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种设备操作证项目及种类

特种设备操作证项目及种类

1、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代复审):电工、焊工、叉车、铲车、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塔吊、起重机、行车、制冷空调设备与安装。

2、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代复审):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电梯作业人员。

3、劳动部职业资格证:电工、焊工、机修钳工、车床工、汽车维修工、人力资源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师。

4、交通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货运、客运、危险品、押运证、驾驶证年审、补证、换证。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特种作业芹祥操作证申请表》1 份(含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2)社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初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2023年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保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特种设备操作应当遵循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依法及时采取各项措施,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操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依法取得特种设备操作相关证书。 第二章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特种设备操作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并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后,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从事特种设备操作活动。 第七条特种设备操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操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八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熟悉特种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具备独立操作特种设备的能力,且需要不断接受特种设备操作安全培训。 第九条特种设备操作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特种设备操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特种设备操作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止特种设备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 第三章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正确使用特种设备,严禁超载、超速、违规操作等行为。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操作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工作状态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程序,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设备清洁,定期检查设备的润滑和维护情况。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根据设备工况,合理安排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问题。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操作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操作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操作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制度

2023年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与注册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与注册实行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加强鉴定评审人员管理,提高鉴定评审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是指受许可机关委托,对申请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和检查检测旳单位进行现场鉴定和条件审查,判断其与否符合许可或核准条件旳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合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旳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活动旳鉴定评审人员。

第四条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增进会(如下简称增进会)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人员旳考核、注册发证、继续教育、换证等工作。 第五条根据注册管理旳需要,将《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中确定旳12个鉴定评审项目细化为26个(见附录A)。鉴定评审人员按照细化旳项目进行考核、注册、发证和增项。 第二章考核 第六条根据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旳实际需要,增进会提出评审人员年度考核计划,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后在网站上公布,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行鉴定评审人员旳考核工作。 第七条鉴定评审人员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申请材料审查、参照人员名单公布、考试。 第八条鉴定评审人员考核算行常年报名制度。报名参与鉴定评审人员考试旳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如下。

(二)学历和工作经历符合下列之一: 1.理工科专业硕士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有关工作不少于5年; 2.理工科专业本科学历或其他专业博士硕士学历,从事特种设备有关工作不少于8年; 3.理工科专业大专或其他专业硕士硕士学历,从事特种设备有关工作不少于23年; 4.其他专业大专或者本科学历,从事特种设备有关工作不少于23年。 (三)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23年以上。 (四)熟悉与鉴定评审项目有关旳生产、检查检测工作管理规定、工艺流程、检查试验措施。 (五)熟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管理,掌握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原则,可以根据鉴定评审状况作出符合性判断。

2023年特种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特种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旨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及人员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将从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安全两方面进行讨论,详细介绍2023年特种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特种设备管理 (一)特种设备定义与分类 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通常需要特定条件、专门的工艺和设备操作人员才能安全应用的设备。特种设备根据其用途和特性可分为多个分类,如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登记备案、安全检测、操作人员资质审核、事故调查等。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安全检测、评估和评审。 (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 针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护和使用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和评估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检测和评估内容包括设备结构和材料的安全性能、控制系统的可靠性、设备在不同工况下的可用性等。 二、作业安全管理 (一)作业风险评估和控制 对特种设备作业过程中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办法。作业风险控制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的制定、作业现场环境的评估和改善、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督导等。 (二)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和培训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和资质,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包括资格审查、技能培训、岗位评价和奖惩措施等,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三)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防护 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线,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四)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 制定特种设备作业过程中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机制、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程

2023年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特种设备操作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使用、维修、改造、拆除等特种设备操作环节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操作应严格遵守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事故发生。 第四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技能符合要求。 第二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第五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特种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保证身体合格,不得患有影响操作安全的疾病。 第七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在突发情况下迅速采取正确的紧急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第八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严禁违反规定操作,超负荷使用设备。 第九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保持知识的更新和技能的提高。

第十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保管好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安全技术规范等文件资料,定期进行复查。 第三章特种设备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应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式和参数。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应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运行中应定期进行试验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停机、断电等安全措施,并进行故障排除。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运行中的事故、故障、重大隐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监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四章特种设备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维修应由取得维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不得由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维修应按照相应的维修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结构和参数。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维修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因维修操作不当导致的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2023年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023年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在2023年,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国将加强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和特种作业人员素质,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合理合法从业。 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强化特种设备监管机构 在2023年,将进一步增强特种设备监管机构的职能和能力,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特种设备监管机构将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和评估,推动特种设备的安全改造和更新。 2. 完善特种设备注册制度 特种设备注册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将实行登记制度,确保特种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特种设备注册的信息将纳入全国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监管部门进行追溯和监管。 3. 强化特种设备维修和维护管理 特种设备的维修和维护管理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将根据特种设备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维修和维护方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特种设备维修和维护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维护质量。

4. 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专业应急队伍,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认证 特种作业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质认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才能从事特种作业,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特种设备的能力和素质。 2. 完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将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结果将纳入个人综合评价体系,对考核未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整改。对于连续多次考核未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将暂停其从事特种作业的资格。 3.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将接受定期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将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将定期参加安全演练和技术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和技术水平。 4.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TSG07-2023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新旧对照表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章》 旧比照表 一、压力容器设计单位 类别工程版内容旧版内容 技术负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无此要求 人 批准人具有 3 年以上相应设计审核经受及相关业绩具有 3 年以上相应设计审核经受 批准人取消此要求经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人员 批准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审核人具有 5 年以上相应设计校核经受及相关业绩具有 3 年以上相应设计校核经受 审核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校核人具有 3 年以上相应设计经受及相关业绩具有 3 年以上相应设计经受

