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1术语

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

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

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

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

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

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

3基本参数

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

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

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

当防护多个建筑分别计算后取最大用水量(不是最大室内外用水之和);

室内一个防护区(对象)用水量=栓+最大自灭系统(自喷、水雾、消防水炮、泡沫等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分隔、防护冷却);多个防护区(对象时),分别计算取最大防护区用水量为室内消防用水量。

栓:甲乙丙厂(仓)火灾延续时间3h

丁戊类厂(仓)火灾延续时间2h

高商、展、综,大50财、图、书、重(档)、科、高宾(或记忆:当兵图财)

人防<3000㎡1h,其他建筑2h。

自喷1h;当用于防火分隔或防护冷却水幕时,不小于设置部位墙耐火要求。

4消防水源

同步规划、设计与实施。消防水质满足要求

,并宜采用市政给水。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科作为备用消防水源;当必须作为消

防水源时,应满足任何情况下水量和水质要求。(备用游泳池、水池)

,科采用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

1 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供水

2给水管网为环状管网

3来至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

注1、3条都满足,才为两路供水。

2、市政给水可以是一个水厂的供水,但此水厂必须有两路输出水管

4.3.消防水池

,需要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最大时,管网不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要求

2、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1,2条为不满足要求,水不够用)

3、当一路供水(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高大于50m

1当市政管网能保证室外栓用水时,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室内消防用水

2当市政不能保证室外栓用水时,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满足,室内消防用水+室外不足部分,当总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水池进水管管径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消防水池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消火栓系统和自喷系统),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两座。每格(或座)应设置独立出水管,满足最低水位的联通管,管径满足给水设计流量要求。两座不可共用池壁。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池应设置取水井(口),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米(联通取水井管道到地面5m,地

面到消防水车1m)

2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辐射保护措施时,科减少为40m。

,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消防用水不做他用

(生活用水管上开孔,设置隔断分隔等措施)

1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设水位显示装置,同时有最高和最低水位报警

3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应采用间接排水。(防污水倒灌污染水池)

1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

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管等应设置采取防止虫鼠进入的措施

,有效容积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并符合下列规定:

1高位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付合第

2高位消防水池通气管呼吸管等应符合第

3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小于两条

4当高层民建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原则

关于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设置的原则 一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的设置部位; 1消火栓系统设置原则: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2.1条的规定,下列场合均需做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子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子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 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2喷淋系统设置原则: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3.1条的规定,下列场合均需做自动灭火系统: 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灭火系统: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广房i (6)建筑面积大子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2的棉花库房,可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m2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零度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零度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2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子1500m'或总建筑面积大子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灾火系统: l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差异点总结: 1、室内、外消火栓规范要求的用水量(L/s)增加,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按公共 建筑执行。(详见3.3.2、3.3.3、3.5.2、3.5.4) 2、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 隔水幕或防火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详见3.6.4) 3、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 大于50m,应设置消防水池。(详见4.3.1)(《建规》为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4、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详见4.3.3) 5、消防水池有2根补水管,且发生火灾时能连续补水的,消防水池可根据补水量做小点, 但不能小于100立方,如果只有消火栓系统的不能小于50立方。(详见4.3.4) 6、消防水池大于500立方的,宜分成两格;大于1000立方的,应分成两座。(详见4.3.6) 7、增加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水位、通气管和呼吸管的规定。(水泵房内应能显示消防 水池水位,消控室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正常水位,以及高水位、低水位报警功能。)(详见4.3.9、4.3.10) 8、消控室内应能显示稳压泵的运行状态。(详见11.0.7) 9、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 深井泵。(详见5.1.9) 10、<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或室内消防用水量≤10L/s的建筑可不设 置备用消防水泵。(增加了住宅)(详见5.1.10) 11、消防水泵组应设置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详见5.1.11) 12、消防水泵吸水方式(自灌式或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详见5.1.12) 13、消防水泵能有效可靠工作而对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做出规定。(一组消防水泵 的吸水管和出水管应有100%备用,吸水管上应设置偏心大小头,以避免形成气囊。)(详见5.1.13) 14、增加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过滤器、压力表的规定。(压力表应设关断阀门) (详见5.1.16、5.1.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007-3-22 17:04:4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6年12月1日 8.3 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 8.3.1 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2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 3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 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5 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8.3.2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 8.3.3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8.3.4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物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其它建筑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1术语 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 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 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 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 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 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 3基本参数 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 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3.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3.2室外栓表3.3.2 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3.3宿舍公寓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3.5.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5.2室内栓设计流量不小于表3.5.2规定

