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与收款内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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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收款内控管理制度

XXX规[2019]经0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加强风险控制,规范公司销售与收款行为,有效控制应收账款,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公司《财务管理标准》,结合xxx公司《销售与收款内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二条公司中与销售和收款业务紧密相关的职能部门主要有:营销部、财务部和各个生产部门。

(一)国内营销部主要负责在国内市场推销产品、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二)国际业务部主要负责在国外市场推销产品、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三)根据国内外运输的特点,境内发货由成品库主要负责核对销售发货指令单据和发货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境外发货由国际业务部单证员主要负责核对销售发货指令单据和发货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四)财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成本明细”、参与价格政策、信用政策的制定

和对客户赊销额度的评估审批,对销售与收款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负责根据合同和客户赊销额度审批发货单、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五)“价格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产品价格政策、审定销售价格。“客户信用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定,核定客户信用

额度,监督销售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

第三条公司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规定相应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一)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必须经过“客户信用管理小组”

的核定批准。

(二)在赊销发生之前,赊销业经正确审批。

(三)非经正常审批,不得发出货物,公司产品发货的最终审核权归财务部。

(四)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折扣、折让必须经过审批。

第四条审批人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五条对于超过公司既定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范围的特殊销售业务,公

司总经理召集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国内营销部负责人、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市场部

经理、财务部经理等相关人员进行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并形

成会议纪要。

第六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第三章销售价格的管理

第七条企业产品定价要遵循市场规律,必须考虑产品成本、市场需求、竞争

者的价格等内部和外部因素,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有利于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

定价策略和方法。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国内营销部负责人、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市场部经理、财务经理组成公司“价格管理小组”,负责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定。

为了准确测算产品成本,“价格管理小组”应组织市场主管、销售主管、财

务主管、成本会计、采购主管、制造部门主管和其他相关人员,研究确定产品成

本,编制完全成本计算表,初步制定合理的价格区间,供“价格管理小组”决策

参考。

“价格管理小组”根据企业产品、相关产品、竞争对手采用的策略,企业营

销目标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制订某个产品的定价策略、定价方法,形成价

格文件或价格计算表,供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执行。

第九条由“价格管理小组”制订的定价,根据实际情况若有需要更改,须再

重新开会讨论确定。在“价格管理小组”的定价标准下,根据市场和客户的具体

实际情况,营销总经理助理有10%的价格浮动权,国内营销部负责人、国际业务部

负责人有5%的价格浮动权,业务员有2%的价格浮动权。价格浮动权限执行人,必

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不得越权审批。任何价格的浮动均须备案给上一

级管理者。

第十条当价格需要调整时,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根据市场行情变化,提出

调整意见,上报价格管理小组审定执行。

第十一条“价格管理小组”通过召开例会,或根据经营具体情况在紧急需要

时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销售价格政策。

第十二条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定价制度,执行相

关销售政策和价格。

第十三条下列各项销售条款须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决定:特别定货、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降价销售、因交货时间迟延而要求降价销售或要求承担额外运输费用。

第十四条下列各项销售必须由价格管理小组确定销售价格:超出权限的销售

折扣与折让、促销、因大批量定货而要求降价销售、外购产品、新产品定货、索

赔的处理及其他情况。

第十五条关联企业产品销售价格,由价格管理小组转发集团的相关定价文件,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客户信用管理和赊销

第十六条公司对客户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

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信用分析和赊销

制度,降低账款回收中的风险。

第十七条公司对长期往来主要客户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客户资料信息

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完成,国内营销部负责人、国际

业务部负责人为客户信息档案的最终责任人。

对于潜在的市场/潜在客户的信息,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也应积极收集,

整理,除了完善市场信息系统,同时也避免业务员对同一个客户的联系冲突。

第十八条客户信息档案内容包括:

(一)客户基础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社会背景和地位、品德、责任感等及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

(二)客户资信状况:包括客户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理念、经营战略、未

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银行信用等级评定及变动记录,赊销额

度及变动记录,历史交易及货款回笼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年度信用综合评价。

(三)客户经营状况:包括客户产品竞争力、生产规模、销售规模、货款回

笼情况、市场份额、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四)客户财务状况:包括注册资金、固定资产规模、流动资金、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

