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概论

知识产权概论
知识产权概论

知识产权概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1.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主要有“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两种。

“列举主义”的方法,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

“概括主义”的方法,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属加种差”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界定,采取列举式可能难以包容其全部范围,而采取简要的概括方法较为适宜。

2、有关表述

?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了《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该公约提出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的演出、语音、广播;3.人类在各个领域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设计;6.商标、服务标记及商号名称;7.反不正当竞争;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于知识活动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财产属性

四、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专利法

专利法律关系的主体概述

一、发明人

发明人的条件:第一,发明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二、申请人

1.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

2.专利权人与申请人不同,二者相分离。

三、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即指享有专利权的人。

专利权的归属

?一、自由发明

?自由发明的权属都归发明创作的完成人,即发明人。

?二、共同发明

?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即是共同发明人。

?共同发明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职务发明创造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确认

职务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并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可享受荣誉和精神奖励。

委托发明

1.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的种类

A 发明

(一)发明的概念

1.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2.发明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1)发明中应当包含创新

(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3)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

(二)、发明的分类

(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能以有形形式表现的各种制成品或产品。

(2)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把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利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

B 实用新型

(一)实用新型制度

以实用为目的的产品新设计实际上是现在的实用新型的雏形。

1891年,德国制定了第一部正式的《实用新型保护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用新型保护制度逐渐得到完善。

(二)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

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的特征:

(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有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

(2)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应用性技术特征,即具有实用价值,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

(3)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属于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它与现有技术方案相比具有创造性。

C 外观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

1.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外观设计的特点:

(1)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2)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3)外观设计是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二)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是在产业革命使大量工业品进入市场后应运而生的。

就世界范围来看,保护外观设计的法定形式有多种多样。

在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方面,采用以交存的照片或图片为准的方式,而不像发明或实用新型采用文字说明方式。

专利权的产生

A 专利的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书面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专需履行的众多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

(二)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三)单一性原则

1.又称一申请一发明原则,它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2.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优先权原则

1.国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

二、专利申请文件

1.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

(3)说明书及其摘要。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

(2)图片或者照片。

(3)简要说明。

(4)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

首先,应当核实一下该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专利法的保护范围。

三、专利申请的提出

?可直接向专利局递交申请,也可委托专利代理人办理申请事宜。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完毕后,应当尽早向专利局递交。

B 专利审查

我国对发明专利审批采用审查制,即必须经过初步审查公开和实质审查才可授予专利权;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采用登记制,即只经过初步审查就可以授予专利权。

一、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

1. 初步审查。

2.早期公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

(1)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2)实质审查的核心内容是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条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授权登记公告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

?1、初步审查

?2、授权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

三、专利的复审与无效宣告程序

1.复审是指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当事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关处理决定的请求所进行的审查。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3.复审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专利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从专利申请被公告授权之日起,任何人都可以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5.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作出宣告或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

6.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7.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决定,对该决定作出以前的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纠纷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人签订并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专利权人赔偿;如果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时,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人或专利权受让人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上述使用费或转让费。

宣告专利权无效,即产生一事不再理的效力。

C 授予专利的条件

一、专利授予的消极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二)科学发现

?(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五)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六)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七)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

二、授予专利权的积极条件之一:新颖性

(一)新颖性的概念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

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二)判断新颖性的标准

1.公开标准

“公开”是指已为人们知晓,成为众所周知的东西。而判断该技术是否已经公开,主要应分析其是否存在以下方式的公开:

(1)书面公开。也称出版物公开,即发明创造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公开。

(2)使用公开。即通过公开实施使公众能够了解和掌握该发明创造。

(3)其他方式的公开。指书面公开和使用公开以外方式的公开,实践中主要指口头公开。

2.时间标准

(1)发明日标准。

(2)申请时标准。

(3)申请日标准。我国《专利法》采用了这种判断标准

3.地域标准

(1)绝对新颖性标准,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可以引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出版物或实际活动去否定一项发明的新颖性

(2)相对新颖性标准,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只引用一国之内的出版物或实际活动来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3)混合新颖性标准,是指兼顾绝对与相对新颖性的标准。即在出版物方面采用世界范围内的出版物上是否公开为标准,而在实际活动方面则在一国范围内分析是否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我国判断新颖性的标准采用混合新颖性标准。

