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教学大纲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教学大纲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教学大纲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的统设必修课。

本学科为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的应用性学科,培养具备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以及能够运用到实际中的专业人才。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要求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运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深入理解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基础理论。

基础理论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前提条件,没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就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学根底。基础理论包括有关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等。

2.准确掌握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中所有的基本概念。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各个章节中有大量的基本概念、涵义,准确掌握这些基础知识有利于建立扎实的理论基础。

3.努力学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中的基本知识和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4.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要注意运用基础知识和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5.熟悉我国主要劳动法规、劳动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正确分析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案例分析等等。随时注意新颁布的重要法规,作为教材的补充内容。

在教学中逐步加强案例教学份量,运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掌握,并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教学要求按说出、描述、写出、运用四个层次进行教与学。

1.说出即能简单地、有条理地说出大致内容框架,例如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立法概况、历史发展的有关情况等等;

2.描述即能较系统地描绘叙述课程主要内容,例如熟悉主要的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础理论、基本概念,能够融会贯通;

3.写出即能准确写出各个重要的知识点,例如准确掌握劳动法学基本概念和含义、基本知识、基础理论以及主要法律重点条款;

4.运用是指在上述三个层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四、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本课程课内学时数为54学时,3学分。一学期开设。

五、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与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其他课程的衔接是:前有经济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后有合同法、商法等课程。

第二部分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初步方案

一、文字教材

本课程文字教材采取合一式,由基本教材与辅助教材两部分组成。

基本教材系统阐述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它是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基本教材同时为学生自学提供指导。

辅助教材编入学习目标、学习方法建议、案例分析和思考与练习等内容,加深学生对基本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另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法规汇编》,收编与教材内容有关的主要的法律法规。

二、音像教材

本课程录像教材为17个课时的录像课。它对文字教材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和重点阐释,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文字教材的内容。

三、网上教学资源

本课程建有核心网络课程,利用网络的交互性、快速性、便利性、容量大的特点,为学习者提供一个虚拟课堂和学习的便利以及丰富的资料。除此之外还提供有网上考试试题

库、网上教学辅导若干课次。上述各种媒体可相互配合使用。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的建议

1.指导学生全面系统通读文字基本教材、主要法规及参考资料。

2.核心网络课程、录像课、网上答疑和讨论等教学形式及面授辅导主要讲解重点、难点,并通过网络课程的学科动态介绍本学科的热点问题和前沿理论问题。

3.案例分析教学主要训练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及熟练掌握劳动法律规范的程度。可以将疑难案例作为作业或考题。

五、学时分配

本课程录像课17学时。

课内学时分配如下:

章序号教学内容课内学时

学习指南0.5

1 劳动法概述 4

2 劳动就业 3

3 劳动合同 6

4 工会与集体合同 4

5 工资和工资保障 3

6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

7 职业安全卫生 4

8 特殊群体的劳动保护 3

9 劳动法的监督检查 3

10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4

11 社会保障法概论 2

12 社会保险法 6

13 社会救助法 3

14 社会优抚法 2

15 社会福利法 2

总复习0.5

合计54

六、教学环节

(一)自学

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在听课基础上,全面系统认真阅读教材和指定参考书及主要法规,收看录像辅导课。

(二)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是教学的重要方式,辅导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通过讲解重点、难点,辅导学生自学,解答疑难点和分析问题;组织案例分析讨论;向学生提供新颁布的重要劳动法规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

(三)作业及案例分析

适当选择疑难案例,由辅导教师作为课上讨论或课下作业。

(四)形成性考核

形成性考核可以培养学生自我激发学习动机的能力,形成性考核又能够培养学生自我计划能力,有计划有目标的学习是自主学习的保障。形成性考核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学生通过完成作业、参与讨论、通过测验等手段来培养学生自我监督控制能力,培养学生对学习进行自我评价,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针对自我情况调整学习的方式和方法,同时,也培养了学习者互相之间的协作精神,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

本课程形成性考核的形式有:

1.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讨论)

2.记分作业

形成性考核的成绩占每门课总成绩的30%,即30分,以上两种形式所占比例为:课堂讨论占25%(即7.5分),记分作业占75%(22.5分)。

(五)考试要求

1.考核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引导他们着重掌握重点、难点及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劳动关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2.题量要适当并且难易搭配。按照不同层次大致可分为:较难、适中、较易三个等级。各种题型中均可能有说出、描述、写出、运用四个层次的要求。

考试范围要求覆盖全教材内容。新颁布6个月以上的重要法规,在考题中占一定比例。

3.考题类型:在一份试卷中,包括客观性试题,如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

释;主观性试题,如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等题型。

七、教学媒体使用信息表

教学媒体主要内容主要作用时间安排

文字教材系统介绍全部教学内容系统传授知识共16周,自学为主录像教材重点讲授重点阐述,必要补充通过录像带发行

网络课程

教学大纲、考核说

明、辅导答疑、案例分

析讨论、综合测试

教学过程辅导、重

点提示、习题解析、布

置记分作业、检查学习

情况、解答学生的疑问

共16周,小组和自

网上教学活动

讲授教学中的重点

和难点、最新立法动

态、期末复习指导

信息沟通、反馈、教学

交流

每年3、4、6、9、

11、12月安排网上

教学活动一次第三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上编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

