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以下简称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央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点)》(财农[2004]269号)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项目的确定要立足于工程现状,原有规模和标准不改变、不扩大,是对已建工程进行日常的维修养护。第三条省级维修养护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安排,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各市、县财政也要相应作出安排。

第四条省级维修养护经费分配遵守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主要用于省属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省际边界工程以及流域性水利工程重点项目维修养护的补助(名录附后)。

(二)深化改革原则。项目单位要按照《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3]3号)精神进行改革,对改革不到位的不予支持。

(三)奖优罚劣原则。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安排;考核结果优异者,在项目安排上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五条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的河道堤防工程、控导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水库工程等的正常维修养护。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堤顶、堤坡、附属设施、淤区、前(后)戗、防浪(洪)墙、消浪结构的维修养护,防浪林、护堤林带养护,防汛积石整修,害堤动物防治,堤防隐患探测,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二)控导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丁坝、顺坝、沉排、护岸等工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防护林带养护,河势监测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三)水闸工程主要用于水工建筑物、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自动控制设施、自备发电机组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闸室清淤,白蚁防治,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四)泵站工程主要用于机电设备、辅助设备、输变电系统、泵站建筑物、附属设施、自备发电机组、自动控制设施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五)水库工程主要用于主体工程、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自动控制设施、自备发电机组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白蚁防治,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六)上述所指的水利工程附属设施包括:机房及管理房、水利工程专用道路、工程观测设施、水土保持(水管单位办公用房周围绿化除外)、工程管理标志牌(碑)、护堤(坝)地边埂整修、围墙护拦

等。

第六条维修与养护的具体界定范围:

(一)水利工程养护经费: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经常及时进行保养,以保持工程完好、设备完整清洁、操作灵活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水土保持、材料消耗等工程日常维护所发生的费用;

(二)水利工程维修经费: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运行、检查中发现工程或设备遭受局部损坏,可以通过简单的修理、较小的工作量,无需通过大修便可恢复工程或设备功能和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检测、更换物料消耗等维修过程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下列费用不得在维修养护经费中开支:

(一)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由财政单独核拨经费的水管单位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二)水利工程中非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支出。

(三)工程更新改造费用,超常洪水造成的较大工程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及其它专项费用。

(四)超出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未经省财政厅认定的开支项目和费用。

第三章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第八条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各省辖市及常熟市水利、财政部门联合进行。具体的申报程序是:各地水利、财政部门在查清流域性工程状况和确定工程维修养护工作量的基础上,编制水利工程维修所需经费方案,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维修方案和经费预算联文上报省

水利厅、省财政厅。同时上报水管单位改革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省属水利工程的维修方案和经费预算由各管理处直接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

第九条养护经费不实行年度申报制度,由省财政厅、水利厅根据年度考核实际情况确定下达。

第十条项目审查工作由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共同进行,并于每年年初下达本年度项目维修养护经费。

第四章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拨付实行财政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省属项目由项目所在管理处依据下达的经费编制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报经省财政厅、水利厅审核后执行,省水利厅财审处依据审核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实施报账制管理,省财政先拨付经费总额的90%,剩余10%待验收合格后拨付。

第十二条维修养护经费一经审批下达,不得调整,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逐级报批。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维修经费要实行项目管理。管理单位和维修养护单位应签订维修养护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工程(工作)量、合同金额、质量要求、考核监督、结算方

式及违约责任等。有条件的维修养护项目可实行招标投标制。

第十四条维修养护资金必须实行专账核算,独立反映该资金的收、支、余情况。水管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经费支付程序和手续,加强维修养护合同的审查和管理,按实际工作进度支付经费。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任务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具体工作量、工作质量、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

第十六条各地(单位)要建立健全维修养护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收集、整理、保管工作,按要求对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总结,年度终了及时将总结书面上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第十七条加强维修养护资金的财务管理,遵守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弄虚作假,虚列支出。建立起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决算制度、使用信息反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省级维修养护经费于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相结合,各地应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的“管养分离”,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走上市场

