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零件外观验收标准

结构零件外观验收标准
结构零件外观验收标准

共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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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的 ...................................................................................................................... .. (4)

2、适用范围....................................................................................................................... (4)

3、术语和定义....................................................................................................................... ..4

4、检验条件与环

境 (10)

5、使用的工具.......................................................................................................................

11 6、检验抽样标准...................................................................................................................

11 7、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1)

8、相关文件....................................................................................................................... . (15)

9、相关记录……………………………………………………………………………………………………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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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的所有产品品质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的可靠性要求,

特制定此验收标准,对产品的塑胶件、五金件、橡胶件、以及其它材

料加工的来料外观和性能的质量提供验收依据。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自己设计、委托制造、采购的所有产品(零部件)

在研发、测试、中试、量产阶段的来料验收,工厂 IQC 来料验收和供

应商生产自检等各个阶段和单位。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不良缺陷术语和定义

3.1.1塑料件不良缺陷定义

a.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b.异色点: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不同于周围的点。

c.气泡和暗泡:气泡是制品成型后内部形成体积较小或成串孔隙的

缺陷,暗泡是塑胶内部产生的真空孔洞。不透明的产品不能从外

面看到,只有将其刨开才可见到。

d.多胶位: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产品表面有细小的塑胶凸起。

e.缩水:塑胶件表面不平整、光滑,因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陷坑,

特别是柱子位和筋位等位置出现较多。

f.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塑料件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

痕:塑料件表面有细微的划痕。

h.批锋(飞边):由于注塑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

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毛边)。

i.熔接线(夹水纹):因各种原因造成料溶接合不良而至塑料件表面

形成的一条或多条明显线条由深向浅叫熔接线。

j.翘曲变形:塑料件因内应力、成形不当等而造成的翘曲、变形。

k.顶白/顶高:塑料件由于顶针、板和成形不当等产生的局部发白或

高出凸起。

l.缺胶:因料温、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原因,而造成产品局部出现缺胶现象。

m.银线条:在塑料件表面大多在料流方向才会出现的银白色条纹。

n.流痕: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因冷料被挤入,在塑料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痕迹。

o.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黄、发黑或碳化。

p.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拉伤。

q.裂纹和破裂:因塑料或模具而造成的产品出现龟裂或破裂。

r.尺寸不符:因成型压力低、速度小、时间不够而造成产品尺寸不符,不能保持原来预定的尺寸精度称为尺寸不符。

s.透明不良:透明件因成型原因造成的变形、缩水、气雾等和材料不良而造成透明不良。

t.白点(鱼眼):注塑件内有白色的粒点,多反映在透明制品上。

3.1.2

五金

件不良缺陷定义

a.点缺陷:表面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b.异色点:在零件表面出现的颜色不同于周围的点。

c.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d.细划痕:表面有细微的划痕。

e.毛刺:由于落料、成型等原因,造成零件的边缘或孔内出现的毛刺。

f.翘曲变形:因加工、成型不当等而造成的翘曲、变形。

g.顶高:因成型不当等产生的局部与设计不符高出凸台。

h.拖花:因加工过程中或模具不合理所造成局部位置拉伤。

i.裂痕和破裂:因成型而造成的产品出现裂痕或破裂。

j.强度不够:因材料不符、加工成型不妥使零件不能承受预定的负裁。

k.尺寸不符:因成型而造成产品尺寸不符,不能保持到设计要求的尺寸精度称为尺寸不符。

3.1.3喷漆与丝印件不良缺陷定义

a.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b.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c.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喷漆件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d.细划痕:喷漆件表面没有深度的划痕,看上去不明显。

e.积漆: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f.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比周围要暗的区域。

g.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

不平。

h.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i.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j.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k.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脱落的现象。

l.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m.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图案、字体、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n.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o.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p.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不同于周围的点。

