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江苏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江苏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江苏特种设备检验收费

标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劳动厅苏价费[1996]106号、苏财综[96]39号、苏劳锅[1996]1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及《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及常熟、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劳动局:

现将《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

检验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一:《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二:《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附件一:

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江苏省价格

管理监督条例》、《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商事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的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经省级以上劳动部门

资格认可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含气瓶检验)(利令智昏检验单位)按安

全监察规程、标准和技术条件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的检验均应按《江苏省锅

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被检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检验费。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为公益事业单位,实行

合理收费,以收抵支,差额补助的管理形式。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锅

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江苏省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

第四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应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检验收费必须持证,按规定收取。票据上应注明收费项目,附检验报告和载明各项检验(收费)项目的详细情况。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各级物价、财政部门要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现场的准备和清理工作,是否提供检验用车及经过认可符合必要自检条件的一般性检验,应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检验单位未投入人力、物力的,不得收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单位应与被检单位明确有关安全责任、风险,不得只收费不检验。

第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各项检验工作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有关安全监察规程、规则、标准和技术条件。检验合格后,应出具检验报告或监检证书。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的检验费用在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中列支;企业单位支付的检验费用在企业的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七条各级劳动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检验单位的收费管理,加强对行业检验单位统一管理。各检验机构应配备专职财会(收费)人员,建立健全收费和合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度应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决算、资金使用情况。省劳动厅每年度应将收费执行情况汇总报送省物价局、财政厅。

第八条检验收费作为预算外资金,应实行同级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按苏政办发[1994]33号文件执行。

第九条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及收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暂行办法和暂行标准相应废止。

(一)在用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注:1、表中(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

2、热水锅炉和有机载热体炉按(60×104KCol/h)折算为1T/T,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2折算为1T/H。

3、燃油锅炉自控保护系统应作为强制性检验项目,按用户要求进行检查。

4、对检验发现的缺陷进行修理后需复验,复验收费按相应项目另行收取。、

5、在用锅炉外部检查(包括现场监察)收费为停炉内外部检验费的50%。

6、检验周期为:安全性能合格锅炉房的锅炉,使用不满十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超过十年每年检验一次;水压试验每六年进行一次。

(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注:1、V-容积(m3),P-压力(MPa) 。

2、第二类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收费为同容积第一类容器的倍。

3、第三类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收费为同容积第一类容器的倍,塔器、球罐以及超高压容器为同容积第一类容器收费的2倍。

4、不停止运行下的外部检查包括现场监察时进行的检查。

5、对检验出缺陷进行处理,需要再进行检验时,复验收费按相应项目另行收费。

6、安全状况等级1-3级者,每3-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者,每年检验一次;第三类压力容器投用一年后应进行一次检验。

(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余热锅炉中产品蒸汽的按蒸汽锅炉收费,产生热水的按热水锅炉收费;有机载热体炉中气相炉按蒸汽锅炉收费,液相炉按热水锅炉收费。

2、产品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本体供应的送风机、引风机、烟囱等。

3、对散装锅炉产品出厂价格还应扣除平台扶梯、炉排等。

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费:散装锅炉按锅炉造价的1~%,组装锅炉按锅炉造价~1%,整装锅炉按锅炉造价的~%收取。

5、锅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按修理、改造总费用的1~%收取。

6、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压力容器造价的1~%收取。

7、对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按规定需到制造国现场监督检验的,按监检设备总造价的1~%收取。

(四)在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检验收费标准

注:1、外部检验按内外部检验费的50%收取。

2、卸车管路检验费每根30元。

3、安全阀、液面计、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附件的修理、另件更换等费用另计。

4、无损探伤项目按相应项目价格计算。

5、为无损探伤进行的订磨费另计。

6、检验周期按“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等规定执行。

(五)在用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检验收费标准

注:1、需要作无损探伤检查时,按相应项目收费标准取费。

2、检验后需修理复检的,按相应检验项目收费的30%加收。

3、安全阀、液位计、紧急切断阀(装置)及其它附件的修理、另件更换等费用另计。

4、温度计、压力表校验费用按计量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

5、检验周期按“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等规定执行。

(六)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注:1、外出探伤出机费为台班最低收费,当按照单价×数量计算的探伤费用超过出机费时,应按计算数额收费,免收出机费。