化、专业化的道路,降低维修养护成本,提高维修养护水平。

第五章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审计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使用维修养护资金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使用维修养护经费的单位,一经发现,除追回项目经费外,还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维修养护经费申报资格。

第二十条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应接受财政、水利、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江苏省省级防汛岁修抗旱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中有关岁修经费的管理内容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名录

一、水闸工程

南京市:板桥河闸、南河闸、红山窑闸、三汊湾闸、划子口闸、新禹河闸、蒿子圩分洪闸、朱家山河闸、江宁河闸、天生桥闸、茅东闸、三汊河口闸;

无锡市:五里湖闸、直湖港闸、白屈港闸、利港闸、定波北闸、新沟闸;

徐州市:朱湾闸、刘集地涵、民便河挡洪涵洞、单集闸、废黄河北闸、依宿橡胶坝、王庄桥闸、蔡庄闸、大马庄涵洞、塔山新闸、塔山闸、王庄地涵、王庄橡胶坝;

常州市:魏村闸、孟城闸、小河闸、澡港闸、武进港闸、雅浦港闸;

苏州市:胥口节制闸、白茆闸、浒浦闸、浒浦导流闸、福山闸、金泾闸、浏河闸、浏河套闸、七浦闸、杨林闸、十一圩港闸、七干河闸、三干河闸、太字圩港闸、五干河闸、一干河闸、张家港闸;

南通市:九圩港闸、南通闸、汤家新闸、灵甸新闸、圩角港闸、

海门港闸、蒿枝港闸、大漾港闸、塘芦港新闸、北凌新闸、掘苴河闸、小洋口闸、洋口新闸、东安闸、焦港闸、如皋港闸、碾砣港闸、营船港闸、新江海河闸、团结港闸、遥望港闸;连云港市:北六塘河闸、龙沟河闸、义泽河闸、武障河闸、大板跳闸、临洪闸、大浦闸、太平庄闸、蒋庄漫水闸、燕尾闸、五灌河闸、五图闸、图西闸、兴庄河闸、柘汪河闸、新朱稽河闸、范河闸、范河新闸、官庄河闸、韩口河闸、青口河闸、小潮河闸;

淮安市:钱集闸、唐响河闸、一帆河闸、涂沟闸、利农南闸、东漫水闸、西漫水闸;

盐城市:射阳河闸、新洋港闸、西潮河闸、黄沙港闸、斗龙港闸、废黄河地涵、振东闸、翻身河闸、南八滩闸、淤黄河闸、二罾闸、川东港闸、大丰闸、竹港闸、三里闸、四卯酉闸、王港闸、东台河闸、川水港闸、方塘河闸、梁垛河闸、梁垛河南闸、新港闸、双洋闸、环洋洞、夸套闸、利民河闸、运粮河闸、射阳港闸、小洋河地涵、运棉河闸、滨海闸、民生河闸、南潮河闸、海安闸、新建闸、运响闸、黄响闸;

扬州市:扬州闸、瓜洲闸、大官桥漫水闸、杨庄漫水闸、毛港漫水闸、新港漫水闸、老王港漫水闸、新王港漫水闸、庄台河漫水闸、湖滨漫水闸、河湖调度闸、河口闸、胥浦河节制闸、泗源沟闸;

镇江市:谏壁闸、丹徒闸、丹徒南闸、京口闸、东新港闸、九曲河闸、赤山闸;

泰州市:口岸闸、安宁港闸、夏仕港闸、上六圩闸、十圩港闸、马甸闸、焦土港闸、过船港闸、天星港闸;

宿迁市:淮柴河闸、南偏泓闸;

二、泵站工程

南京市:红山窑站、金牛山站、湫湖站、蛇山站;

无锡市:梅梁湖站、新夏港站、白屈港站;

徐州市:刘山南站、单集站、大庙站、郑集站、刘集站、沿湖站;

常州市:魏村站、澡港站;

