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管理制度汇编

爆破管理制度汇编
爆破管理制度汇编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将安全生产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

四、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

八、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到位。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十、组织总结与推全生产先进经验。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负具体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四、负责审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六、总结和推全生产先进经验。

七、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等处理工作。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方面的领导责任。

二、指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安全施工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三、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的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四、组织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五、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六、参加伤亡、重大责任技术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措施。

七、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新规、新规程,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爆破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组织领导全公司爆破作业技术工作。

二、组织制定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公司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四、主持制定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和安全监理报告。

五、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对规定需专家论证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组织专家论证。

六、负责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批,组织交底并主持监督实施。

七、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八、审批项目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方案。

九、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防措施和整改意见。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结合项目部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三、督促检查副职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组织编制、审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六、审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计划,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确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

七、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项目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及调查处理。

十、主持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会议,研究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做出相应决策。

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部经理、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质部的具体指导。

二、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审核、修订本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全体人员严格执行。

三、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措施。

四、认真督促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制止“三违”行为,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及时将险情上报。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积极协助领导改善劳动条件。

六、参加本项目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原因、围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

七、负责督促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进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资料台帐必须真实、详细地记录平时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三、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重大和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及时解决施工中安全技术问题。

六、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改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项目爆破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工作。

二、组织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三、全面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签字手续入档。

五、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六、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编制对职工安全生产教材。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七、主持制定爆破作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八、对项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针对事故原因,编制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九、指导督促爆破作业的技术、质量、安全检查,组织爆破作业项目工程验收。

项目爆破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二、在爆破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爆破作业施工生产技术、安全质量的管理工作,对爆破作业项目的技术、安全、质量负责。

三、在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贯彻安全生产的规定,如需修改,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保障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四、在项目工程施工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特别要做到有针对性、及时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经双方签字生效,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五、组织生产班组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及管理条例、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检查,保证安全生产。

六、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处理记录,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负责对爆破现场的装药量、网路连接的验收工作,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后方可起爆。

八、在爆破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九、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抽出防措施。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协助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三、要参加生产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

四、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

五、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六、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八、参与对新购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质量检查、鉴定,并提出建议。

爆破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

二、熟悉爆破现场的情况,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督促爆破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四、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五、制止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六、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使用、清退情况。

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企业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对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许遗失或转给他人,不许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四、正确使用爆破器具和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

五、装药前必须检验炮孔,只有经检验合格的炮孔才能装药。

六、严格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七、爆破后应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并在爆破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技术人员处理盲炮和其他安全隐患。

八、民用爆炸物品的领退和运输及连线、检查线路的通电工作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操作。

九、起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十、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清退回库。

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四、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无证或领取手续不完善的人员不得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对清退回来的民用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项目部,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六、时刻保持库外、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有效,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对各施工队、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组织领导,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项目部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主持,安质部具体负责,各施工队、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容: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指令;听取各施工队、安全部安全情况汇报;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步安全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施工单位互相推全管理的新经验、好办法。

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安质部、各施工队汇报以下容:

1、安全事故隐患排察情况;

2、安全质量的自检情况;

3、火工品管理使用、施工高危作业、交通运输、防汛、防火消防等各个环节对照《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存在哪些问题,采取了何种办法和措施,做了那几方面具体工作。

4、对上级要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容要具体汇报。

5、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要重点汇报。

6、结合本项目实际提出安全方面好的建议和方法。

7、汇报下个月安全工作目标,主要完成哪几项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爆破员、安全员每年要参加公安局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班。

三、爆破员、安全员必须取得公安局颁发的培训考试合格证方可上岗,否则不允许参与爆破施工。

四、新工人上岗前进行三级培训,调整工作岗位要进行岗前培训。

五、重大或拆除爆破工程施工前,应对安全员和爆破员进行安全培训,使之掌握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根据工程情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可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三、每项工程开工前要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安全防护用品不到位不施工。

四、每次检查后要公布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并立即纠正。

五、年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全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二、项目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项目部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围和责任,保证不留死角。

四、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项目部应每月至少全面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岗位、班组、施工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五、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