(五)抵押品:客户提供作为授信安全保证的资产。

第十九条客户的信息资料根据业务员与客户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以及客户

的财务报表、开户银行或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随时汇总整理、及时更新、补充。

第二十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善保管,确

保不得遗失。如相关岗位人员的调整或离职,该资料的移交应作为工作交接的主

要部分。

第二十一条客户信用管理小组在对客户信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跟踪调查的基础上,对客户信用状况做出准确的评价,根据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划分客户的信用等级,确定符合赊销条件的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客

户信用等级和赊销额度表》,由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遵照执行,财务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二条客户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

根据客户信誉、历史交易记录、年交易额、客户潜能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等

因素,对客户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将客户划分为AAA、AA、A、B、C、D

六类,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或赊销政策。具体分类标准如下: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和赊销限额,未赊销的客户一般不超过A级,具体分类

标准如下:

AAA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长期客户,国内外知名企业可以酌情放松标

准:

(一)付款信用良好,年货款回笼在450万元人民币以上,对方70%以上销售公司产品。

(二)付款信用良好,年货款回笼在650万元以上,对方30%以上销售公司

产品。

AA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长期客户,国内外知名企业可以酌情放松标准:(一)付款信用良好,年货款回笼在250~450万元之间,对方70%以上销售本公司产品。

(二)付款信用良好,年货款回笼在300~650万元,且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可

再开发,对方30%以上销售本公司产品。

A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付款信用良好,年货款回笼在100~250万元之间,对方50%以上销售本公司产品。

(二)付款信用一般,严格控制欠款额,年货款回笼在100万元以上,对方80%以上销售本公司产品。

(三)行业内知名企业。

B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年货款回笼在50-100万元,对方30%以上销售xxx产品。

(二)付款信用一般,严格控制欠款额,年货款回笼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

C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付款信用一般,年订货额在50万元以上。

(二)付款信用良好,年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

(三)新客户或断续订货,采用付款发货方式结算。

D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付款信用差。

(二)有欠款未付清,已停止业务往来1年以上的客户。

(三)原有欠款后因改制、破厂的获得新生的国营企业及私营企业,欠款需

重点跟踪。

“付款信用良好”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付款不超协议或约定付款期15天。

(二)年终及时足额清账。

“付款信用一般”指具体以下条件之一:

(一)付款超协议或约定付款期在15~45天内。

(二)严格控制欠款额、付款发货的客户,经常订货都要求欠款或多欠款。

(三)年终清账,但未能足额及时清账。

“付款信用差”指具体以下条件之一:

(一)付款超协议付款期45天以上。

(二)严格控制欠款额,经常要货,但不愿付款的客户。

(三)年终未能及时清账。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信用等级B类以上的客户视具体情况授予不同的赊销额

度、信用期限和销售折扣。

A类客户为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信用额度可以适当放宽,最长信用期限一

般可放宽到90天,经信用管理小组确定,国内外知名企业最高可放宽到120天;

B类客户为信用记录一般客户,信用额度从严把握,信用期限一般不能超过 60天;C 类客户为一般不赊销,D类客户必须现款现货。

对资信一般或资信较好但尚需进一步证实的客户,在现款交易不被接受的情

况下可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第二十四条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

第二十五条新客户一般按C类客户对待,采用现款现货。初期信用额度的

确定应遵循谨慎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按期回款),及其净

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是否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存在法律上的债务

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确定。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需给予赊销或

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或者新客户为国际知名企业,无法接受现款现

货的,必须报经“客户信用管理小组”审批。

第二十六条超出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应销售《特别发货审

批单》审批发货,必要时应当由客户信用管理小组进行集体决策审批。

第二十七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2个月以上的或公司前

二十大客户,销售负责人每年应至少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信用期

限在2个月以上或公司前十大的客户,除销售经理走访外,主管经营的总经理助理

(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结合客

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需要时应按程序办

理调整信用等级。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权限和授权签订销售合同,谈判人员应按照既定的

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销售谈判的

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二十九条所有交易都须有书面订单(客户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记录)或

签订销售合同,其中出口业务必须都签订合同。国内赊销必须签订定合同或《供

货协议》,国内销售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所有金额重

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第三十条销售业务一般应销售自己公司经法律顾问审查的标准合同范本,并

分类统一编号。对特殊的大客户要求必须销售对方的合同文本时,应经分管经营

总经理助理批准。

第三十一条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签订合同前应查明对方单位是否具备法人

资格,并了解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对方经办人的代理权限。

第三十二条合同内容的审查。对外签订的销售合同的要素必须齐全且符合法

律规定,特别是品名、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形式、付款日期、运输方式、延期付款的具体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法和诉讼管辖法院等应清楚、

