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预应力管桩监理细则

静压预应力管桩监理细则
静压预应力管桩监理细则

众森国际花园二期北区73#、75#、78#、82#、83#住宅楼及幼儿园(86#楼)工程预应力管桩

编制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章):

日期:

省建设工程监理咨询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1.工程概况:

本工程73#、75#、78#楼为17层楼结构为框剪结构及1#地下室,工程总工期为720个日历天,合同质量等级合格。

73#、75#、78#桩基为预应力管桩,成孔深度以进入全风化、强风化千枚岩,实际桩长按入持力层2.0倍桩径,实际桩长以设计桩长和压桩力双控制。

施工前应按照有关规及本省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试桩

灌注桩嵌入承台的长度为50mm

本工程预应力管桩(PHC桩、A型、外径为500)

工程名称:众森国际花园二期北区73#、75#、78#、82#、83#住宅楼及幼儿园(86#楼)

建设单位:众森实业集团

勘察单位: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

监理单位:省建设工程监理咨询

施工单位:美康绿色建筑工程股份

工程地点:省市黄家湖东路

2 监理工作围

根据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在规划红线围按业主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中的容,实施监理。

二、监理目标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使分项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施工合同要求,从而使分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二)工程进度控制目标

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桩基工

(三)工程安全控制目标

严格按相关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

三、监理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先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

《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1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JGJ106-2014;

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等;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经监理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四、打桩安全措施(监理人员现场旁站时应加强检查)

1、打桩机作业区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压桩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现场,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应按规定使用,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3、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属特殊工种的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中,坚守岗位,

严禁酒后操作。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的通道口等危险处,要设有盖板、围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及明显标志。

5、不得光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现场;不准在施工时任意抛掷工具、物件;不准在作业

时打闹、戏耍。

6、机械设备使用前,应先细致检查各种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然后进行试车运转。

7、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零部件损坏或运转不正常时,要立即停机,并报请专业人员修理,在未修好前,不得使用。

8、机械设备必须有带漏电保护器和功率相符的配套器软线。

9、遇到恶劣气候(如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必要时应采取拉缆风绳等加固措施,以防倾倒。

10、吊装时,吊点位置应可靠牢固。吊物下禁止站人。

11、桩机电缆不能采取架空处理的,应采取过道保护措施并设置警戒标志。

1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13、检查特殊工种的上岗证,符合要求后方可上岗。

五、质量控制工作容和方法: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⑴组织熟悉图纸,做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答疑

检查图纸及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核对图纸中的数据是否齐全、准确,要否明确;查明试桩位置、单桩承载力及桩基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是否明确。

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符合设计、有关规和规程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审查合格后,才能组织实施。

⑶验证进场机械设备、材料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机具必须完好配备,并验核施工机械设备有效证书;机械设备组装后一定要试运行。

(4)全部预制桩均采用有生产许可证和质保书的厂家,使用大型平板车运至施工现场临时堆放。预制桩在达到100%强度后方可允许运输,并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以减少二次搬运。运送至现场的每批桩应核对型号,并对桩的砼质量、尺寸,桩靴的牢固性及施工中使用的标志等进行检

查。

(5)当桩较密或桩周桩土层为饱和淤泥质土粘土时,压桩施工,应按桩总数的10%设置观测点,定时检测桩的上浮量和桩顶偏位值。应尽量采用单节管桩,减少接头数量,管桩接头应增加焊缝厚度,焊缝坡口应焊满封闭,接桩钢零部件应涂防腐耐磨涂层。桩顶和基础之间设置200厚的褥垫层,褥垫层采用静力压实。夯填度不得大于0.9。

(6)施工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桩位偏差不应大于规标准要求。清土和截桩时,不得造成桩顶标高以下桩身断裂和扰动桩间土,设计桩顶上0.4米以上时宜改用人工挖除桩顶余土,避免碰撞桩身,以保证管桩质量。

(7)测量复测:测量基准线、水准点线、轴线、桩位均须复测,规划红线、轴线定位必须由有关部门签字认可和监理核验后方可施工。

⑸审查开工报审施工有关手续办妥后,验核有关文件,相应的复印件留存,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开始施工。

⑹召开监理组会议,明确监理容及要点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全体监理组会议,会议上明确:A、施工全过程中,必须对各道工序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经复检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B、施工过程中应跟踪监理,重要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C、值班监理人员对每根桩的施工情况均应认真如实地填写在监理记录表格上。D、监理过程中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指出,给予纠正。若问题严重时应及时向总监和业主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二)质量监控的主要容及方法:

1.施工前

(1)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审查桩基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书面意见;

