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论文论诱惑侦查

侦查学论文论诱惑侦查
侦查学论文论诱惑侦查

论诱惑侦查

——我国诱惑侦查的现状及未来展望摘要诱惑侦查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在实践中被大量的使用。但是适用范围及标准在法律上都不够明确,而部分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做得比较完善了,他们的发展历程对我国的诱惑侦查法制化的发展具有重大参考意义。因此,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现状及美、日等国的发展历程后,针对法制化后有效打击犯罪的价值,对规范诱惑侦查做出具体的意见。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社会的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法律的完善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发展。

关键词诱惑侦查的概念国外的历史借鉴中国现状未来展望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复杂,特别是犯罪证据也越来越难以收集,犯罪渠道越来越多样,难以捉摸。这种情况对侦查员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技能的使用,比如诱惑侦查。然而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各种方面的制度不全面,这种方法极易对侦查员以及被侦查员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追寻事件的真相是我们的目的,但是在过程中若方法不妥也极易被个人主观认知所控制来揣度人心的善恶,这样就容易对事件造成不合理的导向。人治社会之所以被淘汰就是因为人心复杂,以人限制人是不牢靠的。所以法律,不仅要约束犯罪嫌疑人,也要约束侦查者。在合理的范围内规定好界限,在界限内给予充分的自由,使效率最大化。

一、诱惑侦查的基本认识

诱惑侦查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而中国最初对于诱惑侦查的研究多转用于日本。诱惑侦查的含义非常广泛,一般指侦查人员设置圈套,诱使犯罪嫌疑人暴露其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

诱惑侦查在实际工作中用途广泛,或轻或重,侦查人员有时在不经意间就利用了这种诱惑心理。由于实际情况纷繁复杂,很难真正地明确分类。现有理论一般由诱惑侦查的作用对象来分,分为“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和“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两类。

(一)犯意诱发型

侦查员促使侦查对象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进而捕获。这种类型的重点

在于,犯罪嫌疑人本无犯罪意图,只是侦查人员根据自己主观情感的判断对嫌疑人进行了引导,是侦查员主动进行的“诱惑”。

这种方式很明显已经偏离了目的,侦查活动原本是为了打击犯罪,然而这种方式却在引导犯罪。以自己的主观想法去测试人心的善恶,是不理性的。这种方式在法律中应该明令禁止,并应设置一定的惩戒措施。

(二)提供机会型

侦查员对已经有犯罪意图的侦查对象提供犯罪机会,进而实施捕获。这种类型的重点在于侦查对象原本就已经产生了犯罪意图,甚至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侦查人员只是提供了一种有利于犯罪事实的条件。

这种方式相对于犯意诱发型更为正面。在我看来这种方法更能理解为对于惯犯的证据收集,制止罪犯连续犯案。也有利于罪犯的自我悔改,遏制潜在的犯罪行为,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有积极正面的影响的。

二、诱惑侦查在外国的发展历史

(一)美国式的动态转化

诱惑侦查在美国的形成与发展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最开始运用于FBI侦破间谍案件,后来经过发展也逐渐应用于侦查赌博、贩毒等恶劣犯罪活动中。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情况复杂,侦查人员又过度依赖于这种方法,导致不公正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美国对此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一系列对于诱惑侦查的研究也随之展开。

典型的案例有:1932年的索勒斯禁酒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考虑到侦查人员的诱惑行为,为原告撤销了判决。1958年的谢尔曼毒品案、1973年的拉塞尔制造、贩卖毒品案以及1978年的托戈毒品制造案,法院在一次次的判决中不断完善对于诱惑侦查的合理掌控。经过多年的调整与规范,美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即动态转化。

美国式的动态转化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对于诱惑侦查的使用范围与程度上的限制都在一定的时期内动态变动,依据国内外情势对诱惑侦查的使用实施限制。例如在“9·11事件”后的一段时期,诱惑侦查的权限放的就比较宽。其实诱惑侦查之所以存在一些不合理就是对于那些站在犯罪边缘的人。当形势紧张时适度

放宽诱惑侦查的限制,有利于威慑隐形的犯罪力量。

(二)日本式的吸纳完善

相对于美国这样没有固定规范的自由状态,日本的法制就像这个国家的特点一样,一板一眼,有理有据。诱惑侦查最初从美国引进日本时引起了裁判所与学者等各方面的广泛讨论,并形成了有罪说与无罪说两大基本阵营。为了规制诱惑侦查的使用,经过了广泛的讨论之后,为了尊重原有宪法对于个人隐私权和自律权的保护,日本基本形成了不滥用诱惑侦查的法律制度。

因为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要健全完善这样一种制度,日本的专家学者以及各界法律人士都做出了非常大的努力,针对日本的实际情况,参照传统的基本法理,比较全面的规划了对于诱惑侦查的使用。但是由于诱惑侦查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性,所以在实际应用中也是比较难确定。

三、诱惑侦查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以传统的观念来说,侦查人员都扮演着正义的角色,作为局外人,我们可以单纯的相信侦查人员会以最公正的态度推进案件的侦破与发展。然而在这个情感与利益错综复杂的人类社会中,当你置身其中时,就会发现每个独立的社会人都有自己的人格与思想,所以想要合理的管理这个大脑高度发达的群体,在各种方面实行法制化是十分有必要的。而在我国,对于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定仍十分模糊。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纪要通知》,其中对诱惑侦查的犯意引诱、犯罪情节、证据的法律效力等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此规定仅限于毒品犯罪这种比较典型且社会危害比较大的犯罪。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把毒品范围扩大到了财物犯罪活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中又写道,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与美日的发展状况相比,中国还是具有自身特点的。首先相对于美国的这种自由开放动态的状态,中国对于诱惑侦查的规范更容易进入宪法,中国应该算比较传统的国家,并且历史悠久,各地区的文化认识不尽相同,所以诱惑侦查入宪法更为紧迫,相较于法律的真空状态,即使是不够明确的法律,也能对全国各地

