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计划方案
祥源城一期G-11#、12#楼工程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方案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会签表(二)
目录
一、编制依据 (4)
二、工程概况 (4)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和程序 (4)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资质、岗位职责要求 (6)
五、见证取样内容、数量、方法、检测项目 (7)
六、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13)
七、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15)
一、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规范、法规、文件要求,以及为确保祥源城一期G-11#、12#楼工程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见证取样及送检方案》。
由于施工图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现场实际有关规定不符合情况,另行各方协商完善。
2、编制依据
本计划编制是依据下列法规、文件的规定、精神: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部建[2002]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3)、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其他相关标准。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祥源城一期G-11#、12#楼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新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
施工单位: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本工程G-11#、12#楼位于合肥市高新区潜水路与创新大道交口,G-11#
楼建筑面积7464.02m2、12#楼建筑面积8957.42㎡,G-11#楼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总高度52.8m、G-12#楼建筑层数:地下2层,地上20层,建筑总高度58.3m。均为框剪结构,G-12#楼地基处理CFG复合桩基础,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具体的砼标号见后附表)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
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及程序如下:
三、本工程见证取样计划和送检的范围和程序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见证取样数量的30%送至由建设单位指定的合肥市建徽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快;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的水泥;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