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技术规范

招投标技术规范
招投标技术规范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

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

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第十条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十八条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条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第二十八条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第三十条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章投标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第四十六条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第四十七条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所称特殊招标项目,是指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第四十八条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

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第五十条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五十二条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第五十三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五十六条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投标项目资料-技术规范标准书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制油分公司 主装置检维修保运(一标段) 技术规范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作范围及内容 (4) 第三章人员配置及要求 (16) 第四章设备及工器具配置要求 (18) 第五章备品配件、材料界限划分 (30) 第六章质量标准及验收 (32) 第七章设备图纸(供编制方案用) (33) 附件1:乙方应当遵守的甲方管理规定 (35) 附件2: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分公司检修保运承包商评价表 (37)

第一章总则 本技术规范书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标段检维修保运委托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安全施工、设备及人力配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必须遵循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明确。 1.装置简介 一标段主要包括气化厂BLOCK1、BLOCK2两个主装置区,其中磨煤干燥生产线12套、气化生产线8套、黑水闪蒸生产线8套、黑水过滤生产线4套、变换生产线2套、LPG制备系统2套。 2.执行标准 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作为检维修保运及安全作业的执行标准: (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H/T3508-2011 (2)《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国石化(2007版) (3)《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1999 (4)《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 (5)《关于2014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文件规定 (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 乙方在保运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生产、安全管理等规定,本规范书未约定部分严格按照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0kV电缆技术规范书 采 购 技 术 要 求

10kV电力电缆 技术规范书 1 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或供货商应设计、制造和销售过铜芯或铝芯电缆的产品,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近3年至少有1000km的10kV电缆产品运行业绩。1.1.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所有规定。由投标人提供的10kV电力电缆应与本规范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卖方应仔细阅读包括本规范在内的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卖方提供货物的技术规范应符合招标书要求。 1.1.4 本规范提出了对10kV电力电缆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 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偏差,应在投标书中以技术专用部分附录的格式进行描述。 1.1.6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7 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1.1.8 本规范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9 本规范中的规定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矛盾时,以专用部分为准。 1.1.10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GB和IEC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规范的优质产品。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以下列明了对投标人的资质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按下面所要求的内容和顺序提供翔实的投标资料,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翔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2.1 拥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3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4 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5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1.2.5 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和主要材料如需向外协单位外购时,投标人应列出外协单位清单,并就其质量作出承诺。同时提供外协单位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外协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和长期供货合同。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 本规范适用于专用部分所有采购的电力电缆。具体为: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的

招标技术要求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1.工程概况 2.招标内容 淮北市中泰广场项目空调末端设备采购。 3.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风机盘管及新风机组汇总表 所提供的服务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技术及售后服务等。上述设备型号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技术参数的要求,选择等于或优于本文件要求的产品投标。

4.技术要求 ①完整性: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能满足空调系统等完整性的要求。需要招标人自行解决的设备、附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否则系统正常运行所缺的设备及附件,均视为免费及时提供。 ②适应性: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下全天候正常运行。 ③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成套的、全新的、功能全的单元,并且必须是代表制造商最高水平的设计,同时应是先进的、工艺精良和高质量的产品。 ④所供设备按国产优质产品标准选用,满足通用性、体积小、互换性好,操作方便等要求。设备的通用性为“设备与使用的系统工程间衔接部件具有通用性,正常使用情况下易磨损或损坏部件应为市场通用的标准配件,如该设备不具备前述情况,在投标文件的货物性能详细说明中应载明”。 ⑤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和专业部门相关标准和规范。 ⑥末端设备详细技术要求 空调末端主要评价其内部及其配套的主要部件选配情况、技术参数、性能等指标。该部分的调试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关于风机盘管的基本技术要求 盘管供水温度7℃,回水温度12℃,盘管工作压力1.6兆帕。 性能参数:各风机盘管均要求提供最近一次国家有关部门测试报告。 性能差异:各投标单位用表格将招标要求与实际性能一一列出,有差异的应另附性能差异表。 2、空调机组(含新风机组)的基本技术要求 1)形式: 组合式空调机组应考虑可分段制造和运输,在现场根据紧固件连接各功能段,实现最终的功能。另外各投标人需考虑对招标文件中所有组合式空调机组现场拼装并就位的费用。 2)使用年限和使用条件 连续工作时间:全年工作**(由投标人填写)天,每天连续工作**(由投标