1.能说出劳动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和什么是广义上的劳动法和狭义上的劳动法。

2.能描述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3.能写出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广义上的劳动法、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劳动法律关系客体、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变更、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写出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地位;劳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的主要内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4.能运用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的理论分析案例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节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劳动法的产生

二、外国劳动法的发展

三、中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四、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劳动法的概念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三、劳动法律关系

第三节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地位

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二、劳动法的地位

第四节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二章劳动就业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政府对劳动就业的职责和我国公平就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能描述现行主要法律规定。

3.能写出劳动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就业困难人员、公平就业、劳动法上的就业歧视、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的概念;写出劳动就业的特征;国家和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就业歧视的主要类型;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条件;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联系与区别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劳动就业概述

一、劳动就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政府对劳动就业的职责

三、劳动就业方针和促进劳动就业的政策支持

四、就业援助制度

第二节公平就业

一、公平就业的概念

二、就业歧视的主要类型和法律规定

第三节就业服务

一、就业服务的概念和内容

二、职业中介

三、公共就业服务

第四节职业教育

一、职业教育的概念和特征

二、职业教育的分类和形式

三、职业技能鉴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订立、生效、无效、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等内容。

2.能描述劳动合同的作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3.能写出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商业秘密、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劳动合同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劳动合同特征;劳动合同的作用;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的主要内容。

4.能运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分析案例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三、劳动合同的分类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必备条款

二、约定条款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

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五、劳动合同的生效和无效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五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四、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五、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

第六节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

一、劳务派遣

二、非全日制用工

第四章工会与集体合同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集体协商代表的职责;集体合同的种类;在履行集体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工会的职责。

2.能描述工会的性质;工会的法律地位;工会的权利与义务;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的主要内容;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形式;集体协商代表

的确定和保护;集体合同订立的形式;集体合同终止和续签的法律规定。

3.能写出工会法、集体合同、集体协商、职工民主管理等概念和特征;工会的权利与义务、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作用;职工代表大会职权;集体协商的意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关系;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的主要内容。

4.运用集体协商代表的法律保护的规定和集体合同的法律规定分析问题。

第一节工会与职工民主管理

一、工会与工会法

二、职工民主管理

第二节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一、集体协商

二、集体合同

第五章工资和工资保障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描述工资形式;我国现行的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2.能写出工资、工资集体协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奖金、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最低工资的概念;工资的特征;工资分配原则;津贴的作用;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因素的主要内容。

3.能运用劳动法关于工资的法律规定分析案例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节工资的概念和分配原则

一、工资的概念和特征

二、工资分配的原则

第二节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

一、工资制度

二、工资形式

第三节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休假期间的工资

三、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第四节工资保障制度

一、最低工资制度

二、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保障

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

2.能描述我国现行工作时间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3.能写出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广义的休息时间、狭义的休息时间、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探亲假、年休假、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写出工作时间的特点;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作用;休息时间的种类和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法律规定。

4.能运用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分析案例并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节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概念和特点

二、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作用

三、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休息休假

一、休息休假的概念

二、休息休假的种类

第三节延长工作时间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

三、延长工作时间的特别规定

第七章职业安全卫生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职业卫生保障的主要内容;职业安全技术规定的基本作用和法律意义;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立法概况;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基本内容。

2.能描述职业安全卫生的基本方针;职业安全技术规定的基本内容;安全卫生检查与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

3.能写出职业安全卫生制度、职业安全法律保障、劳动安全技术规定、职业卫生保障、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职业病、特种作业等概念;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和劳动安全技术规定特征;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和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的主要内容;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4.能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案例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节职业安全卫生概述

一、职业安全卫生的概念和特征

二、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立法概况

三、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三、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制度

四、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

五、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六、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与监察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三节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规程

一、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概念

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基本内容

第八章特殊群体的劳动保护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立法概况、意义。

2.能描述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人劳动保护具体内容。

3.能写出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的概念;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殊性;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意义;残疾人就业保障措施的主要内容。

4.能应用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分析案例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节特殊群体劳动保护概述

一、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概念和特征

二、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意义

第二节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体系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

第三节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一、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体系

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

第四节残疾人的劳动保护

一、残疾人劳动保护的法律体系

二、残疾人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

第九章劳动法的监督检查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劳动法监督检查的意义;劳动法监督检查机构及其职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投诉的程序。

2.能描述劳动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劳动法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劳动法的社会监督检查程序的一般规定;针对违法行为的监察程序;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程序。

