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样本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样本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样本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原则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应同步设立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三)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二、科室设立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征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急救室、病案室、医学照相室、检查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三、人员配备

(一)每床(椅)应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椅)应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备2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有6名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主诊医师。

(四)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麻醉专业医师。

(五)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卫生技术人员。

(七)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

四、医疗用房

(一)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100平方米。

(二)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三)门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五)每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

(六)每美容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七)每室应独立。

五、医疗设备

(一)应备设备

1.医疗美容外科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麻醉机、自动血压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双极电

凝器、美容外科手术相应各种手术器械。

2 .医疗美容牙科超声波洁牙机、光固化机、牙髓活力测定仪、牙齿漂白治疗仪、高频电刀治疗仪、比色仪、口腔内窥镜、X光牙片机、口腔全景X光机、牙科种植机、清洗设备、牙科高压蒸汽灭菌设备。

3. 医疗美容皮肤科离子喷雾器、激光治疗仪(涉及激光色素病治疗仪、激光血管病治疗仪、激光脱毛仪、激光除皱仪)、光子治疗仪、射频治疗仪、电离子治疗仪或微波治疗仪或高频电治疗仪或超高频电治疗仪中具备一种以上、液氮冷冻治疗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超声波美容治疗仪。

4 .其她氧源、急救车、雾化吸入器、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150测试/小时)、酶标分析仪、离子分析仪、显微镜、冰箱、离心机、恒温培养箱、器械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X光机、无影灯、毒麻药物

保险柜、洗手设施。

5 .与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相应其她设备。(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 1.2条

床褥 1.2条

枕芯2个

被芯 1.2条

大单3条

枕套4个

被套3条

病员服3套

床旁桌1个

床旁椅(凳)1个

暖水瓶1个

体温计 1.1个

输液架(或吊轨)0.6个

电源插座2个

隔离布帘(或屏风)1套

过床桌1个

床头牌1张

床头照明灯1个

呼喊装置1个

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1套

六、规章制度

应制定有相应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各级医师、护理人员职责规范;应有国家制定或承认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感染与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各种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应到位,保证医院正常运营。

八、医疗美容外科医院

医院内仅设有医疗美容外科专业,依照“美容医院”基本原则规定执行:

(一)不设立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和美容床,可不配备与其开展美容项目相应医疗设备。

(二)设立牙科综合治疗台(椅)或美容床,依照“医疗美容牙科门诊部”或“医疗美容皮肤科门诊部”基本原则规定执行。

医疗美容门诊部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应同步设有手术台2张以上,美容床4张以上,观测床位4张以上。

医疗美容整形机构股东协议

XXXX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由XXX、XXX、XXX、XXX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X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提供一流的整形美容服务社会,让更多的人实现美丽梦想。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xxxx科(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实际出资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与xxx年xxx月xx日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公司应向每位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及股权证明。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院长、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院长,决定有关执行院长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股东提议或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执行院长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最新_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第4页 中医医院---------------------------------------------第8页 中西医结合医院------------------------------------第11页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第16页 肿瘤医院------------------------------------- ---第19页 儿童医院------------------------------------- ---第20页 精神病医院--------------------------------------第24页 传染病医院--------------------------------------第28页 心血管病医院------------------------------------第29页 血液病医院--------------------------------------第30页 皮肤病医院--------------------------------------第31页 整形外科医院-----------------------------------第32页 美容医院(2002年版)----------------------第33页 骨科医院(2010年版)-----------------------第34页 康复医院(2012年版)----------------------第37页 疗养院------------------------------------------------第39页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 【篇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 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 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 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 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 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 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 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 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 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 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应同时设置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三)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抢救室、病案室、医学摄影室、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三、人员配置 (一)每床(椅)应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椅)应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名护士。2备. (三)应至少配有6名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麻醉专业医师。 (五)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七) 四、医疗用房 (一)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100平方米。 (二)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三)门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五)每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 (六)每美容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七)每室应独立。 五、医疗设备 (一)应备设备. 1.医疗美容外科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麻醉机、自动血压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双极电凝器、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卫生部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卫生部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 准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xx]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我部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现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本标准字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美容医疗机构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美容治疗床12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三、人员 (一)每床(椅)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 (三)至少有6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每科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四)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美容治疗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医院医疗美容科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美容科工作制度 (一)按照医院工作计划,学习贯彻法律法规、医改和医保政策以及医院规章制度,保证科室工作正常运行。 (二)依据医院建设规划和年度安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年度任务指标,完成门诊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工作,按半年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 (三)科主任对全科统一管理,开展门诊及病房各项工作,各类管理台账完整。 (四)对医院各项部署安排进行分解细化和跟踪检查,及时召开科务会,贯彻落实医院会议精神和上级指示要求。 (五)坚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诊室保持清洁、整齐明亮。简化就诊手续,认真检诊患者,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六)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和检查申请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自查,深入分析评估,持续提高医疗质量。 (七)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疑难病症患者经两次复诊仍不满意,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协调会诊,提高治愈率。 (八)严格手术患者管理,术前完成必要检查,明确诊断,做出术前小结请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 (九)甲乙类手术、新开展手术和原国家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