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3.5.3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 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3.5.4宿舍公寓当为多层时按表中确定,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 3.6.1灭火用水量按同时作用的室内外用水之和计算(V总=V外+V内)。 当防护多个建筑分别计算后取最大用水量(不是最大室内外用水之和); 室内一个防护区(对象)用水量=栓+最大自灭系统(自喷、水雾、消防水炮、泡沫等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分隔、防护冷却);多个防护区(对象时),分别计算取最大防护区用水量为室内消防用水量。 3.6.2火灾延续时间 栓:甲乙丙厂(仓)火灾延续时间3h 丁戊类厂(仓)火灾延续时间2h 高商、展、综,大50财、图、书、重(档)、科、高宾(或记忆:当兵图财) 人防<3000㎡1h,其他建筑2h。 自喷1h;当用于防火分隔或防护冷却水幕时,不小于设置部位墙耐火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消防水源fire water 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5 消防水池fire reservoir 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1.6 高位消防水池gravity fire reservoir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2.1.7 高位消防水箱elevated/gravity fire tank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 2.1.8 消火栓系统hydrant systems/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s 由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和阀门等组成的系统。 2.1.9 湿式消火栓系统wet hydrant system/wet standpipe system 平时配水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 2.1.10 干式消火栓系统dry hydrant system/dry standpipe system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指南-武汉地区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实施指南

前言 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已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规范作为今后工程建设领域消防给水设计的主要规范,包含了许多新理念、新技术、新的设计要求等,在当前的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工作中,面临着如何更好地理解规范、把握标准的问题。 为深刻领会该规范的内涵,指导武汉地区的消防给水设计,武汉土木建筑学会联合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武汉地区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结合规范编制组专家进行宣贯的精神,对该规范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汇编成《<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指南》。 本《实施指南》针对该规范中容易引起不同理解的内容,结合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进行解读并提出解决方案,旨在使武汉地区消防给水的设计、审查、管理达成共识,避免出现不同部门对某一条规范条文理解不同,引起混乱的局面,使设计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该规范。 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土木建筑学会 参编单位: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勘察设计协会技术咨询服务部 湖北华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武汉精诚土木建筑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涂正纯栗心国邓斌李传志 洪瑛杜金娣秦晓梅骆芳 袁志宇吴平岳重云梁瑞霞 龙建平赵华胡鸣镝李凡 莫孝翠危忠刘亚琴相凤奎 主要审查人:孙昌益施妮唐楚丁 范彦王琪

目次 3 基本参数 (1) 4 消防水源 (5) 5 供水设施 (11) 6 给水形式 (25) 7 消火栓系统 (32) 8 管网 (36) 9 消防排水 (39) 10水力计算 (45) 11控制与操作 (46) 12 施工 (48) 13系统调试与验收 (49) 其他 (50)

室内消火栓设计与安装要求完整版

设置场所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设计要求 1、室消火栓的选型应根据使用者、火灾危险性、火灾类型和不同灭火功能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室消火栓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DN65室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 2)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0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径不小于φ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25有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 3)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6mm的消防水枪。 3、设置室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4、屋顶设有直升机停机坪的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电器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机位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5、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X

