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督导检查表(医保)

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督导检查表(医保)
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督导检查表(医保)

东阿县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督导检查表

督导人员签字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 一、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 ? 1、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险管理制度由医 务科负责监督制度落实。 ? 2、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 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3、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 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 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 4、医院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疗保险离休干部 病历、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以下统称“证、卡” 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 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 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 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 5、医院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3-5天、慢性病7-10天、需

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 病情无关的药品。 ? 、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 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 7、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病人诊疗手册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医务科严禁冒名顶替住院。? 8、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的普通医保病人、肿瘤病人的人 均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好费用超标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各临床科室包括临床医技科 室。 ? 10、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 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院考评。? 11、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包括价格在500元以上医用材料审批工作要 求尽可能使用国产、进口价格低廉的产品。各医保中心包括外地医保要求医师 填写内置材料审批表到医保办审批后才能使用急症病人可以先使用后审批术后

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深圳中海医院集团梁洪撰稿策划实施 1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以下简称参保人) 的 就医行为,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医院管理工作,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 保险办法》 (市政府令 2008 年第 180 号) 及 12 个配套管理办法, 2010 年新版 《协议书》 内容及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 结合我院院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的服务准则, 全心全意为参保人 服务。 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基 本用药、 基本技术、 基本服务、 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 因病施治, 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条 加强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 学习内容为社会医疗 保险制度和 12 个配套管理办法,要求各科主任、负责人组织科室人 员学习,要求医务人员、收费人员、药剂人员全部熟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 《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和中海医院《深圳市社会 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汇集》 、中海医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 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熟练掌握基本用药、自费用药、限制用药、特检审批、 治疗项目的自费与记帐类别, 医院入住院审批, 门诊部综合医保按统 一要求的《深圳市门诊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审核、报告单》开单,严格按大型设备检查原则, 给予审批, 并定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 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学习,培训; 每季度进行医保考试,要求合格率达 100% ,新入职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准许上岗。 第五条 医务人员、 收费员有责任对社保政策有误会、 误解者进 行耐心解释,力求患者及家属满意、理解、支持,减少矛盾,减少医疗纠纷, 减少医患紧张。 对于违反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现象要及时纠 正与制止,无论门急诊及住院的首诊医生,必须核实医保卡 (包括劳 动保障卡、职工医疗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和参保

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规范

基本医疗服务规范 为让广大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保障卫生健康权益,体现我院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特制定本规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障人人享有卫生健康权益。体现医院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职能,为我乡人民的身体健康、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二、以政策为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为宗旨,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服务要求 (一)就医环境 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及优质便民措施,门诊大厅宽敞明亮,干净整洁,有足够的座椅侯诊。对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的措施,方便患者就医。 门诊病人就诊时本着“先重后轻、先急后慢”的原则,接诊医生必须耐心细致的详细询问病情和全面检查身体,轻症患者门诊治疗,符合住院标准的收入院治疗。 (二)快捷的预付通道服务 普通住院病人接诊医生做完诊查后,依据症状及体征,本着“诊断阳性率高、收费低廉”的原则,只做常规检查(血、尿、便)和心电图,相关科室患者只做与本患者疾病相关的诊疗项目,接诊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即可到住院处交住院押金,为住院患者(包括各类医保患者)提供快捷的基本医疗保障预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

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三)公开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医疗保险支付项目和标准 在门诊设有宣传栏患者可直接参考选择医疗项目,在门诊大厅设有电子屏幕介绍我院各科专家每日出诊情况,可供所有就诊患者选择。 (四)保障各类医保患者权益 参保人员就诊后,接诊医生必须详细规范书写医疗文件,处方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必须符合《四川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物目录》的规定范围,本着“疗效确切,副作用少,价格低廉”的原则选择用药,严禁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和过度医疗。向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相关制度的咨询服务,向患者介绍基本医疗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基本医疗、基本药务和适宜技术,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每个医务工作者都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患者满意”,为广大患者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

改善医疗服务基本要求66条

改善医疗服务基本要求66条 一、医院各诊疗区域改善服务共同要求 1.院容院貌整洁,房屋建筑布局合理,道路平整,载有患者的推车经过不会颠簸。 2.医院指示标牌齐全,清晰明了,易于寻找。 3.院门口道路交通通畅,院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4.诊疗区域有防滑、防摔倒设施和安全警示。 5.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保安、保洁等,下同)尊重患者、态度亲和、耐心友爱、用语文明,无“生、冷、硬、顶”现象。 6.工作人员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 7.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佩戴胸卡(牌)。 8.实行首问和首诊负责制,对患者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立即给予答复或处置;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协调相关科室解决。 9.医生对患者或家属病情沟通充分,问诊耐心细致,检查、用药、耗材、医保(农合)目录内项目交代清楚。 10.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对特殊检查和使用贵重药品要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并签字确认,保障患者知情权。 11.诊疗科室布局科学、诊疗流程合理。 12.院内严格禁烟。 13.有患者投诉(医患沟通)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接待,对患者投诉能耐心解释、认真调查、及时反馈。