连云港市:大浦站、临洪西站、临洪东站;

淮安市:茭陵站、杨庙站、清水坝站;

盐城市:妇女河泵站、安丰站、芦扬泵站、周门站、单港站、北沙站;

扬州市:施桥站、仪征站;

镇江市:九曲河站、长江站;

三、水库工程

徐州:云龙湖、阿湖、高塘、庆安、崔贺庄;

连云港:石梁河、安峰山、西双湖、贺庄、大石埠、昌梨、房山、横沟、羽山、小塔山、八条路;

淮安:桂五、山洪、红旗、龙王山、化农;

扬州:月塘;

南京:河王坝、金牛山、大河桥、大泉、山湖、方便、中山、卧龙山、老鸦坝、赭山头、姚家、龙墩河、赵村;

镇江:北山、句容、二圣桥、茅山、仑山、墓东、凌塘;

常州:沙河、大溪、前宋、塘马、茅东;

无锡:横山;

四、河道堤防工程

长江、淮河、新沂河、新沭河、京杭大运河(包括高水河)、徐洪河、怀洪新河、通榆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沭新河(包括二河)、废黄河(杨庄闸以下)、淮河入江水道、淮河入海水道、泰州引江河、太浦河、望虞河、滁河(含马汊河)、秦淮河、水阳江等河道,洪泽湖、太湖、骆马湖等湖泊,黄墩湖滞洪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海堤、省际和市际重要河段、流域性河道堤防穿堤建筑物;

五、省属、省指定站工程

徐州:刘山北站、解台站;

连云港:房山站、芝麻站、石梁河站;

盐城:大套一站、大套二站、北坍站;

镇江:谏壁站;

宿迁:井头站;

淮安:越闸站;

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泗阳闸、刘老涧闸、刘老涧新闸、沙集闸、黄墩湖滞洪闸、洋河滩闸、六塘河闸、皂河闸、新邳洪河闸、泗阳站、泗阳二站、刘老涧站、沙集站、皂河站、房亭河地涵、抗排机泵、邳洪河大堤;

省淮沭新河管理处:二河闸、淮阴闸、淮涟闸、盐河闸、杨庄闸、沭阳闸、柴米闸、沭新闸、淮沭船闸、虞姬沟蓄水闸、沭新退水闸、沭新北船闸、盐河北闸、善后新闸、车轴河闸、烧香河闸、新沂河海口南深泓闸、新沂河海口北深泓闸、柴米地涵、蔷薇河地涵、淮阴二站、新沂河海口南浅滩橡胶坝、新沂河海口中浅滩橡胶坝(中深泓闸)、新沂河海口北浅滩橡胶坝、桑墟站、龙埝套闸、沭阳拦污闸、沭阳排污地涵、叮当河拦污闸、叮当河排污地涵、盐河排污地涵;

省灌溉总渠管理处:高良涧闸、淮阴站挡洪闸、运东闸、阜宁腰闸、六垛南闸、南运西闸、南运西船闸、宝应湖退水闸、镇湖闸、

北运西闸、阮桥闸、沙庄引江闸、新河北闸、淮安引江闸、运东引江闸、运西分水闸、东沙港闸、淮阴站引水涵洞、山阳地涵、白马湖穿运洞、淮阴站、淮安一站、淮安二站、淮安三站、淮安抽水站变电所、通榆河总渠立交;

省三河闸管理处:三河闸、蒋坝引江闸、三河船闸、石港抽水站、石港引江洞、石港退水洞、蒋坝抽水站、洪泽湖堤防;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万福闸、太平闸、金湾闸、江都东闸、江都西闸、江都送水闸、芒稻闸、宜陵闸、宜北闸、三里窑闸、五里窑闸、邵伯闸、运盐闸、邵仙闸、土山洞、邵仙洞、宜陵地涵、江都一站、江都二站、江都三站、江都四站、江都站变电所;

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武定门节制闸、秦淮新河节制闸、武定门抽水站、秦淮新河抽水站;

