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中药药事管理相关制度

药剂科中药药事管理相关制度
药剂科中药药事管理相关制度

第一部分第五章

5.2.8中药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为提高本院中药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院从事中药饮片、中成药有关的药学人员。

三)主管部门:药剂科

1、本院药学人员年度、月份培训内容的拟定。

2、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本院药学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的汇总分析和汇报。

4、学习培训、考察计划的审议;学习培训、考察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5、邀请上级药学专家到本院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等事项。

四)培训的实施

1、药学部依据培训计划定期实施并负责培训活动的全部事宜。

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由相关部门监督。

3、各项在职学习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经办部门应随时了

解出勤状况。

4、参训人员应按照规定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批准手续。

5、各项培训考试或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旷工

计算。

6、学习培训的考试测验成绩报告,列入绩效考核及晋升职务的参考。

5.3.1 中药饮片采购工作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1、本院所用的中药饮片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坚持“按需

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适时选购优质中药饮片。所购中药饮片,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供贷单位购进。

2、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

3、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

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4、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

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6、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7、购进中药饮片,应作好购进记录。购进记录保存 2 年。

5.3.1 中药饮片采购工作制度

5.3.2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

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认真进行性状鉴

别,区别同名异物或同物异名现象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现象,严防假劣药入库。检查药物有无虫蛀、霉烂、变色、走油、风化、潮解、粘连、溶化等质量变异现象。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

位、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对特殊管理的贵重药材、毒剧药验收入库时,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专柜保管员除按普通中药饮片的要求验收外,还应专本专卡入帐,专柜专锁保存。

7、验收入库的饮片,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如属自己责任不能退货的,应及时报科主任。经科主任同意后作报废处理。未作处理的饮片,要单独存放,不得使用。

1、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

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2、中药饮片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

防鸟等措施。

3、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每年 5

5.3.3 中药饮片储存管理制度

—9 月份高温季节,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4、中药饮片装格前应进行装格复核,不得错格、串格,并做好记录,定

期清理格斗,饮片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5、饮片上格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格原则;

6、每天工作完毕整理储存场所,保持格内外清洁,无杂物。

7、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

5.3.4

麻醉中药管理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这类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药理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20XX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联合颁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中中药罂粟壳是唯一列入的中药品种,其管理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XX年11月1日施行)、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0XX年11月14日施行)、《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

1999 年1 月1 日施行)的相关规定为准,具体规定摘录如下》

一、国家对罂粟壳实行定点经营制度。罂粟壳列为麻醉药品,需凭麻醉药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需要使用罂粟壳的,应当经所有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市政区域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罂粟壳。

三、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有专职的麻醉药品管理人员;

2、有获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3、有保证麻醉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

药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处方资格、调剂资格。执业医师取得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这类处方。

五、获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应当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开具罂粟壳。门(急)诊一般患者需使用罂粟壳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

量;门诊癌症患者需使用罂粟壳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量。住院患者需

使用罂粟壳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3?6g ;注意:本品易成瘾, 不宜常服;儿童禁用)。

六、对开具罂粟壳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罂粟壳不准生用,调剂时不得单包,应混入群药中。严禁单味售出。

七、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具罂粟壳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保存3 年备查。

八、罂粟壳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柜储存罂粟壳。专柜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罂粟壳的专用帐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专用帐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售完之日起不少于5 年。

5.3.5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

、中药房收到处方后,对处方中各项内容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

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须经开方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司药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二、调配中药处方必须准确称量,称量不得估计抓药。方中药物如有缺少或代用,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三、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急症处方应优先调配。

五、处方调配完毕,复核人员应再次对照处方进行检查,无误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的核对制度,将用药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病人作详细说明。

六、对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加锁、专人专帐管理,不得与普通药混放。做到逐日销存统计,每月清查一次,帐物相符。

七、保持室内整洁,药品、药物放置有序,司药用具应经常擦洗,研钵、捣药罐用毕立即擦净,若调配毒性药品后应彻底洗净。药柜斗应经常清理,杜绝串斗、虫蛀、药品变质、不洁等现象。

