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土建及轨道工程)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土建及轨道工程)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土建及轨道工程)

XX地铁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筑安装工程及轨道工程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为规X地铁建设工程的验收管理,保证地铁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办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XX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0]68号文、XX市建委穗建筑[2000]303号文及XX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穗建监字[2000]25号文的规定,参照国家《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X》及省、市现行的有关行业标准或规定,结合地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1.2条XX地铁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和轨道工程的验收暂执行本办法。

第1.3条地铁建筑工程和地铁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统称地铁建筑安装工程。地铁建筑安装工程的内容指:地面车站地下车站的建筑工程和除地铁机电系统设备外的车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和除地铁机电系统设备外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车辆段及其它基地的建筑工程和除地铁机电系统(包括检修系统)设备以外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主变电站建筑工程和除地铁机电系统设备以外的变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运营控制中心建筑工程、集中供冷站工程和除地铁机电系统设备以外的运营中心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1.4条轨道工程的内容指:车辆段和地面线轨道,地下线轨道,车辆段专用线轨道等。

第1.5条地铁工程的验收贯穿地铁工程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各个阶段,相对独立,最终组成整体。

第二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第2.1条地铁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部分的工程质量按分项、分

部和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第2.2条地铁建筑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原则上以承包合同为单位划分,即每个合同作为一个单位工程,有以下几种情况:

2.2.1项目承包合同若仅为车站或区间的,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2.2一个项目合同包括车站和一段区间的,车站和区间段分别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2.3后续工程(包括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按合同划分为各对应单位工程的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并在单独进行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归入对应的单位工程综合整理归档。

2.2.4一个项目合同包括两个区间,两个区间分别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2.5供冷站与区间同一合同的,与区间合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但供冷站的资料单独组卷。

2.2.6车辆段X围内的土建工程按房建、站场、道路、桥梁、路

基、围壁、绿化分别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但必须强调每一座桥、每一座房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2.7主变电站独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2.3条由于工程的复杂性、施工的阶段性,以及合同分割等因素,地铁地下车站这一单位工程,多由“地铁地下车站结构子单位工程”、“地铁地下车站建筑装修子单位工程”、“地铁地下车站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组成;地铁地下区间隧道这一单位工程,多由“地铁区间隧道建筑子单位工程”、“地铁区间隧道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组成;地铁地下区间隧道内的防淹门单位工程,是由每扇防淹门为一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组成。

第2.1.4条地铁地下车站的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可单独进行质量评定,地铁地下车站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一般是结构、建筑装修、设装安装子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地铁地下线区间隧道的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可单独进行质量评定,地铁地下区间隧道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一般是建筑、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地下区间隧道内防淹门单位工程的每个子单位工程可单独进行质量评定,防淹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是诸子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在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时,临时性的围护结构分部工程、临时性的区间竖井和施工通道工程X围内的分部工程等不参加评定。

第2.2条建筑工程、轨道工程的分部和分项工程的划分按《广

州地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

划分具体内容见表2.1-表2.8。

第2.3条轨道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见表2.9。

第2.4条机电安装工程的分部和分项工程按国家相关标准划分。

地铁地面车站、车辆段及其它基地房屋、主变电站、运营控制中心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

表2.1

地铁地下车站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

地铁明挖区间隧道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

地铁暗挖施工的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

地铁盾构区间隧道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

车辆段及其它基地与地面线路肩以下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

地铁防淹门建筑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

地铁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

轨道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2.9

第三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第3.1条本办法的分项、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3.2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A、保证项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B、基本项目抽检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C、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设计要求及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X围内。

(2)、优良

A、保证项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B、基本项目每项抽检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以上的抽检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以上。

C、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设计要求及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X围内。

第3.3条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以上(建筑安装工程中,必须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为优良。

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优良,如: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为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为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为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等。

第3.4条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1)、合格

A、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B、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C、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2)、优良

A、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以上优良,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和装饰分部工程;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其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如变、配电室的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空调机房和净化车间的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等。

B、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C、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以上。

注:室外的单位工程不进行观感质量评定。

第3.5条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应评为合格;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第四章工程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第4.1条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执行样板工程的管理,对主要工序