(三)影响新颖性的抵触申请

1.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先申请被称为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2.抵触申请是影响和排除新颖性的情形之一。

(四)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三、授予专利权的积极条件之二:创造性

(一)创造性的概念

1.创造性,英、美等国称为“非显而易见性”,《欧洲专利公约》的成员国多使用“创造性”或“进步性”等,我国称之为创造性。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二)创造性的判断标准

1.判断创造性应参照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

2.判断创造性的人应为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3.判断创造性的客观标准,发明应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应以“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为标准。

四、授予专利权的积极条件之三:实用性

(一)实用性的概念

1.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实用性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必须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使用。

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判断实用性的标准

1.可实施性

2.可再现性

3.有益性

专利权

A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利权的内容

(一)专有权人享有自己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

(二)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权利

(三)专利权人有处分其专利权利

(四)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二、专利权的效力

1.正面效力

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以及使用其专利方法和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负面效力

首先,专利权在时间上不是无限的,“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其次,专利权在权利行使方面也受到诸多限制。

第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使用行为

(一)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

(二)先用权人的制造和使用

(三)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

(四)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利用

注意: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及政府征用许可制度。

三、专利权人的义务

(一)缴纳专利年费

(二)不得滥用专利权

(三)依照国家需要推广应用专利

(四)对发明创造人给予奖励

B 专利合同

一、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享有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所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概念

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协议。

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特征

1.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

2.专利权转让是专利所有权转让。

3.专利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合同方式进行。

4.专利权转让必须履行法定手续。

(三)专利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

3.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5.专利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6.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办法。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一) 专利实施许可的特征:

?1.专利实施许可以专利权有效存在为前提

?2.专利实施许可是许可方对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3.专利实施许可有一定的范围限制

?4.必须签订书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二)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1.独占实施许可

?2. 排他实施许可

?3.普通实施许可

?4.交叉实施许可

?5.分实施许可

专利权的保护

A侵权行为的判断

一、权利范围的界定

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2.对权利保护范围的解释方式有以下三种立法例:

(1)周边限定原则

(2)中心限定原则

(3)折衷原则:我国专利立法也采用了这一原则。

3、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二、侵权行为的判断

在判断侵权与否时,需将侵权物与权利要求书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加以比较。

比较时只需考察侵权物是否落入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即可。

实践中,比较对象应当是被指控侵权的技术方案和经专利局审定公告的授权独立要求书中所载的方案。

B 专利纠纷的解决

一、专利行政纠纷

1.因不服驳回专利申请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2.因宣告专利权无效而产生的纠纷.

3.因强制许可决定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4.因专利局作出强制许可费用判定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二、专利侵权纠纷

1、解决途径: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

2、侵权诉讼中,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如果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时,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儿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3、诉讼保全制度

4、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两年。

三、有关专利的权属纠纷

四、专利合同纠纷

解决方法:协商解决、仲裁及诉讼

五、发明专利临时保护使用费纠纷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在基本制度无法调整的情况下,纠纷的解决取决于专利申请的前途。

六、关于假冒和冒充专利的纠纷

假冒专利的行为,指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技术谎称为得到许可的技术,或者将他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号谎称为自己的专利技术或专利号的行为。

