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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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广东省统计局

2008年,广东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强大动力,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成功战胜低温雨雪冰冻、超强台风和洪灾等严重自然灾害,全力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一、综 合

初步核算,2008年全省生产总值35696.4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70.23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8402.64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15323.59亿元,增长9.1%。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7.0%,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1.2%,住宿和餐饮业增长11.8%,金融保险业增长11.0%,房地产业下降4.8%,其他服务业增长13.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4.1%。民营经济增加值15133.33亿元,增长9.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37588元,增长8.7%。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6%,其中食品类上涨13.2%。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3.1%,其中生产资料上涨3.7%,生活资料上涨2.0%。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7.9%,其中燃料、动力类上涨15.1%,黑色金属材料类上涨19.2%,有色金属材料和电线类下降4.7%。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8.6%。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16.5%,其中谷物上涨11.0%,蔬菜上涨12.0%,水果上涨10.8%,油料上涨15.0%,畜产品上涨24.9%。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4.5%,其中化肥上涨25.9%,农药上涨2.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6.0%,其中城市上涨6.0%,农村上涨6.2%。

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5460万人,比上年末增长 1.1%。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98.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8万人。年末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员38.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56%,比上年末上升0.05个百分点。

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发展不协调、体制机制不完善等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严重自然灾害、国际金融危机等国内外因素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表现在出口增速大幅回落,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就业形势严峻,城乡居民增收难度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及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增大等。

二、农 业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499.94千公顷,比上年增长0.8%。糖蔗种植面积136.04千公顷,下降1.2%;油料种植面积323.87千公顷,增长4.3%;蔬菜种

植面积1112.63千公顷,增长4.5%。

全年粮食产量1243.44万吨,下降3.2%;糖蔗产量1079.30万吨,下降1.6%;油料产量81.54万吨,增长4.9%;蔬菜产量2431.43万吨,增长3.4%;水果产量983.49万吨,增长3.5%;茶叶产量4.84万吨,下降1.1%。

全年肉类总产量411.96万吨,增长6.8%;其中猪肉产量253.96万吨,增长7.9%;禽肉产量146.24万吨,增长6.5%。全年水产品产量680.39万吨,增长2.4%;其中海洋捕捞153.83万吨,增长2.4%;海水养殖222.98万吨,与上年持平;淡水捕捞12.49万吨,增长5.6%;淡水养殖291.09万吨,增长4.2%。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17254.0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下同)完成工业增加值15272.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7.8%,民营企业增长19.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10.9%,股份制企业增长17.0%,集体企业增长9.9%,股份合作制企业增长5.7%。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长14.2%,重工业增长12.2%,轻重工比例由上年的39.2:60.8变为40.7:59.3。

九大支柱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4%,其中三大新兴支柱产业增长13.9%,三大传统支柱产业增长12.7%,三大潜力产业增长12.0%。三大新兴产业中的电子信息、电气机械及专用设备、石油及化学增加值分别增长17.6%、13.3%和8.9%;三大传统支柱产业中的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分别增长12.3%、11.1%和15.1%;三大潜力产业中的森工造纸、医药、汽车及摩托车分别增长9.8%、13.7%和12.6%。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5.3%。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6.5%。六大高耗能行业比上年增长9.4%,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下降 5.7%,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4.2%,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20.5%,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 6.6%,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下降1.5%。

2008年1-11月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74.3。资产贡献率10.6%,资本保值增值率108.2%,资产负债率59.4%,流动资产周转次数2.52次,成本费用利润率4.1%,全员劳动生产率123416元/人年,产品销售率97.0%。实现利润总额2130.3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1%。亏损企业10799家,比上年同期增长30.2%;亏损企业亏损总额493.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4%。

全年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4470个,比上年增长6.2%;实现增加值1148.60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实现利润总额115.77亿元,增长21.8%;利税总额270.13亿元,增长31.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181.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基本建设投资5231.63亿元,增长17.1%;更新改造投资1396.54亿元,增长16.6%;房地产开发投资2932.34亿元,增长16.8%。分城乡看,城镇投资8801.40亿元,增长17.0%;农村投资2379.98亿元,增长14.8%。分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2766.26亿元,增长17.2%;非国有经济投资8415.12亿元,增长16.3%;其中民营经济投资4258.86亿元,增长20.1%。分地区看,珠三角地区投资7827.27

