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1规划的时空范围与区域分布

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东邻潍坊市,东北与东营市相连,北接滨州市,南靠临沂市,西与济南和莱芜两市接壤,西南角与泰安市为邻,东北部距离渤海湾约50公里。市域范围介于北纬35°55′20″~37°17'14″,东经117°32′15″~118°31′00″这一南北狭长的地域之间,淄博市现有张店、博山、淄川、周村、临淄5个城区和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五个城区呈T"型分布,彼此相距20公里左右,城乡交错,布局舒展,再加上南北三县,形成十"型结构。因张店区地处全市的中心,又是全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科技教育中心,淄博市便形成了以张店为中心,其他区县环绕的“组群式”城市格局。如图1所示。

图1 淄博市行政图

本规划以2005-2007年的数据为基准,以2010年为规划年,参照大气环境

控制标准、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淄博市“十一五”规划及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界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张店城区、淄川城区、博山城区、临淄城区、周村城区以及各城区之间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用地,空间布局呈“T”字形,面积约1115平方公里。

2 大气环境污染气象概要

淄博市为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期;冬季寒冷干燥,降水量少,夏季降水量多(见图2)。

图2 淄博市累年降水量年内变化规律图

降水对污染物浓度有稀释和冲刷作用,通常雨后大气污染物浓度可以降低三分之二,特别是大气中的颗粒物。每年的6—9月淄博市空气中的PM10浓度较低,这与淄博市6—9月降雨多具有很大的关系。在冬季时,由于取暖和降雨量少的原因,PM10浓度较高。

淄博市全年的主导风向为偏北风,主要盛行于7、10、11、12月及次年1、2月。淄博市污染较重的时候一般出现在11、12、1、2月,空气质量的变化较大,

会出现轻微污染,有时风速较大,会引起沙尘天气,出现较重污染。

3 空气质量评价

空气质量以空气污染指数(AirPollution Index,简称API)为分级标准:一级标准(API≤50),二级标准(50200),如表1所示。

表1 空气污染指数分级标准

污染指数API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

SO2(日均值)NO2(日均值)

50 0.050 0.080

100 0.150 0.120

200 0.800 0.280

300 1.600 0.565

400 2.100 0.750

500 2.620 0.940

2007年淄博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为24 d,占总天数的6%;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73 d,占总天数的75%,也就是说空气质量良好率为81%,空气质量较好,主要大气污染物(SO2、PM10、NO2)指标均能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限值。(数据来源:2007年淄博市环境状况公报)

4 大气污染源评价

4.1 点源评价

重点工业企业既是全市的重点大气污染源,准确掌握其能耗及污染物排放状

况,可以准确的定位其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水平,同时,也可以准确地预测其未来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情况,为污染物的防治提供理论依据。根据对淄博市的56个污染源调查和淄博市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表2列出了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状况。

表2 2007年淄博市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

由表2可以看出,污染负荷据前六位的企业为:华能新电厂、华能白杨河发电厂、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其污染负荷分别占调查总污染源的18.6%、8.3%、7.3%、6.6%、4.9%、4.7%,累计污染负荷比为50.4%。

4.2 线源评价

根据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道路网密度为 3.9km/km2则道路长度为:1115*3.9=4349km。根据对淄博市主要交通干线车流量调查数据(辆/h),可近似认为2007年淄博市主要道路的日均车流量为1937辆/小时。主要的车型比例如下:小型车占57%,中型车占26%,大型车占17%。

取车速为60km/h,小型、中型、大型车的NOx排放因子分别为2.37,6.3,10.48g/km·辆。

5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及数据分析 5.1主要污染物的负荷评价

以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GB3095一1996)为评价标准,采用计算环境 空气综合污染指数(P 综=∑=n

i Pi 1,其中P i =

Si

C i

)的方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见表4

表4 2005一2007年期间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

年份

单项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

PM 10

SO 2

NO 2

2005 0.95 0.93 0.35 2.23 2006 0.94 0.92 0.38 2.24 2007

0.92

0.90

0.40

2.22

结果表明,2005—2007年期间,淄博市大气污染指数在2.58~2.62之间,变化比较平缓,2006年的值略高。通过比较单项污染指数发现,PM 10 、SO 2 逐年下降,而NO 2 则逐年上升, NO 2 作为潜在污染物,必须严加控制。

为了反映大气环境中个污染物影响的大小,确定个污染因子重要性的顺序,运用污染物负荷比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表5 2005一2007年期间环境空气污染因子污染负荷系数(%)

年份

PM 10

SO 2

NO 2

2005 0.43 0.41 0.16 2006 0.42 0.41 0.17 2007

0.41

0.40

0.19

由表5可知,淄博市三年来3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综合系数的顺序依次为PM10>SO2>NO2 ,其中PM10 、SO2 污染比重相近,并均逐年减小,NO2 污染比重较小,但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6 大气环境容量估算