冒充专利的行为,指将非专利技术谎称专利技术的行为。

知识产权概论知识总结资料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1、知识产权的属性—民事权利(财产权)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义务则指的是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 私法性质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及财产关系。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范围,就是民法规定的、公民或法人为实现自己的利益可以自由实施的行为的总括。 *************************************************** 我们通常把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类。 人身权: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包括人格权、身份权 财产权: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可以予以经济评价,可以转让。 包括物权、债券、继承权、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的定义: 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3、知识产权的特征 客体的非物质性:知识产权的客体不具有物质形态; 专有性: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地域性:知识产权只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 期限性:一般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共13项: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 (三)、知识产权法 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2、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国内:知识产权法律(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行政法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知识产权行政规章、有关司法解释国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 (四)、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 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一、名词解释: 二、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 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三、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 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着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五、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 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六、5、着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 他着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七、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 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八、7、着作权主体:或称着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 作权的人。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九、8、其他着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 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十、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 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 十一、10、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着作权的原始主体为作者。但在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着作权的原始主体,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中的雇主、出资人等。 十二、11、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着作权的人。 十三、12、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法学《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汇总 一. 知识产权法概论 一. 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的客体 3.知识产权法 4.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5.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客体 二.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 2.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3.简述知识产权的分类。 4.简述《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 的识产权的类型。 5.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 6.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利的区别。 7.简述我国《民法通则》保护的知识产权的 类型。 8.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9.简述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10.简述三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之间的联系与 区别。 1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2.简述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的特征。 13.简述知识产权的客体的特征。 14.简述知识产权法的内容体系。 15.简述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 16.列举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法规名称。 三.论述题 1.论述我国知识产权法体系的完善。 二. 著作权法 一.名词解释 1.著作权 2.邻接权 3.著作权法 4.著作权主体 5.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6.作者 7.作品 8.委托作品 9.合作作品10.职务作品11.汇编作品12.演绎作品13.保护作品完整权 14.署名权15.发表权16.表演者权17.出版者权18.表演权19.展览权20.出租权21.信息网络传播权 22.著作权合理使用23.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 24.著作权集体管理25.法人作品 二. 简答题 1.简述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著作权与著作物所有权的区别。 3.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联系与区别。 4.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联系与区别。 5.简述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6.简述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 7.简述我国著作权法的体系。 8.简述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内容。 9.简述外国人作品获得保护的条件。 10.简述作者的构成要件与认定。 11.简述法人视为作者的条件。 12.简述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其权利归属。 13.简述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14.简述合作作品的特征、权利归属以及著作 权行使规定。 15.简述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取得的条件及其权 利归属。 16.简述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7.简述合作作品与汇编作品之间的区别。 18.简述作品获得保护的条件。 19.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分类。 20.简述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21.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内容和特征。 22.简述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与特征。 23.简述享出租权的著作权人情形。 24.简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条件。 25.简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26.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 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27.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28.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29.比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异 同。 30.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与区别。 31.简述表演者权的取得的条件 32.简述表演者的权利和义务。 33.简述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联系与区别。

知识产权法课件课后思考题答案

【绪论】 第一讲 1、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种是概括式,即下定义的方法,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自己创造性智力活动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 另一种是列举式,即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方法表达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重要国际公约:《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TRIPS协议。 2、如何正确理解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 3、如何全面理解知识产权的特征? 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 著作权 第二讲 1、什么是作品及其构成条件? 作品是作者基于表达思想、情感、理论、学说而创作的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构成条件 ①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即作品往往是作者为表达其学术观点、情感而创造,其目的并不直接用于工业上的应用和商业上的使用。 ②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也称原创性,它是作品的首要构成条件。独创性的基本含义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成果。无论是作品的内容,还是表现形式都是作者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而不是对他人已有作品的复制、抄袭或剽窃。 ③作品的可复制性,是指作品必须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为第三人所感知。 2、简述作品的分类(新旧著作权法比较) ①一般作品。a文字作品b口述作品c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d美术、建筑作品。e摄影作品。f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g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②特殊作品。a计算机软件。b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第三讲 1、什么是作者及如何认定? 作者是指基于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依法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认定:一般原则:本法有规定的除外,著作权属于作者 2、论述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原始主体继授主体 第四讲 1、简述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的内容; 著作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人身权利 2、简述著作权人的财产权的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展览权主要适用于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知识产权法平时作业()