明确地载于合同条款。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制度。与客户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

制定的价格政策、信用限额、交货方式、结算政策执行。销售主管对所签订合同

内容要认真审核。签订销售合同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查会签:

(一)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内容,对产品的品种、规格、价格和数量进行评审,确定能够如期供货后,由经办人按照经法律顾问审查的产品销售合同标准文

本拟定合同,并应填写《合同审查会签表》,办理合同审查会签手续。

(二)销售主管审核合同初稿及相关资料,签署审查意见。在审批合同时,

销售主管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

等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严格把关。

(三)赊销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查,财务部对销售合同是否遵守规定的销售

价格,赊销额度和信用期限进行审查、会签。

(四)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查,并在《合同会签审查表》上

签署意见。如运输部门应对客户要求的运输方式进行确认会签。

(五)销售部门根据各审查会签部门提出的意见,对合同作出修改或解释;

并负责与合同相对方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六)销售合同审批权限

⑴新客户销售合同审批权限

新客户定义:a.自首笔交易成交后一年内时间的客户;b.休眠客户15个月

后重新激活的客户。

产品销售合同标的金额在30万元以内的新客户合同,由部门经理签署;金

额超过30万元但在100万元以内的的新客户合同,由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签署;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新客户合同,报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审核后,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⑵赊销合同审批权限

a.国内销售:合同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赊销合同,由国内营销部经理批准;标的金额超过10万元但在150万元以内的,由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签署;标的金额超

过150万元的,报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审核后,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b.国外销售:合同标的金额在80万元以内的赊销合同,由部门经理签署;合同标的金额超过80万元但在150万元以内的赊销合同,由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签署;

金额超过150万元的赊销合同,报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审核后,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⑶年度销售合同或供货协议审批权限

标的金额在120万元以内的合同,由部门经理签署;标的金额超过120万元

但在400万元以内,由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签署;金额超过400万元的合同,报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审核后,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签署年度合同或协议的客户,日常订单按应收帐款进行风险控制,由业务部门经理依据年度合同或协议条款签字确认。

⑷其他单项销售合同审批权限

合同标的金额在80万元以内的合同,由部门经理签署;合同标的金额超过

80万元但在150万元以内的合同,由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签署;金额超过150万元的

合同,报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审核后,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⑸以上条款有冲突的,均从严审批。

(七)客户正常往来,其余条款未发生变更或原赊销限额调整下降的销售合

同或协议,可由国内销售负责人审批。

(八)合同会签部门审查会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若有必要,公

司领导可召集相关部门或人员集体审查会签。

第三十四条所有合同必须经过授权审批后,方可签订。授权权限应严格按厦

钨总部《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和各公司管理制度执行,不得擅自越权审批

和放权签约。部门主管(含)以上人员可以按照授权制度规定对外签署合同,部

门主管以下人员无权签订合同。

(一)被授权人在检查合同会签审批手续完备、合同条款是否与合同审批单

上内容一致后方可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二)所有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印章后方能生效。加盖合同印章时,盖章

人员应检查合同审批程序是否完备。

(三)销售合同必须留存三份。其中一份签署部门留存,一份送档案室留存

(正本),一份送财务部作为结算依据。

(四)重大合同在签订后10日内送xxx审计稽查部备案,交易金额达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合同在签订后的2日内同时报xxx董事会秘书处

和审计稽查部备案。在合同备案时,除报送合同、协议一份外,必须附送与审批

权限相对应的批准文件或授权人的书面授权书。

(五)签订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金额重大的销售

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合同要按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十六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合同台账,记录客户单位名称、订单日期、发货

数量等,以备查询。

第六章发货流程控制

第三十七条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在发货日期前,在系统中下达“产品发货通知单”,由仓库备货,并由财务部审核出仓,以上流程国内营销部由销售助理,国际业务部由业务员完成。