均经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展开。样板工程验收需在三个工作日前通知,经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铁建设事业总部质安室、设计单位、驻地监理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样板经验收合格后,相同工序即由驻地监理按样板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4.2条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并通知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地铁建设事业总部质安室参加。

第4.3条工程验收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实体检查和竣工资料文件的检查。现场实体检查主要包括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和现场的实测实量。各检查小组将检查结果的意见汇总后,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记录表》,监理单位负责验收会议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第4.4条分项工程的验收

4.4.1分项工程的验收由施工单位的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在监理单位的主持下进行。

4.4.2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

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核定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审查认可。

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4.4.3桩基础分项工程及建设单位或质监机构根据工程特点及有关规定确认的有关分项工程按市质检站要求的《中间验收有关规定》执行。

第4.5条分部工程的验收

4.5.1施工单位在自检的基础上(自检内容:工程实体、设计与设计变更、竣工材料等),确认该分部工程的内容已全部竣工,并按规定备齐竣工资料,已自评工程质量等级,经总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可在计划验收日期10个工作日前向地铁建设事业总部提交《工程报验单》,申请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在地铁建设事业总部主持下进行,参加单位有政府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地铁总公司办公室档案资料部、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

4.5.2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自评工程质量等级,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核定的分部工程质量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4.5.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含钢结构工程)、建设单位或质监机构根据工程特点及有关规定确认的有关分部工程按市质检站要求的《中间验收有关规定》执行。

4.5.4 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原则上要待单位(或子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为整体办理工程实体移交手续,但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未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而后续工程需要进场施工的,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可提前移交给后续工程承包单位,便于后续工程的施工。

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参与验收的各单位达成统一意见,共同签署

《工程验收证明书》。

分部工程实体移交填写《工程实体交付使用接管确认证书》。

第4.6条单位工程的验收

4.6.1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自评工程质量等级,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自评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组织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评定等级;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对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认可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组织审查确定等级,并按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提交政府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填写《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4.6.2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分四个步骤:竣工初验、竣工正式验收、工程评价、工程移交。前一步骤完成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骤。

竣工初验、竣工正式验收的各个验收阶段均指该验收的检查、修补、复查直至满意的全过程。

4.6.3子单位工程的竣工正式验收由建设事业总部组织和主持,单位工程的竣工正式验收由地铁验收委员会组织和主持。

4.6.4竣工初验

4.6.4.1施工单位在自检的基础上(自检内容:工程实体、设计与设

计变更、竣工材料是否相符等),确认该部分工程的合同内容已全部竣工,已根据“XX地铁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编制和移交实施细则”及“XX 地铁工程竣工声像材料编制和移交实施细则”的规定备齐竣工资料,并已自评工程质量等级,经总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可在计划验收日期十个工作日前向地铁建设事业总部提交《工程报验单》,并同时备齐一套完整的竣工文件材料,申请工程初验。

竣工初验由地铁建设事业总部组织和主持,政府质量安全监督部门、XX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勘测单位、地铁总公司档案室参加。验收会议议程如下:

(1)、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工程规模、主要工种工法、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自检自评的质量等级、竣工档案的编制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等。

(2)、总监理工程师介绍工程监理情况、质量控制、质量检验情况、质量等级审查情况、竣工档案的审查情况等。

(3)、设计单位介绍是否按图施工及图纸的变更情况。

(4)、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

(5)、按专业组分别对工程实体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6)、各检查小组汇总意见后,向大会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工程验收会议记录表》,作为跟踪检查整改问题的依据。

(7)、质量监督员讲话。

(8)、总结,得出该工程质量等级的初步意见。

参与工程初验的各单位能形成统一的意见,共同签署《工程验收证明书》。

4.6.4.2竣工初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工程实体检查和竣工档案资料文件检查。

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按照《单位工程质量观感评定表》的内容确定检查数量和检查项目,并逐项逐点进行检验评定,确定每一检查点的等级;所有检查点检查完毕后,统计评定项目等级,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观感评定表》的内容;根据应得分和实得分计算得分率,填入《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现场实测实量主要内容是对照施工图对预留孔、预留洞、梁、柱、墙等的尺寸、轴线位置、板面的标高、平整度等进行实际量测,必要时利用仪器进行钢筋、混凝土强度等方面的检测。