知识产权法平时作业 一. 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的客体 3.知识产权法 4.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5.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客体 二.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 2.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3.简述知识产权的分类。 4.简述《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保护的识产权的类型。 5.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 权”? 6.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利的区别。 7.简述我国《民法通则》保护的知识 产权的类型。 8.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含义及其 表现。 9.简述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含义及其 表现。 10.简述三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之间 的联系与区别。 1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2.简述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的特征。 13.简述知识产权的客体的特征。 14.简述知识产权法的内容体系。 15.简述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16.列举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法规名称。 三.论述题 1.论述我国知识产权法体系的完善。 二. 著作权法 一.名词解释 1.著作权 2.邻接权 3.著作权法 4.著作权主体 5.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6.作者 7.作品 8.委托作品 9.合作作品 10.职务作品 11.汇编作品 12.演绎作品 13.保护作品完整权14.署名权 15.发表权 16.表演者权 17.出版者权 18.表演权 19.展览权 20.出租权 21.信息网络传播权22.著作权合理使用 23.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 24.著作权集体管理 25.法人作品 二. 简答题 1.简述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著作权与著作物所有权的区 别。 3.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联系与区 别。 4.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联系与区 别。 5.简述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6.简述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 7.简述我国著作权法的体系。 8.简述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内 容。 9.简述外国人作品获得保护的条件。 10.简述作者的构成要件与认定。 11.简述法人视为作者的条件。 12.简述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其权利归 属。 13.简述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14.简述合作作品的特征、权利归属以 及著作权行使规定。 15.简述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取得的条 件及其权利归属。

知识产权概论

2005年10月修订著作权法习题集 一、单项选择题 (一)原则和客体 1、张某经过努力创作出一篇学术论文,依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B) A 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B 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 C 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D 张某的论文须加注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2、某作家于2003 年6月1日创作完成了一部小说,于2003 年10月10日首次发表在刊物上,并于2004 年1月10日以单行本方式由出版社出版。另外作者于2004年3 月1日在省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登记。该小说的著作权自(A )起产生。 A2003年6月1日;B2003年10月10;C2004年1月10日;D2004年3月1日 3、著作权法保护不适用于(B) A建筑作品;B时事新闻;C计算机软件;D杂技艺术作品 4、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A ) A时事新闻;B口头作品;C数字化作品;D杂技作品 (二)主体 5、中学英语教师甲积数十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一套提高英语水平的学习方法.学校指派青年教师乙将甲的学习方法总结成书面材料以便推广.乙在跟班听课和向甲请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了介绍甲的学习方法的饿材料.以后,乙应出版社的要求,对该材料做进一步加工,写成<英语学习妙法>一书,著自己一人的名,该书出版后,甲提出异议,认为该书的作者是自己而不是乙.学校也提出异议,认为乙的出书行为侵犯了学校对总结材料的著作权,该书的著作权应该归谁享有?( B ) A应归甲所有;b应归乙所有;C应归甲乙共同享有;D应归学校享有 6、甲在创作武侠小说《神腿》的过程中,乙提供了辅助活动。小说创作完成后,由出版社丙出版。该书的著作权应归属于(A) A甲;B甲和乙;C丙;D甲和丙 7、李某系某学院教研室主任.为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而组织教员编写教材一部,李某任主编,对于此书的著作权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 A、由著作权由全体作者享有; B著作权由李某享有; C著作权由学院享有; D教材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8、甲教授完成一本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书的作者.其中谁的理由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C ) A乙主任:"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进行了组织协调,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B丙研究生:"我曾经为甲教授的这项研究查找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乙讲师:"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文章,尽管甲教授后来对这两章做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戊教授:"甲教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曾多次与我讨论有关学术问题,我提出的有些意见已被他采纳." 9、甲撰写论文时大量抄袭了乙刊登在<法律适用研究>上的一篇译文,甲的行为侵犯(A )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讲义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第二讲知识产权的性质分析 第三讲知识产权的特征说明 第四讲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习者能够对知识产权予以宏观把握,理解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强化自身知识产权的专业技能。 学习要求: 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应当认真阅读教材,观看教学视频,完成相关练习。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讲授重点: TRIPS协定中的知识产权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商业标记权 讲授难点: 商业标记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选择:以下哪些选项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范畴? A 企业专利研发;B企业商标转让;C企业商业秘密管理;D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答案:A B C (一)“知识产权”术语简介 1.术语由来 据学者考证,广泛使用“知识产权”术语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2.术语翻译 知识产权与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二)“知识产权”概念的界定 1.概念说明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享有的排他、支配的权利。 2.概念理解 (1)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知识产权主体资格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即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知识、标记和信息。物权客体,为物;债权客体,为行为。 (3)知识产权具有对世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对世权,义务主体为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支配权,权利人以自己之单方行为即可行使权利。 (4)知识产权在权利的创设上采法定主义,即知识产权非依法律规定或确认,不得自由创设其种类和内容。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 学时:54 学分:课程编号: ★一、课程概述: 《知识产权法》是为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是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知识产权法》以平等主体因创造和利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研究对象,其内容由导论(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新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六个部分组成。《知识产权法》的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行政法和刑法性质的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也占有小部分比例,因此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系本门课程的前置课程,而程序法则是后置课程。知识经济时代同时也意味着知识产权时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仅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也将对我国的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开设对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来讲,不仅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之必须,而且将逐渐成为学科之重。 ★二、课程目标 《知识产权法》是典型的应用型法学学科,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旨在使学生了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知道本学科的性质、地位、独立价值、研究范围、基本框架、研究方法、学科进展和未来方向,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本门学科的主要概念、基本原理和策略,了解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及执法现状,