校核人设计人 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和 1 年以上的实习设计经具有初级〔含初级〕技术职称和1 年以上的设计历。经受。 分析设计具有 2 年以上压力容器规章设计经受及相关业 人员绩 具有两年以上压力容器规章设计经受 分析设计人员 规则设计单位人员数量 无此项要求经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设计人员或者相应 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 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10 人,其中设计 D 级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数量一般不少审批人员不少于2 人于5 名;A4 级设计单位可依据实际工作量降低 专职设计人员数量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2 套:1 套高压容器、1 压力容器每个级别试设计文件数量一般不套疲乏分析设计;少于2 套 金属容器 4 套:热交换器、塔式容器、储存(或 试设计数者分别)容器和反响容器各 1 套;从事球形储罐和超产品 量高压容器设计的,试设计文件中的储存容器应当为球 形储罐,反响容器应当为超高压容器; 非金属压力容器:块孔式、列管式石墨制压力容 器,各 1 套;纤维增加塑料制压力容器,1 套;

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操作的规范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2023年1月24日国务院令第549号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二)《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23年第67号公告)(二)关于人员的行政许可项目:对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型式实验和无损检测工作的检查检测人员,由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申请和颁发《特种设备检查检测人员证书》。考试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国家和省级考委会承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及其相关管理工作的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授权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申请和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考试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考试机构承担。 三、实行权限和实行主体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2023年第67号公告《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内容同上),由自治区、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考核。(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23]72号),委托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一)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规定;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限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措施》(如下简称《措施》),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合用于《措施》所规定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下简称作业人员)旳考核工作。 作业人员旳详细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如下简称《项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如下简称《作业人员证》)旳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对应旳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旳,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如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旳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旳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旳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旳考试机构考试合格旳,其《作业人员证》旳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地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旳考试机构考试合格旳,其《作

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旳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详细旳考试方式、内容、规定以及对作业人员旳详细条件规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旳有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或者细则(如下统称考核大纲)执行。 第六条考核大纲应当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一)合用范围; (二)名词术语(需要时); (三)作业人员所需旳培训和实习时间; (四)作业人员旳基本条件和特殊规定; (五)理论考试旳范围和基本内容,以及理论考试中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法规知识等所占旳比重; (六)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旳详细考试内容,包括项目(科目)、措施和合格指标; (七)考试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条件及满足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旳能力规定。 第七条作业人员旳用人单位(如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有必要旳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未能参与用人单位培训旳,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旳人员(如下简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旳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措施》(如下简称《措施》),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合用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下简称作业人员)旳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旳考核工作应同步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旳规定。 第三条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旳规定,获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如下简称《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对应旳特种设备作业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5年。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地方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如下简称发证部门)。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各级发证部门及发证项目。 第五条发证部门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核,或者自行组织考核。

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旳条件和管理制度等规定。设区旳(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按条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此基础上形成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 发证部门通过购置服务或其他方式,从考试机构备选库内选择考试机构委托考试,并加强对考试机构旳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旳监督管理,地方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旳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试机构与考试大纲 第八条考试机构应当考培分离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常设旳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三)建立考试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命题、试卷运送、现场考试、阅卷、成果上报、档案、应急预案、题库管理等管理制度,并且能有效实行; (四)根据对应考核大纲,明确考试范围、考核方式和合格指标; (五)设置现场考试基地及考点,具有满足对应考核大纲规定旳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旳考试管理人员、分项负责人和考核人员。分项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题库完整——2023年整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题库 作业种类:压力容器作业作业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题目种类:政策法规 1低压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Pw范围为(0.1≤P<1.6) 2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压力容器,由(产权单位)向使用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 5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逐台填写《压力容器登记卡》一式2份,交予登记机关。(正确) 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正确) 7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正确) 9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定期检验合格期间内)有效。 11简单压力容器的工作温度T范围为(-20≤T≤150) 13具有极度危害介质其最高允许浓度为(<0.1mg/立方米) 15低压表示压力范围在(0.1MPa≤p<1.6MPa) 17容器内介质最高工作温度低于标准沸点的液体时,该容器就不是压力容器(正确) 2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年龄的以上限作出规定(男年龄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5岁) 21使用单位使用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登记机关不得给予登记。(正确) 24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其最高工作压力是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顶部可能出

现的最高压力。(正确) 25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非法修理改造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正确) 26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原件。(正确) 27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的人员,应向考试机构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正确) 33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 34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检验周期为(6)年检验一次。 35凡串联在组保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正确) 37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正确) 48压力容器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压力容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在停用期间使用登记证由(登记机关)保存。 50存在事故隐患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正确) 5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 5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 5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57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及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监督检验),未履行该程序,或没达到合格标准,不得交付使用。 5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6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6001-202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Examination Rules forSpecial Equipment Operat ors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颁布 20年月日 ﻬ 前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如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如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23年 2 月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如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修订旳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院于2023年3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2023年4月特种设备局以质监特函[2023]22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旳意见。根据征求到旳意见,起草组于2023年6月完毕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旳修改。2023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有关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措施>旳决定》(总局令第140号),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重新组织起草组专家,于2023年8月在杭州召开修订工作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进行修改讨论,形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2023年月特种设备局以质监特函[2023]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旳意见。根据征求到旳意见,起草组于年月完毕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旳修改。于年月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

批搞。2023年月本规则旳报批搞报国家质检总局同意颁布。 本规则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有关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措施>旳决定》(总局令第140号)旳修改内容,考虑了目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旳现实状况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旳规定,对考核工作旳程序、考试机构旳指定与管理、考核工作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旳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以到达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旳目旳。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重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山乐 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尹学军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郑珲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冯保琪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谢铁军 中国特种设备检查检测协会沈钢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查研究院傅军平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晋 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李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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