14.有改善医疗服务教育培训计划。 15.院内醒目位置公布有服务投诉电话。 16.有措施保障急诊用电梯24小时畅通。 17. 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 18.切实落实“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 二、门诊改善医疗服务基本要求 (一)挂号缴费 19.医生和出诊信息能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提前公示。 20.能提供3种以上形式的预约挂号服务;能做到分时预约。 21.有预约号过时后的处理措施。 22.有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方式。 (二)导诊分诊 23.危急重症患者优先就诊。 24.残疾人、现役军人等优先就诊,70岁以上患者视情况优先就诊,80岁以上患者从绿色通道就诊。 25.医生排班合理有弹性,高峰时段能增加机动诊室接诊。 26.有突发事件的识别系统和应急预案。 (三)门诊环境 27.诊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静、安全、温馨。

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的指南(2018年版)

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 (2018年版)

编写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有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呼吸学科的功能定位,指导各地加强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各有关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科学、规地加强呼吸学科涵建设,开展与自身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对口帮扶、医联体等多种方式,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本指南提及的医疗服务能力是指符合医院(不含中医院)功能定位的综合能力,包含医院资源配置、技术人员、工作效率与效果、医疗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等。基本标准为学科应当达到的基础能力要求;推荐标准是指在达到基本标

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应当实现的能力要求。

第一部分 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 (2018年版) 三级医院呼吸学科主要任务是提供呼吸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下级医疗机构转诊,对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承担培养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科研项目;参与和指导下级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工作。 1.基本设置 应当具有与三级医院相适应的基本设置,满足三级医院服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应当设置门诊、病房和呼吸相关功能检查室。 1.1门诊设置 应当设置呼吸专科普通门诊、专家门诊,有条件的可设置专病/专项门诊(如哮喘、慢阻肺、戒烟等)、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 1.2床位规模 (1)基本标准。三级医院呼吸专科住院床位设置应当与其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患者就医需求相适应。医院配置有重症监护室(ICU),能够开展呼吸系统急危重症病例救治。 (2)推荐标准。三级医院呼吸专科住院床位设置与其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自查报告

2011年度医疗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在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本院医保管理 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 日趋完善,步入正规,根据上级要求,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11年度的基本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 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 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本院门诊住院参保人员各种医疗 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组织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 抽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 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倡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 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人卡证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等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鉴定知情书。 5、严格按照医保标准填写门诊就诊登记和相关资料记录。 6、严格按药品监督部门的要求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要求储备药品 3、不定期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 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3、本院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完整准确。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相关医 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制度

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制度 1、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3、科室应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4、科室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疗保险(离休干部)病历、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以下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5、科室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3-5天、慢性病7-10天、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 6、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7、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病人诊疗手册,住院者与所持证件必须一致,严禁冒名顶替住院。 8、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9、严格控制药品比例,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考评。 10、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包括价格在500元以上医用材料)审批工作,要求尽可能使用国产、进口价格低廉的产品。各医保中心(包括外地医保)要求医师填写内置材料审批表到医保办审批后才能使用,急症病人可以先使用后审批。 11、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政策,不能分解收费、多收费、漏收费、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由科室承担。 12、以下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疾病均不能纳入医保:美容、非功能障碍性整容及矫形术、交通事故、自杀、他杀、误服、职业病、性病等。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一、部门设置 按照医院的业务和管理职能,设置行政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三大类部门,其中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设置。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123号)、《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23号)、《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31号)、《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0〕99号)、《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11〕31号)《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等文件要求,基本科室设置如下: (一)临床科室。 1.内科。科室内设置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学、内分泌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2.外科。科室内设置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3.妇产科。科室内设置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4.儿科。科室内设置新生儿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5.眼科。 6.耳鼻咽喉科。 7.口腔科。 8.皮肤科。科室内设置皮肤病和性传播疾病专业组。 9.精神科。开设精神卫生或临床心理门诊,根据需求确定是否设置住院床位。