八、由库房领进药品时,应认真检查,对伪品、虫蛀、变质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工炮制的药品,不得领进装斗。

中药饮片调配操作规程

、审方

1、查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临床诊断、处方药味、剂量、用法、

剂数、医师签名、日期等。应注意处方日期,对超过日期处方,在未征得原处方医师同意或未重新签字的情况下,应拒绝调配。

2、如处方中有无字迹不清、药味配伍禁忌、妊娠忌服、超过规定剂量

等问题,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研究解决。如处方医师认为确属病情需要,则要原处方医师重新签字,方可调剂。

3、处方中所列药味有“脚注”如“、制“”炒、”“先煎、”“后下、”“烊化”等要,遵照医

嘱要求调剂,调剂人员不能擅自涂改处方。

4、对处方中药味短缺不能满足供应的品种,请处方医师更换疗效类似

品种或告诉患者自己外购,药剂人员无权擅自使用代替品。

二、调配

1、处方经审查后,调剂人员要按照处方的顺序逐一进行调剂,以免发

生错配或漏配的现象。

2、处方中应先煎、后下、烊化、另煎、冲服的药物,应在包上注明用

法。

3、对处方中有矿物、贝壳、果实种子类坚硬药物,需要临时捣碎,以

便有效成分的煎出。使用铜缸捣药后,应立即擦拭干净。

4、处方调剂完毕时,经手人应自行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字以示负责。

三、复核

1、核查调配药物是否符合处方所开药味和剂数,有无多配、漏配、错

配等现象。

2、是否已将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和特殊要求等注明用法。

3、处方药味剂量与实际剂量是否相符。

4、复核合格后即可签字进行包装。

四、发药

1、核对患者姓名、发票号和取药剂数,要特别注意防止姓名相同或相似而引起错发药的事故发生。

2、处方中需特殊处理的药物以及煎法、服法等,要详细向患者加以说明。

煎药室工作制度

5.5.

1

煎药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中药专业知识,熟悉各种煎药技能和煎药操作规 程,经培训后在药师指导下上岗工作。 煎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煎药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 行规范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程序,以免发生危险。 煎药人员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所用煎具应随时刷洗干净,保 持清洁。内服、外用药的煎具要严格分开使用。经常保持煎药室内外环 境卫生整洁。 煎药人员领取未煎中药时,应根据处方内容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区、 床号、服药日期、剂数、煎煮要求等,如有疑问应即时交由配剂员处理。 未煎 中药领入时必须签收,领入后必须登记。 煎药时精神要集中,对需要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另炖、包 煎、焗服、烊化等),应严格按照中药煎煮操作规程的要求规范操作。 药物煎煮完毕,应再次核对患者姓名、药液煎出量等是否与处方一致, 确认无误的,依时送到各病区。药物送出后应有接领人签收。 凡危、急、重病人的中药,接到通知后应即领、即煎、即送。 严守工作岗位,避免药液溢出或煎干,交接班时将工作交待清楚。 爱护公物。下班前应做好各方面的卫生清洁工作,关好门、窗、水、电 等,做好防火、防盗安全。 10、煎药室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谢绝非公事的其他人员进入。 11、定期组织煎药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12、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 2、 3、 4、 5、 6、 7、 8、 9、

煎药室操作规程

一、准备:

在中药调剂室领取中药,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处方等相关内容。填写煎药相关记录并随药进入下一操作程序。

煎煮:

1、浸泡:煎药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中药饮片应先浸泡,

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 分钟。先煎药、后下药、另煎药、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不少于30 分钟。浸泡过程要用不锈钢胶棒搅拌药料2-3 次。搅拌一药料后应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2、煎煮:每剂中药饮片煎煮两次,将两次药汁混合后分装。

煎煮时间:一般中药饮片煮沸后再煎煮20-30 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煮药后煎煮15-20 分钟。

