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二审案件庭审提纲

刑事一、二审案件庭审提纲
刑事一、二审案件庭审提纲

刑事二审案件庭审提纲

审判长: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请法警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你是原审被告人吗?

(查明其基本情况)

你以前受过法律处分吗?

人民法院(200 ) 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你收到没有?

是什么时候收到的?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

的规定,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在这

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审被告人一案,这是原审

被告人不服原审判决而提出上诉的第二审刑

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154条的规定,本庭由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组成合议庭,由担任审判长,本院书记员担任法

庭记录,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

湖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原审被告人委托担

任原审被告人辩护人,出庭为原审被告人辩护。原

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

154条、第156条、第159条、第160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上诉人除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外,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

利;

二、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

勘验、检查。

三、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作最后陈述;

四、当事人认为法庭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五、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人员与本案有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回避。

原审被告人,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没有?你是否申请回避?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

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宣布法庭纪律)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现在由审判员宣读一审判决书。

现在由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述上诉理由。

上诉人,你将事实向法庭作简要陈述。

现在由检察人员讯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辩护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诉讼

代理人有什么要向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发问的

吗?

如果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述有遗漏,可以补充陈述。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你需要补充陈述吗?

(审判人员发问)。

审判长:现在开始举证。

上诉人你就你上诉理由有证据要举吗?

(一证一质: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委托

代理人,你对上诉人所举的证据有什么异议?)

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本庭出示?

(一证一质:①公诉人你对辩护人所举的证据有什么异议?

②上诉人你对辩护人所举的证据有什么异议?)

检察人员是否有新证据向本庭出示?(一证一质)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

代理人、检察人员、是否需要宣读本案一审阶

段依法调取的有关证据。)

审判长:经征求合议庭成员意见,合议庭认为对上述证据的证据效力及其证明力大小,有待合议庭结合本案证据充分考虑,认真合

议后再予以确认。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上诉人现在由你自行辩护。

现在由辩护人辩护。

现在由检查人员答辩。

现在由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答

辩。

(第一轮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归纳各自的辩论观点后)

上诉人你还有新的辩护意见吗?

辩护人你还有新的辩护意见吗?

检察人员还有新的辩护意见吗?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还有新的

辩护意见吗?

审判长:鉴于控辩双方已没有新的辩护意见,法庭辩论到此结束,依照法律规定,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权作最后陈述,上诉

人,你最后有什么需要陈述的?

合议庭初步评议后认为,本案的事实证据需待全案证据进行认真分析,部分证据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再予以确认,因此

本案定期宣判,宣判日期另行公告。

请司法警察将上诉人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现在闭庭。

(如当庭宣判则)

现在合议休庭,三十分钟后继续开庭。

请法警带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到候审室候审。 (三十分钟后)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

请法警传上诉人到庭。

休庭后,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认真分析, (阐

述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维护或改判意

见,当庭宣判)

关于被告人一案的

庭审提纲

开庭时间:

个庭地点: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提起的附事民事诉讼一案。

现在,宣布开庭。

请司法警察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现在查明被告人身份。

被告人,你还有其他名字没有?

你是那年那月哪日出生的?什么民族,籍贯?职业?

家庭住址?

你是否受过法律处分?(何种处分?处分时间)

你是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的?

你是什么时候被逮捕的?

你是否收到州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的日期?

.你是否收到民事诉讼状?收到日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47条、第154条之规定,本院依法组成

合议庭审理本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由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组成,由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查员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到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

到庭参加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亨有以下诉讼权利: l、被告人除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外,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

2、被害人、被告人有提出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的权利;

3、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

4、在判决宣告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起诉的权利;

5、认为法庭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没有?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被告人你听清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辩护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及旁听群众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合议庭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予以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制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因此,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群众不得扰乱诉讼秩序。

审判长:法庭准备阶段结束,开始法庭调查,

1、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现在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宣读民事诉状。

请司法警察带被告人退庭候审。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没有?

起诉书指控你犯了什么罪?是不是事实?

现在由你就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把你犯罪的

主要事实陈述一遍。

现在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

委托代理人就本案的民事部分有没有向被告人发问的?

