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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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 VOCs 挥发,使公司环境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办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采购仓储、车间、污水、废气处理站各配备兼职环保专员 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

1. 环保巡检。为掌握公司 VOCs 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1.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对公司废气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1.2环境安全生产办下属废气处理工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 检查结果填写“检查保养记录表” ,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3环境安全生产办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主任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环境安全生产办进行验收。

1.4自查中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定措施、

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落实整改要求。资金需要量较大

的项目列入大修计划, 上报公司领导。

1.5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情况、生产工作中污染事故隐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2.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为加强公司 VOCs 治理设施的管理,提

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能力和设备利用率,使公司达标排放运行、减少 VOCs 排放的目标得到有效保障。

2.1VOCs 治理设施包括公司车间排放收集管道、活性炭吸附包等,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 对各部门污染

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2.3污水站负责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负

责设施的日常管理。

2.3各部门的环保治理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设备划分

到人,经常性地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 公司 VOCs 控制。要求公司各部门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从产

废源头摸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达到控制 VOCs 排放的目的。

3.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建立公司环保各类迎检数据,保存好涉

及大气防治的相关资料、通知等。及时发布上级环保信息, 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和检查情况, 发布相关消息, 规避检查所带来的风险。

3.2生产车间、污水站要时刻关注厂区气味大小情况,遇气味较

大时,应及时排查气味来源,采取必要整改措施,降低气味浓度。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68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范围及术语 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947-93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在公司所使用的污染防治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具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公司内的污染防治设备由制造一课主要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协助管理,制造一课与采购课负责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污染防治设备的显著位置。 3、公司需要委托安装、改造或者维修污染防治设备的,应当委托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公司污染防治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当向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己停用的污染防治设备,应向区环保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己停用一年以上的污染防治设备,也应向区环保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河北广润化工有限公司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VOCs挥发,使公司环境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环保部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仓储部、车间、机动部、质检部、综合部各配备环保专员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 1、环保巡检。为掌握公司VOCs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1、1环保部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对公司环保部及各部门环保员的环保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1、2环保部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检查结果填写“环保监督检查记录单”,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环保部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3各部门环保员对本部门环保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可结合本部门现场管理检查同时进行,要求每天一次,检查结果填写“环保监督检查记录单”,能够当场整改的及时更改,需延期或不能独立完成的上报公司环保部,并在记录单注明。 1、4环保部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部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环保部进行验收。 1、5自查中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定措施、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落实整改要求。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列入大修计划,上报公司领导。 1、6检查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与在线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情况、生产工作中污染事故隐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2.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为加强公司VOCs治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84923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王云祥 副组长:单继军 成员:杨凯、董安粉、李振达、潘爱民、赵斌、杨柏乐、李永红、 郭聂、季章华、钱寅生、顾文忠、丁健 四、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九、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在公司所使用的污染防治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具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公司内的污染防治设备由制造一课主要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协助管理,制造一课与采购课负责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污染防治设备的显著位置。 3、公司需要委托安装、改造或者维修污染防治设备的,应当委托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公司污染防治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当向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己停用的污染防治设备,应向区环保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己停用一年以上的污染防治设备,也应向区环保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4、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污染防治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污染防治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污染防治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污染防治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第 2 页共 2 页

e)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或委托具有保养资质单位对在用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公司污染防治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公司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在对用污染防治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 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公司使污染防治设备用部门应当对在用污染防治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殊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污染防治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公司污染防治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区环保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9、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污染防治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预案。 10、污染防治设备作业人员应进行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污染防治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污染防治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污染防治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 第 2 页共 2 页

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VOCs 挥发,使公司环境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办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采购仓储、车间、污水、废气处理站各配备兼职环保专员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 1. 环保巡检。为掌握公司VOCs 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1.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对公司废气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1.2环境安全生产办下属废气处理工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 检查结果填写“检查保养记录表” ,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3环境安全生产办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主任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环境安全生产办进行验收。 1.4自查中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定措施、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落实整改要求。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列入大修计划, 上报公司领导。 1.5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情况、生产工作中污染事故隐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2.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为加强公司VOCs 治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能力和设备利用率,使公司达标排放运行、减少VOCs 排放的目标得到有效保障。 2.1VOCs 治理设施包括公司车间排放收集管道、活性炭吸附包等,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 对各部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2.3污水站负责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 2.3各部门的环保治理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设备划分到人,经常性地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 公司VOCs 控制。要求公司各部门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从产废源头摸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达到控制VOCs 排放的目的。 3.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建立公司环保各类迎检数据,保存好涉及大气防治的相关资料、通知等。及时发布上级环保信息, 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和检查情况, 发布相关消息, 规避检查所带来的风险。 3.2生产车间、污水站要时刻关注厂区气味大小情况,遇气味较大时,应及时排查气味来源,采取必要整改措施,降低气味浓度。 3.3VOC废气塔中的活性炭要根据要求进行更换,保证VOCs 治理措施符合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及各类监测指标。 3.4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跑冒滴漏及密封不严、管道损坏现象进行彻底摸查, 并纳入日常巡检中, 对能够通过维修、更换的要尽快整改, 对不能独立完成整改的及时上报环保部,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从源头有效的控制VOCs 的挥发。