了解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动态。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会运用一些具体的策略或技术,如申请专利权、商标注册的技术;运用专利、商标策略等,同时使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能够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并能提出解决方案。 ★三、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理解”、“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教学内容和要求表中的“√”号表示教学知识和技能的教学要求层次。 本标准中打“*”号的内容可作为自学,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求或不布置要求。 导论知识产权概述

自考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概论 直接打印版

知识产权概论 一单选、多选 1、狭义的知识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大类。 2、工业产权可以分为三类:创造性成果权,识别性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3、广义的版权可以分为作品创作者权和作品传播者权两类。 4、我们可以把广义的知识产权分为三大部分:工业产权、版权、对边缘保护对象的保护权。 5、知识产权与一般有形财产权的主要区别在于这几个方面: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 6、英国女王安娜在1709年颁布的“安娜法令”被认为是世界上的第一部版权法。 7、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 8、1642年英国建立专利制度并制定了“垄断法”,承认专利权人在一定时期有制造和使用其发明产品的垄断权。这是世界上具有现代化雏型的第一部专利法。 9、1857年法国制定《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理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并在全国统一执行,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商标法。 10、1982年出台的《商标法》是我国内地的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开始建立。 11、在WTO当中一共设置三个理事会,就是“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简称为TRIPS理事会)”12、“TRIPS与公共健康”的核心问题是对药品的专利保护及合理限制 13、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核心在于确认知识是一种财产。 1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一种激励创新的法律制度。 15、1972年,菲律宾率先把计算机软件保护明文纳入版权法。 16、《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得到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17、《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18、《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2规定:“由国家 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 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 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9、(16—18题有可能出大题,也有可能出小题) 20、我国对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有:专 利法对符合专利条件并取得专利的集成电路 的保护;商标法对进入市场的集成电路及其 布图设计注册商标的保护;合同法对当事人 双方就一些不能取得专利的集成电路订立的 合同,依法进行保护。对布图设计则依据《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进行保护。(选择 题或大题) 2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的要件:1原创性2、形式要件(包括使用,登记和公开) 2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12条规定: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布图设 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 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一较前日期为准。 但是,无论题登记或者投入商业利用,布图 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本条 例保护。 23、270页的(三、我国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需要了解,会出小题。 24、植物新品种的权利限制;合理使用和强制许可。 25、当品种需要满足新颖性;奇异性;均一性;稳定性是应授予育种家权利。 26、《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 1发明专利(patents)2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s)3外观设计(industrial designs)4商 标(trade marks)5服务标记(service marks)6厂商名称(商号)(indications of source)7 货源标记(trade names or commercialmarks) 或原产地名称(appellations kf krigin)8罅不 正当竞争(the repression kf unfair competion)27、《伯尔尼约》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版权独立性原则,权利限制原则,严格限制许可原则。 28、TRIPS的主要内容:1提出和重申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2确立了TRIPS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基本关系3规定了成员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最低要求4规定和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5有条件的将不同类型的成员加以区别对待。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权利类型。 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2分) 具体包括: (1)著作权(含邻接权)(1分);(2)专利权(l分);(3)商标权(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1)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 (3)知识产权具有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2 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权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订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它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

务。 简述地理标志权的特征。 (1)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2)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3)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简要说明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经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经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简述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以及作品类别。 中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分为9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没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

