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等国家法规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如下:使用单位应准备好设计资料(管道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等)、安装资料(安装竣工资料、单线图等)、管道组成件等质量证明文件、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故障处理记录等,上检验周期内的历次在线检验报告及上次全面检验报告,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明细表等备检验员审查。

使用单位应进行全面检验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拆除保温、搭脚手架、打磨除锈、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检验中的安全事项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二、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三、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管道,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防止造成损伤;

四、检验前,必须切断与管道或相邻设备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五、如需现场射线检验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六、全面检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将管道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二)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对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用空气置换;

(三)进入管道内部检验所用的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的规定;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测厚、表面检测:

检验过程中要求对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进行测厚抽查,抽查比例见表1。现场要求对上述管件按要求比例进行打磨,打磨要求:打磨出焊缝及两边各50mm,打磨掉漆和锈,露出金属光泽;弯头外弯中心打磨约10cm2的面积。

表1 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测厚抽查比例

射线检测:

GC1、GC2级管道的焊接接头一般应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GC3级管道如未发现异常情况,一般不进行其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

表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比例

注:1.温度、压力循环变化和振动较大的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2.耐热钢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3.抽查的焊接接头进行全长度无损检测。

抽查时若发现安全状况等级3级或4级的缺陷,应增加检查比例,增加量由检验人员

与使用单位结合管道运行参数和运行经验协商确定。

压力试验:

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执行,其中试验压力计算公式中的设计压力在此可以用最高工作压力代替。压力试验一般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管道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安全附件:

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安全使用性能应满足要求,在校验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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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7) 第四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2) 第五章附则 (17) 附件A 工业管道埋地检验 (19) 附件B 工业管道年度检查报告 (25) 附件C 工业管道全面检验报告 (28) 附件D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32)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范围内在用工业管道(简称管道,下同)的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动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管道埋地部分的定期检验,还应当满足本规则附件A的要求。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使用单位在管道运行条件下,对管道是否有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使用单位也可以将年度检查工作委托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全面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本规则规定,对管道检验时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第四条定期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实施、缺陷以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出具检验报告等。 第五条管道的安全状况分为1级至4级。管道应当根据全面检验情况,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规定进行评级。 第六条 GC1、GC2级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GC3级管道一般于投用后6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GC1、GC2级管道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GC3级管道不超过9年检验一次;

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 度正式版

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压力管道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压力管道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压力管道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向特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等国家法规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如下:使用单位应准备好设计资料(管道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等)、安装资料(安装竣工资料、单线图等)、管道组成件等质量证明文件、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故障处理记录等,上检验周期内的历次在线检验报告及上次全面检验报告,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明细表等备检验员审查。 使用单位应进行全面检验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拆除保温、搭脚手架、打磨除锈、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检验中的安全事项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二、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三、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管道,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防止造成损伤; 四、检验前,必须切断与管道或相邻设备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五、如需现场射线检验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六、全面检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将管道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二)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对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用空气置换; (三)进入管道内部检验所用的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的规定;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测厚、表面检测: 检验过程中要求对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进行测厚抽查,抽查比例见表1。现场要求对上述管件按要求比例进行打磨,打磨要求:打磨出焊缝及两边各50mm,打磨掉漆和锈,露出金属光泽;弯头外弯中心打磨约10cm2的面积。 表1 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测厚抽查比例 射线检测: GC1、GC2级管道的焊接接头一般应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GC3级管道如未发现异常情况,一般不进行其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 表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比例 注:1.温度、压力循环变化和振动较大的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2.耐热钢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3.抽查的焊接接头进行全长度无损检测。 抽查时若发现安全状况等级3级或4级的缺陷,应增加检查比例,增加量由检验人员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 验制度 1、加强本站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储罐、残液罐等,含安全附件以下同)、压力管道(本站的工艺管道,含安全附件,以下同)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 2、档案管理人员结合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至少包括:2.1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检证书、装箱单等;2.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监检验收资料;2.3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2.4定期检验报告给予检验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2.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检定、检测、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2.6有关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帐,台帐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主要参数、购置时间、启用时间、使用登记证号、注册号码、历次检验情况等。 3、站长负责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保、会排除故障),同时要明白设备上安全附件的作用和操作步骤。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消除冒、滴漏现象并做好防潮、防腐、防晒、防冻防静电等相关工作。5