废气污染物防治管理制度

废气污染物防治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废气污染物防治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废气污染物防治与管理,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废气污染物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 各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的防治 与管理等工作。 3、管理规定 3.1 本公司存在的主要废气污染源: a) 备配煤:备配煤过程中煤炭运输、堆存、破碎产生的粉尘。 b) 炼熄焦:炼焦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由焦炉装煤、推焦、炉门泄漏、炉顶逸散及焦炉烟囱、熄焦等污染源组成,其中焦炉装煤、推焦、炉门泄漏、炉顶逸散为低矮面源的无组织排放。炼焦过程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BaP , CO等。 c) 化产回收:化产回收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硫铵干燥系统排放出含NH3-等的尾气及粗苯加热炉排放废气和工艺装置无组织排气。主要污染物为H2S、HCN、NH3等。 3.2 废气污染源防治与管理规定: 第 2 页共 2 页

3.2.1 储运车间对煤焦厂料堆要加强覆盖,长期不使用或倒运的料堆必须覆盖。同时要提高煤场大棚储存量,使用效率要在80%以上。 3.2.2 加强布袋除尘器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除尘器检修必须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同意。 3.2.3 储运车间要每天不低于两次对煤场、焦场、捣鼓站等粉尘开敞场所进行洒水,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3.2.4 炼焦车间必须要加强消烟除尘车、拦焦车、地面除尘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设备停用与检修,必须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同意。 3.2.5 加强上升管、炉门与除尘孔的管理,确保无烟率>99%。 3.2.6 化产车间要加强对各类塔、槽、罐体的管理,确保放散气体全部进入洗净塔,并确保正常使用。 3.2.7 焦炉荒煤气在事故状态下放散,必须进行点火放散,以防止事故状态下将荒煤气直接排放,造成污染。 4、考核办法: 1、煤焦场长期不用的料堆如不进行覆盖,检查发现罚款50-100元/次堆。 2、洒水车不按时洒水,缺一次罚款50-100元(雨雪天气除外)。 3、上升管、炉门与除尘孔无烟率≥99%,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 第 2 页共 2 页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济南天章润滑油脂厂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工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或泥状及液体的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和国家另有规定的有毒有害废物。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单位产生、排放、运输、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第四条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积极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鼓励和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综合利用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单位负责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二)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监督建设项目中的污染防治设施、综合利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四)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或参与审查治理方案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综合利用设施的竣工验收; (五)推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 (六)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纠纷和事故。 第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第九条凡建设项目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停用。 第三章防治和综合利用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逐步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减少和控制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 第十二条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设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堆放场地,并对该堆放场地进行防范性风险评价,采取防渗漏、扬散、流失、自燃等措施,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正在使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或监测,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或监测结果;在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内,不得擅自堆放未经批准的其他废物。 任何个人不得在规定的堆放场地外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 第十三条不得侵占、损坏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和污染防治设施。 第十四条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抛撤、倾倒;运输易扬散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措施。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50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在公司所使用的污染防治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具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公司内的污染防治设备由制造一课主要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协助管理,制造一课与采购课负责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污染防治设备的显著位置。 3、公司需要委托安装、改造或者维修污染防治设备的,应当委托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公司污染防治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当向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己停用的污染防治设备,应向区环保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己停用一年以上的污染防治设备,也应向区环保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4、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污染防治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

污染防治责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4416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Pollution preven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

步向前发展。 3、职责 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 4、管理要求 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

公司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总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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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公司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化学品管理 1 目的 规范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废弃及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和对人员造成伤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管理。 3 定义 化学品:在本体系中是指有易燃有毒有害性质的物质。包括: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4 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收集、编制台账和“化学品清单”,并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2采购部负责采购、运输化学品及与相关方的沟通。 4.3车间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4行政部负责销售的化学品的贮存、运输管理。 4.5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外委托服务承包商处理化学品废弃物。 4.6其他有化学品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化学品的管理。 4.7安全环保办负责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 5.工作程序 5.1分类 5.1.1易燃液体(如各种有机溶剂、机油、油漆等) 5.1.2易燃固体(如生产用的废抹布)。 5.1.3行政部应制定目前本公司所使用的化学品的分类明细表, 5.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2.1采购部在签定化学品购买协议时,须向供应商索取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则须提供该化学物质的成分、化学名称及其危险特性。 5.2.2采购部、管理部及生产部均有责任通过其他可能的渠道,获取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5.2.3行政部负责确认各部门收集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格式,并统一存档管理。 5.2.4安全环保办应组织对化学品使用及保管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培训。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xxxxx有限公司 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安环部是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 2、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3、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废物识别标志。 九、公司应当制定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全环保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一、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二、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的管理,保证防治设施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污染物及防治其他公害的设施。 2、公司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制定考核指标,将防治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 3、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做到: (1)、经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排放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防治设施的设检要求。 (2)防治设施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时维护; (3)有专门操作防治设施的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操作规程、监视监测等制度; (4)建立防治设施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台帐,并按规定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 4、需暂停、拆除、闲置、改造或更新的防治设施,应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5、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情况,防