1 总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编制目的。 建国60年来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从无到有,至今已建立了完整的体系。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我国工程建设有了巨大地发展,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伴随着工程建设的大规模开展也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与国际交流更加频繁,使我们更加认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以及安全可靠性与经济性的关系,首先是安全可靠性,其次是经济合理性。 水作为火灾扑救过程中的主要灭火剂,其供应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灭火的成效。根据统计,成功扑救火灾的案例中,有93%的火场消防给水条件较好;而扑救火灾不利的案例中,有81.5%的火场缺乏消防用水。例如,1998年5月5日,发生在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环岛家具城的火灾,就是因为家具城及其周边地区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市政消防给水严重不足,消防人员不得不从离火场550m、600m的地方接力供水,从距离火场1400m的地方运水灭火,延误了战机,以至于两万平方米的家具城及其展销家具均被化为一片灰烬,直接经济损失达2087余万元。又如2000年1月11日晨,安徽省合肥市城隍庙市场庐阳宫发生特大火灾,火灾过火面积10523m2,庐阳宫及四周126间门面房内的服装、布料、五金和塑料制品等烧损殆尽,1人被烧死,619家经营户受灾,烧毁各类商品损失折款1763万元,庐阳宫主体建筑火烧损失416万元,两项合计,庐阳宫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179万元,这场火灾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以致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直至造成重大损失。火灾控制和扑救所需的消防用水主要由消防给水系统供应,因此消防给水的供水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决定

室内消火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和要求

室内消火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和要求 室外消火栓布置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类液体储存区和液化石油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提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三、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四、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如消防车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五、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七、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位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室内消火栓布置要求: 一、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个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mm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水枪的充实水柱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三、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四、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五、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 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六、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七、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

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技术设计规范方案版

1总则 1 . 0 ? 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 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 ? 0 ?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 ? 0 ?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 ? 0 ? 4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 ? 0 ?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 ? 1术语 2 ? 1 ? 1 消防水源fire water 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 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 . 1 . 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 . 1 . 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 . 1 . 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 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 . 1 . 5 消防水池fire reservoir 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 . 1 . 6 高位消防水池gravity fire reservoir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2 . 1 . 7 高位消防水箱elevated/gravity fire tank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示范》之强条篇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之强条篇 4.1.5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4.1.6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4.3.4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4.3.8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3.9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4.3.11 1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 4.4.4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

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4.4.5当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m; 2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还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4.4.7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5.1.6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5.1.8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柴油机消防水泵应采用压缩式点火型柴油机; 2柴油机的额定功率应校核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对柴油机功率的影响; 3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小于24h;

室内消火栓设计及安装要求完整版

室内消火栓设计及安装要求完整版 设置场所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川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 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 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设计要求 1、室内消火栓的选型应根据使用者、火灾危险性、火灾类型和不同灭火功能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室内消火栓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内。2)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0m ; 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 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0m ; 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2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 3)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

2.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 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6mm的消防水枪。 3、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4、屋顶设有直升机停机坪的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电器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机位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o 5、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6、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但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 3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以及本规范表3.5.2中规定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场所,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1)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以及便于火灾扑救的位置。 2)住宅的室内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 3)汽车库内消火栓的设置不应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并应确保消火栓

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7.1.1消火栓的设置场所。 1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场所: 1)城镇、居住区及企事业单位; 2)厂房、库房及民用建筑; 3)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 4)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可燃气体储罐或 储罐区等室外场所; 5)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体积不超过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不超过二层的居 住小区,可不设消防给水。 2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剧烈燃 烧爆炸的物品除外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消火栓。 1)多层民用和工业建筑: ①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②超过800个座位 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 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③体积超过5000m’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 ④超过7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6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 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底层为商场或车库

且共用疏散楼梯的住宅; ⑤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0m’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如综合楼、办公楼等); 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⑦在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可根据各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不设置室内消防 给水; ⑧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a.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 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 不超过3000m2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2的戊类厂房; b.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 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2的建筑物。 2)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高层工业建筑。 3)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人防工程或地下建筑。 4)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超过5辆的汽车库;停车数超过5辆的停车场;超过2个车位的Ⅳ类修车库应设消防给 水系统。当汽车库设在其他建筑物内,其停车数小于上述规 定时,但建筑内有消防给水系统时,亦应设置消火栓。 5)建筑面积不小于3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