最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资料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企业数据中心机房建设 占地面积:约36个平方 分布区域:分为中心机房区(35个平方),UPS电池房及操作办公区 二、项目建设范围 1)综合布线系统 IT机柜、上走线强弱电桥架、光纤熔接盘、24口屏蔽配线架、双绞线、光缆、光纤跳线、双绞线跳线等 2)精密空调系统 精密空调16kw,2台,上送风下回风; 3)UPS电源 强电配电柜,UPS主机(40KVA)、蓄电池组(满足满载1小时持续供电)、PDU、电池架等 4)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温湿度、水浸、电量监测、GSM短信报警、配电柜监测、精密空调监测、UPS主机监测、视频监控、门禁等

5)防雷接地系统 二、三级防雷、等点位接地、引入大楼综合接地等 6)气体灭火消防报警系统 气体灭火自动报警、温感、烟感、气体灭火装置、七氟丙烷等 7)机房装饰装修 天面微孔天花铝合金吊顶、墙面彩钢板饰面、防盗门、玻璃隔断平移门、照明及墙壁插座 8)配套 空调、电视机、KVM 9)其他 如果本技术规格书有明显未提到的细节,或在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款中没有明显规定的,后期所有遗漏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并不得因弥补遗漏增加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对该条款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承诺含义不清,投标技术评分则为零分。 三、项目技术要求 (1)综合布线系统 品牌要求:双绞线、配线架、信息模块、跳线、面板指定品牌:美国康普、美国西蒙、法国罗格朗、台湾岳丰;光通信产品采用森豪、长飞、烽火;机柜采

用法国罗格朗、图腾 布线结构要求:采用EOR布线方式,并充分考虑网络配线架和光纤配线架数量,因配置数量不足导致综合布线工程无法满足项目需求,中标单位无偿配置齐全。 内容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器机柜10套,按照EOR布线结构方式配置网络配线架、光纤配线架及相关线缆,弱电线缆采用上走线方式。 产品质量服务要求:必须具备并保证在工程完工时向厂商申请25年原厂质量及系统保证 技术要求: 1)综合布线线缆产品必须保证材料的防火、阻燃和防止由于燃烧释放出对人体有害的氯素有毒气体原因造成的人员不安全因素,其中低烟无卤线缆必须有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燃烧安全性检测报告,符合防火标准IEC60332-1的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所选用的材料品牌必须为品牌表内的标准化产品,铜缆布线产品包括铜线缆、铜跳线、铜配线架、铜信息模块、信息面板、须采用端对端同一品牌产品。 铜布线系统,用户不接受其主要产品如双绞线、配线架、信息模块、跳线、面板,和主干光缆等采用OEM 方式的厂家产品。 综合布线产品的品牌具有25年及以上的历史,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综合布线产品的品牌具有REACH欧盟认证,并在国内具有自己独力产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文件

技术部分 目录 1.总则 (1) 2. 江西省电力设计院介绍与信息化现状 (2) 3. 系统功能模块要求 (4) 4.系统功能规范 (13)

5. 服务工作 (15)

1.总则 1.1概述 本项目名称为“江西省电力设计院综合信息治理系统”,招标方是“江西省电力设计院”。 本技术文件是“江西省电力设计院综合信息治理系统”的招标技术文档,所描述的功能要求能够作为投标方编制标书的差不多技术依据,投标方应在此基础上编制技术方案,并依照经验进行补充完善。最终技术要求以合同规定和双方确认的需求为准。1.2 投标方的技术要求 1.2.1 投标方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应具有以下几点要求: ⑴有经验丰富、高水平的实施和开发队伍,现有软件功能、框架符合勘察设计行业特点,有能力高水平地完成江西省电力设计院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工作。 ⑵有自主版权且成熟的软件平台,能够灵活、高效、方便地进 行二次开发, 软件平台应符合设计行业特点,能满足“江西省电力设计院综合信息治理系统”的差不多功能要求。 ⑶了解设计行业生产治理的特点,能为“江西省电力设计院综