3.能写出劳动法监督检查、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劳动法执行情况的社会监督的概念;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的区别;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时的主要权利;劳动法社会监督的特点和种类。

4.能运用劳动法监督检查的法律规定分析案例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节劳动法监督检查概述

一、劳动法监督检查的概念

二、劳动法监督检查的意义

第二节劳动法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工会的监督检查

三、劳动法的社会监督

第三节劳动法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监督检查程序的一般规定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投诉的程序

三、针对违法行为的监察程序

四、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章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处理劳动争议机构有哪些及其各自的职责;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审理与裁决的主要内容。

2.能描述劳动争议处理的意义、处理原则的主要内容、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3.能写出劳动争议、权利争议、利益争议、个人争议、集体争议、团体争议、和解、调解、仲裁的概念;劳动争议的分类;劳动争议的特点;劳动争议的范围和处理方式;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中专门的调解与仲裁或诉讼中调解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在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执行中引入支付令制度的原因;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应符合的法定条件;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4.能运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分析案例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节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一、劳动争议概述

二、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第二节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程序

一、劳动争议协商程序

二、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第三节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

一、劳动争议仲裁概述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第四节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

一、劳动争议的起诉与受理

二、劳动争议的审理与裁决

下编

第十一章社会保障法概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的线条;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类型;社会保障法的价值取向;社会保障法的立法体系。

2.能描述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障法调整对象的分类。

3.能写出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化原则的概念;写出社会保障法的特征;社会保障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第一节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二、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社会保障法的萌芽

二、社会保障法的产生

三、社会保障法的发展

四、社会保障法的完善与调整

五、中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四节社会保障模式及价值取向

一、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类型

二、社会保障法的价值取向

第五节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体系

二、社会保障法的立法体系

第十二章社会保险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社会保险与社会法的关系;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社会保险的结构和项目。

2.能描述社会保险法律调整的原则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

3.能写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失业保险、失业、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的概念;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养老保险的特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与联系;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特点;工伤保险的特点;失业保险的特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生育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

4.能应用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案例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节社会保险法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二、社会保险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三、社会保险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四、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第二节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形式

二、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

三、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

四、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五、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二、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

三、《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新规定

第四节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三、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

四、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出

五、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

第五节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二、我国现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三、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四、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五、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

六、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和标准

第六节生育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

二、我国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内容

第十三章社会救助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社会救助的功能;我国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体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然灾害救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能描述社会救助的对象和资金来源;社会救助法的属性;我国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我国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体系;五保供养制度的基本内容;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原则;廉租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

容;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

3.能写出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法、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自然灾害救助法律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廉租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廉租住房保障的货币补贴、廉租住房保障的实物配租的概念;写出社会救助的原则;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原则;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概述

一、社会救助概述

二、社会救助法律制度

第二节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

一、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概述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三节自然灾害救助法律制度

一、自然灾害救助法律制度概述

二、自然灾害救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

一、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概述

二、五保供养制度的基本内容

三、农村其他社会救助法律制度

第五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制度

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制度概述

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六节廉租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一、廉租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概述

二、廉租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章社会优抚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社会优抚的保障对象;军人优抚法律制度主要内容;士官安置法律制度主要

内容;军人转业安置法律制度主要内容。

2.能写出社会优抚、死亡抚恤、残疾抚恤、退役安置法律制度、转业、复员、退伍的概念;写出社会优抚的特征;社会优抚的性质;现役军人优待的主要内容;义务兵家属优待的主要内容;残疾军人优待的主要内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优待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社会优抚法律制度概述

一、社会优抚的概念和特征

二、社会优抚的性质

第二节社会优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军人优抚法律制度

二、退役安置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社会福利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

1.能说出我国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老年人福利主要内容;残疾人福利主要内容。

2.能描述我国公共福利的内容;特殊形式的教育福利种类;我国当前的法定职业福利和企业的自主福利种类。

3.能写出广义的社会福利、狭义的社会福利、公共福利、助学金制度、贷学金制度、奖学金制度、特殊教育制度、公共卫生、公共设施、职业福利、专门福利、老年人福利、社区服务的概念;写出社会福利的性质和特征;社会福利的作用;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社区服务的特点。

第一节社会福利法律制度概述

一、社会福利的概念

二、社会福利的性质和特征

三、社会福利的作用

四、我国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第二节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内容

一、公共福利法律制度

二、职业福利法律制度

三、专门福利法律制度

四、社区服务

《职业教育学》教学大纲

《职业教育学》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职业教育学 课程英文译名:V ocational Education 课程编码: 230124 适用专业:职教师资专业 修读方式:必修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学时、学分:32学时、2学分 先修课程:职业心理学 使用教材:胡斌武主编:《职业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1.李向东,卢双盈著:《职业教育学新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黄尧著:《职业教育学:原理与应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3.姜大源著:《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4.石伟平著:《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5.马建富主编:《职业教育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贺祖斌主编:《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徐国庆著:《职业教育课程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8.米靖主编:《现代职业教育论》,天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9.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编:《职业概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年版。 10.[美]凯文?凯利著,张行舟等译:《技术元素》,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 一、课程性质 职业教育学是职业教育教师教育专业基础课程。课程教学目的是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背景下,使学生系统掌握职业教育的基础理论,培养学生运用职业教育原理分析并解决职业教育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目标 1.让学生理解职业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最新成果。 2.让学生掌握从事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学技能、教育素养,提