5、站长负责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山东省特检院菏泽分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得使用。 6、设备管理人员结合安全员每月至少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检周期以检测机构规定的检验周期为准。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的1%计收。 (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100<DN≤200 200<DN≤500 DN>500 收费标准(元/米) 4 6 7 8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D N>100 在线检验(元/米) 3 5 全面检验(元/米) 6 9 注:(1)DN为压力管道公称直径(mm);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以管线编号按条分别计算。 (3)管道高于地面4米,检验费加收10%;管道高于地面7米以上加收15%;管道低于地面0.5米以上,检验费加收10%; (4)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进行的安全附件校验、无损检测、壁厚检测、硬度检测、理化检测、内窥镜检测、金相检测等检验项目按相应专项检验检测标准进行收费; 四.专项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安全阀校验收费标准 通径(mm) DN<20 20<DN≤32 32<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DN>150 收费标准(元/只)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注:(1)DN为安全阀的公称通径; (2)现场安全阀校验按上表的150%收取校验费。 (二)阀门校验收费标准 规格(mm) 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150<DN≤200 200<DN≤250 250<DN≤300 收费标准(元/个)20 30 40 60 80 100 130 160 注:(1)DN为公称通径,以法兰连接的阀门为基准; (2)螺纹连接的阀门按上表的80%收取校验费; (3)公称通径DN>300mm的,协议收费。 (三)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1)射线检测 项目检测费(元/片) X射线70 γ射线90 注: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每张片加收10元。 (2)超声波检测 项目检测费 焊缝(元/米)50 钢板(元/米2)70 复合钢板(元/米2)90 锻件(元/米2)110 注:(1)双面检测时,双面收费; (2)有色金属工件、奥氏体钢锻件及高压螺栓、孔槽较多的锻件,加收50%;角焊缝加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报告填写说明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报告填写说明 张志毅(沈阳市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 1.编制原则 本《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的压力容器检验报告是在总结1990年《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使用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的。在编制原则上,力求报告内容的简洁,使用方便,各项目的含义明确并要尽量能用于绝大部分的压力容器检验报告的出具。因此,在报告内容上除氧舱和气瓶外,大部分压力容器均可使用此报告格式出具。 2.《定检规》的检验报告内容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报告中包含有: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耐压试验报告》 3.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组成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由三页组成。主要有: 报告封面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附页 若需要进行其它项目检验时,还可出具如: 壁厚测定报告、超声波检测报告、磁粉检测报告、渗透检验则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等表面或外观检验项目的报告。 4.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组成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主要由:报告封面、说明页、压力容器全面检验结论报告、压力容器宏观检验报告(2)等四页组成。 若需要,可增加:压力容器资料审查报告 如果是首次检验,必须增加:压力容器资料审查报告、压力容器宏观检查报告(1)。若要进行了其它项目的检验工作,将选用其它相应的检验报告。 若报告页较多或认为必要,可使用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目录。 关于简图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中的很多检验项目都有可能需要画简图,以辅助说明相应的检验内容或位置,但大部分内容并不很多。因此,本次修改后的检验报告将此类报告的内容和简图均设计在同一页中。这将适应绝大部分的检验情况,对于内容确实较多的情况,可以使用附图或续页的方式。这使检验报告更简洁和直观。 其它 对于特殊情况,检验报告格式或内容不能完全适应时,可使用附页的形式进行补充或另出单项报告。如“声发射检测报告”在大型设备的检验时就可能会出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docx

XXXX有限公司TSG 2018年度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使用单位: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设备名称:XXXXXXXXXXX 设备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单位内编码:XXXXXXXXX 检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 TSG 2018年度 设备品种 设备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设备使用地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状况等级 问题及处理 检 查 结 论 说明检查: 审核: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产品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内编码 联系电话 下次定期检验时间 允许(监控)使用参数 压温 力度 介质 下次年度检查日期: 日期: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日期: 年月日 审批:日期:

XXXXXXXXXX有限公司TSG 2018年度 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备注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资料 3《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 安4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5日常维护保养、运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全管 6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情况 理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8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记录 9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10压力容器事故、故障情况记录 11铭牌、漆色、标志和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 12各部位焊接接头缺陷情况检查 13外表面腐蚀、结霜、结露情况检查 容器14隔热层检查 本体15检漏孔、信号孔检查 16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结构件异常振动、响声或者互相摩擦情况检查 及运 17支撑或者支座、基础、紧固螺栓检查 行情 18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检查 况 19运行期间超压、超温、超量等情况检查 20接地装置检查 21监控措施是否有效实施情况检查 22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功能检查 23压力表 安全24液位计 附件25测温仪表 26爆破片装置

