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概述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概述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概述

第2201号部审计具体准则——部控制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部审计人员实施部控制审计的行为,保证部控制审计质量,根据《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部控制审计,是指部审计机构对组织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部审计机构、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部控制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

部审计的责任是对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促进组织改善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第五条部控制审计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组织单个或者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审计的围和重点。

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串通舞弊、滥用职权、环境变化和成本效益等部控制的局限性。

第六条部控制审计应当在对部控制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部控制。

第七条部控制审计应当真实、客观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情况。

第八条部控制审计按其围划分,分为全面部控制审计和专项部控制审计。

全面部控制审计,是针对组织所有业务活动的部控制,包括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部监督五个要素所进行的全面审计。

专项部控制审计,是针对组织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项业务活动或者业务活动某些环节的部控制所进行的审计。

第三章部控制审计的容

第九条部审计机构可以参考《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审查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部监督等要素,对组织层面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条部审计人员开展部环境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和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部环境要素的规定为依据,关注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组织文化、社会责任等,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部环境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一条部审计人员开展风险评估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二条部审计人员开展控制活动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和各项应用指引中关于控制活动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相关控制活动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三条部审计人员开展信息与沟通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和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规定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四条部审计人员开展部监督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有关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审计机构等是否在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五条部审计人员根据管理需求和业务活动的特点,可以针对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对业务层面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四章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程序与方法

第十六条部控制审计主要包括下列程序:

(一)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二)组成审计组;

(三)实施现场审查;

(四)认定控制缺陷;

(五)汇总审计结果;

(六)编制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部审计人员在实施现场审查之前,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交最近一次的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部审计人员应当结合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确定审计容及重点,实施部控制审计。

第十八条部审计机构可以适当吸收组织部相关机构熟悉情况的业务人员参加部控制审计。

第十九条部审计人员应当综合运用访谈、问卷调查、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组织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

第二十条部审计人员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详细记录实施部控制审计的容,包括审查和评价的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部控制缺陷认定结果等。

第五章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第二十一条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部控制审计结果,结合相关管理层的自我评估,综合分析后提出部控制缺陷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后予以认定。

第二十二条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获取的证据,对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并按照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组织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组织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由部审计机构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部审计人员应当编制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对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组织适当管理层报告。重大缺陷应当及时向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告。

第六章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容,应当包括审计目标、依据、围、程序与方法、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以及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审计结论、意见、建议等相关容。

第二十五条部审计机构应当向组织适当管理层报告部控制审计结果。一般情况下,全面部控制审计报告应当报送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包含有重大缺陷认定的专项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报送组织适当管理层的同时,也应当报送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

第二十六条经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批准,部控制审计报告可以作为《企业部控制评价指引》中要求的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披露。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准则由中国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202号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绩效审计工作,提高绩效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绩效审计,是指部审计机构和部审计人员对本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经济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或者服务及其他成果时所耗费的资源最少;效率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投入资源与产出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效果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部审计机构、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绩效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实施绩效审计项目对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需求,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第五条组织各管理层根据授权承担相应的经营管理责任,对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负责。部审计机构开展绩效审计不能减轻或者替代管理层的责任。

第六条部审计机构和部审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和确定绩效审计对象,既可以针对组织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也可以针对特定项目和业务。

第三章绩效审计的容

第七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绩效审计可以同时对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也可以只侧重某一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八条绩效审计主要审查和评价下列容:

(一)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二)相关经营管理活动的人、财、物、信息、技术等资源取得、配置和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恰当性和节约性;

(三)经营管理活动既定目标的适当性、相关性、可行性和实现程度,以及未能实现既定目标的情况及其原因;

(四)研发、财务、采购、生产、销售等主要业务活动的效率;

(五)计划、决策、指挥、控制及协调等主要管理活动的效率;

(六)经营管理活动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的实现情况;

(七)组织为评价、报告和监督特定业务或者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建立的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绩效审计的方法

第九条部审计机构和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重要性、审计风险和审计成本,选择与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及审计评价标准相适应的绩效审计方法,以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

第十条选择绩效审计方法时,除运用常规审计方法以外,还可以运用下列方法:

(一)数量分析法,即对经营管理活动相关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并运用抽样技术对抽样结果进行评价的方法;