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项目部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项目经理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七、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容。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伤害或职业病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

二、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条件,发放不同品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所配备的劳动用品必须齐全、有效,符合国家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必须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项目部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并建立发放领项目用台帐。

六、特殊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性能检查,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停止使用。

七、凡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进入工作现场的,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能迅速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施工中伤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及当地安监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发生伤亡事故的现场应认真保护,对事故现场做好围挡和标志,专人看护,保护事故现场原样,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实事地报告全过程,不隐瞒事故真相,认真分析并查明事故原因。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

六、根据处理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七、在查清原因后分清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法规对有关的领导及责任人进行处分。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是保证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落实,以及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为了切实落实安全资金,制定以下保障制度: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第一季度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制订安全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计提。

二、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监督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做他用。

三、如果年度计划安全生产资金不足,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应随时追加和补充。

四、如果当年安全生产资金尚未用完,移至下一年度使用。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措施的投入,鼓励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不断推全生产新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的效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学会基本消防技能。

二、严格消防管理工作,加强办公楼、工地、宿舍、油库、炸药库等重点消防场所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三、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四、配备的灭火器或消防栓等设施,移动或手提式灭火器材应放置在使用方便的地方,定期检查维修,并保证完好有效。

五、办公楼应设安全通道标志,标志应明显,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六、当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并拨打119报警。火灾扑灭后,一定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情况。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专门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看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消防条例》,实行防火责任制,把防火安全工作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

九、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要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用烛火照明,禁止燃放鞭炮,不准随便拉电线和接电源。

十、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普及防火消防知识,不断健全和完善防火制度,从实际出发既保证消防安全,又促进安全生产。

安全保卫制度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爆炸物品的购进、运输、储存应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四、做到安全用电、用火,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爆破安全施工审批制度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9774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Blasting ope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放炮员由矿统一配备,放炮员必须有爆破合格证和上岗操作证。严格遵守火工品运送和领退制度,保证爆破材料不丢失和沿途安全。 (二)、放炮员入井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爆破用具是否齐全,瓦检仪是否完好等。 (三)装药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区队现场第一负责人及爆破工必须做好第一次安全检查。(1)检查上一班是否有拒爆(2)检查工作面地质条件、支护形式、巷道断面是否与措施相符。如有改变或拉底、维修等,必须有补充措施。(3)检查施工牌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必须改正。(4)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是否有矿车、未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1/3以上。(5)检查风筒未端到工作面是否符合措施规定,是否有脱接、对接花

接、落地、大破口等现象。工作面风量是否充足。(6)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是否完好。(7)检查工作面是否有炮棍,严禁用塑料管或金属管作炮棍。(8)煤掘巷道相距离20m时,询问待贯通巷道是否停止作业。(9)询问本茬炮应装的炮眼数目,并核对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装配引药规定 (1)装酏引药只能由爆破工亲自完成,其它人员不准代替或帮助。(2)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附近或警戒线以外的炸药、雷管箱处进行。(3)装配引药期间周围不得有闲杂人员。(4)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引药。(5)爆破工打开炸药箱取出选题的炸药,装酏引药药卷数量以当时该茬煤的数量为限。 (6)用竹、签逐个在药卷平端中必扎孔,孔眼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用长度,不准用电雷管代替竹、签扎孔。(7)爆破工打开雷管箱取出成束的电雷管。(8)将电雷管顺好,挂在非导电体上,一只手握着成束的管体和脚线末端,另一只手将单个电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紧电雷管前端脚线均匀用力抽出。并将抽出的单个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抽单个电