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一)评定和缺陷处理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在用工业管道及附属设施,但不包括下列管道: (一)公称直径≤25mm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三)最高工作压力>42MPa或<0.1MPa的管道。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lO.OMPa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O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 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一、综合知识 二、年度检查 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 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 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 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 第一条为了规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围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 (1)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 (2)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4)国城市燃气管道管理相对薄弱,日常管理侧重于巡线检漏,即使发现问题,由于涉及市政管理诸多方面,处理手续

设计规》划分; (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 (三)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GB1-Ⅴ级和GB1-Ⅵ级中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的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 本条规定了燃气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主要是1.6MPa的管道,这些管道多数为出门站后的管道,管道口径大、压力高,除了进行全面检验外,还应当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不适用围: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CNG加气站管道。 GB50028中地区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围,任意划分为1.6km长并能包括最多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数量的地段,按划定地段的房屋建筑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注:在多单元住宅建筑物,每个独立住宅单元按一个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计算。 2.地区等级的划分: 1)一级地区:有12个或12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 2)二级地区:有12个以上,80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 3)三级地区:介于二级和四级之间的中间地区。有80个和80个以上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或距人员聚集的室外场所90m铺设管线的区域。 4)四级地区:地上4层或4层以上建筑物(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且占多数、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城市中心城区(或镇的中心区域等)。 第五条GB2级管道,如果为管沟敷设或者架空敷设,管道本身、附属设施与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如果为直埋敷设,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中压燃气管道的要求进行。 本条规定了GB2级管道的定期检验要求。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以及定期检验的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以及定期检验的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气站具体情况而编制。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程》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管理,由气站设备站长和操作工管理。 (3)设备站长管理责任制。 a、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申报; b、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检修的原始记录,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行为,如发现有事故隐患,并可能造成重大伤害的,有权决定停止使用; c、负责落实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 d、负责对本站压力容器的操作工作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4)操作工管理责任制。 a、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法规要求,制定使用、维护、检修规程; b、协助设备站长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计划,并上报气站设备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更新、移装、修理改造、封存、停用、报废等手续; c、协助设备站长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建立专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档案,负责定期核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数据统计和上报; d、负责气站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维护、检修记录; e、参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5)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要求。 a、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工艺; b、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的操作手法(开停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c、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 ①受压元件是否有磨损和腐蚀; ②受压元件是否有鼓泡变形、超温、超压现象; ③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主要是人孔、手孔、阀门连接处,其次是全部焊接缝处等等; ④检查受压容器装置的安全附件,及辅助设备是否齐全、准确、灵敏。 (7)操作人员应通过安全教育和考核,持证上岗。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下列异常现象之一的,操作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使用单位在检验报告注明的下次检验日期前一个月到省特检院中山院报检。 一、办理所需资料 (一)窗口办理需提交资料 一)压力容器所需要的资料 1.报检单位填写《特种设备检验申报与受理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压力容器上次全面(年度)检验报告复印件或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进口压力容器需提供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出具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验需提供资料 一)压力容器现场所需资料 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单位所在地监检单位出具的监检证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 3.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必要时); 4.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等(必要时); 5.使用登记证; 6.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7.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8.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有关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载荷变化情况、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 9.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告知文件,施工记录,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业务 特检院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无误即时办理业务;资料出错时,一次性提出所有改正意见,资料退还,待使用单位完善后重新办理业务。 (二)检验报告 1.检验完成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注明下次检验日期; 2.全面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我院存档;年度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我院存档。 (三)领取报告需提供的资料 1.《特种设备检验申报与受理单》; 2.《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第三联(对检验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处理,填写处理结果并盖公章); 3.领取人的有效证件。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示范文本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加强本站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储罐、残液罐等,含 安全附件以下同)、压力管道(本站的工艺管道,含安全 附件,以下同)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 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 2、档案管理人员结合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负责 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至少包 括:2.1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检证书、装箱单 等;2.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监检验收资料;2.3修理 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2.4定期检验报告给予检 验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2.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 等安全附件的检定、检测、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2.6有