亿元,增长13.5%;东翼地区投资861.73亿元,比上年增长22.4%;西翼地区投资613.06亿元,增长20.6%;北部山区投资1445.36亿元,增长21.8%。

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110.08亿元,增长49.4%。第二产业投资3934.56亿元,增长12.1%;其中工业投资3912.32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投资7136.74亿元,增长18.7%。

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商品房住宅投资2132.52亿元,增长18.9%;经济适用房投资8.61亿元,下降16.2%。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22992.63万平方米,增长14.4%,其中商品住宅18022.38万平方米,增长14.4%。商品房竣工面积4359.24万平方米,增长8.2%;其中住宅3476.22万平方米,增长5.0%。商品房销售面积4824.41万平方米,下降22.4%;其中住宅4378.37万平方米,下降22.7%。年末商品房空置面积1824.61万平方米,增长15.5%;其中住宅1030.66万平方米,增长37.1%。经济适用房施工面积78.91万平方米,下降7.1%;竣工面积6.50万平方米,下降75.0%;销售面积6.83万平方米,下降95.3%。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72.21亿元,比上年增长20.3%。分地域看,城市消费品零售额9593.27亿元,增长20.3%;农村消费品零售额3178.94亿元,增长20.6%。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10816.47亿元,增长20.8%;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882.45亿元,增长21.8%;其他行业零售额73.29亿元,下降35.2%。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粮油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6.4%,肉禽蛋类增长19.7%,服装类增长20.4%,汽车类增长19.0%,石油及制品类增长34.3%,日用品类增长12.8%,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3.4%,通讯器材类增长3.5%,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0.4%,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下降30.4%,家具类下降10.0%,化妆品类下降5.5%,金银珠宝类增长6.8%。

六、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6832.6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出口4040.97亿美元,增长9.4%;进口2791.64亿美元,增长5.4%。出口大于进口1249.3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04.9亿美元。

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91.67亿美元,增长11.9%;其中,制造业占59.4%,房地产业占17.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4.4%,批发和零售业占5.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3.7%。

全年经核准境外投资协议金额21.8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68.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6%;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5.84亿美元,下降7.2%;年末在外人员34594人。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387.51亿元,比上年增长7.0%。

全年主要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98795万吨,比上年增长5.6%;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37808万吨,增长3.5%。港口集装箱吞吐量4038.93万标准箱,增长

6.3%。

年末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575.01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3.5%;其中私人汽车436.22万辆,增长17.1%。民用轿车保有量达到285.74万辆,增长26.4%;其中私人轿车251.57万辆,增长22.8%。

全年完成邮电通信业务总量3595.72亿元,增长17.1%;其中邮政业务总量87.38亿元,增长13.0%;电信业务总量3508.34亿元,增长17.2%。年末固定电话用户达到3573.31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2764.46万户,乡村电话用户808.86万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到8179.65万户,新增337.59万户。

全年口岸入境旅游人数10323.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0.04%。其中,外国人615.95万人次,下降8.4%;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9707.52万人次,增长0.6%。在入境旅游人数中,过夜旅游者2516.17万人次,增长8.0%。国际旅游外汇收入91.75亿美元,增长5.4%。国内游客达30945万人次,增长2.6%,其中过夜旅游者13361.65万人次,增长9.4%;国内旅游收入2003.61亿元,增长11.9%。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年末全省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6119.2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6%。年末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3835.86亿元,增长12.6%。农村信用社人民币贷款余额3791.14亿元,增长13.1%。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个人消费贷款余额6274.37亿元,增长7.6%;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506.43亿元,增长5.1%。

年末全省境内证券市场共有上市公司202家,比上年增长7.5%;股票227只,市价总值达11823.41亿元,下降64.2%。上市公司全年通过证券市场直接筹集资金487.42亿元,下降58.2%;其中首次上市发行企业(IPO)14家,筹资65.03亿元。截至年末,全省有证券公司23家,证券营业部477家。证券公司代理股票基金交易额133543.06亿元,下降45.3%;各项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1.09亿元,下降54.6%。基金公司20家,共管理177只基金;基金规模11085.26亿份,增长7.1%;基金净值8101.20亿元,下降48.6%。期货公司24家,全年代理交易额144350.06亿元,增长89.6%。

