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材料标记移植的规定

压力管道安装材料标记移植的规定
压力管道安装材料标记移植的规定

压力管道安装材料标记移植的规定

1、为了保证压力管道安装材料的可追溯性,在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标记移植。

2、所有用于压力管道安装的材料都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

3、对于整张或整根使用的钢板或钢管,保留有完整清晰材料检验标记,可不再另行移植标记。

4、当材料被截取一部分使用时,必须在划线后将材料标记移植到取用部分,将原来的材料标记留在余留部分。

5、材料标记应按规定位置打印或书写在成型后的外表面,对标定位置未作规定的零件,应保留在明显易见的地方。

6、标记的方法:

6.1 标记的方法分为:打钢印、油漆、挂牌、记号等。

6.2 打钢印的使用范围:

A、δ≥6mm的碳钢、低合金钢板

B、>Ф89 δ≥6mm的钢管

C、d>Ф50mm的圆钢

6.3 油漆的使用范围:

A、δ<6mm的碳钢、低合金钢板

B、Ф30—50mm的圆钢

C、Ф32—89mm的钢管

D、不锈钢及裂纹敏感性材料

6.4 挂牌使用范围:

A、除6.2、6.3规定的其他规格、型号的板材、管材与圆钢。

B、焊材

6.5 对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的不锈钢用无硫无氯记号等。

7、标记移植方法:

7.1 钢材标记移植:

钢材入库前由材料保管员按规定打钢印或用油漆写上,经检验员确认后作记录。

7.2 工作标记移植:

应选在工件易于观察表面上,其位置不能被覆盖或位于开孔、切除部分。

7.3 打钢印的注意事项:

应采用U型钝刀,不应采用V型尖刀,以防应力集中。

2006年7月25日

材料标记移植

六、压力容器材料标记移植规定 一,材料标记规定 遵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主要受压元件所用材料入库验收时,必须作标记。 主要受压元件是指封头,筒节,主法兰等。 l、材料标记包括 ①材质编号(材料入库年份、流水编号) ②材料代号。 ③检验确认印记 2、入库材料标记 ①直径50毫米以下的园钢、钢管、按生产批号捆扎,每扎上挂上标签,标签上有材料标记。 ②直径50毫米以上的园钢,钢管每根材料应有材料标记。 ③板材每张标上材料标记 4,标记方法 ①碳素钢板,在每张钢板的一头用钢印打上材料标记。 ②不锈钢板厚度在5毫米以上在每张钢板的一头用钢印或书写标上材料标记,厚度在5毫米以下用标记笔书写上材料标记。 ③直径小于50毫米的元钢、钢管的每扎标签上和直径大于50 毫米的元钢,钢管的每根头部用标记笔收写材料标记。 二、标记的移植 l、遵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在整

个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标记移植,确保原材料的可追踪性。 标记移植内容:材质编号(材料入库年份、月份、流水编号)和检验确认印记。 2,标记移植方法同材料入库标记方法。 3、产品制造过程中标记移植位置: ①封头标记在距外表中心,150-200毫米处。 ②筒节标记在距纵缝和端面各150毫米处。 ③法兰、管板,盲板标记在外园表面。 ④试板标记在距外侧和端部各30毫米处。 ⑤插管或人孔圈标记管颈中段。 4、材料下料先标记移植后落料。 5、凡要加工掉原标记时必须先进行标记移植,经车削后,应立即移植。 6、下道工序核对上道工序零件上的标记,发现遗漏或错误应立即停止施工。 三、标记的位置 l、在非接触面上 2、在操作者易见位置 四,标记式样举例: 1、钢板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1 用于压力管道的材料进公司验收时,应按材料的相应法规、(最新)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合同/协议的要求,严格进行验收。 2 进公司的材料由物资供应公司填写“收料单”(样表6-3),采购人员将“材料质量证明书”、“收料单”等转交材料检验员进行材料验收。 3 材料检验员根据相应法规、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协议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生产单位必须按相应标准的规定提供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原件(不包括抄件),从非材料生产单位供货的质量证明书可用原件的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质量证明书内容必须齐全、清晰;材料检验员审查质量证明书的理化数据是否符合,项目是否齐全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合格认可,发现问题反馈给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 板材的检验 4.1 材料检验员使用的各种量具(千分尺、卡尺、合尺、卷尺等)应经过校验且在有效期内。 4.2材料检验员目测材料实物上的标识,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牢固的钢印标识或其他标识,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识。实物品种、规格、批号、状态等应与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致,否则拒检,反馈给采购员和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3钢板厚度的测量应在距离边部不小于40mm处测量;有色板材厚度的测量应在距顶角不小于100mm距离边部不小于10mm处测量。板材应逐张检验表面质量和尺寸。 4.4合格材料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入库检验登记表”(样表6-6),按KFB422-2005《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制度》3.1条的规定编写材质编号,在登记表、质量证明书上作出材质编号标记,质量证明书归档,并监督仓库保管员将材质编号移植于材料上,逐张/件用钢印或其它方法进行标识移植,按KFB421-2005《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审批手续。由保管员负责将合格材料分类存放于合格区内。对不合格的材料由材料责任工程师配合材料采购员反馈给供料单位协商处理。 5 焊接材料的检验

