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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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

据2007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申请检测检验资质的甲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7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40%、15%和15%;乙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6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30%和10%。

该规定将于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颁布日期:20070131 实施日期:20070401 颁布单位: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章检测检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经2006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检验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和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检测检验活动。

检测检验机构的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数量适当,避免无序竞争。

第四条检测检验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全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产品的型式检验、安全标志检验、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并公布。

第五条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甲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导、协调、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乙级煤矿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认定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第六条申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二)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其中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原值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

(三)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甲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7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40%、15%和15%;乙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6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30%和10%;

(四)甲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有5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乙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有3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

(五)有满足资质认定准则要求的管理体系,并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六)甲级机构要求已取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同等级其他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或者已取得乙级检测检验资质3年以上;乙级机构要求以检测检验为主营业务,且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3年以上;(七)有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或者经费保障,注册资金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取得检测检验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甲级资质的机构向安全监管总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乙级资质的机构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二)资质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符合性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

(三)资质受理机关自申请资料审查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排评审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技术评审并提交资质评审报告;

(四)资质受理机关在接到资质评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资质评审报告完成对申请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予以认定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资质受理机关作出资质认定决定前,先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

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由安全监管总局制定。

第八条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评审专家库,并指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专业技术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九条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于资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换证工作应当在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前完成。

在资质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提出增项申请。增项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增项评审可与定期监督评审合并进行。

在资质有效期内,依据标准、主要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生变更以及减少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变更后及时报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办理变更确认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条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向社会公告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乙级机构的批准文件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由安全监管总局制作,资质证书由证书及附件组成。

第三章检测检验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业准则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科学、公正、诚信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提供及时、优质、安全的服务,保证检测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检测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具备检测检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应当只在一个检测检验机构中从事检测检验工作。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在从事检测检验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泄露被检测检验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检测检验公正性的资助,不得从事与检测检验业务范围相关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不得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企业的商业性活动。

检测检验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不得将所承担的检测检验工作转包给其他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检测检验机构需要分包个别检测检验项目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并对检测检验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测检验机构在工商注册地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检测检验活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权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设施设备、产品、作业场所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检测检验机构必须立即告知检测检验委托方,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在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内,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接受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组织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省级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监督评审的结果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可以对乙级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经委托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每年一月份向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乙级机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后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第十八条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注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一)资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或者未批准换证的;

(二)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依法被撤销的;

(四)不宜继续认定资质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资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注销其资质之日起7日内将资质证书和相关印章交还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并不得继续以检测检验机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检测检验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检测检验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强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在检测检验资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认真核实、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检测检验机构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有权提出申诉。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检测检验机构未取得资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或者资质有效期届满未批准换证继续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或者检测检验人员伪造检测检验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

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二条检测检验机构在监督评审或者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次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三条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超出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超范围检测检验,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补办增项手续,继续超范围检测检验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当办理变更确认而未办理的,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逾期仍不改正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五条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警告、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撤销资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检测检验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

(二)出具的检测检验结果错误,造成重大以上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

(三)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考核的;

(四)泄露被检测检验单位技术、商业秘密的;

(五)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企业的商业性活动等影响诚信和公正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七)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八)转包检测检验工作的,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机构的,设立分支机构的;

(九)阻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

(十)不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六条依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被处罚的,以及被撤销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三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再次申请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决定。对乙级机构的处罚,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对甲级机构的处罚,可以委托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等技术规范,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影响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设施设备、产品的安全性能和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等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活动。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是指经安全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内从事检测检验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二十九条有特殊专业技能的境外机构以及在境内的外资机构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参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安全监管总局办理。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牛人总结-(重点推荐)知识讲解

