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违章100例

典型违章100例
典型违章100例

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典型严重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双带安全带等高处防坠落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不按规定使用个人保安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或未按规定穿“黄马甲”。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时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

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4.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5.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6.跨越输煤机、卷扬机等运转设备的钢丝绳。

37.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40.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41.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43.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4.电气工器具使用时未接入漏电保护装置、外壳不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45.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6.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47.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48.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

49.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50.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

51.上下杆塔作业不使用防坠落装置。

52.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使用防倒杆装置等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53.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5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5.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56.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57.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8.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59.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装、不系或不正确系安全带,兼职驾驶员未持双证(驾驶证、兼驾证)驾驶公车。

60.值班期间脱岗。

(二)装置违章(18条)

61.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62.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63.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64.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65.变电站无安防措施。

66.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67.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68.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规定设置“硬隔离”等固定遮(围)栏。

69.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70.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71.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

72.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73.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74.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5.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76.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77.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78.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三)管理违章(22条)

79.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80.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81.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83.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84.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8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86.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87.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8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89.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90.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1.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9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93.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94.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95.不执行停电检修平衡会制度、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96.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操作。

97.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98.大型操作、大型施工、重大险情抢修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99.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

100.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典型违章100例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

编号:SY-AQ-0259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violation of regulations on construction site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进一步规范酒店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酒店装饰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不按规定佩带《施工出入证》或私自涂改、外借《施工出入证》的,除清出施工现场外,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二、不按规定办理施工进场手续或手续不完整的,除补办手续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三、施工过程中,私拉乱接电源、电线,或未按规定操作电气设施、设备的,除责令现场整改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在施工现场有追逐打闹、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者,罚款50~200元。 五、在施工现场或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者,罚款100~200元。 六、所在施工区域发现烟头等不安全因素的,根据烟头数量,

按每个烟头30元的数额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七、违章使用各种大功率生活电器的,除没收使用的电器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八、留宿工人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的,除禁止在酒店留宿外,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九、偷盗酒店财物或私自变卖废品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违章进行明火作业,未引起后果的,除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外,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引发后果的视情节,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后果严重的,移送公安消防机关。没有操作证私自进行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给予100元罚款。 十一、施工队累积违章达5次以上,对相应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对该公司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累计违章达10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更换现场负责人。 十二、对违反上述条款的人员,工程部将出具《违章作业处理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电工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办理许可票证即进行特殊危险工作。 6.未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吸烟。 7.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8.擅自解除联锁进行操作。 9.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各项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确认制度。 13.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弃物。 14.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内。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检修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成员介绍工作内容,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危险辨识,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动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 2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确认即启动。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设备、塔器、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不戴护目眼睛,装卸酸碱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电力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一、管理违章(70条) 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红线禁令>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红线禁令>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红线禁令> 4新进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红线禁令> 5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红线禁令>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红线禁令>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红线禁令> 10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未开展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红线禁令> 11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严重违章>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严重违章>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未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严重违章>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重违章>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严重违章>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重违章> 20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严重违章> 2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工艺工序卡、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或审批把关不严的。<严重违章> 22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如电网一次接线图、潮流图、10kV配网图与电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严重违章> 23未成年人、超龄人员参与工作。<严重违章> 24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未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或签订后未落实安全措施。<严重违章> 25危急缺陷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超过1周未消除,且未采取相应措施者。<严重违章> 26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到位,或虽到岗但不清楚现场作业内容、危险因素,未掌握风险管控措施。<严重违章>

