行为上,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住客须知》是酒店单方面制定的,而且与市场价相距甚远,有欠公允,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合同,对住客缺乏约束力。

餐厅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餐厅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餐厅所有物品是保证餐厅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手段,是餐厅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餐厅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制度: 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 重和认识态度,责令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 3.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 4.宿舍楼的床铺、桌椅、门窗、卫生洁具、电器、水龙头等,有相 应的员工负责;如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坏、遗失者; 5.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务损坏者; 二、各员工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查不清责任的由部门集体赔偿; 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坏,经上级领导审查,免予 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 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餐厅规章制 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其 中,餐厅公共财产由上级领导负责;餐厅及宿舍公共部分由上 级领导负责;各宿舍由各寝室长负责。包干到人,落实到位, 并纳入各项考核,宿舍和餐厅的公物包括门窗、空凋、开关、 日光灯、床铺、热水器、自来水等。应倍加爱惜,树立节约用 水用电意识。如宿舍蹲坑漏水,漏电等现象;知情不报者,上 级将对其进行考核。 四、严禁私接电源和私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一经举报核实, 除赔偿外,还需按餐厅相关制度处罚。 五、赔偿责任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修复费用的200%、100%、80%、50%计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上级领导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落实到位。 六、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七、赔偿方法 1、现金赔偿、交财务、由财务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财务会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

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学年开学前,财务会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楚都中学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与经济奖惩挂钩,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范围及项目 1、本制度中的学校财产包括:各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各班教室、实验室等及校内其它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 2、项目包括:各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与各班教室以及实验室门窗、玻璃、黑板、内外墙面与地面、电脑、统一音源、讲桌、课桌、椅(凳)、标志牌、供电照明与供水设施以及校内其它公共场所的全部财产(包含花草树木)等。 二、学校财产管理责任划分 1、各班教室财产的管理由各班负责,直接责任人是班主任。 2、各处室财产的管理由各处室负责,直接责任人是处室主任。 3、教师办公室财产的管理由年级组负责,直接责任人是年级组长。 4、后勤处负责学校财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配备、调整、维修、更换等项工作。 三、公共财产管理措施 1、学校所有财产,建立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分部门保管使用,总务处负责监管。 2、班级财产必须在学生中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即班级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每班在开学初由学校总务处清点班级财产,班主任核对,核准无误后由班主任签字认可。后勤处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底和学期末进行检查。在巡查与检查中,若发现班级财产有非正常丢失或损坏现象,由相应班级及时负责赔偿。 3、处室、教师办公室财产实行每学期初登记一次,学期末检查一次,做到帐册相符、帐物相符。 4、教室使用的卫生用具,开学时一次性发放到班,如人为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一律自行购买添置。

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减少损耗,提高教育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资源更好地为教学、教育服务,同时培养师、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固定财产内容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办公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凳、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宿舍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柜子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仪器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财产管理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各活动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公寓生活老师是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财产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 4、总务处对学校财产分类别登记造册,列出各教室、各宿舍、各办公室、各教学实验室的详细财产清单,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原因,及时处理。 5、要定期修理,确保财产的完好率,各保管人、责任人定期清点保管的财产,对损坏或丢失的财产,应及时追查原因,主动到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6、每学期期末,总务处负责对各办公室、各班、各专用室、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检查统计、作为评定“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依据。 三、责任追究 1、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 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2、学校财产被损坏或丢失,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丢失者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XX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班级财产是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爱护学班级财产是每一个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保证班级财产不出现损坏或在可避免的前提条件下不损坏,特制订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公物,这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损坏公物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全体师生配合,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自觉爱护财产的优良品质,维护班集体荣誉,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一、责任及其责任人 班级财产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期初班主任清点检查本班财物,做好登记,能维修的学校尽量安排人员维修,维修正常后签名核实,期末盘查核对。 二、财产管理及要求 1、班级财产包括教室、宿舍、饭台凳等分配给各班独立使用的场所(详情见《北界中学班级财物情况登记表》)以及临时安排使用的实验室、语音室、电脑室等。 2、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等使用人等进行爱护公物、爱护班级财产的教育。 3、保持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学校财物管理制度