6.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淄博市以胶济铁路为界以南多为山地、丘陵,以北多为冲积平原和黄泛平原。根据生态优先原则,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林和水源涵养林约占总面积的2%左右,应划分为一类区,其余区域列为二类区。即一类区面积为:22.3平方公里;二类区面积为:1092.7 平方公里。

6.2 大气环境容量估算

采用A值法对淄博市城区的大气环境容量进行估算,其公式为:

其中:Qa为总量控制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

Qai为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量限值(104t);

n为功能区总数;

i为总量控制区各功能区的编号;

a为总量下标。

各功能区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由下式确定:

S为总量控制区面积(km2);

Si为第i功能区面积(km2);

Ai为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系数[104t/(a·km2)];

Csi为规定的第i功能区某种大气污染物的标准浓度限值(mg/m3);

Cb为控制区本底浓度值(mg/m3)。

本规划中,淄博市A值取4.46。

用A-P值法能估算出给定控制区的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来确保控制区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值。影响淄博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SO2、PM10的理想环境容量、实际排放量及其差额统计如表6所示。

表6 2007年SO2、PM10的环境容量与实际排放量104t/a

城区名称面积/

Km2

理想环境容量实际排放量差额SO2PM10SO2PM10SO2PM10

一类区22.3 0.1637 0.268 0.0959 0.245 0.0678 0.023

二类区1092.7 8.297 11.94 13.896 10.236 -5.599 1.704

合计1115 8.4607 12.21 13.9919 10.481 -5.5312 1.727 由表6可知,对于一类区,SO2、PM10实际排放量均小于理想环境容量,仍有剩余环境容量可以利用;对于二类区,PM10实际排放量小于其理想环境容量,仍有剩余环境容量,而SO2的实际排放量已经超出其理想环境容量,必须采取相关治理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SO2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7大气环境污染预测

7.1 能耗量增长及污染物排放预测

7.1.1工业耗煤量增长预测

根据淄博市统计年鉴2005-2007年的GDP统计,2007年的年工业总产值为

1945.02亿元,工业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16% ,由0

t t 0)1(-+=βM M 求得2010

年的工业总产值为3035.97亿元

根据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法预测2010年工业能耗值:根据我国1979-2004年的统计年鉴,我国经济增长速率为9.4%,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约为0.47。再考虑到十一五规划中节能减排的要求:即单位GDP 能耗消减10%,求得能源消费增长率3.9%。 2007年煤的终端消费量为3575万吨,由0

t t 0)1(-+?=αE E 求得2010

年的耗煤量为3888.17万吨。

SO2

排放:一般的硫去除效率为

90%,SO2

排放量

3888.17*1.6*(1-0.9)*0.01=6.221万吨。 7.1.2居民生活耗煤量

根据淄博市统计年鉴2003-2007的人口统计,具体如表7所示

表 7 淄博市年人口统计

由上表求得五年的人口增长率为1.33%。2007年总的人口是519.59万,市区人口377.45万。预测到2010年城区人口数为388.69万人。 淄博市2007年淄博城镇居民人均年耗煤量为296kg

由: 预测得:到2010年居民生活耗煤量为115.05万吨。 SO 2的排放量115.05*1.6*0.01=1.84万吨 7.1.3耗油量预测

根据统计年鉴查得,2006年煤油、柴油、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终端消费

N t

E A N =?生

量分别是22220吨、4107吨、54312吨、902047吨。2007年煤油、柴油、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终端消费量分别是25902吨、4571吨,61666吨,969430吨。消费量增长率分别为16.57℅,11.28℅,13.54℅和7.47℅.预测2010年煤油、柴油、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终端消费量分别是41029吨,6299吨,90259吨和1203312吨。转化为标准煤总量为4201万吨。设去除效率为90%,则SO2的排放量约为:4201*1.6*(1-0.7)*0.01=6.05万吨

7.2 污染物排放量总量预测

根据耗煤量和煤质得,2010预计排放总量:6.221+1.84+6.05=14.11万吨

8 大气规划目标

8.1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根据淄博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淄博市环境空气目标为:2010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接近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28天(占全年天数的90%),一、二类区各执行相应的一、二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8.2总量控制目标与解决方案

8.2.1 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淄博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5.94万吨,比2005年削减31%;根据计算的市区环境容量,为8.4607万吨/年。由此就城区大气环境容量而言,主要污染物SO2已无剩余容量可用,而根据耗煤量和煤质得,2010预计SO2排放总量为14.11万吨,未超出规划目标。

8.2.2 解决方案

根据对淄博市各污染源及工业格局的调查,结合气象地理条件,为改善淄博

市大气环境现况,提出如下对策:

1 以电厂脱硫为重点,加大二氧化硫削减力度。严格控制在城市及市郊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燃煤电厂(含热电厂和企业自备热电厂)建设并运行脱硫设施,到2010年,火力发电(热电)行业脱硫项目建设率达到100%。全市所有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2加大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力度,减轻粉尘污染。在保持适度规模、着力优化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技术,加快用新技术改造立窑水泥生产工艺。

3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普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继续对燃煤炉窑、燃煤锅炉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严禁新建直接燃煤炉窑。继续抓好电力、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和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控制,对冶金、建材、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开展新一轮的除尘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布袋除尘设施。

4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突出抓好各城区的大气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张店东部化工区化工废气污染问题,对现有的有废气污染而又无法治理的项目实施关停或搬迁;全面完成张店钢铁总厂搬迁和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切实加大对张店南郊建材工业区烟尘、粉尘污染防治力度。

5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和烟尘控制区的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建立网络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体系,鼓励发展低污染、清洁燃料型车辆,严禁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车辆。加大对道路和施工扬尘及餐饮业油烟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力度。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规划完整版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 规划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式征求张店区政府意见。 (四)2015年10月14日,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2015年11月12日,通过了市规委会第5次项目审议会。 二、《淄博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规划情况 (一)规划范围:东起世纪路,西至滨博高速,南起昌国路,北至济青高速,总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本项目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即片区层次及街坊层次。(二)规划设计内容: 1、片区层面:梳理各片区人口容量、建筑容量,在此基础上,对新城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根据新标准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根据设施不同,提出相应的落实方式。 2、街坊层面:踏勘现状、根据新标准更改用地性质、对未建设地块和更新改造地块重新分析确定控制指标、落实专项规划内容、更新竖向管线等内容。 3、主要指标: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面积(hm2) 百分比(%)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R22 服务设施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A3 教育科研用地A4 体育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A6 社会福利用地A9 宗教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 商业用地 B2 商务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1 城市道路用地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U1 供应设施用地U2 环境设施用地U3 安全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1 公园绿地 G2 防护绿地 G3 广场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H H2 H21 铁路用地 E E1 水域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2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3 第五章总体布局规划4 第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4 第二节镇域镇村体系规划5 第三节乡村建设规划5 第四节用地布局规划6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8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9 第八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11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2 第十章“五线”控制12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3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15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1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18 第十六章附则19 附表19 表一居民点规划安置表19 表二远期镇域用地汇总表20 表三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1 表四城镇建设区主要道路一览表22 表五文物保护单位紫线控制表22 表六近镇域用地汇总表26 表七近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6 表八近期建设项目表2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引导规划期内北郊镇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保证镇内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文本。 第2条(一)镇域范围为北郊镇的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6.23平方公里。 (二)镇区规划范围: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 阳路,东至西十五路,镇区总面积26.41平方公里。 第3条本文本是北郊镇镇域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镇域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文本的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管理中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和规划期内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4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北郊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规划建设,属严重影 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5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五)《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 (七)《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八)《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九)《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十)《北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北郊镇环境规划》 (十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淄博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八章环境保护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协调城市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时空关系,综合研究和确定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及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为稀薄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总体规划。 第3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五区行政辖区范围。 第4条立足淄博市组群式城市的特点,对市域的中心城区和副中心城区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进行通盘考虑,统一安排。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第12条提高市域城镇体系的中心强度,协调和促进五个城区的共同发展。以一个中心(张店城区)、四个副中心(其它四个城区)共同形成淄博市城镇体系的复合中心。 第13条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发展主轴以市域内主要联系道路为依托呈"十"字型。确立优先发展的重点城镇,适当分担城区部分专业职能,控制城区无限蔓延趋势,并形成小区域范围次级中心,带动区域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第14条增强现有城镇经济实力,小城镇集中发展。规划期末,条件较优的现有乡改为建制镇,辖区过小、镇驻地相距较近的乡镇进行撤并集中发展。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34条淄博市城市性质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中心城市之一,鲁中地区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41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所辖五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961平方公里。分为城区、近郊区、沿路控制区、建制镇驻地、风景文物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和远郊区七个层次。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 一、铁路交通 第49条为加强淄博对外客货运输,规划将博南铁路与辛泰铁路相连接,并利用省规划的德烟铁路与淄东铁路相连接,为本市对外开放"借港出海"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50条新建博山北站、东站和货场,根据客货运量增长和城市发展需要,扩建淄博站、淄川站站场设施,提高周村站等级。 二、公路交通 第51条在新建公路的同时,加快公路的改建,重点提高技术等级,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中枢、一级公路为骨架,二、三级公路为支线的便捷畅通的交通网络。 第52条修建南北向贯穿的滨莱高速公路,在张店、淄川、博山城区西侧通过,该路在张店与济青高速公路、309国道相交处,在淄川与胶王路相交处,在博山与北山路相交处,在桓台与章索路相交处,在高青与广路相交处,各规划建设一个互通式立交桥。 第53条改造市内公路干线,国道205线、309线及省道胶王路、湖南路、庆淄路、张田路、博沂路达到一级公路标准;省道章索路、泉王路、博临路、济青路、仲临路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在东南部山区建设一条北接博临路、南接仲临路的二级公路。 第54条为保障中心城区的交通畅通,规划修建205、309国道的绕城线,红线宽100米。第55条至2010年全市共设长途客运站9个,总用地40公顷左右。其中张店城区3个,博山城区2个,淄川城区2个,临淄城区1个,周村城区1个。 第57条淄博市系内陆城市,为加强对外贸易往来,应积极创造条件借用青岛港、烟台港、石臼港。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总体布局原则 第64条城市布局为"组群式"城市结构,加强城区间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各城区的合理分工、协作。 第65条强化中心城区张店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增强并完善其市级商务、服务职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对外辐射力。 第66条经济、合理利用土地,保持城区间田园、绿化空间,控制城区无限制蔓延趋势,既充分保持组群式城市特点,又为未来城市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 第67条完善市域交通网络,强化城区间快速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体系及先进的水、电、通信等设施。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文件 淄政发〔2005 〕106 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 , 高新区管委会 , 市政府有关部门 , 有关单位 :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政府第 4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2002 年市政府以淄政字〔 2002 〕 141 号批复的《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同时废止。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2) 第三章建筑工程管理 (5) 第一节建筑间距 (5) 第二节建筑退让用地边界距离 (8) 第三节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红线距离 (9) 第四节建筑高度控制 (11) 第五节建筑基地绿地 (12) 第六节建筑基地出入口 (13) 第七节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 (13) 第四章居住区规划 (14) 第一节居住区分级与用地 (14) 第二节住宅规划 (15)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5) 第四节道路规划 (16) 第五节公共绿地规划 (16) 第五章城市道路广场 (17) 第一节一般规定 (17) 第二节道路用地构成 (18) 第三节城市广场、停车场 (19) 第四节加油站规划 (19) 第六章市政设施与工程管线 (20) 第一节给水、排水 (20) 第二节电力、电信 (20) 第三节燃气、热力 (22) 第四节消防、人防 (23) 第五节工程管线综合 (24) 第六节环境卫生 (26) 第七章城市景观与环境 (27)

