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正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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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65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正式样本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了做好洗煤厂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根据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与一般隐患。(一)重大安全隐患

1、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

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

3、胶带输送机皮带接头开裂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厂房建筑承重结构。

5、擅自封堵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及高层建筑顶部通往地面的应急舷梯。

6、在油罐车、浮选药剂库(桶)周边、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7、在煤尘浓度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8、压力容器不按期校验或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二)较大安全隐患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坑口孔洞未加盖或围拦,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配电室门窗无防止雨、雪、小动物、风砂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5、未按规定时间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

6、设备机体运行不平稳,有异常声响和冲击现象,机体有变形、锈蚀、开焊现象。

7、钢丝绳绳卡不牢固,直径变细超过10%,一捻距内断丝超过10%

8、煤仓检查孔无盖板,入料口未设置固定的箅格防护,箅格网眼不符合规定标准。(箅格网眼不应大于200mm×200mm)

9、煤堆道路的坡度大于25°或宽度不足5m。

10、设备的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

靠。

11、输送机长度超过30m未设置人行过桥。

12、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未设置急停按钮或拉线开关。

13、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14、梯子有晃动摇摆现象,梯脚无防滑,中间有缺层。

15、配电室未配备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笔、绝缘棒、绝缘手套、接地棒、绝缘靴等安全工器具。

16、加药点未布置在安全位置,未采取防滑、防火措施。

17、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未设置安全防护罩

或栏杆。机下过人的地方未设置防护遮板。(三)一般安全隐患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规范。

2、消防砂结块或砂箱内有杂物、积水。

3、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影响人员通行。

4、氧气、乙炔瓶未装置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

5、宽度超过10cm的导水渠、孔洞未加盖板。

6、防鼠板高度不足500mm,或起不到防鼠效果。

7、配电室内地板有油污或其他易燃物。

8、车间内电机外壳或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未接地。

9、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闸带磨损超过原厚度1/3

10、电气系统运行不平稳,控制元件不完整、不齐全,仪表、信号指示不规范,机体接地不良好。

11、平台、走桥、楼梯未使用花格板。

12、筛分机激振器温度、油位、运转声音不正常;筛梁、减振弹簧有断裂变形等情况。

13、压力表、阀门不完好或不灵敏。

14、带式输送机未设置清扫器,或清扫器失效。

15、机架较高的带式输送机未设置防护遮板。

16、带式输送机托辊不齐全,托辊转动不灵活。托辊有变形、开裂、锈蚀。

17、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有链条拉斜、跳链或槽箱内卡有杂物等现象。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

养。电源开关未加锁。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部分磨损严重,气压不足。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合适。

26、梯子不用时未放平。

二、管理考核

1、本细则未涉及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认定,并及时进行补充。

2、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当场停止作业,立即进行

整改,并对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较大与一般安全隐患视现场情况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完成的不进行处罚,否则对责任人处罚50元。

3、所有隐患都将列入安全型班组考核、标准化管理考核、安全工作市场化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安全目标考核。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769-88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 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定义与分级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 第五条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能构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和整改难度(需要停止机组或重要辅机运行)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能构成人身轻伤或二类障碍)和整改难度(不需要停止重要辅机或机组运行)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六条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

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办法

事故隐患检查整改 管理办法

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各级各部室的职责,有效保证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在某个处、所,某项设备、设施或在某作业中存在的物的不安全因素,若不加以控制及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隐患的检查 第四条公司每季、二级单位每月、项目部每日至少对本单位、本岗位各种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危险源点及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第五条公司安环部、企管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室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第六条各主管部室均要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分检查人员、检查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临时控制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 第七条各单位在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将前三个月的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情况按《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要求填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本单位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部室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单位、时间等。 第九条公司结合安全大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隐患检查;凡公司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公司下达《事故隐患报告处理单》(附件2),限期责任单位组织整改。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与分类管理 第十条隐患的分级管理 1.隐患的管理分四级,即公司、二级单位、项目部、班组。凡二级单位内无力整改的隐患属公司级;项目部无力整改的属二级单位级;班组无力整改的属项目部级;班组内能够整改的属班组级。 2.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四定三不交”原则(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及“五到位”原则(即: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班组能整改的不交项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不交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第十一条隐患的分类管理 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属设备、构建筑物、起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公司、二级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归口管理;凡属新、改、扩建、大修工程遗留下来的隐患或因施工原因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5.下达

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必须立即填写在《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签字确认;对“三违”行为的个人和隐患单位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第九条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由安全管理部门登入《安全信息汇报登记台帐》,每日由单位主管安全副职审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必须在检查文书上签字接受,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 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运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在总结近年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事故隐患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公司的货运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制定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1、隐患排查制度。公司要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安全运输隐患排查,要加强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档案。 2、隐患报告制度。驾驶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报告车辆存在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预防和减 少各类事故,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形成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 机制,根据国家及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 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分类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各部室违反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及时报送事故隐患相关信息。 第六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管理制度(20200515190515)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隐患划分两大类,即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在安全检查中能够现场落实整改,投资较小的对人员 安全没有直接威胁的事故隐患。 重大隐患:在安全检查中不能现场落实整改,投资较大,直接影 响人员安全的事故隐患。 二、安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日按规定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尽快整改,及时消除,做到“五定”原则,即定人员、定责任人、定时间、定经费、定预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验 收备案。 三、各单位自查的安全隐患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公司 安保科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所查隐患由安保科各片区负责人组织检查 验收,安保科集中检查所查隐患由安保科统一检查验收,公司月检、 节假日、季节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所查隐患由公司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上级部门检查所查隐患公司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四、一般隐患整改方案由安保科与车间共同组织制定方案,由车 间安全员负责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制定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 报公司管委会研究讨论确定,车间负责人负责落实。 五、重大隐患或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被检 查的单位,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 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上报公司。 六、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 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七、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或制定预案,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八、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又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上报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纪违章行为,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任务是: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发现和查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态; 5、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使用; 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 9、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10、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 12、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时间要求 1、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应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 2、公司每年对所属的施工单位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应不少于2次,公司每年对所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应不少于4次,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生产过程、生活区域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要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各种不安全因素。 4、安全生产检查应按规定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条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为三类: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287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 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 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暂行规定》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项目 部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细则。