关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帐,台帐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主要参数、购置时间、启用时间、使用登记证号、注册号码、历次检验情况等。 3、站长负责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保、会排除故障), 同时要明白设备上安全附件的作用和操作步骤。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消除冒、滴漏现象并做好防潮、防腐、防晒、防冻防静电等相关工作。5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报告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报告 一、2011年5月压力管道未进行全面检验原因及其他情况说明: 1.单体车间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按照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下发的《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规定,单体车间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为3年。因验收日期为2008年5月,故下次全面检验日期为2011年5月,单体车间已超出检验日期14个月。 2.单体车间自2008年5月验收以来未进行每年一次的压力管道在线检验。 3. 2011年5月进行检验时因资料不全、未停产,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东营分院未对我单体车间的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检验。 4. 因2011年5月压力管道未进行全面检验,我单位派专人到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东营分院协调、沟通但仍未给我单位开具检验报告,只是未对我单位进行网上通报及处罚。 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现状: 1.单体压力管道已超期必须去广饶县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查科出具《特种设备监察指定书》后方可向山东省特种设备研究院东营分院提出检验报检申请。 2.办理《特种设备监察指定书》所需费用最少2万元。 3.报检用大部分原始资料未找到。 4.报检用车间运行资料未作。 5.2008年5月验收以来,未进行每年一次的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无在线检验报告。 6.根据2008年5月份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单体车间验收后下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已确定单体车间待检压力管道为蒸汽管道、空气管道、丙烯腈管道。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采取措施 1.办公室及安环部协助技术部收集压力管道原始资料。(详见附件1) 2.技术部及生产部补齐今年的单体车间压力管道运行资料。(详见附件1) 3.生产部按要求处理待检压力管道。(详见附件2) 4.广饶县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查科办理《特种设备监察指定书》 5.报检资料齐全及《特种设备监察指定书》办理完成后向山东省特种设备研究院东营分院提出检验报检申请。

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A

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和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 ××××××××××为了提高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和报告的质量,便于管理考核,加强检验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化管理,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和报告的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1. 检验记录/报告的所有栏目均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检验结果栏中打“√”表示无问题或者合格的检验项目;打“×”表示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填写“无此项”或者打“/”表示实际没有的检验项目;打“—”表示无法检验的项目。有但无法确定其内容的项目在相应栏填写“不详”,不能空白。 2. 检验记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而准确。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当划改,不可擦涂掉或者使字迹模糊或者消失,应当把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当有改动人签名和日期;如遇一页有多处划改,可在每处划改地方增加标注@,然后在任意改动处记录标注改动的次数及改动人签名和日期。 3. 检验记录/报告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有修改痕迹。 4. 填写内容说明: 4.1记录/报告封面填写 4.1.1记录/报告编号:按我所《检验记录、报告编号办法》的规定统一编号; 4.1.2 设备名称:图纸、铭牌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的设备全称;也称产品名称,如无资料,按使用单位提供填写。 4.1.3 设备品种:按“按“质检总局[2014]31号”文件通知中的《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4.1.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没有就划“—”。(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D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由设备基本代码、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年份、制造顺序号组成,中间不空格。) 4.1.5 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全称。 4.1.6单位内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4.1.7检验类别:如果是安装投用后首次定期检验,填写“首次”,如果是第二次定期检验,填写“定期检验”。 4.1.8 检验日期:受检设备检验结束的日期。 4.2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记录/报告填写 4.2.1 设备名称:同上。 4.2.2 检验类别:同上。 4.2.3 设备类别:按图纸、铭牌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Ⅰ、Ⅱ、Ⅲ,若无资料时,,按照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A1划分压力容器类别。 4.2.4 注册代码:按压力容器注册使用登记证上填写,如没有可填写临时代码,临时代码参见质保手册相关规定。 4.2.5单位内部编号:同上。 4.2.6 使用登记证编号:设备所在地安全察监机构发给的使用证编号。 4.2.7 制造单位:填写产品制造的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如无资料填写“不详”。 4.2.8 安装单位:填写从事安装的施工单位的名称,如使用单位未提供,可填写“不详”。 4.2.9使用单位:同上。 4.2.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4.2.11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 4.2.1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使用单位现有效组织机构代码,与所填写使用单位名称一致,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2.13邮政编码: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编编码。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报告【最新版】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报告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报告 一、2014年5月压力管道未进行全面检验原因及其他情况说明: 1.单体车间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按照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下发的《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规定,单体车间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为3年。因验收日期为2014年5月,故下次全面检验日期为2014年5月,单体车间已超出检验日期14个月。 2.单体车间自2014年5月验收以来未进行每年一次的压力管道在线检验。 3. 2014年5月进行检验时因资料不全、未停产,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东营分院未对我单体车间的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检验。 4. 因2014年5月压力管道未进行全面检验,我单位派专人到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东营分院协调、沟通但仍未给我单位开具检验报告,只是未对我单位进行网上通报及处罚。 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现状:

1.单体压力管道已超期必须去广饶县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查科出具《特种设备监察指定书》后方可向山东省特种设备研究院东营分院提出检验报检申请。 2.办理《特种设备监察指定书》所需费用最少2万元。 3.报检用大部分原始资料未找到。 4.报检用车间运行资料未作。 5.2014年5月验收以来,未进行每年一次的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无在线检验报告。 6.根据2014年5月份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单体车间验收后下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已确定单体车间待检压力管道为蒸汽管道、空气管道、丙烯腈管道。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采取措施 1.办公室及安环部协助技术部收集压力管道原始资料。(详见附件1)