(二)比较分析法,即通过分析、比较数据间的关系、趋势或者比率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

(三)因素分析法,即查找产生影响的因素,并分析各个因素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的方法;

(四)量本利分析法,即分析一定期间的业务量、成本和利润三者之间变量关系的方法;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法规文号:发文时间:2013-08-26 发文单位: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作业准则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2013-08-28 08:33:5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绩效审计工作,提高绩效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 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绩效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本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经济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或者服务及其他成果时所耗费的资 源最少;效率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投入资源与产出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效果性,是指 组织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绩效审计活动。其他 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实施绩效审计项目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需求,合 理配置审计资源。 第五条组织各管理层根据授权承担相应的经营管理责任,对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 效果性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绩效审计不能减轻或者替代管理层的责任。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和确定绩效审计对象,既可以针对组织 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也可以针对特定项目和业务。 第三章绩效审计的内容 第七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绩效审计可以同时对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 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也可以只侧重某一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八条绩效审计主要审查和评价下列内容: (一)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二)相关经营管理活动的人、财、物、信息、技术等资源取得、配置和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恰当性和节约性; (三)经营管理活动既定目标的适当性、相关性、可行性和实现程度,以及未能实现既定目标的 情况及其原因; (四)研发、财务、采购、生产、销售等主要业务活动的效率; (五)计划、决策、指挥、控制及协调等主要管理活动的效率; (六)经营管理活动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的实现情况; (七)组织为评价、报告和监督特定业务或者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建立的内部控制 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绩效审计的方法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重要性、审计风险和审计成本,选择与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及审计评价标准相适应的绩效审计方法,以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 第十条选择绩效审计方法时,除运用常规审计方法以外,还可以运用下列方法: (一)数量分析法,即对经营管理活动相关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并运用抽样技术对抽样结果进行评价的方法; (二)比较分析法,即通过分析、比较数据间的关系、趋势或者比率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三)因素分析法,即查找产生影响的因素,并分析各个因素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的方法;(四)量本利分析法,即分析一定期间内的业务量、成本和利润三者之间变量关系的方法;(五)专题讨论会,即通过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就经营管理活动特定项目或者业务的具体问 题进行讨论的方法; (六)标杆法,即对经营管理活动状况进行观察和检查,通过与组织内外部相同或者相似经营 管理活动的最佳实务进行比较的方法; (七)调查法,即凭借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如访谈、问卷),对某种或者某几种现象、事实进行 考察,通过对搜集到的各种资料进行分析处理,进而得出结论的方法; (八)成本效益(效果)分析法,即通过分析成本和效益(效果)之间的关系,以每单位效益(效果)所消耗的成本来评价项目效益(效果)的方法;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实施遵循性审计的行为,明确相关责任,保证遵循性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遵循性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审查组织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遵循性标准的情况并作出相应评价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组织管理层负责确定、制定并执行遵循性标准。为保障遵循性标准的执行,组织管理层应建立适当、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审查、评价组织执行有关遵循性标准的情况。 第六条遵循性审计是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实施内部审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做好遵循性审计中的保密 工作。 第三章遵循性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遵循性审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国家相关法规的遵循情况; (二)行业、部门政策的遵循情况; (三)组织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的遵循情况; (四)组织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的遵循情况; (五)组织所定各种程序标准的遵循情况; (六)组织签定的各类合同的遵循情况; (七)其它标准的遵循情况。 第九条在确定审计目标时,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向以下方面询问相关遵循性标准:(一)组织经营、财务等相关方面负责人; (二)组织的法律顾问; (三)投资人、合同方; (四)政府及其他主管机构; (五)外部审计人员; (六)其他。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遵循性审计时,应当充分关注组织的以下情况: (一)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或处罚; (二)重要的法律诉讼; (三)异常的交易或事项; (四)计划、预算执行结果严重偏离标准; (五)信息严重失真或资料不完整;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doc 39页)(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的结果沟通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结果沟通,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就审计概况、依据、结论、决定或建议进行讨论和交流的过程。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结果沟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的理解。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结果沟通制度,明确各级责任,积极有效的进行沟通。 第六条被审计单位应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认真充分的沟通,并及时反馈意见。 第七条结果沟通一般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采用其他适当方式。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应在审计报告正式提交之前进行结果沟通工作。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把结果沟通的有关书面材料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归档保存。第三章结果沟通的内容及方法 第十条结果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概况; (二)审计依据; (三)审计结论; (四)审计决定;