第二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实施监管督察,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各作业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事故隐患的范围: (一)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工艺缺陷、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等。 (三)建筑施工过程、生产及经营场所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编号:SM-ZD-82677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 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三板桥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镇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

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事故隐患项目的排查、治理与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一般包括:(一)生产区域、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中,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 (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存在缺陷的; (三)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的。 第四条本办法按隐患危害及整改难易程度,结合投资项目管

理办法,将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需要一定治理时间和投入较大治理资金方能整改的隐患。重大隐患分为以下等级: 1.重大隐患A级项目是指隐患治理资金在1亿元及以上的; 2.重大隐患B级项目是指隐患治理资金在1亿元以下3000万元及以上的; 3.重大隐患C级项目是指隐患治理资金在3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的; 4.重大隐患D级项目是指隐患治理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的; 5.重大隐患E级项目是指隐患治理资金在500万元以下50万元及以上的; 6.重大隐患F级项目是指隐患治理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隐患治理实行单位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评估和整改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期间必须采取防范措施,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第六条隐患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山西亿祥焦煤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

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洗煤、浮选、机电、压滤、捡矸、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带班督查,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登记、安全信员汇报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对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岗位人员指出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检查,检查要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放假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 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最新版) 一、目的 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以“自主管理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宗旨,不断提升班组自主管理能力,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零容忍”的理念,营造全员参与治理隐患的氛围,不断提升全员自主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不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生产线、辅助班长及以上管理干部为责任主体; 2、安全办负责检查监督。 三、管理办法 1、根据特箱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中的隐患类别,分三个层面进行管控: ①一级:发现违反特箱“三个核心”安全管理制度、违反重要危险源管控措施、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违反安全用电制度、违反特

种设备持证上岗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调度以上干部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②二级:发现违反特箱“三大重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指名作业管理制度、违反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工段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③三级:发现违反预防手持手置伤害管理制度、违反物料堆放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一般性伤害的违章作业,由班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2、各班组将“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张贴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并组织员工培训,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身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主动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失,预防事故发生。 3、提倡“我能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隐患治理、消除违章”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身边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发现隐患及时按“三定”、“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报班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县(市、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行业、本事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它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3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86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Safety Hazards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快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步伐,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我矿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实行以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反馈、治理、监控、复查、网络化为平台的安全监控体系,形成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闭环式安全管理格局,从而防止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这项创新工作顺利的贯彻落实下去,使每名干部、信息员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做到能知、能会、能操作、能做好本职岗位上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板石煤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实施办法。 一、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范围 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安全、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

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各分管副总、团委书记;各生产、政工科室、正副科长;各区(队)、厂、正副区(队)厂长;各区(队)、班组长;安全检查员、驻矿安全检查员;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安全隐患信息员。 上述人员简称安全信息管理人员。 区(队)厂干部、班组长安全信息管理员资格分别由矿和安监科审查批准,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资格分别由党委、工会和团委审查批准。 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责任 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工作。 党委书记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和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 生产、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各分管专业副总是所管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本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管检查工作。 安全副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管、检查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通用版)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 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23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通用 版)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成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质科)。 3、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不明确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

改排除的隐患。 5、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本制度所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各种生产活动中的,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伤害、财产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排查、控制及整改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⑴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⑵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⑶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安全隐患数据库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数据系统管理规定 为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体现“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安检部与信息中心联合开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数据信息系统”,经过试运行,证明这种管理模式有助于全员参与查找不安全因素,最终达到彻底消除隐患之目的。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管理规定 (一)公司任何一位员工,均有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向安全隐患数据库填、录的权利和义务。在OA系统上未注册的人员,可借用已注册人员的OA登录,已注册人员不许拒绝。 (二)各公司主要负责人需经常关注该数据库系统的内容,对安全员提出的处理结果与完成时限进行审核,并提供大力支持,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完成。 (三)各公司安全员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在周、月及不定时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录入数据库系统,各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对此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各公司安全员对隐患整改过程,负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对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本公司经理,经理确认、签字后,上报安检部。 (五)各公司安全员应将安全隐患数据库的使用方法,宣贯到每一个职工,并鼓励和支持他们发现和填报安全生产隐患。

(六)各公司班组负责人对在日常工作当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录入数据库系统,未及时录入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安全员对此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七)总公司安检部是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各种隐患的处理结果与完成期限进行跟踪与监督,发现未按要求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总公司领导。 (八)总公司信息中心对数据库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及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 二、奖惩规定 (一)对于积极参与查找不安全隐患,或及时发现重大隐患的员工与管理层人员按如下办法实施奖励: 1、员工提出不安全隐患,经确认属实,每月三处以上的,根据隐患风险程度给予50-500元的奖励;发现重大隐患的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并以此作为评选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前提条件; 2、管理层人员提出不安全隐患,或处理隐患方案合理、期限及时,经确认属实,适隐患风险程度给予50-200元的奖励;对重大隐患处理及时的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二)对于各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员、各部门主管,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处罚: 1、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了安全生产隐患,故意隐瞒不向数据库系统填报的,罚款200元; 2、对已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处理,或对下级报送的隐患不安排,置之不理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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