10.感染性疾病科。 11.急诊医学科。 12.麻醉科。 13.重症医学科。 14.康复医学科。 15.中医科。 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可使用跨学科科室名称,如“眼耳鼻喉科、五官科”。 (二)医技科室。 1.医学检验科。科室内设置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等专业组。 2.医学影像科。科室内设置X线诊断、CT诊断、核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其中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可根据需求单独设置超声影像科、心电图室。 3.病理科。 4.药剂科(或药学部)。 5.输血科。 二、人员配置 (一)实际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至少1:1.3。 (二)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理人员之比至少1:0.6。 (三)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区护士之比至少1:0.4。 (四)工程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职称占一定比例。 三、医疗技术水平 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相关专科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以及常见肿瘤的规范化治疗和镇痛治疗的需要。医疗技术准入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具体掌握以下基本医疗技术:(一)临床科室。 1.内科。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介绍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介绍 发布日期:2012-09-07 浏览次数:163 一、系统建设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入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壮大的崭新阶段。随着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保障水平的提高、服务便利性的提升,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地方开始出现不法分子违规操作套取社保基金。这种现象在医保领域尤为突出,包括利用假发票、假单据骗取医保基金;重复就诊重复开药;冒用他人医保证件就医、购药;使用医保基金支付非医保对象或范围的医药费用、药品、诊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机构提高收费标准、擅立收费项目,多记多收医药费用增加医保基金支出;冒名住院骗取医保金等等。以上种种欺诈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危害医保基金的安全,损害了参保人的利益。然而由于参保人员就医总量巨大、医疗服务机构分布广泛、医保结算实时性强、诊断治疗专业性强、医疗违规行为相对隐蔽,各地医保监管及反欺诈工作面临稽核人员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惩戒威慑力度偏弱等困难。在基金总量不断增加、基金流转环节越来越多、基金管理链条也越来越长的情况下,如何做好医疗服务监管与反欺诈工作,保障基金安全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 新医改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十二五”规划纲要更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反欺诈制度,建立医疗费用全国异地协查机制”,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增强对医疗费用、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能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设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并同步制定了医疗服务监控基础指标库表和监控规则库,为地方开展医疗服务监控提供技术支撑和规范引导,为社会保险反欺诈体系建立探索经验。 二、系统建设目标 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和省级、地市级数据中心,在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扩展建设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并实现有机衔接,以日常就医行

【2019两会】2019年两会热点分析及对策7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9年两会热点分析及对策7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原文摘要】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我国受癌症困扰的家庭以千万计,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着力缓解民生的痛点。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培养,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坚持预防为主,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药品疫苗攸关生命安全,必须强化全程监管,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办,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防线。 【评析】 建构一套普惠而高效的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素来是世界性的难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要实现这一目标更是困难重重。而必须看到

的是,中国近些年来在此方面成绩斐然,其创造性的改革路径以及制度设计,堪称全球瞩目的中国方案。 我国健康事业的发展,公共卫生医疗体系的完善,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近些年来,公立医院改革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医疗费用涨幅明显下降。随着药品价格透明化以及公立医院统一取消药品加成,群众切实感受到了降负成果。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全面实施并向大医院延伸,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由国家开展价格谈判,首批谈判药品降价50%以上。种种举措共同作用下,过去“看病贵”的局面获得了极大改善。 [面临的问题]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自始至终都是中国新一轮医改的核心逻辑。但是我们当前的问题也是明显的。 一是解决医疗资源分布和配置分配不均的现实问题。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面临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慢性病高发等诸多挑战,以医院和疾病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群众对长期、连续健康照顾的需求。同时,我国的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大,城乡之间差异也比较明显。老百姓看病首先考虑的是城市大医院,哪怕家门口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也要往大医院跑,无序就医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XXX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XXX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保障措 施 金牛区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特制定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一.医院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对优质服务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 舒适的就医环境。 二.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 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 三.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认准核验就诊人员的身份证.医保卡。离休干部核对病历本及医疗证。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 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生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 用药的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行为应在病历上明 确记录。 四.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的规定,急性病3-5天,慢性病7-10天,长期慢性病不超过15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

五.严格掌握出入院指针,不得将不符标准者收治,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治疗。 六.医务人员要认真核对参保病人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如发现住院患者与所持证件不符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医保科,严禁冒名顶替住院。 七.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订医保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费用的病人拒付,则由主管医生负责赔偿。 七.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医院制度根据患者的病情严格控制次均费用,超科室次均费用扣科室的支出。 八.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按照医院制定各科室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纳入科室考核。 九.严格内置材料及特价.特治.科室尽量使用国产的材料并完善审批手续。 .严格执行省物价政策及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示制度。 一.利用电子显示屏.电脑触摸屏.专栏的形式公示疗服务项目及药品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相应的公示项目价格,确保医院药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准确性。