压力管道元件用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元件用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HN/ZQM-7-25 一、总则: 1.1本规程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150.4-2011《压力管道元件》以及有关材料标准制定。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制造D1、D2以及第三类A2级压力管道元件用原材料(包括不锈钢、碳钢、低合金钢和焊接材料)的入厂检验规程。 二、材料入厂检验要求 2.1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时,应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质量证明书上的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应与实物上标记相符,否则证明书无效。 2.2 钢材的入厂检验应先作外观检验(表面和边缘断面分层等)和尺寸、规格检验(幅度尺寸、厚度公差),并作记录。钢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气泡、夹杂、分层和白点。其它缺陷允许其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允差的一半,并保证钢板允许的最小厚度。钢板厚度允差按GB708~709或有关钢材标准规定,钢棒允许偏差按GB702规定。2.3 焊条应作尺寸、药皮外观和偏心度检查,包装物不得有破损和受潮现象。 2.4焊条由合格供方供应,如改变焊条生产厂家,应取得焊接责任人

同意,并委托焊接试验室进行焊接工艺性能试验。 2.5焊丝应每盘进行外观检查和尺寸测量。钢丝表面不应有锈蚀和氧化皮,钢丝表面允许不超出直径允差之半的划伤及不超出直径允差的局部缺陷存在。直径差按GB/T14957、GB/T14958、 GB4242、YB/T5091、YB/T5092的规定。 2.6 钢材和焊材入厂检验均以炉批为单位,按“批”检验,此处“批”的含意为由同一钢号、同一熔炼炉号、同一尺寸和同一热处理炉次组成的批次。 三、复验要求 3.1 用于制造第三类压力管道元件的钢板必须复验,复验内容至少包括:逐张检查钢板表面质量和材料标志;按炉复验钢板的化学成份,按批复验钢板的力学性能、冷弯性能,当钢厂未提供钢板超声检测保证书时,应按《容规》中2.5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超声检测复验。 3.2用于制造第一、第二类压力管道元件的钢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复验: 3.2.1设计图样要求复验的; 3.2.2用户要求复验的; 3.2.3制造厂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能或对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份有怀疑的; 3.2.4钢材质量证明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不等效的。

压力管道及设备涂色规定

生产设备的涂色及状态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的涂色、注字、状态标识以及工艺管道、阀件的涂色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工艺管道、阀件涂色、注字及状态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2001 安全色 GB/T 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基本识别色 是按国家标准用于标识管内液体和状态所规定的颜色和符号。 3.2 保护色 是指区域受空间环境条件影响,必须选用某种只有一种颜色的涂料才能耐用在全长涂的防腐油漆。 3.3 管本色 是指管道其它部分不需要防腐的外露部分。 3.4 安全色 是指GB 2893—2001规定的颜色。 3.5 识别符号 是用于标识管内液体的性质、名称和流向所规定的符号。 4 工作职责 4.1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工艺管道的涂色、注字及其状态标识和管理。 4.2 电仪厂负责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的涂色、注字及其状态标识的管理。 4.3 生产管理部负责设备、工艺管道的涂色、注字及状态标识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4 设计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进行设备涂色的设计。 5 设备的涂色和注字规定 5.1 静止设备类 静止设备涂灰色或银白色。涂银白色时,注字为黑色,涂灰色时,注字为黄色。 5.2 动设备类 5.2.1 机器类、机加工类、机修设备涂浅绿色,注字为白色。 1 / 7