合信息治理系 统”的建设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 1.2.2 投标书的原则要求 ⑴如投标方对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规范要求和技术方案有差异的,应特不指 出。否则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所提供的系统可满足本技术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⑵投标方应在本技术文件所提的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提出详细 的技术建议书 (包括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⑶投标方应提出系统开发、安装或运行必须具备的软硬件条件; ⑷投标方应提出本项目需要招标方提供的其他条件; ⑸投标方的报价中应分不给出各子模块(详见“3 系统功能模 块要求)并分 不报价; ⑹若投标方用到第三方产品,应在标书中特不指出,否则招标 方视投标方所 提供的产品产权由投标方所有。 2.江西省电力设计院介绍与信息化现状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2013年 目录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5) 4交易平台结构 (8) 4.1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架构图 (8) 4.2 交易平台结构图 (9) 5交易平台基本功能要求 (9) 5.1 用户注册 (9) 5.2 招标方案 (10) 5.3 投标邀请 (11) 5.4 发标 (12) 5.5 投标 (13) 5.6 开标 (14)

5.7 评标 (14) 5.8 定标 (16) 5.9 费用管理 (17) 5.10 异议 (17) 5.11 招标异常 (17) 5.12 存档、归档 (17) 5.13 监督 (17) 6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 (18) 6.1 招标项目信息库 (18) 6.2 招标人信息库 (19) 6.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 (19) 6.4 投标人信息库 (19) 6.5 专家信息库 (20) 6.6 价格信息库 (20) 7交易平台的系统接口 (20) 7.1 公共服务平台的接口 (20) 7.2 与行政监督平台的接口 (20) 7.3 与专业工具软件的接口 (21) 8交易平台技术支撑与保障要求 (21) 8.1 接口技术要求 (21) 8.2 安全性 (22) 8.3 性能 (24) 8.4 可靠性 (24) 8.5 易用性 (25) 8.6 运行环境 (25) 附录A数据项的基本要求 (27) A.1 业务对象 (27) A.2 招投标主体 (43) A.3 交易平台或公共服务平台 (50) A.4 数据项术语说明 (51) 附录B编码总体规则 (52) B.1 编码总体规则说明 (52) B.2 通用编码 (52) B.3 业务编码 (53)

招标文件工程技术要求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1、工程名称 土方及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Xxxxxxx 3、招标范围 xxxxxx土石方挖运工程及边坡支护工程 4、工作内容 土方工程:包括xxxxx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外运及场内转运,场地内建筑垃圾外运工程;场地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开挖、临时施工场地与通行道路的修筑和维护、土方车辆途经道路的日常清洗降尘维护;挖方区挖到图纸设计标高;区域内提前降排水措施、开挖过程中的降排水措施、桩基施工过程中的场地平整与维护;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台及地梁等的土方开挖及平整;其它单位产生的土石方(如桩芯土石方、破碎的桩头、承台、地梁土石方、基坑支护及锚锁工程产生的土石方等)装车及外运工作;满足地基与基础施工场地平整度及其它相关要求。 支护工程:一期所有楼栋位置支护位置商业楼及边坡及地下室的基坑支护工作;完成支护结构的施工、检测、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发生的临水及临电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根据甲方提供的坐标控制点进行桩位的施放工作;锚杆、喷锚、管桩、搅拌桩等支护施工及检测;基坑周边高差大于1.5米设置护栏;配合甲方、监理和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甲方、监理和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对支护桩进行质量检测和评定;配合甲方、监理和当地政府部门对支护工程进行验收;负责支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外运;负责边坡支护施工工作面范围内的支护土方修整开挖(不含外运);局部因基坑已超挖或山体陡峭须另搭脚手架配合支护施工;局部边坡属于爆破后的岩石面,须对松散或突出的岩石面进行处理;负责因项目开发节奏调节施工所需机械的多次进退场;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进行处理配合甲方、监理和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对搅拌桩、预应力管桩进行质量检测和评定;配合甲方、监理和当地政府部门对搅拌桩、管桩工程进行验收;为施工和质量评定需求对场地进行平整(对于可能出现的陷机场地或者路基,要求铺添碎石和砖渣至少200cm厚进行场地处理,以满足施工和检测需要(土方单位施工),负责施工期间的场地维护;负责施工所需机械的进退场。 具体包括:1)各栋高层地下室及别墅土方台地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研发设计提供的土方开挖图)并平整;2)各栋无地下室建筑物场地平整;3)土方场地外堆放、土方外运与场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 神华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主装置检维修保运(一标段) 技术规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工作围及容 (5) 第三章人员配置及要求 (21) 第四章设备及工器具配置要求 (25) 第五章备品配件、材料界限划分 (38) 第六章质量标准及验收 (41) 第七章设备图纸(供编制方案用) (42) 附件1:乙方应当遵守的甲方管理规定 (45) 附件2: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分公司检修保运承包商评价表 (47)