(五)审计建议。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结果沟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持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与组织适当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结果沟通时,应注意沟通技巧,进行平等、诚恳、恰当、充分的交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准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实施遵循性审计的行为,明确相关责任,保证遵循性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遵循性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审查组织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遵循性标准的情况并作出相应评价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组织管理层负责确定、制定并执行遵循性标准。为保障遵循性标准的执行,组织管理层应建立适当、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审查、评价组织执行有关遵循性标准的情况。 第六条遵循性审计是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实施内部审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内部审计的发展史

一、内部审计概述 【引言】 谈到内部审计的话题,首先需要我们了解,什么叫审计?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按照审计主体与被审计单位的隶属关系,审计可以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其中外部审计又可以分为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内部审计是怎么产生的 内部审计自其产生至今,从时间和特点来说,大致可以分为古代内部审计和现代内部审计两个阶段。 1.古代内部审计阶段 内部审计源于奴隶社会,当人类步入奴隶社会以后,私有制开始出现,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出现分离。于是,财产所有者往往会委派自己信任的人作为第三者受托进行经济监督,从而产生了古代的内部审计。 在奴隶制政府,如古代罗马、希腊、中国,对内部审计组织及活动均有记载,如古代罗马,人们采用“听证帐目”的方式来检查负责财务的官员有无欺诈、舞弊行为,即检查人听取不同人员对同一事项

记录的口头汇报,审计(AUDIT)一词就来源于拉丁文“听帐人(auditus)”。大约公元前510年左右,古罗马庄园奴隶主通常派“亲信或管家”监督管理庄园的代理人,奴隶主和代理人之间由此产生“委托受托责任关系”,此举被视为内部审计萌芽,但此时的“亲信或管家”并非专职“内部审计”,只是兼职。再如中国《周记》记载,西周时期,周王朝设有“司会”和“宰夫”两种官职。“司会”可以从日成、月要、岁月三个方面勾考皇室的财政收支,保管书契、版图及副本,实际是行使会计稽核和控制的权利,可谓原始意义上的内部审计。而“宰夫”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行使“考其出入,以定刑赏”之职责,可谓我国政府审计的雏形。 封建时代,古代内部审计继承了早期内部审计的思想,并且有了长足进展,主要标志是出现了独立的内部审计人员。在这一时期,内部审计主要采用了寺院审计、行会审计、银行审计和庄园审计等形式。 (1)寺院内部审计 这是西欧寺院经济的审计制度。十一世纪以来,寺院在西欧极为普遍,一些寺院兴办了各种类型的手工作坊,拥有大量的财产。为加强管理,寺院配备了各种专职管理人员,为监督管理人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还适当配备了具有一定专业会计知识的人充当审计人员,负责对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进行检查。 (2)行会审计制度 在英国,11-12世纪就出现了行会,每个行会一年要召开1-4次总会,议事内容是选举产生理事和审计人员。理事是行会的执行机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强烈推荐)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系统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信息系统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组织的信息系统及其相关的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流程所进行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信息系统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信息系统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工作,对组织是否实现信息技术管理目标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基于评价意见提出管理建议,协助组织信息技术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职责。 组织的信息技术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一)保证组织的信息技术战略充分反映组织的战略目标; (二)提高组织所依赖的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及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信息系统运行的效果与效率,合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第五条组织中信息技术管理人员的责任是进行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维护,以及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监控;信息系统审计人员的责任是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六条从事信息系统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信息技术及信息系统审计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必要时,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可以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第七条信息系统审计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也可以作为综合性内部审计项目的组成部分实施。 当信息系统审计作为综合性内部审计项目的一部分时,信息系统审计人员应当及时与其他相关内部审计人员沟通信息系统审计中的发现,并考虑依据审计结果调整其他相关审计的范围、时间及性质。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方法进行信息系统审计,风险评估应当贯穿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全过程。 第三章信息系统审计计划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前,需要确定审计目标并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估算完成信息系统审计或者专项审计所需的资源,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活动的优先次序,明确审计组成员的职责,编制信息系统审计方案。 第十条编制信息系统审计方案时,除遵循相关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规定,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高度依赖信息技术、信息系统的关键业务流程及相关的组织战略目标; (二)信息技术管理的组织架构; (三)信息系统框架和信息系统的长期发展规划及近期发展计划; (四)信息系统及其支持的业务流程的变更情况; (五)信息系统的复杂程度;