关于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关于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指导意 见 【内容摘要】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计划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巩固改善医疗服务的有效举措,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二)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1、强化依法执业,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3、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4、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5、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6、加强护理管理, 7、加强药事管理, 8、加强经济运行管理, (三)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诊疗科目设置, 2、提升专科服务能力,(1)补齐薄弱专科,(2)夯实专科平台,(3)强化核心专科,(4)打造优势专科,(5)加强“五大中心”建设。 根据《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xx〕12号)《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xx〕48号)及《关于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xx〕12号)《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xx〕3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完善诊疗服务体系,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工作目标按照《关于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xx〕1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5、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6、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

医院 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制度 1、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特制定医疗保 障制度,由医教科负责监督制度落实。 2、医院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对优质服务 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3、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4、医院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 疗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以下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5、医院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3-5天、慢性 病7-10天、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 6、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 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7、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病人证、卡,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 相符合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医保科,严禁冒名顶替住院。 8、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医

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9、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的普通医保 病人、肿瘤病人的人均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好费用,超标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各临床科室,包括临床医技科室。 10、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 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院考评。 11、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包括价格在500元以上医用材料, 审批工作,要求尽可能使用国产、进口价格低廉的产品。患者知情同意书,经患者签字同意才能使用。 12、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政策,不能分解收费、多收费、漏收费、 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由科室承担。 13、以下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疾病均不能纳入医保:美 容、非功能障碍性整容及矫形术、交通事故、自杀、他杀、误服、职业病、性病等。 14、对参保病人施行“先诊疗后结算”,方便患者就医。 15、医保科对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XX医院 2020-09-23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应措施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1、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险管理制度,由医务科负责监督制度落实。 2、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3、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 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4、医院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疗保险(离休干部)病历、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以下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5、医院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3-5天、慢性病7-10天、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 6、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7、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病人诊疗手册,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医务科,严禁冒名顶替住院。 8、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9、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的普通医保病人、肿瘤病人的人均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好费用,超标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各临床科室(包括临床医技科室)。 10、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院考评。 11、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包括价格在500元以上医用材

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经过三年的能力建设,全国300家县级医院已基本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以下简称达标县医院)。现将达标县医院名单印发给你们,要在进一步加强达标县医院能力建设的同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帮扶提升其他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现就加强达标县医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持续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 达标县医院要发挥县域“龙头”作用,以人才、技术、专科能力为核心,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使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一)强化专科能力建设。针对县域居民诊疗需求较大、县域外转诊较多、群众健康危害较大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以及重大疾病,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专科能力建设,鼓励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等专科专病中心,重点加强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创伤、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等专科能力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不断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积极开展儿科、精神科、产科、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教学和培训中的优势作用。 (三)推广适宜技术项目。结合当地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逐步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进一步提升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加强血液净化中心、内镜中心等建设,提高血液净化、微创介入等服务能力,提升对终末期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管理能力。 二、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各达标县医院要重点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 (一)加强医院管理。强化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医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完善医院章程,明确医院管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院精

公开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丙类) 1. 综合医疗服务类 挂号费、体检费、救护车费、陪护床费、会诊费、降温取暖费、静脉氧输液仪给氧、家庭巡诊费、围产保健访视、传染病访视、出诊费、建立健康档案、疾病健康教育、尸体料理费等。 2. 医技诊疗类 ( 1 )尸体解剖与防腐处理。 (2)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3)自身免疫病的实验诊断蛋白芯片法、遗传疾病的分子生物学诊断、分子病理学诊断技术等。 ( 4 )医疗鉴定及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诊疗项目。 (5)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PET )、电子束CT 、照相与录象监测。 ( 6 )省物价部门未定价的项目(除医用特殊材料外)。 3. 临床诊疗及手术项目类 ( 1 )属于美容类的非治疗移植项目。 (2)口腔科类正畸、正颌、口腔种植、口腔修复等诊疗项目。 (3)涉及产科、计划生育的诊疗项目(生育报销按规定支付)。 (4)涉及义眼、助听器、眼镜、近视眼的诊疗项目。 (5)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减肥、增胖、增高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运动和康复治疗等。 ( 6 )特需服务类。