滋补药物煮沸后在煎煮40-60 分钟。

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短。

加水量:煎煮开始时间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 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的应当酌量加水。

三、分装:

核对好煎药设备与盛药瓶的标签,无误后合并两次的药液,分装到入盛药瓶内。贴好中药煎剂标签,完成中药煎煮过程。

儿童每剂一般煎制100-200 毫升,成人每剂煎制200-400 毫升。四、清洗:

储药容器:浸泡药料结束时应清洗干净才能用于浸泡下一剂中药饮片。

五、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

1、先煎药:应煮沸10-15 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2、后下药:应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 分钟;另煎药

应切成小薄片煎煮2 小时,取汁;

3、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 倍左右)隔水炖2-3 小时,取汁;

另煎药或炖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

中其它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在分装。

4、溶化药(烊化药):应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

火煎煮,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物溶解即可。

5、包煎药:应装入包煎袋封口后,再与其它药物同煎。

6、煎汤代水药:应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 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物同煎。

7、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

范操作或遵医嘱。

5.5.3

煎药室设备、容器、工具清洁规程

一.玻璃类容器、用具处理规程

1、用常水冲洗除去附尘。

2、用洗涤剂刷洗内外壁(必要时用洗液清洗)。

3、用常水洗刷冲去洗涤剂,抹干后浸泡,最后用常水冲洗,并沥尽水滴,存放于器具间。

4、每次使用前、使用后,应用同样方法清洁。

5、未使用或长时间未使用时,每隔半个月清洗一次,洁净保存。

二.搪(陶)瓷及不锈钢类容器、用具处理规程

1、用毛刷或清洁的软布蘸洗涤剂擦拭内外壁。

2、用常水(必要时用热水)充分冲刷除去洗涤剂,抹干后浸泡,最后用常水冲洗,并沥尽水滴,存放于器具间。

3、尽量不用洗液,以防对搪瓷的或不锈钢表面造成腐蚀。

4、洗刷、取拿时要轻放,以防碰撞而掉瓷。

5、每次使用前、使用后,应用同样方法清洁。

6、未使用或长时间未使用时,每隔半个月清洗一次,洁净保存。

三.塑料类容器、用具的处理规程

1、用常水冲洗除去附尘。

2、用洗涤剂刷洗内外壁(必要时用洗液清洗)

3、用常水洗刷冲去洗涤剂,抺干后浸泡,最后用常水冲洗,并沥尽水滴,存放于器具间。

4、每次使用前、使用后,应用同样方法清洁。

5、未使用或长时间未使用时,每隔半个月清洗一次,洁净保存。

四.清洁工具的清洗、消毒、管理

1、抹布(毛巾)用后,用洗衣粉搓洗,再用水冲洗干净,晾干(用于擦手

的毛巾要在消毒液中浸泡15min )。

2、拖把、水桶、扫把等,每次用完后用水冲净、扫干。水桶每周用消毒剂

喷1?2次。

3、清洁用小轮车每次用完后,用水洗净。每周用消毒剂喷1?2次。

4、水桶倒置,抹布(毛巾)干燥后放入洁净塑料袋内。

5、清洁剂及洗衣粉由管理人员放置固定点,如用完,及时领取。

5.8.2

中药安全性监测和管理制度

1、临床应用中药的安全性监测工作,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探寻药用植物、矿物、动物中草药材的功效和对人体毒性的不良反应,为弘扬传统独一无二的古老中医药文化,突出中药特色,探索和挖掘中草药材的功效和治病精髓,同时消除或减少中草药材临床用药对人体不良反应的发生,促进临床合理应用以毒攻毒的中药功效与特性,

提高临床应用中草药固本求源,标本兼治的诊疗功效,确保安全应用中草药预防和临床治疗,制定安全性中草药不良反应监测。

2、医院、医务科、药剂科设置安全性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小组,负责全院临床中草药、西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3、建立临床中草药、西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网络,药剂科负责临床中草药、西成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报告工作。