(3)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程序。

2.施工准备阶段

(1)参与规划灰线的复核工作;

(2)复查施工方提供的控制网,固定控制点;

(3)技术准备:对预应力管桩工程,在开工前监理人员要掌握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以下技术准备工作。

a.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及有关水文地质资料;

b.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图纸交底;

c.现场的测量基准点资料;

d.场地障碍物的分布情况及埋置深度,影响桩基施工时要及时清理;

e.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有关报表、规、技术资料等;

f.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编写、是否有针对性、各种技术措施是否可行、施工机具、人员组织计划是否合理等;

g.对管桩进行统一编号,对复杂轴网的部位,组织计算各桩位或轴网交叉点的坐标,便于施工定位放样及复核。

(4)技术管理: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是否合理,是保证施工顺利能否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要根据工艺要求严格审核、查验施工单位报验进场的施工设备,不符合工艺要求及可能会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设备不准进场。

审核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要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a.能满足设计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b.适应地层特点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c.适应施工现场的场地大小、场搬迁、工期要求、供水、供电条件等;

d.适应施工单位现有的设备条件,以较少的设备投入来满足施工需要;

e.能较好的根据主机设备型号、数量进行辅助设备和工机具的选型配套。

(5)材料控制:进场管桩验收应具有以下资料:管桩结构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原材料质量合格

证;钢筋试验报告;预应力的拉记录;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桩体外观检查记录;桩体和桩接头力学性能检查报告;蒸汽养护记录;产品质量问题处理文件。另外,出厂的管桩应有出厂合格证,并将制造厂的厂名、制造日期、产品外径和长度打印在桩端1.5m围,同时标出吊运支点位置。

a.管桩外观质量检验标准(表1)

b.管桩尺寸允许偏差(表2)

c.管桩质量检查要求

①、成品管桩外观用目测直观检查方法,对每根桩桩身应无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桩表面混凝土色感应均匀,桩顶部无孔隙,应逐根全数检查。

②、先法预应力管桩允许偏差应全数检查,每一出厂合格证书为一个检验批,检验后签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③、桩径:多节桩检查桩二端的直径,末节桩检查桩上端平面,用钢尺量互相垂直的二条直径。

④、管壁厚度:检查方法和部位同桩径。

⑤、桩尖中心线:全数检查,借助2m靠尺把桩侧面边线沿长至桩尖,用钢尺量是否与半径相符,其偏差应控制在<10mm。

⑥、桩顶面平整度:用水平尺测量全数检查,平整度控制在<2mm。

⑦、桩体弯曲:以一节桩为一个单位检验,用钢丝靠紧桩二端拉紧,用钢尺量钢丝与管壁的距离(最大处),即为桩体弯曲值。

(7)施工现场准备

a.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前首先要做好场地平整,场地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以保证桩架稳定垂直;应探明和清除桩位处的地下障碍物,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施工道路、供水供电、施工设施放置、材料堆放及生活设施就位等有关布设和具体安排;

b.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前逐级进行施工交底,并且要有书面材料发至各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手中;

c.管桩进场后监理人员应及时对进场的管桩进行验收。

管桩运至场地后,监理人员应检查以下容:出厂合格证;桩身一端1.5m围是否印有制造厂的厂名、制造日期、产品外径和长度以及吊运点的标注位置。管桩的堆放场地应压实平整,并有排水措施,堆放应按两支点法进行,最下层支点宜放在垫木上,且各支点应在同一水平面;堆放层数应根据管桩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及堆垛稳定性等综合分析确定,堆放层数应根据管桩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及堆垛稳定性等综合分析确定,并严格按照规要求进行实施。

d.沉桩方式的选择:审查及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理的沉桩方式。本工程设计要求采用静压法,可根据具体工程地质情况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配重,应认真检查压桩设备配置的加载反力读数系统是否经过检测标定,是否有效;

e.调试准备:在正式开工前,应进行一次整体设备试运转,有条件的可进行一个或几个试成桩,以便指导整个工程进度。一般规定试成桩数量不得少于两个,用以核对地质资料,检验所选择的设备、机具、施工工艺及技术要否适宜,如有问题,尚需选择补救措施或重新调整施工工艺。

3.施工阶段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

先法预应力管桩,强度较高,抗裂性强。因此,相应的电焊接桩质量要求也高,尤其是电焊后有一定间歇时间使焊缝适当冷却,用秒表测定每个焊接接头结束后停歇时间应>1.0min,不能焊完即压桩,这样容易由于焊接强度不足造成接头破坏。

先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应在桩身混凝土达到100%设计强度,且蒸气养护后在常温下静停3天后方可沉桩。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对以下各项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监理施工检查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指标控制在规允许围以。