第三十八条对于国内客户,财务部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和赊销额度表》、发

出商品台账、应收账款台账、销售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客户赊销累计额是

否突破允许额度。客户赊销累计额在允许额度内由财务部审批发货,客户赊销累

计额突破允许额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发货应办理“发货特别审批单”,经授权相

关主管人员签署意见后同意后方可发货。

对于海外客户,若客户有存在拖欠货款,原则上不可再进行发货。如有特殊

情况需发货应办理“发货特别审批单”,经国际业务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

管经营总经理助理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发货。

第三十九条组织发货。发货部门应当对经过批准的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核,

严格按照销售通知单所列的发货品种和规格、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方式组

织发货,并建立货物出库、发运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产

品出库通知单未经财务部审核签字,不得办理产品出库。

第四十条对于国内销售,产品出库后,销售人员应在产品出库后3天内将《货物出仓单》交由账务员打印发票,打印的发票须经财务审核盖章后方能寄出。合

同约定产品试用合格后开票的,账务员应主动与客户联系,根据客户通知办理发

票开具。对已发货未开票产品,国内营销部、财务部应每月检查未开票明细,催促开票。

对于出口销售,由单证员进行出货单据的缮制,所有单据应至少有两名单证

员进行缮制和核对,确保单据的准确性。货物发出后,应在2天内告知客户详细

的发货信息和相关单据,以便于客户进行清关准备。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

对于因产品质量等原因产生的销货退回,经办业务员应书面报告销售经理和

客户服务中心。

销售退回的货物应由质管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质检部门应

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退货检验单》;仓库根据《退货检验单》开

具《客户退货进仓单》办理进仓手续,对“检验合格不再入库”或“检验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开具出仓单,由相应生产部门领走。

销售部门根据《客户退货进仓单》及时制负数销售单,在系统中生成客户退

货数据;同时根根《客户退货进仓单》及时通过“分割结算”等方式处理客户退货

账务。

第七章应收账款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财务部应将销售收入和客户货款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记录必须

以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和发运单为依据。财务部须确保客户往来账务的正确。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当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

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销售情况。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和逾期应收账款催。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务部督促这两个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一)财务部门应于月后10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

明细表》,提交给销售部门,经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安排进行账款催收工作。

如客户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自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且确认有效即视同收款。

(二)销售部门应严格对照《客户信用等级和赊销额度表》和《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销售人员应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

催收和联络,并及时将未按期付款的客户信息反馈给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

(三)对非正常往来超过信用期限的客户,销售部门必须拟定收款计划,组织催收,必要时上门收款。并在30天内将催收结果书面反馈给财务部门,若未收回,

要说明原因,并有总经理的审批意见,否则财务部门应书面通知停止对该客户继

续发货。

超过3个月的逾期应收账款,应重点清收;超过6个月的逾期应收账款应向

公司审计稽查部上报原因,同时制定清欠措施,限时清欠。必要时可提请公司法

律顾问发出律师函或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方式催收。

第四十五条应收票据管理:

(一)公司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

批准。

(二)业务员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

无误。若收取汇票,需有客户背书签名,要检查背书签名是否清晰正确。

(三)只有财务部门确认汇票各项要素符合要求并通过银行查询确认真伪后

方能正式入账,财务在收到汇票的2天内确认、入账并开据汇票据收据。

(四)公司应当有专人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

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第四十六条财务部应每季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并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如有不符,应查明原

因,及时处理。

客户对账不回复,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应立即停止发货,取消其信用额度,

并采取相应收款措施。

第四十七条每季终了后的12天内各公司将应收账款管理情况报告财务部和审计

稽查部,内容包括:信用管理现状、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逾期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和风险分析情况,逾期应收账款比上季度增减和清收情况,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收回

情况和法律诉讼清欠、坏账核销情况,对重大逾期应收账款拟采取的措施等。同时

报送账龄分析表和相关财务资料。

第四十八条应收账款的交接:

(一)销售人员调岗、离职,必须先办理工作交接,客户信息档案移交和应

收账款交接是工作交接的重要部分,凡交接不清的,不得离岗、离职。

(二)销售人员提出离职后须对清经手的客户往来账户,分析经手的应收账款情况,对于擅自做主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应负责全部收回或赔偿。

(二)销售负责人、财务经理、营销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应对销售员分析的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审定,决定哪些客户销售员须收回客户欠款或取得客户承诺担保后方能办理离职。

(四)接交人员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并与客户核实对账,遇有疑问或账目不

清时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反映。

(五)销售人员办理交接时应由上一级销售主管监交,完成移交手续并经主

管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交接不清又离职,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坏账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销售业务经办人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

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联络、访问,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

题之日起1日内上报国内营销部负责人/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和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

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

第五十条销售人员因疏于联络沟通,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

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应全盘掌握公司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对所有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账龄分析表

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账款应做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

第五十二条销售人员发现存在坏账的可能性时应迅速报告主管经理,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经分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审批,可采取折让收回、货物抵款、抵押品变现、法律协助、诉讼保全等措施。清收完毕,欠款户进入黑名单,并在集团网站