附录 A 术语释义 (29) 附录 B 附表 (30) 附表 B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31) 附表 B2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附表 B3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6) 附表 B4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37) 附表 B5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39) 附录 C 计算规则 (44) C1 建筑面积计算 (44) C2 建筑容积率计算 (44) C3 建筑基地面积计算 (45) C4 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 (45) C5 建筑间距计算 (45) C6 建筑高度控制与计算 (47) C6-1 建筑高度计算 (47) C6-2 沿路建筑高度控制 (48) C6-3 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析方法 (48) C7 建筑离界距离计算 (49) C8 绿地面积计算 (50) C9 建筑面宽控制计算 (51) 附录 D 本规定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第三条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建设,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条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详见附录B附表B1)。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附录B附表B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附录B附表B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

淄博市路网分析

关于淄博市张店区路网现状及结构构成的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是对淄博市张店区城市规划现状的描述,而对淄博市张店区的描述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城市的路网和结构构成。通过对这两方面的分析发现淄博市现存的一些问题,同时对城市的下一步规划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淄博市张店区,城市路网结构构成问题及建议 一、淄博市张店区的区位分析 张店位于山东省中部,东临齐国故都,南接聊斋故里,属山东半岛对外开放区、环渤海经济发展带、半岛城市群,全市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科技和流通中心。全区总面积244.2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82.49%。城市原始经济主要是重工业及化工业,随着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产业布局迈向合理化。 二、对张店区城市路网的分析 (一)张店区路网特征 (1)张店区路网从整体而言是棋盘式路网和环路的结合,数条南北道路和东西道路形成四通八达的路网,便于疏散交通。 (2)道路交通系统完善和发达,区内道路、国道和铁路系统相辅相成。 (3)世纪路、柳泉路、金晶大道等几条宽阔的景观大道将张店区分割成几个长条形的区域,同时也将区内的主要功能区布置在景观大道两侧,有利于疏散市内交通;另外,过境道路与市内交通划分明显,与市内交通分割开来。