4、各病区临床医、护师负责本病区中草药、西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临床发现可疑的病员应用中药、西成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必须及时填报临床应用安全性监测中药、西成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5、药剂科临床药学室收集、整理,临床应用安全性监测中草药、西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及时上报至医院医务科和药监部门,发现严重的临床应用中草药、西成药不良反应可“越级”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6、药剂科定期向医院医务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报告,中药、西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7、安全性监测中药、西成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临床应用质量合格中药在正常用法用量的使用过冲中,产生与临床用药治疗目的无关的或意外对人体有害的毒性反应。

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本院中药的安全监管,规范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中药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中药不良反应系指中药在临床应用中引起的不良反应,属于药品不

良反应的一部分。我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如果上述药品不良反应

是中药引起的,就是中药不良反应。中药不良反应的病历报告资料不得作为医疗纠纷、

医疗诉讼的依据。在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患者

和报告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2、中药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新药监测期内的中药品种应当报告该药的所有不良

反应;其他中药品种,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医院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中

药不良反应应当在15 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中药不良反应应当在30 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3、本院实行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各药品使用部门应对临床所使用

的中药实行不良反应监控。

4、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

作,具体工作由药剂科临床药师组负责,临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科室的中药不

良反应报告报告工作,并纳入科室日常绩效考核。

5、医院各科室应主动收集中药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中药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

记录、分析和处理,并立即上报药剂科临床药师组,按国家规定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6、药剂科临床药师组负责中药临床使用安全性和合理性方面信息的搜

集和整理,为本院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并定期向领导

小组报告全院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上报的不良反应及时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

准确。建立并保存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4.1.1

新会中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计划、采购

1、药品采购,由指定的药剂科采购员负责所有药品的购进工作。根据

医疗需要,有计划采购各种药品。采购计划每月填报,一式三份。计划主要

包括上月用量,月底结存,计划购进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交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审批,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同意后采购员按批准数执行。

2、采购的药物品种应为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或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同意购

进的品种。因医疗需要临时购进的药物或因计划不周造成的缺药,需临时补充采购时,同样按上款审批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进。

临时急救所需药品,来不及办理报批手续者,可先行采购,后即补办手续。

3、药品必须向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进

货。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对中标的药物品种要严格执行网上招标采购。

4、所有应购药品的数量金额,一般不应突破计划,个别受季节性或市场

供应限制的品种,需加大购进量时,采购金额超过15% 以上时,需请示科、院两级领导。

5、对拟购进药品,应认真核对药品种类、规格、质量、有效期、等级、

数量、单价。购进饮片入库前,应认真检查饮片的真伪和掺杂情况,必要时留样对照。成药、西药、材料等,要检查通用名称、批准文号、批号、生产企业、有效期、包装规格、数量,如有不符,应及时退换。

6、采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易制毒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