2013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2014年——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30人死亡、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1亿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1亿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3~10人死亡,10~50人重伤,1000万~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海因里希法则: 1、机械事故比例:伤亡(1):轻伤(29):不安全行为(300); 2、危险源: ①第1类:发生意外释放的能力;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 ②第2类: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失效;出现的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3、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况:①遗传及社会环境、②人的缺点、③人不安全行为+物不安全状态(企业预防中心)、④事故、⑤、伤害; 博德的因果连锁理论主要观点:①控制不足(管理)、②基本原因(起源论)、③直接原因(征兆)、④事故(接触)、⑤受伤(损失) 吉布森提出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 1、第1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损伤值得能量引起的; 2、第2类:伤害是由于(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如中毒窒息、冻伤) 轨迹交叉理论事故描述:基本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伤害; 本质安全(安全生产最高境界):失误——安全功能;故障——安全功能; 安全管理原则的预防原理原则: 1、偶然损失原则; 2、因果关系原则; 3、3E原则:①工程技术对策、②教育对策、③法制对策; 4、本质安全化原则:可以运用设备、设施、建设项目; 安全管理原则的强制原则:安全第一原则、监督原则;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体制; 我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①事故死亡人数总量控制指标、②绝对指标、③相对指标、④重大和特大事故起数考核指标;

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新旧教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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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本注安教材《其他安全》与2019版的区别 233网校徐曰勇老师2020.7.29日整理 (一)P11页,19版:案例6 对某热力公司现场安全检查案例 改为案例6 对某热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案例 只有标题修改,内容没有变化 (二)P15页,19版:案例8 大客车翻车事故案例【因属于交通运输案例,删除】 改为案例8 水泥生产厂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案例 某水泥生产工厂的主要设施包括:石灰石库、原材料堆场、熟料库、水泥成品筒形库、备件材料存储仓库、水泥包装设施、水泥散装设施、维修车间、配电室等。主要设备包括:回转窑1条、球磨机2台、磨煤机1台、选粉机4台、辊压机2 台、高压离心风机9台、螺杆式空压机8 台、桥式刮板取料机1 台、侧堆取料机4台、电收尘器2套、皮带机25 条、篦冷机1 台、9MW 余热发电机组1套及配套锅炉2 台、回转式包装机3台、叉车4辆、起重设备3 台、电气焊设备及气瓶若干。 2017 年8月,该工厂启动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工厂总经理甲指定安环部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由安环部部长乙任组长,安环部其他员工为组员,10 月初完成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并由组长签发。2018 年12 月,该厂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验收。 2019 年4月底,该厂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水泥成品筒形库内壁有附着物,存在脱落风险,必须进行清理。5月8日,维修班当班班长丙在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后,安排架子工搭设了16m 高的脚手架,维修班员工丁、戊登高对成品筒形库内壁进行清理维修,于当天15 时完成该项作业。 2019年6月10 日,该工厂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关于设备设施检维修要求,编制了检维修方案,对4 号窑进行了检维修。当天4时03 分,止火停窑;10时37 分,窑油煤混烧保温。窑内油煤混燃,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窑内烟气经过预热器进入增湿塔和生料粉磨系统后,再进入窑尾电收尘器。在检修过程中,进入窑尾电收尘器进行了维修。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工厂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简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 2. 简述水泥成品筒形库内壁清理维修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3.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 ,辨识4号窑尾电收尘器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4. 指出进入4 号窑尾电收尘器进行维修作业时应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说明其作用。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以及注册后 的执业、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 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省级注册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专职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专职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施细则(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297-71 专职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 度实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工作职责 (一)安全总监职责: 1.安全总监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安全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制、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持安全生产约谈事项; 3.参与和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包括体系的建立、运行、完善和监督; 4.负责组织安全督查工作,指导相关安全部门履

行督查职责、权力,督促安全督查问题的落实整改; 5.督促开展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监督隐患所在单位(部门)实施整改; 6.组织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的安全许可、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安全生产培训、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的演练等管理工作; 11 7.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8.参与审查施工作业安全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督促落实; 9.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0.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11.组织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评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牛人总结

