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情况下,降低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生产运行中废气排放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对厂区范围内废气治理监督,并负责委托业务主管部门对厂界废气的监测;

3.2生产厂部负责各岗位废气产生的控制,和废气排放及吸收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

4、管理办法

4.1废气的分类

4.1.1锅炉烟气主要包括:烟尘、SO2

4.1.2吸收塔尾气主要包括:氟化物、烟尘

4.1.3烘干废气主要包括:烟尘、SO2

4.2各类废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生产部负责每天对各岗位废气排放情况,废气吸收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关记录。

4.2.1锅炉废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4.2.1.1燃烧过程产生废气的管理。

(1)锅炉班负责整个燃烧过程的操作,锅炉工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

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2)燃烧过程严格按锅炉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每半小时检查一次锅炉运行状况,确保煤粉充分燃烧。 (3)厂部和技术部负责对燃烧过程进行监督。

4.2.1.2锅炉废气排放的管理

(1) 为防止烟气污染环境,在运行时操作工必须检查脱硫装置保持

完好。

(2) 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脱硫装置后进入30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在进入脱硫装置时必须开启水喷淋泵进行除尘,减少粉尘的排

放,确保达标排放。

(3) 运行过程中操作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停止烟气的

排放。待查找到原因并解决好后,方可再行开启。 4.2.2尾渣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4.2.2.1尾渣气产生的控制

(1) 反应岗位负责控制反应物计量配比,提高转化率,减少尾渣不

充分反应物的气体。

(2) 反应岗位操作工必须严格按本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半小

时记录生产工艺参数一次,根据当班尾渣参数的变化调整配比,

确保物料能够充分反应。

(3) 生产部和技术部负责对生产操作过程控制的监督。 4.2.2.2尾渣气排放的管理

(1) 排渣工必须在尾渣输送运行时开启渣气吸收设施,确保尾渣气

达标排放。

(2) 尾渣气吸收系统存在故障时,出渣系统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

解除后方可再行开启。

(3)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尾渣气吸收液必须24小时取样化验一次。当

HF含量大于5%时必须更换水洗液,确保水洗液能充分吸收尾

渣气体。5%HF含量的吸收液翻入生产尾气吸收系统做氟硅酸

母液。

(4) 渣气吸收风机频率在正常情况下不宜过大,保持输送尾渣系统

没有渣气溢出及可。确保尾渣气能被充分吸收。 4.2.3烘干废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1) 烘干岗位进料工负责控制烘干废气吸收及排放操作,操作工必

须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开机时必须检查水膜除尘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有不利因素不

准开机,处理好后方可开机生产,确保废气排放达标。 (3) 严格控制引风量及烘干炉温,减少含氟粉尘的排出。 (4) 水膜除尘器的水洗液每周更换一次,降低水洗液硫化物气体的

排出。

(5) 生产部和技术部对生产操作进行过程监督。

4.3相关记录

《废气排放巡检记录》

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的环保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监测记录工作,不断促进公司的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各项要素进行经常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生产车间和科室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企业执行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2、对公司污染物排放点进行不定期采样抽查、监测,落实巡检,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公司建立相应台帐。 3、生产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按《工业设计卫生制度》执行,由区职业健康监护所每年对全厂尘、毒、噪音进行监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监测牌上登记公布,并建立台帐。 4、环境检测数据要及时公司有关部门,作为年底污染物排放统计的重要依据。 5、生产部门要积极开展工艺改造和技术革新,使“三废”少产生,对生产过程中必须排放的“三废”,做好台帐,尽量开展综合利用,做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 6、各部门要合理用水,一水多用,不断地降低新鲜水的消耗,减少污染物(COD排放量,严禁采用或变相采用渗井坑等方法排放废水,以防止污染地下水源? 7、公司所排废渣要尽量综合利用,暂时无利用办法的要委托有资