的侦查机关以及犯罪人员进行一种宣传。相对来说日本地域比较狭小,对于犯罪人员的控制与管理也不像我们国家那么复杂。所以直接确立一种规制在他们国家还是可以将就的,然而在我国便不太可行。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各方面都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在发展,我们国家地域广人口多,经验易积累,因此我们国家也在不断地通过实践,结合自己现有的司法基础,更好的规范好诱惑侦查这把“双刃剑”。

四、诱惑侦查在中国发展的未来展望

(一)发展价值

诱惑侦查在侦查领域具有重要的价值,譬如在打击制贩毒、武器交易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有着他独特的应用价值,因为犯罪分子在制毒、贩毒、交易枪支弹药的时候会十分小心地去操作,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放弃交易,迅速逃离,所以公安部门后手去抓捕不容易抓到犯罪分子。当公安部门参与到犯罪之中,了解到犯罪的全过程,突破传统事后侦查的滞后性的劣势,有效的破去毒品犯罪隐蔽性的优势,减少自身的劣势和犯罪分子的优势就是增加自身的优势,才会有更大的机会抓住犯罪分子,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

(二)发展意见

发展诱惑侦查必须要做出一定的规定,不然滥用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社会影响和危害。

首先要规定诱惑侦查的适用原则和程序。现在倡导有法可依,所以在执行这个比较特殊的侦查手段时就要履行严格的必要性原则和批准程序。

其二就是规定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因为有些犯罪采用诱惑侦查是十分不合适的,例如在政务犯罪和职务犯罪上面。目前来看,能够采用诱惑犯罪的包括毒品犯罪、武器交易犯罪、走私犯罪、伪造货币和涉及国家安全犯罪。

其三在法律上规定警察在规定犯罪上面使用诱惑犯罪的合法性,这样才能严惩犯罪分子并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杨志刚“论诱惑侦查研究”,四川大学2007年

[2]吴丹红“论诱惑侦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1年

[3]龙宗智“诱惑侦查合法性问题探析”,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5期

[4]陈兴良“正当化事由研究”,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3期

侦查学总论

侦查学总论 第一章侦查学概念 第一节侦查学的概念:侦查学是研究侦查活动规律及其方法的科学。 (一):侦查学是一门新兴学科 (二):侦查学是一门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学科我国侦查学的概念(三):侦查学是揭露证实犯罪和发现控制犯罪的学科 (四):侦查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五):侦查学是公安学的一个分支 第二节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1、侦查活动规律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2、侦查活动方法 1、研究犯罪事实的规律特点 2、研究侦查工作的基本理论 侦查学的研究内容3、研究侦查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经验 4、加强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技巧方法研究 5、比较各国侦查理论经验技术和方法研究 1、侦查学基础理论部分 2、侦查学措施手段部分 第三节侦查学的学科体系3、侦查计谋策略部分 4、侦查技术部分 5、侦查方法部分 1、哲学方法 2、系统方法 第四节侦查学的研究方法1、调查统计法 2、案例剖析法 3、具体方法3、科学实验法 4、比较研究法 5、经验总结法 第二章侦查学原理 第一节物质交换原理概念:是指两种物质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接触、摩擦、撞击时引 起两种物质接触面上的物质成分互相交流关系和变化状态 物质交换的条件:1、客体条件:有相互交换的物质客体 2、有外力的作用 3、需要直接发生接触 4、物质实体必须发生了变化 物质交换的类型:1、痕迹性物质交换(足迹、指纹) 2、物品性物质交换(实物性物质交换) 3、印象性物质交换(印象痕迹) Ps:物质交换和信息交换的联系

第二节因果关系原理概念:事物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种类:1、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因果关系 2、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 3、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 4、犯罪结果与犯罪后应变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特点:1、普遍性 2、客观性和可知性 3、事件序列性和必然性 4、多样性和复杂性:1、一因多果、同因异果 2、一果多因、同果异因 3、多果多因、复合因果 因果关系原理的意义:1、因果关系原理是认识案情的基础和前提 条件 2、因果关系原理是推进侦查活动的动力, 是提高侦查自觉性的必要条件 3、因果关系原理是防范控制犯罪的重要理 论依据 第三节同一认定原理概念:是指在侦查中具有专们知识和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 较侦查客体先后出现的特征是否同一做出判断 类型:认定主体:留下的鉴定意见、证据、线索等 认定客体:留下的形象、运动习惯、笔迹、痕迹、DNA、 气味等 第三章侦查主体 第一节:侦查主体概述概念:侦查主体是指依法行使侦查权进行侦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侦查主体的职权:1、立案权 2、侦查权 3、紧急情况特殊处置权 4、开展侦查基础业务活动的权利 第二节:侦查机构:1、公安机关:公安部、地方公安机关、专门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机关 3、国家安全机关 4、军队保卫部门 5、监狱 公安机关的侦查机构:国内安全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部门、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禁毒部门、治安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边防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监所管理部门、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反恐怖工作部门。 第三节: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是侦查机构中具体从事各项工作的个体。 1、侦查人员的要求:1、知识要求(政治理论、法律、业务知识) 2、素质要求(政治、专业、身心素质) 3、能力要求(自主学习、解决问题、专业、业务能力) 2、侦查人员的条件与选拔 3、侦查人员的培养 4、侦查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刑事侦查学习题