射性药品应在具有经营权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

7、采购人员应注意市场调查,经济核算,防止上当受骗;不得受贿,

不得收取回扣。

8、计划、采购,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违者按章处理。

二、验收入库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百度文库)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目录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三)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四)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措施 (五)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六)中药饮片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七)中药饮片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八)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制度 (九)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十)煎药室管理规范 (十一)煎药室操作规范 (十二)煎药室工作制度 (十三)煎药室设备标准化操作程序 (十四)中药急煎制度 (十五)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十六)煎药质量控制措施 (十七)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一、为科学、规范地管理本院的中药饮片,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院长为中药饮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药剂科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全院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监督体系,各临床相关科室有专人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质量。 四、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人员、医院职工及患者,如果发现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有权直接向医院领导或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反映,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干涉和打击报复。 五、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对领取和存放的中药饮片进行清理、检查以防发生变质失效。 六、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供应工作。药剂科应严格遵守与中药饮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 七、做好饮片购销的资质认证工作,合法规范地购进中药饮片。 八、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入库验收制度。入库时应对中药饮片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库。 九、中药饮片库房应具备与中药饮片性质相适应的存储设备、设施,如冷藏、防冻、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虫等。 十、中药饮片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后进后出、近期先用、远期后用的原则,严格按效期管理中药饮片,防止过期失效。 十一、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煎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中药饮片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工作。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依据: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处方调剂员、药师、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处方审核: 5.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5.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5.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5.2处方调配: 5.2.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2.2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5.3处方复核: 5.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5.3.2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并将留存处方,按月进行装订。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质量管理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程序及质量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文件的管理。 3. 有关术语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用于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的文件管理系统,包括一切涉及药品经营质量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组成,是贯穿药品质量管理全过程连贯有序的系列文件。 4. 内容 一、中药饮片采购: 1. 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的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 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明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 中药饮片的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的要求。包装注明品名、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 购进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 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购进。 7. 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8. 该制未制,该炮未炮的中药饮片不得购进。 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 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和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和管理规范 一、处方书写 1、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2、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3、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5、对饮片的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8、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慢服、顿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中药饮片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

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贵重药品管理办法》对毒性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四、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饮片使用的合理性。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中药材管理制度

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养护的管理。 职责:公司办公室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制度: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养护 一、为了做好中药材的养护工作,必须掌握各种药材的性质和变异特点。下面将药材分为易生虫、易乏油发霉、易变色走味、易熔化怕热、易潮解风化和失油,需要特殊保管的药材以及中药饮片等几种类型,分别介绍他们的质量检验方法和具体养护。 二、易生虫药材 (1)易生虫药材的品种很多,就其药用部份来说,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和树皮,有动物的骨、甲、皮、筋和昆虫驱体等。其所含有成分有淀粉、脂肪、蛋白质、糖类和挥发油等。由于这类药材的形状、质地和成分不同,适合于很多不同类、不同食性和生活习惯的害虫生活与栖息,各种害虫对药材的危害程序也不尽同。 如:质地松软、含糖类、脂肪较多的党参、陈皮、柏子、枸杞等,易受螟、蛾危害。 含脂肪、蛋白质较多的鹿茸、剌猥皮、蕲蛇、蜈松等,易受鲣节虫危害。 质地坚实,含淀粉较多的赤小豆、皂角、薏苡仁、芡实米等,易被象鼻虫和谷盗蛀蚀。 质地松散、含芳香挥发油较我的玫瑰花、款冬花和各种菊花,则易被谷盗、螟、蛾等多种科属的害虫危害。 药材中也有部份品种,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易生虫,如天门冬、肉苁蓉等。

(2)在储存场所潮湿,药材吸潮变软后、才易生虫;白扁豆、白果、榧子等外壳坚硬,甘草等,如果存入时间过久,并在温、湿度适于害虫早生长时,才易引起虫害。 (3)易生虫药材中的某些品种,在不同的情况下也还会泛油、发霉变质,因此,要保管好这类药材,不受虫霉的危害,首先必须了解这些药材的性质,摸清发生害虫以及质量的规律,然后才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治。(4)有些易生虫药材,在入库验收时虽没有发现害虫,但在贮存过程中如不加注意,仍有可能会生虫,因此必须做好经常性的在库检查工作。每周检查时应按堆垛次序,逐垛进行。首先检查垛的周围和垛的上面以及垛底是否有虫丝或蛀粉等,然后对易生虫药材的重点品种进行开箱拆包检查。检查时,如不易从外观上判断是否生虫的,也可采取剖开、折断、打碎、摇晃等方法进行,此外,外大垛药材,应首先注意货垛所处的环境,因每个角、每个面、上中下层所接触的温度不同,可以用抽查方法,及时掌握温湿度的变化情况,以防止吸潮后发霉生虫。 (5)保管易生虫药材,除了要勤加检查外,必须从杜绝害虫来源,控制其传播途径,消除其孽性繁殖条件等方面着手,才能有效地保证其不受虫害,因此,储存这类药材,首先要选择干燥通风的库房。库内地面潮湿的,应加强通风,并在地面上埔放生石灰、炉灰或木炭等进行吸潮,垛底垫木应垫高到四十厘米以上,垫木上最好铺上木板,芒席或木炭等进行吸潮,垛底垫木应垫高到四十厘米以上,垫木上最好铺上木板,芒席或油毛毯等隔潮,使药材保持经常的干燥。其次,是保持库内外清洁,在这类药材入库前,应把空仓内的尘土、废物等清除掉。发现库房内害虫时,可用杀虫水,对四壁墙、地板、垫木以及一切缝隙处进行喷洒。平时对库房内外及货垛,也应经常进行打扫,不使害虫和菌类有繁殖的机会。此外,要合理地安排出库,因易生虫的药材,一般是陈货较新货更易生虫,因此应根据具体品种的新旧情况和质量情况,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容易生虫的药材先出库。同时,对这类药材的货垛,也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引注