全年全省实现保费收入1124.98亿元,增长39.0%。其中,寿险业务保费收入734.66 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保费收入97.71亿元,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292.62亿元,分别增长54.0%、36.9%和12.2%。全年共支付各项赔款和给付283.17亿元,增长28.0%。其中,寿险业务赔付支出84.88亿元,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172.04亿元,分别增长15.9%和34.0%;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赔付支出26.25亿元,增长34.1%。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研究生教育招生2.11万人,比上年增长6.9%;在校研究生5.88万人,增长8.1%;毕业生1.62万人,增长17.4%。普通本专科招生39.07万人,增长10.1%;在校生121.64万人,增长8.6%;毕业生28.25万人,增长21.2 %。各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不含技工学校)招生39.8万人,增长8.9%;在校生100.08万人,增长10.3%;毕业生24.53万人,增长10.7%。普通高中招生66.81万人,增长10.1%;在校生181.76万人,增长5.4%;毕业生53.49万人,增长11.4%。

初中招生180.36万人,增长3.5%;在校生497.88万人,增长3.1%;毕业生143.00万人,下降0.3%。小学招生131.59万人,下降8.5%;在校生956.47万人,下降6.0%,毕业生186.76万人。全省特殊教育招生0.35万人,在校生2.51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32.35万人。

年末县及县级以上国有研究与开发机构、科技情报和文献机构435个。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技术开发机构1900个,比上年增加360个。全省从事科技活动人员49.9万人,比上年增长10.5%;科技活动经费使用总额820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约490亿元,增长20.8%;其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7.2亿元,增长18.0%。民营科技企业7740家,从业人员140万人,技工贸收入8500亿元,增长11.1%。

全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433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29项,应用技术成果392项,软科学成果12项。全年申请专利量103883件,增长1.4%;其中发明专利28099件,增长5.3%。专利授权量62031件,增长9.9%;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7604件,增长104.7%。经PCT(专利合作条约)提交专利申请3120件,增长17.9%。全年经各级科技行政部门登记技术合同16168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84.77亿元,增长38.0%。

全省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40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22000亿元,增长15.4%。拥有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7家,已建立省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342家;国家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36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41项,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85项。认定技术创新专业镇277个,建立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170个。

全省共有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1个,法定质量计量综合检测机构22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69个。获得资质认证的实验室1585家,获得管理体系认证企业37865家,产品获得3C认证企业17777家。

全省共有天气雷达观测站点7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10个。共有地震台站54个,地震遥测台网7个。全省共有海洋观测、监测站点272个。测绘部门共出版地图103种,总印数319.8万幅。出版测绘图书5种,总印数3.8万册。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28个,文化馆123个,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133个,博物馆、纪念馆153个。全省有广播电台22座,电视台24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7.1%和97.4%。有线电视用户1482.46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517.16万户,分别比上年增长10.2%和45.3%。全年出版报纸43.6亿份,各类期刊2.5亿册,图书2.7亿册。全省共有综合档案馆143个。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5878个,比去年减少612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427个,妇幼保健机构126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5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7个,卫生监督所137个。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23.2万张,增长6.8%。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8.44万人,增长6.2%;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45万人,注册护士13.61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7353人,卫生监督所卫生技术人员3530人。全省共有乡镇卫生院1306个,乡镇卫生院床位4.2万张,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6万人。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226852人次,报告死亡927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240.08/10万,死亡率0.98/10万。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8.4%,提高0.9个百分点。

全省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25人34人次获得24项世界冠军,破3项世界纪录。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399.77元,比上年增长13.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6%。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5.6%。全年农村居民住房面积人均27.89平方米。农村最高20%收入组人均纯收入13805.98元,农村最低20%收入组人均纯收入2659.34元。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32.86元,比上年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8%。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12.5%。全年城镇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人均32.95平方米。城镇最高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3756.36元,城镇最低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345.57元。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444.2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9.8%;其中参保职工2171.23万人,增长10.2%;参保离退休人员273.02万人,增长6.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759万人,增长47.5%;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2401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1358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1332.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441.74万人,增长10.2%。参加工伤保险2302.34万人,增长8.9%;其中参保农民工1523.89万人,增加17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011.21万人,增长53.4%。全省有123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4834.30万人,比上年增长16.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总额41.40亿元,累积受益1539.80万人次。全年城市医疗救助45.34万人次,比上年减少20.6%。农村医疗救助94.23万人次,增长7.0%。民政部门资助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150.98万人次。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1124亿元,增长24.6%;年末五种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437亿元,增长27.2%。到2008年底,全省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达200.33万人,其中城镇39.65万人,农村160.68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5.60万人,下降5.1%。

