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提高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同时严控人力资源成本;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编制依据:以公司中长期限战略规划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依据。

第三条编制原则:实行总量控制、严控成本的原则。

第一章人员编制的拟订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编制分为年度编制、半年修订,以确保编制的适宜性。

第五条人力资源编制计划原则在上一年度的12月份, 以公司中长

期限战略规划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依据,以各部门编制建议为基础,由公司办公会确定后,人力资源部拟订编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各部门提交编制建议前,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岗位说明书,在岗位调查和岗位设计的基础上,提出该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绩效指标,建议薪酬标准和入职条件,经分管领导核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正式颁布,做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依据。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中旬组织各部门填写年度部门编要以

部门年度经营目标和各部门在提出本部门编制建议时,制建议;

现有人员情况为依据,首先进行岗位分析,科学核定;避免因人设岗,

严控人力资源成本。

第八条分管领导在核准各部门编制时,应本着适度从紧、严控编制的原则据需核定;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在汇总编制时,应进行编制核订,调查拟增岗位、相邻岗位工作量大小,协调整合,并向部门部长提出人员优化建议,确因工作需要且业务扩大方能提出增编报告。

第十条在核订过程中,新增人力资源编制要确认入职时间,避免人员提前到岗而导致人力资源成本虚高。

第十一条编制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应汇总编制,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二条总经理核准后,人力资源部根据新的编制作人力资源成本预算(薪酬预算、福利预算、培训预算、招聘预算、企业文化活动经费预算)。

第二章人员编制的执行与调整

第十三条经总经理审批后的人力资源年度编制,由人力资源部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编制一经确定,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能调整(减少编制除外)。

第十五条增加编制的原因:

1、出现新的业务形态及布局;

、因工作需要增设新部门或岗位;2.

3、市场环境出现新的业务变化或机会,现有编制不能满足需要;

4、其它需要增加编制的情况。

第十六条减少编制的原因:

1、原有业务市场出现萎缩;

2、因工作需要精简部门或岗位;

3、因劳动生产率提升或工作流程优化,可精简现有编制;

4、其它需要精简编制的情况。

第十七条当各部门提出调整编制的建议后,人力资源部首先进行核实,在与各部门沟通的基础上,提出是否调整的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十八条为维护编制调整的严肃性,应召开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分管副总,各部门部长、人力资源部长参加的总经理办公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由总经理签批后方能执行。否则,人力资源部将不予受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批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

离职交接规范

岗位离职交接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在工作交接过程中的管理,保持交接岗位工作的有效链接,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三、权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2.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 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分公司总经理提交辞呈,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3.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 清点。 四、原则 1.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 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2.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钥匙、工作证件等全部移交无误。 3.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4.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主管副总确认签字。 5.若移交人在正常条件下无进行交接或交接不请,公司有权扣发当月工资,直至将工作交接清楚。 五、交接程序 1.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见附表1)及《离职交接表》(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离职原因、入职、离职日期、部门意见、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钥匙、门禁卡、技术资料、参数、客户资料、工作记录、设备及工具、工作证等公司资产财产。? 2.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3.固定资产的验收: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部门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交接完毕后,《离职手续清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存档。 5.财务部负责核算离职员工的应付工资,并于下个月工资发放日发放。 一、交接内容 (一)网络系统 1、网络拓扑。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总)