《内部审计学》(第三版)

《内部审计学》(第三版) 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时现等 2017年4月 第一章内部审计概述 本章练习题 1. D 2. D 3.D 4.B 5.D 6.C 7. D 8. D 9.A 本章思考题 1.建议从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内容、审计标准、审计目标等方面进行分析。 建议从准则结构、准则内容、准则实施状况等进行比较。内部审计发展的动因及影响内部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从外部环境、内部环境、管理层支持、内部审计自身等方面进行分析。 3.分别分析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和我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定义。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主要是指组织上的独立,外部审计独立性包括组织上的独立性、业务上的独立性和经费上的独立性(形式上的独立与实质的独立)。 5.本题无标准答案,可以从企业价值分析入手,从价值链模型审计增值模型。 第二章内部审计程序 本章练习题 1.B 2.C 3.D 4.B 5.D 6.B 7.A 8.B 9.C 10.B 11.B 12.D 13.A 14.B 15.C 16.C 17.D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 本章练习题 1.A 2.D 3. A 4. D 5.B 6. C 7. D 8.A 9.C 10.A 11.A 12.D 本章思考题 1.为完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服务,促进组织科学有效的战略管理,监控组织的高管层。 2.监督指导内部审计、聘请外部审计、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 3.知识、技能和经验。 4.可以从内部审计的职能、权限、业务范围、职业道德、胜任能力、机构设置等方面设

计。 第四章经营活动审计 本章练习题 一、单选题 1.D 2.C 3.A 4.C 5.D 6.B 7.B 8.A 9.D 10.B 11.A 12.B 13.A 14.D 15.A 二、多选题 1.ABCD 2. ABCD 3. ABCD 4. ABC 5. ABD 本章思考题 1.筹资管理活动、投资管理活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财务收支情况、企业分配引起的财务活动。 2.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用人机制、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员工的绩效管理。 3.价格、成本、质量、市场。 4.战略供应链管理使得企业内部审计的边界扩大,注重评价整个供应链上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 5.计划制定、生产组织控制、工艺流程控制、计划完成控制,与效益直接相关的内容:质量、成本。 第五章内部控制审计 本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B 2.D 3.B 4.C 5.B 6.D 7.D 8.B 9.D 10.A 11.A 12.D 13.C 14.B 15.A 16.B 17.A 18.D 19.A 20.B 21.B 22.D 23.C 二、判断题 1.√ 2.√3.×4.√ 5.√ 三、案例分析题 参考答案: (1)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2)存在内部控制的缺陷,理由是:因为对于询价和确定供应商是属于不相容的两个岗位,而该公司却由一人担任是不正确的;改进措施:建议其由另外一个职员负责确定供应商。 (3)存在缺陷,理由是:未设有独立的验收部门,并保有连续编号的验收单。 (4)存在缺陷,理由是:付款凭单还应附采购订单、供应商发票等凭证。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doc 121页)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doc 12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 部 审 计 准 则 https://www.360docs.net/doc/3f4803284.html,

字体:黑体/宋体字号:初号/一号/三号/小四行距:1.5倍行距编辑请保持叶序不变(编者按:DOC版 ms-word阅读最佳,PDF版 adobe reader8,acrobat9cn或foxit reader3最佳) 内部审计准则 004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 006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008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00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 号——审计计划 01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 号——审计通知书 01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 号——审计证据 01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4 号——审计工作底稿 01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 号——内部控制审计 02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 026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 号——审计报告 028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8 号——后续审计 03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9 号——内部审计督导 03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 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03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 034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037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03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04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 04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 048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05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05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02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 06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 06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06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07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076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经济性审计 08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效果性审计 084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效率性审计 08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信息系统审计 09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9 号——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 …2009年后增补…