2、当检测部位距地面高度大于3米时,增收30%,当检测部位距地面高度大于7米时,增收50%。

3、射线探伤和超声波探伤,当厚度大于20mm、小于40mm,增收50%,厚度大于40mm,增收100%。

4、进入有毒介质压力容器探伤增收20%。

(七)理化、金相检验收费标准

(八)各类气瓶检验收费标准

注:1、检验中如需进行无损探伤,按探伤项目另外收费。

2、更换物件指活性炭、金属网、易熔塞、瓶阀及其配件、标记圈、瓶帽及防震圈等。

3、大于的每增加,各项收费增加1倍。

4、各类气瓶除电镜检查外,一般需作全项,表中未尽测定检验项目另议。

5、压缩气体无缝气瓶每3~5年检验一年,一般焊接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有毒、易燃、易腐蚀介质焊接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

6、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溶解乙炔气瓶的外(内)部检验,包括阀座、塞座、护罩等检验。

(九)各类气瓶检验收费标准

注:1、多台锅炉用一个水源的,只取一个给水水样,不得重复取样收费。

2、对水质合格的锅炉每三个月抽查一个水样,抽查不合格的,可每月抽查一次。

3、碱度、硬度、PH值和氯根为必检项目,其它可根据对汽水品质的要求增加。

(十)安全阀维修及校验收费标准

注:本项的工作内容,包括:解体,除锈垢、研磨门芯、阀座,组装调试,定压,铅封,刷漆。如需作其他修理或更换另部件另行收费。

1、双杆式安全阀按单杆式安全阀的二倍收费。

2、一般情况,安全阀由用户送校验站进行性能校验,如确实需到现场校验的,按上述标准二部收费。

3、螺纹式安全阀按上述标准的70%收费。

4、维修配件费用有零售牌价的,以零售牌价结算,没有零售牌价的按进价加收5%的管理费结算。

5、一般修理(分解、清洗、阀芯、阀座车削研磨,阀杆校直、装配)收费不超过校验费的2倍。

6、对于修理难度较大的安全阀的修理费不超过本身价格的40%。

7、安全阀一般每年校验一次。

(十一)锅炉压力容器技术资料审查收费标准

中:P为设计压力(公斤力/平方厘米) V为容器容积(升)

注:1、热水锅炉按(60×104KCol/h)相当于1T/H折算成蒸汽锅炉收费;

2、压力容器,锅炉备案审查若不合格,再次报审时,按上表的30~50%收

费;

3、审查依据为“条例细则”和(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等;

4、审查过程中的旅差费用按规定另计;

5、此标准由安全监察机关收取,检验单位不得收取。

(十二)附则:

1、对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的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本着服务为主减免收费的原则,其最高收费不得超过本标准的30%。

2、试验、检测人员到现场后如因被检单位主观原因影响而停止检验,应收误工费,误工费每次按检验项目的百分之五十收取。

3、监察、检验人员钻锅炉、压力容器时,从检验费中提取10%的台检费,用于支付钻罐、登高、野外作业、责任风险等费用。

4、检验现场的准备与清理工作的费用均由受检单位支付,例如:除锈、打磨、除垢、管道系统隔离,炉墙保温层、容器衬垫的拆装,脚手架的搭拆、耐

压试验,气密试验所需介质、设备,盛装易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检验

前的置换、中和、清毒、清洗等。

5、检验单位因检验需要派车,被检单位应支付车费,收费标准按本市同类出租汽车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

6、本标准中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为宏观检验,在需要进行无损探伤时,按本标准另行收费。

7、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表(三)。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

准的函

苏价费函[2004]227号、苏财综[2004]168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函》