山西华鹏新型建筑材料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推进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化,确立员工日常行为标准,落实目标管理,重塑管理流程,强化管理执行的力度,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确保公司经营战略及工作思路的有效分解和落实,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一、核心 四提倡 ★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提倡爱岗敬业、爱厂如家、尊敬领导、团结同事 ★提倡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衣衫整洁、精神饱满 ★提倡自我学习、自我检讨、自我批评、自我监督 五不准 ★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离岗 ★不准在公司内部抽烟、酗酒、聚众攀谈 ★不准私拿公司及同事财物 ★不准有任何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六必须 ★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必须保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必须着装公司统一制服 ★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必须忠诚公司、服从安排 ★必须严守公司机密 二、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主动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有团结协作精神; 第二条恪尽职守,尊重领导、服从安排,保守商务秘密; 第三条爱护公司购物财产,不铺张浪费,不假公济私; 第四条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第五条维护公司、个人信誉,严禁任何有损公司、个人信誉的行为; 第六条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第八条部门之间、员工之间提倡友好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是非; 第九条对本职工作应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第十条待人接物态度谦和; 第十一条发现问题时应履行告知或建议职责。 (二)细则 1. 精神面貌 第一条衣着整洁规范,仪表得体大方。 第二条态度热情,礼仪周到,精神饱满。 第三条不将个人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之中。 2. 言行举止 第一条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要做到言而有信。 第二条不随意承诺。 第三条语气中肯,不夸夸其谈,不恶意中伤。 第四条接受别人帮助时,衷心表示谢意;给别人造成不便时,真诚表达歉意。 第五条尊重对方发言,注意倾听。 第六条交谈的语气和言辞要注意场合,掌握分寸,力求简洁、明快。 第七条探讨工作时,坦诚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就事论事,不随意议论、攻击他人。 第八条在公共场所语言温和平静,注意不影响他人。站立时抬头挺胸,走路莫摇晃,急事莫慌张。 第九条坐下时不要跷二郎腿,不可抖动双腿,不可仰坐在沙发或座椅上。 第十条守时,准时赴约。 第十一条以数据说话,凡事有理有据。 第十二条当日事,当日毕。 3. 办公环境 第一条车间内不准吸烟。 第二条汽车和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要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第三条在公司内,不准乱丢纸屑,随地吐痰。 第四条办公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办公桌面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下班后要清理办公现场。 第五条未经允许不得挪动公司大型的办公设备。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对公司设备进行改装或修理,如有需要申请相关部门办理。 第七条办公场所应保持安静,上班时禁止大声喧哗;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劳务派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本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法机关、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一定方式协议,派遣至本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坚持“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涉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本单位所有。

第三章派遣与管理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 (二)技术性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 (二)审核各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辞退、离岗申请; (三)组织劳务派遣公司选拔派遣人员,审核劳务派遣人员资质; (四)审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劳务派遣公司; (五)按协议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六)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各部门是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劳务派遣人员需求;

实用文档之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实用文档之"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五条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由离职人出具书面报告): (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 (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五)业务流程 (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第六条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 (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 (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 (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七条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八条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十条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送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原件送人事专员,由其存放入移交人个人档案;《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处各一份。① 第四章工作交接要求 第十三条职位异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时,应在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1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五条如移交人有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工作交接,须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可由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但所有一切 ①对于离任者,工作交接完成后,还需要填写其他离任表格(《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无误签字后,方可离任(详见本公司的离任章程中的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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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四章岗位管理 第五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社会保险管理 第七章绩效管理 第八章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 第九章奖惩 第十章基本行为准则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规范派遣员工行为和管理,满足沧州市朗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创立一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目标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工单位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的单位。派遣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 公司负责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等管理。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管理等,直接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派遣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合法用工、分工协作、总量控制、统一管理。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管理的基本原则:按需定员、依岗派遣。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管理的基本内容:日常工作管理、绩效管理等。 第二章派遣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招聘基本原则

招聘派遣员工应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测评、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水平、工作经验、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多方位评价。 第二条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第三条招聘方式 根据用工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及用工计划、岗位说明书等有关条件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招聘完成后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由公司履行派遣手续。 第四条派遣员工录用 派遣员工人选确定后,由公司与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办理派遣手续。用工单位应在派遣前向公司提供派遣人员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职责、岗位权限、任职条件、考核标准等基本内容)及岗位保密事项要求等制式文本。 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条派遣员工的人事及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由公司负责。 第二条派遣员工应认真学习由公司编制的《派遣员工手册》。公司将手册发放应做到人手一册,首次发放予以免费。用工单位可监督公司发放手册并督促公司向派遣员工宣传。? 第三条派遣期限由公司与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确