.. .

.. . 第一章总则 本技术规书对神华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标段检维修保运委托的工作围、工作容、安全施工、设备及人力配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必须遵循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明确。 1.装置简介 一标段主要包括气化厂BLOCK1、BLOCK2两个主装置区,其中磨煤干燥生产线12套、气化生产线8套、黑水闪蒸生产线8套、黑水过滤生产线4套、变换生产线2套、LPG制备系统2套。 2.执行标准 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作为检维修保运及安全作业的执行标准: (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H/T3508-2011 (2)《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国石化(2007版) (3)《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1999 (4)《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 (5)《关于2014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文件规定 (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

.. . 乙方在保运过程中必须遵守、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生产、安全管理等规定,本规书未约定部分严格按照相关及行业标准执行。 第二章工作围及容 1. 保运服务工作围 1.1 工作围 负责神华煤业集团煤制油分公司一标段即气化厂BLOCK1、BLOCK2备煤单元、气化单元、黑水闪蒸单元、黑水过滤单元、变换单元、LPG单元等装置围所有动静设备、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生活设施的日常检维修保运、技改及装置停车大检修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容: 1.1.1 标段围所有静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炉类、塔类、贮罐类(储 罐、分离器、过滤器、收集器、洗涤器、料仓、锁斗等)、换热类(加 热器、冷却器、预热器等)、取样器、除尘器等。

软件招投标项目技术规格书

软件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软件一览表 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为丽水市档案局数字档案馆系统软件项目,具体内容如下表: 备注: 1、参加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产品,符合ISO 质量体系认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具备知识产权保障的最新质量标准的产品软件。有产品质保书或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时所必须的各类相关使用操作、系统管理、培训等资料; 2、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有提供的产品软件包含系统分析、架构开发、安装调试、运维等所有费用。提供相关工程师的技术支持与软件的修改、定制。 3、参加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软件应具备先进、成熟、可靠、安全、开放、实用、易扩展、性价比好的产品参加项目投标,确保软件使用的稳定性、安全性、后续升级架构可行 性与扩展能力。 二、项目建设目标: 1、以各类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和关系数据库)为管理工具,以扫描的纸质档案图像、全文内容、经过采编与转换的音视频等多媒体资料、数码照片和档案目录为管理对象,利用海量全文数据库技术、数据加密和压缩存储等技术,实现从档案数字化、档案接收、整理编目到档案利用及档案移交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达到对档案目录、全文和图、文、声、像等多媒体档案统一管理; 2、完成丽水市档案馆档案数据库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数据接口和操作规范; 3、以数字环境下档案馆业务流程为改造对象和中心、以满足社会公众的档案利用需求和满意度为目标,改变手工管理时代档案馆内部环节存在重复和冲突,缺少衔接和协调、信息难以共享、统计分析简单等问题,档案馆为了保证档案的准确性、真实性、可读性、完整性、保密性等而增加的实时归档、技术鉴定、存储、载体转换、权限控制、数据迁移和实时发布等业务内容,对现有的业务流程进行再思考和再设计,建设一套从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编研的档案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丽水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的流程化、规范化管理。 4、建立馆内“三个中心”:“数据采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和“档案利用中心”;