最新整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中药饮片经营的全过程 4、责任人:中药饮片调配、复核、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配送公司购进。 5.2门店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5.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的应有加本公司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5.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五年备查。 5.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5.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签字方可发给顾客。 5.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5.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进行养护。

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制度

中医院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规定。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二、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三、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三、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由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 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 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

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 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 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六、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书”。 七、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八、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九、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十、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标本室,并能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中药饮片常规检验方法。 十^一、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中药饮片仓库、调剂室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等条件及设施。 十三、中药饮片出入库应当有完整记录。中药饮片出库前,应当严格进行检查核对,不合格的不得出库使用。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二、中药饮片采购管理 三、中药饮片的验收管理 四、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五、中药饮片的调配与销售 六、中药饮片的养护 七、中药饮片岗位职责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入库。个别中药饮片如果不易辨别真伪的,必须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2.在库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要将全部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实行“三三四”循环。梅雨季节,每月要将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中药饮片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销售。 4.严把中药饮片销售质量关,拆零分装时不得混装,错装,及时清理零货称取区,做好记录。 5.零货称取区每天清洁打扫,每周做一次大清扫,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6.客户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处理。 二、中药饮片采购管理: 1.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的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明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中药饮片的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的要求。包装注明品名、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购进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购进。 7.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1、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体现中药治病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医疗机构必须向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购入中药饮片。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中药报告书》复印件。 4、购进蒙药、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包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6、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的核对,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票货不符的,有权拒收,不得入库。 7、中药饮片出库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出库。 8、在库中药饮片应定期进行养护,根据药品特性及季节变化特点,采取干燥、降氧、熏蒸、除湿等方法进行养护。 9、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10、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及流程

1、采购中药饮片必须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药房人员根据库存与临床用药情况提出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药房人员提出计划拟定采购计划,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从已备案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3、购进中药饮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合格的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降低中药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4、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首营企业还必须与原件对照,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以及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查合格后归档保存以备查。 5、每年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药品采购合同”和“廉政协议”,供应单位保证所供药品是合法,质量合格的药品。 6、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有生产企业、品名、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号。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每批中药饮片还需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7、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供应及时,合理使用。 8、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9、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10、每年应当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11、采购流程: 药房人员提出计划采购员拟定采购计划科主任审查院长审批采购员按批准采购。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 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的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合理、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由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 三、药剂科负责我院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药房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药饮片验收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丰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担任,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六、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移放不合格药品区封存,向上报告科主任按规定程序处理。 七、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等设施,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八、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九、应当定期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相关内容处置。 十、调剂人员对所调配的饮片质量负有监督的责任,所调配的饮片应洁净、无杂质等。发现霉变或假冒的饮片应及时更换后才可继续调配。 十一、毒性中药饮片的称量使用专用戥称。所用戥称要随时检查,并经计量部门定期校验,保证戥称称量的准确性。 十二、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房处方调剂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十三、中药饮片处方原则上要求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审核,中药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核对发药(小包装饮片和配方颗粒的复核人员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即可);由于资源有限,中药师日常也参与审核和核对发药工作,但必须经过定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一、中药饮片采购: 1.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的特色,发扬祖国传 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 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明 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中药饮片的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的要求。包装注明品名、 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购进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购进。