编制说明 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2 设计依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3 编制目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是新编规范,专门针对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编制,涵盖了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诸多方面内容,其中许多内容是以往的规范没有涉及到或没有规定的,还有些内容是对以往的规定做了更改。在规范执行过程中,也会像以往的规范一样,存在理解偏差、不能正确合理把握、具体措施不当等问题,广大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者等相关技术人员,特别是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的技术人员需要有一个过程来深刻理解和掌握规范的规定。本图集旨在系统地、直观地、权威地对规范予以解析,将会给技术人员带来极大的方便,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能保证工作质量。 4 适用范围 本图集供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使用。工业建筑、市政工程可参考使用。 5 编制原则 5.1 以规范的条文为依据,正确、形象地解释规范的条文。 5.2 尽量采用图示解释规范的条文,不便图示的辅以文字说明。 5.3 本图集选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的条文、执行中容易产生分歧的条文及关联到其他相关规范的条文。 5.4 图示中着重强调条文的含义、执行方法、适用条件以及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5.5 图示只是对规范条文的解释与示意,不按工程设计中图纸绘制深度要求编制。本图集的图示不能代替施工图或初步设计图纸。 6 编制方式 6.1 图中蓝底部分为《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的原文。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宋体字为普通条文。编号为规范的条、款、项的原有编号。 6.2 白底部分为与规范相对应的图示内容,是对规范条文的理解和解释。

建筑室内消火栓设置要求

室内消火栓及消火栓箱 室内消火栓是建筑物用于消防的基本设施,按口径区分有 消火栓和消火软管卷盘,与消火栓配套使用的还有水枪、 水带、报警按钮和消火栓箱。 常用公称通径为65mm 、50mm,消防软管卷盘公称通径为25mm。 1、水枪、水带的配置 1、① 水枪的配置 1、② 一般宜采用防腐性能好的化纤衬胶水带。水带的长度可 分为15m、20m、25m、30m、40m几种,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处 宜配备较短的水带。一般建筑配备的水带不宜超过25m。 1、③ 在一幢建筑物内,包括高层民用建筑的主体建筑和裙房,应采用同一口径的室内消火栓和水带。 2、消火栓箱 按门的材料分:全钢型、钢框镶玻璃型、铝合金框玻璃型、其 他材料。 按安装方式分:明装式,暗装式,半暗装式。 消火栓箱的各种形式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配备相应的室内消 火栓及配件

3、3安装要点 施工安装要点 (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在竣工后均应作消火栓试射试验,以检验其使用效果,但不能逐个试射,选取有代表性的三处:屋顶(北方一般在屋顶水箱间等室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两处消火栓。。 (2)施工单位在竣工时往往不按规定把水龙带挂在消火栓箱内挂钉或水龙带卷盘上,而将水龙带卷放在消火栓箱内交工,建设单位接管后必须重新安装,否则失火时会影响使用。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栓口应朝外,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方便取用。 ②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符合现行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4、消火栓的安装设置注意事项: 1、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 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2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 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

消火栓系统设计与验收规范标准

管道设计及选用 8.2.1 消防给水系统供水管道所采用的消防设施、管材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 8.2.2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水灭火系统直接由市政给水系统供水时,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的工作压力确定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但当小于0.60MPa时,工作压力按0.60MPa计; 2.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高位消防水池的供水压力;市政给水系统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 3.屋顶消防水箱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稳压泵稳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0.07MPa。 8.2.3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时应采用球墨铸铁管、钢丝网PE塑料管和加强防腐的钢管等管材;室内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有特殊美观和腐蚀性要求时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等。 8.2.4消防给水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0.8MPa管道可采用球墨铸铁或钢丝网PE塑料管给水管道,但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0.8MPa,须采用镀锌钢管。公称直径DN≤25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2.5MPa,公称直径DN≥30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MPa。 8.2.5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管道的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的埋深应考虑地面、埋深荷载和冰冻线对消防给水管道的影响; 2.管道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8m; 3.在机动车道下时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9m; 4.在寒冷地区管道的埋深最小应在冰冻线以下0.3m; 5.寒冷地区室外阀门井应设置防冻措施。 8.2.6 钢丝网PE塑料管作为埋地消防给水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给水管道用钢丝网PE聚乙烯管道的PE原材料应是不低于PE80; 2.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最小强度不应低于8MPa; 3.连接管件与管材生产厂家应配套,连接方式可靠; 4.钢丝网PE塑料管不宜穿越建筑物、构筑物基础; 7.钢丝网PE塑料管道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80m,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应小于1.0m;在重型汽车道路或铁路、高速公路下应设置保护套管,套管与钢丝网PE塑料管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8.钢丝网PE塑料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1.5m; 9.管道的合拢时间应选择在温度合适的时间,一般宜经过1个夜晚后的第二天早上10点以前; 10.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结构计算和水锤复核计算应满足标准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验收要求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验收要求 1、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设计、施工、监理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应投入使用。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 写。 3、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竣工资料;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调试报告;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4、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有效容积和水位测量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采用地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其水位、水量、水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应根据有效水文资料检查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4)应根据地下水井抽水试验资料确定常水位、最低水位、出水量和水位测量装置等技术参数和装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消防水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消防水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水泵房的采暖通风、排水和防洪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防水泵房的设备进出和维修安装空间应满足设备要求; 5)消防水泵控制柜的安装位置和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运转应平稳,应无不良噪声的振动; 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显标记;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并应保证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 4)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压力开关(管网)、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备用泵启动和相互切换正常;消防水泵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应正常; 6)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工作压力的1.4倍;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标准规范标准设计GB509742014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编制目的。 建国60年来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从无到有,至今已建立了完整的体系。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我国工程建设有了巨大地发展,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伴随着工程建设的大规模开展也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与国际交流更加频繁,使我们更加认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以及安全可靠性与经济性的关系,首先是安全可靠性,其次是经济合理性。