q.雾状:整个产品表面的光泽度不好,看上去像有一层雾。

r.缩水:在塑料件表面有缩水,但喷漆后没有盖住或更明显。

s.气泡:在涂层表面呈现的小鼓包,用手指一扣能自动爆破。

t.位移:偏出规定的印刷位置。

u.印刷错误:产品表面印刷图样、字体和要求不一样。

v.厚薄不均:油漆、丝印厚度厚、薄不均。

w.缺损:图、文字缺、破损。

y.发散:图文字边模糊,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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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缺陷定义

a.漏镀:有局部出现没有电镀到的地方。

b.镀层脱落:由于镀层附着力不好造成镀层与基材之间有分离。

c.锈蚀:产品表面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腐蚀,生锈现象

d.凹坑:电镀工艺没有控制好造成电镀件表面有小坑

e.划伤:受到外力作用造成表面各种划痕的损坏

f.电镀毛刺:高电流沉积和镀层过厚而形成的尖锐突出徊角。

g.气泡:零件表面局部区域有镀层鼓起的现象

h.水渍水印:电镀后清洗水质不佳或烘干不当,至表面留下的印痕。

i.色泽不均:零件表面的光泽与颜色呈现出不均匀的现象

j.翘曲/变形:产品表面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平整表面现象

k.麻点/白斑:由于电镀环境不干净而导致有点状或线状物覆盖于产品表面的缺陷。电镀件表面出现的局部发白或模糊现象。

l.沙眼:由于模具压伤后留下的印痕。

m.凸点:由于有灰尘造成电镀表面凸点状缺陷。

n.杂质:可见嵌入表面的尘粒,纤维状毛絮,毛发等。

3.1.5硅橡胶不良缺陷定义

a.污迹、色点:表面出现污迹和彩色小点。

b.暗痕(波纹):表面出现两种颜色或呈杂乱的波纹状,纹理的颜

色一般比硅胶按键本体的颜色偏深,且波纹分布杂乱无章。

面凹凸不平,甚至变形的现象,或者硅胶按键按键荷重

不合规格,按下时手感差等现象。

d.缺胶:成型造成局部位置出现缺胶的现象。

e.破裂、爆边:成型造成局部位置出现破裂和爆边的现象。

f.气泡:也称为包风、气迹。气泡表现为成型后产品上出现白色的

气泡或小白点,将气泡撕开或切开后,可看到气泡内部呈蜂窝状(海绵状),且手感发软发粘。

g.溢胶(混色):多种颜色的硅胶按键成型时其中一种颜色的胶料

跑到另一种颜色的按键上,叫溢料、混色等

h.尺寸不符:成型后产品尺寸不符设计要求。

i.偏心:表现为按下导电胶按键时,按键往一边偏,切开荷重斜壁

会看到斜壁的厚度不均匀。轻微的偏心会影响到按键的手感,较

为严重的偏心不仅影响按键的手感,甚至还会造成卡键。

j.黑粒脱落、偏位:产品成型后黑粒有脱落、偏位的现象。

k.荷重不良:成型后按键荷重没达到设计要求的现象。

3.1.6产品不良面定义

一级面: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正面与顶面。

二级面:不能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两侧与后面。

三级面:不能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底部。

3.1.7附着力的等级定义

B-

划线边缘光滑,在划线的边缘及交叉点处均无油漆脱落;

4B-在划线的交叉点处有小片的油漆脱落,且脱落总面积小于5%;

3B-在划线的边缘及交叉点处有小片的油漆脱落,且脱落总面积在

5%~15%之间;

2B-在划线的边缘及交叉点处有成片的油漆脱落,且脱落总面积在

15%~35%之间;

1B-在划线的边缘及交叉点处有成片的油漆脱落,且脱落总面积在

35%~65%之间;

0B-在划线的边缘及交叉点处有成片的油漆脱落,且脱落总面积大

于65%。

3.1.8缺隙代码对照表

4检验条件与环境

检验条件及环境的规则如下:

4.1距离:人眼与被测物表面的距离为 300mm~ 350mm;

4.2时间:每片检查时间不超过 15S(如果 15S 内检查不出来的缺陷可

4.3位置:检视面与桌面成45°,上下左右各转动90°(保证各个面

的缺陷均能被看到);

4.4照明:100W 冷白荧光灯,光源距被测物表面 500mm~550mm,(照

度达 600Lux~1000Lux)(勒克斯)。

5.使用的工具设备

菲林片、卡尺、二次元、塞尺、3M600#胶纸、百格刀、铅笔、橡皮、

酒精、放大镜、ROHS 检测仪及其他实验所需仪器及工治具按其说明

和公司其它试验标准进行。

7.通用外

注:1.下表所列各项缺陷均按其程度在所对应行后方框中打“√”标识

其类别.