(苏质技监计发[2004]22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

试行办法》([1992]价费字496号)规定以及相应的监督检验规程、规则,现重新核定部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一、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严格依照《条例》的规定,按照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规程、规则和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检测,遵循诚信原则和方便企业的原则,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确保检验检测质量,要按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书,并对检验检测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必须获得相应资格许可,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检验检测业务,不得超范围或重复检验检测并收费。不按国家规定的监督检验规程、规则和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检测的,不得执行本收费标准。

二、受检单位及安装、改造(大修)和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并向检验机构提供包括载荷试验的配载与清理、电源及登高作业等检验现场的准备工作和便利条件。

三、检验机构出具各类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验收检验报告、设计审查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牌、厂内机动车牌照等不得另行收费,如遗失需补发的按100元/份(证、牌)收取。

四、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有以下情形的,收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使用被检单位检测仪器、设备的,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

(二)对民营企业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

(三)对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特困企业开展的检验检测,应减半收费,特殊情况可予以免收。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检验机构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收费。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检查、验收,上级部门下达抽检任务的;

(二)不出具检验检测项目报告书的。

六、检验检测过程中的台检费在收费总额内按10%提取,不得另外向被检单位收取。

七、根据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咀0号)的规定,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原江苏省劳动厅《关于调整江苏省电梯、起重机械安全检验检测收费的通知》(苏价费[1997]37号苏财综(1997)4号苏劳护[1996]64号)中的安全检验检测收费的收费主体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检验机构,其中有关电梯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监督检验和电梯、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的收费规定即行废止。

八、各检验机构应按隶属关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检验收入作为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九、各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未规定的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本函从2005年1月10日起执行。由于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比较复杂,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将根据检测成本和检验规程、规则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附件:部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收费标准

二 O O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月

附件:

部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收费标准一、部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部分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收费说明:

1、出厂价格总值是指年度内监督检验产品的出厂价格总值;

2、电气设备为进口设备的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按上述收费标准的80%收取;

3、收费于季度末预收,年终结算,多退少补;

4、不得收取技术资料审查费。

(二)部分特种设备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收费说明:

1、每批监督检验设备的工程总造价=设备购价+安装费用,不包括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

2、金属结构不需现场组装的起重机械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按上述收费标准的70%收取;散件现场组装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20%;

3、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总额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4、已实施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并收取费用的,12个月内不得再收取定期检验费(维修、改造、发生事故等特殊原因除外);

5、不得收取技术资料审查费和无损检测费。

(三)部分特种设备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按改造、重大维修实际总费用(含材料)的5%收取。

(四)大型游乐设施重要的轴类零部件、焊缝的定期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大型游乐设施重要的轴类零部件、焊缝的定期无损检测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劳动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6]106号、苏财综[96]39号、苏劳锅[1996]10号)对应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部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收费

(一)部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1、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为250元/辆,检验周期为一年一次,一次检验10辆以上的,按200元/辆收取。

2、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为20元/米,检验周期为一年一次。

3、门座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门座起重机定期检验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4、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1)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收费标准(基价):130元/车位。

(2)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收费系数(K停)。

(3)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收费=车位基价K停。

(4)车位在30个以上的按收费标准80%收取。

(5)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二)部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收费说明

1、以上定期检验技术资料审查费按收费标准的10%收取,最高不超过400元/次。

2、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安装检验,按本收费标准另加20%收取,由使用单位交纳检验费用。

三、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验收费标准

(一)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验收费标准:

200元/台

(二)收费说明:

1、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验为改造后一次性检验。

2、一次检验3台(不含)以上,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

3、技术资料审查费按收费标准的10%收取。

四、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收费

1、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收费标准

(1)送检:220元/台

(2)上门检验:300元/台

2、收费说明:

(1)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2)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不得收取技术资料审查费;

(3)新安装电梯的限速器检验不得收费;

五、部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收费

(一)部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收费标准(基数)

注:大型游乐设施关键零部件型式试验为委托性型式试验,由生产厂家和检验机构机构协商议定收费。

(二)电梯型式试验收费系数及计算方法

1、电梯型式试验收费系数表(K电)

2、收费计算方法:

(1)K电电表示电梯收费总系数,K1为电梯种类系数,K2为电梯额定载重量系数,K3为电梯额定速度系数。 K电=K1K2K3

(2)电梯收费总额=(基数×K电)+技术资料审查费。

(三)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收费系数及计算方法

1、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收费系数表(K起)

2、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其他加收规定[以下加收标准只能在收费标准(基数)基础上另行加收,不得按起重机械收费总额加收]

(1)装卸桥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

(2)抓斗、电磁吸盘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

(3)有副钩的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10%加收。

(4)双小车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

(5)16米及以上塔式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40米以上及按收费标准(基数)的40%加收。

(6)自升塔式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

3、收费计算方法:

(1)K起为起重机械收费总系数,K1为起重机械种类系数,K2为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系数,K,为起重机械额定跨度系数。

K起=KlK2K3

(2)起重机械收费总额=(基数×K起)+其他加收费用+技术资料审查费。

(四)电梯、起重机械规程(规则)以外的其他特殊试验、检验(如用户提出的非常

规试验)由双方协商收费

六、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收费的其他说明

(—)工作环境处于露天、高温(37℃以上)、有毒的分别按50、100、150元/人·天标准加收,加收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

(二)被检单位要求在法定节日安排检验的,按规定标准可加收5%的费用。

(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定期检验不合格需再次检验的,其再次检验的费用按本标准的50%收取。因设备修理原因造成再次检验的,再次检验费用由修理单位支付。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及零部件委托性型式试验和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费用由委托方或产品制造单位支付。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费用由使用单位交纳,若检验检测不合格,再次检验检测费用由安装单位交纳。

(四)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申请复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指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支付;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检验机构支付。其复检收费标准按相关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五)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鉴定费用按定期检验的收费标准收取,并由事故发生单位预付。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由责任方结算支付。

(六)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和被检单位认可,按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的,双方协议收费,并签订协议。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二 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 (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定义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统一监检内容和要求,保证监检质量,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规定安全监察范围: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 第三条接受监检的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必须是经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资格许可的企业。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交付使用。 第四条监检工作必须由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检单位)承担。 第五条监检工作应在现场进行。受检单位应对产品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设备的安全质量负责,监检是在受检单位质量自检(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监督验证。监检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监检单位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第六条在监检过程中,受检单位与监检单位发生争议时,应提请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处理,必要时可报请上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部门仲裁。 第七条监检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和专业标准。 第二章监检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监检的内容包括技术资料的审查,原材料、制造安装过程的重要环节及产成品检查检验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三个方面。 第九条监检的具体内容按附件一~附件五。 根据不同的产品制造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需要增加监检项目时,由监检人员提出,以书面形式报监检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监检方法分为三类: A类:监检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监检,并在受检单位自检合格、经监检确认后,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未经监检人员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工作。 B类:监检人员一般应到现场监检。对确认的项目,在相应的工作见证上签字,如监检人员未到场,则应对受检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进行审查确认后,予以签字。 C类:监检人员到现场抽查或对受检单位的工作见证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监检单位、监检人员及其职责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60×104Kcal/h)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

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 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江苏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机理论考试习题库

江苏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起重机械司机理论考试习题库 第一部分公共知识 、法规知识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有:(ACD)。 A、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B、自觉加班加点; C、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D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目的是(ABCDK A、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B、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C、防止和减少事故;D促进经济发展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ABCD环节实施严格的控制和管理。A生产B检验检测C使用D监督检查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C) 制度。A审批B申请备案C安全认可证 5、《特种设备安圣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C)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A劳动保障B安全生产监督C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特种设备是:(ABCD)A起重机械B压力容器C 场(厂)内机动车辆D客运索道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A)A正确B错误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A)A、正确B错误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B)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A六个月B三个月C一个月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BC)。A及时申请重新培训B及时报告发证部门C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 当地媒体予公告。(A)A正确B错误 1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当注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A)A 正确 B 错误。 13、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 年内不得再 次申请。(B)A、正确B、错误 1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A)A正确B错误 15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经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取得(c)后,方可独立操作。A上岗证B技能证c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6、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经质监考核部门的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浙江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 检验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04]165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鉴于原劳动部门承担的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已划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实际。为适应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等收费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监督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和审查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对非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自行商定。 二、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和审查周期,应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审查,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和审查周期,增加检验、审查频次。