(1)进入新世纪以来,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加剧了道路的拥挤程度。目前,张店区道路网属于平面交通运输系统,市区交通量大部分集中在内部主干道路段,大量平交路口特定时间处于超饱和状态,成为市中心区交通堵塞的高发区。 (2)城市土地规划与道路规划不协调。近几年,城区的土地开发强度度很高,高强度开发带来高强度的交通源,加剧了市区交通环境的恶化。 (3)旧城区的道路随着经济的发展已不能适应现在的交通状况,经常出现堵塞的情况,扩宽势在必行。 三、对张店区结构构成的分析 (一)特征分析 (1)张店区的发展主要是以旧城区为中心,向外辐射发展:旧城区向东发展的主要是重工业及化工区,而向西的部分则主要是组成城市的各功能区。 (2)随着这些年的发展,城市内部功能布局已实现主要以居住、商业娱乐和文教为主的功能转化。 (3)东部开发区的工业园已形成较大规模,老城区内的工业区逐渐迁出。 (4)利用自然景观逐步形成了环河的景观带和以人民公园等为主的景观核心。并同时增加了新老城区的城市绿地和公共空间。 (5)西部的新城区中心已初具规模,老城区的功能逐渐被淡化。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第三条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建设,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条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详见附录B附表B1)。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附录B附表B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附录B附表B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确定: 1、凡沿城市道路的,皆应规划到道路红线;沿小区及小区以下道路的,应规划到道路中心线;周围已有建成单位的,应与已有单位用地边界相连接。 2、其它情况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以上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第十条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调整、合并,且不妨碍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 2、邻接土地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 3、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情况。 表1 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1规划的时空范围与区域分布 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东邻潍坊市,东北与东营市相连,北接滨州市,南靠临沂市,西与济南和莱芜两市接壤,西南角与泰安市为邻,东北部距离渤海湾约50公里。市域范围介于北纬35°55′20″~37°17'14″,东经117°32′15″~118°31′00″这一南北狭长的地域之间,淄博市现有张店、博山、淄川、周村、临淄5个城区和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五个城区呈T"型分布,彼此相距20公里左右,城乡交错,布局舒展,再加上南北三县,形成十"型结构。因张店区地处全市的中心,又是全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科技教育中心,淄博市便形成了以张店为中心,其他区县环绕的“组群式”城市格局。如图1所示。 图1 淄博市行政图 本规划以2005-2007年的数据为基准,以2010年为规划年,参照大气环

境控制标准、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淄博市“十一五”规划及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界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张店城区、淄川城区、博山城区、临淄城区、周村城区以及各城区之间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用地,空间布局呈“T”字形,面积约1115平方公里。 2 大气环境污染气象概要 淄博市为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期;冬季寒冷干燥,降水量少,夏季降水量多(见图2)。 图2 淄博市累年降水量年内变化规律图 降水对污染物浓度有稀释和冲刷作用,通常雨后大气污染物浓度可以降低三分之二,特别是大气中的颗粒物。每年的6—9月淄博市空气中的PM10浓度较低,这与淄博市6—9月降雨多具有很大的关系。在冬季时,由于取暖和降雨量少的原因,PM10浓度较高。 淄博市全年的主导风向为偏北风,主要盛行于7、10、11、12月及次年1、2月。淄博市污染较重的时候一般出现在11、12、1、2月,空气质量的变化较

淄博城市规划总结报告

淄博城市规划总结报告 本文共分三部分:淄博城市规划思想、淄博城市规划图、对淄博城市规划的评价。 一、淄博城市规划思想 1. 淄博城市规划指导思想:以张店为心,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重化工业为基础,以发达的交通通讯为纽带,以大环境绿化为特色,把淄博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城乡一体,高度文明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 淄博的城市建设将进一步解决“城市越大越好”的偏面认识,尽快实现从“贪大”到“求佳”问题上的转变,从而,使淄博的城市达到由外延向内涵发展的趋势。 2.总体规划方案:中心城区规划空间布局呈“T”字形,面积约1115平方公里,开通两条快速公交线……“T”形空间布局本轮规划界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张店、淄川、博山、临淄、周村五区的行政辖区,面积297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张店城区、淄川城区、博山城区、临淄城区、周村城区以及各城区之间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用地,空间布局呈“T”字形,面积约1115平方公里。此次,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20年。其中:近期2006年至2010年,远期2011年至2020 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城市性质新定位依据《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和《济南都市圈规划》对淄博市的定位,结合未来发展趋势,确定淄博市城市性质为:山东省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工业城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至2020年淄博市总人口为585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40万人。规划形成“一城、两轴、十三片”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建立由中心城区、3个县城、18个中心镇和22个一般镇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对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内的村庄分别制定整合措施。到2020 年,中心城区内撤并村庄110个,保留村庄123个,其中重点发展的村庄43个。两条快速公交线规划形成“一核四副”的城市布局结构,以张店城区为核心,淄川、博山、临淄、周村城区与其协调发展。各城区之间通过十字形交通走廊相互联系。张店城区作为淄博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到2020年,人口规模为132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37.8平方公里。开通两条快速公交线:东西向为张周路-新村路-张辛路,南北向为柳泉路-张博路-沿河路。张博铁路近期按区间列车运营,远期改建为城市轨道交通。产业布局打破区域本轮总体规划中确定了一体化的产业布局体系,打破区域界限,在五个城区间划定永久性的城市绿化隔离带,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逐步对现有工业区进行改造,提高环境质量。合并小规模工业园区,对污染严重或阻碍城市发展的工业用地,进行功能置换。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从现状的34.52%调整到规划期末的21.32%。张店城区东南部的新华制药、东大化工等企业用地性质由工业调整为居住、公共绿地或公共设施等用地。 3.具体建设方案: (1)居住: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委托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淄博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于7月20日由市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范围为淄博市中心城区和桓台、沂源、高青三县的县城,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 规划期限为2008~2012年。根据规划,五年内淄博市将建设各类住房31.74万套,总建筑面积为3000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住房建 设15314套,建筑面积102.04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2580套,建筑面积12.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12734套,建筑面积89.14万 平方米);商品住房建设30.21万套,建筑面积2897.96万平方米。规划期内,套型建筑面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评估报告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 评估报告 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 2021.01