第一章刑事侦查学概论 一、填空题 1、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工作和有关的----措施。 2、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包括:实验法、----、----、----。 3、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包括:---------、逻辑理论、-----。 4、侦查假设的特点包括:客观性、----、----、----。 5、同一认定的主体必须是------或熟悉客体某些特征的人。 6、同一认定属于----型认识活动。 二、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拥有侦查权的机关、部门包括:() A、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B、国家安全机关 C、军队保卫部门 D、监狱 E、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 2、专门调查工作主要包括:() A、勘验 B、检查 C、侦查实验 D、询问证人 E、拘传 3、刑事侦查是刑事诉讼的 A、重要手段 B、重要程序 C、重要原则 D、重要方针 E、重要条件 4、在刑事犯罪中,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 A、空间表现 B、时间表现 C、物质表现 D、精神表现 E、心理表现 5、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 A、侦查范围 B、侦查计划 C、侦查对策 D、侦查谋略 E、犯罪特点 6、刑事侦查学研究方法中的调查法主要() A、典型刑事调查法 B、抽样刑事调查法 C、综合调查法 D、比较调查法 E、总结调查法 7、在运用逻辑证明时,必须遵循如下规则:() A、论题必须明确 B、论题必须始终同一 C、论据必须真实充足 D、论据真实性不能依赖于论题 E、由论据必须能推出论题 8、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 A、理由律 B、同一律 C、予盾律 D、排疑律 E、排中律 9、侦查思维的基本规律有() A、溯因律B、排疑律C、理由律D、原因律E、结果律 三、概念题 1、刑事侦查学 2、侦查 3、同一认定 四、简答题 1、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刑事侦查学研究方法中的案例分析法是什么? 3、应该从哪些方面理解刑事侦查中的同一认定? 4、同一认定在侦查中的指导作用。 五、论述题(要求有观点、有论证) 1、如何理解侦查的概念? 2、如何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刑事侦查活动的认识基础?

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 侦查概述 一、侦查学 1.研究对象:刑事犯罪行为、侦查行为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2.性质: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是对策性的应用科学(判断) 二、侦查工作概述 (一)概念 1.主体:侦查机关 2.时间:立案后、侦查前 3.内容: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 (二)任务 1.基本任务:侦查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开展侦查防范,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在侦查与防范的结合中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战略任务:防范、制止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 4.具体任务: ①侦查破案 ②加强侦查的基础业务建设 ③研究刑事犯罪的特点 (三)指导方针——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1.依靠群众(基础) 2.抓住战机(关键) 3.积极侦查(基本要求) 4.及时破案(目的) (四)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侦查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2.依法办案的原则 3.侦查协作原则 4.快速反应原则 (五)侦查工作的体制 1.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2.省、自治区、直辖市:刑警总队 3.地级:刑警支队 4.县级:刑警大队 5.最基层:刑警队刑事犯罪现场勘查 一、刑事犯罪现场的概念 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现象、状况的一切场所。 二、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 1.按现场在刑事犯罪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 2.按刑事犯罪现场形成以后至勘察前确无变化,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3.按现场上是否真实地发生犯罪案件,可分为真实现场和伪造现场 三、现场勘验、检查 1.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2.现场勘验、检查中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应当固定、提取。 3.现场痕迹、物品应当分别提取,分开包装,统一编号,注明提取的地点、部位、日期,提取的数量、名称、方法和提取人。 4.现场勘验、检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检查指挥员决定。 5.执行扣押物品、文件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6.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包括现场勘验与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和现场录音。现场绘图、现场照相、录像、现场勘验及检查笔录应当相互吻合 (一)现场保护 保护现场的时间,从发现刑事案件现场开始,至现场勘验、检查结束。 (二)现场访问 1.应当向被访问人出示证件,告知被访问人必须履行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询问被访问人应当个别进行,可以在现场外围或者被访问人所在单位、住所进行 3.访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4.询问被访问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字。经被访问人同意可以录音

浅析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_0

浅析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刑事科学技术是我国公安司法鉴定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下属的各分支学科主要有: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学、声像技术、刑事化验、法医检验、警犬技术、心理测试、生物物证和电子物证等九大部分。刑事科学技术主要是运用互换原理和物质转移、种属鉴别原理和同一认定原理进行对物证的识別、检验和鉴定工作。刑事科学技术的主要内容包括:1.痕迹检验。2.文件检验。3.声像技术。4.刑事化验。5.法医检验。6.警犬技术。7.心理测试。8.生物物证。9.电子物证。 标签:刑事科学技术;侦查;案件破获 在现如今的刑事侦查中,刑事科学技术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作用也越来越重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增多,各种作案手段层出不穷,犯罪人员反侦查意识不断提高。加之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已成为侦查办案工作的重要原则。因此,从现实情况和发展趋势上来说,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领域中的地位愈加突出,发挥的作用也愈加重要。 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的恶现象,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影响到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法律的秩序。打击犯罪,得到真实有效的证据在侦查中必不可少。由于现代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各种影视文学作品的宣传,作案人在犯罪中的活动也变得智能化、技术化、信息化、现代化。作案人的技术不断升级,反侦查意识不断提高,对现场进行伪装和破坏已为常事,导致证据越来越少,现场勘查中证据也越来越难以发现和提取。所以刑事科学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公安科技和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 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中主要有三个大方面上的应用。第一个,给是否进行侦查提供依据,即是否立案。侦查必须在案件性质已经确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刑事科学技术通过检验和鉴定现场痕迹等来对事件进行定性。比如在火灾现场的尸体经法医解剖根据其喉管中有无灰尘来确定死者是否死于火灾。第二,提供侦查方向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刑事科学技术通过对现场痕迹和证据的分析检验可以为侦查提供依据和方向。比如根据现场痕迹的数量、分布和状态来确定作案人数、手段、过程以及作案人的职业特点和技能;根据现场遗留文字和笔迹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职业特点以及个人习惯;根据不同案件现场的手印、脚印和DNA等的同一认定来串并案件。同时刑事科学技术可以为认定作案人提供证据。比如对现场的作案人的精液、血迹、毛发等物质的DNA鉴定可以准确认定作案人。第三,刑事科学技术可以对侦查中的其他证据进行认证。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科学技术对现场痕迹和物证的分析检验可以印证侦查提供的证据的客观性和合法性。比如通过对现场勘中物证情况的分析检验和痕迹的分布情况来确定嫌疑人供述或证人证言是否真实准确等。