知识产权法教案

第一讲课程简介与知识产权的概念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授课顺序 1 章标题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 本章学时 6 本讲标题课程简介与知识产权的概念本讲学时 2 授课对象2014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课时累计 2 教学目的 结合人生规划点明学习本课意义,结合知识产权与法律、民商法的关系介绍学好本门课程的要点。讲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结合生活拉近知识产权与同学的距离。 教学内容一、课程简介 二、知识产权的界定 重点难点重点:1、学习课程的方法;2、知识产权的概念;难点: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 方 法 与 手 段 故事、经验穿插,适当引申并概括介绍其他理论。 课后作业1、知识产权是什么? 2、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是什么? 3、如何学好知识产权? 教学过程: 板书设计:

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 一、课程简介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 第二,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关知识与创造的权利 第三,知识产权是一种与工业生产、文化传播、科技进步、创造财富有关的权利 (二)为何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法专业的基础课程 第二,从事专业工作的必备知识 第三,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 (三)如何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从基础开始,善于抓住教材重点 第二,如何使用法条 第三,注意总结、比较,在头脑中构建法学知识体系 第四,注重培养法律逻辑,养成法学思维习惯 第五,善于质疑与自我解疑(从属-特性-比较-目的、效果) 第六,学会宽容与刻苦(诸多理论、法律不完备、老师万能) 二、知识产权的界定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 第一,国内学者的定义

本书: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等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他学者:刘春田、王利民、郑成思、吴汉东教授的定义(人智力成果、标记等依法权利或专有权) 第二,我国港、澳、台地区与国外学者的称谓 “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intellectual property geistiges eigentum,智慧财产权、智力财产权“知的所有权”“无形财产权” 第三,《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列举性定义, 创作性成果权利识别性标记权利 总之,知识产权强调知识的力量,但并不等同于知识。 (二)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 第一,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一种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身份权 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第二,民法是知识产权各专门法的一般法 第三,知识产权是特别法 总之,知识产权涉及一种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因而是民事权利;但又不限于财产关系,因而是一种新型民事权利。

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总论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的类别与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的基础。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碍鳝绢。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法享有的权利。 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他认为知识产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有时间性、使用人无限性和无限再生性。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锯鳗鲮。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识记) 1.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多项选择题)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戇鳖納。 商标权三个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狭义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和广义的知识产权做比较)(识记)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詢鳕驄。 知识产权传统的分类是文学产权(或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分。

4.由于工业产权与著作权长期交叉渗透,又出现了工业版权。如,汽车设计图纸。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1.私权是与公权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私人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知识产权的产生、行使和保护,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亿鳔简。 2.少数国家将知识产权归入民法典,个别国家对知识产权单独编纂法典,大多数国家采取单独立法方法。但各国都承认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或私人财产权利的基本属性。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篓鳐驱。 1.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本质属性所在。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长鳏檷。 2.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领会) 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专有性法律表现:

知识产权概论复习题

知识产权概论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著作权不保护( D ) A、文字作品 B、口述作品 C、摄影作品 D、时事新闻 2、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 A )享有。 A、制片人 B、编剧 C、导演 D、摄影 3、著作权的邻接权不包括( D ) A、表演者权 B、录制者权 C、广播者权 D、著作财产权 4、工业产权中的专利权不包括( C ) A、发明专利 B、实用新型专利 C、产品商标 D、外观设计专利 5、工业产权中的商标权包括( B ) A、发明专利 B、服务商标 C、实用新型专利 D、外观设计专利 6、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 A )权利。 A、独占性 B、非独占性 C、共享性 D、非共享性 7、知识产权法的表现形式不包括( C ) A、宪法 B、法律 C、道德 D、国际条约 8、不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C ) A、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B、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C、民法总则 D、植物品种保护条例 9、著作权的保护期规定自然人死后( C )年。 A、10 B、30 C、50 D、100 10、著作人身权不包括( D )。 A、发表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复制权 11、美术作品不包括( A )。 A、电影 B、雕塑 C、绘画 D、书法 12、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这四项权利都属于(D )。 A、署名权 B、修改权 C、发表权 D、演绎权 13、集成电路保护条例属于( C )。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国际条约 1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属于( D )。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国际条约 15、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并获得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应怎样处罚?( A ) A、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D、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6、以下不属于专利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B )。 A、发明人 B、后申请人 C、职务发明人 D、专利权人 17、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若没有关于专利归属的协议,则申请专利权的权利属于( B ) A、委托人 B、受托人 C、委托人和受托人 D、双方均不能申请专利 18、下列选项中仅属于对自然规律认识的是( A ) A、科学发现 B、产品发明 C、方法发明 D、实用新型 19、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与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的主要区别之一是,后者不要求( A )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美感 20、专利申请人的申请案被公布后,申请人应当字申请日起( D )内向专利局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三年内 21、确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是( C ) A、请求书 B、说明书 C、权利要求书 D、摘要 22、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是( A ) A、申请日 B、授权公告之日 C、专利权被批准之日 D、以上都不是 23、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 B ) A、10年 B、20年 C、30年 D、50年 24、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 A ) A、10年 B、20年 C、30年 D、50年 25、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 A )