审判长:被告人陈述有遗漏的,可以补充陈述。

被告人需不需要补充陈述。

请司法警察带被告人退庭候审。

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当庭陈述结束,下面进行举证、质证。

1、现在由公诉人举证(请公诉人按所起诉的事实逐个举证);

2、现在由委托代理人举证;

3、现在由被告人举证;

4、现在由辩护人举证。

举证、质证结束,现在进行认证:

合议庭经过听证后认为,公诉人就起诉被告人

的犯罪事实所列举的证据有:

上述所列举的证据,分别证明了被告人

的犯罪动机、犯罪时间、犯罪地点,所采用的犯罪方法,所使用的犯罪凶器及其具体的犯罪过程。上述所列举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均为有效证据,本庭现予以确认。

这些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能作为证明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情况,均为有效证据。本庭现予以确认。

审判长:在法庭的指导下,对本案的全部证据已经进行了举证、质证,合议庭对证据的证明效力作了认证,现在法庭调查阶段结

束,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及当事人应遵循辩论规则,发表辩护意见。

1、请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2、现在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表代理词;

3、现在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4、现在由被告人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现在由公诉人答辩;

现在由被告人辩护;

现在由辩护人辩护;

委托代理人有无新的意见;

被告人是否还有新的辩护意见。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被告人有权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被告人现在由你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由法庭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主持调解。调解应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或双方分歧太大,不能达成协议的,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将依法同刑事部分一并作出判决。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否愿意调解?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愿意调解?

审判长:鉴于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意见,本庭根据本案事实、双方责任大小和法律规定,进行当庭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你们要求被告人赔偿多少经济损失?

可不可以再少一点?少到多少?

被告人你愿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经济损失数额吗?

审判长:刚才,法庭在双方表示同意调解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审判长:本庭认为,在庭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经法庭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庭予以支持,调解书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望双方当事人自觉遵守、履行,现在请双方当事人表明态度。

审判长: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鉴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不同意调解,通过调解达不成协议,现在庭审活动进入下一

程序,即由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合议。合议庭将充分考虑控辩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结合本案的具体犯罪情节作出公正的裁判。现在休庭合议二十分钟,带被告人退庭候审。

审判长:传被告人出庭。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

在合议庭的主持下,经过控辩双方及其当事人的当庭陈述,

当庭举证、质证、当庭辩论和合议庭所述、听证、听辩,合议庭经过合议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本案判决五日内送达。

本案庭审活动到此结束。请司法警察押被告人退庭。现在宣布闭庭。

帮助——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之庭审辩护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之庭审辩护 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一、案件受理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系,出示律师执业证,提交如下法律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函; (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辩护律师在阅卷、会见被告人后,应为出庭辩护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是否申请回避; (二)是否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被告人要求不公开审理的,辩护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 (三)整理被告人(包括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自行调查取证; (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四)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人民警察、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五)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六)确定辩护思路及辩护观点,草拟辩护方案,辩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问提纲(包括发问被告人、同案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 2.质证提纲(对公诉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3.举证提纲(依证据目录进行); 4.辩护意见及答辩提纲。 三、辩护律师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应将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复制,并制作证据目录清单,列明证据名称、来源、拟证事实、页数,一式三份,于开庭前五日前或者在庭前会议时提供给人民法院,证据材料原件在开庭质证后提交法院。 四、辩护律师在收到开庭决定通知后,应当再会见被告人,及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的姓名、证据情况、辩护思路、辩护观点等情况与被告人进行沟通,询问是否有需要申请回避等事宜,并将庭审流程及注意事项告知被告人。委托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的,也可以跟委托人进行沟通。 当辩护律师的辩护思路、辩护观点与被告人、委托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被告人的意见或者解除委托,由被告人另请他人辩护。 当两位辩护律师的意见不一致时,沟通时应当尊重被告人的意见。 五、辩护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的,应及时与人民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 (一)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 (二)所收到的通知开庭日期与已经收到的其他案件开庭日期冲突的; (三)具有其他无法准时参加开庭的合理原因的; (四)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 六、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开庭,未获批准,又确实不能出庭的,应当与委托人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七、辩护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更改开庭日期,人民法院不同意更改开庭日期的,辩护律师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八、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信方式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五日前提交人民法院。

(完整版)庭审笔录(刑事普通程序)

庭审笔录(案)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庭第法庭是否公开审理: 辩护律师:江苏鹿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记录: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略),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陪审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一、宣布开庭 1.核对基本信息; 审: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到庭。 审:(查明被告人身份: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被: 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这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年月日因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年月日收到。 2.宣布开庭,告知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审:今天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之规定,在昆山市人民法院第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 审:审理本案合议庭由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本院书记员担任本案庭审记录。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不申请。 审: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听清了。 二、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详见起诉书(略) 审: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们听清楚了吗?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吗?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是否要将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经过向法庭做简要的陈述。是否认罪? 被:。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官要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发问阶段; 审:公诉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公:。 被:。 审: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民事案件庭审提纲.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庭审提纲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査明原告人、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准发言、提问: (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4、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全体起立(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审判 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岀生年月日、职业 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 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无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无 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审判长,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 条之规定,在本院第X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第三人XXX,(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XXX、XXX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 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 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处理刑事犯罪案件的一般流程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处理刑事犯罪案件的一般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