侦查学总论试题及答案

姓名:区队:学号: 侦查学总论试题及答案 科目:刑事侦查学总论(A卷)共2页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经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事件,称为刑事犯罪案件。 2.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有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和比较法等。 3.刑事侦查学研究犯罪更加侧重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研究,而犯罪学研究犯罪更加强调对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及犯罪预防的研究。 4.世界上公认的最早的刑事侦查学方面较为系统的专著是《犯罪侦查/侦查工作指南/刑事侦查》,其作者是19世纪末,奥地利的地方法官,后来成为格雷兹大学教授汉斯·格罗斯。 5.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一批秦代竹简,其中《封诊式》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有关刑事侦查的著作。 6.宋代的刑事检验制度是当时世界上最完善的,这以宋代法医学家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一书为标志。 7.侦查和预防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作用。 二、选择题(其中含单选和多选题,多选项不全者不得分;每题3分,共30分) 1.刑事侦查工作的方针是( AC ) A、依靠群众,抓住战机 B、破案留根,一网打尽 C、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D、实事求是,调 查研究 E、依靠群众,快速反应 2.刑事侦查基础工作体系包括( ABC ) A、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工作 B、刑事犯罪嫌疑人员调查控制工作 C、侦查阵地的控制工作 D、刑事技术工作 E、刑事特情 3.团伙犯罪的最高形式是( D ) A、结伙犯罪 B、流窜犯罪 C、集团犯罪 D、有组织和黑社会犯罪 E、严重暴力犯罪 4.刑事侦查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项专门业务,它所担负的基本任务有( AE ) A、侦查破案 B、管理治安秩序 C、管理消防 D、管理户籍 E、预防犯罪 5.刑事案件分类,依据犯罪主体的性质可分为( BC ) A、他杀案件 B、自然人犯罪案件 C、单位犯罪案件 D、普通刑事案件 E、重大刑事案件6.构成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有,与犯罪有关的( ABCDE ) A、人 B、空间 C、物 D、时间 E、事 7.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有( ACD ) A、物质交换原理 B、马列主义原理 C、同一认定原理 D、因果关系原理 E、系统论原理8.事物自身与自身同一的科学基础,在于事物本身具有( BCE ) A、一致性 B、特定性 C、相对稳定性 D、不变性 E、客观性 9.在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主要是运用鉴定型的同一认定,具体包括( BCE ) A、人像照片同一认定 B、笔迹同一认定 C、痕迹同一认定 D、无形物体的同一认定 E、颅相同一认定 10.调查法是研究丰富刑事侦查学内容的方法,其主要模式有( BC )

侦查学实训

实训七:现场访问 【实训目的与要求】 实训目的: 通过现场访问实训,要求学生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如下问题: (1)凶杀、盗窃、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等各类案件现场的访问内容。 (2)对案件发现人、被害人、事主、证人和一般知情群众等不同访问对象的访问策略、方法和原则。 (3)在不同现场寻找知情人的方法。 (4)判断访问材料真伪的方法。 (5)制作现场访问笔录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实训的要求: (1)实训时间为2学时。 (2)组织现场访问实训,应以各地总结出的调查访问做得较好的案例为蓝本,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适当编排,围绕需要查明的问题,分设若干角色,如案件发现人、被害人、目睹犯罪分子或犯罪活动的人等,然后组织学生分别扮演不同角色,进行模拟实训。 (3)组织实训,必须遵守现场访问各项原则,要根据证人陈述心理正确运用调查访问的各项策略方法。 (4)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每人制作一份或若干份现场访问笔录,笔录应严格遵循制作规范。 (5)实训必须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学生以小组(一般10人为宜)为单位进入实训现场,参加现场访问的学生必须明确各自角色的性质。(6)现场访问应由教师根据学生调查访问的表现和制作访问笔录的质量,逐个进行讲评并按百分制打分。 【重点和难点】 (1)本实训以实地调查访问、接触各种访问对象、收集证据材料为主要目的。 (2)操作性现场访问实训以实地操作为主要实训手段,但必须与现场实地勘验实训加以区别,它应以设计各种访问对象和访问情节为核心,

尽量简化现场痕迹物品的出现,并使有限的痕迹物品为模拟现场访问实训服务。 【实训对象】 开设本课程的全体学生 【实训课程分组及课时数】 1、 实训时间为2学时。 2、实训必须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学生以小组(一般10人为宜)为单位进入实训现场,参加现场访问的学生必须明确各自角色的性质。【实训地点】 侦查实训室 【实训器材与实训材料】 现场访问实训按实战要求配发现场勘查证、访问笔录表格、笔、印泥、录音机、磁带等。 【实训指导人员安排】 担任本课程的授课教师 【实训内容与步骤】 实训内容: 模拟现场访问实训的内容,主要安排学生通过对凶杀、盗窃、投毒等不同类型案件现场的访问实训,掌握现场访问的基本方法、原则、策略,以及访问笔录的制作方法。 实训步骤: 凶杀案件现场的访问实训 1、案情设计: 某年11月21日上午10点多钟,某市火车站北旅店服务员李一民在清扫237号房间时,发现旅客蒋志广在铺上蒙头睡觉,联想头天下午她进此房时也见此状,便生疑惑,就去请常住该店的旅客张勇揭开被子。只见蒋志广面部伤痕斑斑、满脸血污,已惨死在床上。李、张二人即向车站派出所报案。

