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要求、经办风险防控、检查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银川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2 工作职责

2.1 经办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参保登记。

2.2 经办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登记信息变更以及单位注销登记。

3 工作流程

3.1 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流程图(见附录图)。

3.2 单位及个人变更登记流程图(见附录图)。

3.3 单位注销登记流程图(见附录图)。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参保登记

4.1.1 受理条件

4.1.1.1 单位参保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4.1.1.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单位新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4.1.2 受理材料

受理岗应审核以下材料:

4.1.2.1 单位参保登记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没办理五证合一

的单位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等还需提供复印件);

b)加盖单位公章的《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

两份)。

c)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4.1.2.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a)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

b)《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

章;

c)《银川市录用职工备案证明书》(区、市各级人社局劳动合同备案)或机关事业单

位、行业统筹单位工资审批表、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手续;

d)《录用职工备案花名册》(花名册与备案书时间相符)。

e)受理时间为每月日日

4.1.3 审核

4.1.3.1 受理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书面一次性告知;对不

符合条件的退回,符合条件的应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文件与原件

相符。

4.1.3.2 受理岗核对《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

表》或《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等信息与受

理资料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办事人员落实,一致的审核通过后,根据

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成立证件中登记的主要经营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确定其参保险种和缴费费率,并在《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

位基本情况表》或《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

加盖审核印章,将相关材料交复核岗。

4.1.3.3 复核岗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受理岗,

符合规定的加盖审核印章,将相关材料转回受理岗。

4.1.3.4 对原始档案资料齐全申请跨年向前补缴人员,复核岗审核后交征缴

稽核科内控稽核岗复审。征缴稽核科内控稽核岗复审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交本局登记科受理岗办

理参保登记。

4.1.4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4.1.5 收集整理材料

4.1.

5.1 单位参保登记

a)《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表》;

b)没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民办非企业

单位、社会团体等,还需另附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4.1.

5.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a)《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

4.2 变更登记

4.2.1 受理条件

4.2.1.1 单位参保

在本局管理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

4.2.1.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在本局管理的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

4.2.2 受理材料

受理岗应审核以下材料:

4.2.2.1 单位参保变更登记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没办理五证合一

的单位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等还需提供复印件);

b)加盖单位公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4.2.2.2 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a)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原始档案资料及相关依据;

b)填写《缴费个人重要信息申请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2.3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4.2.4 审核

4.2.4.1 受理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书面一次性告知;对不

符合条件的退回,符合条件的应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复印件与原

件相符。

4.2.4.2 受理岗核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缴费个人

重要信息申请变更登记表》等信息与受理资料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办

事人员落实,一致的审核通过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

《缴费个人重要信息申请变更登记表》加盖审核印章,将相关材料交复核岗。

4.2.4.3 复核岗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材料的完整性

和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退回受理岗,符合规定的将相关材料转回受理岗。对

于《缴费个人重要信息申请变更登记表》,符合规定的复核岗需加盖审核印章,

后交征缴稽核科内控稽核岗复审,征缴稽核科内控稽核岗复审通过后,加盖复

审印章,将相关材料转回受理岗。

4.2.4.4 受理岗在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中办理变更业务,将相关材料移交办事

人员。

4.2.4.5 对原始档案资料齐全申请跨年向前补缴人员(需要变更参保时间),

复核岗审核后交征缴稽核科内控稽核岗复审,征缴稽核科内控稽核岗复审通过

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交

本局登记科及申报核定科受理岗办理变更登记。

4.2.5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4.2.6 收集整理材料

4.2.6.1 单位参保变更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a)《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b)没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民办非企业

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

件。

4.2.6.2 单位职工变更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a)《缴费个人重要信息申请变更登记表》;

b)参保人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4.3 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4.3.1 受理条件:

a)参保单位发生破产、兼并、解散、撤销以及其他情形的,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

务的;

b)参保单位已经缴清所有社会保险费。

4.3.2 受理岗应审核以下材料:

a)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b)《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4.3.3 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4.3.4 审核