煤矿爆破管理制度

各煤矿爆破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爆炸器材保管员必须懂得爆炸器材的性能,严格按照“爆炸器材管理条例”对雷管、炸药进行分库保管,并保持适应的安全距离。 二、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爆炸器材入库时,保管员要对其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出库时,保管员凭副矿长应发的领条发货,并签字登记,做到收支有据,帐物相符,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报告。 三、坚持审批制度,凡需从库房领取雷管、炸药时,必须由爆破员检查核实数量,后亲自领取,否则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四、坚持退库制度,凡是当班或当天未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回库房登记存放,严禁存放于井下或宿舍等不安全地点。 五、严格按规程要求使用,雷管、炸药由放炮员领取,用专制的木箱分别装箱上锁后,方可运入井下,严禁在井下或地面乱扔乱放,装药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进行。严禁炸药、雷管用作它用或转借他人。 六、井下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并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七、爆破员进行井下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使用过程中必须 有专人监督操作,并记录在卷,以备查看。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 公安机关处理。 爆破器材发放制度 一、炸药、雷管只能由保管员发放,严禁其他任何人私自发放炸药、雷管。 二、保管人发放炸药、雷管,必须由生产矿长批准后才能发放。 三、保管人对所发放的炸药、雷管,必须进行登记入档。 四、炸药、雷管只能发给专职爆破员,严禁发给任何其他人。 五、违反本制度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G3014新疆乌尔禾至阿勒泰高速公路工程WA-3合同段 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乌阿高速3标第四经理部

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一、装载和运输爆破器材 1、所有涉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爆破作业资质。 2、所有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车辆配备可靠的灭火装置,车辆防滑、防震、防静电等各种设施良好。 3、项目指定运输车和装药车,其它车辆不得运输爆破器材。 4、确需其他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对车辆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确认达到相关标准后签署使用指令,否则炸药库不得发放任何爆破器材。 5、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由具有《爆破物品运输资格证》的司机驾驶,除押运员和爆破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乘坐。 6、运输爆破器材的汽车,前后必须悬挂或粘贴“危险品”的字样,以引起附近车辆的注意。 7、运输爆破器材车辆不准超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的边缘,运输雷管不得超过100发。 8、运输爆破器材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9、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10、装卸爆破器材应由专人负责,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动。雷管与炸药不准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 11、人工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a、有专人负责,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装在两个专用背包内,禁止将爆破器材装在衣兜里。 b、领取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运输车辆上,严禁中途乱丢乱放。 c、由多人同时运送爆破器材时,运送人间距应大于20米。 12、装药车必须在车内炸药和其他爆破材料全部清理到爆破器材库,办理了相应的退库手续后,才能进行其他施工作业和保养。 二、爆破器材的储存与保管 1、存放爆破器材库房要求: a、灭火装置必须随时保持状态良好,数量充足。; b、照明采用防爆照明装置,线路必须采用专用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c、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d、库房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库额。 2、爆破器材入库,必须由保管员确认,由专人、专车将爆破器材运输至爆破器材库50米外,爆破器材以人工背运的方式入库。保管员在没有确认的状态下,库管员禁止接收。 3、爆破器材入库时,库管员必须逐一核对器材的数量、规格、编号。若有异常,立即停止接收,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理。 4、爆破器材入库,必须按照手持机入库程序进行。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制度 一、爆破材料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一)井口到炸药库段装卸、运输 1、民爆公司将炸药、雷管运送到**煤矿后经门卫人员登记签字后,直接运到副井口。 2、火工品到矿前,由企管科火工品专管人员提前两个小时告知机电四队、调度室,机电四队做好火工品卸车准备,机电四队应将火工品专用车辆上道(副井北口备用车道),不得用叉车搬运装有火工品的车辆;由企管科保管员同时通知保卫人员、验收人员,相关人员要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到达副井北口。 3、民爆公司将装有火工品的车辆送到达副井北口后,应有专人现场看管,不得中途退场。验收由企管科、保卫人员、机电四队人员联合验收确认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无误,联合签字后方可入井;发现有损坏的,不得接收。在装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机电四队在30分钟卸车完毕,并在火工品装卸运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单在签字完毕后随车由机电四队运输工带入井,企管科保管员对专用车辆加锁,并贴上封条。 4、火工品装卸完毕后,机电四队要及时安排入井,无特殊情况到矿后1个小时必须及时按排入井,严禁长时间在井口存放。井下由机电四队负责提前清道,便于专列运送火工品。