刑事侦查学论文-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刑事侦查学论文——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软件学院 09999035 周凡

摘要:本学期我学习了《刑事证据与侦查实务》这门课,对于刑事侦查学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犯罪活动呈现经济化、集团化、隐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对社会的危害增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因此,在侦查过程中要求刑侦人员必须具有更加专业的刑侦手法,转换侦查模式,必要时利用高科技仪器对案件进行信息采集,已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工作、侦查手段、侦查原则 正文:以前,我觉得刑警这个职业十分神秘,便十分好奇,进而对刑警所从事的刑事侦查工作十分敬佩,也看过一些真实案例。但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知道每个案件的侦破过程都是有条理的抽丝剥茧,是符合刑事侦查学原理的。而不是什么异想天开,糊涂僧断糊涂案那种情形。 作为本学期《刑事证据与侦查实务》的期末论文,我想从刑事侦查的意义,手段等方面进行介绍,进而辅以我曾经看过的案子加以佐证,并对新时期刑事侦查的手段进行介绍。 刑事侦查工作,是刑事侦查部门针对刑事犯罪这一特定对象而进行的一切侦察和调查活动。侦查破案,包括立案,现场勘察,部署侦察计划,实施侦查活动各种措施,策略,手段的应用,缉拿罪犯,侦查询问,应用刑事技术等直接为侦查破案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侦查机关进行侦查的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 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如果不进行侦查活动,就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会对社会带来更大的威害。 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 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是全面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却是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所以它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因此,侦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

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犯罪活动呈现经济化、集团化、隐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对社会的危害增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因此,在侦查过程中要求刑侦人员必须具有更加专业的刑侦手法,转换侦查模式,必要时利用高科技仪器对案件进行信息采集,已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工作、侦查手段、侦查原则 一.刑事侦查的原则 侦查工作的原则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系列的基本行为准则,侦查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予以遵守。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立法明确规定了十几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对于刑事诉讼程序重要组成部分的侦查程序,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侦查程序的展开和各项诉讼活动的进行,都必须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的各项基本原则。只有这样,立法者整体的价值追求才能体现于具体的侦查程序规则之中,有关侦查程序的规则才能与其他各项程序规则成为一个统一协调的整体。但是,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要看到,刑事侦查活动与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相比,在参与主体、行为内容与方式、任务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差异,刑事侦查活动也有其自身的规律与特点,这也就决定了刑事侦查程序除了要遵循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外,还应当遵循特别适用于侦查这一特定过程或者对该过程有特别意义的指导原则,即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的刑事侦查程序,体现侦查程序的本质和基本规律,决定侦查程序的构造和特征,对刑事侦查程序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基本行为准则。 刑事侦查的工作原则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 (二)客观全面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

[论,侦查,学,其他论文文档]论侦查学教学方法探讨

论侦查学教学方法探讨 ” [论文摘要]文章阐述了侦查学的学科特点,即科学性、实践性等,指出侦查学教学所面临的各种挑战,最后讨论了侦查学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例如案例讨论、实践教学等。 [论文关键词]侦查学挑战教学方法 侦查学是人类在长期侦查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学科共同构建了我国刑事法律科学的三大支柱,它是各政法院校、警察院校和其他普通院校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 一、侦查学的学科特点 侦查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法学课程,在法学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教育部为政法院校设置的法律基础课程之一,是研究侦查活动规律和方法的学科。由于其特殊的学科属性,决定了这门课程特点的独特性。 2.侦查学的实践性。侦查学是一门具有很强理论性和应 用性的学科。侦查学的实践性主要表现在这门学科的内容和侦查犯罪的实践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侦查学中所讲每一项侦查措施、侦查方法都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写出来。作为法学体系组成部分的刑事侦查学,并不专门研究法学的理论,它也不专门研究法律条文,它所研究的是如何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以有关的法律条文为依据,用最佳的方法把犯罪事实查清,抓获犯罪分子,从而为实现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公正作出自己的贡献。侦查学是人类在长期的侦查实践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新兴学科,侦查实践是学科存在的前提。它的理论和方法是侦查破案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同时又反过来指导侦查实践并接受侦查实践的检验,侦查实践是学科发展的动力源泉。因而要求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密切联系实际,关注当前的刑事犯罪动向以及公安部的一些新举措,收集最新的一些案例资料,便于培养学生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 3.侦查学的综合性。侦查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首先,犯罪结果的综合性。犯罪是一种具有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犯罪人既要满足自己的犯罪需求,又要首先达到逃避惩罚的目的,在犯罪时往往交叉使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可以说每一起犯罪都是多元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次,侦查活动的综合性。由于犯罪在时空方面的一过性和因果关系的隐蔽性,决定了侦查破案必然是一个综合性的认识过程。第一要综合利用先进的自然科学专门知识和研究成果,不断提高侦查能力,第二要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和手段,提高综合作战能力,提高打击犯罪的综合治理水平。最后,学科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侦查规律和侦查对策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系统,是侦查学永无终结的研究课题。为保证侦查学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就要综合运用案例分析、调查统计、科学实验、纵横比较的研究方法,不断研究各种犯罪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探索侦查各种犯罪案件的对策和方法,有效指导侦查实践活动。 二、侦查学教学面临的挑战