(完整版)《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检验与试验》GB20801.5-2006

1. 范围 GB/T20801.5-2006 系“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的第5 部分,规定了工业金属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查和试验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未规定的其他检验、检查和试验要求应符合规范(GB/T20801-2006)其他部分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20801.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1部分总则 GB/T20801.2-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2部分材料 GB/T20801.3-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3部分设计与计算 GB/T20801.4-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4部分制作与安装 GB/T20801.6-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6部分安全防护 JB 4730 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无损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3.1 检验inspection 检验是由业主或独立于管道建造以外的检验机构,证实产品或管道建造是否满足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的符合性评审工作。 本规范对管道组成件制造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的质量控制过程亦称为“检验”。 3.2 检验人员inspection 检验人员是业主或检验机构从事检验工作的专职人员。检验人员有权进入任何正在进行管道组成件制造和管道制作、安装的场所,其中包括制造、制作、热处理、装配、安装、检查和试验的场所。 检验人员有权审查任何检查和和试验结果的记录,包括有关证书,并按照规范和工程规定进行评定。 3.3 检查examination 检查是指制造厂、制作、施工、安装单位履行的质量控制职责。应由检查人员按照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对材料、组成件以及加工、制作、安装过程,进行全部必须的检查和试验,并作好相关记录,提出评价结果。 3.4 检查人员examination personnel 应由独立于制造、制作、安装的部门担任,并由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资质的专职人员从事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应通过检查和试验作好记录并提出评价结果,妥善保存以备检验人员评审。 4 检查要求

材料标记与移植管理规定HY37-12

设备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材料标记与移植管理规定文件类型:作业指导书 版本:A0 文件编号:HY37-12 第 1 页,共 4 页制订日期:2009-9-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装备有限公司焊接用原材料、焊接材料和焊缝标记和移植的内容、方法和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装备有限公司焊接用原材料、焊接材料和焊缝的标记和移植。 对非焊接用原材料和焊接材料的标记的移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职责 2.1物流部是铁路装备有限公司焊接用原材料标记与移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材料标记和 移植的策划、实施和自检。 2.2质控部负责给出材料“入厂检号”,并对材料标记、移植进行监督和确认。 2.3生产部、冲压制品部负责铁路装备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标记与移植的实施、保持与互检。 2.4采购技术部负责确保入厂材料上炉批号、钢种标识清晰完整,到货同时提供材质证书。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铁路装备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原有标记被裁掉或材料被分成几块,或被加工掉,应在 材料原始标记失去前完成标记的移植。 3.1.2标记移植由所在工序操作者根据工艺过程卡片和领料单进行移植,质控员确认,并打上 确认标识。 3.2 材料标记移植内容 3.2.1材料标记移植应包括以下内容: a) 零件号; b) 钢号(材料牌号); c) 材料入厂检号; d) 质控员确认标识。 例如:DH3-01-01-002 Q345B TP001 DH3-01-01-002:零部件号(无零部件号时写名称); Q345B:材料牌号: TP001:检号。 3.2.2操作者标记移植完成后,应在相应检验记录上填写记录并签字,然后交检验员确认, 记录内容应包括: a)标记移植号(同3.2.1中a~d);

压力管道安装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压力管道安装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防止在管道安装过程中产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采购产品、半成品、成品、以及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等的标识。 2 引用标准 记录控制程序 3 职责 生产技术部是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各有关生产单位负责实施。 4 标识方式 4.1 物资标识方式可采用标牌、标签、印记等。 4.1.1 在室内贮存的物资采用标签作标识。 4.1.2 在室外的物资采用标牌作标识。 4.1.3 印记一般应注明材质、规格等。 4.2 产品(工程)标识方式 4.2.1 分部分项工程的标识,在图纸、施工记录中表示。 4.2.2 最终产品(工程)标识如顾客无要求,由项目经理部作出合适的标识。 4.3 标识方式见物资、产品标识一览表。(附表1)

4.4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分为四类: a) 未经检验和试验; b) 已经检验和试验并合格; c) 已经检验和试验待判定; d) 已经检验和试验但不合格。 进货物资的状态标识以涂色为主,详见附表2。 过程产品的状态标识采用标记、隔离、检验记录等方法。 5 标识要求 5.1 标识的保护 施工、生产物资在搬运或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原有标识,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予追查,待查清后应重新标识方可使用。各项施工记录应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由技术人员分类保存,不得涂改、损坏、丢失。 5.2 标识的移值 需要标识移植的物资、半成品、成品,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应维持原有标识内容。 5.3 标识的验证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半成品,由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标识验证,标识不全的产品不得进入工序交接或交付使用。