煤矿违章处罚标准.doc

煤矿违章 发现以下严重动态违章行为的,责令停产整改,并按反面典型给予通报处理,对直接责任者罚款200-300元,跟班干部200-300元,安监员、质量验收员、当班的班(组)长100-150元,联责值班干部100-200元。 11.施工单位值班人员不写派工单私自安排工作,造成安全监督失控的。 12.零星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不是安全网员及以上班组管理人员的; 13.区队安排零星工程施工人员少于三人操作的。 14.采煤面空顶作业,大面积无临时支护或顶梁不起作用。 15.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规定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6.采煤面底板松软不采取措施,造成大面积支柱钻底或支柱歪斜的。 17.采煤面特殊地段回撤无人监护或人探身子进入采空区拾料。 18.采煤面支柱、回柱放顶同放炮平行作业距离违反规程规定的。 19.采煤工作面控顶距违反规定,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的。 20.掘进迎头空顶作业,没有临时支护或前探支护不起作用的。 21.新开门、过断层、老巷、三岔门、四岔门施工无专项措施的。 22.迎头无计划透老巷或透老巷(老空)、巷道贯通预透前不按措施施工。 23.巷道贯通预透不执行先探后掘,对预透处原有支护没有进行加固的。 24.扒装机与迎头施工人员平行作业。 25.高空作业或在浇灌煤仓(溜煤眼、小井)过程中,施工人员没有拴系安全绳的。 26.斜巷掘进扒装机无防跑装置、防跑装置不全或失效、回头轮固定不符合要求。 27.现场不具备运输条件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灵敏可靠而强行运输的。 28.小绞车斜巷运输不执行司机、上下车场把钩工,三人操作。 29.凡是零星运输的,安全负责人不携带运输线路检查记录的,或记录内容与现场不符的。 30.使用矿车运送超过车厢长度、宽度、和高度的物件,如使用矿车运铁棚、铁管、铁路等。 31.用花车运料装车偏载,装车高度超过花车高度、宽度的。 32.使用绞车绳、保险绳封车者或封车不合格的。 33.上、下山装运吊钩期间没有防跑车装置的或司机擅自离岗的。 34.放炮不执行放炮监护制度或放炮派人站岗不全有漏岗。 35.放炮出现拒爆现象时,爆破工不取下把手或钥匙,未将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的。 36.私自损坏通风设施或擅自打开栅栏进入老空区、盲巷者。 37.瓦斯浓度发生异常变化,没有及时采取停电撤人措施也没有进行汇报的 38.严禁带电检修、移动、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 39.漏电保护失灵不及时维修而继续使用。 发现以下动态违章行为的,对责任者每人次罚款200元,跟班副区长每人100元、当班工长(班组长)、安监员每人50元。 40.采煤工作面一人回柱无人监护、先回后支、后退路不畅通、近距离回柱子。 41.采煤工作面支架变形不及时采取戗棚支护、连续引挂悬臂梁而不支设柱子。 42.采煤机更换截齿或距滚筒3米范围以内有人工作时,未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的。 43.工作面面前伞檐、活石不处理进入面前作业。 44.私自用溜子随意运送物料的。 45.修复巷道或整棚不执行由外往里逐架进行、修复点以里有人、不按规程规定支设临时支护、回撤支护时无人监护的。 46.修复巷道需挖地槽时,未对原有支护进行加固的或采取措施不当,可能造成片帮或漏顶的。 47.在倾斜巷道整改支架时不采取防倒棚措施的。 48.无证进行爆破作业的责任者。 49.放炮员不按规定处理瞎炮。 50.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处理装药的炮眼,不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的。 51.故意破坏通防、监测设备设施的(风门、栅栏、供水闸门、防尘设施、瓦斯探头等)。 52.放炮不执行“三保险”制度或制度流于形式的。 53.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的以及其他形式造成风流短路的行为。 54.停电不挂牌闭锁,违犯停送电制度。 55.电缆破皮漏电,电气设备或小型电气失爆。 56.设备(开关、皮带等)甩掉电气保护不用或失灵。 发现以下动态违章行为的,对责任者每人次罚款100元,联责考核跟班干部70元,当班工长(班组长)、安监员每人30元。 57.各类特殊工种操作不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的。 58.采煤工作面10米内打眼与回柱平行作业的,扒装与迎头施工平行作业(有措施除外)。 5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规定长时间不及时加强支护的。 60.连续两架顶梁高挑影响下循环挂梁以及连续三棵支柱初撑力低于8兆帕的。 61.跟面第一部溜子停止后不停电;延缩溜子不停电。 62.采掘面漏顶不采取加强背顶支护措施而继续生产的。 63.采煤面机组与循环溜子不闭锁进行作业的、更换截齿不停电闭锁、开溜期间机组司机擅自离岗的。 64.割煤、松机、跟机挂梁、回支临时柱超距离的。 65.刮板运输机连续缺螺丝、刮板链出槽、飘链时,不进行处理而强行开动的。 66.刮板运输机延缩时掐接链子不使用专用紧链器的。 67.用顺槽溜子移动工作面循环溜子机头的或回撤单体支柱、棚梁的。 68.巷道漏顶不进行穿帮背顶而继续进行迎头作业的。 69.锚网、锚喷巷道检测工具不全或不合格的。 70.综掘机运转期间,进入安全防护栏以里的。 71.风电闭锁甩掉不使用的、接地保护甩掉不用或不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3篇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3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一篇一是必须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为一名党员,更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____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这些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党员来说,放松