竣工资料文件的编制质量应以“XX地铁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编制和移交实施细则”和“XX地铁工程竣工声像材料编制和移交实施细则”为准,并应满足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其中包括:

(1)、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政府工程验收备案机关要求存档的资料(施工任务书、施工组织方案、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定位放线记录、原材料<或配件>进场合格证书和进场检<试>验报告、市建委对产品认证证书、地质报告、桩的检验、基坑底验槽报告等)。

(2)、所有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3)、开工报告等文字资料。

(4)、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砂浆、混凝土试块报告、验槽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竣工测量资料、竣工图纸、施工日报表、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记录、有关批复文件、会议记录、监理单位的决定、指示和通知等。

4.6.5 竣工正式验收

4.6.

5.1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正式验收按市质检站穗建监字[2000]25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意见》执行。执行中如有抵触,建设事业总部负责与市质检站协调。

4.6.

5.2竣工正式验收的准备工作

(1)、工程初验后,施工单位已对工程初验检查的遗留问题全部修补或整改完毕,并提交遗留问题整改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可申请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地铁建设事业总部提交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

(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计划竣工正式验收日期20个工作日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送地铁建设事业总部提交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应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地铁建设事业总

部提交给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

(4)、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及施工单位完成的竣工图进行检查,提出《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或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名盖章,然后报地铁建设事业总部提交给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

(5)、在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先由地铁建设事业总部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取得合格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6)、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必须在计划竣工正式验收前15日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市质检站,并附《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质检站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抽查,并在5个工作日后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

(7)、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4.6.

5.3工程竣工正式验收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成工程竣工报告;

(3)、完成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完成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5)、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6)、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4.6.

5.4工程竣工正式验收程序

(1)、竣工正式验收工作由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组织和主持。参加正式验收检查的单位包括:接管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市档案局和城市建设档案馆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竣工正式验收的检查内容与竣工初验的检查内容相同,对

工程实体和竣工资料进行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缺陷,应继续整改完善。一般情况下需要修补完善的工作内容,经施工单位文字确认,接管单位和地铁建设事业总部同意,可以留在质量保证期内完成。

竣工正式验收时,地铁总公司档案资料部和XX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组织人员对竣工档案进行验收评定,根据“XX地铁工程竣工档案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确定竣工档案的质量等级。竣工档案不合格者,不能进行工程结算。竣工档案得分不满85分者,工程评价不能定为优良等级。

(4)、竣工正式验收结束前,地铁验收委员会应对提交正式验收的合同工程内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质量完成审查确认等级工作,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地铁建设事业总部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工程验收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4.6.

5.5备案手续用表参照执行XX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穗建监字[2000]25号文《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意见〉的通知》所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试行表格”执行。

第4.7条工程评价

工程评价指合同项目工程的总体评价,在竣工正式验收时允许留在质保期内返修的工程质量问题修整工作完成后,可进入工程评价。

工程评价由地铁验收委员会主持,接管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按国家

有关规定,XX地铁工程采用的设计和施工规X及验收标准,在规定、规X、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X围内进行,具体实施细则另行规定。

工程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两档。合同项目工程的全部即为一个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时,其评价等级以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组织的竣工正式验收核定的等级为准;合同项目工程的全部多于一个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时,其工程评价等级根据每次竣工正式验收核定的诸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由本次评价活动综合评定。

第 4.8条工程移交

在竣工正式验收工作完毕、接管单位复核签收之后,施工单位凭地铁总公司验收委员会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备案机关处理意见办理末次验工、工程款额清算与工程全部移交手续。

工程竣工正式验收合格后,由地铁验收委员会主持召开工程竣工交接会议,签发《竣工工程实体交付使用确认证书》。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正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按合同要求向地铁总公司档案资料部移交声像档案、电子文件和一式四套竣工档案,移交时,签署《城建档案移交书》(附城建档案质量审核表\地铁工程及档案概况表\案卷目录\卷内目录)。

已经竣工初验的单位工程(尚未进入竣工正式验收阶段),若因地铁工程总体实施需要提前交付给使用单位使用该单位工程,经地铁建设事业总部批准,通过办理《单位工程实体交付使用接管确认证书》,可提前进行工程实体交接。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完整版)广州地铁企业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

广州地铁企业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 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8年8月

