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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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规范学术工作,推动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水平,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是院内最高学术组织机构,统筹行使对学院学术事务的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权。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保证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任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声誉

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原则上由本学院副教授以上职称7 至11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2 名,经院学术委员

会全体委员推选产生,并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但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六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需要增补时,由1/3 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名,通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1/2 以上方可当选)。

第七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

(三)调离本院;

(四)怠于履行职责,连续三次无故缺席院学术委员会全体

会议;

(五)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

(六)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由于上述

原因造成的委员名额空缺,须按照第六条程序进行

增补。

第三章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院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学院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学院学科发展规划等;

(二)对涉及重要学术问题的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审议学

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

(三)审议学院拟引进的优秀人才;

(四)根据需要,审议及评价拟申报各级各类奖励的学术水平,并提出推荐名单;

(五)审议学院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方案并对绩效进行评估;

(六)审议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有关申报材料

(七)评定学院科研成果。对学院内申报的年度或阶段性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与价值做出判断,决定成果的等级、层次,并提出审核、推荐的意见,向更高级别的学术评议机构申报。

(八)审议学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任职条件,提出推荐名单;

(九)审议学院各级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任和考核方案;

(十)讨论学院提交或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共同提请讨论的其他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

(十一)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决定的相关学术事项,视需要向校学术委员会提出重要建议或提交要求审定的学术工作提案;

第九条院学术委员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终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条院学术委员会在主任委员主持或主任委员授权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主任委员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职责负责召集并主持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有2/3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若学术委员会有1/3 及以上的委员就其职责范

围内的问题提出举行会议的要求,主任委员须召集会议。第十二条院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1/2 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第十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并设置

异议期。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经1/3 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复议。若对复议结果有异议,可提请上一级学术委员会复议。

第十四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因某种原因不能完成相关事务或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及时通知学术委员会或请假,不能委托其他委员或人员代理相关事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当事人回避制度。学术委员会讨论事项涉及委员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时,该委员在委员会讨论表决中须回避,但仍可对其它事项参加表决。

第十六条凡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确定需要保密的内容,委员必须保密,并执行和维护院学术委员会的审议和评议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另行议定。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院

年月日

附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做好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术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工学院学科建设更快发展,工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任:院长教授

副主任:副院长教授

副院长教授

委员(按姓氏字母排列):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成立 z理工大学z 学院教师聘任委员会。为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是学校的学术性机构。负责审定、审议、咨询或评估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等重大学术性和专业性事项,以及学校授权审定、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审议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审议专业学院的年度师资补充计划; 审定专业学院拟调入的引进人才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审议学校专任教师和教辅的岗位设置,并审议岗位分级结果。 审定专业学院报送的专业责任教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人选; 审议专业学院高级职称教师的岗位职责;审议专业学院报送的专任教师和教辅的聘期考核结果,并审议与之相关的续聘、解聘事宜; 审议学校内部与教师聘任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重大事宜; 院务办公会授权审定、审议的其他重大学术性和专业性事宜。 第三章组织 第四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1人,委员若干人,由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责任心强,能从全局出发考虑学校工作的专家、教授、从

事相关工作的管理干部代表组成。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由院务办公会任命;委员候选人由主任委员,经院务办公会批准后由院长聘任。 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由本人提出辞呈或由主任委员提请院务办公会解聘,并进行增补。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委员会秘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并负责记录会议决议,撰写会议纪要,经主任委员审核并签字后向学校提交,并留存备查,按年度归档。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应设立基层单位教师聘任委员会,并参照本章程制定本院的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同时将委员会成员及委员会章程报送学校备案。对于尚不具备成立教师聘任委员会条件的专业学院,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可由该单位的院务会或院务扩大会代行教师聘任委员会职责,同时需将会议成员名单报学校备案。 第六条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秩序,确保工作质量,促进学术道德建设,教师聘任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按时参加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及时向委员会秘书请假。 应参加会议全部过程,认真听取议题内容并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工作中应认真负责、出以公心,注重学术、严格把关,代表学校认真完成相关工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严守纪律,不泄露会议讨论过程中的有关信息。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委员在讨论、审议、审定与本人或其亲属有关的事项时,应回避。 委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委员会反映并提出解决建议。第四章议事规程 第七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议事规程 实行例会制,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性会议或部分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对于一般性问题也可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委员意见。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1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办学的积极性,配合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培养一代“四有”新人,我校建立了学生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1.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兴办学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群众组织。 2.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和社会的纽带;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3.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教育工作。 二、家长委员会的目的: 1.团结和组织关心教育教学工作的家长,发挥家长们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贡献。 2.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精神文