“医疗美容项目”手术,均须进行术前讨论。 (十)术前讨论由科室负责人主持,就患者诊断手术适应证手术方法、麻醉方式和术中术后发生并发症与处置措施进行讨论。同时根据手术级别和难易程度,确定担任手术的医师。 (十一)对于风险性较大的手术、患者强烈要求的手术除术前讨论外手术应由经验丰富的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并报医疗管理部门批准。 (十二)术前各项准备须提前完成。手术医师应在术前一日开医嘱,并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积极协助手术室护士准备特殊器械。 (十三)强化科室团结协作,与其他部门和科室密切协调配合,融洽内外关系。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第二节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第三节口腔器械消毒制度 第四节门诊部规章制度 第五节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一、建筑布局要求 1.应设置有相对独立的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 2.候诊区和诊疗区应分开,设有实际屏障,采光良好。 二、器械的配备要求 1.应配备压力蒸汽灭菌设备。 2.为患者进行诊疗操作的器具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 三、器械的消毒、灭菌要求 1手术治疗器械以及其它各种接触患者伤口和血液、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必须进行灭菌,其它口腔诊疗以及检查器械,应做到一用一消毒。 2器械选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或干热灭菌者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 3使用后器械应严格按照预处理后灭菌或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消毒灭菌程序 1.预处理 1.1预消毒:可采用中高效消毒剂浸泡20-30分钟; 1.2预消毒后彻底的清洗:流水刷洗 2.灭菌法: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132℃ 30分钟; 上述器械待冷却后分类存放无菌柜盒内备用。 2.3化学浸泡灭菌: 2.3.1预处理后的器械擦干并浸没于一定浓度灭菌剂中,保证作用时间,如2%

戊二醛,浸泡时间应达到10小…… 2.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应注明品名、浓度及使用期限; 六、诊疗区域的消毒 1.诊室按每立方米1.5W标准安装紫外线灯;每日诊后紫外线照射30分钟,消毒后开窗通风,紫外线灯使用累积时间应有明确记录; 2.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用中高效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桌面、椅子、门窗、墙面、地面等,然后进行空气消毒。 七、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 1.口腔科医护人员须按照标准预防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标准预防: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附录一术语第十一条)2.进行诊疗操作前应摘除手及手腕部饰物,修剪指甲,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应佩戴防护眼镜。 3.对每个患者进行诊疗操作前后应洗手消毒、更换手套。 4.洗手时用流水、肥皂/洗手液卫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充分搓揉消毒,尤其注意指尖、指腹、甲沟、指关节及腕部等部位。 八、医疗废物管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省卫生、环保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九、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口腔科应建立相应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监测方法及质控标准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第四版中有关“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章节。 第二节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一、全体医务人员树立无菌观念,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随时防止和排除污染。 二、医务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整洁。工作服每周更换两次。 三、保持室内清洁,对诊室内地面、综合治疗椅及时擦拭并陈列整齐有序。 四、对手机、钻头等做到“一人一机”,清洗、擦拭,然后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五、采用一次性注射器、手套、吸唾管和一次性口腔器械盒,用过后及时毁形并统一回收,妥善处理。