高运用职业教育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热爱职业学校教育事业,热爱专业,为后续学习奠定坚实的专业兴趣和专业基础。 三、课程教学方法设计 以课堂教学为主,结合课堂研讨、专家讲座、教育考察、自学等形式。 1.课堂教学主要讲解基本原理,并结合教育实际问题融入基本原理的讲解,使同学们更好地理解职业教育学的基本方法,理解职业教育学的理论体系、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提高课程学习兴趣。 2.邀请职业学校一线专家开展讲座,到职业学校参观考察,增强学生的教育认知,提高教育体悟,增强专业学习兴趣,把握专业方向。 3.课外资料查询与自学,增强文献检索能力和自主学习意识、自主学习能力和抓住要点的能力,提高终身学习能力。 四、课程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六、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方式 考核方式:考试课 成绩评定方式:课堂讨论、主题发言、专家讲座、教育考察等占20%;课程论文、小组合作学习、教育情境训练等占30%;期末考试占50%。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形考网上作业答案1-4

形考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 A. 《国际劳工宪章》 B. 《国际劳工标准》 C. 《国际劳工条约》 D. 《国际劳工章程》 满分:2 分 2.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至少()。 A. 每半年召开一次 B. 每半年召开二次 C. 每一年召开一次 D. 经常召开 满分:2 分 3. 下列关于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 B. 劳动法调整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C.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劳动关系,也包括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D. 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满分:2 分 4. 《集体合同规定》第38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为(),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A. 6个月 B. 1至3年 C. 4年 D. 5年 满分:2 分

5. 我国法律禁止的健康歧视,除了残疾歧视,还包括()。 A. 传染病歧视 B. 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C. 行为障碍歧视 D. 视听障碍歧视 满分:2 分 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满分:2 分 7. 以下各项中关于工会性质表述不正确的是()。 A. 阶级性 B. 群众性 C. 组织性 D. 自愿性 满分:2 分 8.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各项支出不属于劳动者工资围的有()。 A. 计时工资 B. 计件工资 C. 加班工资 D. 职工福利费用 满分:2 分 9.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A. 宪法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课后习题经典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第一章 1.劳动法含义P12: 含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三权”含义P25: 含义:宪法中的劳动权包括个体劳动权和集体劳动权。其中,集体劳动权主要是劳动者团体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团结权、团体协商权以及争议权,这三项权利被称为“劳动三权” 3.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含义P11-12: (1)劳动是人们之间有意识有一定目的的肉体的或精神的操作。 (2)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人身从属性。即劳动者的“受雇性”。 (3)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契约性。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4)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职业性。劳动法中的劳动强调劳动的长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5)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有偿性。劳动法中的劳动实际上在劳动力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基础上,实现劳动者劳动力使用权与雇主劳动报酬所有权的换取。 4.简述“劳动关系”的特点P13 (1)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必须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 (2)劳动关系是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 A劳动关系在形式上是劳动力的使用权与雇主的劳动报酬所有权的交换,在形式上是一种商品买卖,具有财产属性; B同时,劳动力的存在于劳动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劳动力所有权交换过程以及交换的目的具有人身保障性。 (3)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 A平等性表现为劳动力使用权与劳动报酬的等价交换,以及劳动力商品的交换形式具有契约性,缔约双方地位平等; B从属性包含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 (4)对抗性与非对抗性兼容。 A对抗性--利润最大化与收入最大化; B非对抗性--企业发展与劳动者谋生谋利。 (5)是劳动所有权与劳动力使用权相分离的。 A所有权是劳动者的; B使用权是雇主的。 6.劳动法产生的标志: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和道德法》开创了现代劳动法立法先河。 7.劳动权正式成为宪法基本权: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健康管理师教学大纲

健康管理师培训标准 1.职业代码:X2-05-05-09 2.职业定义: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级健康管理师培训标准 1.培训目标 1.1总体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要使培训对象掌握健康管理的基础知识,能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信息收集、信心管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跟踪随访、健康教育、实施干预方案、监测干预效果等常规工作。 1.2理论知识培训目标 依据《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中对三级健康管理师的理论知识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健康管理工作的职业道德、职业守则、健康管理基本知识、健康保险相关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 1.3 专业能力培训目标 依据依据《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中对三级健康管理师的专业能力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信息收集、信息管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跟踪随访、健康教育、实施干预方案、监测干预效果的基本方法,达到独立上岗工作的水平。 2 .培训机构要求 2.1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三级健康管理师培训机构的主体资格、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师、教学设施和场地等基本条件。按30人/周期的培训能力编制本标准。 2.2适用范围 本标准试用于国家职业三级健康管理师试技能培训机构。