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常熟节制闸、蠡河枢纽、月城河枢纽、丹金闸、常州新闸防洪控制工程、常熟泵站;

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高港节制闸、高港调度闸、高港送水闸、高港抽水站、北箍江泵站、引江河堤防;

省灌溉动力管理一处:拉马河闸、抗排机泵;

省灌溉动力管理二处:抗排机泵;

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二河新闸、渠北闸、淮扬公路旱闸、淮阜控制调度闸、淮阜控制南泓漫水闸、淮阜控制北泓漫水闸、海口南闸、海口北闸、清安河涵洞、大运河立交、入海水道通榆河立交工程、淮河入海水道;

备注:本次暂未将湖泊列入名录中。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 拟订单位: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拟制: 时间:2007年1月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XXX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部管理,财务部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公司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及“到款通知单”,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规化管理,充分发挥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完整、安全运用,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岁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 第三条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实行市场化管理,逐步实现规化、社会化、专业化,不断提高维修养护技术和设备水平。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凡使用国家和政府安排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或自行筹资且金额较大的,必须执行本办法。其他情况参照执行。 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管理,按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按照管理权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行政监督工作,水管单位承担具体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应遵循符合市场、强化监督、严格标准、

科学规的原则。 第七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程序包括计划编报与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阶段。 第二章维修养护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第八条水管单位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并按管理权限逐级申报审批。 第九条编制年度维修养护立项计划前,应完成相关的前期工作,包括工程普查、探测,防汛形势预测分析、统计资料及工程标准等技术资料收集、项目类别的确定等。 第十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 维修养护计划主要容包括: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简要说明,本年度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工程基本情况,本年度工程管理要点,维修养护项目的名称、容及工程量,主要工作及进度安排,经费预算文件(包括编制说明和预算表及相关附件),维修养护质量要求,达到的目标,监理、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设计等工作容,主要措施及资金落实等情况。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和桥涵、遂洞、渡槽、闸门以及自动化检测设施等工程量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维修养护项目,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并将设计文件列入维修养护计划。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必须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履行计划报批手续。下一年度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编报、审批工作应在部门预算编报之前完成。

水利工程维护保养心得总结

水利工程维护保养心得总结- 工程设计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正在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目标化迈进。目前,水利工程管理联合检查和管理质量评比时,也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资料的整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鉴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多、内容复杂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水利工程巡视检查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施工记?等的填写,资料的整理,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述如何规范、全面、快捷的整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资料。 1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料的形成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料是承担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管理和业务单λ,在维修养护及一系列相关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一套较为全面、规范、完整的文件材料。资料形成的过程主要从项目的提出、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资料的形式以相关文件、工程日常巡视记?、工程日常巡视分析报告、工程维护施工记?、工程维护施工分析报告、定期巡视检查记?、定期巡视检查分析报告、工程维修养护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单、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图片等组成。 2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资料整理的原则 2.1 资料整理的及时性。整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料是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因此要求资料必须按照水利工程实施的进度进行及时整理。技术资料从收集、积累和整理,要始终贯穿于工程运行和维修养护工作的全过程,应与工程运行和维修养护工作进程保持同步。

2.2 资料整理要具备真实性。资料的真实性是保证优良水利维修养护工程的技术灵魂。资料的整理应该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要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联查”而脱离实际,甚至歪曲事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资料应是对维修养护工程质量的真实写照,所有资料的整理应与水利维修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同步,资料包括:工程维修养护合同、生产安全责任书、维修养护记?、巡视检查记?、整改通知、工程验收单等。 2.3 确保资料数据的准确性。资料的准确性是做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料的核心。维修养护资料的准确性,主要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质量评定的填写应规范化、项目内容填写应详细具体化,不能以“符合要求”、“满足规范”来概而论之,主要单λ领导、资料整理人员、审核人员及负责人签字都要把好数字关,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行其是,按章办事。 2.4 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完整性是做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料的基础。不完整的资料将会导致片面性,不能系统地、全面地了解各个单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质量状况。有关单λ应设专人整理各类有关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根据水利工程的项目划分、工程量等收集有关工程数据,资料应根据合同的签订以及工程的施工,按照相关要求全面记?填写,严格遵守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工作流程整理资料,资料按照检查、管理、维修三部分进行规整,保证了资料的有始有终、便于查找、全面完整。 3 做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准备工作