2.下表所列缺陷之外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缺陷以签样为准

3.下

表所

列缺

陷如可用软布擦去或气枪吹去的均不属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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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相关文件

结构件的可靠性测试请参照--《产品可靠性测试标准》编号:XX-X XX-X XX

9. 相关记录

9.1.FR

OM-QMC -412

9.2. F ORM-QMC

-415

《结构件样品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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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点

不允许

不允许

参照限度样

硅橡胶件不良缺陷

污迹/色点 不允许 参照限度样 参照限度样 暗痕 不允许 不允许 参照限度样 麻木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缺胶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破裂、爆边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气泡 不允许 不允许 参照限度样 溢胶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尺寸不符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偏心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黑粒脱落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荷重不良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注:

1)直径小于 0.10mm 且间距大于 15mm 的点缺陷可忽略不计。 2)宽度小于 0.02mm 的细划伤可忽略不计。

3)点缺陷包括异色点、杂质、多胶点、气泡等所有呈现点形状的缺陷。 4)当本标准与实际效果有出入时,以限度样品为准。

文件名称 结构件外观验收标准

文件编号

XX-XXX-XXX 生效日期

2012-1-1

版 本 号

A0

密级

内部

9.3. FOR M-Q

MC-417

《承认书》

文件名称 结构件外观验收标准

文件编号

XX-XXX-XXX 生效日期

2012-1-1

版 本 号

A0

密级

内部

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89211

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控制模板工程质量不仅是保证砼强度质量的重要一环,而且保证砼构件几何尺寸和垂直度、平整度,给装修工程创造良好条件。特别是框架结构,其模板工程质量尤为重要。 1、在模板工程施工之前,承包商应当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模板设计》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架的牢固与否,直接关系到安全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其支撑部分还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3、模板拼缝必须严密,不得漏浆,与砼接触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 4、在浇筑砼之前,要浇水湿润,在浇筑砼过程中,应设专人“看模”,以确保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 5、模板工程施工中常出现的问题 (1)模板的整体稳定性,若模板体系整体失稳,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在“半跃”结构中,高低跨处的梁的侧模易发生“倒帮”,造成梁的截面尺寸减少或轴线位移; (3)在支设异形模板时,如首层、顶层的造型,易造成相同的构件、形状、尺寸不一致; 6、模板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控制要点 事前控制是重点,通过连续不断的过程控制及事后检查验收,确保模板工程质量。 (1)施工人员资质控制; (2)施工技术措施审核,并监督按审批合格的措施组织施工;