压力管道验收标准

(一)工艺管道验收标准 1、采用的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 《压力容器无损检 测》JB4730-94 1. 1适用范围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2002 适用于设计压力400Pa(绝压)~42MP(表压),设计温度-196℃~850℃的有毒、可燃介质刚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管道分级 3、管道组成件的检验 3.1管材、管件、阀门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 3.2管材、管件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表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无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凹陷及机械损伤。 --有材质标记。 3.3材料使用前应认真按设计要求进行核对管线的材质、规格。 3.4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撑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其色标或标记应明显清晰。 3.5暂时不能安装的管子,应封闭管口。 3.6阀门检验 3.6.1用于本工程的阀门产品,应符合设计文件中“阀门规格书”的要求。 3.6.2阀门的质量证明书应有下列内容: 1、制造厂名称 2、阀门名称、型号、规格、公称压力 3、适用介质,温度 4、出厂日期 5、产品标准代号、质量检查结论 6、制造厂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的印章 3.6.3阀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上应有制造厂的铭牌,铭牌上应标明:阀门名称、型号、公称压力、公称直径、工作温度、制造厂名; 2、阀门的壳体上应注有公称压力、公称直径、介质流向等标识; 3、阀体不得有损坏、锈蚀、缺件、脏污、铭牌脱落、色标不符等; 4、阀门的手柄或手轮应操作灵活轻便,无卡涩现象; 5、阀门两端的临时端盖应完好,封闭严实,阀体内无杂物;

压力管道安装检验规程--动力知识分享

目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2.材料检验 (2) 3.管道加工检验 (2) 4.焊接检验 (4) 5.理化检验 (6) 6.管道安装检验 (6) 7.压力试验的检验 (7) 8.管道的吹扫与清洗检验 (7) 9.管道油漆与清洗(吹洗)检验 (7) 10.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交工检验 (7) 11. 工程档案建档规定…………………………………………………………………( 8-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所遵循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的检验。 2.材料检验 2.1制作安装压力管道的材料,须经材料检验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2.2材料检验与认可范围包括: 2.2.1制作安装压力管道用的各种材料(管道支承件、管道组成元件、焊材、阀门)的入库验收。 2.2.2质量证明项目不齐全材料的复验。 2.2.3材料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材料标记移植的确认。 2.3材料检查办法 2.3.1各种材料入库验收,首先检查材料出厂标记和质量证明书。 2.3.1.1材料上的标记是指制造厂的原始标记,标记应显示该材料的钢号、牌号、批号、炉批号和规格等内容(焊材应标明制造厂家和生产日期)。 2.3.1.2质量证明书应是制造厂家的原始证明或复印件,材料质量证明书应注明材料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证号、材料的钢号、牌号、炉号、批号、规格、数量、材料生产标准、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等内容。材料质量证明书应有制造厂的质量检验章,销售商必须对销售材料负责在发给材料质量证明书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质量检验专用印章。 2.3.1.3当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所注明的材料与实物标记一致,数量相符,且所证明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外观质量符合材料生产标准时,该材料可以确认合格验收。 2.3.1.4确认合格的材料,材料检验员应在其材料质量证明上加盖检验确认印章或签名,并在实物上用油漆作检验合格标记。 2.3.2对需要复验的材料,除检查材料的标记和质量证明书外,还应该查材料复验的理化试验报告。复验项目齐全、数据合格且由材料责任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检验人员应分别在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上加盖检验确认印章或签名,并在实物上用油漆作检验合格标记。 2.3.3材料发放和使用过程中要进行材料分割前,应当分别由材料保管人员或材料下料人员作出材料标记移植,由检验员检查确认材料标记移植正确无误后,在新标记后侧作检验确认标记。 2.3.4材料未经检查验收不得入库,只允许存放在“待检区”内。对于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材料,检验员必须作出“不合格”检验状态标识,移到“不合格”区存放,并按《材料管理控制程序》规定,做好记录和处置。 2.3.5钢管入库检验见图2.3.5-1、表2.3.5-1 3.管道加工检验 3.1管子切割 3.1.1材料确认 3.1.1.1材料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GBT 20801.4-2006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制作与安装