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8加强水排放系统网的管理,做好雨污分流,确保不渗、不漏、不冒及畅通无阻。 9、加强各种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管理,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对有组织排放的化工气体要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等措施加强进行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10、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要采用低噪的,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有关规定限值。 11、环保管理及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强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堤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得弄虚作假。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一、监督机制 我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积极配合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各项工作,经常强化干部职工的环抱意识和抵制环境污染的环保法规教育,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定期检查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生计科,分场设有环保专职责任人,自上而下形成了全厂三级监督网络。 二、岗位责任制 (一)环保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 2.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积极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3.全面负责本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批有关实施细则、技术措施、污染治理方案和“三废”排放月报表及其它环保报表。 4.协调全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合理安排环保治理费用。

5.监督厂各级环保监督责任人的工作。 (二)环保专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开展、协调落实本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并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厂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掌握本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5.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投运、检修、停运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环保设施技术档案。 6.参加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7.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厂环境监测人员的日常工作。 8.负责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9.掌握灰、渣综合利用情况,监督、检查综合利用工作。 10.监督、检查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11.填制环保局的“三废”排放报表和其它环保报表。 12.认真负责环保的教育、宣传、发动工作。 (三)环境监测人员职责: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的管理,保证防治设施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污染物及防治其他公害的设施。 2、公司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制定考核指标,将防治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 3、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做到: (1)、经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排放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防治设施的设检要求。 (2)防治设施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时维护; (3)有专门操作防治设施的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操作规程、监视监测等制度; (4)建立防治设施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台帐,并按规定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 4、需暂停、拆除、闲置、改造或更新的防治设施,应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5、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情况,防

治设施停运可能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对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处100-200元罚款。 (1)拒报、谎报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擅自停用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3)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八章 “治未病”服务

第八章“治未病”服务(40分)资料目录 8.1为发展:治未病”服务提供支撑。(6分) 8.1.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内容,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①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内容、明确发展目标) ②医院2010年度工作计划(有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内容、明确发展目标) ③医院2011年度工作计划(有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内容、明确发展目标) ④医院2012年度工作计划(有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内容、明确发展目标) 8.1.2医院制定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①2010年度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工作计划,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 ②2011年度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工作计划,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 ③2012年度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工作计划,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 8.2按照要求,合理设置和建设“治未病”服务平台的资料目录(17) 8.2.1具有提供“治未病”服务的平台,具备健康状态辨识、风险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健康干预等功能。 ①设置“治未病”服务场所,配置“治未病”设备 ②健康状态辨识材料 ③风险评估材料 ④健康咨询与指导材料

⑤健康干预材料 8.2.2人员配备满足“治未病”服务功能的需要,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4人,中医类别人员≥70%,其中应当有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①关于成立“治未病”诊室的通知。 ②关于成立“治未病”领导小组的通知。 ③2012年度“治未病”服务医务人员的人事档案(高年资中医师) ④治未病科人员基本信息表。(中医类别人员比例) 8.2.3设备配置满足“治未病”服务需要。 ①“治未病”服务设备清单 ②“治未病”医务人员要掌握设备的操作 8.2.4建立有关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 ①“治未病”工作制度(治未病中心工作制度、职工守则、逐级指导制度、治未病中心主任工作制度、治未病中心副主任工作制度、治未病中心专家出诊工作制度、治未病中心护士工作制度、体质辨识室工作制度、艾灸室工作制度、穴位贴敷室工作制度、熏蒸室工作制度、针灸推拿室工作制度、针灸理疗室工作制度、传统疗法室工作制、档案管理制度、物品、器材管理制度、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②“治未病”服务规范 ③“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 1.针灸技术操作规范,2.艾灸技术操作规范,3.拔罐技术操作规范。4.刮痧技术操作规范。5.熏蒸技术操作规范。) 8.3按照要求规范提供“治未病”服务服务的资料目录(10分) 8.3.1提供规范化“治未病”服务,服务流程合理。 ①“治未病”服务内容 ②“治未病”服务流程 ③2010年度“治未病”服务数据统计、日志资料