2.技术部及生产部补齐今年的单体车间压力管道运行资料。(详见附件1) 3.生产部按要求处理待检压力管道。(详见附件2) 4.广饶县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查科办理《特种设备监察指定书》 5.报检资料齐全及《特种设备监察指定书》办理完成后向山东省特种设备研究院东营分院提出检验报检申请。 附件1: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准备工作分工 附件2:压力管道现场全面检验准备工作生产部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的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拆除保温、搭脚手架、打磨除锈、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检验中的安全事项应达到以下要求: 1.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要求进行清理

TSGD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City Gas Pressure Pipeline and Thermal Pressure Pipel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0年8月30日 前言 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规则草案。2008年1月,在江苏常州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08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37号文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2009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改名为《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修改形成了报批稿。其间,特种设备局多次组织起草组人员与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且采纳了合理的建议。2010年8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公用管道的使用现状和检验水平,并积极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公用管道检验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何仁洋刘长征杨永肖勇 西南油气田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罗文华涂强周方勤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 中国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金虹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沈建强 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徐成裕 新疆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杨自力陈军宋红旭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陈秋雄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第三条按照定期检验方式和要求,GB1级管道依据设计压力(P,单位为MPa)划分为以下级别: (一)GB1-Ⅰ级(<P≤)、GB1-Ⅱ级(<P≤)高压燃气管道; (二)GB1-Ⅲ级(<P≤)、GB1-Ⅳ级(<P≤)次高压燃气管道; (三)GB1-Ⅴ级(<P≤)、GB1-Ⅵ级(<P≤)中压燃气管道。 第四条GB1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如下: (一)GB1-I级、GB1-II级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乎使用评价,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DOCX 57页)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一、综合知识?二、年度检查 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 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 (1)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2)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3)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4)国内城市燃气管道管理相对薄弱,日常管理侧重于巡线检漏,即使发现问题,由于涉及市政管理诸多方面,处理手续较为繁杂,隐患往往无法及时消除。?(5)燃气管道周边人员活动复杂,施工开挖等活动频繁,造成第三方破坏的可能性大.且燃气管道通常位于人口密集区,一旦发生泄漏爆炸事故,同样的爆炸威力,造成的后果比长输管道严重。 第三条按照定期检验方式和要求,GB1级管道依据设计压力(P,MPa)划分为以下级别:? (1)GB1-Ⅰ级(2.5<P≤4。0)、GB1—Ⅱ级高压燃气管道(1。6〈P≤2。5);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D的实施及气瓶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 S G D的实施及气瓶工作的通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的实施意见及气瓶安全监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监特〔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有效实施《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D7005-2018,以下简称《管检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气瓶安全监察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管检规》的实施意见 (一)关于过渡期的要求 1.本文发布之日起,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应当执行《管检规》。 年5月1日前已签订检验合同或已经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号,以下简称《原管检规》)进行定期检验的工业管道,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和《原管检规》的规定完成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二)关于范围及级别划分 工业管道包括工艺管道、动力管道和制冷管道,应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并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附件A划分管道级别。 (三)关于涉氨制冷管道的定期检验 对于以氨为介质的制冷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原则上应按《管检规》进行定期检验。对远离人员密集区域且暂时无法按《管检规》实施检验的氨

管道,可按《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3〕61号)执行,否则,应停止使用。 (四)关于非金属管道的定期检验 非金属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可以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中非金属管的相关检验要求实施。 (五)《管检规》部分条款内容的说明 1.工业管道一般在投入使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进行首次定期检验的管道,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使用单位法人代表及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将延期申请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后,可以延长检验期。延长检验期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使用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延期检验的管道安全负责。 2.《管检规》所述新技术、新评定方法是指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均无明确要求的技术、评定方法。 4.《管检规》中管道材料抗拉强度均指材料的标准抗拉强度的下限值。 5.工业管道定期检验中发现的焊接原始缺陷,不超过该管道所依据的施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允许缺陷的限定值,不影响该管道的评级,否则应按照《管检规》要求进行评级。 6.关于基于风险的检验(RBI)。在运行状态下,从事基于损伤模式和风险水平进行管道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具有RBI资质。基于风险的检验结论中只需确定风险等级和检验周期,不需要确定安全状况等级(即 1、2、3或4级)。 二、关于气瓶安全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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