一、前言 1.1广州地铁企业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顾问咨询商,对 所有依据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1.2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结合地铁业务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3本评审细则仅适用本次招标。 1.4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招标领导小组。 二、评审小组 2.1资格预审评审由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在总公 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小组成员财务总部1人、企管总部合同部1人和信息中心5人,共7人组成。 2.2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办法 3.1评审原则 3.1.1凡有兴趣参加广州地铁企业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资格 预审资料,满足3.3条所列的各项要求后,视为通过符合性审查。 3.1.2如果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不足5家的,则将再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果第 二次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申请单位多于3家,可以进行招标,若不足3家的则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潜在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3.1.3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超过5家(含5家)少于8家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申请单位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3.1.4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超过8家,则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由各评审委员对通 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按照本办法第3.4条评审打分的规定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得分前8名的通过资格预审,其余视为未通过。 3.2评审过程 评审按以下步骤进行: 1)第一步:符合性审查;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建设项目指挥部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中间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到设计与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特制订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土建、建筑设备)、市政、水利、绿化、体育设施、路灯、供配电、安保监控、人防、规划、消防和环保等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本细则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并结合指挥部实际情况编制。 (四)工程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的有关验收程序,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序)、分部(部位)、单位工程及整个合同内工程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做出评价的活动。 (五)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实施,并对不合格工程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指挥部分管领导负责工程验收的指导、监督和主持。 二、验收范围 — 1 —

设计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 三、验收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 (五)《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建标[2002]99号);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年版;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八)《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九)《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十)《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十一)《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十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2001); (十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十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十五)《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 2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 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1、建设工程材料(包括钢材、工厂配置的钢制卷管、钢筋、焊条、高强螺栓、烟囱用耐酸胶泥、水泥、黄砂、石子、商品砼、预制砼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的质量,对确保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十分重视,按各方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层层把关。 2、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如果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 3、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施工承包商自行检测建设工程材料,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建筑工程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并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承包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监理单位须检查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理人员参加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 4.2用于工程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时施工承包商应按4.6条核查无误后,填报“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和“主要建筑工程材料报审表”并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提供正式的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及试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施工承包商要按验收标准复验,这些证件应经监理单位复核;经复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具备上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地铁总公司领导访谈.doc

一卢光霖 职务:广州地铁总公司总经理 时间:2001年4月2日(星期一)11:00 ************************************************************************************************* 调研记录内容 1. 信息系统建设不是追求时髦,而是要讲究实效及可供操作。 2. 地铁是一个朝阳企业,美国地铁有100年历史,长度1000多公里,预计广州地 铁未来50年有一个很好的发展趋势。 3. 广州地铁是一个年轻的企业,地铁的建设不会停止。 4. 顾问工作要关注企业的优势及劣势,充分利用优势。 5. 要时刻关注企业的不足,改变固体的旧有体制。 6. 99年开始改革,预计用5年的时间把企业改造好。 7. 信息系统建设是改革中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 8. 今年将会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岗位工资厘定。 9.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优秀的人才。 10. 对顾问工作的要求:充分了解广州地铁的优势,劣势,行业特点以及信息系统建 设的必要性。 11. 员工资源就是一个财富,要“为我所用”(如成立地铁咨询公司事宜)。 12. 其他地铁行业分析:北京地铁要求改革,但不知如何开展;上海地铁的改革进入 了一个死胡同。 13. 地铁的计划经济特色仍很浓重。 14. 建立务实精神非常重要。 15. 地铁现有人员结构参差不齐,主要是企业本身无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 16. 信息系统的建立就是科学,有序,高效。 17. 信息系统的建立需要考虑到人力资源及资金资源,预计未来3年内完成。 18. 期望建立一个可操作,有水平的建设框架。(如:参考博思公司的方案,转化为可 操作)。 19. 地铁的企业文化:务实。 20. 系统要“为我所用”。 21. 香港地铁与广州地铁有许多相似之处,可作为的标杆,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都是政府所有。 ◆文化背景相近 ◆发展较完善 ◆管理上可控 22. 香港地铁已发展成为香港最大的地产商。 23. 香港地铁10多年来的发展是一个健康的发展过程。 24. 欧美地铁经验不适宜借鉴,原因是: ◆国家人员稀少 ◆政府补贴 ◆思维方式有较大差距 25. 香港地铁有可取之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4)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4)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6)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7)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7)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 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广州地铁总公司办公室部门描述(32页)