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日常管理制度副本

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日 常管理制度副本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监测及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以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为全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相关概念】 环境监测,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环境监测是通过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的检测,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确定环境质量水平,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础和保证。 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内规定的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分公司范围内环境状况、各种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及污染物排放管理相关部门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主体车间及相关部室是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中规定,接受安全环保部的监督、管理。 3.试验班是环保数据的测量、提供部门,为环境监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第五条【规定内容】 1.安环部要做好对各车间、部门日常环境监测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环境监测分析会,掌握主要污染物质的排放规律和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按规定编制报表和报告。 3.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 5.各环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环境管理相关制度,专研业务,提高监测技术,为进一步治理污染物提供技术支持。 6.接受监督监测的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为采样、取证、检验等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7.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化检验中心负责监测数据的填报、建档工作,并接受环境监测室人员的质控、考核及培训工作安排。 8.生产技术部、环保设备设施使用车间要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以及计划性的定期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9.设备的检修、维护以及环境监测技改项目的施工等工作有可能影响环境监测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要及时通知安环部。 10.对于发生环境监测事故,由安环部组织事故有关车间、生产技术部、试验班等部门召开分析会。 11.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检测资料。采样计划、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数据未经安环部许可,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24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

浙江***有限公司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污口规范化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2、排污口规范化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二章排污口的规范化 3、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燥声)的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4、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燥声排放口(点、源)。 5、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放口首先进行整治。 6、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第三章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1、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2、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放置。 3、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4、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5、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 6、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 7、凡厂界燥声超出功能区环境燥声标准要求的、其燥声源均应进行整治。 第四章排污口立标、建档要求 1、排污口立标要求 2、一切排污污染源排放口(源)处置场,必须实行规范化整治,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3、开展排放口(源)处置场规范化整治,必须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定点制作和监制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其中,燥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检测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 5、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处。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放污染物行为的管理,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 和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必须 依据本办法申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广东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 (以下简称《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 排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机动车尾气和机动车、船、航空器噪声、海洋工程 排污、海洋倾废、船舶污染物排放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排

放污染物许可证实施监督管理。 《许可证》、《临时许可证》由省环保部门统一制作。 第四条排污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填报《广东省排放污 染物许可证申请审批表》,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核。 第五条环保部门在接到排污单位的申请审批表45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不同 情况颁发《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 (一)排污单位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均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及主要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颁发《许可证》; (二)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主要污染 物和总量指标的,颁发《临时许可证》; (三)建设项目在试行期间,颁发《临时许可证》; 对使用国家和省规定淘汰的工艺设备和在禁止排放污染物的区域内排污的单位, 不发给《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

第六条省环保部门负责下列《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的审批: (一)造成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环境影响的; (二)由国家或省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中央部属和省属的排污单位; (四)辐射污染物排放单位。 第七条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负责下列《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的审批: (一)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环境影响的; (二)由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未设环境保护机构的县、区管辖的排污单位; (四)地级以上市属的排污单位。 第八条县级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以外的《许可证》 和《临时许可证》的审批。 第九条上级环保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负责审批的《许可证》和《临时许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企业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集团公司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出淘汰名单。 第二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第三条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向政府环保部门申报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向政府环保部门申报调整。 第四条企业应识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一般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工业废气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 1、对含有毒物质的工业废气必须进行吸收、焚烧等手段处理,使有害物质含量达到排放标准; 2、在排放含有腐蚀性强的酸、碱性废气,应事先进行有效的吸收和处理; 3、在装卸易挥发的有毒有害液体物料时,必须设有吸收处理装置,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企业的加热炉、焚烧炉、再生器排烟等排气筒,排放各种有害物均须达标; 5、凡能利用的工业废气,应进行回收处理(综合利用); 6、对于易挥发性的液体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等贮存,应采用浮顶罐、密封容器或采用吸收、冷凝等措施,减少挥发性物质对大气的污染;

7、厂房内必须要有除尘设施,禁止将粉尘抽出直接排入大气,污染周围环境; 8、生产过程中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应当配备脱硫装置或者采取其他脱硫措施; 9、加热炉禁止冒黑烟,连续冒黑烟每超过五分钟作一次违章处理; 10、存放煤炭、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 第五条排放或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必须制订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安全环保部、政府环保部门备案。定期对压力容器管道进行检测,预防有毒气体泄漏。 第六条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下风人员要立即撤离暂避。并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和政府环保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第七条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集团公司可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排污企业停工整顿。 第三章装置开停工时的废气防治 第八条对停工装置中的脱硫装置和含硫污水系统及接触含硫、氨介质的设备在吹扫前均需使用高效工业污水除臭剂进行处理。 第九条对停工装置的吹扫应采用密闭吹扫方式,先用小汽量吹扫,吹扫后的汽相引入火炬系统或废气处理设施,基本吹扫干净,经采样监测达到要求后,才能大气量吹扫放空。 第十条企业环保监测部门应对开停工装置的废气排放情况及周边大气情况进行监测。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起作用,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3职责 设备科负责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督促检查、编制年度维护、维修计划。 设备科负责协调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检验检测。 使用部门具体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维修队负责设施、设备的检修、维修。 4程序内容 4.2污染防治设施是指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及相关的检测、监控设施、设备。 4.2各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必须如实反映设施运行情况,做好各项记录。 4.3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设备科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并向环保部门申报和备案。