明建设,创造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职能,提高综合育人绩效。 三、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发动、协调有关单位帮助学校排忧解难,帮助化解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误会、矛盾,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展。 3、广泛搜集、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定期参与本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经验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5、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6、加强研究不断总结,积极探讨学校、家庭、社会三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年月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家治校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融合的新机制,使学院重大学术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院学术委员会是在院行政领导下开展学术咨询、评议、评审和评定的学术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学院重大学术问题。院科研与职教育发展处是学术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鼓励教案、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保护教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促进学院科研事业良性发展。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院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院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院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委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学院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学院下列事务决策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

(一)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专业;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专业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案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案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六)学院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八)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九)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七条学院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 (一)学院教案、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案、科学研究成果奖;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案、科研奖项等; (四)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学院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院预算决算中教案、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及使用; (三)教案、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学院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院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汇报/工作计划/学生工作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ZJ-031526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总结范Work summary of college students self discipline committee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 自律委员会成立以后,在校学生会以及辅导老师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自律委员会以公寓为主题,楼层为单位,寝室为小组,为同学们提供了学习,生活,娱乐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同时也对大家的行为起到一定得监督和督促作用,各项工作圆满召开,为大家营造了一个健康向上,团结友善的公寓氛围。也充分发挥了大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作为自律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现将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简介: (1)办公室积极配合秘书处的工作安排,将办公室的材料及时全面整理归档。同时,积极采集相关的新信息,与各部室衔接紧密。 (2)我部积极主持每周例会的召开,对本周相关工作总结归纳,也广泛吸纳大家意见。同时也扶着大家的出勤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大家的纪律约束和自律性,也便于以后工作的召开。 (3)办公室安排部内成员的值班情况,要求部内成员必需按值班安排表定时值班,并考勤落定到位。成员具有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保证了工作的实效性。 (4)主动配合卫生部以及监查部对同学们晚归早起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二特色活动 本学期的特色活动是寝室文化节的圆满召开。办公室协助自律委员会做了相关工作。同学们一寝室位单位,献上了多才多艺的表演。此次活动的召开,既给大家提供了一个自我展现的机会,又进一步增强了公寓同学间的交流,为大家建立良好的友谊提供了条件,推动了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缺点总结 在过去一学期的工作中,由于时间短暂,工作经验的缺乏,我们也深知存在许多缺点,现总结如下: (1)学生与各部室间缺乏交流与沟通,彼此间了解不够。 (2)由于联谊会未召开,导致各公寓间交流不够,有一定的单一性与不全面性。 (3)在检查晚归早起的过程中,礼貌问题仍然存在。这就需要自律委员会成员学会如何与大家交流,能够做到以礼待人。 四下期工作计划 在下学期的工作中,我们将改正以上缺点,积极配合大家做好各类工作,力争为大家呈现新的工作面貌。积极组织策划文体娱乐活动,推动公寓文化建设。 五结束语 通过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不断让我们队之前工作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而且对以后工作的发展与运行也提供了一定的引导与方向。我们不是会更加努力,在做好阶段性总结与回报的同时,积极的去改进和更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是工作的以循序渐进的发展。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学院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推行教授治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根据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规则 第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组成。 第六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根据学院学科和专业情况,学院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5人,青年委员不超过20%。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人选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并参考专任教师结构比例合理确定系(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827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Constitution of the Experimental School Parent Committe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E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的成因是:现代教育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紧密配合。人的成长是受遗传、环境、教育三个方面的因素的制约的。因此,由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一个整体教育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组建家长委员会,既是实现现代教育的必然和需要,也是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和协作,增进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了解,推动学校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从而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的贯彻和实施。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针对我国孩子多为独生子