5、装卸炸药、雷管要轻搬轻放,严禁抛扔和撞击。严禁 在装运过程中撕毁封条、商标和拆除包装带,以免影响入库 仪器扫瞄和损坏火工品。凡在井下入库前查出损坏的,对每 人每箱罚款500元(民爆公司运来的火工品有损坏,不得卸 车,应退回)。往矿车中装雷管箱时,不得侧放或立放。 6、装有雷管和炸药的矿车不得同时装入罐笼。副井下运 炸药、雷管时,严禁另一罐笼乘坐人员。 7、罐笼提升炸药、雷管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 下 把钩工。 8、罐笼升降速度,运送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 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 罐笼不震动。 9、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 装有炸药与装有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雷管的车 辆与机车之间,必须有两辆以上空矿车间隔距离。 10、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11、机电四队负责炸药、雷管从副井口到井下炸药库的 运输、停放期间的看护工作(期间由企管科炸药库保管员进 行监督协调),严禁出现丢失和损坏。在进入炸药库前运输 过程中发现炸药、雷管丢失的,追究机电四队运输人员的责 任,入库后发现炸药、雷管丢失和损坏的,将追究企管科炸 药库当班保管人员的责任。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M-ZD-50694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证项目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爆破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爆破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质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做好爆破施工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爆破工程作业人员的职责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在爆破工作的作用和职责范围, (GB6722-2003)对爆破作业人员分类如下: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班组长、安全员、爆破员、工程部现场办技术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押运员。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考试,并经有关部门办法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一)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责任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1.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统一由通风科领导。放炮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具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经过专门培训,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性能,考试合格,由集团公司发给《放炮合格证》,同时领取由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破人员作业证》后,方可担任放炮工作。通风队必须每半年对爆破工人员情况进行核定,由通风科汇总上报公司通风处。 2. 爆破工领火药时,应根据当班需要量持“火工品领退记录本、”“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到火药库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下井前必须检查发爆器、爆破母线的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更换方可下井使用。 3. 火工品发放单位负责把编号清楚的电雷管发给爆破工,并详细登记清楚,否则,追究发放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处于相应的罚款。 4. 电雷管(含炮工当班未使用完又退回的电雷管)发放给爆破工前,发放单位必须责成专人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5. 每个爆破工必须亲自到火药库领取电雷管,不得转借。爆破工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爆破材料不得私藏、私带、乱扔、乱放、乱丢,不得私自带上井,不得在工作面存放,必须当班领用,使用不完的当班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

点;爆破时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 井下爆破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爆破材料;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爆破材料,不得掺混使用;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7. 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四联单手续。向工作地点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沿规定路线、按规定时间行走,中途不得随意停留。 8. 爆破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7条规定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装药的数量。每班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的爆破材料量,要由当班(队)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在当班退交爆破材料库或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并在班后经通风队值班干部签字备查。。 9.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规定进行。按规定抽取的单个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与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10. 装药时,可由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协助爆破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7条规定共同进行。 11.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无积聚超限可打眼装药和爆破。

爆破相关管理制度

附件: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分为中长期安全目标规划和年度安全目标计划。 二、安全目标规划和计划由矿长组织编制。 三、安全目标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结合矿井发展规划、生产发展水平和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编制,必须配套相应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 四、安全目标规划和计划应纳入企业管理中的计划管理范畴,进行任务下达、检查、验收、考核、修定。 五、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应分解到月,进行细化,落到实处。 六、年度安全目标计划检查周期为每月,即每月安全检查时,要检查安全目标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正。 七、年度安全目标计划考核期为年终。企业年度总结时一并进行安全目标计划的考核。结合本矿《安全奖罚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奖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了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目标规划和计划的制定;企业安全机构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的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充实;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安全投入的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矿长必须对下属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贯彻落实。 四、技术负责人对全矿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必须及时编制各种工