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0.69万张,收养人员7.68万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14万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750个。全省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63.39亿元,筹集福利资金20.38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43.24亿元。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45103起,比上年下降16.2%;死亡7998人,受伤47437人,直接财产损失34027.30万元,分别下降10.7%、15.7%和12.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9389起,下降15.4%;造成死亡7182人,受伤46998人,直接财产损失10013.60万元,分别下降10.1%、15.4%和17.1%。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4.33。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常住人口954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2万人,出生率11.8‰;死亡人口43万人,死亡率4.55‰;自然增长人口69万人,自然增长率7.25‰。年末常住人口的主要构成:男性占51.2%,女性占48.8%;0-14岁人口占19.7%,15-64

岁人口占72.4%,65岁及以上人口占7.9%;城镇人口占63.4%,乡村人口占36.6%。

全年全省耕地面积2843904.85公顷,减少9145.35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3547.45公顷,灾毁耕地534.1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实际占用耕地5057.61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132.93公顷。当年净减少耕地3754.25公顷。

全省全年水资源总量2263.5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2369立方米。全年平均降水量2136毫米,比上年增加38.0%。年末全省大型水库蓄水总量134.0亿立方米,增长15.4%。全省人均用水量为482立方米,下降2.2%。全年总用水量460.1亿立方米,下降0.5%;其中生活(含生态)用水94.5亿立方米,增长3.6%;工业用水136.2亿立方米,下降3.5%;农业用水229.4亿立方米,下降0.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129立方米,下降14.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79立方米,下降16.8%。

全省省级水质监控断面中,满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68.1%,满足Ⅳ类标准的断面比例13.8%,满足Ⅴ类标准的断面比例7.8%,超过Ⅴ类标准的断面比例10.3%。近岸海域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57.3%,减少1.3个百分点;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21.5%,减少 1.3个百分点;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10.3%,增加3.2个百分点;达到劣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6.8%,减少0.5个百分点。严重污染海域面积3400平方公里,减少0.5%。

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找到的矿产种类共148种(含亚矿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共计101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32种,非金属矿产58种,水气矿产4种。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5处,其中金属矿产地8处,非金属矿产地4处,水气矿产地3处。

全年平均灰霾天气日数64天,比上年减少3天;全年平均日照时数1726小时,比正常年份平均减少55小时。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全省建成污水处理厂175座,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092万吨,增长2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96.36万吨,比上年下降5.28%;二氧化硫(SO2)排放量113.59万吨,比上年下降5.58%。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1393.06千公顷。洪涝和干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7.20亿元。洪水和沿海风暴潮死亡人口104人。海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49.84亿元;发生赤潮10次,累计面积230平方公里。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05起,造成死亡人数33人,直接经济损失1.09亿元。

全年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更新造林、有林地造林面积80283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39083公顷。其中林业重点工程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面积1291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10918公顷。全省义务植树完成9749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56.3%。全省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面积23.7万公顷;国家地质公园7个,地质遗迹保护区8个,面积4.1万公顷。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指标,现行制度调查时期为1-11月。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主要农产品产量增长速度的计算基数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做了相应调整。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13102882.html,/ 02/25/2009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10月19日以粤人社发〔2010〕306号发布自2010年11月3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第二章确认条件 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粤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 2.未经省人社厅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4.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确认程序 第七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认真核实,并将其提交的《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置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填写公示情况表。公示无异议的,连同确认材料上报。 (三)主管部门核实报送。所在单位属省直的,经省直主管部门核实报送省人社厅;属地级以上市直的,经市直主管部门核实后,报送市人社局;属县(县级市、区)的,经本级主管部门、人社局核实后,报送地级以上市人社局。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须由其档案挂靠管理或负责其人事代理的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报送。 (四)资格确认机关核实确认、发证。 (五)确认结束后,确认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第四章确认材料 第八条申报确认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或《成建制划归广东省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粤单位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2); 2.《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附件3);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4.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或由我省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政府人社部门的调令和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一份;