(7)未开展项目及其他功效不确切、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4. 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 磁热疗法、内科病推拿、中药蒸汽浴、足底反射治疗、医疗气功治疗、辩证施膳指导、煎药等。 5. 特殊医用材料类 (1)物价、卫生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或规定由病人(或家属)自主选择单独收费的特殊医用材料。 (2)属于美容、健美、保健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类。 ( 3 )自费治疗项目的医用材料。 (4)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6. 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 ( 1 )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 2 )膳食费。 (3)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要生活服务费用。 7. 其他 (1)省物价、卫生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医疗费用。 (2)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蓄意违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乙类)

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综合医院)

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综合医院)目次 1基本设置 1.1床位规模 1.2诊疗科目 1.3医疗设备 1.4人力资源 2运行绩效 2.1工作负荷 2.2工作效率 2.3服务质量 3 临床专科医疗服务能力 3.1内科 3.1.1心血管内科 3.1.2呼吸内科 3.1.3消化内科 3.1.4神经内科 3.1.5内分泌科 3.1.6肾病学 3.1.7血液内科 3.1.8免疫学 3.2外科 3.2.1普通外科 3.2.2骨科 3.2.3神经外科 3.2.4泌尿外科 3.2.5胸外 3.2.6心脏大血管外科 3.3妇产科 3.3.1妇科 3.3.2产科 3.5儿科 3.5.1新生儿 3.5.2儿科其他 3.6眼科 3.7耳鼻咽喉科 3.8口腔科 3.9皮肤科 3.10感染科 3.11肿瘤科 3.12急诊医学科 3.13康复医学科 3.14麻醉科 3.15重症医学科

3.16中医学科 4医技科室医疗服务能力 4.1药剂科 4.2检验科 4.3病理科 4.4医学影像科 5临床路径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列表6 疾病病种/手术及操作覆盖

1基本设置 三级综合医院是跨县(区)、市、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的医疗机构。应具有与其相适应的基本设置,包括床位规模、诊疗科目、医疗设备以及结构合理的卫生技术人员,以满足三级医院服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 1.1床位规模 1.1.1外科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30%。 1.1.2重症医学科(含所有专业ICU)的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2%~8%。 1.2诊疗科目 1.2.1一级诊疗科目 必设一级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可选一级诊疗科目:小儿外科。 1.2.2二级诊疗科目 1.2.2.1内科 必设二级诊疗科目: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科、内分泌科。 可选二级诊疗科目:免疫学科、老年病科、变态反应科。 1.2.2.2外科 必设二级诊疗科目: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 可选二级诊疗科目:心脏大血管外科、整形外科、烧伤科。 1.2.2.3妇产科 必设二级诊疗科目:妇科、产科。 可选二级诊疗科目:计划生育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科、优生学科。 1.2.2.4儿科 必设二级诊疗科目:新生儿科 可选二级诊疗科目:小儿传染病科、小儿消化科、小儿呼吸科、小儿心脏病科、小儿肾病科、小儿血液科、小儿神经病科、小儿内分泌科、小儿遗传科、小儿免疫科。 1.2.2.5医学检验科 必设二级科目: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1.2.2.6医学影像科 必设二级科目:X线诊断专业、计算机断层扫描(CT)诊断专业、磁共振(MRI)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 1.3医疗设备 1.3.1必设医疗设备

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试行)

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秩序和基金安全,规范医保就医诊疗行为,促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北京市朝阳区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属的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 第三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为本办法具体管理和实施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医师进行资格认定、管理、监管、告知、监督以及签订服务协议等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以申请医保服务医师资质,未取得医保服务医师资质的人员不得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按规定注册的医师; (二)能掌握并自觉遵守医疗保险各种政策规定; (三)近两年来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记录。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将本单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条件并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师名单上报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确定其医保服务医师资质,颁发医保服务医师资格证,并将其纳入医保服务医师信息管理库。 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到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医保服务医师新增、注销或信息变更的业务。

第三章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和医保服务医师培训 第七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协议。 第八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具备医保服务医师资质的医务人员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建立医疗费用结算关系。 第九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或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服务医师进行培训。 第四章医保服务医师的管理 第十条对医保服务医师在协议期内实行积分制管理,一年内医保服务医师个人总分为12分。 1.出现以下情况的扣2分: (1)同一日院内重复开药或重复检查; (2)在同一家医院提前开具某一药品超出一定天数; 2.出现以下情况的扣3分: (1)非病情需要,单次开药超说明书用量; (2)超适应证用药; (3)出院带药超出规定量。 3.出现以下情况的扣4分: (1)当月内出现同院提前开药次数较多的; (2)对未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不履行告知义务; (3)提供过度服务; (4)治疗和收费项目及数量不一致。 4.出现以下情况的扣6分: (1)自费药比例长期较高; (2)次均费用长期较高。 5.出现以下情况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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