4.3.4.1 受理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书面一次性告知;对不

符合条件的退回,符合条件的应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复印件与原

件相符。

4.3.4.2 受理岗核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信息与受理资

料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办事人员落实,一致的告知参保单位办事人员

携带以上资料到进行初审:

a)拟注销登记参保单位无欠费、无正常参保人员、无退休职工的,审核通过后在《宁

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加盖审核印章,将相关材料交办事人员;

b)拟注销登记参保单位存在欠费的,应告知参保单位办事人员先缴纳欠费后再办理注

销手续;

c)拟注销登记参保单位有正常参保人员的,应告知参保单位办事人员办理人员减少手

续后再办理注销手续;

d)拟注销登记参保单位有退休职工的,应告知参保单位办事人员去待遇审核科办理退

休职工转出手续后再办理注销手续。

4.3.4.3 登记科受理岗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退回,符

合规定的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加盖审核印章,在社会业

务系统中办理参保单位注销登记业务,将相关材料移交办事人员。

4.3.5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4.3.6 收集整理材料

收集整理包括以下材料:

a)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b)《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5 经办风险防控

5.1 通则

应通过审核控制经办风险。

5.2 风险点

5.2.1 是否认真执行宁社保发[]号、宁人社发[]号等文件,办理及复核参保补费、视同缴费年限审核业务。

5.2.2 是否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及复核变更个人重要信息业务(如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身份证号码)。

5.3 审核要素

5.3.1 材料的真实、齐全、有效。

5.3.2 行政区划。

5.3.3 参保险种、费率。

5.3.4 原始档案。

5.3.5 参保人员身份。

5.3.6 参保缴费时间。

5.3.7 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

6 检查考核

按照《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组织考核。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业务流程图

图单位注销登记流程图

社保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的参保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职工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 一、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 办理时间:每年月月每月日 ()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 ()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每月日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 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 、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 办理时间:每月日 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 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日 、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 ()、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月份一次,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工资由我局发放的需把认证表寄回我局。 三、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工伤保险核定收缴 原件:《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增减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增加:①职工工资花名册②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2021年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体流程

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 体流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所需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2、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 规格;4、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入表一)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 位);5、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填入表一) 6、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写表格: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三)具体流程: (1)新参保单位持填写完整的相关报表(表一)及材料,需先审核;(2)持审核通过的相关报表及材料到窗口进行单位信息录机;(3)凭录入完毕的表(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4)新参保单位当月到开户银行签订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

(5)办理当月增员及月报填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当月需在所属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托收手续,与银行签定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收款人全称为:北京市XX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注: 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3、为避免单位往返,如果单位允许的话,建议携带单位公章前往。 4、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需提交首月月报,即《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两份; 5、单位成立及用工比开户早的。开户后可以立即办理增员和补缴。

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一、新参统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未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简称新参统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2)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3)录入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输入完点击确认 4)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具体的特别注意事项点、基数填报) 5)申报查询、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查询管理。若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则网上增员申报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6)在业务报表查询打印并准备以下资料 6.1《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6.2《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6.3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6.4准备 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7)新参统人员需在柜台预约取号,将资料提交至柜台 注:新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提交并导入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审核手续。如未办理审核视为当月不增加,时间从办理审核月开始。如6个月内未办理审核手续,系统将自动删除新参保

信息。 二、转入新增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已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 1)直接登录“北京市社保网络服务平台”网站 2)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 3)输入新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4)3个工作日内查询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5)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失败的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三、减员 员工离职次月5日至22日登陆网站进行操作 1)点右侧“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 2)录入减员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 3)减员操作一位员工点击“返回”,若减员多位员工需多次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 4)在减员员工的姓名前方框内打勾选中,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申请” 5)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办理登记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所需资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中右上角有登记交易号);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执业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以执照为准)身份证件:中国国籍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的提供护照复印件及机打翻译件;港澳台人员的使用《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使用一般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另需提供一般账户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等单位还需提供财政局出具的相关账户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缴费协议(“银行缴费”方式提供,“社保缴费”方式无需提供): ①在网上预约登记申报完毕后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一式两份(此为用人单位与社保中心签订的协议); ②与开户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银行代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此为用人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协议); 7.外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在国内的外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8.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在国内注册的各类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此件必须是原件; 《全权委托授权书》格式如下: 全权委托授权书 XXX公司北京分公司是XXX公司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公司全权委托XXX 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其在京工作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 XXX总公司 X年X月X日 (总公司公章) 9.遇特殊情况请咨询登记业务窗口,根据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二、所需资料的相关要求 1.法人或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按1:1比例原件正反面复印,清晰,有边框和底纹。 2.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纸张复印,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的纸张和传真纸(热敏纸)。复印件要求清晰、完整,不能随意添加批注内容;所有复印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由多页内容组成的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公章必须完整、清晰,不能使用骑缝章。 3.相关证明材料和授权必须使用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不能使用复印件和传真件。 4.网上登记录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时,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中的前八位“代码”。非必录项参统方式“新成立”、所属行政区县“朝阳区”也须录入,其他非必录项请参照填写指导。录入完毕后与各项资料核对是否一致,如有错误,需在网上申报栏内修改、保存、提交。 三、温馨提示 1.审核登记时请携带公章,避免往返。 2.选择银行缴费的参保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增员后,于次月5-20日之间由银行进行社会保险费扣缴。若社会保险费当月未扣费,请及时向银行询问未扣费原因。并于20日之前选择银行柜台缴费或网银转账缴费,22日之后只能通过月报补缴的方式进行缴纳(尽量于22日至26日间),以免对以后的托收缴费和连续缴费记录造成影响。次月1日后仍未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 选择社保缴费的参保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增员后,应于次月13日前向银行查询单位托收缴费情况。若社会保险费当月托收不成功,请于当月13日至20日之间及时到社保中心财务窗口交款,缴费的同时请向财务部核对退票原因。