治设施停运可能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对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处100-200元罚款。 (1)拒报、谎报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擅自停用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3)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总3页)

V O C 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总3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VOCs挥发,使公司环境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环保部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仓储部、车间、机动部、质检部、综合部各配备环保专员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 1.环保巡检。为掌握公司VOCs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1.1环保部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对公司环保部及各部门环保员的环保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1.2环保部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检查结果填写“环保监督检查记录单”,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环保部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3各部门环保员对本部门环保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可结合本部门现场管理检查同时进行,要求每天一次,检查结果填写“环保监督检查记录单”,能够当场整改的及时更改,需延期或不能独立完成的上报公司环保部,并在记录单注明。 1.4环保部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部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环保部进行验收。 1.5自查中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定措施、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落实整改要求。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列入大修计划,上报公司领导。 1.6检查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情况、生产工作中污染事故隐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日常管理制度副本

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日 常管理制度副本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监测及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以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为全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相关概念】 环境监测,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环境监测是通过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的检测,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确定环境质量水平,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础和保证。 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内规定的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分公司范围内环境状况、各种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及污染物排放管理相关部门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主体车间及相关部室是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中规定,接受安全环保部的监督、管理。 3.试验班是环保数据的测量、提供部门,为环境监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第五条【规定内容】 1.安环部要做好对各车间、部门日常环境监测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环境监测分析会,掌握主要污染物质的排放规律和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按规定编制报表和报告。 3.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 5.各环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环境管理相关制度,专研业务,提高监测技术,为进一步治理污染物提供技术支持。 6.接受监督监测的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为采样、取证、检验等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7.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化检验中心负责监测数据的填报、建档工作,并接受环境监测室人员的质控、考核及培训工作安排。 8.生产技术部、环保设备设施使用车间要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以及计划性的定期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9.设备的检修、维护以及环境监测技改项目的施工等工作有可能影响环境监测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要及时通知安环部。 10.对于发生环境监测事故,由安环部组织事故有关车间、生产技术部、试验班等部门召开分析会。 11.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检测资料。采样计划、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数据未经安环部许可,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机滤等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在维修、保养汽车等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具体包括: 1、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包括未使用完毕残留附着在机油桶中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2、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过但仍含有或直接沾染废机油的废弃机油桶、废机滤、及废抹布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900-041-49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 第三条公司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成立危险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管理和协调。任命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开展和实施公司危险废物的各项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专职环保管理员。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按危险废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或其它可能导致危险废物泄漏的隐患。包装物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标签上详细记录危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日期及重量等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七条危险废物送至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时须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详细填写危险废物入库种类、数量、日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的管理,保证防治设施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污染物及防治其他公害的设施。 2、公司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制定考核指标,将防治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 3、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做到: (1)、经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排放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防治设施的设检要求。 (2)防治设施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时维护; (3)有专门操作防治设施的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操作规程、监视监测等制度; (4)建立防治设施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台帐,并按规定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 4、需暂停、拆除、闲置、改造或更新的防治设施,应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第 2 页共 2 页

5、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情况,防治设施停运可能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对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处100-200元罚款。 (1)拒报、谎报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擅自停用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3)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第 2 页共 2 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起作用,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3职责 设备科负责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督促检查、编制年度维护、维修计划。 设备科负责协调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检验检测。 使用部门具体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维修队负责设施、设备的检修、维修。 4程序内容 4.2污染防治设施是指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及相关的检测、监控设施、设备。 4.2各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必须如实反映设施运行情况,做好各项记录。 4.3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设备科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并向环保部门申报和备案。

4.4设备科建立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设施分布图,重点污染防治设施要设立标志。 4.5污染物排放点按规范要求设置检查点位,并配套检测辅助设施。 4.6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正常运行。 4.6.1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寓所配套的生产系统或装置同步运行。 4.6.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其工艺运行控制指标和运行效果必须符合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要求。 4.6.3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其在良好状态下运行。对长周期运行或易发生故障的设施、设备、配件,应有备用的设施、设备和配件。 4.6.4应制定污染防治设施的应急预案,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因故障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运行时,立即向安保科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 4.6.5必须将污染防治设施的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操作规程等的内容制成图板,放在操作岗位或值班室的明显位置。 4.7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工艺监测必须有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各项记录内容应妥善保管,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2021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2021版)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贮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万迎春、曾玉华 3、危险废物贮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贮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防治污染设施管理制度

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保护环境,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防治污染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控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治污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4.1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的单位对自己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4.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的单位的委托,对其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5、自行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 6、各班应加强对防治污染设施的巡检,并做好防治污染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治污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7、防治污染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7.1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7.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7.3通过防治污染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7.4配置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理设施; 8、已建成的防治污染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9、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防治污染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防治污染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活动。 10、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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