2.3主体资格 健康管理师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委托直属下级机构。 2.4组织机构 健康管理师培训机构应设有教学、培训师、学员、质量、结业考试和设施和设备等管理组织。组织机构可以综合设置。 2.5人员配置 2.5.1负责人 负责培训机构全面管理工作。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培训或教育工作20年以上。 2.5.2助理 协助负责人管理培训机构的日常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培训或教育培训工作15年以上。2.5.3工作人员 2.5.3.1办公室人员:2人以上,其中主任1人,专职,协助负责人管理培训机构日常事物,承担培训的具体事物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培训工作。 2.5.3.2培训师:自有培训师不得少于3人。配备流行病、统计、营养、运动、健康教育方向教师至少1名,均须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卫生部人才中心签发的培训师聘任证书。 2.5.3.3教学组织人员:培训师中核心师资担任。制定培训课程计划、安排相关授课人员、组织撰写培训讲义等。须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健康监测”、“健康风险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相关领域论文一篇。 2.5.3.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机构培训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2.5.3.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培训机构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一、选择题: 1.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A ) A.某企业职工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 B.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分红问题发生争议 C.张某雇佣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张某与李某就报酬发生的争议 D.某企业与职工因加班费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何时 起建立( B ) A.劳动合同订立之日 B.用工之日 C.劳动合同公证之日 D.双方当事人口头协议订立劳动合同之日 3.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是( C ) A.国家与用人单位负担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负担 C.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 D.国家和劳动者负担 4.李某到某餐馆做服务员已满1年,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B.双方已基于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C.视为李某与餐馆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双方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赵某在甲公司工作满15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支付给赵某的经济补偿金为( C ) A.相当于赵某1个月的工资 B.相当于赵某6个月的工资 C.相当于赵某12个月的工资 D.相当于赵某15个月的工资 6.下列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的是( A ) A.城镇职工 B.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 C.少年儿童 D.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应该为( C ) A.新的用人单位 B.劳动者 C.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8.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 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B )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第2版)_在线作业_2

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第2版)_在线作业_2 交卷时间:2018-03-16 14:23:34 一、单选题 1. (5分)劳动关系的双方为()。 ? A. 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 ? B.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 C. 工会与企业 ? D. 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第2版)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 2. (5分)下述哪些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 A. 某国家部委和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的公务员之间发生的关系 ? B. 某民办学校和与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张某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

? C. 某城市居民与其雇佣的保姆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 ? D. 某大学和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的某教师之间发生的关系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第2版)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 3. (5分)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有()。 ? A. 劳动行政部门与某国有企业之间因职工培训而发生的关系? B. 作者与出版社之间的约稿合同关系 ? C. 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 D. 社会保险机构与退休职工李某因退休费领取而发生的争议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第2版)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

4. (5分)《劳动法》第71条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相适应。? A. 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 B. 社会承受能力 ? C. 人民生活水平 ? D. 精神文明程度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第2版)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 5. (5分)根据《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由下列机构制定()。 ? A. 国务院 ?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纠错

学校卫生学课程教学大纲

学校卫生学课程教学大纲 “学校卫生学”课程教学大纲 教研室主任: 田春兰执笔人:吴晓梅 一、课程基本信息 开课单位:体育科学学院 课程名称:学校卫生学 课程编号:144210 英文名称:School Hygiene 课程类型:专业任选课 总学时:36 理论学时: 34 实验学时:2 学分:2 开设专业:体育教育、体育舞蹈、公共事业管理(体育) 先修课程:无 二、课程任务目标 (一)课程任务 研究正在成长的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以及他们与教育生活环境的相互关系,找 出影响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康的各种因素,从而利用、改造和创造条件,提出相应的卫生要求,采取 卫生措施,以达到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改善学生体力和脑力,增强其体质,提高整体素质的目 的。 (二)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使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身心健康成长,体质不断增强,提高整体素质。在学完本课程之后,学生能够: 1.了解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在今后从事教学工作中更具有针对性。 2.懂得营养搭配,知道不同人群的营养需求和搭配,以保证身体的生长需求。 3. 掌握学习的原理,知道怎么科学用脑,有利与安排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4.懂得学校常见病的症状及预防。 5. 了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 (一)理论教学的内容及要求 ,本项编写要求:以基本内容为主线~对各知识点分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提 出要求~并说明教学重点及难点,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学校卫生学的任务和作用 1(了解学习学校卫生学意义、任务、作用; 第二节学校卫生学的理论基础1(掌握遗传、环境和教育对学生健康及发育的影响。 2(了解学校卫生学的内容及与其它学科的联系。 3(了解学校卫生学的发展史。 第二章儿童青少年的生长发育 1. 了解儿童青少年的解剖生理特点。 2. 掌握儿童青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 3. 掌握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的一般规律。 4. 了解儿童青少年的形态特征。 第三章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卫生 1.了解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的意义。 2.了解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 3.掌握不同时期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卫生。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的卫生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名词解释(超全)