女的现状和由此产生的心灵的孤独寂寞感,投入情感和伙伴群体的友爱,构成一种精神的家园,形成科学育人的良好氛围。对学生在社会上的表现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反馈,从而拓宽教育阵地,为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培养出品德优良、能力卓越、素质优秀的人才。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它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学校教导处指导下工作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他是学校教育管理力量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学校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教育事业的一种特殊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功能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协调家长与教师、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2、桥梁作用: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3、助学作用: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音乐与舞蹈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大庆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大庆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是学院内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院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三条学术分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成 第四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由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及专业负责人组成。 学术分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院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7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院领导职务的委员,

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2;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3。 第五条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六条委员在任期间离岗1年以上(含1年)者,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后予以替换。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换届,须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提出,并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2/3以上通过,报院长批准。 第七条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任期4年。新一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推荐,院长批准。 第八条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每年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学术分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总结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总结 转眼半年过去了,大学生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本学期的工作也逐渐接近尾声。众所周知,大学生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的监督者和倡导者,其主要工作任务是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参与涉及学生明主管理,反应同学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此外,还会协同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和纪律。 一、自律会简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学生处下属的一个学生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和“律人先律己”的思想为宗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精神,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分,促进同学们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与沟通,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提升公寓管理水平,加强学校组织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学校事物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富有特色的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为早日为陇东学院建成一流的综合型大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总体回顾 (1)立足常规,做好本分工作 稳定是一切创新的基础,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常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这是工作中的共识,因此,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坚持立足本分工作,在细微处见真章,按质按量地完成学校及学生处公寓管理科交办的各项工作。 (2)做好换届纳新工作,为机构注入新血液 按照我院学生机构的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我们在十月份就完成了学生干部的换届工作。今年,我们提前了纳新工作,在九月份新生开学期间便进行了初步的纳新宣传工作,并开始接受报名与初步竞选,秉着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挑选合适人选,经过两轮面试我们最终选拔出一批积极、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及委员。 (3)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不断发展 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只有不断学习与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由于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尚处于发展时期,各项规章制度仍然不够完善,所以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出新要求,完善原有制度,实现学生机构管理的制度化,使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各部门除了做好本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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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规范学术工作,推动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水平,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是院内最高学术组织机构,统筹行使对学院学术事务的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权。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保证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任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声誉 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原则上由本学院副教授以上职称7 至11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2 名,经院学术委员

会全体委员推选产生,并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但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六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需要增补时,由1/3 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名,通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1/2 以上方可当选)。 第七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 (三)调离本院; (四)怠于履行职责,连续三次无故缺席院学术委员会全体 会议; (五)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 (六)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由于上述 原因造成的委员名额空缺,须按照第六条程序进行 增补。 第三章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院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学院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学院学科发展规划等; (二)对涉及重要学术问题的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审议学 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辽宁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全称为:“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下设年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大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9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人选。年部家长委员会在年部主管领导协助下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产生,每年部7人。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各班主任协助下召开全班家长会议经家长推选产生,每班5人。 每年初一新生入学后,在召开第一次家长会时,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及班级家长委员会,同时成立年部家长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57人组成(每班推选3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每年级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4人。 年部家长委员会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年部7人),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4人。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人、秘书长1名、委员2人。 第七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设6个部:组织培训部、宣传部、联络部、安全部、活动策划部、教学督导部。每部1-3人,每部设部长1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参加一个部的工作。 (1)组织培训部:协助领导筹备组织各种类型会议,落实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主持现场活动。发挥家长资源,挖掘具有专长的家长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法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族精神、习惯养成、自主自立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报告会。 引导和监督学生落实学校文明礼仪好习惯,搞好社区和家庭的监督,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形成。根据学生表现,不定期的组织各项专项教育或专项治理活动,避免学生不良习惯的形成。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我校建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和教育部有关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学术审议、评议和咨询机构。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优先、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科学管理”的办学思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优良的学风,服务学校战略需求。 第二章组成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坚持原则的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由各院系和直属科研单位根据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和学科分布按比例推荐,由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校长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不超过总数五分之一的委员。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人选由校长工作会议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校长聘任。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处。