广东“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战略重点

《广东“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战略重点》课程考核答案 一、单选题 1、40年来,广东改革开放事业开创者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破冰开局,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86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10万亿元、年均增长12.5%,连续多少年位居全国第一? 30 2、广东经济总量约占全国1/10左右,上交税收约占全国1/7,地方税收约占全国地方税收总和的1∕8,进出口约占全国的()左右。 1∕4 3、2019年广东经济规模突破多少万亿? 10 4、确保到______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二〇二〇年 5、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的关系。 农民和土地 6、广东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计划()实现根本改变。 10年 7、广东推进乡村组织振兴的着力点是()。 实施“头雁”工程 二、是非题(每题5分,共7题) 1、2019年,广东7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7.5%,已经达到了国家下达的约束性考核目标。 否 2、农业农村污染问题是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之间不平衡的表现。 是 3、“三期叠加”是指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叠加。 是 4、广东常住人口规模已连续稳居全国首位12年。 是 5、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 是 6、粤港澳大湾区和改革开放初期粤港澳合作的目标是完全相同的。 否 7、广深港澳科创走廊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 是 三、多选题(每题5分,共6题) 1、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必须缩小地区、城乡和各阶层之间的差距。为此我们必须要()①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②高度重视“三农”问题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④加快城镇化建设 ①②③④ 2、下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理解正确的是()①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温饱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追求的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共同发展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体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④全面建成小康色夯实,将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富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3]7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04.02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3〕7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了维护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权益,实现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4月2日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实现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维护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省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 第四条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 第五条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一)在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年限要

广东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效与反思

X x 广东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效与反思 文/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处长李进民 社会工作制度是现代社会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而普遍采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特别是2009年国家民政部与广东省政府签署《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以来,广东省围绕“率先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将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建成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以打造专业队伍、提升实务能力、发挥专业作用为着眼点,在政策制定、教育培训、岗位开发、社工机构培育等方面深入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日益壮大,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社会认同度逐步提升。截至2012年底,全省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机构300多家;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及考试合格人数不断增加,累计合格人数超过1.4万人;各级政府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经费投入达到12亿元;全省共有20个项目入选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占全国获奖数量的四分之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扩展延伸到残障康复、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多个领域。 一、广东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回顾 这几年,广东省结合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变革探索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打造由政府、市场、社会联合供给公共服务,并厘清各自服务边界,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水平,加快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有六个特点:(一)多方面完善政策体系。一是出台社会工作政策文件。2011年,广东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及其配套文件《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慈善、教育、养老、扶幼、助残、社区矫正、心理调适等领域率先引入专业社工服务”,“重点在民政、司法、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先行先试,加快拓展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领域”。此后,各地也先后出台了具体的社工政策文件。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2011年,广东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台政府转移职能以及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省财政厅公布《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明确政府组织的社工人才培养、委托社工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等5类要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工服务。各地也就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出台了专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第三条按《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 (一)参加施教机构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施教机构或个人登记。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三)参加远程教育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四)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学习,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 第五条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财社[2014]12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6.09 【实施日期】2014.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 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社〔2014〕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9日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提升我省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稳定转移就业,根据《印发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2〕6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减免劳动力培训费、提升劳动者技能、促进劳动者就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广东省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现状、特色、反思与展望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13102882.html, 广东省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现状、特色、反思与展望 作者:张玉玲刘惠苑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7年第20期 摘要广东省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快速发展,发展特色可以概括为“实务先行,教育反推”,不仅建立起比赛、境外交流、研讨学习等常态化的发展模式,而且保持与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良好沟通与协作。研究认为,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不仅要解决本次调研发现的问题,还应立足当地实际,顺应本土性社会工作实务的发展需求,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教育,增强群体归属感和专业认同感,建立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终身教育体系。 关键词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广东省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20-0019-06 广东省高职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是在我国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大发展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我国的社会工作具有先实务、后教育的特点。目前,我国已建立中职、高职、本科和研究生四个不同学历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养体系,每个体系自成特色,各有优势。目前,省内逾50所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毕业生人数超过2000人,2016年本、专科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招生规模也已超过3000人。 本研究及相关调查系从学科群的角度来界定“社会工作专业”这一概念,即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包括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青少年工作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五个专业(根据《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以及以社会工作专业方向招生的其他专业,如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社会工作方向),不特指以“社会工作”进行招生的专业教育。 本研究依托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2016年12月所做的“广东省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状况调查”,共发放问卷35份,收回的问卷中有效问卷有27份,有效率达77.15%。调查的院校包括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等广东省内27 所高职院校。 一、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现状 从招生角度看,根据2016年12月的最新统计,广东省招收专科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院校中共有35所院校举办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基本上每个地级市有一所高职院校,广州辖区内数量最多。现将调查状况归纳如下: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6]8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5.17 【实施日期】2016.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6〕8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全省各高评委会和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时间 1. 除部分专业外,各级评委会请于10月份开始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各专业组评审工作请于11月下旬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2. 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和高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4号)及我厅批复高校试点方案要求,自主确定评审时间和批次。 3.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开展,其中正高级教师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4. 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要做好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的全面总结,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厅。 5. 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 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199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颁布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其中,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2〕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