学校财物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公共财物,达到物尽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定如下制度: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公物责任制。学生课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应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及延长使用寿命。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加倍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4、学生对学校的所有设施(如栏杆、花草树木、水龙头等)要爱护,有故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班级不能评为先进、文明班级。对有此行为的学生政教处应给予纪律处分。 5、各部室(教研组)、班级、办公室(会议室)、教师公寓、财物要造册登记由学校总务处保存归档。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学校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师下班时应自觉关好办公室及教室的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周五放学办公室应落实锁好防盗)。 8、各级长、教研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要爱护公物,并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经学校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人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由借用人负责赔偿,借用物品应及时归还。 10、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交清所有借用物品,由校长开具证明后到学校办理相关调离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1、各部室、教研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须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学校,学校按缓急派工人维修。 12、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班公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

2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到公寓值班室报修。舍内公物损坏由舍长负责报修。 2、宿舍内家具和设施由学校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宿舍管理员负责收回寝室钥匙,班主任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 3、属于自然损耗的宿舍物品,公寓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学生不慎损坏的物品,实行按价赔偿,属于学生恶意破坏的物品,除按价赔偿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学生宿舍按人配备的床、柜及各类用具,责任到人。丢失、损坏一律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5、学生宿舍门、窗、玻璃、门锁及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宿舍公用设施、设备。 如需维修,由宿舍长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维修登记手续,由管理员通知有关部门维修。如属人为损坏须先赔偿后维修。谁丢失、损坏,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宿舍学生共同赔偿。人为损坏的维修要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6、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损坏后由责任人赔偿。 7、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人为改变水电计量表结构。人为改变水电表内部结构或者有意撕毁封条和损坏铅封的,学院职能部门对损坏设施的宿舍实行停水停电处理。待相应的责任人负责恢复或修复好损坏的水电设施后,再按规定向学院职能部门申请恢复供水供电。 1/ 2

8、严禁使用除台灯、充电器、剃须刀等以外的违禁电器,如若因此造成断电,由使用者本人到公寓值班室对断电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上缴违禁电器。学院将对违纪者按照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9、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违纪者按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1 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2/ 2

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岩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教室 2、办公室 3、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 4、食堂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 6、其他公共区域:校门、围墙、学校小卖部、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栏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

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 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 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一条班级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三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四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为了严格对我校公物进行管理,避免公物无故流失或损害,学校制订本公物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购买物品的验收:购买的物品和上级部门下发物品须经学校公物管理员(库管员)验收,入册登记;其中图书需由图书管理员参加验收,教学仪器需有仪器管理员参加验收,贵重或大宗物品由后勤中心领导组织验收。 二、购买物品的发放:购买物品由后勤中心布置,学校公物管理员及时发放,由处室负责人或管理员签领,并落实公物保管责任。 三、公物的借出及归还:公物借出要登记,该归还的,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归还时物品要完好、整洁,如有人为破损,掉失或不洁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借物品需经后勤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视物品贵重程度收取一定的折旧费(标准由后勤中心确定)。 四、公物的保管:学校对公物保管实行承包责任制,由保管责任人承包保管,责任人有权管理、使用该室公物,并负责关锁。如有人为损坏、遗失,追究保管责任人责任,班级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班主任,功能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管理人员,办公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负责人,学生寝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相应生活老师,教职工宿舍公物保管责任人是住宿教职工,楼层公共区域保管责任人是楼层保洁员。 1.班级公物的管理:公物保管员在每学期对公物进行登记后,由班主任负责承包保管,由级组长监管,保管期限为一学年。