请示报告 水库维修养护资金请示

水库维修养护资金请示 水库维修养护资金的请示该怎么写最容易审批下来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水库维修养护资金请示,欢迎阅读! 水库维修养护资金请示一 XX省水利厅: 周家垅水库座落于新建县西山镇东部的城塘村境内,库区上游控制集雨面积0.35k㎡,总库容9.5万㎡,有效库容9.8万㎡,最大坝高8.5m,坝长190m。下游影响人口450人,水田250亩。水库建于20XX年,20XX年6月受益;水库至今已运行40多年;灌溉城塘村350余亩农田,3100人受益。由于当时受工程资金的限制,坝下涵管是采用砖石石灰沙浆砌筑,未进行衬护处理,现涵管破裂漏水严重;大坝坝身单薄漏水,水库不能正常蓄水,造成灌溉面积连年缩减。群众放水相当困难,严重制约了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受益群众意见很大,迫切要求将水库进行加固处理。 我局对该水库进行了实地勘察检查,发现水库涵管破裂漏水现象极为严重,大坝坝身单薄漏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不测,后果不堪设想。经测算,加固水库大坝需土方2.55万方、重建坝下涵管65m。共需资金55万元,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难以筹集到资金,恳请省水利厅给予大力支持,解决我县西山镇周家垅水库维修加固工程经费55万元为感! 妥否!请批示。 XX县水务局

二〇XX年十一月一日 水库维修养护资金请示二 XX市水利局: **水库位于**镇**村,属小型水库,库容120余亩,效益组为李湾、罗小庄、**等3个村民小组,总灌溉面积600亩。该水库修于20XX年,为均质土坝。水库建成后,在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效益,但工程经过多年的运行,老化失修,损坏严重,加上原水库工程由民工建设,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差,主坝又为生产路,已出现严重的安全隐患。今年入夏以来,持续阴雨,坝体多处被冲毁,加之库内泥沙淤积严重,已不能正常蓄水保证有效的库容,发挥其正常的效益。近几年来干旱年份不能保证下游的农业灌溉,汛期坝体无法承受冲刷,存在安全隐患。 为恢复该水库防洪抗洪能力,发挥水库的正常效益,根除水库隐患,保证水库安全度汛,针对水库存在的问题急需采取以下方面处理: 1、对坝体进行加高加固,维修出水楼,加宽泻洪道。 2、坝体内侧进行浆砌石护砌。 3、库内清淤,增加库容。 以上工程共需完成:土砂石方3.6万方,浆砌石体800立方。需资金16.8万元,其中投工投劳拆资2.8万元,申请上级投资14万元。 工程完成后将彻底清除水库隐患,保证安全度汛,增强水库发挥效益。 特此申请,请审批。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方案

1、综合说明 1.1基本情况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西湖灌区维修养护项目位于汉寿县西湖垸。 据2015年社会经济资料统计,西湖灌区总人口17.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87万人,总土地面积55.135万亩,设计总耕地面积39.27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0.3万亩。 西湖灌区水量丰沛、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适宜于水稻等多种农作物生长,水田以种植双季水稻为主,旱地多种棉花。是汉寿县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重要的商品粮、棉、油基地,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保障,农业、农村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本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直接受益面积达31.59万亩,其中恢复灌溉面积1.13万亩和改善灌溉面积9.42万亩。 1.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项目区渠道由于年久失修,渠道淤积严重,渠系建筑物存在裂缝渗漏、闸门及启闭设备锈蚀损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也大大制约着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1.3工程建设内容、标准及布局 1、项目建设目标 本次灌区维修养护项目主要目标是提高项目区的农业生产保障能力,提高渠道