程的《作业规程(措施)》,做到“一工程一规程(措施)” 。 五、副矿长对分管的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落实矿长下达的各项指令,对现场安全工作负责。 六、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的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七、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 八、生产工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九、由矿综合办根据本制度制定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本矿安全生产监督由矿安委会和工会进行行政监督,同时建立有群众安全监督体系。 二、本矿安全检查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检查为每月的 2 日,由矿长组织。不定期检查为上级检查和矿委组织的临时专项检查。 三、定期安全检查组由在矿的矿委会成员、技术员、轮休的安全员、瓦检员、电工等组成。 四、定期安全检查分井下和地面现场两部分。现场检查结束后,要组织安全检查例会,汇总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五、下次安全检查为上次安全检查的整改验收日。没有完成整改的,要查明原因,没有特殊情况的,要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六、上级检查下达的《决定书》和本矿检查的《通知书》所列隐患都集中登录入《隐患综合登记》,进行整改消号、上报管理。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每月1 日为全矿安全学习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由矿长、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全矿职工安全教育。由矿长、副矿长组织矿安全管理 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放炮员由矿统一配备,放炮员必须有爆破合格证和上岗操作证。严格遵守火工品运送和领退制度,保证爆破材料不丢失和沿途安全。 (二)、放炮员入井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爆破用具是否齐全,瓦检仪是否完好等。 (三)装药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区队现场第一负责人及爆破工必须做好第一次安全检查。(1)检查上一班是否有拒爆(2)检查工作面地质条件、支护形式、巷道断面是否与措施相符。如有改变或拉底、维修等,必须有补充措施。(3)检查施工牌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必须改正。(4)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是否有矿车、未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1/3以上。(5)检查风筒未端到工作面是否符合措施规定,是否有脱接、对接花接、落地、大破口等现象。工作面风量

是否充足。(6)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是否完好。(7)检查工作面是否有炮棍,严禁用塑料管或金属管作炮棍。(8)煤掘巷道相距离20m时,询问待贯通巷道是否停止作业。(9)询问本茬炮应装的炮眼数目,并核对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装配引药规定 (1)装酏引药只能由爆破工亲自完成,其它人员不准代替或帮助。(2)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附近或警戒线以外的炸药、雷管箱处进行。(3)装配引药期间周围不得有闲杂人员。(4)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引药。(5)爆破工打开炸药箱取出选题的炸药,装酏引药药卷数量以当时该茬煤的数量为限。(6)用竹、签逐个在药卷平端中必扎孔,孔眼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用长度,不准用电雷管代替竹、签扎孔。(7)爆破工打开雷管箱取出成束的电雷管。(8)将电雷管顺好,挂在非导电体上,一只手握着成束的管体和脚线末端,另一只手将单个电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紧电雷管前端脚线均匀用力抽出。并将抽出的单个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抽单个

煤矿各项管理制度大全

煤矿 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06)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07) 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09)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1)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5)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6) 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8)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9)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1) 入井检身制度 (23)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24) 安全奖罚条例 (25)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级领导值班制度 (27) 矿领导跟班作业、区队干部现场安全盯岗制度 (28) 调度室值班管理制度 (29) 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制度 (30) 事故分析及处理制度 (31)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33) 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 (34) 安全生产技措专用资金管理制度 (35) 探放水制度 (37) 矿井防治水制度 (39) 安全例会制度 (43) 安全调度制度 (44)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5)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6)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和安全活动制度 (47) 班前会议及班后汇报制度 (48) 安全活动日及调度例会制度 (49)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50) 停电撤人管理制度 (52)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3)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4) 瓦斯监测、超限处理制度 (57) 运输管理制度 (58) 调度绞车安全运行制度 (59) 斜井运输安全制度 (61) 火工品管理制度 (62) 火工品存放制度 (64)

火工品使用制度 (65) 顶板管理制度 (66) 入井管理制度 (67) 井口管理制度 (68) 放炮员管理制度 (69) 电缆管理制度 (71) 井下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74) (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76)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78)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80)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83)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86)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88)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90) 防灭火管理制度 (96)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99) 瓦斯日报审批管理制度 (101) 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02) “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审批制度 (103) 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105) 井下局扇管理制度 (106)