(3)施工材料、构配件准入控制; (4)严格控制按设计及规范操作规程要求施工; (5)施工工艺、施工过程控制; (6)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业主。 7、模板工程在施工中常用的控制措施 (1)审核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旁站督促其按审核后的措施进行施工,重点检查基土是否夯实,有无排水措施,支架下是否设通长垫板,支架的拉子是否加密等,对未按要求施工的部位进行返工; (2)审核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措施,通过现场的检查、旁站督促其按审核后的措施进行施工,重点检查:在砖垛处是否设通长的垫板,支撑是否牢固; (3)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工程技术措施,并通过现场的检查、旁站督促其按审核后的措施进行施工。重点检查:其模板下部应设与板厚等高的铁马凳,侧模固定是否牢固; (4)审核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措施,并通过现场的检查、旁站督促其按审核后的措施进行施工。重点检查: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放大样,尽量使用同一模具,保证砼成型的形状、尺寸一致。应先设节点处柱头模板,尽量使用定型模板,并固定牢固,再进行梁底模板的支设,其标高及轴线应反复校核,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钢筋工程的施工。 主控项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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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课程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安全管理》课程标准 一、课程定位 《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以建筑材料、建筑与装饰施工技术、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设计等知识为基础,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等专业课程一起,为建筑工程类专业的学生提供基本专业技能。 二、课程设计思路 按照课程设计的理念,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岗位技能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开发重点,建设开放性、实践性和职业性的课程。 1、通过校企合作,编写完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的课程教材、实训任务书、教学及学习评价体系。通过校企合作,进一步提高师资水平,扩大师资范围。并建立稳定的实训保障体系,为课程提供有效的外部保障。 2、课程与岗位技能密切对接,理论不求完备,以对岗位技能的满足为前提。 3、课程的开展以项目为载体,以任务为动力,按照工作过程的开发方法进行课程的组织与教学。 4、课程教学强调开放性、实践性。教学不拘泥于教室,授课不拘泥于校内教师,学生不拘泥于被动学习,形成开放性的教与学体系。 5、以学生为主题,充分体现职业性。课程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因而,教学的方方面面的设计和组织,均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职业能力为核心。 6、课程教学围绕“真实职业能力培养”开展。教学内容设置、实训环境和实训任务,都强调“真实”。 三、课程目标 (一)课程总体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本着我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理 念,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标,强调掌握基本概念、基础内容和实际应用,但不 局限在现有的教材内容之内;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根据基本知识,基本规律,结合实际应 用,使学生能基本掌握教材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最终实现基本教学内容在实践中的创新应 用。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建筑工程质 量检验与安全管理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使课内理论知识与试验、科技活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亠般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1 一般规定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 1.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1.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2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 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 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1.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 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1.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 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1.2.6的规定。 表1.2.6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没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1.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1.2.7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_secret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工程师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 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冷接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和冷接记录。 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及接头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5)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试件试验报告。 2、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⑴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 3、砖的品种及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附件3ICS93.160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 DB XX/ XXXXX—XXXX 重庆市地方标准 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 检测与评定规程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发布

目次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总则……………………………………………………………… 4 术语…………………………………………………………………………… 5 项目划分…………………………………………………………… 6 外观质量评定组织与程序…………………………………………………………… 7 外观质量评定…………………………………………………………… 8 外观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 附录A 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划分示例……………………………………… 附录B 外观分部质量评定表…………………………………………………………… 附录C 外观单位质量评定表…………………………………………………………… 条文说明……………………………………………………………………………………

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标准由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水利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人:

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 1范围 范围:重庆市辖区新建、改建、扩建、加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建筑物外观质量检查及评定。 本规程规定了水利工程外观质量项目划分的原则、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外观质量等级评定程序及内容等。 目的:为提高水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外观质量得有效的控制,统一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规范外观质量评定工作,实现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作为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认定外观质量的依据,也是质量监督机构行使政府监督外观质量的依据,也是检测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制定外观质量抽检方案的依据,特制定本规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SL635-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SL638-20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 80/1-2004)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T-9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总则 3.1 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外观质量检测及评定。 3.2本规程规定了外观分部的质量评定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检查检测频率与方法。 3.3本规程规定的外观分部之外的其他分项,其外观质量评定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检查检测频率与方法,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参照本规程和其他相关标准确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批准。 3.4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分为优良、合格两个等级。 3.5外观质量为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处理。处理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处理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复核合格,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重新进行评定。重新评定合格的,可作为合格等级带入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外观)评定表中;重新评定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继续制定方案进行处理直至合格;或经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论证,认为可不再处理的,应由建设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模板工程验收标准