内部审计风险应对及概述

风险应对 第一节风险应对概述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围绕重大错报风险的识不、评估和应对,打算和实施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规范了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不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规范注册会计师针对已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对重大错报风险,应当针遵循以下规定:(1)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总体应对措施,包括向审计项目组强调在猎取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专门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向审计项目组提供更多的督导等;(2)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测试操纵的执行有效性以及实施实质性程序;(3)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否适当,并确定是否差不多猎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4)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实施关键的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同意的低水平。 第二节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 一、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与总体应对措施 在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识不的重大错报风险是与特定的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认定相关,依旧与财务报表整体广泛相关,进而阻碍多项认定。假如是后者,则属于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 定下列总体应对措施: 1.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 2.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专门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由于各行业在经营业务、经营风险、财务报告、法规要求等方面具有专门性,审计人员的专业分工细化成为一种趋势。审计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人员曾经参与过被审计单位往 常年度的审计,或具有被审单位所处特定行业的相关审计经验。必要时,要考虑利用信息技术、税务、评估、精算师等方面的专家的工作。 3.提供更多的督导。关于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审计项目,项目组的高级不成员,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经验较丰富的人员,要对其他成员提供更详细、更经常、更及时的指导和监督并加强项目质量复核。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 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约束力、适用范 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制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目标: l(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 2(促使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统一的内部审计准则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促进组织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3(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的作用。 4(建立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 1

(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 (三)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三、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约束力 (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执业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照执行。 (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实施内部审计的具体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参照执行。 四、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全过程。 (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无论组织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也无论组织规模大小和组织形式如何,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都应遵循内部审计准则。 五、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程序 (一)内部审计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协会下设准则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准则的起草、修改和论证工作。 (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程序: l(选定项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准则委员会提出内部审计准则备选项目,经专家咨询论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审批立项。 2(拟定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准则委员会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征询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准则委员会修订后提交征求意见稿。 2 3(征求意见。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 4(修改定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准则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征求意见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征询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后定稿。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准则完整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doc78页)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 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 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 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内部审计之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概述 一、内部控制的含义与目标 1.内部控制的含义 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正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 2.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 2)确保将各种风险控制在适当的范围之内 3)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直接目标) 4)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进行(微观目标) 3.内部控制解决的问题(谭丽丽 106) 1)是无章可循和有章不循的问题。它带来的致命的弱点是推责和拖延。 2)制度依赖或制度迷信的问题。制度越来越多,管理越来越复杂,执行力越来越差,效率越来越低,抱怨越来越多,“大企业病”。制度如果执行的不好,有制度比没有制度还糟糕,因为这让被管理者学会蔑视制度,并自觉不自觉地寻找机会实现群体突破“闯红灯”,造成企业“法不责众”的窘态。 对制度有一个审视的态度。 二、内部控制要素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2)机构设置 3)人力资源政策 4)内部审计机构 5)企业文化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

3.信息与沟通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交易、事项和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程序和记录。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所生成信息的质量,对管理层能否做出恰当的经营管理决策以及编制可靠的财务报告具有重大影响。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沟通包括使员工了解各自在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的角色和职责,员工之间的工作联系,以及向适当级别的管理层报告例外事项的方式。 4.控制活动 是指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 包括授权、业绩评价、信息处理、实物控制和职责分离等相关活动。 5.内部监督 是指被审计单位评价内部控制在一段时间内运行有效的过程,该过程包括及时评价控制的设计和运行,以及根据情况的变化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三、内部控制的特征 1.全面性 2.经常性 3.潜在性 4.关联性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原则 1.有效性原则 2.审慎性原则 3.及时性原则 4.独立性原则 五、内部控制的作用 1.保证国家的方针、则侧和法规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 2.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9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2019版) 2019年6月1日

目录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1) 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 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9) 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3) 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5) 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8) 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21) 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23) 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6) 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8) 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33)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37)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43)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48) 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56) 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61) 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67 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71) 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73) 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76) 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80) 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84) 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88) 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 (9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概述