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个人)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 (个人篇)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代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 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二、个人业务办理 (一)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险种的新参保及续保业务第1步:登录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个人网上业务’目录中‘个人业务办理’子目录下的‘增员(续保)’,如下图: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讲述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 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 3、稽核实施: (1)下达稽核通知。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

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社保办理 (一)首次新增 资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社保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3.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二)社保调入 资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2.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社保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重要社保登记信息变更除(社保缴费工资、参保险种、 手机号码等无需审批的社保登记信息可网上直接办理)】 资料: 1)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簿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证明; 5.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2)由于单位申报错误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证明; 3.入职登记表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号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因员工户籍迁入/迁出我市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非深户改深户,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与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报 材料,填写收文登记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请 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放 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录, 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据基数核定表进行待遇审核,计算申领人工伤 待遇数额,生成发放数据,告知单位 信息录入微机,生成相应待遇 经办人员通过微机程序生成《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单》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工伤 待遇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对支付凭证进行登统、归档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 请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 放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 录,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保操作流程

社保操作流程

文档仅供参考 深圳市社会保险服务单位网页 操作手册 版本 <1.0>

目录 1 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注册/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注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修改密码...................................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公告/提醒/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公告/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1公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单位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1单位档案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2社康绑定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3工伤浮动费率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4保险费缴交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员工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1参保员工档案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2参保员工缴费信息

成都办理社保的流程

登录 | 注册成都公司办理社保的流程重庆市在成都的分公司要给员工买社保 answer 的答案( 采纳时间: 10-05-20 21:54 ) 第一部分:单位参保指南: 一、养老保险 办理程序: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医疗保险 办理程序:单位新参保程序: 携带三张3.5英寸软盘或U盘,到医疗保险中心拷取“参保人员信息采集”程序、参保前后须填写的表格及填报说明。 报送资料:⑴《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⑵“人员基础信息”拷贝文件(软盘或U盘报送);⑶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机关养老或统筹办核准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审批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复印件)。 困难企业参保:除报送以上资料外,须报送会计报表、劳动情况年报表、单位经营情况说明、职工大会决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困难企业缴费标准资格申请表。 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0%以上的企业单位,除报送以上资料外需为超过30%比例以上人员缴纳一次性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办理参保手续; 破产企业参保:破产企业为退休人员办理参保。须报送退休人员花名册、养老经办机构提供的养老金发放标准、破产清算组提供参保申请、法院裁决书,并一次缴足退休人员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 用人单位以上资料齐全后,在每月的20日前报医保中心二楼征缴大厅二号窗口,经审核无误,签定“用人单位参保协议书”后,医保中心纳入次月参保计划;用人单位在收到“银行委托收款凭证”足额划拨医疗保险费后,凭“银行委托收款凭证”原、复印件,携带参保人员一寸彩色光面照片二张,到医保中心综合科(215房间)领取“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 三、失业保险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报送有关资料到成都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管理科备案,领取《成都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于15天内前来输失业人员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武汉社保单位操作流程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单位篇)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

了待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回退标志为“是”。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单位分为VIP单位和普通单位,VIP单位办理的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审核,保存资料备查即可,但普通单位经办的业务(包括增减员、年度工资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其他业务也是系统自动审核。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 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 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如审批还未结束,则在已办任务列表中的审批结果中显示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水西门大街61号四楼412室办理注册认证手续。 二、网上申报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或拨打电话86590810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 “社会保险征缴” “缴费基数申报”。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 3、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对装载有误的系统会进行提示对系统反馈的信息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对装载有误的人员信息修改正确后可再次重新装载。 4、申报表填写花名册装载后点击“申报表填写”在填写时需注意有“0”的项目为填写项无“0”的项目不需填报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上传数据未成功点击“确认申报”的视为未申报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申报成功。 5、申报反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在“申报反馈区”对用人单位申报数据的审核结果进行反馈。 6、资料报送网上申报单位应于7月31日前按规定将《南京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报至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参保的单位报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同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或贴花手续。