4.4设备科建立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设施分布图,重点污染防治设施要设立标志。 4.5污染物排放点按规范要求设置检查点位,并配套检测辅助设施。 4.6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正常运行。 4.6.1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寓所配套的生产系统或装置同步运行。 4.6.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其工艺运行控制指标和运行效果必须符合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要求。 4.6.3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其在良好状态下运行。对长周期运行或易发生故障的设施、设备、配件,应有备用的设施、设备和配件。 4.6.4应制定污染防治设施的应急预案,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因故障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运行时,立即向安保科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 4.6.5必须将污染防治设施的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操作规程等的内容制成图板,放在操作岗位或值班室的明显位置。 4.7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工艺监测必须有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各项记录内容应妥善保管,

中医科规章制度诊疗规范

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中医工作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文明行医。 2. 设立中医管理科,建立中医科,开设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中医药管理工作。 3. 建立中医工作台帐,健全中医药工作制度。中医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记录,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4. 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诊疗方法,以及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中医适宜技术处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 5. 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划,定期组织中医药业务学习,做好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6. 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定期开展中医药医疗质量与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检查与评审,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 8. 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医药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9. 承担村卫生站的中医药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指导乡村中医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

10. 继承并整理名老中医药师学术经验,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及独特疗法加以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中医管理科工作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制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和法规。 2.拟定本单位中医、中药及中西医结合发展计划,制定和完善中医药工作制度、职责和医疗服务规范。 3.指导、监督医院及村(社)卫生站中医药工作,定期开展医疗、护理、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督查。 4. 制定本单位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划,组织中医药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临床岗位培训和师承工作; 5. 倡议中医“治未病”理念,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6. 组织指导医院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7. 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医药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日常管理制度副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监测及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以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为全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相关概念】 环境监测,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环境监测是通过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的检测,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确定环境质量水平,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础和保证。 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内规定的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分公司范围内环境状况、各种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及污染物排放管理相关部门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主体车间及相关部室是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中规定,接受安全环保部的监督、管理。 3.试验班是环保数据的测量、提供部门,为环境监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第五条【规定内容】 1.安环部要做好对各车间、部门日常环境监测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环境监测分析会,掌握主要污染物质的排放规律和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按规定编制报表和报告。 3.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 5.各环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环境管理相关制度,专研业务,提高监测技术,为进一步治理污染物提供技术支持。 6.接受监督监测的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为采样、取证、检验等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7.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化检验中心负责监测数据的填报、建档工作,并接受环境监测室人员的质控、考核及培训工作安排。 8.生产技术部、环保设备设施使用车间要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以及计划性的定期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9.设备的检修、维护以及环境监测技改项目的施工等工作有可能影响环境监测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要及时通知安环部。 10.对于发生环境监测事故,由安环部组织事故有关车间、生产技术部、试验班等部门召开分析会。 11.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检测资料。采样计划、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数据未经安环部许可,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

最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 第三条废水排放点按规范要求设置监测点位 第四条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正常运行。 (一)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所配套的生产系统或装置同步运行。(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其工艺运行控制指标和运行效果必须符合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要求。 (三)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在其良好状态下运行。对长周期运行或易发生故障的设施、设备、配件,应有备用的设施、设备或配件。 (四)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因故障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运行时,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第五条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工艺监测必须有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各项记录内容应妥善保管,记录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前检查记录。 (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停运原因记录。 (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监控点的温度、压力、流量、投入物料的起始分析值,终结分析值、中间过程分析值,进系统及出系统物料的量及有关污染物的含量等。 (四)污染处理介质(包括活性碳、各类酸、碱中和液、生物提取液等)更换记录、台账和档案。 第六条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停止运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请市环保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须暂停运行的。 (二)须拆除或闲置的。 (三)须更新改造的。 第七条应高度重视污染防治设施的技术创新工作,针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适时组织协调科研及设施维护部门,强化对污染防治工艺改进和治污设施可靠性的研究,不断提升治污效果,增强设施运行的本质可靠性。 第八条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培训,改进和完善治污设施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治污设施的管理水平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治未病科工作制度.