目录 第一章部门概述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二章组织架构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部门组织架构图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2.部门职级编制清单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部门职责描述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办公室总部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事务部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1. 部门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2. 公司事务部经理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3. 文秘主管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 4. 领导秘书(主管)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5. 督办秘书(主管)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6. 内外签件秘书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7. 保密主管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8. 打字员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9. 机要通信员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公共关系部岗位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1. 公共关系部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2. 经理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3. 公共关系主管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 4. 公共关系管理员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5. 大堂接待员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6. 法规信息主管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7. 信访信息管理员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档案资料部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1. 部门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2. 档案资料部经理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3. 档案主管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4. 档案管理员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5. 资料主管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6. 资料管理员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房产总务部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1. 部门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2. 房产总务部经理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3. 房产设备室主管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 4. 办公设备主办管理员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5. 房产管理员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6. 会议音响设备管理员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7. 水、电工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8. 总务主管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建设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改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司生产有效运营,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造技改工程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司技改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用户单位使用,对施工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文件; (二)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三)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四)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工程部(或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 第七条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交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使用效果和生产正常运行; (二)施工单位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实施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五)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第九条技改工程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甲方施工员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部及项目部提出申请,工程部及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对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建立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八)移交使用、维护维修单位的交接资料:设备随机图纸、文字资料(复印件);操作、使用、维护手册;必要的施工图。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维护维修单位等参加交工验收。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工程部及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二)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三)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无施工单位的,由项目部负责),协助工程部及项目部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四)使用单位负责检查工程是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要求,工程能否正常投入生产运行。 (五)维护维修单位检查工程设备、仪器仪表能否正常运行。 (六)施工单位负责提交工程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docx

北方 XXX 煤电公司露天煤矿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机电类工程验收、设备验收、外委维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规机电类验收工作,保障机电工程安全 有效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露天煤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三条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常务) 经营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师生产调度科、机电设备科正副科长及专工各段正副段长及技术员 第四条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批工作。 (二)分管领导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三)机电设备科职责 1.负责验收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2.负责验收工作的办理工作。 3.负责对所使用设备按照合同和相关技术要求,提出意 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四)使用单位、维修单位职责

负责对所使用机电设备根据现场使用、维修要求,提出 意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机电安装工程验收要求 1.设备的到货验收 (1)检查外观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检查设备各部位、各零部件、附件等有无修饰和 破损。 (4)核对设备基础图和电气线路图与设备的地脚螺 钉孔、电源接线口的位置及有关参数是否符合标准。 (5)对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工具等,应妥善 装箱保管,注意集中移交,防止丢失。 (6)保护设备的结合面、加工面,以防损伤设备。 (7)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有关单位进行签字认证。 (8)单独设备(不需要安装),依据技术协议与合同相关要求,出具设备质保开始验收单(见附件1)。 2.安装前的基础验收 (1)设备基础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进行。根据实测资料对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基础验收工作必须由土建单位提交设备基础的 实测资料和隐蔽记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单位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查与评价,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一、验收条件 1、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无超计划、超概算情况发生。 2、工程管理资料含:⑴批文⑵论证结论、立项通知⑶ 招(议)标手续⑷合同、技术协议⑸开工报告。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4、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并提交 监理评估报告或初验报告; 5、向集团公司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参加单位人员 1、矿建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生产处通风处机 电处安监局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2、非煤建设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安监局机 电处煤质处(洗煤厂项目参加)煤化工研究所(煤 化工项目参加)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单位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 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估;

3、建设单位汇报单位工程立项、限额设计、计划、招 议标、合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 资等情况。 4、验收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竣工验收; 5、各专业组汇报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6、建设单位就验收各专业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及存在问题,限定7 —15天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7、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委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 位组织复验,并报送整改回执单,确认已整改;或 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复验,确认已整改后,发放 竣工验收证明书。 四、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1、土建组由战略规划部工程科牵头,预算科、质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矿建组由生产处牵头,质监站、通风处、安监局、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矿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机电安装组由机电处牵头,质监站、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