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中小学生安全承诺书

中小学生安全承诺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实施“一岗双责”,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门卫的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进、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严禁学生家长在上课期间进入教学区域,无关人员(含拾捡垃圾,叫卖东西,推销产品和自招生人员)严禁入内。按时开门关门,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由门卫人员负责。

三、上午九点开教学楼门、中午两点关教学楼门三点开教学楼门、下午七点关教学楼门,关教学楼门时应进教学楼排查学生是否离开教学楼,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问题由门卫负责。

四、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如有学生提前到校,仍应将学生放入学校园内,正式上课后,大门一律关闭,放学时间才能打开。学生离校后就要关闭大门,特殊情况报行政值周。

五、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门卫必须认真验证,凭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学校行政值周审批的假条,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门卫应熟悉学校领导的笔迹,以防学生假冒),若误放,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六、学生放假归校时,值周班学生与门卫必须检查学生所带包袱,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火源、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及食品带入校园,如因门卫失职发生的安全责任,将追究门卫责任。

校内任何公共财产未经校长同意,一律不得外出,不得让收购废品等人员入校,如因履行职责不力而造成的财产及经济损失,追究门卫进行赔偿。

七、门卫必须坚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若因离岗、脱岗,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若发生离岗、脱岗现象把实施情况回报到公安局巡警大队。

八、对进入校园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有效期为(201x年3月1

日至201x年7月15日)。

学校〔盖章〕:

校长〔签章〕:

门卫〔签字〕: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与您签订《合水中学学生安全承诺书》。

一、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应当对经常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饮食、用电、意外伤害、防火、防疫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确保平安健康。

二、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家长承诺

1、全校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纪律教育,遵守学校安全纪律制度,服从学校安全纪律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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