对广东省委工作建议

对广东省委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目前,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与人民群众日趋增长的需要相比,还面临一些瓶颈制约和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质量和数量的关系有待优化。 随着中央十八部委联合颁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的通知的落实,全社会对社工需求剧增。但是与剧增的社工服务要求及其相应的人才需求相比,目前的社工人才基数相对较小,人才供给跟不上需求。按照香港等地发展了几十年的比较成功的社工经验来看,社工机构的年龄构成要求老、中、青三代社工优化配置,“老”的经验丰富,看问题宏观,“中”的富有经验的可以做督导的,年青一线的社工多一点时间去学习掌握社工介入的方法、理论结合、应用等等,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团队。但是,目前为了扩大社工服务的范围,部分机构单纯追求社工人才数量,而相对忽视社工人才的质量,目前从事专业工作的主要是刚毕业的“80后”甚至“90后”的人员,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未能达到社工所需要的坚实人生经验、工作阅历要求。 同时,目前对社工服务的评价,主要侧重于对服务内容数量的计量,相对忽视工作绩效水平的评价,与社工这个行业不能以数字来表达工作成效相矛盾。比如有些边缘青年,他在黑-社-会中交了朋友,那社工花在一个青少年身上可能

要花费很多时间,但是在数字上也只是一个案。 如果不能科学处理社工的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将阻碍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提升与进一步科学发展,进而影响社会公众对其整体形象和功能的认识。 (二)社会服务的执行主体转移艰难。 “社会管理服务创新”的本意是为了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服务管理的执行及参与主体,使之在政府制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对社会的管理及服务的行动。但现阶段社会组织在参与及执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中的身份、地位的角色未能明确,社会组织在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高度依赖政府政策和资金扶持,导致其难以完全发挥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主体能动作用,不能提供纳税人所需要的社会服务。 导致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功能、社会工作的理念缺乏认识,作为基层群众服务主体的居委会未能充分发挥自治功能;二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政策未能清晰出台,目前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进入与承接社会服务缺乏信任和接纳;三是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对政府、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地基层政权组织三者权责的界定不清晰;四是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需要政府加强对社会组织培育,同时政府部门对社会服务成效未必能“立竿见影”要有清醒理性的认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 法》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0〕30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第二章确认条件 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粤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 2.未经省人社厅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4.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其他情形的。

2020年广东省《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每日一练(第527套)

2020年广东省《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每日一练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由于不同的科目的题型不同,文档中可能会只有大分标题而没有题的情况发生,这是正常情况。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30题) 1.在社区工作中,( )是最有价值的资源。 A.公共设施 B.教育机构 C.社区组织 D.社区居民 2.社区工作中最常用的工作方式是( )。 A.会议 B.小组讨论 C.小组活动 D.社区培训 3.在小组中,有的组员会试探性地向其他组员问姓名、居住、工作之类的问题。这种现象多出现在( )。 A.小组准备阶段

B.小组开始阶段 C.小组后期 D.小组结束期 4.在开展社会工作定量研究的过程中,如果要把握廉租房政策的社会效果,那么就需要特别地重视( )。 A.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 B.政府的支持度 C.居民的满意度 D.教育程度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社会政策的社会功能的是( )。 A.收入再分配功能 B.社会控制功能 C.激励劳动积极性功能 D.社会投资和社会建设功能 6.下列关于访谈法的分类,不正确的是( )。 A.依据双方的接触程度,分为直接访谈法和间接访谈法 B.依据被访者人数,分为个别访谈法和集体访谈法 C.依据是否有访谈法指引,分为结构式访问和无结构式访谈法 D.依据访谈法者身份,分为专业访问和非专业访谈法 7.小组工作是将( )个以上成员组织在一起而开展互动性活动的团体。 A.二 B.三 C.四 D.五 8.下列各项不属于青年阶段面临的问题的是(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1〕37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1〕3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关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政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解决年龄偏大的继续缴费人员老有所养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符合粤府〔2006〕96号文继续缴费条件的参保人。 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