A、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规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B、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为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是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 补充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标准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周。 C、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抚恤:是指现役军人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根据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由国家生活保障。 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D、贷学金制度:是指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通过向学生提供低息或者无息贷款的方式,为学生解决读书期间的生活和学习困难的一种教育福利制度。 F、复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不保留公职人员身份,回原籍或入伍地重新就业。 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关系:是指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动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会成员或者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G、广义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和。 广义上的社会福利:是指由政府和社会举办和出资、旨在改善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一切措施。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个人争议:又称个别争议,是指发生在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和会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工会的参与权:工会有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工会的监督权: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主要手段是行使监督权。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也称工资总量,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意外伤害。 工伤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公平就业:就是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公共卫生:是以预防医学观念、理论和技能为基础,针对预防疾病、促进人群健康所采取的社会性实践的总称。 公共设施:是指为了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而的有关交通、通讯、能源的、水务、绿地、文化、体育等公共性服务的设施。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公益就业服务。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重要知识点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重要知识点 名词解释: 劳动法——广义: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狭义: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劳动法律事实——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 休息权:是指劳动者除了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可以自行支配的时间的权利。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经济组织。 职业介绍机构——即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 平等就业——是指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就业机会。 国家促进就业——是指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创造就业条件和扩大就业机会。 劳动者竞争就业——是指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考试或考核竞争取胜而获得就业岗位。 境内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境内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业介绍机构。 境外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业介绍机构。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集体合同——亦称团体协约、劳动协约、集体协议,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设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正式工劳动合同——是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简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内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录用合同——是录用单位与被录用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和被聘用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经济政治与社会》课程教学大纲

徐州中健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经济政治与社会》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经济政治与社会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本课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相关基本观点教育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常识教育。其任务是使学生认同我国的经济、政治制度,了解所处的文化和社会环境,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投身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 二、课程教学总体目标 引导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相关基本观点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有关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辨析社会现象、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及具体教学目标和要求 (一)透视经济现象。 教学目标 使学生透过常见的经济现象,掌握有关的经济知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劳动观,增强创新、诚信、效率、公平等意识,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 教学要求 认知:了解有关商品交换、消费、生产以及收入分配的基本知识,

理解价值规律的作用、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国的分配制度。 情感态度观念:正确看待金钱,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崇尚诚信,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 运用:正确辨析常见的经济现象,理性消费,以实际行动提高自身素质,尝试设计家庭理财方案。 教学内容 1.商品的交换与消费 (1)透视商品交换的现象,了解商品的基本属性,理解货币在商品交换中的作用。 (2)透视商品价格的变化,懂得影响价格的因素,认识价格变动的影响,理解价值规律的作用。 (3)透视选购商品的现象,评析常见的消费心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2.企业的生产与经营 (1)透视企业的不同类型,了解企业的含义和分类,理解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 (2)透视企业经营的状况,理解企业形象、诚实守信、名牌产品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增强诚信意识和创新意识。 (3)透视人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理解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意义,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个人的收入与理财 (1)透视家庭收入的多元化,理解我国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意义,增强劳动光荣、热爱劳动的情感,增强效率意识和公平意识。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任务最新版

02任务_0019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得分:40 1.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A. 劳动合同签订地 B. 用人单位注册地 C. 劳动者所在地 D.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 单位所在地 2.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 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A. 1小时 B. 2小时 C. 3小时 D. 4小时 3.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 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4.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方针是()。 A. 预防第一,安全为主 B.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 安全第一 D. 安全为主 5.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保护范围包括()。 A. 基于劳动合同而提供的劳动过程 B. 劳动过程除去加班加点过程 C. 劳动过程及其他相关过程 D. 劳动过程 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对残疾人就业实行()的方针。 A. 集中就业 B. 分散就业 C. 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 D. 国家安排就业 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人数在()人或者以上,并且具有共同请 求的,可视为集体争议。 A. 3人以上 B. 5人或者以上 C. 10人以上 D. 30人或者以上 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属于全体人民共同的法定节假日的是()。 A. 中秋节 B. 元旦 C. 国际劳动节 D. 解放军建军节 9. 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部门是()。 A. 国务院 B.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C. 全国总工会 D.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 10. 负有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义务的主体是()。 A. 用人单位 B. 劳动行政部门 C. 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D. 企业工会 11.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 A. 工会成员担任 B. 企业代表担任 C. 职工代表担任 D. 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 人员担任