第4部分 制作与安装 1 范围 GB/T20801.4-2006系“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的第4部分,规定了工业金属压力管道制作和安装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未规定的其他有关制作和安装要求应符合规范(GB/T20801-2006)其他部分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年号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年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GB/T17116.1-1997 管道支吊架——第1部分:技术规范 GB/T20801.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1部分 总则 GB/T20801.2-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2部分 材料 GB/T20801.3-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3部分 设计与计算 GB/T20801.5-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5部分 检验与试验 GB/T20801.6-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6部分 安全防护 JB4708-2005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制造 Manufacture 管子、管道组成件或管道支承件等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有关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3.2 制作 fabrication 管道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切割、加工螺纹、开坡口、成形、弯曲、焊接和将组件装配成部件。制作可在车间或现场进行。 3.3 装配 Assembly 按照工程设计的规定将两个以上管道组成件用螺栓、焊接、粘结、螺纹、硬钎焊、软钎焊或使用密封元件的方法连接在一起。 3.4 安装 Erection 根据工程设计的规定,将一个管道系统完整地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和支架上。包括该系统按规范要求的所有现场(包括管道预制)装配、制作、检查和试验等工作。 3.5 轴测图 Isometric diagram 将每条管道按照轴测投影的绘制方法,画成以单线表示的管道空视图。 3.6 热弯 Hot bending 温度高于金属临界点AC1时的弯管操作。 3.7 冷弯 Cold bending 温度低于金属临界点AC1时的弯管操作。 3.8 自由管段 Pipe-segments to be prefabricated 在管道制作加工前,按照轴测图选择确定的可以先行加工的管段。 3.9 封闭管段 Pipe-segments for dimension adjustment

材料标识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 材料标识管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部门、岗位及职责 (3) 4材料可追溯信息的采集 (5) 5材料可追溯信息的标识 (6) 6标识制作的一般规定 (8) 7附则 (10) 8附件 (10)

1目的 为加强对现场材料及各类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工程材料在加工及交付使用后的质量特性能够满足要求,防止工程材料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呼石化炼油项目)建设,工程材料的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最新版的规范、法规和规定,如果本规定与国家最新版规范、法规和规定有冲突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部门、岗位及职责 3.1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材料标识管理工作由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呼石化炼油项目经理部)中的采购管理部及工程管理部共同负责;对材料标识工作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应归入工程管理部的质量检查、审核过程中。 总体职责如下: 3.1.1工程管理部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程序及规定,明确参建各方的管理责任; 3.1.2采购管理部负责原材料、零配件和工艺设备采购、验收过程的标识管理,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本规定对制造单位的标识要求,并在收货时进行标识验收。 3.1.3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抽检和联合检查,动态掌握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的工作质量;

常用材料标记示例

引用材料标准: GB/T 342 冷拉圆钢丝、方钢丝、六角钢丝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343 一般用途低碳钢丝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701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 702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4 热轧扁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5 热轧六角钢和八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6 热轧工字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7 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8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10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 711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宽钢带 GB/T 715 标准件用碳素钢热轧圆钢 GB/T 716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T 905 冷拉圆钢 GB/T 91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 1173 铸造铝合金 GB/T 1174 铸造轴承合金 GB/T 1175 铸造锌合金 GB/T 1176 铸造铜合金 GB/T 1177 铸造镁合金 GB/T 1220 不锈钢棒 GB/T 1221 耐热钢棒 GB/T 1222 热轧弹簧钢技术条件 GB/T 1298 碳素工具钢技术条件 GB/T 1299 合金工具钢技术条件 GB/T 1301 凿岩钎杆用中空钢 GB/T 1348 球墨铸铁件 GB/T 1527 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GB/T 1528 铜及铜合金挤制管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4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没有) GB/T 2040 铜及铜合金板材 GB/T 2044 镉青铜板 GB/T 2045 铬青铜板 GB/T 2046 锰青铜板 GB/T 2047 硅青铜板 GB/T 2049 青铜板 GB/T 2059 铜及铜合金带材 GB/T 3070 压铸镁合金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 3078 优质结构钢冷拉钢材技术条件

化工企业压力管道检验规程

化工企业压力管道检验规程 【颁布单位】化工部 【颁布日期】 19951220 【实施日期】 19951220 【章名】1总则 1.1为了确保化工管道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是化工压力管道检验的基本要求,化工生产企业必须遵守本规程。 1.3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管道 1、进口压力Pw≥0.1MPa; 2、公称直径Dg≥50mm; 3、输送化工介质的工艺管道及化工生产用蒸汽管道。 (对于有重大危害的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或公称直径小于50mm的化工管道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不适用于下列管道:

1、非金属管道; 2、仪表管道; 3、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4、衬里管道; 5、非易燃介质、无毒或毒性为轻度危害介质的管道。如:水、空气、惰性气体等。 1.4管道的分级表示如下:(略) 1、输送极度或高度危害毒性介质的管道属A级管道。 2、物料为易燃可燃介质,工作温度大于450℃的合金钢及不锈钢管道,工作温度大于370℃的碳素钢管道属A级管道。 3、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介质自燃点的管道属B级管道。 4、输送甲类火灾危险气体(爆炸下限<10%)介质的管道,级别应提升二级。 5、输送中度危害毒性介质、乙类火灾危险气体(爆炸下限≥10%)、闪点小于28℃的易燃液体介质的管道,级别应提升一级。 6、原设计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的管道,级别应提升一级。

7、同一介质按其特性(如闪点与爆炸下限)分别不同管道级别时,应以较高级为准。 8、混合介质,以其中危害程度最大的介质为分级依据。 【章名】2检验 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的检验分为:役前检验、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 2.1役前检验 役前检验应由用户委托专业检验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对化工管道的制造和安装质量进行全面验收检验(若已委托专业检验单位对管道安装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检,则役前检验可免。) 2.1.1审查设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规范、工艺参数、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规范或要求等。 2.1.2审查管材、管件及阀门等制造合格证明书及质量检验报告书,内容包括外观检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报告及复验报告、无损探伤报告、试验报告和其他设计技术要求报告。制造质量应符合GBJ235—8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或设计要求质量规范。对质量检验报告书中及抽检中不合格项目和缺项必须进行补充检验。 2.1.3审查加工、安装记录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压力管道材料管理控制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Q/GD.B.7.4—2015 材料质量控制程序 编制:2015年8月10日 审核:2015年8月15日 批准:2015年8月30日 2015年08月30日发布 2 015年09月01日实施 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1 目的 为了确保用于生产的材料、零部件采购、入厂验收、标识、保管、发放、使用及材料代用满足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安装需要,使材料使用过程的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压力管道安装原材料、零部件、焊接材料的采购、入厂验收、标识、保管、发放、使用和材料代用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 引用标准 3.1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3.2 NB/T47018.1~47018.7-2011《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定货技术条件》 3.3 GB/T5117-2012《非合金钢及细精粒焊条》 3.4 GB/T5118-2012 《热强钢焊条》 3.5 GB/T8110-2008《气体保护电弧焊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3.6 压力管道安装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4 职责 4.1 材料责任工程师负责材料质量管理过程的控制工作。 4.2 供应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和材料申请代用等项工作,并负责材料的保管、发放和回收及可溯性标识的控制工作。 4.3质量保证部负责原辅材料的入厂检验、安装承压部件材料可追溯性标识过程记录的控制。 4.5工程部负责材料的使用过程、用于安装承压部件的材料可追溯性标识的控制。 5管理程序 5.1 采购控制 5.1.1 合格供方的评价 a) 对供方的评价内容:供方产品质量情况,供方质量体系对所提供产品的保证能力及交付后的服务能力。 b) 对供方的评价方式:承认第三方质量体系结果,并索取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材料,评价供方一年来的供货业绩,实施第二方质量体系认证等。

TSGD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高清晰版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re Pip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5月8日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 (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 (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 (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 (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

(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封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第四条下列管道应当遵守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一)公称压力为42MPa以上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管道: (一)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 (二)动力管道; (三)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

压力管道检验须知

压力管道检验须知 压力管道新建、改建、扩建监督检验须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以及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特检院)负责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资格认可和授权,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为方便受监督检验单位快捷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和程序告知如下: 1、报检: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报检单位必须带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设计资料,填写《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书》报送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研究中心。 2、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中心收到受检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书》起五个工作日内为受检单位办理监督检验手续,监理相应的项目监督检验组织,指定项目监督检验负责人,配备必要的监督检验人员。 3、监督检验人员应认真阅读项目有关文件,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根据有关法律、规范、标准明确监督检验的内容、监督检验方式,确定“停检点”、“必检点”和“巡检点”。 4、受检单位应提供项目的有关文件、记录或有关证据,积极协助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 5、监督检验人员在实施监督检验时,应根据监督检验内容和方法进行,包括检验、检测、观察、确认质量记录,交谈等方法收集监督检验数据和资料。