(1)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定位控制

压桩前,应按施工图或计算的桩位坐标进行复核,桩定位误差:群桩控制在20mm偏差之,

单排桩控制在10mm偏差。检验复核定位放线的同时,应做好放线复核记录。

同时,压桩过程中应注意对每根桩桩位再行复核,防止因压桩后引起桩位的位移。对现场的测量控制点、龙门桩等应定期进行复核,并尽可能引测至离场地较远处,避免沉桩过程中由于挤土造成控制点移位。

(2)桩位过程检验

因本工程桩顶设计标高底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压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在送桩前对每根桩顶的轴线位置进行中间验收,符合允许偏差围方可送桩到位。待全部桩压入后,承台或底板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再做桩的轴线位置最终验收。

(3)确定压桩顺序应掌握的原则

a.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

b.根据桩的密集程度,可采用自中间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自中间向四周进行;及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

(4)桩身垂直度控制

a.桩锤、桩帽和桩身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b.当桩尖插入桩位、扣好桩帽后,微微启动桩机油缸,当桩入土至50cm时,再次校正桩的垂直度和压桩平台的水平度,并保证桩的纵横双向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5%。压桩速度一般不宜超过2m/min。

c.沉桩时,应在距桩机不受影响围成90°方向设置经纬仪各一台校准控制垂直度。

(5)桩帽和衬垫的要求

桩帽或送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为5~10mm。桩帽与桩顶之间须嵌入富有弹性和韧性的桩垫,如硬木、麻袋、草垫等,以减小桩头的破损。

(6)桩顶标高控制

桩顶标高控制方法:检查标准桩顶标高允许偏差为±5mm,在正常情况下可用水准仪在桩顶与场地标高齐平时测量,因本工程桩顶标高低于场地标高,在送桩时再用水准仪测量桩顶标高。同时桩端必须进入○4号淤泥质粘土层≥6800mm。

d.遇到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压桩,并及时与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1)初压时,桩身发生较大幅度移位、倾斜,压入过程中桩身突然下沉或倾斜;

2)桩顶砼破坏或压桩阻力剧变。

(7)接桩焊缝施工质量检查

接桩焊缝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标准(如表3):

(8)压入先法预应力管桩的桩位偏差

压入先法预应力管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4的规定:

先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桩位允许偏差表4

(9)预应力管桩施工过程中需检查和及时处理的问题见表5

预应力管桩施工过程中需检查和及时处理的问题表5

六、静压预应力管桩投资控制

在施工中,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积极为业主提出节约投资的建议,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向业主交付满意的产品。

七、产品保护

1、妥善保护好桩基的轴线和标高与控制桩,不得碰撞和振动,以免引起位移。

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

2、桩打好后桩头高出地面的部分应小心保护,严禁施工机械碰撞或将打桩头用做拉锚点,如果露出地面的桩头影响桩机行走,则可以截除。

桩头切割桩器,严禁用大锤横向敲击截桩或强行板拉截桩。

八、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责成承包商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审批后,监督其实施。对于重大施工质量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发出监理通知单,通知承包商,并向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及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九、技术资料

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十、桩基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一)一般规定

1、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为了不断提高我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水

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公司的安全生产分两级管理,公司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监理部设兼职安全管理员,严格

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和方针、政策。

3、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工程主体各方坚持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评分,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

单位,并督促其整改。

4、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5、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容,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

为应立即制止。每周监理例会应通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要求整改到位的时间;对施工现场的严重安全隐患和严重的违章作业,并对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构成严重威胁,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权限下达停工指令,并在24小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市安全监督站和公司报告。

6、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对重要施工环节坚持旁站和24小时平行巡检。每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组织,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

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8、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监理部应督促、监督施工单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安全生产现场(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检查

1、检查施工用电:检查外电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是否违反规定要求;检查配电箱和开关箱是否

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是否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是否存在安装位置不当,通道不畅和操作不方便及电箱无门、无防雨措施等弊端。

2、检查现场(包括生活区)照明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

3、检查现场围护和封闭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检查道路是否畅通,检查现场排水设施是否齐全,排水是否畅通。

5、检查建筑材料、构件、机具是否按总平面布置分类堆放,是否标识。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

7、检查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8、检查生活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9、现场宿舍:检查现场宿舍的管理制度;检查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

10、检查施工现场标牌是否规、整齐。

(三)审批或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资料。

1、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

工单位经营承包责任制要有安全生产的专项条款,必须有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后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5、审查施工单位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情况。

6、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防火管理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

临时消防设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检查“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

8、审批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9、对各项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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