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文件

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 书记员完成以下工作 (一)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 1,书记员:请大家安静。(稍停顿后)请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二)宣布法庭纪律: 2,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审判案件的场所。为了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现将法庭纪律宣布如下:(1)、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准喧哗、吵闹,未经法庭许可,不得随意发言。在发言中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威胁或者谩骂。 (2)、旁听人员,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准发言、提问或与诉讼参与人谈话。不准鼓掌、喧哗、哄闹。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以在休庭以后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3)、所有人员,请关闭手机,(环视四周,稍停顿后)请大家检查确认关闭手机。(环视四周,稍停顿后)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记录和绘画。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或者执勤法警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可以暂时扣留或没收手机、录音、录像等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三)审判人员入庭程序 1,书记员:请全体起立。(稍停顿后)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着法袍与人民陪审员纵队进入法庭) 2,审判长:(审判长座下后)请坐下。 3. 书记员:(站立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一、庭审准备阶段 审判长:(敲击法槌一下后)++++省+++++++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1、查明当事人身份:;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当

庭审提纲

一审民事案件庭审提纲 [庭前准备] (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检查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将开庭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2、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准随意走动; 3、不准鼓掌、喧哗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擅自发言、提问,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不准吸烟、吃槟榔、口香糖和随地吐痰; 6、在法庭审理期间,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注: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 第三人××,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证人××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原告的身份情况?原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1、如原告为自然人,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身份证号码,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单位,应陈述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营业执照或证书等的复印件?

2、如自然人原告有法定代理人的,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与原告的关系? 3、如原告委托代理人系公民的,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由审判长宣读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其代理权限?。 原告:我叫XXX,……….. 原告代理人:XXXXXXXXXXXXXX 审判长:被告的身份情况?被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被告一:XXXXXXXXXXX 被告一代理人:xxxxxxx 被告二: 被告二代理人: 被告三: 被告三代理人: 审判长:第三人的身份情况?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第三人: 第三人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 原告:是的。 审判长:原告对今天到庭的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 被告:是的 审判长:被告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 被告二:没有 被告三:没有 审判长:第三人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第三人:没有 审判长:参加今天诉讼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注:如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区别情况,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或缺席判决。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出现原告相同情形的,参照原告未按时到庭的规定处理。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审判长: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服务合同违约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由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杨添添担任,与人民陪审员陈佩思,人民陪审员汪舒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纪志鸿,余华露担任法庭记录。

刑事案件二审程序怎么审,审理哪些内容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d6035968.html, 刑事案件二审程序怎么审,审理哪些内容 我们知道,如果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的,被告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可以提起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启动二审程序。那么,刑事案件二审程序怎么审,审理哪些内容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二审程序怎么审 一、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一)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二)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注意:上诉的提起方式可以用书面方式或口头方式。 二、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一)全面审查原则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实体性审查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审查下列主要内容: 1、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之间有无矛盾; 2、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台词版

2010-08-21 09:45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台词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于2003月第二次修订。 一、开庭前的准备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查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3、宣请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 4、宣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5、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二、开庭后庭审调查前的准备 审判长: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XXX到庭(视情解除戒具)。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上载明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基本身份情况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等有无异议?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依次查明以下情况) 1、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2、收到清流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3、是否收到《诉讼权利告知书》和《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告知书》;(如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询问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多被告人的,对上述事项应当分别询问)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基本身份情况及与被告人的关系。) 审判长:(查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并询问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附带民事诉状的时间。)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应公开理由)审理由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人XXX涉嫌XX(案由)一案。 本庭由清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或院长、庭长)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X、XXX(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出庭为被告人XXX辩护(或由人民法院指定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为被告人XXX辩护)。诉讼代理人XXX出庭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 审判长:由于本案符合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条件,本庭决定对本案采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审理。 被告人XXX,你是否明确在庭审中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辩护和最后陈述等项)诉讼权利?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1):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已一并送达《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告知书》和《刑事案件诉讼权利告知书》,已告知了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辩护和最后陈述等项诉权及简化审的方法、步骤、简化范围和内容】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2):如被告人申请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法定情形的,应依照刑诉法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制作《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决定回避和休庭;合议庭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并制作对申请回避的复议决定书》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 审判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法庭调查阶段

刑事案件庭审模板

XX 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笔录 案由: 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开庭地点:一号审判庭,第一次开庭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审判员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一):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即将开庭审理由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 (二):请公诉人入席就坐。 (三):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⑴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⑵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⑶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 保 候审的人; ⑷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品的人(法律准许的除外); ⑸其它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未经本庭准许,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 ⑵不准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⑷不准发言、提问; ⑸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席就坐。 (五)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请主持开庭。审:现在开庭。请司法警察带被告人到庭,卸下械具。审:被告人,你还有其他名字吗? 被:没有。 审:什么时间出生? 被:出生。 审:什么民族? 被:X族。 审:什么地方人? 被:XX县人。 审:什么文化? 被:文化。 审:什么职业? 被:。 审:家庭住址?