爆破公司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公司内部管理细则。 第一节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严格对照本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2、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节公司经营目标和理念 1、爆破公司是公司员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2、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爆破服务。 第三节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煤矿爆破物品管理规定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爆 破 物 品 管 理 规 定 编制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矿长审核: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爆破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司爆破物品管理,防止涉爆事故发生,根据执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我司有关涉爆人员认真遵守,管理人员认真督促检查。 涉爆人员上岗条件 一、必须政治可靠、忠于职守、责任心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爆破物品的管理 一、库房周围40米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避雷设施完好。库房周围排水沟畅通。非库房内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必须持有效证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违禁物品。 二、库房必须有避雷电设施、消防蓄水池、消防泵、水枪、灭火器等防火设备。 三、不同性质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

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在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 四、库内照明,光源最好采用外照式;如用室内照明,必须用防爆设备。 五、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库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与发爆器。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六、库房内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 七、爆炸材料库不得漏水,并应采区防潮措施。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八、爆炸材料库的最大住存量。 1、不得超过1吨炸药和5000发的电雷管。 2、爆炸材料库的炸药的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九、爆炸材料库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必须清点存库,并填写爆炸材料交接记录。 十、非库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爆炸材料库。检查人员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件并进行登记,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库房。 十一、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火工品发放台帐和库存台帐;做到每日清点、每旬盘结,帐、物相符,按时报矿分管领导。

爆破管理制度

爆破管理制度 第一节爆炸器材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爆破器材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过程控制,预防爆破事故发生,杜绝爆炸物品丢失、浪费、被盗现象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矿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管理的通知》(鲁煤传〔2006〕17号)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管理领导小组。 1、组织领导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科、通防科、保卫科、生产技术科、人力资源科、综合管理科、运输工区及各采掘工区主要负责人。 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爆破技术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每月召集一次专业会议,落实工作制度,通报各单

位爆炸物品定额消耗完成情况,分析节超原因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负责组织每月进行一次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管理检查。 2、管理职责 (一)组长是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管理第一责任者,对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技术负责人协助组长抓好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管理工作,对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管理负技术责任。 (三)安全科是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业务管理单位。牵头完成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年审工作;负责爆炸物品押运、储存、管理、发放、清退和回收工作;负责井下爆炸物品库日常资料的汇集、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负责废旧电雷管的回收、统一组织销毁工作;负责记录整理、收集爆炸物品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参与爆炸物品和爆破事故的分析。 (四)生产技术科是井下现场爆破作业技术指导单位。负责爆炸物品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爆炸物品消耗现场实测工作(掘进巷道对不同断面、不同岩性的均要分别进行实测);参与爆炸物品和爆破事故的分析。 (五)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以及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相关证件办理、审验工作,及时更新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信息和持证情况,并通报安全科。

爆破管理制度和规定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总则 一、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二、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三、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四、采掘工作面爆破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一、爆炸材料领运存放管理 ㈠爆破工在井下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工持有效证件上岗。认真检查爆炸材料和随身携带物品,严禁携带危险品。 2、按照生产情况,计划使用数量领取炸药、电雷管后,按类分装并加锁。 3、爆破工在爆炸材料三联单的“领取栏”内填写实际领用数量并签字,与井下爆炸材料库库管工办理领用手续。 ㈡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㈢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二、爆炸材料现场使用管理 ㈠爆破工必须亲自装配起爆药卷。 ㈡分队长(班组长)组织撤离人员,并派专人切断电源、设置爆破警戒。 ㈢分队长(班组长)持“安全生产命令牌”,专职瓦斯检查员持“爆炸材料三人联锁卡”,爆破工持爆炸材料及爆炸材料三联单“实用栏”进入爆破地点,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爆破现场逗留。 ㈣进入爆破地点后,分队长(班组长)将“安全生产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装药前的瓦斯浓度。 ㈤瓦斯员确认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将“安全生产命令牌”交给爆破工进行装药。 ㈥装药完毕后,爆破工将“命令牌”交给瓦斯员,与分队长(班组长)共同核对炸药,电雷管使用量,确认无误后,三人将实际炸药,电雷管使用数量填在“爆炸材料三人联锁卡”内,并签字。 ㈦当符合下列条件时,瓦斯员方可将“命令牌”交给爆破工,由爆破工按规定进行联线和爆破母线的悬挂。 1、分队长(班组长)确认警戒设好,并在“三人联锁卡”上签字; 2、电气操作人员确认爆破地点及巷道内所有动力电源切断,并在“三人连锁卡”上签字。 3、专职瓦斯检查员确认爆破地点附近20m瓦斯浓度在1%以下;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一炮三检”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爆破员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46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爆破员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爆破员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取 得爆破合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 守国家有关安全合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 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 策、法规及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的要 求,制止违章爆破作业。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 破作业,井下爆破除二次破碎大块和处理溜井 堵塞特殊情况下,一律使用一次点火爆破。 3、应认真遵守有关装药,起爆事项,按国 家爆破安全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GB6722-86