目录 第一章评估基本情况 (1) 第二章现行《总规》的规划要点 (2) 第三章现行《总规》镇域规划实施情况 (4) 第四章现行《总规》镇区规划实施情况 (5) 第五章主要经济规划阶段性目标的实施情况 (9) 第六章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 (10) 第七章各类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情况 (11) 第八章结论与建议 (12)

第一章评估基本情况 1.1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 5. 关于《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淄博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淄政字[2019]35号文); 6.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1.2评估目的与任务 1.2.1评估目的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现版《总规》)于2019年获得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政字[2019]35号文),是指导南郊镇发展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自2019年规划编制完成后,《总规》实施以来,有效发挥了城乡规划的宏观指导作用,为南郊镇在城镇布局、发展方向等方面明晰了发展路径,较好的促进了南郊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随着新的区划调整带来新的动力以及淄博市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的发布、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结合近来南郊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现行版镇总体规划部分用地性质与项目的入驻存在掣肘,已无法满足新的要求。 为了寻找现行总规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科学地修改《总规》内容,使规划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形势,从而促进南郊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对《总规》进行实施评估。 1.2.2评估任务 对现版《总规》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具体包括: 1.规划执行情况,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南郊镇发展方向和用地布局的落实情况,南郊镇人口规模的增长情况,南郊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情况等; 2.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规划实施总结和综合评价;