7.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 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8.该制未制,该炮未炮的中药饮片不得购进。 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 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入库。 个别中药饮片如果不易辨别真伪的,必须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入 库。 2.在库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要将全部中药饮片检查一遍 实行“三三四”循环。梅雨季节,每月要将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出现 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中药饮片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 不得销售。 4.严把中药饮片销售质量关,拆零分装时不得混装,错装,及时清理零 货称取区,做好记录。 5.零货称取区每天清洁打扫,每周做一次大清扫,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6.客户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处理。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枫嘉中医院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一、中药饮片采购: 1、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得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得特色,发扬祖国 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得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得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得原则, 注重药品购进时得实效性与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 明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中药饮片得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得要求。包装注明品 名、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购进文号管理得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应向具有合法证照得供货企业购进。 7、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得《进口药材 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8.该制未制,该炮未炮得中药饮片不得购进。 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 家、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得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 如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得不得入库。 个别中药饮片如果不易辨别真伪得,必须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入 库。

2。在库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要将全部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实行“三三四”循环。梅雨季节,每月要将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中药饮片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得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销售。 4。严把中药饮片销售质量关,拆零分装时不得混装,错装,及时清理零货称取区,做好记录、 5.零货称取区每天清洁打扫,每周做一次大清扫,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6.客户反馈得质量信息及时处理。

中药质量管理制度

中药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要求 第七条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三章采购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明、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第四章验收 第十七条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第十八条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标本室,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 核对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1、中药饮片处方审核 (1)逐项检查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认真执行“四查十对”,确认无误后,向取药人详细交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等情况,要向顾客说明情况,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2、中药饮片调配 (1)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2)中药调剂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对配方中需炮制的饮片,按照处方给付,不得随意改变; (2)称量时使用减重法分药,不得手抓估药; (3)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 (4)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放入群药包内,并向顾客交代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 3、中药饮片核对 (1)中药处方调配好以后,应有专人复核校对。一校有无药味遗漏或取错;二校药物分量是否正确;三校依方炮制是否符合;四校有无相反、相畏

药品;五校剧毒药量是否超剂量;六校先煎、包煎、后下、另服、冲服、烊化等是否另包和注明。 (2)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填好药品销售记录,留存处方或其复印件,至少保留5年。 4、发药 (1)发药时认真校对患者姓名、取药凭证和汤剂贴数,向患者讲清用法、用量、用药或饮食禁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中药材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药品购进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3、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4、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5、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7、拆零药品和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8、卫生管理和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9、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药品购进质量管理制度。 1、中药饮片必须从取得GMP或GSP证书的合法饮片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严禁从其他任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购货前应签订购货合同(本着公司实际规模较小,一般均为零星采购,购货合同可为年度大合同)。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实施批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按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中药材可以从中药材专业市场购进,也可以从药农手中收购。购货时应向供货者索取包括摊位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标明所购药材的品名、规格和产地。 3、购进进口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 4、购进应做好购进记录,包括日期、品名、规格、供货单位、生产厂家、产地、单位、数量、批号、购进人员、备注等内容,并保存于电脑中。 二、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1、验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相关内容及购销合同中签订的质量条款进行。 2、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实施批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验收应在到货后24小时内完成。 3、验收时应注意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外观性状的检查;中药材还应注意水份和杂质的检查;对进口药材或饮片还应检查供货方提供的进口药材或饮片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材批件》的复印件是否加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有效期限是否已经过期等。 4、销后退回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除与来货验收的所有规定相同外,还应根据《药品退货质量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5、验收完毕后做好验收记录,包括到货日期、品名、等级(规格)、产地、数量、产品批号、供货单位、验收结论、验收员等内容。 三、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及细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 ﹙一﹚处方点评数量 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 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11、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2、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流程

