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电气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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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电气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探讨

作者:刘健张安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0期

摘要:结合我国当前实际, 对民用建筑工程中电气工程质量监理应处理的主要关系和需重点解决的技术问题进行了概述。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是一个异常复杂的过程,在施工过程中,既需要掌握全局,又要细化到每一个步骤。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的品质要求逐步提高,随之对电气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需要监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相关能力的培养,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建造更为优质的建筑,营造更加舒适的生活。

一、电气工程质量控制的法规及原则

1 监理公司受业主方委托, 遵照建设部发布的建设监理规定和有关省( 市) 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依据我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具体工程电气施工图, 实施电气工程施工监理。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

2 设计权和修改设计的责任在设计方。监理公司应协助业主方督促设计方在施工前按设计规范和有关专业的要求完善设计图, 并在施工前和施工中负责解释图纸, 及时处理监理方和施工方所发现的设计图中的问题。

3 监理公司督促承建施工方在施工前详细阅读承建工程的设计文件, 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

需变更设计图时, 应事先征得设计方意见,待其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或变更图之后才能变更工程内容, 否则应按图施工。施工方在施工中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督, 接受代表业主方行使监督的监理公司的监理。施工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应及时向监理方和设计方提出。

4 只有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临时遇到影响工程质量或不能调整的工程进度的问题, 且设计

方又来不急马上提出处理意见时, 监理方才能按实际情况和技术规范审查和签发由施工方或监理方提出的技术性变更, 且事后应将有关变更内容送设计方认可。

5 业主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功能性变更, 或其他专业提出与原设计图不同的技术要求而需

变更电气设计图时, 均由业主方交设计方作出了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后, 监理方才按变更后的文件内容进行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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