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华能的良好形象。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二篇———南充市原城郊信用社支某侵占资金案:支某为信用社会计,利用职务之便,以高息揽储或承诺不扣利息所得税为诱饵,侵占储户资金12笔、125.45万元。所暴露的问题是: 一、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执行不力。未坚持四双制度的“双人临柜”、未坚持会计制度中的印、押、证分管、未坚持帐表凭证换人复核、会计要素不齐全,这些原因都是导致该案的主要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二、事后监督履职不到位。这告诉我们在各自职责上,必须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停于口中和手上。认真对待事后监督工作,要仔细地做好。从这方面说明一个问题,没有认真做好事后监督工作,客观上给犯罪人提供可乘之机。只有坚持制度,贯彻执行制度,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向群众公开。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

发电厂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一、严重违章(一次考核200元,记12分) 1.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工作人员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3.检修人员在机器尚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 4.工作人员对运行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进行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或把手伸入栅栏内; 5.工作人员擅自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6.安全措施未执行就擅自开工或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或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 7.工作票没有终结就投运所检修的设备; 8.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9.无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10.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1.擅自变更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 12.不按规定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而约时停送电; 13.装设接地线时不进行验电,装、拆地线不按规定顺序进行; 14.为赶工期而强行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1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16.大型脚手架(炉膛吊架)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或超荷

载使用; 17.非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 19.酒后作业或酒后、无证驾车; 20.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就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 21.未严把质量关、将不合格产品引入本部门投入使用; 22.将资质不合格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引入本部门进行工作; 23.有意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 24.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睡岗、醉岗; 25.机车尚在运行时擅自上下车辆或跳车; 26.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 27.非司机的其他人员擅自开动运煤机; 28.使用吊斗、抓斗载运人员或工具; 29.在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 30.工作人员在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擅自打开检查门; 31.工作人员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堵煤; 32.工作人员在给煤机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直接用手去拨堵塞的煤; 33.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 34.在禁止烟火区吸烟;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消防篇 案例一 2004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陈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顺手将热得快放于抽屉中,来电后引燃抽屉中的物品,造成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二 2006年3月27日晚19时左右,某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 生命,只有一次;火灾却与生命息息相关。关注消防,热爱生命,抵御和防范火灾,是当今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一大主题。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我们只有了解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更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生命的侵袭。大学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据统计,高校内70,,80,的火灾发生在学生公寓。学生是学生公寓的主人,因此预防学生公寓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灾害,后果不堪设想。因此,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治安篇 案例三

2006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张某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招商银行卡,通过此卡,刘某取走了张某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刘某又将招商银行卡放回张某的衣柜里。 案例四 2006年3月7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某高校外语学院黄某回到学生公寓8栋108寝室,发现同寝室同学张某存放笔记本电脑的柜子未锁,遂打开柜子,取出电脑,并将电脑藏入所住公寓顶楼无人居住的房间,事后伪装发案现场,并向该校保卫处报案。 案例五 2004年12月9日中午,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杨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当聊到与管理学院学生廖某的过节时越想越气,遂冲到学生公寓14栋242室,把廖某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杨某、李某在拉劝中趁机对廖某某进行踢打。当天下午,廖某的同寝室同学韦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寝室门被刘某踢坏、廖某又被刘某殴打后,便与管理学院学生戴某一起找刘某“评理”。 案例六 2005年1月10日晚,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宋某邀集同院学生张某、葛某一起到学生公寓10栋6楼找用红外线发射器照射自己的人。当他们看见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周某手中有红外线发射器,就认定是周某所为并对周某进行了殴打。随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学生刘某、娄某、官某、叶某知道了这一情况,并与周某一起找宋某“评理”。双方在学生公寓14栋4楼的楼道间发生激烈争执,继而动手群殴。 案例七