仓储运营管理工作规范及要求

仓储部运营管理组各仓规范及要求 目录: 1.总则 2.仓库管理基本职责 3.仓库环境和安全管理要求 4.货品存放管理要求 5.收发货作业规范 6.表单与档案管理 7.盘点管理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各仓库的日常业务管理,明确仓库业务操作标准,界定各仓职责,特制订仓库管理规范和操作细则、要求。 2.本制度所指仓库包含各地州仓 3.本制度涉及到的物资包括所有货品、农资、农具、易耗品等。 二、仓库管理基本职责 (一)仓储管理 1)接受公司和属地大区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努力提升仓库管理水平 2)保证货物进出库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3)货物的在库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货物的完好性 4)及时上报各类仓库报表,并对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5)积极提供库存管理建议和反馈所属区域的异常信息 6)负责对库存货物的盘点与不定期抽查 7)负责对仓储单据的分类归放与保管工作 8)仓储成本控制和仓储等费用的申报、清理。 (二)收发货作业 1)根据运营管理组的指令安排,加强发货运输的合理搭配、协助完成配送部门的路线组合,保证公司货物及时、安全、准确送达大区或终端 2)对公司货物的运输过程实施跟踪了解,确保到货及时性和准确率,就发货时间、到货时间、货物缺损等或其它未预见性事件快速处理并及时反馈相关环节 3)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各对应负责小组等相关环节传递收发货作业单据,保障账务等工作的及时处理4)不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加强成本控制意识 5)负责发货作业相关统计报表的生成 6)完成公司总部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仓库环境和安全管理要求 1、保持仓容整齐、干净,各货物堆面表层及货架要经常清扫,杜绝灰尘堆积 2、应保持仓库内空气流通、通风情况良好 3、仓库内可考虑配置温、湿度计,设立温(湿)度记录表,由仓负责人定期检查并记录,宜 保持温湿度记录在规定的范围内,避免货品受潮或霉变 4、仓库内须严禁烟火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严禁携入仓库,仓库内以及周边10米内严禁吸 烟 5、仓库内要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摆放在明显、易取用的位置如有故障或失效,应及时申 请修缮,所有仓库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消防常识,同时应建立仓库人员必要的消防实操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6、仓库主管或轮流指定人员须在每天下班离开前巡视仓库,查看电源、水源、门窗等是否关 闭,确保仓库的安全同时在雨雪天气应及时监督检查仓库各门窗的秘实性和各墙角房顶是否存在渗漏问题,一旦发现,即刻上报上级大区负责人。 7、任何人须严格遵守仓库的相关规定和履行必要的进出手续,不得擅自或带领不相关人员私 自进入仓库或在仓库内无故逗留。工作时间如确须进入的,须征得仓库管理人员同意,并在仓库人员陪同下进入。 8、严格遵守公司和仓库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把好进出货的关口,严禁白条或无单提货、借货,严禁无指令发货 9、库存物品要统一置放于卡板或多层货架上,且不得靠在潮湿的墙边打扫卫生用拖把拖地时,拖把不宜过湿,拖地时应避免水珠四溅而污损货品 10、每个库位的货品必须放置箱内或存放盒存放,严禁直接裸放在货架或地面上,随时清扫库区地面、卡板、货架及办公设备等的灰尘及垃圾,做到无积尘。 11、码放物品时应注意物品外箱上的堆码极限,不准倒置,应按要求搬运和码放,轻拿轻放,不得有扔、抛、摔等粗野动作出现,同时要正确使用作业工具,不得损坏公司任何设备、设施和物品,确保人员的安全 12、所有在库物品必须实施统一的货区货位管理,按规定区域存放,并做好标识管理。 13、避免阳光直射货品,如:化肥、饮料、盐 14、任何人不得携带包、袋等进入库区,携带同类商品进入仓库前必须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15、严禁将公司专用封箱胶带外带,如有特殊需要。报备负责人 四、货品存放管理要求 1.仓库货品存放须整齐有序,分类进行,先按商品等级分类,再以商品大类(食品、非食严格区分)2.入库统一标准,正常商品保质期不能超3分之一,如有特殊情况,上报同意后,方可进库。 退回货品必须经上级同意后,方可安排入库。(如有质量问题可直接拒收) 3.仓库过期商品须及时盘点装箱封存,在纸箱上注明数量、品名等基本信息,并及时上报总部对接组,以便及时报损及销毁。(说明产生过期原因)