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等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内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为核心,制定严格的,实行。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设专人负责。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中药师或相当于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在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在一级医院应当是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 第十二条尚未评定级别的医院,按照床位规模执行相应级别医院的人员要求。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 采购中药饮片,由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第十八条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第十九条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标本室,并能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中药饮片常规检验方法。 第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 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中药饮片仓库应当有与使用量相适应的面积,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

中药饮片养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中药饮片的养护管理。 二、适用范围:中药饮片。 三、责任者:仓管员。 四、正文: 1.中药饮片成品的储藏条件根据各品种贮存要求而定, 须保持通风、干燥,避免日光的直接照射,温度一般在30℃以下、相对湿度保持在75%以下为宜。需要阴凉保存的要存放在阴凉的成品库,要安装空调设备,温度在20℃以下,并采取通风、除湿等养护措施,并做好各种记录。 2.养护的原则为: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3.重点养护时节:较易发生霉变、虫蛀、泛油的三伏天、雨季等。重点养护品种:易霉变、虫蛀、变色、泛油、散失气味、风化、潮解、升华、挥发、粘连、腐烂的药材。 4养护周期:一般品种3个月,重点品种1个月,三伏天、雨季等特殊天气可增加养护频次。 5养护方法 对易虫蛀的中药饮片须经常检查有无虫丝、蛀粉,尤其是霉雨季和高温季节。若发现有虫丝、蛀粉,须立即通知化验室取样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对易发霉、泛油的中药饮片重点检查外包装是否受潮,检查要着重其下层,同时要特别注意对接近墙壁、地面易受潮部位的检查。 对于含有挥发油、芳香性中药饮片要尽可能密闭、并在阴凉库贮存。 对易风化、潮解的中药饮片检查时注意其包装是否潮湿、有无析出粉末。 可以采取密闭、阴凉贮存以及及时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有效地预防生虫、发

霉、变色等变质现象发生。 通风法:翻垛就是将垛底中药饮片翻到垛面,或堆成通风垛,使热气及水分散发。一般在霉雨季节或发现药材含水量较高时采用此法;并可利用电风扇、鼓风机等机械装置加速通风。 6养护检查记录:根据中药饮片的流转情况,定期对在库中药饮片进行有计划的养护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仓库内装有温湿度计,分别于每日上午、下午监控、记录一次温湿度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降温、除湿等措施,确保达到贮存要求。 7有关问题的处理:对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中药饮片、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中药饮片、以及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饮片,应要求质量部取样、检验,如有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发货,待质量部出具处理意见后及时按照要求处理。

最新中药饮片管理相关制度

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药品必须根据本院医疗和科研需要,按《基本用药目录》有计划采购。采购药品新药品种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审查同意,主管院长签字。未经批准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进。如遇临床急救所需的药品,可先采购,随即补办有关手续。 2、采购药品必须检查生产单位、批准文号、批号、注册商标、有效期限等项目。采购中药材和饮片,必须注意真伪鉴别和炮制质量,凡不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不得购入。 3、药品必须向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向对方索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其中前三项必须加盖单位红印章;凡采购进口药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该药品的《药品进口注册证》、《进口药品通知单》,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印章;对新开辟药品经营生产业务的单位必须审查其合法资格,逐项审查其经营范围、期限及各类证件等,并经药剂科主任及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采购药品。对上述证件需整理备案待查。 4、加强采购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一般药品应备有1-2个月左右的库存量;对季节性较强、市场紧缺的品种和部分中药饮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库存量。 5、应采购小包装饮片,除特殊情况(临时急用)不得采购散装饮片。 6、采购中药饮片,应做好购进记录,购进记录保存2年。

中药饮片验收制度 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 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生产单位、批准文号、批号、注册商标、有效期限等项目。采购中药材和饮片,必须注意真伪鉴别和炮制质量,凡不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不得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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