工程灌溉水的利用率,使渠系水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48提高到规划水平年的0.65,改善灌溉面积9.42万亩。 2、项目建设范围 汉寿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主要是对项目区内的泵站、闸等主要建筑物进行维修养护,对灌溉渠道清淤及维修养护。 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①酉港富有村灌排渠清淤,②洲口侯王村低水渠清淤,③洲口小河村灌渠清淤,④坡头镇坡头村三八渠清淤,⑤洲口镇乌龙港社区低水渠清淤,⑥灌头嘴镇新联村电排主渠。 1.4工程管理 严格按照计划确定技施设计任务;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进行严格审核;工程建设中,科学优化施工方案,主动邀请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介入,对工程建设与资金使用实行监督,邀请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工程建设现场,督促整改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的方式,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成果。 1.5建设费用及筹资方案 本工程总投资100.00万元,建筑工程总投资98.04万元,西湖灌区49万元;独立费1.96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 1.6预期效益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

正文: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 天:指日历天。 1.13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5-01-08 12:54:21 字号: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或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的名义或以上述机构医护人员的身份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转入医院账户,由医院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按合同预算开支。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科研处是医院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审核,配合计财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合同约定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 第七条科研副院长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或合同约定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预算和财务规定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2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2万(含)-5万元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科研副院长审批签字;5万元(含)以上支出签署大额联签单。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类别 第十条科研经费指医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按照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纵向科研经费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经费。 第十二条横向科研经费指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经费。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预算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处、计财处的协助下,按有关规定编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预算编制。

护栏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 浙江水利水利工程审价中心

二0 0 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1 第一节概述1 第二节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编制依据2 第三节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文件组成3 第四节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文件管理4 第二章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组成5 第三章维修养护经费标准及计算方法8 第一节基本(标准)工程维修养护经费8 第二节调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计算办法15 第三节防汛抗旱经常性经费定额标准及计算办法29 第四节防汛应急抢险费用计算标准33 第五节其它费用计算标准35 附表40 表一维修养护经费总表40 表二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1-1 水库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土石坝)40 表1-2 水库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混凝土坝)40 表1-3 水库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2-1 水闸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2-2 水闸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3-1 堤防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3-2 堤防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费经费计算表40 表4-1 海塘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4-2 海塘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5-1 泵站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5-2 泵站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6-1 灌区工程基本维修养护费用计算表40 表6-2 灌区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三防汛抗旱40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一)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完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工程,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与核定,结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健全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障机制的需要,特制定《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编制本细则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国家、浙江省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精神,以国家财政预算政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相关规定为依据,对《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进行补充和完善,力求科学合理,操作方便;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编制依据、标准和方法做出具体规定,使维修养护经费编制有据可依,程序规范,内容完整、标准统一。 (三)本细则编制的主要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定额标准》)、《浙江省水利工程定岗定员标准(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各专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本细则适用于水库、水闸、泵站、灌区,海塘、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编制。. (五)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岁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

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试行)实用版

YF-ED-J745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试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试 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 (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 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11月26日修订日期: 第一条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和《山东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按经费来源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医院一般不再予以经费匹配。 (一)纵向科研经费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教育部、国家社科规划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等各部、委(局)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经费;省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省社科规划办、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等各厅、局批准立项的科研经费;各市、地等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经费。 (二)横向科研经费包括以医院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机构(企业)、个人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拨入我院的各类科研经费,必须由医院计财部统一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条医院对所有入我院财务的科研经费提取4%的科研管理费。 第五条科研经费报销必需按项目预算计划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控制数,不得超预算、超范围开支。 第六条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试剂、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试剂、原材料。大宗发票后须附清单。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院外及院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五)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赴国外、港澳台地区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及山东大学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医院科研部、计财部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附件2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试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四年五月