投标产品技术文件要求.doc

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一下几点: 承包商在其投标文件中至少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这些文件和资料应该是以图纸、表格、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出现,并应该是印刷制品,其文字应以中文形式出现,图纸或文件中各种单位必须使用国际单位。 (1)投标设备、材料与招标设备、材料技术条件差异表。(格式见后); (2)投标产品质量指标、技术性能、售后服务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设备的质量指标和技术参数; 2.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及说明; 3.设备制造采用原材料质量、检测手段及说明; 4.投标设备质量检测及检测手段; 5.投标设备的制作工艺及工艺设备的先进性、完备性及说明书; 6.设备运输和保护措施; 7.交货期、供货方案及措施; 8.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证明资料。 (3)质量承诺、保证体系及措施 设备制造企业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认证和安全认证);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4)企业资质、信誉及业绩(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制造企业所获资质; 信誉证书、荣誉证书、 业绩(包括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提交有效证明);(业绩表格式见后)(5)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对设备供货部分,承包商应提供尺寸齐全的设备外形图和安装图,包括设备重量、基础承载力以及最小安装间隙要求等。对系统供货部分,承包商除提供前述内容外,还应提供该系统的概念设计,包括PI图和系统控制流程图。 (2)各种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和规格的文字和图表的说明。

(3)各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测试所参照的主要标准。 (4)各种设备主要部件的材料组成的说明。 (5)出现技术偏差部分的图纸和文件说明。 (6)各种设备制造商名称及产地的清单,包括制造商的联系地址。 (7)承包商所建议的保证设备三年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包括润滑剂)及专用维修工具以及制造商的地址和通信号码的清单。 (8)承包商计划的供货日程表。 (9)以及其它在投标时可能需要的资料。 请厂家按以上格式制作标书技术文件

安全防护招标书技术规范

附件1:技术规范书 工程 安全防护设备 技术规范书 黑龙江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编号:080007-SJ 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证书编号: 2008年8月哈尔滨

目录设备需求一览表 1、总的要求 2、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3、环境条件及设备工作条件 4、技术规范 5、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6、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会

设备需求一览表 1.总的要求 a)本技术条件书详细描述了拟安装在220K变电站的安全防护设备的技术要求,卖方应仔细阅读本技术条件书的每一条款并做出应答。 b)技术条件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c)本技术条件书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d)本技术条件书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和投标者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e)本次招标的安全防护设备是招标采购的内容之一,卖方应与数据网设备系统提供商及各业务系统供应商密切配合,负责将安全防护设备与买方拟另行采购的数据网设备及各业务系统设备集成为一个商业化运行的整体。 f)卖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备必须是国产的,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有关部门的安全认证和入网许可,卖方应

提供相应的证书。 g)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在国内电力系统运行并与采用UNIX、Windows操作系统和双以太网、TCP/IP协议的监控系统、电量计费系统、报价系统等自动化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集成运行的经验,卖方应列出投运的用户名单、电话和联系人清单。 1.1一般规定 a)投标者或供货厂(商)必须具备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b)投标者或供货厂(商)(包括分包厂商)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其具有设计、制造和提供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或规模更大、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的安全防护设备以及网络调试工程经验。 c)投标者或供货厂(商)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安全防护设备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d)投标者应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它服务义务的文件。 1.2工作范围 a)提供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完整的网络安全防护方案以及防护设备和其他设备之间的互连电缆或光缆等设备。 b)提供所有合同设备的技术文件、参考资料、图纸和手册。 c)负责系统设备现场安装、软件设置和调试,包括本工程合同设备

采购招标技术要求041019130621

采购招标技术要求 一、综合说明: (一)招标单位:西安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单位: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名称及数量:一批(详见附表) 二、技术配置及要求: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家具采购要求 一、投标单位技术质量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已在学校供应商库备案; 2、制造商必须通过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3、投标人所投标货物主要产品,如:办公桌、屏风、座椅、会议室等必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块及五金件等现场评标。 二、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总体要求,确保研究生办公室整齐、美观、大方,格调高雅;确保所有材质为环保优质产品。用户提供样式仅供参考,后期需根据各房间实际尺寸进行最终设计。 详细请见附表(见下页)