《爆破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细则。 4、领取的炸药、雷管应分开装入专用箱内,分开运送,爆破工作结束后,剩余爆破材料应交回火药库,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爆破员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处理。 5、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做它用。 6、爆破前注意事项,选择好躲炮安全地点,发出放炮警戒信号,撤出一切人员,机具和电气线路。 7、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的指导下实习三个月,方可独立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

现场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最新】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爆破作业活动,保证爆破安全与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指利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分别申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按许可的从业范围、爆破作业类别、资质资格等级、作业项目等级实施爆破作业。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单位从业范围指爆破设计、施工、评估、监理四种;爆破作业类别指岩土、水下、拆除、特种爆破四类;作业项目等级,指国家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项目A、B、C、D和D级以下五个等级。爆破作业人员有爆破员、爆破技术人员两类。 公安机关对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和从事岩土、水下、拆除爆破作业

单位资质,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爆破作业人员管理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实施考核认证制度。爆破作业人员受聘于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单位不得扣押《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可以同时取得爆破员和爆破技术人员的资格,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爆破员资格不分级管理。初次取得爆破员资格的人员,实习爆破作业六个月以上,经受聘单位认可,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分为高、中、初级。初次申请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原则上只能取得初级资格;爆破技术人员只能从事许可爆破作业类别、作业等级的爆破作业项目。 高级爆破技术人员可以主持许可爆破作业类别各等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中级爆破技术人员可以主持许可爆破作业类别B级及B级以下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一、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二、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三、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四、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五、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六、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七、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八、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九、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十一、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十二、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十三、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十四、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十五、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 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06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2、火工品仓库由项目部协同地方民爆部门负责管理,设于施工现场,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 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程序如下: (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 (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并由班组领料员签字。 (3)班组当次使用情况,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4)施工作业队将当天剩余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导火索堆垛不宜超过1.8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1.6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特别是电雷管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

爆破相关管理制度

附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分为中长期安全目标规划和年度安全目标计划。 二、安全目标规划和计划由矿长组织编制。 三、安全目标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结合矿井发展规划、生产发展水平和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编制,必须配套相应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 四、安全目标规划和计划应纳入企业管理中的计划管理范畴,进行任务下达、检查、验收、考核、修定。 五、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应分解到月,进行细化,落到实处。 六、年度安全目标计划检查周期为每月,即每月安全检查时,要检查安全目标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正。 七、年度安全目标计划考核期为年终。企业年度总结时一并进行安全目标计划的考核。结合本矿《安全奖罚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奖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了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目标规划和计划的制定;企业安全机构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的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充实;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安全投入的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和新技术、新

工艺、新材料的运用;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矿长必须对下属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贯彻落实。 四、技术负责人对全矿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必须及时编制各种工1 程的《作业规程(措施)》,做到“一工程一规程(措施)”。 五、副矿长对分管的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落实矿长下达的各项指令,对现场安全工作负责。 六、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的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七、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 八、生产工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九、由矿综合办根据本制度制定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本矿安全生产监督由矿安委会和工会进行行政监督,同时建立有群众安全监督体系。 二、本矿安全检查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检查为每月的2日,由矿长组织。不定期检查为上级检查和矿委组织的临时专项检查。三、定期安全检查组由在矿的矿委会成员、技术员、轮休的安全员、瓦检员、电工等组成。 四、定期安全检查分井下和地面现场两部分。现场检查结束后,要组织安全检查例会,汇总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五、下次安全检查为上次安全检查的整改验收日。没有完成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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