目录 1 总则 2 定额标准项目构成 3 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 4 附则 附录:中央直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总则 1.0.1 为科学合理地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 1.0.2 本定额标准的编制,贯彻国家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预算政策和有关规定,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内容,完善和细化预算定额及项目工作(工程)量,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操作规范,讲求效益。 1.0.3 本定额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年度日常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核定,超常洪水和重大险情造成的工程修复及工程抢险费用、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费用及其它专项费用另行申报和核定。 1.0.4 本定额标准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对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要按照工程的功能或资产比例划分公益部分,划分方法是: 1)同时具有防洪、发电、供水等功能的准公益性水库工程,参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94)财农字第397号文],采用库容比例法划分: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防洪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 2)同时具有排涝、灌溉等功能的准公益性水闸、泵站工程,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的规定,采用工作量比例法划分: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排水工时/(提水工时+排水工时)。 3)灌区工程由各地根据其功能、水费到位情况、工程管理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 1.0.5 本定额标准由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及调整系数组成。调整系数根据水利工程实际维修养护内容和调整因素采用。 1.0.6 本定额标准对堤防工程、控导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水库工程和灌区工程按照工程级别和规模划分维修养护等级,分别制定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1.0.7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四级九类,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7执行。 注: 1.堤防级别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凡符合分类指标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堤身断面建筑轮廓线长度L为堤顶宽度加地面以上临背堤坡长之和,淤区和戗体不计入堤身 断面。 1.0.8 控导工程分丁坝、联坝和护岸,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8执行。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中央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点.doc

附件一: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管理卡(试行) ( 年度) 项目名称: 应与省级下达经费计划项目名称一致 批准文号: 省级下达经费计划文号、市县配套经费计划文号 批复经费:万元(其中省级万元,市县配套万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验收时间: 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 填写说明

1、为规范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管理,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从实施准备起要按单项项目建立“维修项目管理卡"。项目管理卡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在项目管理单位备查,一份(可用复印件)留存在上一级主管单位. 2、项目实施方案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确定审批单位,实施方案作为审批表的附件一并上报,项目验收时一并归档备查。审批单位业务部门意见由审批单位工管处(科、站)填写,单位意见由审批单位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加盖审批单位印章。审批可以采用表格或公文形式。如按照权限由市审批实施方案、县组织实施的项目,该审批表为县级初审表,并作为报请市审批的公文的附件。审查重点为项目实施内容与下达的项目经费计划是否一致、技术方案是否合理、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完善、设计标准及主要工程量是否调整、预算与实施内容是否对应以及资金来源情况等. 3、项目预算编制。可参照现行的水利定额、房屋修缮定额、市政工程定额和市场造价信息等,按实编制。表三为项目实施方案中预算表的参考格式,编制时可依据不同的项目内容及定额要求对本表的格式进行适当调整;除主要材料和设备费等可单列外,其它无需分列,单价指的是综合单价,即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利润、税金等。 4、开工报告备案表。一般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报备,由项目管理单位向上一级主管单位进行报备。如该项目实施涉及到防汛、工程安全等重要内容的,由备案单位提出备案意见,其他项目备案单位可不填写备案意见。在报备时需提供以下附件:1、招投标等确定施工单位材料(本单位自行实施的可不附);2、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如有可不另报送);3、施工图(如不需要可不附);4、合同原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项目管理卡,一份留上一级主管单位。 5、项目管理大事记。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应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事件,包括项目采购(招投标)、项目开工、项目合同内容及价格变更、阶段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上级主管单位检查监督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试运转、技术方案变更以及施工技术难点的处理等,表述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 6、质量检查及验收汇总表。按照《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 2334.1)和其它行业相关质量检测评定标准进行质量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质量分项检验记录作为附