水作为火灾扑救过程中的主要灭火剂,其供应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灭火的成效。根据统计,成功扑救火灾的案例中,有93%的火场消防给水条件较好;而扑救火灾不利的案例中,有81.5%的火场缺乏消防用水。例如,1998年5月5日,发生在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环岛家具城的火灾,就是因为家具城及其周边地区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市政消防给水严重不足,消防人员不得不从离火场550m、600m的地方接力供水,从距离火场1400m的地方运水灭火,延误了战机,以至于两万平方米的家具城及其展销家具均被化为一片灰烬,直接经济损失达2087余万元。又如2000年1月11日晨,安徽省合肥市城隍庙市场庐阳宫发生特大火灾,火灾过火面积10523m2,庐阳宫及四周126间门面房内的服装、布料、五金和塑料制品等烧损殆尽,1人被烧死,619家经营户受灾,烧毁各类商品损失折款1763万元,庐阳宫主体建筑火烧损失416万元,两项合计,庐阳宫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179万元,这场火灾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以致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直至造成重大损失。火灾控制和扑救所需的消防用水主要由消防给水系统供应,因此消防给水的供水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决定了灭火的成效。同时消防给水的设计要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建筑的特点及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其经济合理性。本规范的制订对于减少火灾危害、促进改革开放、保卫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公民的生命产安全是十分必要的。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规范组研究了大量文献、发达国家的标准规范,并在全国进行了调研,同时参考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题“城市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方法”的研究成果。 消防给水是水灭火系统的心脏,只有心脏安全可靠,水灭火系统才能可靠。消防给水系统平时不用,无法因使用而检测其可靠性,因此必须从设计、施工、日常维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其安全可靠性的管理。 消火栓是消防队员和建筑物内人员进行灭火的重要消防设施,本规范以人为本,更加重

20180907(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考点

建筑消防设施 四周秘籍强化直播课 (二) 主讲老师:张 诺 课程设置 四周秘籍强化直播课程时间课程内容课程安排 消防设施专题9月6日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1 ①设施重点考点 ②典型例题精析9月7日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2 9月8日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3 9月13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9月14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 9月15日气体灭火系统 9月16日干粉灭火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 9月21日建筑灭火器 9月22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9月27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9月28日规范解析: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1 9月29日规范解析: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考点 一、消防用水量计算 二、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三、消防水泵 四、高位消防水箱 五、稳压泵与气压罐的设置要求 六、分区供水 七、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 八、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 九、管网阀门设置要求 十、消防给水系统控制与操作 十一、系统安装要求 十二、消防给水系统的试压、冲洗及验收 三、消防水泵 1.消防备用泵的设置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建筑除外:(1)建筑高度<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25L/s的建筑。(2)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10L/s的建筑。 P18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5.1.10

三、消防水泵的设置要求 2.消防水泵吸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应高于立式水泵 出水管中心线) (2)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空 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3)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置旋流防止器。 P18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5.1.10/《消规》图示5.1.12 3.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 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 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P18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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