2.功能室公物的管理:功能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注:学校图书、实验仪器及教学仪器由教学处造册登记验收),每学年验收一次,功能室公物归所属处室监管。 3.办公室公物的管理:办公室包括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学处、后勤中心、行政办公室、各年级组办公室、各学科组办公室。办公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每学年验收一次,由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4.教职工房间公物的管理:教职工房间公物由住宿教工负责保管,离职时归还学校,不归还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5.校园内公共场所公物的管理:教室周围的护栏、消防器材、卫生工具、门窗水电设备由保洁员负责管理,宿舍区内公共设施如消防器材、卫生用具、净水机等水电设备由宿舍管理员(生活老师)负责管理,宿舍区外的花草由勤杂工负责管理。 五、公物保管的责任:后勤中心组织人员每学期对各班教室宿舍验收一次,每学年对各办公室、功能室验收一次(公物包括原登记公物和保管期间新采买公物),在保管期间出现的公物流失要按价赔偿,人为损坏的按要求修复或按程度赔偿,贵重物品由校长会作赔偿决定。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最新)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最新) 1、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总务处全面事务管理、协调; 2、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学校各项报销的审核; 3、做好学校经费的预算,管理全校资产; 4、管理学校资产,负责用品采购审批工作; 5、负责学生学费收缴、贫困助学、代办费“多还少补”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总务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校安工程; 2、校出租店面管理。 总务处主任助理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临时工; 2、负责全校教师房改工作; 3、负责校园卫生及绿化、美化校园; 4、负责做好负责水电管理及校内零星修缮; 5、做好各种集会和突击性活动的服务工作。

总务处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日常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上报审批事务;(刘) 2、负责领取上级调拔的物资; 3、协调自行车管理;(可) 4、全校复印和印刷工作管理。(刘) 总务处职员 1、负责管理校园广播及听力系统;(刘外出,潘) 2、负责校园卫生及周末卫生大扫除的检查;(潘) 3、负责教室财产管理和登记(除多媒体设备);(潘) 4、办理水电、土地、工商、城建、环保等对外有关业务; 5、总务处其他临时工作。 总务处职员 1、学校基建工作和校舍信息档案; 2、学校食堂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教研组及各室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凭由总务处办理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由总务主任审核,再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 5、各专用室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部门管理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7、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私自拿出校门。 8、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9、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10、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河腰寄宿制小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须的物质条件,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要赔偿是人们应遵循基本道德,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公共财物,达到物尽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定如下制度: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公物的榜样。 2、学校公共财物实行借用制度,学年初由学校和各班级(班主任)鉴定借用清单及借用协议,学年末由学校对各班公物进行清查,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3、实行公物责任制。学生课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教室灯光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及延长使用寿命。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4、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维修保养工作,平时加强检查,发现有损坏,立即向总务处汇报,及时维修,延长财物的使用寿命。 5、学生对学校的所有设施(如花草树木、水龙头等)要爱护,有故意损坏公物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班级不能评为先进、文明班级。

精品文档 6、办公室、图书室、电教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学校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教师下班时应自觉关好办公室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值周教师负责赔偿。 7、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须经校长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经学校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人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由借用人负责赔偿,借用物品应及时归还。 8、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交清所有借用物品,由校长开具证明后到学校办理相关调离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9、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班公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 河腰寄宿制小学 2009年9月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 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司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所有物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制度: 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 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 3.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 4.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物损坏者; 二、各办公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 由部门集体赔偿; 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耗,经办公室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 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 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四、赔偿责任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

第一次,按5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二次,按1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三次,按2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公司领导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部落实到位。 五、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赔偿方法 1、现金赔偿、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小协镇中心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

小协镇中心小学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好公共财物,达到物尽 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制 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校、教师、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对校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 整、组织维修、统一购置、检查护理的责任;教师对教室财物有管理、督促检查 、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的责任;学生对学校财物有爱惜、保护、使用及维修和照价 赔偿的责任和义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二、师生对学校的图书、仪器等教育教学用品有借阅和使用的权利,但 必须履行合理的管理制度,先向管理人员打借条、登记,并按时归还。对损坏或 丢失的要合理赔偿。教材、教参等使用要登记,期末结束要交学校教导处,管理制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三、各教师住室财物有丢失或损坏的要积极补偿。凡教师调力的,先扣 发当月工资,待教师与学校办完财物交接手续后,方发放工资。 四、教室公共财物的管理要求:

1.学生使用一套新桌凳,造册入档,责任明确,一直使用到小学毕业为止,要全 心爱护。 2.学生不可以在桌凳面上乱写乱画,要始终保持桌凳面油光平滑。对损掉油漆者 ,1平方厘米以内的向学校交维修费3—5元;1平方厘米以上者交10元;对损坏桌 子者交维修费16—20元,凳子维修费10元(学校统一安排维修)。对严重损坏或 丢失的有照价赔偿,桌子45元、凳子20元,学校进行重新购置。 3.学生对教室内外墙壁、门窗、标语、黑板、电器、卫生工具等公物要爱护使用 ,损坏者要通过学校,积极进行赔偿或维修。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班公物使用情况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 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 五、学生对学校的所有设施,(如: 护栏、乒乓球台、篮球架、则所、花草树木等)要爱护,对那些校内外个别学生有意损坏者,要及时制止、汇报。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守则

办公室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门公共财物规范化管理,营造一个安全、优美的办公环境和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新形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财物管理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得随意损坏。 2、因工作需要购买公共财物,统一由办公室提出方案,经领导同意后购买。事先未经领导同意而购买物品,视同个人消费,与公司无关。大宗购买事项,提交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后购买。不购买无公用价值的物品。 3、办公室所负责人变动,应及时做好财物的清点交接。 4、爱护办公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工作用具,不得擅自在墙上涂污、乱画、打钉和蓄意破坏。 5、下班时注意熄灯,关闭电脑、饮水机和打印机电源并锁门关窗,并锁好办公室门,关好窗户,以确保安全。 6、办公楼及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任何个人不得破坏和随意拿走。 7、个人办公电脑不得让外来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随意操作。下班时间不得带非公务活动的人员进入办公楼,不得回办公室办理与公务无关的事。 8、非专业人员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办公室如需增设电源及电器,必须向后勤保障部申报,并由后勤保障部统一派员安装施工。 9、注意防火安全,遵守有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忧患意识,不得在办公楼、库房、院内吸烟,以免发生意外。 10、注意文明礼貌,上班要衣着整齐,不得在公共场合或办公区域高声谈笑、喧哗或叫喊,讲卫生、讲美德;不得往窗外抛掷杂物,以免伤害行人。

二、保持清洁卫生 1、办公室内要天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2、要保持办公桌面及办公用品的整齐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有序,窗户、地板常拖常扫。 3、不随地丢烟头、烟灰、纸碎、果皮、杂物,不随地吐痰、倒茶水,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4、办公楼走廊不得堆放杂物,各办公室搞卫生用的拖把,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三、责任追究 1、凡下班后或节假日办公室所有电器设备开关未关闭、办公室门未锁,每次按违反制度扣5分,并根据情节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按人为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处理。 2、凡人为损坏或丢失公共财物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损失价值赔偿;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学校的一切财产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要管好、用好。尽量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重视财产管理,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好风尚。 3、学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4.学校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拥有固定资产的办公室,教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值班室,教务处,保管室等均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 第二章具体制度与措施 一、教室财产管理 1、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本班校产的管理,做好学生爱护校产的思想工作。 2、各班在开学初必须向后勤处办理校产的使用手续,并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班主任与后勤处签订保管责任书。 3、学生桌、椅要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能乱刻乱画,若损坏或丢失,使用人负责赔偿。 4、教室里的日光灯、玻璃等物要爱护,要专人管理,非自然损坏班级要负责赔偿。 6、教室门窗要按时关闭,要做到人走灯熄。门窗若人为损坏,班级负责赔偿。 7、配合学校期中、期末两次校产大检查,各班必须先做好预查。 二、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管理 1、学校配有花草护理员,负责花木培植、整枝、除虫、护理,负责盆花培育、保管、摆放;负责绿化带、花坛草坪除草。 2、校园的花草树木,列入班级包干区包干范围,必须认真管好、护理好。 3、不准攀折花木,凡有损害树木花草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罚款及必要的校纪处分。 4、禁止在草坪内看书、嬉戏、玩耍,不准在绿化带、楼房内进行体育活动。 5、校园内的路灯、教室门牌、标志牌、体育设施设备以及宣传栏的玻璃等,人人要细心爱护,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三、各处室、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1、各处室的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品要有专人负责。 2、开学初要与后勤处校对,期末进行财产检查。 3、各处室要有安全措施,关好日光灯、水龙头等,下班要关好门窗。 4、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教务处、保管室等由该室专人