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常设或临时性的评议组、评审组和专题组。 第七条每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学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同步,可以连任,但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委员因故需要替换时,补缺人选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委员的撤换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并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学院、直属系及直属科研单位成立分学术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按一定的组织程序民主产生。分学术委员会参照本章程制定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章程,并提出委员人选,报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批准后执行。各类重点实验室应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制定章程。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审议学科与专业的设置、学科和科学研究发展规划、院系调整和学校其他学术工作。 第十条评定并推荐申报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和科研成果;评审学校各类科研基金支持的项目。 第十一条接受校长委托对有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创新平台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承担学校学风维护和学术道德建设的有关工作,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调查结果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招新方案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1至2012学年度招新方案 招新目的: 新学年是进修生活生计的一个起航点,也是一个社团成长的新起头。为保证部门有新鲜的血液注入,有足够的高素质后备力量,能更有效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培养和壮大学生会干部队伍,保证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出学生的主体作用,特在学期开始之际实施招新规划。 招新对象: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10届新生 招新时间,地点:2010年9月28日晚,地点待定 招新内容: 一.招新要求: 1、自觉遵守自律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组织能力与独立思考能力。 3、要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时间观念,要做到严于律己、公平公正。 4、要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服从分工。同时能够经常对部门工作提出好的建议。 5、做事认真,有实干精神,积极乐观,处事稳重。 二.招新人数: 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把握,在招新活动进行前,应将初步计划招收人数上报分律委会及学生会主席团。 三.招新流程: 1.前期宣传: (1).宣传部利用海报,展板,广播等形式告知院律委会招新的信息。 (2)在新生注册或军训期间走访新生宿舍,并对新生所提出的疑问给予解答,同时和新生进一步交流,让新生积极参与到律委会的大家庭来。 2.报名登记:

报名主要采取在各班发放报名表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9月25日在院办会议室召开10届代理班长会议,由10届各班班长将报名表,部门简介等领回班里并向全班同学作自律 委员会的招新宣传,凡我院在校新生有意报名者均可向 本班班长领取报名表复印,并将个人基本信息与所报部 门,如(姓名、班别以及志愿加入部门等),工整填写 于报名表内。 9月27日由10届各班班长将本班同学的报名表收齐后,分类后统一在中午交于我院办公室。 备注:1.每人限报每个机构两个部门,多报无效,可三大机构一起报,但仅可面试首选部门。 2.凡提交报名表者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本班班长说明,再由班长统一向律委会办公室请假,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3.面试: (1).通知方式: 海报通知,短信通知 (2).考核内容: ①面试者作简单的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②面试者抽取或直接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提问问题控制在三个或三个以内; (3).在第一轮面试结束之后,各部门人员讨论研究面试结果,确定进入试用期的人员。可综合面试者的才能和他所申请的部门所需的能力是否吻合,以及面试表现情况来确定。确定之后,将所定人员名单以海报和短信的形式进行公布。 (4)工作表:

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书

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书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聘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章程》和学校、院(系)发展的具体需要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聘期内的工作目标对乙方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二)对乙方在聘期内的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创造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根据《章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解除聘任合同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四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五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履行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的岗位职责完成应聘岗位的工作目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果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须征得对方同意。 第七条聘期内如果发生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聘任期满如甲方对乙方聘期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或另行签订聘任合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行终止: (一)聘任期满双方没有续订合同; (二)乙方达到法律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条件。 第十条一方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按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支付给对方相当于乙方岗位津贴额度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领导下,挂靠在校学生会下的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下设五个部门: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学风文明检查部、校园文明督查部、宿舍文明督导部、食堂文明督导部 第二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接受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的领导,接 受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的领导和帮助。 第三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 围内展开活动。 第四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学生,代表南昌航 空大学全体学生行使工作职权。 第五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对外唯一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大学 生自律委员会。 第六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扬“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精神,为我校创优良学风,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改革开放和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为同学们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学校与同学们的联学院,参与校内外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们服务,协 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 干部。 (五)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 习的生活环境。