公开通报,除现款交易外,不能再与该客户发生赊销业务。

第五十三条公司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填写“坏账申请表”报告

有关决策机构。“坏账申请表”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税号、负责人姓名、

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无法收回的原因等

做简要说明,报国内营销部负责人/国际业务部负责人、主管经营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审核批准,经审计稽查部认定同意后,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审批程序后作出会计处理。

第五十四条公司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如属业务人员责

任心不强造成,应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公司注销的坏账应当实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对违反销售和收款内控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按照《合同管理及

监督检查办法》、《应收账款风险防范及清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经经营班子研究通过后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五十八条国内营销部、国际业务部应根据本制度相应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以增加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经营班子。

第六十条修改记录

版本版次制/修订内容批准审核制/修订人制/修日期

1.0 新发行华2019.09.09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预防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各种弊端,提高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有限公司。 三、权责 1、营销部主要负责编制销售收入计划、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营销部应设置销售台账和样机台账,准确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 2、营销部主要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开具“送货单”,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负责合同审核、监督销售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保管及开具发票,销售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督促销售部门回收货款。将销售合同副本分册归档,编制详细的销售台账、样机费明细账和台账,并对销售合同信息、开票信息、收款信息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报。 四、定义 1、订单销售是指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合同或订单,再行组织销售的商业行为; 2、零售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到公司直接交款提货或由公司邮寄没有签订合同或

订单的商业行为。 五、文件内容 (一)、订单销售管理规定 1、合同订单管理 (1)与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的商业交易必须签订合同或格式订单。 (2)合同订立。公司授权营销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金额超过10000元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由季总签字,季总出差在外,应取得邮件同意。 (3)合同审批流程。营销部商务专员与客户拟定合同草案→营销售经理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季总审批。财务部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票开具、收款方式进行审批。 (4)对约束性不强框架协议,如一年一签,数量较大,单价确定,但需分批发货,而批量及发货时间由客户确定的合同,在组织销售前,客户必须有盖有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订单原件或传真件作为确定资料,否则不能组织备货及销售。 (5)合同与订单一式四份,客户两份。营销部一份,办事处一份,营销部负责向财务部备一份复印件。相关部门设专人管理,定期整理,在文件夹前需打印合同清单,方便查阅。 (6)商务专员负责将订单信息录入到ERP系统内,新增产品编码(物料编码)必须向物料编码专员申请。 2、销售与发货管理 (1)销售组织由营销部负责牵头。由营销部跟单协调采购、生产、出入库、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置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

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二章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条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程序主要包括请购、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和会计处理等环节(附图一)。公司生产用物资采购,在需要时,对此流程进行修改,然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各科研项目小组必须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月初合理预计本月的设备和物资采购量,财务部据之编制月度资金预算。 第七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科研项目小组所须实验用试剂、物料实行零库存管理,在需要时,提出请购申请交采购部采购。 (一)科研项目小组需要采购设备或物资时,由使用人员填写请购单一式两联。 (二)职能部门需要采购设备时,由使用人填写申请单一式两联。 (三)科研项目小组请购单应交负责人签字,职能部门请购单应交部门经理签字,如果请购内容超出了月度资金预算,科研项目小组请购单须报中心主任签字、职能部门请购单应交执行总裁签字。 (四)经签字批准后的请购单一份请购人员留底,一份交物资采购部。 第八条公司职能部门和科研项目小组所须日用办公物品,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保管人员应该建立实物领用登记簿。每月初,办公室根据各科研项目小组和各职能部门的办公物品使用申请,合理确定本月办公物品采购量并报财务部。 第九条办公室办公物品管理员应该制定每种办公物品库存的控制上下限,执行限额管理。 (一)原则上,控制下限不超过公司一周的使用量,控制上限不高于公司一月的使用量。 (二)当办公物品库存不足控制下限时,填写请购单,请购数量等于控制上限减去实际库存量。 (三)请购单一式两联,需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如果采购内容超出了月度资金预算,须报执行总裁批准。

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

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

销售和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一、销售及收款循环

文件类别作业项目编号页次 一、流程图 二、销售和 收款循环 内控作业 程序销售及收款循环作业流程图 销售计划作业程序 客户授信作业程序 订单处理作业程序 预收货款及签证押汇作业程序 交货作业程序 开立销货发票作业程序 应收帐款作业程序 客诉处理及销货退回作业 客诉处理及销货折让作业 收款作业程序 1-2 1-3 1-4 1-5 1-6 1-7~8 1-9 1-10 1-11 1-12 1-13