导论与著作权法

知识产权法 导论 ?知识产权概述 ?概念 ?特征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intellectual property) 台湾地区称之为“智慧财产权”; 日本曾称之为“无体财产权” ,现称作“知识所有权”。 我国民法理论在20世纪70、80年代称之为“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作为正式的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民法通则》中。 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三种表达方法: 1、下定义; 主要表现在论著或教科书中。如吴汉东的教材中的论述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

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2、列举主要内容; 如知识产权传统上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三个法律领域。 3、完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或划分的方法 在《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项目的权利:(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 (3)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7)禁止商标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 (2)商标权; (3)地理标记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 (8)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分为两个类别:版权(copyright)和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无形性 ?专有性 ?时间性 ?地域性

知 识 产 权 概 述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 协定)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属于私权。我国民法通则也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予以规定。 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征: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这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债权、人身权和财产继承权等民事权利的首要特征。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或精神产品,本身凝结了人类的一般劳动,具有财产价值,可以成为权利标的,是与民法意义上的“物”相并存的一种民事权利客体,也有学者称之为“知识产品”或“知识财产和相关精神权益”。 2.专有性,即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从本质上讲,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权。这种垄断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受到一定限制。正是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主体能获得法定垄断利益,才使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激励功能,促使人们不断开发和创造新的智力成果,推动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和物权都是一种绝对权和对世权,从而有别于债权。 3.地域性,即知识产权只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基于主权原则必然呈现出

独立性,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也会使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有所不同。一国的知识产权要获得他国的法律保护,必须依照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按互惠原则办理。 4.期限性,即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出知识产权的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权利消灭,有关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可以自由使用。须注意的是,商标权的期限届满后可通过续展依法延长保护期;少数知识产权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有关条件,法律可长期予以保护,如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等。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是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仅使知识产权传统权利类型的内涵不断丰富,而且使知识产权的外延不断拓展。根据TRIPs协定、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公约和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内立法,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及答案(简答题) 1、如何认识“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这一命题 2、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3、简述着作人身权的内容。 4、简述着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5、什么是着作权的集体管理及其特征。 6、比较着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7、简述着作权许可使用与着作权转让的差异。 8、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9、简述合理使用制度需具备的条件。 10、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11、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2、简述专利实施许可的特征。 13、简述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实行专利的强制许可 14、简述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必备条件。 15、简述商标与商号的区别。 16、简述注册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 17、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8、简述商标的特征。 19、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 20、简述商标侵权的特征。 参考答案: 1、如何认识“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这一命题 答:(1)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财产权。(2)知识产权的“无形”既不等同于非物质性,也不是指其与有形财产毫无联系,甚至根本对立,主要在于其保护对象——信息——的无形性,它没有较为固定的形状,不占据空间,但是知识产权最终仍需由有形物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如通过报纸、书籍、电视等媒介的传播。 2、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答:知识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对象的独立性。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与其他民事权利对象相比,具有其独特之处。(2)内容的支配性。知识产权从权利的内容看主要是一种支配权,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进行全面支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3)产生法律效力的地域性。包括: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知识产权可分地域行使。(4)权利主体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质的民事权利,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5)受法律保护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间及限度,包括历史时间性和法定时间性两层含义。 3、简述着作人身权的内容。 答:(1)发表权,指作者享有的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

知识产权法练习题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概论 一、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法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4、知识产权制度 5、知识产权 6、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7、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8、智力成果 二、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3、简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4、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5、简述知识产权涉及的法律关系。 6、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7、知识产权为什么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 8、为什么说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不是绝正确而只是相正确?