彭康楼家具采购数量和要求见表所示,此表为建议性要求,不强制 序号 品名 图片(仅供参考) 规格 单位 数量 材质及技术要求 一层办公室 讲师办公室(18间)+管理办公室(1间) 1 办公台 主台: 1800W*800D*750H 侧台:1000W*500D*750H 张 30 1、面材 + 基材:采用三聚氰胺板双饰面板,基材采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E1级的刨花板基材桌面,甲醛释放量小于9.0mg/100g ; 2、PVC 封边:采用优质PVC 封边, 表面光滑,无节疤、凹凸、划痕、污点、和镶入异物等; 3、五金:采用优质品牌五金配件。铰链:开合8-12万次无损坏,调幅度大于6mm ,关闭力和打开力不大于20N ,开合灵活无燥音,达GBT2189-2013标准。技术要求:含侧台,主机架,蛇形上线管,桌面铝制线盒。侧柜结构:平台板+落地三抽。 2 班椅 高背 把 30 1、面料:优质真皮覆面,厚度1.2-1.5mm ; 2、 海绵:采用国家环保优质海绵,密度不低于606,压缩永久变形率小于8%,硬度适中,不变形,达到GB/T10802-2006标准; 3、气压棒:优质气压棒,符合GBT8064.2-1996标准。 优质气压棒,升降次数8-12万次,平仰与左右晃动次数8-12万次;4、五星脚架:优质铝合金五星脚架;5、脚轮:优质尼龙脚轮,滑动无噪音。带扶手 3 文件柜 1800W*400D*1800H 组 18 1、面材 + 基材:采用三聚氰胺板双饰面板,基材采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E1级的刨花板基材桌面,甲醛释放量小于9.0mg/100g ; 2、PVC 封边:采用优质PVC 封边,表面光滑,无节疤、凹凸、划痕、污点、和镶入异物等; 3、五金:采用优质品牌五金配件。

投标的要求

招投标有关知识总览 标书是整个招标最重要的一环。标书就像剧本是电影、话剧的灵魂。标书必须表达出使用单位的全部意愿,不能有疏漏。标书也是投标商投标编制投标书的依据,投标商必须对标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被判定为无效标(按废弃标处理)。标书同样也是评标最重要的依据。 1.标书的分类 (1)按招标的范围可分为国际招标书和国内的招标书。 国际招标书要求两种版本,按国际惯例以英文版本为准。考虑到我国企业的外文水平,标书中常常特别说明,当中英文版本产生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2)按招标的标的物划分,又可分为三大类;货物、工程、服务。 根据具体标的物的不同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如工程类进一步可分施工工程、装饰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化学工程……。每一种具体工程的标书内容差异非常大。货物标书也一样,简单货物如粮食、石油;复杂的货物如机床、计算机网络。标书的差异也非常大。 2.编制标书的四项原则 a.全面反映使用单位需求的原则; b.科学合理的原则; c.公平竞争(不含歧视性条款) d.维护本企业商业秘密及国家利益的原则; 全面反映使用单位的需求的原则: 我们招标将面对的使用单位对自己的工程、项目、货物了解程度的差异非常大。再加上项目的复杂程度大,招标机构就要针对使用单位状况、项目复杂情况,组织好使用单位、设计、专家编制好标书。做到全面反映使用单位需求。这方面我是有教训的。举例(略): 科学合理的原则:技术要求商务条件必须依据充分并切合实际;技术要求根据可行性报告、技术经济分析确立,不能盲目提高标准、提高设备精度、房屋装修标准等等,否则会带来功能浪费,多花不必 要的钱……举例说明(略)。 公平竞争(不含歧视性条款):招标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只有公平、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内容