-销售及收款循环作业流程图 销售计划作业 客户授 交货作业 是否发生客户投诉 投诉处销售退 预收账款 销货折让作业 开立销 应收账 收款 是 否 订单作

文件类别销售及收款循环 作业项目作业程序及控制重点参考文件/使用窗体 销售计划作业一、控制的作业程序 1.配合年度预算作业,预测未来一季乃至二或三年之销售变 化情形。 2.业务单位于制定销售目标前,应由下列各项基础着手: (1)以往年度销售情况。 (2)市场占有率及竞争者状况。 (3)国内外经济景气状况。 (4)产业状况。 (5)产品开发计划。 (6)售价政策及促销计划。 (7)其它可能影响销售预测之因素。 3.依据上述之基础了解后拟定未来方向。 4.未来方向确定后考虑自身资源及经营策略,提出销售预 测目标。 5.每月营业会议应定期检讨销售及预测差异原因。 二、控制的重点: 1.预测是否考虑政治、文化、经济、市场动态及竞争者进 入等因素。 2.预测是否包含短、中、长期预测,并适时修正之。 3.预测是否考虑历史及未来之各种变量之数据。 4.公司是否依规定定期举办营业会议并做成议事录。 一、参考信息: 1.预算管理办法 2.营业会议议事 录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对公司产品的流出、货币资金的流入、应收帐款的发生实施监督与控制,规范销 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降低 坏帐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深交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第三条销售与收款控制要按照销售与收款的业务流程,对销售与收款实施岗位分工控制、发货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销售确认 控制、销售计划控制及收款控制,以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 其中发货控制、销售确认控制、收款控制是关键控制点。 第四条公司的主机厂销售业务归口商务部进行管理,市场销售业务归口营销部进行管理,物流部(中转库)为主机厂配送业务的 实际操作部门。 第五条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以保证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实施有效控制。 1.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业

务,应当实行职务分离控制的岗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商务部、营销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物流部(中转库)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财务部开具发票与发票审核岗位应当分离;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2.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 第六条商务部、物流部及营销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出台相关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细则及相关人员的考核方案,加强对 销售业务的控制,降低公司风险。 第七条营销部市场销售产品原则上应执行“款到发货,货款两清”,如需赊销产品必须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同时必须经过公司高 层进行审批,方可进行操作。具体评估办法见公司《应收款 项管理办法》 第八条发货控制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 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 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 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 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 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 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 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 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 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 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 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取得货款的行为。企业提供劳务与收款,应当参照本规范进行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企业以及企业的分支机构、事业部、项目部(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企业应明确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管理要求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与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物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八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分设。企业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或者数据库,并不断更新。 第九条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一次)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十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集成企业分、子公司或业务分部的销售发货信息与授权情况,防止向未经信用授权客户发货,并防止客户以较低的信用条件同时与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子公司进行交易而损害企业利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和审核批准制度,明确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审批人员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或者管区、管户的调整,防范销售人员将企业

销售与收款

销售与收款

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第xx号——销售与收款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企业提供劳务与收款,应当参照本规范进行内部控制。 第三条企业建立并实施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应当全面充分,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应当明确; (三)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

管理要求等应当明确。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五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当分设。 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企业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或者数据库。

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书》; 4、《关于丰镇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

1、审定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要求。 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特别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6、听取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8、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部门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4、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预算建

收款管理制度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 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 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 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 (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 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 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据使用 4.1公司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一式三联单栏式收据。 4.2所有收据应根据销售助理提供送货单,由公司财务专人开具。 4.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 4.4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员收款后应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 名确认。 4.5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若客户需要,业务人员应 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不需要,财务部人员收支票款项时,应立即开收据并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开具收据 5.1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项具体内容、款项所属期间、票证类 别及号码、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正确,不能简写或遗漏任何项目。 5.2填开收据并经交款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应由交款人在收据中签名确认。 5.3所有收据均应连续填开,禁止跳号使用;收据存根联必须连号、完整,不能缺号。 5.4作废收据联次必须完整,不能缺失任何一联,三联收据中均应标注“作废”字样。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01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内控制度-销售与收款