(完整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司考真题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司考真题 2017 1、农民姚某于2016年3月8日进入红海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红海公司也未给姚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姚某向社保机构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同年12月8日,姚某以红海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辞职。经查,姚某的工资属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额。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D A.姚某自2016年3月8日起即与红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B.红海公司自2016年4月8日起,应向姚某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C.姚某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D.姚某就红海公司未缴养老保险费而发生争议的,可要求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 2、关于集体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CD A.甲公司尚未建立工会时,经其2/3以上的职工推举的代表,可直接与公司订立集体合同 B.乙公司系建筑企业,其订立的行业性集体合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即行生效 C.丙公司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全体劳动者,不论是否为工会会员,均适用 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丁公司工会与公司协商不成时,工会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3、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当该公司裁员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B.应优先留用与本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C.不得裁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的女职工 D.不得裁减非因公负伤且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2016 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 请回答第1-3题。 1、关于女工权益,根据《劳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公司应定期安排王某进行健康检查 B.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 C.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D.若王某在哺乳婴儿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2、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 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形考答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形考答案形考 □ A.调节作用 "B.补偿作用 C.奖励作用 D.激励作用 题目2 下列关于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正确的是(选择 一项或多项: )。 ’ A.劳动法与民法的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B. 劳动法与民法律的主体不相同 口C.劳动法与民法的主体相同,但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同 " D.劳动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 题目3 工会的性质,一般认为它具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门A.群众性 3 B.自愿性 C. 全民性 * D.阶级性 题目4 目前我国的工资形式包括()。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奖金 17

B. 计件工资 ° C.津贴 口D.计时工资 题目5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般包括()。 选择一项或多项: 」A.雇佣关系 门B.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C. 与就业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 D.劳动关系 题目6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二I A.最低工资 口B.加班加点的工资 "C.休假期间的工资 “ D.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题目7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用人单位的员工 门B.高级技术人员 門C.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 D.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题目8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B.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 C.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口D.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题目9 下列对劳动法上劳动就业的理解,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劳动就业的主体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 门B.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 C.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有时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 D.劳动就业的主体必须具有劳动行为能力 题目10 劳动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在于()。 选择一项或多项: □ A.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 二I B.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方法 " C.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 D.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题目11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B.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C.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D.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题目12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 选择一项或多项: B.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C.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口 D.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界定完整篇.doc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界定-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在许多国家分属不同的部门,在我国则存在着相互包含的关系。表面看来,这似乎只是一个立法技术问题,其实这里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本文试图从体制上对这一立法现象进行透视。 ; 一、我国关于两类立法相互关系的各种观点及其评析 ; 概括我国目前关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互关系的各种看法,大致可以归为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劳动法包括保障的内容;二是认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互交叉;三是认为劳动法从属于社会保障法。 ; 在我国,社会保障法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提出的一个范畴。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并无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在我国则可以说是渊源流长。我国在劳动法调整对象上存在着某些不恰当的扩大,正是这种扩大涵盖了保障内容,这种扩大可以概括为内在式的和外在式的。所谓内在式的扩大,也可以称之为劳动关系广义说,是扩大了对劳动关系的认识,将一些保障内容加入劳动关系的范围,并形成第一种观点。这种观点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劳动法中较为流行。所谓外在式的扩大,可以说是劳动法调整对象广义说,是将劳动关

系以外的一些社会保障关系纳入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并形成了第二种观点。这种观点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劳动法中较为流行。当前,随着社会保障法这一概念被我国逐步接受,又出现了扩大: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的倾向,我们可称之为社会保障法调整对象的广义说,并形成上述第三种观点。笔者认为这三种观点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 第一种观点:劳动关系包含了保障福利内容 ; 劳动关系有时也称之为劳资关系劳雇关系劳使关系等等。台湾的一些学者认为,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中心所展开,着重劳动力、劳动者为本位的思考:劳资关系含有对立意味,因为劳方资方的界限分明,其所展开的关系自然包含一致性与冲突性在内:劳雇关系以雇佣的法律关系为基础,重点在权利义务之结构:劳使关系则已将的所有的价值意味予以排除,只剩下技术性涵义。(注:黄越钦:《劳动法论》,(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劳工研究所发行,1993年修订版,第9页。)我国大陆的学者一般只使用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概念的模糊性给我国劳动法学者以填塞的空间。20世纪80年代,我国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是对劳动关系作扩大的理解,构成劳动关系广义说。正是这种不恰当的扩大,使保障福利内容完全纳入劳动关系,也使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