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工程范围及设计标准 (一)、工作范围 1、人工冰场系统的深化设计(满足现有场地条件、采用最优化的设计方案、达到符合国际冰上运动项目比赛要求)、设备和材料的供应运输、施工、安装、测试、启用和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即“交钥匙工程”)。 2、冰场承包方应为人工冰场所有工作阶段和设计阶段的总协调单位,并负责向项目总承包方、项目设计方提供人工冰场所需要的外部接口、工作条件等资料。 3、在由业主验收后,冰场承包方应承担设备安装和制造缺陷的修复责任并应保证冰场混凝土冷冻层平整度(1830平方米内±5mm,3m靠尺±2mm)、龟裂等其他一切质量问题。 4、提供冰场制冷系统运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以及安装、调试材料、培训等,如:制冰主机及水泵、冷却水塔、系统管道和阀门、保温、各设备配电和控制柜、电源线和控制线、永久性钢筋混凝土冰场地层系统及设备 [含内防潮隔汽层、保温层、防水层、内埋制冷排管的混凝土层、冰面涂料及冰面划线]、国际标准冰球场围板、红外线冰面温度监控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机房设备减震。 短道速滑的界墙和冰球、花样滑冰不一样,需要单独采购,由投标方单独报价。 冰场的灯光音响系统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内。 冰球场的计分系统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内,由大屏幕供应商一并供应。 5、工程界面划分。总包方完成制冷机房内设备基础、地面防水及排水系统、提供DN32给水管至机房指定位置、配电线缆接至指定控制柜的输入端子;完成冷却水塔设备基础、却水塔旁提供DN32的给水点一个、溢流及泄水接口;铲冰车房地面及融冰槽的施工、提供DN32给水点一个、地面排水及融雪槽泄水施工;完成系统管路穿越建筑的孔洞的开凿和恢复;完成冰面结构层伸缩缝外围的混凝土地面和排水沟施工。 承包方完成冷却水塔的就位、完成冷去水塔至制冷机房冷却水管与相关设备的对接、完成冷却水塔配电与系统控制柜的对接;完成制冷机房成套设备的安

商务要求(招标书)

一、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xxx(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产品的供货与安装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邀请函上的时间、地点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考察,自理相关费用。投标人必须认真考察,对周边环境充分了解对施工过程遇到的问题应有充分的遇见,处理办法及费用由投标人考虑投标报价内风险承包。 5、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投标人如提供质量免检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所投报的软件需为正版软件(如有)。 8、投标人所投报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并提供所有产品的附件、说明书和技术咨询。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 9、投标人所投报的设备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设备运行的所需附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投标人应当无偿提供。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 规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指导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检测、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二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第五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 第六条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

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A

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部分: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是智能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信号控制主要功能是根据交通流的变化规律,科学地对交通流进行时间分割,最大限度地保证交通流运动的连续性,使受控区的交通流减少冲突,并平稳地、有规则地运动,概括如下: -使受控区的交通延误减少,停车率下降,车速均匀; -对交通流进行时间分割,使现有道路的宽度和通行能力得到充分利用; -使交通有序运动,从而改善交通秩序,有利于交通安全; -节省警力,降低交警的劳动强度,即使在没有警力值勤的情况下(如:夜间)也做到不漏控; -使机动车油耗减少,交通噪声和尾气减少,改善环境。 -路口的每个方向各安装一台摄像机,安装在对向的信号灯杆上,路口前端录像,录像时间不少于30天。 1、信号灯设置设计 1.1信号灯控路口设置原则 主要根据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确定设置依据。 2、信号机控制设计 2.1信号控制方式适用原则 主要依据GA527-2005《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确定适用原则。单点控制方式适用原则 单点多时段定时控制方式适用原则: 单点感应控制方式适用原则: 2.2信号控制方式 本次系统建设采用以干道线协调控制和本地感应控制相结合的建设方式。2.3检测方式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采用视频虚检测方式 2.4系统选型 阿康中心物流园区交通控制系统选用自适用协调控制系统,交通信号控制设备采用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机。 2.5系统结构 信号控制系统的硬件分为三个部分: 1).路口信号机 路口信号机:每台信号机包括机箱1个、主机1台等。 2).中心服务器 运行主控程序,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核心,以服务形式全天候不间断运行。负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运行优化、客户端用户指令处理。 3).工作站 运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用户操作软件,向用户提供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状态监视、控制、数据查询的接口。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结构图 3、中心系统功能 3.1基本功能 (1)控制功能