6、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时,应要求受监督检验单位进行改进,并对纠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7、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由监督检验单位在五日内向受监督检验单位发出《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并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和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察机构。 8、接到《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后,受检单位应按要求对《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所列出的质量问题采取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将有关见证资料报监督检验单位。 9、接到受检单位的质量问题整改见证资料后,监督检验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抄送建设单位金额报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督机构。 10、监督检验人员对检验结果有怀疑或抽查结论不合格时,监督检验人员有权要求受监督检验单位复验过补充试验。 11、受检单位在项目完工日起十日内,按要求整理好竣工资料,送交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研究中心该项目监督检验人员处。 12、监督检验人员接到受检单位的竣工资料后,在五日内应将资料审查完毕,,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的应在接到竣工资料日起十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竣工资料不合符要求的,要积极与受检单位联系解决,应在接到竣工资料日起十五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13、受监督检验单位凭《报告领取单》并交清检验费用后,领取监督检验报告。

材料标记移植制度范文

材料标记移植制度范文 1、总则 凡压力容器产品必须按本制度规定进行材料标记移植。材料标记具有唯一性并按《材料标记编号规定》的规定要求执行。材料标记移植应及时、准确、清晰、完整并保证其可识别和具有可追溯性。 2、材料标记编号规定 进厂材料(包括焊材、外协、外购、锻件)均按各自入库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材料标记代号按《材料标记编号规定》执行。 3、材料标记编号位置的规定 3.1 必须确保在加工过程中不会被加工、开孔、焊接或其它另件封盖的部位。 3.2 所有零部件的标记均应在非接触介质的一面,且查对方便的部位。 3.3 材料标记编号的具体注明位置按《钢印代号实施细则》执行。 4、材料标记移植及传递过程的要求。 4.1 合格材料入库后,仓库保管员按材料检验员编出的材料标记编号,按《钢印代号实施细则》的规定。打到钢板,管材上,经材料检验员复核后打上确认标记。标记部位除锈后涂清漆保护以防锈蚀。 4.2 起步工序车间领料员持经材料检验员核签确认,材料工程师审批后的“领料单”到材料库领料。发放材料时,材料检验员现场认可无误并签证后方可发料。当材料分离发放时,仓库保管员负责材料

标记移植,经材料检验员确认后方准发料。 4.3 车间下料人员需将材料标记编号先移植到准备切下的材料上,经材料检验员确认并打上确认标记后方可下料,材料切割下料必须做到先移植后下料。 4.4 每道工序的操作者完成本工序的工作后,均应检查材料标记,对无材料标记或标记不清析的零部件不得转下道工序。 4.5 为使用户识别材料标记,在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时,须在“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中填写齐全材料标记代号。

Q)G13J-B-11-08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Q)G13J-B-11-08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编制日期审查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记录:

1 总则 1.1本守则适用于GB50235-97、GB50236-98标准规定的碳钢、不锈钢管道检验。 1.2依据: 《压力管道安全治理与监察规定》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82)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99)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2102-88) 《碳钢焊条》(GB/T5117-1995) 《不锈钢焊条》(GB/T983-1995) 《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83) 2 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分为二类 2.1材料质量检验; 2.2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 3 材料质量检验 3.1管道、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 3.1.1管材、管件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要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要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技术标准。 3.1.2管材、管件在入库及使用前应按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3.1.3管材、管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其表面○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2锈蚀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螺纹密封面良好,精度及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合金钢管及管件应有材质标记。 3.1.4合金钢管及管件在使用前均应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进行复查,并作标记。

3.1.5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3.1.6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子及管件,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要求。 3.2 无缝钢管检验 按照公司的具体情形,如一样使用20#(GB3087、GB8163)无缝钢管。 3.2.1检查质量证明书、标识,质量证明书应由供方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如下内容: ○1供方名称或标记;○2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3产品标准号;○4钢的牌号;○5炉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或根数)和件数;○6品种名称、规格和质量等级;○7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8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外径≥38mm的钢管的端部还应有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钢的牌号、产品的规格、标准号、供方商标或印记。 3.2.2外径和壁厚承诺偏差应符合表一要求。 3.2.3长度 1) 通常长度规定如下 热轧钢管3~12m 冷拔(轧)钢管3~10.5m 2) 关于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的钢管长度承诺偏差如下: GB3087:定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畴内,长度承诺偏差为+2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畴内,全长承诺偏差为+20mm GB8163:定尺长度应在通用范畴内,长度承诺偏差按如下规定: 长度≤6m 0~+10mm 长度<6m 0~+1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范畴内,全长承诺偏差为+20mm 3.2.4钢管的弯曲度按下规定检查: 壁厚≤15mm 1.5mm/m