内控制度-销售与收款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大对完达山股份公司的销售与收款环节的内部操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与收款是指完达山股份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的同意客户订单、核准客户信用、签定销售合同、发运商品、开具发票并收取有关款项等一系列行为。 第三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下列职责应当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物资保管职能相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物资保管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开具发票、记账职能与收款职能相分离。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完达山股份公司的产品由营销公司负责销售业务环节,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与帐款回收。 第五条销售公司负责产品的销售定价制度、折扣政策的制定并执行;股份公司物流部负责产品发货与运输;销售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开具、记入有关科目并通过内部往来转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销售实现的有关会计核算并通过内部往来转由财务部进行销售实现的有关会计核算。 第七条完达山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催收工作由营销公司业务部门负责实施,并负责对催收情形进行统计、总结、分析。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按照授权同意客户订单后,编制一式多联的销售通知单,作为销售公司财务部门、物流部、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处理的依据,销售通知单传递到下一环节前,须通过销售部门主管的审批。负责该项业务业务的销售人员直截了当负责应收帐款的催收。 第九条发票的开具:销售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物资到达时刻?》及时开具发票,并与销售通知单、到货凭证进行核对,若有不符及时上报,由销售公司与物流部和谐解决,发票开具后及时传递给股份公司财务部。 第十条销售公司负责对销售价格、折扣等政策的制定并报股份公司批准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臵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臵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四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保管部门及其它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参与人。 第五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的主要环节包括报价、信用调查、接受订单、核准付款条件、填制销货通知、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核准销售折扣、核定销售折让或退货条件并办理退款或接受退货、收取货款以及各环节的账务处理等。 第二章标准销售作业程序 第一节接单

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

广东欣旺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 (审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公司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与收款是指商品销售和劳务供应及其收款行为,包括接受客户订单,核准客户信用,签订合同,发运商品,开具销售发票,收取款项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建立并实施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应当全面充分,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应当明确; (三)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管理要求等应当明确。 第四条岗位设置原则: (一)公司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应分别设立。 (二)公司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三)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 (四)公司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五)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五条销售岗位职责划分: (一)营销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二)出纳员或收银员纳主要负责审核销售车辆和汽修厂终检完毕车辆相应货款是否收齐,或欠款手续是否办妥,并及时开具《出门单》,仓管部或汽修厂凭《出门单》,开具《出库单》,并更新优企业系统。 (三)保安部人员核对公出厂货物与《出厂单》是否相箱,并给予放行及在《出厂单》签字确认出厂时间。 (四)财务部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督促销售部门回收货款,并对回款情况进行分析汇报。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六条公司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七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当分设。 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公司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01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销售及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及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定义与范围 销售是关于公司出售产品并获得经济利益流入的过程。本制度所指销售包括如下部分: 1、销售计划的制订 2、销售定价 3、信用额度的控制 4、销售谈判、合同订立、发货及发票开立 5、销售收款 6、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坏账准备的计提 二、控制目标 ?规范销售行为; ?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降低销售费用,提高销售效率。 三、主要控制节点 ?董事会审议批准有关下一年度的《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 第二节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及部门职责 ?董事会 审批《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 ?市场营销部 进行销售预测,并拟定下年度的销售计划; 制订《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 ?财务部: 进行财务分析,审核销售定价方案; 审核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核算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应收账款等。

?物流部: 发出经检验合格的产成品,开具或获取相关单据; 向财务部报送销售环节的有关单据及报告等。 ?仓储部门: 根据《发货通知单》组织备货、准备发货等。 ?销售部: 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等。 二、岗位职责 ?总经理: 审核《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提交董事会审批; 审批《销售计划》; 审批100万元以上《销售合同》等。 ?财务总监: 审核《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及《销售计划》。 ?主管副总: 审核《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及《销售计划》; 审批100万以下《销售合同》等。 ?财务部长: 审核《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 ?主管会计: 审核销售业务相关凭证; 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成本会计: 核算产成品入库、出库、结存,制作相关报表; 核算生产成本和单位成本,制作相关报表等。 ?销售会计: 核算销售收入、销售费用和应收账款等。 ?出纳: 负责办理销售业务的收款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仓库管理组: 负责产成品出库,开具《成品出库单》并进行相关的记录; 向生产部核算办公室报送有关产成品出库的单据及报告等。 ?销售部长/市场营销部长: 审核下年度《销售计划》、《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及《销售