第一章机械安全技术(重点) 第一节机械安全概要 1、齿轮传动机构必须装置全封闭型的防护装置;(钢板、铸造箱体) 2、皮带摩擦后易产生静电放电现象,不适用于容易发生燃烧或爆炸的场所; 3、皮带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可采用金属骨架的防护网,与皮带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4、皮带设置防护罩的情况:(不应小于50mm) ①传动机构距离地面2m以下时;②皮带轮中心距之间的距离在3m以上; ③皮带宽度在15cm以上;④皮带回转的速度在9m/min;S? 5、消除联轴器隐患的根本办法:加防护罩; 6、机械伤害的类型:正常工作状态下、非正常工作状态、非工作状态; 7、区分伤害类别: ①物体打击: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引发的物体打击; ②车辆伤害: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车辆停止发生的事故; ③机械伤害:不包括: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④起重伤害:起重作业中坠落引起的物体打击; ⑤触电:雷击伤亡; ⑥淹溺:包括高出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 ⑦高处坠落:高处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⑧坍塌:如脚手架、土方倒塌,不包括矿山冒顶片帮,车辆其中伤害、爆破引起的坍塌。 8、实现机械本质安全方法:(顺序先消除、再减少-重点) ①消除原因; ②减少或消除接触危险部件的次数; ③使人难以接触危险部位; ④保护装置、个人防护装备。 9、保护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安全: ①培训,提高辨别危险的能力; ②重新设计+使用警示标志; ③提高避免伤害能力; ④增强避免伤害的自觉性; 10、保护罩一般不准脚踏或站立,必须做平台或阶梯时,应能承受1500N的垂直力。

11、本质安全:(重点) ①采用本质安安全技术:避免锐角、尖角、突出部分,确定物理量限制。 ②限制机械应力; ③材料的安全性; ④履行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 ⑤设计控制系统的安全原则; ⑥防止气动和液压系统的危险; ⑦预防电气危害; 12、机器安全防护装置: ①固定安全防护装置:防治操作人员接触机器危险部件的固定防护装置; ②连锁安全装置;③控制安全装置:使机器能迅速的停止; ④自动安全装置:使用于低速⑤隔离安全装置; ⑥跳闸安全装置;⑦双手控制安全装置:仅对操作者提供保护; 13、厂区干道双向:宽度不小于5m,单向不小于3m。门口设置限速限高牌、提示牌、警示牌。 14、车间安全通道:通汽车宽度>3m;电瓶车>1.8m;手推车三轮车>1.5m;人行通道宽度>1m。 16、胚料堆放:白班存放=每班加工量的1.15倍;夜班=2.5倍,但不得超过当班定额; 17、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垛高不超过2m;砂箱不超过3.5m; 第二节金属切削机床及砂轮机安全技术 18、机床异常现象:温升异常、转速异常、振动噪声大、出现撞击声、输入参数异常、机床内部缺陷; 19、运动机械中易损件的故障检测: ①零部件检测重点:传动轴、轴承、齿轮、叶轮; ②滚动轴承损伤的现象:杂碎、断裂、压坏、磨损、腐蚀; 20、机床由于振动而产生的故障率占整个故障的60~70%;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次注册条件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令第12号 【发布日期】2004-05-21 【生效日期】2004-10-01 【失效日期】2007-03-0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2004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2号发布 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和执业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考核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并统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负责本行业(包括其所主管的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国家对于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规定

国家对于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 【发文机构】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人发[2002]87号 【发布时间】2002年9月3日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发文机构】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发〔2004〕2号 【发布日期】2004年1月9日 12、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任职、考核制度。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发文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2日 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务院 【发文字号】〔2010〕23号 【发布日期】2010年7月19日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