《劳动经济学》课程教学大纲

《劳动经济学》课程教学大纲 二、课程简介 本课程是社会保障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主要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1)掌握劳动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2)能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一些社会热点劳动经济问题;(3)能运用规范和实证的研究方法对劳动力市场运行机理、人力资本投资、收入分配、就业与失业、劳动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主要内容有:劳动和劳动生产率理论;劳动力管理理论;劳动组织理论;劳动报酬和劳保福利理论;劳动计划理论及劳动经济史等。 三、知识点 (一)基本知识点 1.基本概念:无差异曲线、替代效应、收入效应、劳动力供给(需求)弹性、边际报酬递减规律、人力资本及人力资本投资、非自愿失业; 2.工资原则和影响宏观工资水平的的主要因素; 3.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区别; 4.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均衡理论及歧视的类型分析; 5.劳动力流动的相关理论; 6.掌握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类型。 (二)重要知识点 1.收入效应、替代效应在个人劳动力供给、家庭劳动力供给、市场劳动力供给决策中的影响程度; 2.人力资本的含义、人力资本投资的含义及主要形式; 3.劳动力需求变动与劳动力需求量变动的区别、最佳劳动力选择的条件、边际生产力递减规律; 4.劳动力市场静态均衡与动态均衡的形成过程、劳动力市场非均衡现象; 5.劳动力流动的基本假设和必要条件、劳动力流动机制和规律; 6.区别就业、自然失业、充分就业、隐性失业等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四、基本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劳动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2.能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一些社会热点劳动经济问题。 3能运用规范和实证的研究方法对劳动力市场运行机理、人力资本投资、收入分配、就业与失业、劳动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二)能力要求 要求具备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数学分析能力、逻辑计算能力;有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三)素质要求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离线作业(必)标准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作业(必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基础理论篇 第四章:劳动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题 1.劳动法 答: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简答题 1.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具有哪些一般特征 答:劳动关系的一般特征主要表现在:(1)它的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2)它的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核心。(3)它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结合的社会关系。(4)它是平等性质与隶属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 2. 简述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 答: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表明:(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即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关系都归劳动法调整。(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中,仅限于劳动合同关系归劳动法调整。(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非合同劳动关系,即公务员和依法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以及农村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的劳动关系,不归劳动法调整,而分别归相应的公务员法、农业法、军事法调整。 3. 简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也可以说,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可表述为以下各项:(1)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三、论述题 1.试论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的兼容。 答:公法涉及宏观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调整原则是公法不得由当事人协议变更,即公法关系完全依法设定;私法涉及私人(公民个人和法人)利益,即微观利益,其调整原则是“协议就是法律”,即私法关系允许协议设定。民法是私法的典型,行政法是公法的典型,劳动法、经济法则被视为兼有公法和私法性质(或曰私法公法化)的法律部门。 在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实行的是统分统配的就业制度、统规统调的工资制度和统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试题库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阶段练习二 二、单项选择题(共66分,每题2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建房而发生的关系 C、国家机关招聘公务员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D、某石材厂与农民工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特种行业外,我国的最低就业年龄为( ) A、14 周岁 B、15 周岁 C、16 周岁 D、18 周岁 3、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 ) A、合法行为 B、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C、行为与事件C、事件 4、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以招用不满16 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是( ) A、东方歌舞团 B、海杂技团 C、国家体操队 D、山丹编织厂 5、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应按以下程序解决( ) A、由当地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协调处理 B、由人民法院受理 C、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D、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解决 6、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机构是( )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各省市人大常委会 D、全国总工会 7 、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有( ) A、医务人员 B、锅炉工 C、厨师 D、推销人员 8、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妇女劳动保护法规是( ) A、《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B、《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C、《妇女权益保障法》 D、《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我国社会保险项目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最高的是( ) A、失业保险费 B、医疗保险费 C、工伤保险费 D、养老保险费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费达到最低年限的,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年限为( )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11 、关于工会的性质和地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省级以上工会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B、产业工会具有财团法人资格 C、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构 D、工会属于群众组织 1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其中不是一方代表的是( ) A、政府综合部门代表 B、工会代表 C、职工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13、我国国务院规定了带薪年休假制度,凡劳动者连续工作()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14、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的具体长度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而定,但最短不得少于()。 A.半小时 B.1小时 C.2小时 D. 3小时 15、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A.10年 B.15年C.20年 D.25年 16、我国《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17、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每月要求劳动者加班时间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A.24 B.36 C.48 D.72 18、《劳动法》第41条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l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A.2小时B.3小时C.4小时 D.5小时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学大纲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学大纲 学时:36学分:2 制定者:孙永军审核者:余林媛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法学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专业选修课。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和义务、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制度、劳动合同的订立,种类,变更,内容、集体合同的内容签订、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社会福利和保险、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制度。 三、课程内容改革 本课程不仅在内容上有了很大变化,在教学手段上也进行了很大的改革,过去我们主要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现在我们则利用多媒体等方法,而且安排学生去法律实务部门进行实习,力图极大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理论教学内容和学时安排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2学时) 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 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劳动法的内容 第四节劳动法的渊源 第五节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第六节劳动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 第二章劳动法简史(2学时) 第一节劳动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节19世纪的劳动法 第三节20世纪的劳动法 第四节国际劳动立法概述 第三章我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2学时) 第一节建国以前劳动立法概况 第二节新中国劳动立法 第四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学时) 第一节规定劳动者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意义 第二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劳动法律关系(2学时) 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和消亡 第六章工会法与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职权(2学时)第一节工会法和劳动法的关系 第二节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 第四节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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