农村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2015年度崇阳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崇阳县位于鄂东南,幕阜山中段北麓,长江右岸一级支流陆水中游,湘、鄂、赣三省交界处。东接通山,南邻江西修水,西毗通城、湖南临湘,北界咸安、赤壁。地跨北纬29°12`—29°41`、东经113°43`—114°21`之间,东西长61公里,南北宽52公里,,总面积l968平方公里,折合295.2万亩。其中宜林山地229.03万亩,水面l0.49万亩,耕地35.32万亩,非农业用地20.36万亩。人称崇阳县为“八山半水分半田”。地貌形态大体是“四周环山,中展平畈”,东南部为低山区,中部为丘岗区。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地貌为盆地。全县海拔高度在40-1100米之间,最高点大湖山主峰海拔1238.9米,最低点鹿门乡洪下壶头峡口岸海拔39米,相对高差为1199.9米。 2、水资源状况 崇阳县水资源丰富。全县年均降雨量1690.8毫米,降水总量33.27亿立方米,天然径流总量19.21亿立方米。另有上游通城县过境客水6亿立方米以上,相当于境内地表径流的38%。境内地表水人均占有量均大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

水平。崇阳县河流众多。境内有大小河流50余条,呈树枝状分布,均属山溪性。陆水是崇阳县主要干流,流域面积在我县境内为1938平方公里,接纳主要支流20条。境内地下水也很丰富,有大小泉眼193处。全县均属陆水水系。 3、气候 崇阳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丰沛,气候温和。年均降雨量(天城镇)为l538.3毫米。由于幕阜山脉面对着夏季风,暖湿气流的来向.促成崇阳县成为湖北省暴雨中心之一。强大暴雨多出现在6月中旬至7月上旬的“梅雨”期内,易发生洪涝灾害.7月中旬至8月常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出现晴热少雨的高温伏旱天气。 4、行政区划及人口 崇阳县现辖天城镇、石城镇、桂花泉镇、白霓镇、青山镇、金塘镇、路口镇、沙坪镇、肖岭乡、铜钟乡、港口乡、高枧乡等12个乡镇,行政村186个,居民委员会10个。2014年末全县总户数138932户,乡村总户数94639户,总人口489301人,其中农业人口373803人,农村劳动力178972个,人口自然增长率5.99‰。 5、工业生产状况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科研事业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研发经费用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科技进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指政府拨款、企业投入、承担科研项目收入、技术性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用于科研项目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经费按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经费主要用于公司具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等项目,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符合公司的持续发展战略。 (三)专款专用、分项核算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公正透明、符合规定经费使用要清楚明了,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和资金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乘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发票。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试验耗材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 (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课题组成员。 (九)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十)科研经费不得列支下列费用: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以下简称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央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点)》(财农[2004]269号)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项目的确定要立足于工程现状,原有规模和标准不改变、不扩大,是对已建工程进行日常的维修养护。第三条省级维修养护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安排,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各市、县财政也要相应作出安排。 第四条省级维修养护经费分配遵守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主要用于省属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省际边界工程以及流域性水利工程重点项目维修养护的补助(名录附后)。 (二)深化改革原则。项目单位要按照《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3]3号)精神进行改革,对改革不到位的不予支持。 (三)奖优罚劣原则。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安排;考核结果优异者,在项目安排上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五条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的河道堤防工程、控导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水库工程等的正常维修养护。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堤顶、堤坡、附属设施、淤区、前(后)戗、防浪(洪)墙、消浪结构的维修养护,防浪林、护堤林带养护,防汛积石整修,害堤动物防治,堤防隐患探测,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二)控导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丁坝、顺坝、沉排、护岸等工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防护林带养护,河势监测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三)水闸工程主要用于水工建筑物、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自动控制设施、自备发电机组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闸室清淤,白蚁防治,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四)泵站工程主要用于机电设备、辅助设备、输变电系统、泵站建筑物、附属设施、自备发电机组、自动控制设施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五)水库工程主要用于主体工程、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自动控制设施、自备发电机组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白蚁防治,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六)上述所指的水利工程附属设施包括:机房及管理房、水利工程专用道路、工程观测设施、水土保持(水管单位办公用房周围绿化除外)、工程管理标志牌(碑)、护堤(坝)地边埂整修、围墙护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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