模板工程验收标准 一、模板安装 1、模板安装的尺寸偏差 (1)模板与模板之间的拼缝间隙±10mm。 (2)梁、墙、柱尺寸偏差+5mm,-5mm。 (3)底模上表面标高偏差±5mm。 (4)单根柱的垂直度偏差±8mm。 (5)相邻两板面高低差±5mm,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为10mm,尺寸偏差为(+10,0)mm。 (6)表面平整度±5mm。 (7)通梁必须拉通线校正在一直线上,偏差在±5mm。 2、模板接缝处胶带条的粘贴,在板面模板铺设完毕后,应检查接缝间的缝隙,若缝隙较大的应采用胶带条来粘贴,防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漏浆。粘贴时必须用扫帚或抹布把模板表面清理干净,然后才能粘贴胶带。 3、整个楼层板面模板铺设完毕后,必须把模板表面及梁内的垃圾清理干净,便于钢筋组绑扎钢筋。 所有模板加固完毕后,必须把留在下层楼面的木方、钢管、扣件、层板、钎丝、园钉、杂物等收清干净,便于主体组收浆。 4、模板的支撑、加固、校正 模板的拼缝不应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合模前要检查构件竖向接合处面层混凝土是否已经凿毛。 对通排柱模板,应先校两端柱模板,校正固定,拉通长线校正中间各柱模板。 柱子的加固箍间距为500m m~1000mm一道柱箍。 挑檐模板必须撑牢拉紧,防止向外倾覆,确保安全。

墙模板安装时,要使两侧穿孔的模板对称放置,确保孔洞对准,以使穿墙螺栓与墙模保持垂直。墙模板上口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控制墙顶标高一致。 剪力墙的加固箍5道为宜,一般500mm设置一道墙箍,且侧面必须用剪刀撑(即侧面加两道斜撑),且斜撑间距为1mm左右,斜撑的固定点宜在浇筑板面混凝土时预埋结点。 二、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过程中,若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如蜂窝、麻面、狗洞、露筋及爆模等等)应停止拆模,立即通知项目管理人员或向主体班组、钢筋班组组长说明情况,以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处理办法,一方面是为了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做出修复,另一方面是不了减少相关的经济损失。 2、拆除模板必须满足拆除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3、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的75%,悬挑构件必须过到强度的100%才能拆除。依据同条件试件的强度来确定。 4、柱模及侧模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棱角不受损伤。在不掺入任何物质(如减水剂,缓凝剂等等)的情况下,一般24小时后可拆除。 5、模板拆除时,不得对楼层形成冲击,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应分散堆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的清运。 6、卸料平台的搭设应是,先在已经挑出的钢管架上满铺方木,再在其上满铺层板,且两侧必须设置防扩围栏。 7、转到卸料平台上的模板,钢管不得堆的过高、过多,应边拆、边清、边运、边按规格堆码或清运到相应的地点。 8、模板拆除时,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人员必须站在平稳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附落。 9、必须按程序作业,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循序,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除承重模板及支撑。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

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大石桥市 2017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大石桥市 2017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外观质量评定组 二○一七年六月

大石桥市2014年节水灌溉工程调整项目(石佛郝家灌片) 外观质量评定方案 1. 外观质量评定依据 外观质量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 2. 评定组织机构 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不少于5人。 2.2评定组任务: (1)审定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项目、分项目,标准分及各种用表。核定各检测项目的检测数量及检测断面的分布位置。 (2)组织外业检测、检查及内业资料整理工作。 (3)审核内、外业资料,确定外观质量评定得分率。 3. 评定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组建测量队,准备测量用的仪器设备:水准仪、多功能检测尺、钢尺、测绳、钢卷尺等,并对其校核,保证测量精度。二是学习外观质量评定方案;三是备足外业检测、检查记录用表和内业统计计算用表。 4. 外业工作 4.1评定组在外业工作开始前两天应召开预备会,议题:一是确定检测具体时间;二是研究和部署外业检测工作。承包人在现场标出检测断面具体位置。同时将这些检测断面的检测点(线段)的设计值,以书面形式报评定组审核和备案。 4.2测量组在检测前,一是进行培训,掌握外观质量评定实施方案,并且进行分工,明确每个组员的任务。二是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保证检测精度。三是核实检测记录用表的数量,记录人员熟习记录表的内容、记法及记录注意事项。 4.3测量组按已定的检测断面,逐个断面、逐个项目的进行检测。 4.4在外业工作中,评定组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测,以保证检测质量和真实性。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2020年(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工程外观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工程外观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外观质量验收标准 目录 第一篇建筑与结构 (3) 第一章室外墙面 (3) 幕墙工程 (3) 第二章屋面 (5) 第一节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5) 第二节涂膜防水屋面工程 (6) 第三节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7) 第四节瓦屋面工程 (7) 第五节隔热屋面工程 (9) 第六节细部构造 (9) 第一节一般抹灰工程 (11) 第二节装饰抹灰工程 (11) 第三节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12) 第四节轻质隔墙工程 (12) 第五节饰面板(砖)工程 (13) 第六节涂饰工程 (14) 第七节裱糊与软包工程 (16) 第四章室内顶棚 (17) 第一节暗龙骨吊顶工程 (17)