学校规章制度之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好公共财物,达到物尽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校、教师、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对校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整、组织维修、统一购置、检查护理的责任;教师对教室财物有管理、督促检查、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的责任;学生对学校财物有爱惜、保护、使用及维修和照价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二、师生对学校的图书、仪器等教育教学用品有借阅和使用的权利,但必须履行合理的管理制度,先向管理人员打借条、登记,并按时归还。对损坏或丢失的要合理赔偿。教材、教参等使用要登记,期末结束要交学校教导处。 三、各教师住室财物有丢失或损坏的要积极补偿。凡教师调力的,先扣发当月工资,待教师与学校办完财物交接手续后,方发放工资。 四、教室公共财物的管理要求: 1.学生使用一套新桌凳,造册入档,责任明确,一直使用到小学毕业为止,要全心爱护。

2.学生不可以在桌凳面上乱写乱画,要始终保持桌凳面油光平滑。对损掉油漆者,1平方厘米以内的向学校交维修费3—5元;1平方厘米以上者交10元;对损坏桌子者交维修费16—20元,凳子维修费10元(学校统一安排维修)。对严重损坏或丢失的有照价赔偿,桌子45元、凳子20元,学校进行重新购置。 3.学生对教室内外墙壁、门窗、标语、黑板、电器、卫生工具等公物要爱护使用,损坏者要通过学校,积极进行赔偿或维修。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班公物使用情况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 五、学生对学校的所有设施,(如:护栏、乒乓球台、篮球架、则所、花草树木等)要爱护,对那些校内外个别学生有意损坏者,要及时制止、汇报。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树立全体师生爱护公物意识,完善后 勤维修保障工作,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赔偿要求 1. 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主管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 人自行拆毁或丢弃,有违者照价赔偿。 2. 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凡属人为损坏 的,一律进行赔偿,包括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3. 教室、寝室、职工宿舍的公共财物因故意人为、嘻闹等原因引 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 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4. 公共走廊、卫生间、教职工公寓以及校园内其它公共辅助教学 设施因故意人为、嘻闹等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具体行为人负责赔偿。 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赔偿。 5. 所有公共财物经调查核实属于无意损坏,按原价的50%一80% 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赔偿标准: 1. 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 2. 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 价赔偿。 3. 铝合金、铝塑门窗、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 窗户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 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 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 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 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 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 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三、赔偿办法:赔偿金额由总务处维修人员做出实际调查后告知学部政教处主任,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总务处填写公物损坏赔偿单,由政教处责成赔偿人赔偿,并于收到赔偿单三日内办妥有关财务手续。逾期未办理,赔偿人为学生,将直接追究学部负责人责任;赔偿人为教职工,将直接追究教职工本人责任,加大赔偿处罚力度。将财务科收费依据交予总务处维修人员后,方可进行维修。 四、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于检举揭发人奖励并以资鼓励。 五、其它未尽事宜,视情况酌情处理。 沁阳市永威学校 2014.11.27日 公物损坏赔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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