劳务派遣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四章岗位管理 第五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社会保险管理 第七章绩效管理 第八章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 回 第九章奖惩 第十章基本行为准则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规范派遣员工行为和管理,满足沧州市朗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创建一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目标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工单位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的单位。 派遣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公司负责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等管理。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管理等,直接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派遣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合法用工、分工协作、总量控制、统一管理。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管理的基本原则:按需定员、依岗派遣。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管理的基本内容:日常工作管理、绩效管理等。 第二章派遣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招聘基本原则 招聘派遣员工应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测评、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水平、工作经验、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多方位评价。 第二条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第三条招聘方式 根据用工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及用工计划、岗位说明书等有关条件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招聘完成后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由公司履行派遣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五条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由离职人出具书面报告): (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 (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五)业务流程 (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第六条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 (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 (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 (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七条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八条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十条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送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原件送人事专员,由其存放入移交人个人档案;《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处各一份。① 第四章工作交接要求 第十三条职位异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时,应在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1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五条如移交人有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工作交接,须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可由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但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六条工作交接必须附有《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并由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在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填写不详者,或交接手续未办完者,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异动手续。 第十七条工作交接自批准职位异动申请时开始。交接时间原则为两个工作日,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 ①对于离任者,工作交接完成后,还需要填写其他离任表格(《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并经过相关领导 审核无误签字后,方可离任(详见本公司的离任章程中的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

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许可制。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1.目的: 规范员工工作交接内容与流程,加强工作衔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晋升、换岗、调动、离职、停薪留职等岗位变动皆适用。 3.权责: 3.1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 3.2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 3.3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监督责任。 4.定义: 移交人:要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 接交人: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 监交人: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的人员 5.交接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以及文件交接。

5.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他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5.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他人。 5.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6.规定细则: 6.1工作内容交接具体内容 6.1.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主管审核。 6.1.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 6.1.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6.1.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 6.1.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 6.1.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

DQE工作管理规范

DQE工作管理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目得 明确新产品开发过程中DQE工作职责.规范研发设讣阶段质量管控,确保DQE工作有效开展。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新产品开发,从产品需求阶段到PVT阶段得过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3、定义 EVT 阶段:Engi n e er Ve r ification Te s t I程验证测试; DVT 阶段:D e s i gn Verif i c a t ion Test 设计验证测试: PVT阶段:Proce s s Ver辻ication T est制程验证测试。 4、工作职责 4、1确认整机检验标准: 4、2研发阶段设计质量管控(输出研发设汁流程稽核Check List、参与项目中所有评审、项目流程符合度审 核、项目文档输岀审核、产品设计/ECN变更审核); 4、3试产问题主导处理,改善措施确认: 4、4中试测试Bug改善措施确认; 4、5新物料研发阶段异常处理; 4、6客诉处理。 5、工作规范 5、1、产品需求阶段质量管控:

5、1、1参与规格书评审,技术协议评审,订单评审,ID设计评审,并输岀评审意见; 5、1、2制建输出产品质虽:标准:主导输岀客戸端与CZC内部产品规格差异表,确左产品质疑标准。 5、2、产品预研阶段质量管控: 5、2、1参与项目Schedule评审,并输出评审意见。输岀研发设计流程稽核Che c k List; 5、2、2参与Key Parts List评审,并输出评审意见; 5、2、3参与总体设计方案评审,并输岀评审意见。 5、3、EVT阶段质疑管控: 5、3、1参与测试大纲及测试计划评审,并输出评审意见; 5、3、2参与原理图评审,并输岀评审意见: 5、3、3参与Layout评审,并输岀评审意见; 5、3、4参与结构设计评审,并输出评审意见. 5、3、5参与结构开模评审,并输出评审意见: 5、3、6参与软件设计评审,并输岀评审意见: 5、3、7参与BOM评审,并输岀评审意见: 5、3、8参与包装设计图纸、BOM评审,并输出评审意见; 5、3、9参与EVT阶段样机试产,并对样机试产问题点进行跟进、推动,直至解决落实; 5、3、10依据产品规格书、技术协议、行业标准制泄成品岀货检验标准; 5、3、11确认测试验证报告:EMC测试报告,RF测试报告,散热测试报告,产品认证报告,WHQL测试报 告,中试EVT测试报告等相关测试验证项目就是否全覆盖;测试就是否全部通过; 5、3、13进阶评审裁决:参与EVT阶段进阶评审,并对就是否进阶做出裁决。 5、4、DVT阶段质疑管控: 5、4、1参与D VT电子ECN评审,并输出评审意见;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手册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治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治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治理,坚持“归口治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操纵总量”的差不多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治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操纵、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治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治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临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能够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刻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员工工作交接内容与流程,加强工作衔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晋升、换岗、调动、离职、停薪留职等岗位变动皆适用。 3.权责: 3.1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 3.2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 3.3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监督责任。 4.定义: 移交人:要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 接交人: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 监交人: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的人员 5.交接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以及文件交接。 5.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他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5.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他人。 5.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6.规定细则: 6.1工作内容交接具体内容 6.1.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主管审核。 6.1.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 6.1.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6.1.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 6.1.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 6.1.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态、如何去实施、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遗漏。 6.2实物交接具体内容: 6.2.1移交人员需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 6.2.2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 6.2.3相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移交等重要交接事项,因此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在部门主管的监督之下进行。 6.2.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需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6.3文件交接具体内容: 6.3.1移交人需详细列出现岗位文件移交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用途。 6.3.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符合。 7.交接程序要求: 7.1工作交接必须有相应的人员进行监督,可以是部门主管也可以是主管指定的人员。 7.2移交人应提前清理交接的事项,列出实物清单,编制好工作交接计划并注明具体的交接时间。 7.3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移交人有义务负责答复。 7.4部门主管应起到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 7.5交接完毕后,需移交人、接收人、部门主管在工作交接计划上签字确认。 8.其它事项; 8.1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部门主管接手,移交人向部门主管移交工作,由第三方人事行政部负责监交。

公司保洁人员日常工作管理规范

保洁员日常工作管理规范 第一条总则 1.为了加强岗位责任制,增强保洁员的清洁意识,营造的卫生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整个公司范围内的保洁人员。 第二条保洁工作管理 1.过道上每三天彻底打扫一次,每周打扫两次。过道上无有任何杂物、纸屑,道路上的小石子须全部清理干净。 2.用拖把拖地时,要用手拧干拖把,拖把以不会滴水、拖地时没有水痕为准;拖洗木地板时,拖把应比拖地时略干一些,木地板上无水渍;洗拖把的水要勤更换,看到水泛灰色,就应及时更换。每天9:30分以前要完成拖地,地板上不能有积水、水痕、污渍。 3.用抹布擦拭玻璃时,要勤洗抹布,水应能看到水面下10厘米,如果不能就要及时更换,玻璃每月打扫一次,要求透明、无灰尘、污渍、水渍、划痕,平时保持清洁无污渍。 4.办公区域的地板、窗户、,走道、楼梯的地面、扶手、玻璃每天必须打扫一次。走道、楼梯地面光亮无污渍,扶手、玻璃、围栏表面无灰尘、污渍。天花板、窗台每周打扫两次,天花板、窗台表面上无尘土、蜘蛛网。 5.每个常用工作室的沙发、茶几、木地板、家具、供台、空调、窗台每天必须清洁一次,物品摆放整齐。每个工作室的沙发、茶几、木地板、家具、供台、空调、窗台上没有灰尘、污渍;常用的工作室