【医疗质量及标准】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综合门诊部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M2。 二、科室设置 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 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 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选设电诊检查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病案资料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 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所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 1、X光室不少于60M2 (包括投照室、洗片室、阅片室等)。 2、集中输液的每个单元不少于16M2。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 M2。(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M2。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M2。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M2。 ㈣每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注: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 1、手术室 ⑴内部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洁污分开,区域间标志明确(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刷手间和医生更衣间要独立,手术室入口处设缓冲间。 ⑵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2、消毒供应室 ⑴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内部布局合理,三区划分清楚(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⑵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3、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的卫生要求: ⑴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清洁区、污染区); ⑵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人员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doc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个体医疗机构,特制定相关制度,以下是我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 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 1 张、诊断桌椅 1 套、资料柜 1 个、候诊椅 2 张、听诊器 1 付、血压计 1 台、身高体重计 1 个、出诊箱 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 1 台、注射台 1 张、注射凳 1 条、敷料碗 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 2 把、止血钳 1 把、手术剪 1 把、有盖方盘 2只、有盖污物桶 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 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 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 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1、个体诊所任务 2、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3、个体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修订意见稿)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应同时设置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三)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 (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抢救室、病案室、医学摄影室、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三、人员配置 (一)每床(椅)应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应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备2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有6名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麻醉专业医师。 (五)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七)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 四、医疗用房 (一)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100平方米。 (二)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三)门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 (五)每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 (六)每美容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七)每室应独立。 五、医疗设备 (一)应备设备 1.医疗美容外科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麻醉机、自动血压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双极电凝器、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2 .医疗美容牙科超声波洁牙机、光固化机、牙髓活力测定仪、牙齿漂白治疗仪、高频电刀治疗仪、比色仪、口腔内窥镜、X光牙片机、口腔全景X光机、牙科种植机、清洗设备、牙科高压蒸汽灭菌设备。 3. 医疗美容皮肤科离子喷雾器、激光治疗仪(包括激光色素病治疗仪、激光血管病治疗仪、激光脱毛仪、激光除皱仪)、光子治疗仪、射频治疗仪、电离子治疗仪或微波治疗仪或高频电治疗仪或超高频电治疗仪中具备一种以上、液氮冷冻治疗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超声波美容治疗仪。 4 .其他氧源、抢救车、雾化吸入器、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150测试/小时)、酶标分析仪、离子分析仪、显微镜、冰箱、离心机、恒温培养箱、器械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X光机、无影灯、毒麻药品保险柜、洗手设施。 5 .与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 1.2条 床褥 1.2条 枕芯2个 被芯 1.2条 大单? 3条 枕套4个 被套3条 病员服3套 床旁桌1个 床旁椅(凳)1个 暖水瓶? 1个 体温计 1.1个 输液架(或吊轨)0.6个 电源插座2个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 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xx]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我部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 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现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本标准字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 美容医疗机构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美容治疗床12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 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 资料室。 三、人员 (一)每床(椅)至少配备 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6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 上的护士。 (四)每科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四)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美容治疗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自动血压监测仪电动吸引器体外除颤器麻醉机吸脂机无影灯紫外线消毒 灯高压蒸气灭菌设备器械柜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手术器械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喷砂洁牙器光 固化治疗机正颌外科器械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机技工设备口腔全景X光机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 电凝器激光机电子治疗机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文眉机皮肤测试仪超声波美容治疗机多功能健 胸治疗机恒温培养箱电冰箱洗衣机消毒柜检验科需要的配套设备及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医院的运营。

(完整word版)医院医疗美容中心管理规范

XX医院医疗美容中心管理规范 第一章岗位职责 一、导医岗位职责 本中心所设立的导医岗位具有以下职能: 第一,负责前厅(前台)的迎宾和接待工作。 第二,负责新诊顾客的登记、分诊导诊工作。 第三,负责复诊顾客的档案提取及导诊安排。 第四,负责前台电话接听;前厅环境的保持。 第五,规定的资料填报,日报月报资料收交。 具体工作和职责内容如下: 1、热情待客,等待顾客和客人应引座送水,作好等待安抚。 2、认真填报,所有新诊顾客均应完善信息填报,包括老顾客老朋友等介绍来院或陪同来院者,只要有咨询尽可能填报。 3、合理分诊,按照“分诊导诊制度”认真作好分诊导诊工作。 4、有效协调,在复诊过程中如顾客不满意者,按“分诊导诊制度”作好协调工作。 5、调度配合,在咨询人员或医生都遇忙时,作好协调工作,并主动帮助完成部分服务工作。 二、收银员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并执行医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1、负责门诊挂号、收费工作,准确掌握各类医疗美容项目收费标准。 3、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落实首接负责制,不推诿顾客,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4、备足零钱,收付现金时唱收唱付,与病人当面点清,开具票据,票据打印清晰;对于通过银行卡、支付宝支付、手机支付的客户,要让顾客核对消费记录(银联POS机打印条)并签字后,再开具票据,对于刷卡后,未马上提示收费成功的情况,要耐心跟顾客解释。 5、严格执行费用核对制度,凭处方和各种治疗单核对电脑收费记录,并加盖收费公章。做到不错收、不少收、不漏收。 6、每日交班前要编制收入日报表,当日收入现金全部缴交财务部门。 7、每日盘点备用金,多缴少补,并做好盘点情况记录工作。 8、认真保管和使用收费收据,不错用,不跳用。 9、严格遵守医院收费管理规定,不得让非收费人员进入收费区域。