(完整word版)银行违规处罚规定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违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本行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规定时一律平等;(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行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或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 (四)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一) 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轻微的; (二) 检查前自己主动查出违规问题并如实报告的; (三) 检查中积极配合提供线索的; (四) 检查后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1、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 3、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 4、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缝补、沾上油污后没及时清洗干净; 5、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6、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 7、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8、热工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9、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10、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11、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2、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13、打大锤时戴手套; 14、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5、焊接作业不使用保健口罩; 16、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17、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18、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 19、厂内骑车载人; 20、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21、随地吐痰; 22、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23、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24、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25、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26、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27、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28、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29、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30、交接工作不明确; 31、单手上下直爬梯; 32、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33、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34、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35、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36、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37、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38、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39、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40、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41、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 42、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 43、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44、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45、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6、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47、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48、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49、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50、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51、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 52、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53、作业姿势勉强; 54、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 55、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56、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57、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58、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59、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 60、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61、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62、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 63、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 64、跨越负重钢缆; 65、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66、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67、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8、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9、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70、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火力发电厂热控典型违章操作案例分析及对策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5410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火力发电厂热控典型违章操作案例分析及对策 示范文本

火力发电厂热控典型违章操作案例分析及对策示范文本 操作指导:该安全管理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在电力生产过程中,是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还是违背它,对电力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影响极大。虽然一般事故的发生都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即使是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也未必绝对不会发生事故,但事实表明,违章操作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笔者在从事电力生产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过程中,通过对发电机组非停原因分析,发现不少非停原因与专业人员违章操作有关。因此,抓好遵章教育,减少和杜绝违章操作,对保证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一、违章操作的类型 所谓违章操作是指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动作或行为。从工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违章操作主要分为2大类,即无意违章和有意违章。 无意违章是在无意的情况下所造成的违背安全操作规程的动作或行为。无意违章操作也可分为2种情况,其一是当行为者或操作者在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的违章行为。如突发性癫痫患者、精神病人患者在发作期间,其意识混乱、神志不清,在这种状态下发生的操作行为,往往是不由自主的、无行为责任能力。其二是,虽然操作者或行为人处在清醒状态下,但由于某种生理、心理缺陷或无知造成违章。如在程控系统中,设备的启动有先有后,若把应该先启动的变后,后启动的改先,违反安全操作程序,就可能造成设备毁损、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事实上无意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 行为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37-37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 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 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 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 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 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 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 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

讲机。 9. 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 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 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 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 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 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 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 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方面典型违章100条(1)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方面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讲机。

9.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17.高处作业使用的手工具未系保险绳,或所用保险绳过短,在使用过程中保险绳不能能够和周围的构筑物拴挂牢固。 18.高处作业格栅板上不允许放置比格栅板的网格小的物件,必须使用工具袋; 19.在无防护栏杆的脚手板上或单板、浮板上作业。 20.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布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21.3m以上的垂直爬梯或在高处的任何垂直爬梯无垂直拉索,或上下未使用自锁器。 2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3.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 24.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未持证上岗。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关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睛,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一、管理性习惯性违章表现 1、一般违章: (1)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 (2)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 (3)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4)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 (6)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1)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2)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 (3)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 (4)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5)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1)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 (2)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 (3)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4)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5)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 (6)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7)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 (8)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9)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10)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11)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12)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13)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14)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5)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 (16)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7)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作业性违章表现分类 (一)执行“两票三制” 1、一般违章: (1)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设备双重名称与编号。 (2)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3)几项操作任务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或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4)实施的检修安全措施中,悬挂的标示牌不规范,或使用的标示牌残缺、字迹不清。 (5)工作票票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6)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7)操作结束后,未及时登记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加盖图章。 (8)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编号不正确、填写的操作票操作路线不合理。 (9)工作结束后,不及时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10)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2、较严重违章: (1)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2)工作票填写存在错误。 (3)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各级人员是否都已审核签名,未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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