部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部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 人员注册以及注册后的执业、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 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省级注册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 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应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注册安 全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第二章注册 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取得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八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复习经验总结汇总共七篇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复习经验总结汇总共七篇 第一篇:复习技巧 1、通读:结合考试大纲,先通读一遍教材,不要求记住,书中的内容能理解即可,只要了解本书讲了哪些方面的内容,书本的结构,勾勒教材的框架,目的是对书有全面的、整体的了解,有利于下一步学习。做好能结合复习资料,能够掌握要点、重点、难点。 2、精读:对教材仔细阅读,依照考试大纲,分辨哪些内容需要掌握,尽量多记住一些内容,方法要善于归纳总结,既要掌握总体结构,又要掌握微观的问题,对认为重点的内容和自己未完全掌握的部分要在书中标记,以备后用,或者带着问题与网友们共同学习讨论。这一环节关键是搞懂第一遍看书时没有看懂的题目和忘记的知识点,巩固提高。 管理和法规相对比较简单,内容少,容易理解,按照教材的结构顺序学习即可,注意不要紧盯着法规规定本身,书种对法规的意义、目的、立法原则、特点等等其他总结归纳的内容也很重要。因考题为选择,因此不必完全背下来,头脑要清晰,能分清问题的层次结构,能在几个答案中找出正确答案就可,教材中的大小标题很重要,相互间不能混淆。 对于安全技术涉及面较广,内容枯燥乏味,很难看下去,这部分的难易跟个人的安全从业经历和基础有很大关系。先选择通用部分学习,以理解为主,而其他不相干的专业方面如飞行、交通等就不再看了,注意矿山的防爆分类要看一下。 案例是前三科的综合运用,既包括法律法规内容,又有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部分的内容,并且是简答和论述题,对内容的掌握要求高,重要部分基本上要背下来。首先是事故分类、事故类型、事故相关的法规标准要了解,要掌握,事故调查、分析、事故报告整套的内容。最好列出事故案例的步骤,按步骤编写几个熟悉的案例,加深理解,帮助记忆,对每一步骤应该怎样有详细的了解。 3、练习:做题阶段,关键做往年的真题,把知识点搞懂,很多知识点会重复的。网友们也可以通过论坛搜集下载一些模拟试题练习,做题时不要看答案,完成后与答案对照,对的部分放过,错的部分要理解,有问题返回教材中相应部分重新看。通过练习熟悉题型,检验学习效果,加强记忆。 第二篇:考试技巧推荐 1、考试前一天集中看第一门,尽量多记,主要看精读时划出的部分。考完一门后不要再考虑答题的对错,也不要对答案,马上复习下一门要考试的课程,力争在考试前将主要内容过一遍。 2、考试时要冷静,能确定的答案,答题;不能确定的不要浪费时间,先选你觉得最合适的答案并在题上做记号,在答完卷字后在对不能确定的重新考虑分析,再确定答案。 3、对于案例,首先分析想考哪部分,然后仔细回想教材中相关的部分,力求不漏要点,日常工作中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报告往往与教材有差异,答案却依据书本,因此切记要紧扣教材。 4、全部考试结束后,大家可放松一下,有时间的朋友可将考试的心得在本论坛交流交流,有助于后继的考生们掌握复习考试的技巧,少走弯路。 第三篇:案例分析经验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案例分析的门槛最高。事实上一个案例题就是数个小的法律责任关系组成一个或两个大的法律责任关系而已。如果头脑清晰,概念扎实,对付案例题应不在话下。可为什么得高分的很少呢?通过对历年考生答卷的分析,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8-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11号)

第11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以及注册后的执业、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

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省级注册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应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提供便利。第二章注册 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取得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八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__安全技术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点汇总 1、工作位置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必须设置操作平台和防止坠落的防护栏杆, 栏杆的高度不小于1m 2、气瓶储存间应设在单层建筑。 3、氧气瓶禁止粘附油脂类物品。 4、氧气瓶储存间内空瓶与重瓶同库存放时安全间距不得小于1.5m,有明显标记和可 靠的防倾倒措施。 5、空气压缩机操作间的噪声应低于85dB。 6 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7、机械装置皮带传动机构离地面2m以下要设防护罩。当皮带宽度在15cm以上、 皮带轮间距3m以上、皮带回转速度在9m/min以上时,即使皮带传动机构离地面2m以上也应加以防护。 8、设备上的紧急停车开关不允许作为一般操作的停止开关使用。 9、防止操作人员的防护栅栏与传动机构危险区域间的直线距离应保持135mm 防 护栅栏的间隙应不大于20mm 10、生产车间内通行的电瓶车、铲车的道路宽度应大于1.8m,通行手推车、三 轮车的道路宽度应大于1.5m,一般人行通道的宽度应大于1m= 11、非标设备分类:大型一一大于12m中型一一大于6m小于12m小型一—小 于6m> 12、车间内设备间距:大型设备一一大于等于2m中型设备一一大于等于1m 小型 设备一一大于等于0.7m。 13、车间内设备与墙、柱间距:大于等于0.9m,中型设备一一大于等于0.8m, 小 型设备一一大于等于0.7m。 14、车间内物料摆放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时,垛高不得超出2m,砂箱堆垛不 得超过3.5m。 15、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 16、跨度大于12m的单跨厂房采光侧窗要求:厂房两边应有采光侧窗、窗户的宽 度应不小于开间长度的一半。 17、厂区干道的路面宽度要求:有单向行驶标志的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n,车辆 双向行驶的干道宽度不小于5m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3年8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以及注册后的执业、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及参考书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及参考书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及参考书 代号书名价格 (元) A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 强化及模拟试题汇编() 58 A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 导教材:安全生产技术 60 A3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 导教材: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5 A4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复习要点 及模拟试题 60 A5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 关法律、法规全文汇编 23 A6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考必备与技巧36 A7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教程38 A8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30 A9 安全工程知识题解—安全工程师晋 升必备 38 安全评价 代号书名价格 (元) B1 工业企业粉尘控制工程综合评价27