机房工程(机房建设)招标投标技术规范及要求

机房工程(机房建设)技术规范及要 求 技 术 规 范 及 要 求

一、工程总体说明 *****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办公楼,其智能与信息系统是实现先进管理、优质服务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保证。要求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连续、可靠、稳定、高效运行。而智能与信息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因此信息中心机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也是*****整个智能与信息系统成功开通与运行的重要保证。 二、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招标书所指出的工作范围仅指信息中心机房工程所需的主要部份。投标方除提供此部分内容外,还应提供本技术标书中未涉及,但为顺利完成信息中心机房工程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附件、检测仪器、专用工具和资源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工程范围 *****信息中心机房工程本次招标包括: **办公室机房(50平方)、**数据机房(100平方)、UPS间(16平方)、**分析室1(36平方)、**分析室2(56平方)、**(37平方)、信息中心办公室1(14平方)、信息中心办公室2(84平方)。 3、工程布置图 4.工程内容 投标方必须按照本招标书的要求在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信息中心机房工程方案优化及产品化设计、设备材料(包括软件、零部件、附件、工具、备品备件等)及系统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现场测试和环境检测、试运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与支持,以及竣工图及竣工技术资料的提供; 信息中心机房工程包括以下各子系统工程: 本次新建工程包括机房装修装饰、机房空调系统、机房配电柜、机房配电照明系统、机房UPS系统、机房消防系统、机房新风系统、机房动力环境系统、

软件系统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

沈阳XXXX公司 PDM软件系统实施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X-XX-2014-0001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履约保证金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XX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XX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软件系统实施项目进行招标。 1.招标编号:XX-XX-2010-0005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软件系统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每天9:00—16:00 时在XX公司信息化管理部IT管理室发售,价格500元。 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其后收到的投标 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地点:XX公司信息化管理部IT管理室(A1 311房间)。 6.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XX公司信息化管理部IT管理室(A1 306房间) 8.联系单位: XX公司信息化管理部 地址:略邮政编码:略 电话:略传真:略 联系部门:信息化管理部IT管理室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电话: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为准。

一投标人 1. 简介 项目描述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栏对项目进行了简要描述,并组成本投标须知的一部分。 定义 在本须知中,应使用以下解释: (a) 招标人名称及地址,见第一部分前附表第2栏。 (b) 除非另有具体说明,本部分提及的电话、传真,均是可接受的。 2.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实施服务提供商。要求投标人具有在大中型机械制造业Hyperion全面预算项目开发、实施经验及成功案例。投标人必须取得ORACLE公司的授权。 投标人必须从事财务信息系统相关软件开发三年以上。 投标人的规模:年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投标人不应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招标人根据第33条宣布为不合格。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保留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权利。 3.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空调系统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商业一期空调系统招标技术要求 本工程的基本技术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规范、法规和本合同文件内规定的其它标准工程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说明。若业主于设计说明中提出比现存规范较高之要求,承包单位应视作已包括较高的要求在承包金额内。 一、工程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世界名牌折扣店华南旗舰中心现代服务产业区商业一期空调工程 项目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独树岗村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规 范、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零安全事故,达到广东省或佛山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工期要求: 工期:60天,暂定2010年8月1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工 程师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以上工期的时间均为日历天,此工期 请考虑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政府及职能部门检查等因素对工程施工 的影响以及设计变更等造成工程量增加等的影响。 二、招标范围 经甲方确认的《世界名牌折扣店华南旗舰中心现代服务产业区商业一期空调系统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项目: (1)空调室内外主机(由业主方集中采购供货)、冷媒、冷媒管、冷凝水管、

风管、风口(通风空调系统部分非标风口按装修图要求订做)的采购安装; (2)冷媒管、风管、凝水管保温的采购安装; (3)空调配电系统的采购安装,从配电箱下端出线开始都由空调安装单位进行采购和安装; (4)空调系统穿墙或楼板的套管以及孔洞的开洞和封堵; (5)空调系统的调试、验收。 以上施工必须配合协调好相关交叉专业的施工,如需用到土建施工方提供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脚手架、已有的垂直、水平运输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等,应考虑一定的施工配合费。 三、具体技术要求 1、空调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应满足以下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5 (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5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1-98 (7)、《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2、空调系统冷媒管 (1)、空调系统冷媒管采用铜管,焊接连接; (2)、冷媒配管的保温采用不燃橡塑复合隔热管材 (3)、不燃橡塑复合隔热管材要求:导热系数≤0.035W/m.K(0°C时),湿阻因子≥4500),氧指数≥34,真空吸水率≤5%,燃烧性能为GB8624 难燃B1级(需有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NFTC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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