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肢解收费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有关规定,加强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原省劳动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劳动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浙劳办〔1992〕130号、〔92〕浙价费联75号、〔1992〕财综146号)中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规定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1996〕47号、〔1996〕财综27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特种设备等检验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禾U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江苏省特种 设备重特大 事故应急预 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机构 2.2办事机构 2.3成员单位 2.4现场指挥部 2.5专家组

2.6使用单位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3.2预警预防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4预警行动 3.5预警变更解除4应急响应和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先期处置 4.3分级响应 4.4应急处置 4.5信息发布 4.6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事故调查 5.4恢复重建 5.5总结评估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6.2财力保障 6.3装备与物资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6.5交通运输保障 6.6治安保障 6.7人员防护 6.8通信保障 6.9生活保障 6.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技术储备保障

6.12 社会动员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7.2培训 7.3演练 8监督管理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责任与奖惩 9附则 9.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9.2预案实施时间 10附件 10.1 事故分级 10.2特种设备事故、相关事故信息报送表 10.3江苏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本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实际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适用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和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下,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

徐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发布时间:2011-10-17 10:48:26 一、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 二、办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经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7.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其他条件。 三、办理程序: 1.考试报名:申请人根据考试计划,向相应的考试机构申请报名。 2.考试:申请人参加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并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领取考试结果。 3.申请: (1)申请领证。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或其委托的考试机构,向徐州质监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以下简称“许可办”)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结果通知单)。

(2)申请复审。申请人向许可办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4.受理:自收到申请材料起当场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于决定准予许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收费依据 苏价费函[2000]43号、苏财综[2000]78号及省、市有关规定 五、办理部门 受理部门:徐州质监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联系电话: 85803721、87922761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doc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 (60×104Kcal/h )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 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一目了然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目了然 超级实用的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对照自己企业看看~ 特种设备定义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 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编号:SY-AQ-0549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 检验 Analysis of special equipment supervision and regular inspection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对特种设备的定期监督和检查,要从时机、条件和依据等方面入手,本文阐述了在对特种设备的检验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火电厂正朝着大容量大机组的方向发展,火电设备在运行中难免会出现问题,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要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就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 检验中要用到的材料 在对设备进行检验时,通常要采用尺寸、厚度、射线的无损检验的方法进行。在检验的过程中可能会用到硬度计和显微镜的仪器进行辅助检验。 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条件 在对火电厂设备的检验过程中主要包括无损检验和理化检验。为了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做好以下工作。 要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检验,在检验工作中要做好保温工作和

打磨修复工作。对于需要保温的设备要根据相关的要求进行检验。在检验过程中用的脚手架要保证是安全的,针对不同的金属在打磨时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对于需要电源的地方要接通220V电源。下面对不同的金属的打磨方法进行阐述。 通过UT检验方法的金属部件有: 2.1.厚度在100-200MM之间纵环焊接。打磨位置应该在汽包的外侧,若在外部打磨范围应该控制在两侧长度的400毫米以内。 2.2.壁厚不同的打磨范围要在两侧的150MM左右,四大管道弯头打磨时应该在两侧的100MM范围内。 2.3.壁厚大于6毫米的焊口,打磨的长度应该在150毫米的范围内,对压力设备的在打磨时应该把两侧的长度控制在150毫米以内。 2.4.机炉外管焊口,要根据直径的大小进行打磨,两侧的长度在20毫米左右,对金属部件的打磨直径要控制在30毫米的范围内。 对于需要检验的部件,保证部件的完整性,对焊口在焊接时要进行自行检查,然后通过质检部门填好检测委托单。还需要注意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精品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 度(精品版) 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规范 )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精品版)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等作业人员应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2、申请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并向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培训单位提出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查年龄、学历、身体等条件后安排培训计划。