被:住。 审:被告人,你什么时间因什么原因被逮捕的? 被: 审:是否被刑事拘留? 被: 审:你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被: 审:被告人 XX,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你一案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 被: 审: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由XX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今天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是: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审判 员、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担任本庭记录,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书记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百五十九条、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二审案件的三种审理方式

二审案件的三种审理方式 二审案件的三种审理方式一、组成合议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案件后,就应当组成合议庭,并确定审判长,开始第二审程序的准备工作。 合议庭在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中,应当审查当事人提起上诉是否具备行使上诉权的必要条件。如有欠缺,能补正的应通知其补正。对超过上诉期限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应作出裁定驳回上诉。对符合上诉要件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必须认真查阅一审案卷。通过调查研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向他们了解案件事实,核对证据,以便依法做出正确的裁判。 二、开庭审理。 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应开庭审理,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第一审普通程序基本相同。 三、不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迳行判决、裁定。但是,迳行裁决不等于书面审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适用迳行判决、裁定的案件包

括: 第一,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第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第三,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第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二审后的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适用于基层法院) [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2、宣布法庭纪律(略): 3、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待审判员入庭就座后)。 4、报告审判员,本案被告人×××已提押到法庭候审室候审(自诉案件为:本案的自诉人、被告人均已到齐),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宣布开庭] 审:——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敲击法槌)。 审: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情况:(自诉案件的还应问明自诉人的主要情况),由审判员按普通程序查明被告人身份。] 审:甘肃省××县(区)检察院的××(检刑起字)第×号起诉书你收到了没有?是什么时间收到的? 审:法院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时是否告知你本案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决定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由××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自诉的为×××诉被告人×××一案)。本案由——人民法院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县(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派员出席法庭。庭前经征求被告的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意见,也不参加法庭审理,只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被告人×××,你听清了吗(辩护人亦可不出庭,向法庭提供书面材料即可。)?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诉人)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申请审判员、书记员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作最后陈述。 审:(自诉人)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完整版)刑事案件庭审笔录

山东兰友轩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庭审理笔录 (第审第一次)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 审判长:审判(陪审)员: 书记员:记录人:寻文宇 审判长(员)宣布开庭审理一案。 宣布开庭 审判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单位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暂住地。 被: 审判长:辩护人陈述身份。 寻文宇,山东兰友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审判长:被告何时因何事曾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判长:被告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 审判长:被告是否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 审判长:被告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与事实是否有异议? 被: 审判长: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与事实是否有异议?做何种辩护? 辩护人: 审判长:今天,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在本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 审判长: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上述人员回避。被告人,对上诉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辩护人: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的权力。除你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你辩护外,被告人也有权自己辩护。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被告: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台词版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 纲台词版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2010-08-21 09:45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台词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于2003月第二次修订。 一、开庭前的准备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查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3、宣请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 4、宣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5、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二、开庭后庭审调查前的准备 审判长: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XXX到庭(视情解除戒具)。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上载明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基本身份情况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等有无异议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依次查明以下情况) 1、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2、收到清流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3、是否收到《诉讼权利告知书》和《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告知书》;(如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询问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多被告人的,对上述事项应当分别询问)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基本身份情况及与被告人的关系。) 审判长:(查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并询问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附带民事诉状的时间。)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应公开理由)审理由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人XXX涉嫌XX(案由)一案。 本庭由清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或院长、庭长)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X、XXX(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出庭为被告人XXX辩护(或由人民法院指定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为被告人XXX辩护)。诉讼代理人XXX出庭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 审判长:由于本案符合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条件,本庭决定对本案采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审理。 被告人XXX,你是否明确在庭审中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辩护和最后陈述等项)诉讼权利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1):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已一并送达《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告知书》和《刑事案件诉讼权利告知书》,已告知了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辩护和最后陈述等项诉权及简化审的方法、步骤、简化范围和内容】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2):如被告人申请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法定情形的,应依照刑诉法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制作《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决定回避和休庭;合议庭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并制作对申请回避的复议决定书》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 审判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法庭调查阶段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审判程序