9、知识产权为什么在时间上受到限制? 10、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 11、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三、论述题 1、试述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2、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3、试述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模式和内容。 4、试述知识产权的特征并阐述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5、试述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6、论述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四、填空题 1、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 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就是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的。

4、世界各国的是指产权立法, 绝大多数采取制定专门的的的模式。 五、单项选择题 1、智力成果要成为知识产权, 必须要有( ) 。 A专门法律确认或授予 B专利主管机关批准 C智力成果完成人的申请 D创造性 六、多项选择题 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A 地理标志权 B 商标权 C 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D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A 地理标志权 B 商标权 C 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D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3、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知识产权概述参考答案

1、1 1、知识产权就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得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得权利。这种成果就是? A、具体产品 B、工作计划 C、智力成果 D、规章制度 【答案】C 【解析】C、智力成果 2、《与贸易有关得知识产权协议》得缩写就是? A、TRAPS B、TRIBsS C、TREPS D、TRIPS 【答案】D 【解析】D、TRIPS 3、《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日期就是? A、1870年4月26日 B、1970年4月26日 C、1970年4月1日 D、1870年4月1日 【答案】B 【解析】B、1970年4月26日 4、下列内容中没有包括在TRIPS对“知识产权”所划得范围内得就是? A、专利权 B、地理标志权 C、科学发现权 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权 【答案】C 【解析】C、科学发现权 5、下列对“知识产权”概念描述正确得就是? A、知识产权得作用就是为了垄断 B、知识产权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人身权利 C、知识产权就是发达国家设置得技术壁垒 D、知识产权中得控制、使用、受益、处分权等都就是相对。 【答案】B 【解析】B、知识产权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人身权利 1、2 1、知识产权具有得三个基本特征就是。 A、独占性、时间性与实用性 B、独占性、地域性与时间性 C、国家性、独占性与地域性 D、独占性、地域性与实践性 【答案】B

【解析】B、独占性、地域性与时间性 2、知识产权不具备得性质就是。 A、时间性 B、地域性 C、有形性 D、专有性 【答案】C 【解析】C、有形性 3、我国甲公司在中国与日本均注册了商标W,而日本得乙企业在其本国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了W商标,乙企业侵犯了我国甲公司。 A、在中国得商标权 B、在日本得商标权 C、在中国与日本得商标权 D、在亚洲地区得商标权 【答案】B 【解析】B、在日本得商标权 4、中国企业甲公司准备从德国企业乙公司引进相关先进技术,下列哪项技术值得引进? A、德国乙公司在德国申请了专利但在中国没有申请专利得技术X B、德国乙公司在中国申请得专利但在德国没有申请专利得技术Y C、德国乙公司既没有在德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得技术Z D、德国乙公司在中国与德国都申请专利得技术W 【答案】D 【解析】D、德国乙公司在中国与德国都申请专利得技术W 5、中国甲公司希望收购美国乙公司,需要纳入评估乙公司收购价值范畴得有哪些? A、乙公司已经注册并使用了80年得商标W,但后经查明该商标届满2年仍未办理续展手续。 B、乙公司声称自己拥有得技术X但并没有申请专利 C、乙公司声称自己拥有专利技术Y,但后经查明该项专利按照美国法律已经过了保护期限 D、乙公司声称自己拥有专利技术Z,但后经查明该项专利按照美国法律已接近保护期限届满 【答案】D 【解析】D、乙公司声称自己拥有专利技术Z,但后经查明该项专利按照美国法律已接近保护期限届满 确认提交 2、1 此部分内容用于本节内容得考核,成绩将计入整门课程得学习成绩,请认真答题! 1、著作权( ) A、本质上就是一种姓名权 B、就是一次性权利 C、包括禁止冒名之权 D、就是作者或其她著作权人得一项基本权利 【答案】D 【解析】D、就是作者或其她著作权人得一项基本权利 2、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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