第二节明龙骨吊顶工程 (18) 第五章室内地面 (18) 第一节整体面层铺设 (18) 第二节板块面层铺设 (20) 第三节木、竹面层铺设 (23) 第六章护栏、楼梯、踏步及细部做法 (24) 第一节护栏、楼梯、踏步 (24) 第二节细部做法 (25) 第七章门窗工程 (26) 第一节木门制作与安装工程 (26) 第二节金属门窗安装工程(铝合金门窗) (27) 第三节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27) 第四节特种门安装工程 (28) 第五节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28) 第八章变形缝 (29) 第一节地下室变形缝 (29) 第二节屋面变形缝 (29) 第三节墙体板面变形缝 (30) 第二篇建筑电气 (30) 第一章配电箱、盘 (30) 第二章器具 (30) 第一节普通灯具安装 (30) 第二节专用灯具安装 (31)

第三章插座 (32) 第四章开关 (32) 第五章防雷、接地 (33) 第六章设备 (33) 第一节变压器安装 (33) 第二节箱式变电所安装 (33) 第三节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 (34) 第四节电气设备 (34) 第五节不间断电源安装 (34) 第七章板 (3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1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 表 1

检查结论: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建筑工程外观质量验收标准(实用版本)

建筑工程外观质量验收标准(实用版本) 目录 第一篇建筑与结构 (3) 第一章室外墙面 (3) 幕墙工程 (3) 第二章屋面 (5) 第一节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5) 第二节涂膜防水屋面工程 (6) 第三节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6) 第四节瓦屋面工程 (7) 第五节隔热屋面工程 (8) 第六节细部构造 (9) 第一节一般抹灰工程 (10) 第二节装饰抹灰工程 (11) 第三节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11) 第四节轻质隔墙工程 (11) 第五节饰面板(砖)工程 (13) 第六节涂饰工程 (14) 第七节裱糊与软包工程 (15) 第四章室内顶棚 (17) 第一节暗龙骨吊顶工程 (17) 第二节明龙骨吊顶工程 (17) 第五章室内地面 (18) 第一节整体面层铺设 (18) 第二节板块面层铺设 (19) 第三节木、竹面层铺设 (22) 第六章护栏、楼梯、踏步及细部做法 (23) 第一节护栏、楼梯、踏步 (23) 第二节细部做法 (24) 第七章门窗工程 (25) 第一节木门制作与安装工程 (25) 第二节金属门窗安装工程(铝合金门窗) (26) 第三节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26) 第四节特种门安装工程 (27) 第五节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27) 第八章变形缝 (28) 第一节地下室变形缝 (28) 第二节屋面变形缝 (28) 第三节墙体板面变形缝 (28) 第二篇建筑电气 (29) 第一章配电箱、盘 (29)

第二章器具 (29) 第一节普通灯具安装 (29) 第二节专用灯具安装 (29) 第三章插座 (31) 第四章开关 (31) 第五章防雷、接地 (31) 第六章设备 (32) 第一节变压器安装 (32) 第二节箱式变电所安装 (32) 第三节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 (32) 第四节电气设备 (32) 第五节不间断电源安装 (33) 第七章板 (3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模板验收规范

8-7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要求 8-7-1基本规定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 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 施工荷载。 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8-7-2模板安装 8-7-2-1主控项目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 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 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7-2-2一般项目 1.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 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 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 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对跨度不小于 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 3 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 3 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 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 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8-79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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