成都育才骨科医院 治未病科工作制度 治未病科是以中医“上工治未病”的思想为核心理念,以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与慢性病患者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改善人群体质、促进疾病痊愈、防止病后复发为目的,集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和医疗为一体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为加强对此项业务的管理,促进其发展,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健康促进需求,依据《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有关条款,制定本制度系列。 一、日常管理制度 1、治未病工作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开展临床业务工作,系医院一级业务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分工合作,相互写他配合,促进业务拓展。 2、工作人员必须遵从医院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促进需求。 3、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责任见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4、科室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日常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5、不定期的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理论与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结合实际积极从事科研活动,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推广。 二、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年至少对医务

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机构新成员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爱培训不得上岗。 5、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区群众监督。 6、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作为应聘、晋升和续聘的重要条件。 三、质量监控制度 1、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应经常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 2、强化对该科室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执业。 3、不定期检查科室承担的辖区卫生部门下达的社区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补救方法。 4、科室应经常进行“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培训和考试考核活动,提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5、督查医疗风险防控预案与医疗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监督检查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投诉的登记、报告、处理、分析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之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对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上述所述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以下简称“排污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辖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管理。 第三条排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口数量、位置以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的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第四条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经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六条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排污口,视同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环保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下达限期整治通知。逾期未完成的,按环保法律、法规中关于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建设项目需设置排污口,必须经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1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 一、目的 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作用,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三、职责 生产部负责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督促检查、编制年度维护、维修计划。 生产科负责协调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检验检测。 使用部门具体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维修人员负责设施、设备的检修、维修。 四、程序内容 4.1污染防治设施是指废气处理设施; 4.2 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正常运行。 4.2.1 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配套的生产系统或装置同步运行。 4.2.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其工艺运行控制指标和运行效果必须符合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要求。

4.2.3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其在良好状态下运行。对长周期运行或易发生故障的设施、设备、配件,应有备用件。 4.2.4 应制定污染防治设施的应急预案,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因故障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运行时,立即向综合部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 4.3.污染防治运行前检查。 4.3.1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停运原因。 4.4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停止运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安保部、市环保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4.1 须暂停运行的。 4.4.2 需拆除和闲置的。 4.4.3 需更新改造的。 4.5财务部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及生产部制定生产装置检修计划时,其内容应包括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和检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4.6应高度重视污染防治设施的技术创新工作,根据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适时组织协调技术科及设备、维护部门,强化对污染防治工艺改进和设施可靠性的研究,不断提升治污效果,增强设施运行的本质可靠性。 4.7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培训,改进和完善治污设施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治污设施的管理水平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洛阳世纪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2020.01.01

事业拓展部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事业拓展部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事业拓展部岗位设置结构图 二、事业拓展部部门职责 (一)事业拓展部 1、市场 (1)医疗市场信息收集及分析:了解医疗市场的动态及市场需求。负责行业内的市场信息,竞争信息等的收集、统计与分析。负责医院内、外各部门计划开展新项目的市场调研,提供可行性研究分析方案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拟定院科级市场拓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市场发展,抓住市场机遇制定各种切合实际的市场拓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营销