最新北京企业社会保险的办理流程

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0.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 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 3、本市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 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步骤/方法 1.一、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办理社保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 1.到当地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登记,需要带的资料有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b.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c.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注: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 d.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往返) e.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f.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g.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 h.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i.单位开具的经办人身份证(以防万一) 带着上述资料全月工作日都可到社保中心办理公司登记,办完后会给一个《社保登记证》,回公司后到社保中心网站上下载一个信息采集软件,把公司信息登记上。 2.办理职工参保 a.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本人照片两张1寸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需先在社保采集软件上登记个人信息,然后拷到U盘上带到社保中心 b.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此规定今年改成不用带了,但是如果是较长时间以前中断的可能还需要带),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需填写《参保人

员增加表》 这个业务是每月的2日至28日办理,有时间可能会提前到25日。 这些办好后就每月自动从银行上划账,一般在月初的5.6两日,这个根据公司在社保的排名位置,不太好掌握,如果较长假期会提前到月底就划走,所以最好每月底账上留好钱。 去社保办业务需要填写一些表格,网站上不一定都有,而且也不一定都会填,可以到社保中心领表现场填写,有不会的还可以问,所以一定记得去社保一定要带公章和社保登记证,如果有错的还可以改。一般社保中心都离公司不近,而且办事的人特多,这样以免来回跑和排队。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时,要先办医疗增加,再办四险增加。医疗增加后会给一个个人的医疗蓝本、条形码、打印在不干胶纸上的个人信息,把个人照片贴在不干胶纸相应的位置上,然后盖钢印(他们把钢印放在外边让自已盖)要同时盖在照片和不干胶纸上,三个月以后到北京银行取个人的医疗存折 社保还有一些业务是,人员减少(职工离职)、补缴(如果有中断的)、每年的3月核定工资基数等,可以到社保中心了解办理程序,这里说就太多了。 每天去社保办业务的人非常多,一般排号能在400左右,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我曾经一早8:45到的社保中心,他们8:30开始办公,拿到的号是第300号),而且社保中心里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之恶劣,问题不好好回答-训你都训孙子似的,办事不一次说清-让你要跑好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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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市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 7% 20%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

单位员工办理社保卡流程

单位员工办理社保卡流程 一、个人自行申办省社保卡 需办理社保卡的单位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在制卡申请回执单标明的日期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及回执单前往服务网点领卡,他人代领的,须带双方有效证件及回执单。个人领卡后,社保功能自动激活,银行功能需本人携带社保卡及有效证件至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 二、单位集体申领流程 单位如存在较多待申领社会保障卡的非劳务代理职工(20人以上),职工因交通不便、工作繁忙等难以前往社保卡服务点办理申领的,单位可以向社保卡管理中心申请(申请表见附件),获得批准后为职工集体代办社保卡申领。 ⑴、读取身份证信息 单位代办时原则上需要读取职工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获得职工准确的身份数据并代为获得职工代办委托。单位可收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后,送至卡中心进行读卡,或是向卡中心借用身份证读卡器在单位读取后,上报所有相关数据。 ⑵、提供职工电子照片 单位可通过对职工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扫描或自行组织现场拍照(背景为白色)。所有采集照片需进行数字化处理,并以“身份证号_姓名.JPG”的格式给照片文件命名。照片格式必须参

照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规格为26mm×32mm,即:电子照片为358 像素×441 像素、分辨率350dpi,24 位RGB 真彩,JPEG格式,压缩品质因子70 (照片文件一般14k-40k 字节)。照片按要求完成处理后,统一上报至社保卡中心。 ⑶、人员信息电子花名册 按卡中心提供的EXCEL电子表格模板(附件二),填报代办社保卡的人员花名册,住址、电话信息力求完整。填报时务必注意数据的格式要求,最后随职工电子照片一并交予卡中心。 ⑷、单位将代办卡发放给职工时,须职工签名确认,签名册复印交卡中心及单位存档备查。 南通市区社保卡服务窗口地址如下: 南通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市政务中心三楼大厅21-25号窗口(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开发区社保卡服务窗口:上海路29号(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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