医疗机构规章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一、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行为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医师工作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三、护士工作职责 1、负责门诊医生处方各种针剂的注射、外伤处置工作、出诊以及各项医疗器械物品的消毒等工作; 2、认真做好“三查七对”尽量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3、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常规,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4、配合门诊、急诊的抢救工作; 5、负责领取、保管各种注射药品及其所属物品,经常清点注射药物,对超过治疗期的药物,应予及时处理; 6、发现差错事故及注射反应,要立即向医生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事后要进行检查原因,吸取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四、诊所(卫生所)工作制度 1、医师要坚持挂牌上岗。热情接待病人,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耐心向病人解释病情。 2、认真规范地做好就诊记录,真实详细地记录门诊日志、处方及处置单。 3、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4、认真观察并及时处理患者病情;疑难病例、重危病人应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登记工作。 5、对于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医务人员应在治疗过程中全程陪护。 6、诊室应备有一般抢救药品、器材,并保持应急状态; 7、认真填写门诊及出诊日志、处方及治疗单,同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样本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原则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应同步设立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三)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二、科室设立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征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急救室、病案室、医学照相室、检查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三、人员配备 (一)每床(椅)应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椅)应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备2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有6名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主诊医师。

(四)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麻醉专业医师。 (五)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卫生技术人员。 (七)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 四、医疗用房 (一)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100平方米。 (二)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三)门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五)每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 (六)每美容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七)每室应独立。 五、医疗设备 (一)应备设备 1.医疗美容外科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麻醉机、自动血压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双极电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 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规定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 卫医发[200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我部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现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本标准字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 美容医疗机构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美容治疗床12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三、人员 (一)每床(椅)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6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每科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 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 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四)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美容治疗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自动血压监测仪电动吸引器体外除

美容医院医疗美容科规章制度

美容医院医疗美容科规章制度 医疗美容科规章制度 1、美容外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科主任对全科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开展外科门诊及病房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类管理台帐完整,保证科内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执行医院年度工作目标,并对目标分解、细化、跟踪、检查及总结。及时召开科务会,贯彻医院各类会议精神,并抓好落实。 三、准时到岗,着装规范,挂牌上岗,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履行“首问负责制”。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吃零食、不玩游戏、不脱岗,不串岗。 四、门诊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明亮,简化就诊手续。 五、按照医护部的要求,抓好医疗质量,病历、处方书写规范。每月自查一次门诊病历和处方,做好检查分析、评议。 六、提高医疗质量,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七、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对治疗不满意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及时会诊,提高治愈率。 八、严格执行卫生局的“六不准”。 2、手术病人管理制度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要完成必要的检查,明确诊断,并做出术前小结。 二、甲、乙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以及卫生部2009年12月11日颁布的“医疗美容项目”3、4级手术项目的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

适应症、手术方法、手术步骤、麻醉及术中、术后发生的问题及对策,并确定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主诊医师担任手术者和助手。 三、丙、丁类手术,以及卫生部2009年12月11日颁布的“医疗美容项 目”1、2级手术项目由科主任批准,由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主诊医师担任手术者。 四、重大手术的讨论由科主任、主任医师主持,如美容外科体表器官再造手术和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应经科主任批准,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任术者或主任医师负责指导手术。 五、凡风险性较大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客人(患者)强烈要求手术时,除术前认真仔细的讨论外,手术应由有经验丰富的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同时做好手术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报院长批准。 六、实行手术前必须由病员或其委托人签字同意,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患方意见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院长批准执行。 七、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在手术前及时完成。 八、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并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积极的协助手术室护土准备特殊器械。 九、病员去手术室前应摘下假牙,贵重物品交护士长代管。手术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病员,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等,然后再施行手术。 十、一般情况下术者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助手应按照术者的要求协助手术,发现不利于病人情况时,助手有责任提醒术者注意,但必须相互配合,紧密合作。如在手术当中发生疑难问题,可以互相商讨,必要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资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指导。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1、服务理念: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和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 )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 )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2、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对病 人作认真仔细的检查。

3、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 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4、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5、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 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6、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7、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和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平。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人员聘用: (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 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1名中医类 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诊所服务工作,爱岗敬业,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医疗技能,胜任诊所服务工作职责。 2、培训 (1)、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进行检查。 (3)、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5)、每周组织一次的业务学习。 (6)、每季度对医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试行)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医院 心血管病医院 血液病医院 皮肤病医院 整形外科医院 美容医院 康复医院 疗养院

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一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 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 综合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民族医门诊部 专科门诊部 普通专科门诊部 口腔门诊部 整形外科门诊部 医疗美容门诊部 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中医诊所 中西医结合诊所 民族医诊所 口腔诊所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医疗美容诊所

精神卫生诊所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 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 口腔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院 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急救站 急救中心 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 省临床检验中心 部临床检验中心 第十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 护理站 护理院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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