B2 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技术35 B3 原油评价与组成分析25 56 B4 风险评价技术应用与实践(上、下 册) B5 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技术30 B6 化工过程危险性分析28 B7 地下工程安全评价48 B8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35 B9 危险评价方法及其应用47 B10 职业危害评价与控制26 B11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30 B12 工业装置安全卫生预评价方法40 B13 安全评价(第三版)(上、下册)158 B14 石油化工安全评价技术98 B15 安全评价方法应用指南75 B16 安全评价师应考技巧与习题精练48 B17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考试应试指南58 B18 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38 B19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方法28 35 B20 油气长输管道风险评价与完整性 管理 B21 油田生产环境安全评价与管理32

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

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27整理中...... 28.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时,应综合考虑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件,先按释放源级别划分区域,再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关于爆炸危险环境的说法,正确的是( B )。 A.混合物中危险物质的浓度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35%以下为通风良好 B.混合物中危险物质的浓度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75%以下为通风不良 C.存在第一级释放源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第二级释放源区域,可划为2区 D.存在连续级释放源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第一级释放源区域,可划为2区 29.不同火灾场景应使用相应的灭火剂,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是灭火的关键。下列火灾中,能用水灭火的是(A )。 A.普通木材家具引发的火灾 B.未切断电源的电气火灾 C.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 D.高温状态下化工设备火灾 30.锅炉蒸发表面(水面)汽水共同升起,产生大量泡沫并上下波动翻腾的现象,叫汽水共腾。汽水共腾的处置措施是(B )。 A.全开连续排污阀,并关闭定期排污阀 B.减弱燃烧力度,关小主汽阀 C.停止上水,以减少气泡产生 D.增加负荷,迅速降低压力 31.特种设备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其中承压类特种设备是指承载定压力的密闭设备或管状设备。下列设备中,属于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是( B )。 A.常压锅炉 B.医用氧舱 C.原油储罐 D.采暖壁挂炉 32.兆欧表是测量绝缘电阻的一种仪表。关于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的说法,错误的是(D )。 A.被测量设备必须断电 B.测量应尽可能在设备停止运行,冷却后进行测量 C.对于有较大电容的设备,断电后还必须充分放电 D.对于有较大电容的设备,测量后也应进行放电 33.起重机械的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是用来限制机构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运行的安全防护装置。下列装置中,不属于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的是(D )。 A.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B.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C.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D.回转锁定装置 34.沿斜坡牵引的大型游乐设施提升系统,必须设置(D )。 A.限时装置 B.缓冲装置 C.防碰撞装置 D.防逆行装置35.良好的绝缘是保证电气设备和线路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绝缘材料上的电场强度高于临界值时,绝缘材料发生破裂或分解,电流急剧增加,完全失去绝缘性能,导致绝缘击穿。关于绝缘击穿的说法,正确的是(A )。 A.气体绝缘击穿后绝缘性能会很快恢复 B.液体绝缘的击穿特性与其纯净度无关 C.固体绝缘的电击穿时间较长、击穿电压较低 D.固体绝缘的热击穿时间较短、击穿电压较高 36.可燃易爆气体的危险度H与气体的爆炸上限、下限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H值越大,表示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其爆炸危险性越大。如果甲烷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为500%,爆炸上限为15.00%,则其危险度H为(D )。 A.2.50 B.1.50 C.0.50 D.2.00 37.建筑物防雷分类是指按建筑物的重要性、生产性质、遭受雷击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所进行的分类。下列建筑物防雷分类中,正确的是(D )。 A.电石库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B.乙炔站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C.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属于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D.省级档案馆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38.管道带压堵漏技术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电力、石油等行业,但因为带压堵漏的特殊性,有些紧急情况下不能采取带压堵漏技术进行处理。下列泄漏情形中,不能采取带压堵漏技术措施处理的是( A )。 A.受压元件因裂纹而产生泄漏 B.密封面和密封元件失效而产生泄漏 C.管道穿孔而产生泄漏 D.焊口有砂眼而产生泄漏 39. 为便于安全监察、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需将压力容器进行分类。某压力容器盛装介质为氮气,压力为1.0MP2a,容积为1m3。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的压力容器分类图(见下图),该压力容器属于(A )。 A.I类 B.Ⅱ类 C.Ⅲ类 注安学习交流群分别是:611951601和329617920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1月2日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制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统筹规划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分类。 第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如需另行增设专业类别,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确定。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助理)。 第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在相应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检测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中执业。 第七条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背条款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背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职业病防治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真题及答案