侦查学 简答题

侦查学简答题 1.简述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 答:⑴案例分析;⑵调查法;⑶科学实验法;⑷比较研究法。 2.简述刑事侦查学基础理论之一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答:⑴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刑事侦查活动的认识基础; ⑵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指导刑事侦查活动的科学理论; ⑶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是刑事侦查活动的思维向导。 3.简述犯罪现场访问的意义。 答:⑴能为采取紧急侦查措施提供有利条件 ⑵能促进现场勘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⑶是犯罪现场分析工作的重要基础 ⑷可及时获取侦查线索 4.简述犯罪现场访问的准备。 答:⑴确定犯罪现场访问的范围和重点; ⑵了解重点访问对象的有关情况; ⑶拟定访问计划; 5.简述与访问对象初步接触阶段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答:⑴稳定访问对象的情绪,解除访问对象的顾虑;⑵拉近心理距离,营造良好氛围 6.简述询问犯罪现场发现人、报案人的主要内容 答:⑴发现犯罪现场的具体时间、地点、经过,发现犯罪现场时在场人员及其基本情况; ⑵发现犯罪现场时现场的状况,有无对现场进行变动,变动的原因和变动后的状态; ⑶发现案发现场后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采取了何种保护措施。 7.简述盗窃案件的特点 答:⑴犯罪行为全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人与事主不发生正面接触 ⑵作案人在实施盗窃犯罪行为之前,一般都要进行踩点和其他预谋活动 ⑶犯罪现场一般遗留有犯罪痕迹及其物证 ⑷系列盗窃案件作案人的作案手法一般具有习惯性 ⑸有赃物可查 8.简述外盗案件的特点 答:⑴作案人在作案动机、潜入现场的方法的选择上显得不够精明,出入路线明显,并且往往遗留有逗留或徘徊的痕迹; ⑵作案人往往采用翻越院墙、挖洞、揭瓦、撬门、破窗或设法提前潜入的方式进入现场 ⑶盗窃目标不准确、不集中、行动显得盲目、紊乱、急促,破坏、翻动行为多,被盗赃款赃物的数量、价值与作案人所付出的力量、花费的时间往往不符 ⑷现场遗留的犯罪痕迹及其他物证经过鉴定、查证,不属于内部人员所有 ⑸现场上所获得的犯罪证据与外地公安机关发布的案情通报中所谈犯罪证据相同 ⑹被盗财物在外地被发现,并且排除内部人异地销赃的可能。 9.简述盗窃案件现场勘查中应查明的主要问题。 答:⑴作案人采用什么方法,何时从什么部位进入和逃离现场的 ⑵作案人进入现场后,进行了那些活动,其过程和特点如何 ⑶作案人破坏了那些部位,使用什么工具,采用什么方法破坏的,其手法是否熟练是否反映出某种职业特点 ⑷作案人用什么方法和运输工具运输赃物的 ⑸在作案人出入现场的通道、停留过的地方、被他触摸的物品上以及被他破坏的客体上,有

侦查学 论述题

侦查学论述题 1.论述刑事侦查学的基础理论。 答: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刑事侦查活动的认识基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指导刑事侦查活动的科学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是刑事侦查活动的思维向导。②逻辑理论:关于推断的逻辑理论;逻辑证明的理论;侦查思维的逻辑规律;侦查假设。③同一认定原理:同一认定原理的概念;同一认定原理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同一认定原理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更是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的重要理论依据。在侦查破案过程中,运用同一认定原理能不断引导、推动揭露证实犯罪工作,最终达到破案的目的。 2.论刑事侦查学的概念。 答:①刑事侦查学是在认识犯罪活动、侦查活动和二者相互作用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揭露、证实犯罪、揭发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对策的一门应用学科。②刑法、刑事诉讼法是研究刑事侦查学的法律依据,认识犯罪行为是研究刑事侦查学的基础,而侦查活动则是刑事侦查学研究的核心内容。③刑事侦查学的基本任务是:为防止、控制、揭露、证实犯罪,探索有效的对策、方法、措施和手段的一门应用学科。侦查,是有侦查权的机关,为了查明刑事案件的案情,收集证据,查缉犯罪嫌疑人而依法进行的各种专门调查工作和强制措施。我国刑事侦查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总结建国以来刑事侦查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刑事侦查学的学术成果,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 3.论述刑事侦查工作方针。 答:“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为刑事侦查工作的基本方针。①依靠群众:是由人民公安机关的根本性质决定的,是由刑事犯罪活动的社会性特点决定的,是由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决定的。②抓住战机:抓住战机既有个速度问题,又有个时机选择问题。没有速度很难抓住战机,过快行动可能破坏战机,行动迟缓则可能贻误战机。抓住战机要以速度为基础,重视时机的准确选择,机动灵活地策略。③积极侦查:从工作的决心与信心,工作方式与工作措施,工作作风与工作态度来落实。④及时破案:是刑事侦查工作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是针对当时刑事犯罪活动的特点提出来的。 4.论述犯罪现场的分类。 答:①以犯罪现场形成以后有无变化为标准,可将犯罪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②犯罪现场按照它们在犯罪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现场。③以现场现象的真假为依据,可分为真实现场和伪造现场。④以现场所处环境为依据,可分为室外现场和室内现场。⑤另外,侦查部门为了便于从不同类型案件现场的特点和规律出发,研究现场勘查的具体方法,也为便于统计,常按案件性质将现场进行分类,如杀人现场、盗窃现场、强奸现场、抢劫现场、放火现场等。⑥以上分类,目的是试侦查人员在进行现场勘查时,能开阔视野,全面考虑,把各种情况都估计到,以便根据各类现场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勘验和调查工作。 5.论述保护现场的一般保护方法。 答:犯罪现场的一般保护方法主要包括对室内现场的保护方法和对室外现场的保护方法。①室外现场的一般保护方法:划出保护范围,设岗警戒。气候条件变化时,对痕迹、物证采取适当保护措施。②室内现场的一般保护方法:封锁出入口。根据现场的具体环境,在现场外围划出一定的警戒范围,设立岗哨,禁止围观群众靠近现场。室内现场外围的保护方法,与一般室外现场的保护方法类同。 6.论述不能被邀请作为现场见证人的情形。 答:①现职的公安、司法人员。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被害人及其亲属。③精神病人和心理特征不适合完成见证人义务的人。④有犯罪嫌疑或受过打击处理的人。⑤不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⑥临时暂住、流动人员。