压力管道安装通用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编制日期 审查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记录

1总则 1.1本守则适用于GB50235-2010、GB50236-2010标准规定的碳钢、不锈钢管道检验。 1.2依据: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0)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82)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99)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2102-88) 《碳钢焊条》(GB/T5117-1995) 《不锈钢焊条》(GB/T983-1995) 《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83) 2 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分为二类 2.1材料质量检验; 2.2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 3 材料质量检验 3.1管道、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 3.1.1管材、管件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要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要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技术标准。 3.1.2管材、管件在入库及使用前应按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3.1.3管材、管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其表面○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2锈蚀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螺纹密封面良好,精度及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合金钢管及管件应有材质标记。 3.1.4合金钢管及管件在使用前均应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进行复查,并作标记。 3.1.5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3.1.6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子及管件,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要求。 3.2 无缝钢管检验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一般使用20#(GB3087、GB8163)无缝钢管。 3.2.1检查质量证明书、标识,质量证明书应由供方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如下内容: ○1供方名称或标记;○2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3产品标准号;○4钢的牌号;○5炉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或根数)和件数;○6品种名称、规格和质量等级;○7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8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外径≥38mm的钢管的端部还应有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钢的牌号、产品的规格、标准号、供方商标或印记。 3.2.2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要求。 3.2.3长度 1) 通常长度规定如下 热轧钢管3~12m 冷拔(轧)钢管 3~10.5m 2) 对于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的钢管长度允许偏差如下: GB3087:定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围内,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 GB8163:定尺长度应在通用范围内,长度允许偏差按如下规定: 长度≤6m 0~+10mm 长度<6m 0~+1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

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办法

管道专业分公司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办法 审批: 编写: 2016年一月六日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公司用材料(甲供、公司外购)领用加工过程中的标记及移植的程序和要求。 二、职责 2.1入库材料的标记及移植,由材料员负责,技术员检查确认。 2.2下料时谁下料谁移植,先移植后下料,技术员旁站检查确认。 2.3 支吊架等部件加工过程中的标记及移植由各工序的操作人员负责,技术员检查确认。 2.4 公司供应部只负责公司材料入材料总库标识,分公司负责领用后现场管理和使用标识。 三、材料标记及移植程序和要求 3.1材料的标记形式:记号笔书写、油漆(笔)书写或刷漆、涂色、标签或挂牌;施工现场尽量使用刷油漆标识 3.2材料标识内容:对材料员领用出库后材料进行标识时至少要标明材料牌号、规格、库号(炉批号或卷号)、数量、色标、外形尺寸、技术员确认标记,技术员和材料员共同对施工班组长进行交底。 3.3标识方法: 3.3.1用油漆刷漆适用范围为:板材、钢管等材料;对不锈钢材料进行标识时,必须使用无硫、无氯的油漆。 3.3.2 用油漆笔书写适用范围为:法兰、支吊架等小零件。 3.3.3 喷漆适用于合金钢螺栓以及四大管道甲供组合件; 3.3.4 涂色适用于材质区别及不同的检验状态:20#钢不涂色,12CrMoV 钢喷红漆,10CrMo1910喷黄色,20G喷白漆,不锈钢喷蓝色。喷漆要和项目部入场油漆颜色区别。 3.4 材料员领出特殊材料后立即进行材料标识,标识位置应醒目易找,管材喷漆标识必须通长标识,且宽度满足要求。不锈钢只要求喷蓝黄色的色环。 3.5特殊材料无标识不得发放使用;对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按规定做好不合格标识,以防误发、误用。 4、材料发放时的移植 材料领用时,领料员应及时按规定及时按要求在材料上标识,技术员监督检查。然后再给班组长交底后进行下料、分割。剩余的材料应重新确认标识是否存在,如带有标识的部分已被领用,保管员要及时按规定对剩余材料重新进行标识移植。 5、产品使用过程中标识的移植 下料时,作业人员要依据材料上的标识及色标对工件及余料进行材料标记移植及图号(或外形尺寸)、数量标识; 产品零部件(抱箍、支座、法兰、螺栓)的材料标记应完整和清晰,标识不清不详者不得使用,必须进行检验复查。 6 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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