淄博市总体规划.doc

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总则 城市发展目标市域城镇体系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规划区范围区域交通网络城市总体布局环境保护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协调城市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时空关系,综合研究和确定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及 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为稀薄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总体规划。 第3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五区行政辖区范围。 第4条立足淄博市组群式城市的特点,对市域的中心城区和副中心城区的各项建设用地和 基础设施,进行通盘考虑,统一安排。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第 12 条提高市域城镇体系的中心强度,协调和促进五个城区的共同发展。以一个中心(张店城区)、四个副中心(其它四个城区)共同形成淄博市城镇体系的复合中心。 第 13 条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发展主轴以市域内主要联系道路为依托呈" 十 " 字型。确立优先发展的重点城镇,适当分担城区部分专业职能,控制城区无限蔓延趋势,并形成小区域范围次级中心,带动区域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第14 条增强现有城镇经济实力,小城镇集中发展。规划期末,条件较优的现有乡改为建 制镇,辖区过小、镇驻地相距较近的乡镇进行撤并集中发展。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34 条淄博市城市性质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中心城市 之一,鲁中地区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41 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所辖五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 周村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 2961 平方公里。分为城区、近郊区、沿路控制区、建制镇驻 地、风景文物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和远郊区七个层次。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 一、铁路交通 第49 条为加强淄博对外客货运输,规划将博南铁路与辛泰铁路相连接,并利用省规划的 德烟铁路与淄东铁路相连接,为本市对外开放" 借港出海 " 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50 条新建博山北站、东站和货场,根据客货运量增长和城市发展需要,扩建淄博站、 淄川站站场设施,提高周村站等级。 二、公路交通 第51 条在新建公路的同时,加快公路的改建,重点提高技术等级,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中 枢、一级公路为骨架,二、三级公路为支线的便捷畅通的交通网络。 第 52 条修建南北向贯穿的滨莱高速公路,在张店、淄川、博山城区西侧通过,该路在张店 与济青高速公路、 309 国道相交处,在淄川与胶王路相交处,在博山与北山路相交处,在桓 台与章索路相交处,在高青与广路相交处,各规划建设一个互通式立交桥。 第53 条改造市内公路干线,国道 205 线、309 线及省道胶王路、湖南路、庆淄路、张田路、博沂路达到一级公路标准;省道章索路、泉王路、博临路、济青路、仲临路达到二级公路标 准;;在东南部山区建设一条北接博临路、南接仲临路的二级公路。 第 54 条为保障中心城区的交通畅通,规划修建205、 309 国道的绕城线,红线宽100 米。第 55 条至 2010 年全市共设长途客运站9 个,总用地 40 公顷左右。其中张店城区 3 个,博山城区 2 个,淄川城区 2 个,临淄城区 1 个,周村城区 1 个。 第57 条淄博市系内陆城市,为加强对外贸易往来,应积极创造条件借用青岛港、烟台港、 石臼港。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总体布局原则 第64 条城市布局为 " 组群式 "城市结构,加强城区间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各城区的合理分工、协作。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文版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文最新版(大气十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3年9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 (3)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4) 第五章总体布局规划 (4) 第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4) 第二节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5) 第三节乡村建设规划 (5) 第四节用地布局规划 (6)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8)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 第八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11)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2) 第十章“五线”控制 (12)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4)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 (15)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 (1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18) 第十六章附则 (19) 附表 (20) 表一居民点规划安置表 (20) 表二远期镇域用地汇总表 (21) 表三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22) 表四城镇建设区主要道路一览表 (23) 表五文物保护单位紫线控制表 (24) 表六近镇域用地汇总表 (27) 表七近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28) 表八近期建设项目表 (2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引导规划期内北郊镇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保证镇内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文本。 第2条(一)镇域范围为北郊镇的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6.23平方公里。 (二)镇区规划范围: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 阳路,东至西十五路,镇区总面积26.41平方公里。 第3条本文本是北郊镇镇域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镇域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文本的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管理中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和规划期内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4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北郊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规划建设,属严重影 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5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五)《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 (七)《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八)《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九)《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十)《北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北郊镇环境规划》 (十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第六章 大气环境规划

第六章大气环境规划 大气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之一,大气环境质量的优劣不仅直接影响以人为主体的城市生态系统,而且关系到城市社会经济能否持续发展。为了协调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大气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制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大气环境规划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第一节大气环境规划的内容和类型 一、大气环境规划的内容 大气环境规划就是为了平衡和协调某一区域的大气环境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以期达到大气环境系统功能的最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大气环境系统组成部分的功能。在大气环境规划时,应首先对大气环境系统进行系统分析,确定各于系统之间的关系;其次对规划期内的主要资源进行需求分析;重点分析城市能流过程,从能源的输入、输送、转换、分配和使用各个环节中,找出产生污染的主要原因和控制污染的主要途径,从而为确定和实现大气环境目标提供可靠保证。大气环境规划主要内容可概括如下(图6—1): (一)弄清问题 环境问题的发生和解决是环境规划的开始和归宿。通过调查和评价,分析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治理措施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评价大气环境现状并预测其发展趋势,从而找出主要环境问题。 (二)确定环境目标 在大气环境现状调查、预测及各功能区的功能确定基础上,根据规划期内所要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社会经济与大气环境协调发展的需要,确定合理的大气环境目标。同时给出表征环境目标的大气环境指标,制定实现目标的方案,通过投资估算和可行性分析及反复平衡.最后才能确定规划目标。 (三)建立源与大气环境质量间伪输入响应关系 确定源与目标之间的关系,是直接影响大气总量控制规划方案优劣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一关系最好是通过实测资料建立的大气质量模型,定量描述源强场与环境浓度场。有时也可以是实测资料的回归曲线,或简单的线性关系。以便完成以下工作: ·污染源布局评价; ·污染源贡献评价; ·控制方案的评价; ·建立技术经济优化模型的环境约束方程。 (四)选择规划方法与建立规划模型 目前根据我国大气环境主要针对SO2和TSP污染的基本特点,普遍采用系统分析方法和数学规划模型的方法。一般可采用源治理与集中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包括能源性污染和工艺在内的综合控制规划模型,寻求对各类用能设施,各类工艺尾气中SO2和TSP的综合优化方案。对于其他类大气污染物应针对筛选出的重点污染源,逐—进行工艺全过程分析,以确定减少排放、综合治理的最佳方案。 (五)确定优选方案 规划目标的实现,可能存在多种途径,可以提出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每个方案中必须

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39号 【批准部门】8;815;81501; 【发布部门】淄博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1.22 【实施日期】2016.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39号) 《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已由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8日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 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2015年11月18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的规模和时序,突出组群式城市和地域文化特色,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控制城市紫线、绿线、蓝线、黄线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耕地、林地、水源地、历史文化遗存和风景名胜区。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城乡规划委员会,对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其审议意见作为城乡规划决策的依据。 城乡规划委员会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代表、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产生、任期和议事规则由本级人民政府规定。 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直属机构