侦查学论文论诱惑侦查

论诱惑侦查 ——我国诱惑侦查的现状及未来展望摘要诱惑侦查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在实践中被大量的使用。但是适用范围及标准在法律上都不够明确,而部分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做得比较完善了,他们的发展历程对我国的诱惑侦查法制化的发展具有重大参考意义。因此,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现状及美、日等国的发展历程后,针对法制化后有效打击犯罪的价值,对规范诱惑侦查做出具体的意见。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社会的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法律的完善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发展。 关键词诱惑侦查的概念国外的历史借鉴中国现状未来展望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复杂,特别是犯罪证据也越来越难以收集,犯罪渠道越来越多样,难以捉摸。这种情况对侦查员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技能的使用,比如诱惑侦查。然而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各种方面的制度不全面,这种方法极易对侦查员以及被侦查员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追寻事件的真相是我们的目的,但是在过程中若方法不妥也极易被个人主观认知所控制来揣度人心的善恶,这样就容易对事件造成不合理的导向。人治社会之所以被淘汰就是因为人心复杂,以人限制人是不牢靠的。所以法律,不仅要约束犯罪嫌疑人,也要约束侦查者。在合理的范围内规定好界限,在界限内给予充分的自由,使效率最大化。 一、诱惑侦查的基本认识 诱惑侦查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而中国最初对于诱惑侦查的研究多转用于日本。诱惑侦查的含义非常广泛,一般指侦查人员设置圈套,诱使犯罪嫌疑人暴露其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 诱惑侦查在实际工作中用途广泛,或轻或重,侦查人员有时在不经意间就利用了这种诱惑心理。由于实际情况纷繁复杂,很难真正地明确分类。现有理论一般由诱惑侦查的作用对象来分,分为“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和“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两类。 (一)犯意诱发型 侦查员促使侦查对象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进而捕获。这种类型的重点

刑事侦查学考试卷2

《刑事侦查学》考试卷 区队____专业____学号____姓名____ 一、名词解释(共2题计6分) 1、侦查程序 侦查程序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规范和准则。 2、销案 销案,是指侦查部门经过侦查,发现所立刑事案件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依法撤销案件的一项侦查活动。 二、判断改错题(你认为对的,在题后的括号内打“√”;你认为错的,在题后的括号内打“×”,并改正。共7题计14分) 1、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请示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2、搜查必须由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对女性身体进行搜查时,必须由女性侦查人员进行。但如果没有女侦查员在场,那么可以邀请女性群众协助搜查。(×) 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应一式三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物品、文件持有人,一份由侦查人员持有,另一份交给见证人。(×) 4、冻结存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 5、侦查的目的就是揭露犯罪,最终实现对犯罪的打击。(×) 6、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应当对侦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以及有关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分门别类,分别制作《诉讼卷》和《主卷》。(×) 7、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而未被接受后,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重新核查案件。(√) 三、多项选择题(共6题计12分) 1、犯罪情报搜集的方法有:( ABCD ) A.调查访问法 B.秘密力量搜集 C.技侦手段获取 D.情报交流 2.特情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ABC ) A.接敌条件 B.一定的活动能力 C.愿意为我工作或能被我控制 D.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记录 3.刑嫌调控管理中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三位指的是:( ABC ) A.派出所 B.公安局 C.刑警中队 D.侦查情报部门

刑事侦查案例分析

刑事侦查学 案例分析 200X年x月xx日,xx省xx市xx市(县级市)xx镇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件(案件A),一个年仅6岁的小女孩A被杀死之后,尸体被作案嫌疑人抛到距被害人的住处1000m之外的河堤下面。该案件发生之后的11天,在距离该抛尸现场1350m左右的农田土路旁边,又有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B被抛到那里(案件B)。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侦查指挥部,在第一起案件侦查的基础上,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市公安局长担任指挥长,随即全面开展侦查工作。 问题1. 指挥员在现场勘验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2. 指挥员在初始侦查阶段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经过现场勘验中对各种痕迹物证的提取和法医对被害人尸体的解剖,案件A 中的被害人A,面部左侧的大面积毛细血管遭到破坏和擦伤,面部右侧有明显的规则和不规则的挤压伤痕,左额部有片状擦伤,口唇内挫裂,会阴部撕裂,腹部留有一根阴毛(在做DNA检验时没有发现毛囊),胃内留有没有完全消化的干脆面,尸体的前部有尸斑,后部没有尸斑,系窒息死亡。 问题3. 从现场勘验的结果中是否能够寻找到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问题4. 是否能够从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场合、作案环境和作案空间等因素的构成中寻找到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通过调查访问、摸底排队等基础性侦查措施的细致工作,对作案嫌疑人的年龄、身高、说话的口音、相貌特征、体态特征、衣着打扮、所使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亚白色昌河牌微型面包车?存疑)等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 问题5. 调查访问、摸底排队等工作获得的信息,是否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问题6. 交通运输工具是否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在案件发生的前后数月之内,在该地区曾经发生过多起针对幼女和中小学女生的以性侵害为主要作案动机的事件或者治安案件(未遂)。案件A和案件B,两起案件的抛尸地点相距约1350m左右,案件B中的被害人B,左额部有片状擦伤,口唇内有泥土,鼻腔内有杂物,胃内留有没有完全消化的水果类食物,尸体的前部有尸斑,后部没有尸斑,颈部有勒痕,系窒息死亡。抽检6个样本,有8处精斑,系同一男性所留。 问题7. 通过串联分析,案件A与案件B并案侦查的条件和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问题8. 未遂的几起事件或者治安案件是否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问题 9. 还有哪些线索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