第八条本会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的候选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成员需通过面试及老师、上一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的 审查、评定而最终产生。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凡取得南昌航空大学学籍的在南昌航空大学学习的,所有本科和专科学生均可通过竞聘成为本会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 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 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六)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 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 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 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教授委员会章程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教授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体制,真正发挥教授治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法学院教授委员会是本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咨询机构和重要学术事务的决策机构。 第三条教授委员会应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弘扬科学精神,引领科研方向和教改趋势,发挥教授治学作用,不断提高本院的教学、科研水平,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法学院。 第四条教授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章教授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教授委员会由本院在岗教授11人组成。 第六条教授委员会委员由本院全体教授、副教授选举产生。本院具有教授任职资格的教师均有被选举权。 第七条教授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须本院全体教授、副教授2/3以上参加方为有效。得票过2/3以上的教授方可作为教授委员会委员。如得票过2/3者超过11人,得票多者当选。

教授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由教授委员会主席主持,仍以上款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补选。 第八条教授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1人。主席、副主席由教授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秘书由主席在具有副教授以上资格的教师中提名,教授委员会通过。学院现任党政领导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 第九条教授委员会由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必要时,主席可委托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十条教授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每届任期4年。 第三章教授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一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审议本院的整体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科研发展规划,为党政联席会提供决策咨询。 第十二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对拟引进教师的业务考核,向党政联席会提出考核结果;负责对引进人才合同期内的业务绩效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制定科研成果评价标准;评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裁决学术纠纷,对学术失范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教授委员会负责指导学院的教学工作,对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议,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过教学督导委员会适时监测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审议本院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方案,对资助的领域、方向及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向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六条教授委员会应密切关注学科前沿信息并向学院反馈,对学院的专业设置、学位点申报和学科建设方向提出咨询意见。

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仅供参考 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和管理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把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学校—学生—家长”三者之间联系、沟通三者之间心灵的中心纽带,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参谋和监督学校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是实行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z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特成立第二条由各班推荐的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家长委员会是体现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工作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并具有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学校工作及指导学生课余生活等重要功能。组织第二章第三条学校聘请热心教育事业,善于教育子女,有一定工作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家长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第四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秘书长一名,常务委员7名、委员30人组成,候选人由各委员推荐,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委员要有适当分工。(每年度进行述职报),学校牵头部门是教导处。告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推举工作原则上每学年度进行一次。第五条 任务第三章家长委员会应发挥四大作用:第六条 桥梁作用,把家长委员会办成联络学校与家庭的桥梁;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2. 的建议或意见;质量 3.助学作用,积极指出提高教育教学 评估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评估。 4. 职责第四章家长委员会职责是:第七条 仅供参考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报告(非正式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在座的各位学生干部大家好。我是来自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信息部的阿尔曼。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新加入自律委员会的成员在此做工作报告。 个人对自律委员会的认识: 通过两个月的学习和亲生经历,我对自律委员会有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认识: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隶属于学生管理科。它是以“服务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建设良好的学风、文明和谐的校园为己任,倡导同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服务”的学生团体。它还是一个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维护校园秩序,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学生组织。 个人发展: 自律委员会是一个充满爱的组织,我来到这个组织我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感。就好比出门在外的学子,找到了自己的第二个家一样。我希望我能在自律委员会学习怎么更好的去与他人沟通,提高我的组织能力,以及对于一些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来让我变得更加稳重,提高我自己的个人素养。便于让我更好的为自律委员会工作。 未来展望: 1,作为一个校级学生组织,自律委员会涉及很多活动。所以我们要把

自律建立成长春师范大学耳熟能详的优秀学生组织。要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让它成为众人听了,就会对它产生敬畏之心的一个学生团体。 2.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我们自律委员会。只有这样自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才能有效地进行。 3.加强学生工作作风,在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上要着重改变学生干部高人一等,不劳而获,华而不实,表里不一的不良作风,要让学生干部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怎么去做。从促进学生干部个人素质提升上带动学生干部礼仪,表达,思维习惯等的提高和养成。 4.提高学生干部的个人素质。一个团队是由众多个体合成的。个体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体的素质。为带出优秀的团队,必须要从每个学生干部的个人素质抓起。我们是一个管理型组织。为管理他人,首先自己要有令人信服的个人素养。所以我们要做到让学生干部从道德和志向方面着重培养。 ※建立家教部我们是一个以“服务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的组织。而我校是一个师范大学。我校培养着千千万万个辛勤的园丁。我想我们有义务让我们的这些园丁,在社会中实践。我们可以建立家教部。收集各科师范类想做兼职的优秀学生。再在社会上发布我校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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