3、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由申请人或者培训单位持记载了培训情况的《申请书》,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并由该机构负责实施考核。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资格证件,本单位聘用的,经法定代表人在其资格证件上签章同意后方可从事资格项目内作业。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经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本单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电梯有关专业技术知识。 6、本单位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业务知识培训。 (如有需要该处可填写单位名称) Please fill in the name of the unit if necessary

江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平台叉车司机题库

江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平台叉车司机题库

叉车司机考试题库(答案) 1、《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 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 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A).A、正确; 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 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 的义务。(A) A、正确; 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A)。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适用于工业 企业厂内铁路、道路及其装卸(包括工厂所属码头号) 的设计、施工、生产。(A) A、正确;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 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登记。(C)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 著位置。 C、登记标志;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A )A正确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的县以上地方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现行体制下是指(B)。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8、《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规定,安装、大修、 改造后电梯、厂内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大型洲乐 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 由(B) 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B、使用单位 9、《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规定,厂内机动车 辆在投入使用前,将(B)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 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B、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1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规定,从型式试 验合格到提出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取证申请的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B)个月。 B、6 11、《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规定,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厂内机动车辆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 察工作中,不能收取费用。(B) B、错误 1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所称“社会中介 组织"是指不隶属于任何政府行政部门或企业,单独从 事某方面专业业务并经注册的法人组织。(A)A、正确; 1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所称“验收检验” 是指(A)。 A、对特种设备经安装、大修、改造 后,授权监督检验机构所进行设备检验的特定称呼;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B D)应建 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 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 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定义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03.27 【实施日期】201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的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的设备、设施,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配合、协助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第二章一般安全规定 第七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许可、核准后,方可从事相关活动。 第八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场所和检验手段,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并接受国家规定的监督检验。 第九条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特种设备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台帐制度,验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江苏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模拟考试——叉车司机

江苏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模拟考试——叉车司机 单选题(共70道题) 1、[单选题] 汽缸盖主要用来封闭汽缸上部并构成燃烧室,汽缸盖与汽缸体之间用衬垫——汽缸垫密封,通过()。 A、自锁机构 B、互锁机构 C、螺栓或螺柱 2、[单选题] 叉车倾斜油缸是()。 A、单向作用油缸 B、液压马达 C、双向作用油缸 3、[单选题] 发动机是由许多机构和系统组成的,这些机构和系统是按一定的顺序和程序参加发动机的工作循环,把电能转换为机械能,实现动力输出。 A、正确 B、错误 4、[单选题]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了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A、正确 B、错误 5、[单选题]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A、正确 B、错误 6、[单选题] 变速箱换档操纵机构中的自锁装置是为了保证变速器不能同时挂上两个档。 A、正确 B、错误 7、[单选题] 车辆发生一般火灾时,驾驶员应立即切断油路,关闭电门,迅速转移车上的易燃物品,防止火灾扩大蔓延。 A、正确 B、错误 8、[单选题]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验和维护保养。() A、正确 B、错误 9、[单选题] 液力传动和液压传动的传递介质均为液体(油),故其工作原理相同。 A、正确

B、错误 10、[单选题] 蓄电池车辆的动力装置是()电动机。 A、交流异步 B、直流并激式 C、直流串激式 11、[单选题]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 A、技术要求 B、安全防护措施 C、附属设施 12、[单选题] 车辆的保养是一项预防性的维护修理工作。 A、正确 B、错误 13、[单选题]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A、正确 B、错误 14、[单选题] 四冲程发动机的一个工作循环中,曲轴转了()圈。 A、一 B、二 C、四 15、[单选题] 车辆行驶中,驾驶员的视觉判断能力与()有关。 A、道路环境 B、车辆速度 C、车辆状况 D、天气情况 16、[单选题] 手制动器的功用是紧急停车。 A、正确 B、错误 17、[单选题] 机油压力表的作用是显示()。 A、机油温度 B、机油压力 C、机油量 D、机油流量 18、[单选题] 车辆起步前,观察四周障碍后,要()后起步。 A、先挂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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