关于受贿罪。。。 〈一〉庭前准备 书记员: 1. 宣读法庭纪律 2. 请公诉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 3.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就座 4. 请坐下,报告审判长,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 河南省中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和77条有关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由河南省中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我院起诉的第一被告人张军辉涉嫌受贿罪,第二被告人刘法林涉嫌行贿罪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①传被告人张军辉、刘法林到庭 ②请执行法警为被告人打开戒具 核实张军辉 审判长:

1. 被告人张军辉,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 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 核实刘法林 审判长: 1. 被告人李长庆,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 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 审判长:两被告人坐下(别说“请”)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47条和154条有关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李晓晨、曹奇星和人民陪审员冷冰组成,李晓晨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书记员贾玉杰担任法庭记录。

【】中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盼、李佳出庭支持公诉: 受第一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梦星、王玮出庭为其辩护。 受第二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毛宽桥出庭为其辩护。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上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能公正及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时,你们可以申请回避。 2、被告人有自行辩护权 3、有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的权利。 4、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 被告人李长庆,对于以上诉讼权利,你是否听清? 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李长庆,对于以上诉讼权利,你是否听清? 你是否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

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

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书记员完成以下工作 (一)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 1,书记员:请大家安静。(稍停顿后)请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 (二)宣布法庭纪律: 2,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审判案件的场所。为了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现将法庭纪律宣布如下: (1)、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准喧哗、吵闹,未经法庭许可,不得随意发言。在发言中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威胁或者谩骂。 (2)、旁听人员,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准发言、提问或与诉讼参与人谈话。不准鼓掌、喧哗、哄闹。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以在休庭以后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3)、所有人员,请关闭手机,(环视四周,稍停顿后)请大家检查确认关闭手机。(环视四周,稍停顿后)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记录和绘画。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或者执勤法警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可以暂时扣留或没收手机、录音、录像等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三)审判人员入庭程序 1,书记员:请全体起立。(稍停顿后)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着法袍与人民陪审员纵队进入法庭) 2,审判长:(审判长座下后)请坐下。 3. 书记员:(站立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一、庭审准备阶段 审判长:(敲击法槌一下后)++++省+++++++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人民法院庭审提纲

人民法院庭审提纲 (敲法槌) ?: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开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XXXXXX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出庭身份和代理权限。 原告XXX,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原:我叫XXX,……(讲自己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职业、现住址等。如是单位则讲单位名称、单位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原告代理人,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出庭身份及代理权限。 原代:我叫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如果是特别代理,要讲明具体授权内容)。 ?:被告XXX,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被:我叫XXX,……(讲自己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职业、现住址等。如是单位则讲单位名称、单位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被告代理人,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出庭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代:我叫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如果是特别代理,要讲明具体授权内容)。 ?:经核对,原、被告双方的出庭身份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XXX、XXX、XXX依法组成合议庭,由XX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XXX担任本庭记录(如是独任审判则改为:本案由审判员XXX独任审判,书记员XXX担任本庭记录)。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理为:对法庭组成人员)及回避制度,原告方听清了吗? 原:听清了(或询问不清楚的地方) ?: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或提出申请)

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基本流程 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庭地点:XXXXX人民法院审判庭。 是否公开:旁听人数: 审判长: 主审法官: 组成人员:书记员: 【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宣布开庭前,依次做好如下工作: 一、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二、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应安排在庭外休息,等候传唤。 三、入庭(站立)宣读法庭规则: 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公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由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7、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 请法警维护法庭现场秩序。 四、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入庭。 五、(公诉人及诉讼参与人就座后)宣布: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六、(审判人员就座后)宣布全体人员坐下: 请大家坐下。 七、(全体坐下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有关人员已经到庭:多位证人已经在庭外等候出庭。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开庭前的预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七、书记员就座 【开庭审理】 审判长: XX市人民法院对XX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XXX被控XX(案由)一案,现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敲法槌) 提被告人XXX'XXX到庭。 (由法警提押本案被告人到庭。被告人到庭后,原则上不使用械具,但为保障安全秩序,确有必要的除外) 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多个被告人的依次进行) (1)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2)有无受到过法律处分及有关处分的种类、时间。 (3)何时被刑事拘留、逮捕。 (4)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是否受至U过法律处分 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收到XXX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是否受至U过法律处分 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收到XXX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被害人到庭的,亦应由审判长先查明其姓名、年龄、职业、住址) (被告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依次查明身份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审:被告人XXX的法定代理人的名字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与被告人关系(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法定代理人的也应当依次查明身份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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