(1)品牌形象推广,组织策划各类义诊及宣传活动。 (2)根据医疗市场目标客户的需求,设计和推广医疗服务或技术产品。包括特需医疗服务会员制及健康体检的服务项目。 (3)媒体推广。结合本院的各项活动,通过媒体将各项目的内容和意义推广到社会或各细分市场。不断提升本院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开展出院病人随访工作。 3、公共关系 (1)负责策划、组织大型学术会议等活动。 (2)公共关系。与政府机构、兄弟医院、协作单位、知名人士等社会各界保持良好的关系,为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建设良好的环境和土壤。 (3)商务洽谈及监管。与院外机构进行项目洽谈及合作,并监督整个项目流程。 4、干部保健 (1)制定、落实医院干部保健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并实施医院年度干部保健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基地建设工作。 (4)安排市级在职领导,离、退休老领导和上级指定的保健对象在我院的检查、诊断、治疗,并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5)组织安排干部保健工作人员(包括保健医生)的培训。 (6)组织安排医护人员外出执行随行保健任务。 (7)组织实施干保对象“治未病”中医保健服务。 (8)其他指令性保健任务。 5、其他 (1)医院文化建设。协助医院有关科室,开展医院文化建设。 (2)建立满意度调查、评价系统(包括临床对机关,门诊病患,住院病患)。

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生活活动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的控制,减少对地域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依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定了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液)、废气(排气污染物、粉尘)、固废(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排放控制的范围、方法及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生活污水:是指在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包括洗漱、炊厨、卫生间等产生的污水。 (二)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污水以及废液组成的工业废水。包括含酸污水、含碱污水、洗片污水等。 (三)废液:是指机器试运转过程中、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排放的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脂)等;金属

理化试验废液;洗片废液;机加工乳化液。 (四)排气污染物:是指机动车辆以及燃油设备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 (五)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细砂、水泥、泥砂、保温材料石棉尘、切割和焊接烟尘等。 (六)固废:是指生产施工、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七)生产垃圾: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弃土、砖石、铁屑、边角下料、废焊条、包装纸箱、废材料等。 (八)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炊厨废物、废纸、织物、家用什物、废塑料制品等。 (九)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石棉产品使用产生废料、涂料包装桶、报废的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废荧光屏及汞灯、废胶片及废像纸、废有机油桶及油手套等。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

防治污染设施管理制度

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保护环境,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防治污染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控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治污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4.1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的单位对自己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4.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的单位的委托,对其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5、自行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 6、各班应加强对防治污染设施的巡检,并做好防治污染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治污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7、防治污染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7.1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7.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7.3通过防治污染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7.4配置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理设施; 8、已建成的防治污染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9、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防治污染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防治污染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活动。 10、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

2019年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计划及措施

2019年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计划及措施 我科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在过去一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科人员鼓足了干劲,准备以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一年。“治未病”理念和实践,是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科担负着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手段为广大人民群众预防疾病,提供保健咨询、亚健康干预的重要任务,同时我科也是发扬中医药文化、展示中医药魅力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在促进健康、预防疾病中的作用,开展中医预防及养生保健工作,我科全体人员在过去的一年里,按照医院和科室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各项中医治未病工作,使我科在社会上的影响逐步扩大,使中医预防保健思想逐渐深入人心。为了更好的开展我院与我科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特制定2019年度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完善我科设备配置,健全我科治未病服务平台。2019年底根据医院计划将引进舌脉诊断仪,丰富中医体检项目及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更新体质辨识软件,实现中医体检工作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整合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制定各类人群的中医特色保健方案。开设饮食、运动、药膳、膏方进补等特色保健服务,并发放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食疗药膳手册等健康教育资料,广泛开展养生保健指导,进行五禽戏、八段锦等的推广、普及,充分发挥“治未病”服务的特色优势。在今年6-8月之间开展“冬病夏治”工作,在11-12月份之间继续进行冬令膏方的推广工作。 二、加强宣传,对外树立更好的形象。进一步从医院走向社区,从社区深入农村,加强宣传和指导工作,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大力推广非药物治疗技术,加强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的普及,如针刺、灸治、拔罐、康复推拿、刮痧、穴位贴敷、穴位注射等。着眼工作重心,谋求发展,我科将以开拓市场业绩作为今年工作的重心,抓紧、抓好、抓实、抓出实效,(1)印发我院治未病科简介资料,介绍我院技术力量、设备、就医环境、就医流程等,方便群众就医。(2)印发中医预防保健有关资料,宣传健康知识。(3)出好科普宣传栏。(4)制作《中医健康体检》手册和课件,便于各社区和单位演讲和采要。中医健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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