每天必须打扫;不常用的小厅每半月打扫一次。 6.休闲区:步道地面无泥土、落叶、纸屑、杂物、烟头,休闲椅上无污渍、尘土,垃圾箱里无垃圾溢出、表面干净。造景等表面干净,无落叶、鸟粪、蜘蛛网。休闲亭子坐椅上、亭柱上无灰尘、污渍。 7.道路、停车场地面无泥土、落叶、积水、杂物、纸屑、烟头,垃圾摆放指定位置。 8.花坛里无其他与花草无关的杂物,如石头、枯木枝等。 9.垃圾桶内垃圾不准超过桶内一半,应及时清空。 10.宿舍楼梯、扶手、玻璃干净无灰尘,每个星期要求打扫一次,每天要检查,保持清洁。 11.卫生间每天要求打扫三次,早上、中午、下班前各打扫一次,并用洁厕剂彻底清理便池一次,平时每日保证清洁卫生达标。保洁员每半小时必须对卫生间检查一次,发现脏、乱、差及时清扫整理。 13.洗手间地板、门、隔板、洗手台、水笼头、镜面、大小便池表面光亮、无污渍;室内无异味;灯光明亮、空气通畅;天花板、窗台表面上无尘土、角落无蜘蛛网;垃圾无溢出。 14.公司各种标示牌及其他公共设施表面无污渍、尘土、鸟粪,摆放位置正确。每个星期清洁一次。 第三条保洁工作人员管理 1.认真进行卫生清扫、垃圾外运,清洁范围分片包干,专人负责,打扫与维护相结合,随脏随扫。 2.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

中铁一局集团 公司—《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建立和谐有序的外部劳动力资源使用环境,确保企业施工生产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对加强作业层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1.2集团公司各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务用工关系的分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及所属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适用本办法。 1.3本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企业为完成施工生产目标,通过与合法分包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作业层实体,下同)签订分包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含劳务基地,下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且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派往我方单位(项目部)施工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一种企业间接用工形式。 1.4 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有清晰、明确、合法的劳动关系,禁止使用无明确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 1.5 各单位对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等外部劳务组织应坚

持以引导、培育、规范、共赢的原则加以开发,积极打造和谐、有序、高效的外部劳动力资源使用环境。对劳务人员管理应坚持“政治上平等,生活上关心,感情上投入,工作上要求,利益上双赢”的原则,充分调动劳务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劳务用工和谐有序的管控。 1.6 集团公司实行劳务分包企业准入登记制度。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劳务分包企业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劳务分包企业的准入登记,进行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审查、分包管理、考核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发布合格分包方名录,并依据“项目管理标准”、“劳务分包方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子(分)公司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日常管理,各子(分)公司应指定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此项业务。 1.7 集团公司对劳务派遣企业实行准入登记制度。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登记,进行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审查、发布合格劳务派遣企业名录。指导、监督各子(分)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企业的日常管理,各子(分)公司应指定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此项业务。 1.8 各单位使用的劳务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满足现场施工生产需要。