第2201号部审计具体准则——部控制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部审计人员实施部控制审计的行为,保证部控制审计质量,根据《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部控制审计,是指部审计机构对组织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部审计机构、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部控制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 部审计的责任是对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促进组织改善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第五条部控制审计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组织单个或者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审计的围和重点。 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串通舞弊、滥用职权、环境变化和成本效益等部控制的局限性。 第六条部控制审计应当在对部控制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部控制。 第七条部控制审计应当真实、客观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情况。 第八条部控制审计按其围划分,分为全面部控制审计和专项部控制审计。 全面部控制审计,是针对组织所有业务活动的部控制,包括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部监督五个要素所进行的全面审计。

专项部控制审计,是针对组织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项业务活动或者业务活动某些环节的部控制所进行的审计。 第三章部控制审计的容 第九条部审计机构可以参考《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审查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部监督等要素,对组织层面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条部审计人员开展部环境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和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部环境要素的规定为依据,关注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组织文化、社会责任等,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部环境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一条部审计人员开展风险评估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二条部审计人员开展控制活动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和各项应用指引中关于控制活动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相关控制活动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三条部审计人员开展信息与沟通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和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规定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四条部审计人员开展部监督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部控制基本规》有关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组织的部控制,对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审计机构等是否在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五条部审计人员根据管理需求和业务活动的特点,可以针对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对业务层面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现代企业内部审计方案概述.pdf

{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现代企业内部审计方案概述

2、直接责任:共有六种应予追究的直接责任。 (1)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 (2)越权决策造成企业损失的责任; (3)私分公司资产的责任; (4)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责任; (5)贪污贿赂挪用公司公款的责任; (6)其他以权谋私的责任。 第七条离任审计的内容应包括: 1、上任时的公司财务状况; 2、任期内财务收支合规、合法、真实性(会计报表审计内容); 3、任期内净资产的增减; 4、各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和分析; 5、任期内重大经营决策和法律诉讼(包括重大担保)等情况; 6、任期内公司员工的各项收入变动趋势; 7、任期内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损失、浪费和资产流失情况; 8、对遗留问题的财务清理情况。 第八条在审计程序展开的准备工作中,公司必须提供充分的条件和书面资料,包括: 1、个人资料,主要应提供离任者的个人述职报告; 2、单位资料; 3、法律诉讼有关案卷材料; 4、对外担保有关文件。 第九条实施阶段中应注意的问题: 1、书面证据材料务必详尽,必要时甚至进行“外调”,并根据获得的材料,落实到具体的经济责任; 2、口头证据要重视、要充分记录,力争对方签字;在万一得不到书面签证的情况下,要有 两名审计人员签字,以防止误听; 第十条审计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审计评价应有充分依据或证明; 2、对审计过程中未予验证的具体事项,或评价依据、评价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作评价; 3、对未来事项不作预测结果的评价; 4、评价使用的数据,应采用审计认定的数据; 5、分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如应考虑企业违规行为是否受到外来干扰,或是否应由上级 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6、分清前任领导责任与现任领导责任; 7、分清玩忽职守与工作失误的责任; 8、对经营业绩的评价要分清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历史原因与现实原因、公司外部原因与公司内部原因、公司效益原因与社会贡献等关系; 9、一般应采取写实手法描述,实事求是、客观刚正,忌夸大,勿形容,避比喻; 10、重大事项必须揭示。 第十一条为使接任者了解接管公司(单位)情况,并与离任者核实情况,审计报告初稿应征 求接、离任者意见: 1、初稿先征求接任者意见,应视其要求决定是否追加审计内容;在此基础上,再征求离任 者意见,接离任者均可对事实与报告中查明事项不符之处以及报告意见等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补充;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016.3更新)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2) 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6) 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10) 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2) 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3) 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5) 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17) 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19) 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1) 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3) 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26)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29)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33)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36) 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41) 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 (44) 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48) 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52) 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55) 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57) 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59) 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62) 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64) 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66)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

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的结果沟通,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结果沟通,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就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进行的讨论和交流。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结果沟通的目的,是提高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的理解和认同。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结果沟通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与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进行认真、充分的沟通,听取其意见。 第七条结果沟通一般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审计报告正式提交之前进行审 计结果的沟通。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将结果沟通的有关书面材料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归档保存。 第三章结果沟通的内容 第十条结果沟通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计概况; (二)审计依据; (三)审计发现; (四)审计结论; (五)审计意见; (六)审计建议。 第十一条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当进行核实和答复。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与组织适当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结果沟通时,应当注意沟通技巧。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