济青高铁淄博段选线及设站研究

济青高铁淄博段选线及设站研究 一、背景 2004年通过的《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规划至2020年实现“四纵四横”的铁路快速客运通道,其中一横是青岛至太原的太青客运专线,沿线的主要城市有青岛、潍坊、淄博、济南、省外的石家庄和太原。目前太青客运专线太原至石家庄段已经于2009年1月建成通车,石家庄至济南段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预计2017年建成。济青高铁属于太青客运专线中的济南到青岛段,目前正在进行项目选线等前期工作。 二、目前所掌握的济青高铁资料 1 线路走向:省领导的意向是沿济青高速公路建设。今年初,线路 的主要设计单位中铁第三勘察设计院就沿济青高速的可行性到沿线各城 市考察和征求意见,正在进行初步选线工作。目前,根据铁三院提供的信息,初步方案是在邹平至淄博段沿济青高速南侧建设,穿过张店城区后跨过高速向东至潍坊。 2 线路站点:起点是济南东站,终点是青岛北站。按照高铁站的间 距要大于50公里的要求,沿途在淄博、潍坊、高密设站,另据悉邹平和青州也有设置站点的可能。根据目前设计单位的初步方案,淄博站设在新区兰雁大道以北,济青高速公路以南,南京路和北京路之间,按一级站点设置,有两条正线和4条到发线组成;站场宽度在150-200米之间,长度在1.5千米-2.0千米之间。 3 济青高铁沿线的控制范围:现有铁路规范要求在城镇建成区,铁 路线路两侧的安全保护边界为铁路用地或桥梁外侧8米,而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将高铁外轨中心线30米作为用地控制范围,综合考虑高铁外轨间距在7.935米。因此高速铁路建设需要控制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80米。 4 济青高铁建成后与胶济客运专线的关系:济青高铁和胶济客运专 线都与京沪高铁互通。济青高铁建成运营后,主要承担长途客运,胶济客运专线则做为城际铁路使用。据铁路部门预测,济青高铁与胶济客运专线的客流比为3:7。

淄博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淄博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对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做出全面梳理,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的理解,洞悉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现状 (1) 第二节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淄博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淄博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淄博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淄博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淄博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淄博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青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青州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东邻昌乐市,南接临胊县,西连淄博市的淄川区、临淄区,正北与广饶县接壤,东北与寿光县毗连。东西最大距离53.6 公里,南北最大距离60.6 公里,面积1569 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 1、城市性质 青州市的城市性质为:山东半岛重要中间区位城市,以机械工业为主导产业,商贸旅游发达的历史文化名城。 2、城市规模 根据现状建成区的范围,现状建成区内户籍人口约为21.8万人,常住流动人口约为2万人,另外还有工程机械厂和部队的人口约7000人。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32 万人,远期50 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近期38.24平方公里,远期59.31平方公里。 3、城市发展方向 预测城市人口为50 万人。进一步完善青州的中心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用地向北部的济青高速公路和东部的津汕高速公路发展。继续延续“三山二水映古城”的城市布局结构。青州将工业用地发展重心向济青高速公路和北环路之间的区域转移,在城区内部,根据级差地租理论加强用地调整,城市的主要生活功能主要向东扩展,重点建设南阳河城市生活轴线,同时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及老城区用地的功能置换。 4、城市布局结构 以“平衡发展,内优外拓”,突出城市及内部各组团的特色为指导思想。 整体空间形态结构概括为:三山二水映古城,四轴五片画青州。 1)三山 为西南紧邻城区的云门山、驼山和尧王山,三者都进行城市旅游风景区开发,其中云门山风景作为青州市旅游开发的重点。 2)二水 为穿城而过的南阳河与北阳河,是城市绿化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南阳河沿岸重点开发城市的公共设施中大型的市民公园,北阳河规划为远景的城市发展方向。 3)四轴 一条行政办公轴线,两条商业轴线以及一条城市发展推进轴。分别为范公亭路行政办公轴线; 珑山北路-云门山路商业轴线、尧王山路商业轴线;东方路城市综合发展推进轴线。 4)五片 古城片区:西环路、南环路、青州路和南阳河围合而成,主要包括古城城市生活区。 北城片区:南阳河、铁路和西外环路之间,主要包括北城城市生活区。 铁北片区:铁路以北的区域,主要包括铁北城市生活区、铁北工业区、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城片区:青州南路以东,铁路以南,南环路以北,青东路以西的区域,主要包括现代城市生活区、高教科研区。 云门片区:南环路以南,主要包括云门城市生活区、城南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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