工作交接管理规则

工作交接管理规则 1、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任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继任人完整接任工作。特订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含外派分支机构的员工)在调职、离职(包括辞职. 解雇、退休)时,应依本规则办理工作交接; 3、定义 3.1、离任通知 (1)科长级以上人员(含科长),以公司级文件《精工集团字[XX XX] XX号》:关于X XXX组织架构调整通知或人员任免通知为离任通 知; (2)科长级以下人员(不含科长),以《公司员工调配通知单》及《公司通知单》为离任通知; 3.2、交接时同:从离任通知中规定的任职日开始,至本规则规定的不同 级别人员办理充工作交接的最后一天为止; 3.3、继任人:接替离任人工作的员工; 4、工作交接时间 4.1、科长级以上入员交接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其中原岗位的离任交 接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日,新岗位的继任交接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 日; 4.2、其他科室人员交接时间不多于4个工作日,其中原岗位的离任交接时 间不多于2个工作日,新岗位的继任交接时间不多于2个工作日; 4.3、直接生产岗位人员交接时间由本部门按需要安排; 4.4、如果离任人或继任人因出差不能按时交接的,交接时间可顺延。 5、交接程序 5.1、科长级以上人员交接手续: (1)离、继任双方从继任人任职之日起办理工作交接; (2)离任人会同继任人填写《工作交接清单》的交接项目; (3)办理交接; (4)交接工作结束后,离任人、继任人和直接上级在《工作交接清

单》上签名确认,交接双方各持一份; (5)工作交接清单的复印件由继任人送规划与招聘科备査; 5.2、其他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各部门按本部门要求制定,经本部门领导签 名确认后,即表明该项工作交接工作己完成。 6、交接内容 办理交接应由离任人就下述事项填写工作交接清单(见附件);6. 1经办职务移交事项 (1)岗位说明书(包括职务范围及工作项目); (2)下属人员名单(包括紧急联络电话); (3)己完成及未完成事务逐一说明; (4)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包括通知、通报等公文); 6.2、经营财务移交清单(应示明存放位置) (1)事务用具(含固定资产、杂项购罝等); (2)工作参考书籍; (3)各项经管财务明细(含借款单、应收帐款,催办单、投标押金等); (4)有价证券及其它财产凭证; (5)印章 (6)机器设备 (7)现金; (8)其它经管物品(如文具用品等)。 6.3、工作文件、档案、磁盘移交清单(应明示存放的位置、有关各项经 营业务文件,报表、单据及含同等的档案、磁盘,应详细说明其储存内容) 7、工作交接管理 7.1、从继任人任职之日起,由继任人负责继任岗位的工作; 7.2、在交接时间内,如有关入员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办理交接工作,或 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帝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7.3、移交后,如发现离任人在主管的业务中有违反公司制度之事项,仍 由离任人负责; 8、附件 《工作交接清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因学校工作需要,为了管理使用好劳务派遣人员,依据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校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校办统一聘用,分部门管理使用 (一)聘用程序 1.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需聘用劳务派遣人员计划,并书面提出工作职责及要求,报分管领导同意。 2.使用部门批荐劳务派遣人选,由分管校长、校办及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面试。 3.校办负责检验拟聘人员有关证件,特殊工种需特相关资格证。 4.校办联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同中需附部门拟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职责)。 (二)统一发放工资程序 1.每月25日前由各分管部门根据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情况(包括品德、出勤、业绩等),对其工资发放签署意见,并交校办公室。 2.校办公室统一整理后,经分管领导签字,交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发放工资。 (三)分部门管理要求 1.分管部门必须明确告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对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误及工作表现作出正确评价,工作出现失

误,应在当月工资中进行扣罚。如未实行则视为部门负责人工作失误。 2. 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到位,部门负责人必须责令整改,如不服从可提出处罚意见,交分管领导。如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处罚。 二、聘用条件 (一)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年龄: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提供包括肝功、血常规等内容的能够证明身体健康的健康证明(二甲以上医院)。 三、聘用合同一年签一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待遇 (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即地市最低工资标准、学历工资、津贴,养老保险、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保项目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寒暑假工作时间由合同中具体规定。如不需上班,停发工资。 (二)工资按合同工资标准每月发放一次。 (三)加班由部门上报,分管处室审核后给予换休。 (四)劳务派遣人员在聘用期间,辞工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报告,学校通知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解聘。工作时间不足半个月的,发放半个月工资,工作时间不足月的发足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足月的,除发足本月工资,另再加发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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