刑事侦查学论文

浅谈侦查讯问的必要性及技巧 学号:1114301206 姓名:吴艳秀 文章摘要: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日渐由个别试点走向全面铺开。实践证明,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这一工作机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应当得到推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因此需要广大检察机关尤其是侦查监督工作者的进一步实践和努力。 正文:讯问是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侦查活动。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在于查明案件事实真象,因为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才最清楚他是否实施了犯罪及如何实施的犯罪。但在确实存在犯罪的情况下,基于现代刑事诉讼结构与职能的分化,侦查讯问对后续程序的意义才是其诉讼性的真正体现。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增加了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有这三种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增加询问环节的必要性:第一,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全面复核证据,防止错案发生;第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深入掌握案情,查清和消除矛盾点,确保案件批捕质量,承办人在全面阅卷、熟悉案情的基础上,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第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及时发现漏罪漏犯,及时追捕追诉,纠正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现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

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这也正是我国法律走向成熟和完善的提现。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讯问似乎并不是进行的让人满意,或者与当初的立法意志完全背离,这也反映了我们在实施法律的过程的存在着重大的问题,例如,很多人认为讯问工作费时费力,增加了工作量。还有部分办案人员认为只要审查公安机关报送的案卷材料即可,无需提审犯罪嫌疑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流于形式,而没有真正发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我们应该怎样才能真正把讯问工作做好,而不是让他只流于一种表面的形式呢?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场尖锐复杂、面对面的攻心斗志的战斗。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以后,时刻准备着、琢磨着对付讯问的办法,,所以讯问人员应该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熟悉犯罪嫌疑人有哪些罪行以及所犯罪行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和危害后果;熟悉各部门移交来的证据材料;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籍贯、社会经历,以及是偶犯还是惯犯;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性格、习性、嗜好以及被捕后的心理活动;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社会关系,弄清犯罪嫌疑人是单人作案还是与他人合伙作案。 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前和讯问中的心理活动是很复杂的,一般都带有畏罪心理,由此衍生出恐慌、抵触、绝望以及侥幸心理等等。犯罪嫌疑人在对抗讯问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他们或者沉默不语,对任何问题都不理会;有的是大吵大闹,喊冤叫屈;还有的避重就轻,谈小不谈大;甚至编造一些假口供,意图以假乱真。因此,针对不同的

刑事侦查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侦查学 一、填空题 1、国际公认意大利的汉斯·格罗斯于________年出版的________一书标志着刑事侦查学的诞生。 2、硝酸银溶液法对显现________、________上的陈旧汗垢手印特别有效。 3、笔迹检验的科学基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书写习惯的________,二是书写习惯的________。 4、枪弹痕迹主要包括弹头、弹壳上的________以及________。 5、左右脚印跟部中心点垂直于________的间距叫步幅宽度。 6、在犯罪现场上留下自身物体反映形象的客体叫________。 7、________系统位于内部花纹系统的下部。 8、按箕口朝向划分,箕口朝向小指方向的箕型纹为________。 9、对发射后擦拭过的枪支,如果发现有亚硝酸盐存在,即可判断发射时间约在________天以内。 10、在进行综合评断时,一般是从解释________开始的。 11、手掌内侧部没有________纹。 12、在我国的法制体系里,________与________是两种在本质上具有质的差异的行为,因而在查处过程中适用不同的法律和程序。 13、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阶段,其最根本的目的是________。 14、刑事侦查学是________________及其________的一门应用科学。 15、刑事侦查学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侦查活动系统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三要素构成。 17、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应当对侦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以及有关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分门别类,分别制作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 18、保护现场的共同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调查询问的对象和内容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三种。 20、侦查办案的核心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正确处理口供与其他证据关系的基本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 1.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 A.侦查范围 B.侦查计划 C.侦查对策 D.侦查环境() 2.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人民公安工作的 A.重要基础 B.根本任务 C.奋斗目标 D.基本方针() 3.有权向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是 A.派出所以上的 B.县级以上的 C.地级以上的 D.省级以上的() 4.对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进行监督的部门是

侦查学总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C)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武警部队 2、下列不属于《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行政处分的是(B)。 A、警告 B、禁闭 C、记大过 D、撤职 3、行为人有下列行为,经警告无效,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是(D)。 A游行时不服从民警现场指挥B、不服从治安管理C、随意殴打他人D、抢夺民警枪支,严重危害公共安 4、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A),分别处罚。 A、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B、行为的情节严重性 C、造成的损害后果 D、主观心态 5、对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在必要时可以由(B)管辖。 A、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 B、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 C、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 D、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的是(A)。 A、大队长 B、一级警长 C、二级警长 D、三级警长 7、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A)情形的,从重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B、平时表现不好 C、再次违反治安管理 D、主观恶性较深 8、、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是(C)。 A、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 B、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 C、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和自然人

D、违反治安管理并已够刑事处罚的单位和自然人 9、、公安部在(A)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中央军事委员会 10、全下列属于约束性警械的是(C)。 A、高压水枪 B、催泪弹 C、警绳 D、警棍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1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13、人民警察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 15、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遇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 16、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实行现场管制,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正确) 17、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前一律应先行警告。(×) 18、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19、人民警察的任务包括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20、犯罪分子正举枪向人民警察准备射击的,人民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21、对违法犯罪分子逃跑的,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 22、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因违反治安管理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24、对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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