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佳百优


关于开展十佳百优"四好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小学少先队大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精神,树立和宣传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年儿童榜样,进一步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团区委、区少工委决定于"六一"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十佳百优"四好少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树立和宣传"四好少年"典型,引导少年儿童互相学习,自我教育,激励他们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二、评选条件
在甘井子区学习的6-14岁少先队员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1、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好少年申报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好少年申报条件:
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品德优良、团结友爱好少年申报条件:
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能从一言一行、点滴小事做起。
4、体魄强健、活泼开朗好少年申报条件: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乐观开朗、不怕困难、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5、十佳"四好少年"申报条件:
在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素质全面、能力突出,是少年儿童身边真实、可学的榜样;热爱少先队组织,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1、各小学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少工委。
2、团区委、区少工委对各学校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认表彰人选后进行表彰。
3、名额分配:百优"四好少年"共计100名,每类25名,各学校限报2名;十佳"四好少年"共计10名,各学校报1名。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学校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大力宣传评选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认真做好对推荐对象的审核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严格审核,认

真推荐。候选人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注意在同等条件下,向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倾斜。候选人要经其所在学校的正式推荐,并在其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各学校务必于2011年5月6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区少工委办公室。材料包括:(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2)8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份;(3)候选人一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1张。
附件:
1、 "四好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大连市甘井子区委员会
少先队大连市甘井子区工作委员会 2011年4月5日





附1:
甘井子区"四好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出生日期 学 校 所在中队 队内职务 申请类别 联系方式 获奖情况 事迹简介
(此项请另附纸) 所在学校意见 团区委
(少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需一式一份,复制有效。
2、"申请类别"一栏可选填:A、B、C、D、E
A类: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好少年;
B类: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好少年:
C类:品德优良、团结友爱好少年;
D类:体魄强健、活泼开朗好少年;
E类:十佳"四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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