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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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一、目的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 SARS) 是由SARS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起病急、传播快、病死率较高。我校师生人数众多, 存在着疫情发生的严重威胁。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指导各地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各项措施, 努力防止或减少SARS可能造成的危害,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及其它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沉着应对, 措施果断; 依靠科学, 有效防治; 加强合作, 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 以预防输入和控制疫情为中心, 加强领导, 依靠科学, 动员社会, 建立传染性非典

型肺炎防治的长效机制, 保证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工作原则

防治结合, 以防为主; 平战结合, 应急为主; 条块结合, 以

块为主; 群专结合, 以专为主; 明确责任, 加强督查; 科学防治, 依法管理。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各项预防与控

制工作。

五、工作目标

全校力争不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输入病例; 确保不发生传

染性非典型肺炎继发病例和医源性传播; 确保不发生传染性非典

型肺炎死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各村、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负总责, 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切实加强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校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常态管理由

学院领导负责; 我省出现疫情进入紧急状态后, 由学校, 学院负

责人参加,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全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在学校非典办, 一旦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正式办公。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正式办公。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非典办)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下设六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1)综合协调和统筹有关各小组工作, 安排领导小组和非典办的重要活动; 收集全国全省、市及县内外疫情动态和防治工作信息等有关资料, 并提供领导利用; 制定各类疫情状态下的督查工

作方案, 设计具体的督查工作计划程序和方法。

(2)负责各类文电、信息和有关会议材料起草、编发与管理, 全校防治工作情况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非典办上下联络与沟通、对外联络, 协调开展涉外及其它学校同胞防治工作。

(4)负责督查指导各学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控制、医疗救治, 宣传等防治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5)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做好防治工作信访、案件查办工作。

2、预防控制组( 设在中心卫生院)

(1)组织、协调和布置落实疫情监测网络、分级预防控制措施。

(2)负责督促检查全镇各学院预案落实情况。负责对办公室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

(3)参与全校重大疫情的处理, 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留验等现场控制措施。

3.医疗救治组( 设在校卫生院)

(1)组织临床、疾病控制、检验、放射等专业人员建立联合医疗救治组, 负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预诊工作。

(2)负责疑似病人转诊、医学观察病人的病情动态的监测。

(3)组织医护人员业务培训。

4.新闻法制宣传组( 设在镇科教办)

(1)协调组织校新闻媒体采访等有关事宜。

(2)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

(3)组织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健康教育。

(4)宣传报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5)宣传报道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人物与先进事迹。

(6)编发各类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宣传资料。

疫情分级、判定和解除

一、疫情分级

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严重程度及疫情变化情况, 以疾病是否发生及其范围、数量, 是否形成传播、是否发生暴发和流行为依据, 分级实施临时紧急控制措施, 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

(一)疫情预警( 蓝色警报)

国内已有疫情发生, 我镇存在疫情输入可能。县内已发现多个医学观察病例, 但未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

(二)C级疫情( 黄色警报)

本镇出现疑似病例。

(三)B级疫情( 橙色警报)

本镇出现首例临床诊断病例。

(四)A级疫情( 红色警报)

疫情在本镇发生暴发流行、临床诊断病例数>3例。

二、疫情判定和警报发布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疫情报告的病例数、疫情范围、严重程度及可能流行趋势。依据疫情警报标准作出初步判定并报请县卫生局, 由县卫生局组织县专家咨询小组判定。经判定达到C级及以上疫情, 由县卫生局向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和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 并进入相应疫情级别的应急工作状态。

三、疫情警报的降级和解除

(一)疫情警报的降级和解除标准

A级疫情警报发布后, 经积极采取控制措施,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临床诊断病例开始治愈出院, 实际住院病例<2例, 降为B级疫情警报。

B级疫情警报发布后, 经采取控制措施,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临床诊断病例治愈出院, 无新增病例并维持14天, 降为C级疫情警报。

C级疫情警报发布后, 经采取控制措施, 疑似病例被排除, 或者治愈后维持14天无新发疑似病例, 降为疫情预警。

根据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公告。国内疫情已得到控制、我镇医学观察病例得到有效隔离, 其密切接触者经14天留验观察未出现病例和疑似病例时, 解除疫情预警。

疫情现场控制

一、病例的隔离治疗

(一)临床诊断病例及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人由120专用救护车运送县人民医院隔离救治。

(二)医学观察病例: 由中心卫生院就地隔离, 留观12小时后仍不能排除的, 即转送区人民医院。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出院后, 回到学校卫生院要做好随访工作。

四、接触者的判定和医学观察

密切接触者与一般接触者按《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试行)》的要求判定。对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家庭隔离医学观察, 必要时也可采取留验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场所实施随时消毒和终未消毒。对一般接触者实行自我医学观察, 每天测体温1次, 若有异常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

医疗救治

一、应急反应

(一)卫生院在诊疗服务过程中实行首诊负责制, 详细询问流

行病学史。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例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对可能感染的人员进行就地隔离, 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

卫生局。并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和疑似病人转运工作的通知》规定, 妥善作好转运工作。

(二)卫生院发热门诊, 发现或接到观察对象后, 立即按照留

验观察工作有关要求, 开展医学观察, 及时治疗

疫情报告、通报与发布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她人隐瞒、缓报、谎报。

(一)报告内容

1.医务人员作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医学观察病例的诊断后, 应立即电话报告, 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的误报情况、转归情况要及时进行订正和报告。

2、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医学观察病例以及前两类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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