房地产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24641

销售财务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况 制度目的规范公司销售收款工作,规避财务管理风险。 定义无 参与部门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营销部 制度关键点关键点说明支持文件签订认购协议、合同 收款/开票 日常清帐 二、相关部门职责 1、营销部 (1)、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 (2)、将认购协议转到财务部备案。 (3)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填写合同日报表。 (4)通知客户交款。 (5)开具收据或发票。 (6)录入销售台账更新销售资源。 (7)与财务部对接收款事宜。 (8)与财务部进行收款票据的交接 (9)编制销售资金回笼计划。 (10)与财务按揭专员对接,备齐全部的按揭资料。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2、财务部 (1)、统计公司开发产品的明细情况:项目类别、产品数量、产品面积、产品预算价格、产品实际价格、产品存销情况。 (2)、核算销售人员业绩及提成。 (3)、及时核对销售款项已收(定金、首付款)、应收(分期收款、按揭收款)、退付情况。 (4)、正确编制相关的销售凭证和账簿登记。 (5)、及时统计分析各种销售财务数据,及时上报各种销售财务报表。 (6)、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对销售进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7)、催促销售款项的即时回收。 (8)、及时与营销部沟通销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9)、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销售情况。

(10)、及时与营销部、按揭银行沟通,催促按揭资料的报备和按揭款的到位。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三、销售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销售财务管理,确保销售收款的准确和销售核算的及时,保障收款现金的安全,加强对销售财务的监督,提升销售财务的服务水平,规范销售流程中的各项经营行为,防止差错和舞弊的产生,提高经营效率,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销售流程管理的一般要求:保障销售回款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时性;保证已销售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充分性,促进销售行为程序化,对可销售产品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销售与收款的价格以总经理审批的目标均价及各阶段的定价为基础,以公司总经理签批的价格表为依据。销售均价与价格调整按公司办公室制定的授权程序审批。 第二章认筹(排号)、退筹(退号) 第一条公司项目在集中认筹期间,由营销部参照项目发布会的情况,预计集中认筹人数,财务部安排(现场)出纳人员,确保认筹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客户退筹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包括收据、VIP卡、身份证原件等。营销部根据客户VIP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客户的身份,由营销部经理在收据上签字,现场出纳根据经审批的收据退款,由客户在退筹表上对收到的现金签字确认。集中退筹的现金由财务部送至现场,结余现金送存银行。提前退筹的客户,需要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时履行上述审批程序。营销部登记退筹台账并每天与财务核对。 第三条遗失收据的客户退筹时,由客户提出申请,经营销人员、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确认,经与财务核对台账后,客户凭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客户声明书(包括承诺、卡号、票号、手印),由现场出纳核对身份证原件,办理退款。 第四条营销部建立并登记认筹、退筹台账,每天与项目会计进行账目核对。 第三章解筹(摇号)、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 第一条在公司项目集中解筹、下大定期间,由营销部参照认筹情况,预计集中解筹人数,财务部安排出纳人员,确保解筹、下大定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客户下定金额不足公司约定金额的,由营销部经理在认购协议上审批意见,不足金额必须在3日内补齐,否则取消下定或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日期自约定补交款期满的次日起。 第三条客户退大定,根据营销部制定的《退定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部安排出纳和现金,

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等行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 (三)采购合同协议的拟订、审核与审批。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第五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条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

采购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 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请购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公司采购需求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具有必要性和经济性。 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应当明确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采购部门才有资格组织采购,其他部门不得擅自采购任何物资。 第八条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 (一)为生产储备的周转材料请购程序:由库管员根据最低库存量或使用单位的所需,材料员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生产使用固定资产请购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申 请—材料员根据库存量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对于超预算和预算 外采购项目由董事长审批。 第四章采购与验收控制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XX有限公司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预防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各种弊端,提高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质量,规范公司销售相关业务的处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1、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三条销售部的职责权限: 1、负责编制销售收入计划、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负责客户资信状况和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应收账款收回工作。 5、负责销售合同副本分册归档,编制详细的销售台账。

第四条财务部的职责权限: 1、负责合同审核、监督销售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2、负责保管及开具发票,销售款项的结算与记录。 3、督促销售部门回收货款。 4、及时反馈客户应收账款欠款情况。 5、负责销售合同信息、开票信息、收款信息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报。 第三章控制与监督 第五条岗位分工控制 1、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分别设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应将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分设。 3、不得由同一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授权批准控制 1、明确审批人员对销售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2、明确经办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3、金额较大或情况特殊的销售业务和特殊信用条件,实行集体决策。 4、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经办销售和收款业务。 第七条销售与发货控制 1、建立公司销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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