2015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机械设备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安全防护网时,应满足网眼开口尺寸和安全距离的需要。某车间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网采用椭圆形孔,椭圆孔长轴尺寸为 20mm,短轴尺寸为 13mm,与机械传动装置的安全距离为 30mm。该防护网能有效防护人体的部位是( )。 A.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手指尖 B.上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 C.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手指 D.手指、手指尖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机械伤害类型及预防对策。当椭圆形孔轴尺寸大于 12.5mm 时,可防护人体的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上肢、足尖。 2.为了保证厂区内车辆行驶、人员滴动、消防灭火和救灾,以及安全运送材料等需要,企业的厂区和车间都必须设置完好的通道。车间内人行通道宽度至少应大于( )。 A.0.5m B.0.8m C.1.0m D.1.2m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机械制造场所安全技术。车间安全通道的要求:一般人行通道的宽度>1m。 3.机床运转过程中,转速、温度、声音等应保持正常。异常声音,特别是撞击声的出现往往表明机床已经处于比较严重的不安全状态。下列情况中,能发出撞击声的是( )。 A.零部件松动脱落 B.润滑油变质 C.零部件磨损 D.负载太大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金属切削机床的危险因素。出现撞击声。零部件松动脱落、进入异物、转子不平衡均可能产生撞击声。 4.冲压事故可能发生在冲压设备的不同危险部位,且以发生在冲头下行过程中伤害操作工人手部的事故最多。下列危险因素中,与冲手事故无直接关系的是( )。 A.应用刚性离合器 B.模具设计不合理 C.机械零件受到强烈振动而损坏 D.电源开关失灵 【答案】C

解读《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解读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 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负责人就《分类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Q 《分类管理办法》属首次发布,请简要介绍一下出 台的背景情况。 A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作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安全生产形势的深刻变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一大批职业化、专业化安全管理人才。 目前,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有27. 2万人,经注册执业的16. 9万人,尚不能满足当前企业安全管理的人才需求。同时,不同行业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要求不尽相同,高危行业不同领域对安全生产知识专业要求差异较大,以前制度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分专业、级别,导致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化水平不

高、发挥作用不明显、企业使用率不高、发展通道不畅通等问题,注册安全工程师得不到企业和社会的普遍认同,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制约了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发展。 2017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 资格目录》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列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类管理办法》随后颁布实施,这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Q 《分类管理办法》有哪些创新? A 《分类管理办法》是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顶层设计文件,与以前相关制度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划分了专业类别。按照不同高危行业领域将注 册安全工程师划分为7个专业类别。过去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不分专业、学习范围广、通用内容较多,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注册安全工程师学的不深、不精、专业化水平不高。划分专业类别后,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考试、注册、参加继续教育、配备使用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化水平会更高,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更有帮助。 二是实行了分级。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为高、中、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 据2007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申请检测检验资质的甲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7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40%、15%和15%;乙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6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30%和10%。 该规定将于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颁布日期:20070131 实施日期:20070401 颁布单位: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章检测检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经2006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检验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和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检测检验活动。 检测检验机构的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数量适当,避免无序竞争。 第四条检测检验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全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产品的型式检验、安全标志检验、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并公布。 第五条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甲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导、协调、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乙级煤矿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认定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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