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二)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三、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按申请人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时间(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为10年),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趸缴金额=申请趸缴时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第1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第2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第3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2+…+第n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n-1〕×缴费比例。 其中: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329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 粤人社办[2011]329号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的要求,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培训 我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要求,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送审材料中,要把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须提供完成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等材料。目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在即,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抓紧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没有组织面授学习的,可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学习网站—广东学习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13102882.html,)和广东人才培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13102882.html,)学习。各单位要抓紧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科目培训班学习或参加远程教育学习,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的权利,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和培训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 按照《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用人单位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选修科目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审核认定。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必须对提供档案托管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对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按《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统一网上发证 今年开始全省统一网上发放继续教育证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413102882.html,/jxjy/)已经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注册、登记、审核、认定和发放证书、证书查询等功能。为配合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工作,请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和有关单位抓紧登陆注册,及时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核认定,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积极主动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好服务。考虑2010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便于工作衔接,去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0]30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0.10.19 【实施日期】2010.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10月19日以粤人社发〔2010〕306号发布自 2010年11月3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第二章确认条件 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广州市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现状分析

2018年7月 第31卷第4期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JournalofHeilongjiangVocationalInstituteofEcologicalEngineering Jul.2018 Vol.31No.4 doi:10.3969/j.issn.1674 ̄6341.2018.04.020 广州市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现状分析 莫海媚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90) 一一摘一要:近年来?广州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为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但与此同时?广州社会工作机构还存在一些需要在发展中解决的问题?广州市社会工作机构经历了三大发展历程?并逐渐形成三种运营模式?在发展进程中?广州市社会工作机构做了大量工作?既有成效?也有不足?成效主要包括学习港澳先进服务经验二服务活动形式多样二政府规范引导发展?不足包括政府政府扶持仍不够完善二机构经费来源单一二人才缺乏?因此?推动广州市社会工作机构必须加大财税支持和监管二扩宽经费来源二吸引人才?以及促进多方参与? 关键词:广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历程?发展模式?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6一一一文献标识码:A一一一文章编号:1674 ̄6341(2018)04 ̄0058 ̄03 AnalysisonTheDevelopmentStatusofSocialWorkAgenciesinGuangzhou MOHai-mei (GuangdongUniversityofTechnology?Guangzhou510090?China) Abstract:Inrecentyears?therapiddevelopmentofGuangzhoueconomicandsocialhasprovidedabroadopportunity andplatformtoGuangzhousocialworkagencies.Nevertheless?Guangzhousocialworkagenciesalsoexistssomeproblemsshouldberesolved.Guangzhousocialworkorganizationhasexperiencedthreedevelopmentprocesses?andgraduallyformed threeoperatingmodes.Effectsanddefectsinthedevelopmentprocess.TheEffectsmainlyincludingthestudyofHongKongandMacaocashserviceexperienceandsoon.Thedefectsincludes:governmentsupportisstillnotperfect?institutionalfun ̄dingsourcesaresingle?andtalentislacking.Therefore?thepromotionofsocialworkinstitutionsinGuangzhoumustin ̄creasefinancialandtaxsupportandsupervision?expandfundingsources?attracttalents?andpromotemulti-stakeholderparticipation. Keywords:Guangzhousocialworkagency?Developmentcourse?Developmentmodel?Effectsanddefects?Counter ̄ measuresandsuggestions 一一收稿日期:2018 ̄05 ̄04 作者简介:莫海媚(1994 )?女?广东清远人?在读硕士 研究生?研究方向:社区管理与社会服务? 一一社会工作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二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二矛盾调处二权益维护二心理疏导二行为矫治二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非企业单位?[1]基于广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政府职能的转变二人民生活需求的多样化变化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兴起和开展以及相关政策的指引?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的社会工作机构在广州蓬勃发展?社会工作机构数量与日俱增?从2008年的不足10家?发展到目前的417家?总数占广东省首位?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形成了 政府主导二社会协同二项目运作二专业服务 的社会工作本土化 广州模式 ?[2]但从总体上看?广州市社会工作机构的培育和发展还不够规范和全面?其发展还不能适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多样化要求?存在着规范引导不充分二发展经费不足二人才缺失二发挥作用有限等问题?社会工作机构的管理监督也有待加强?1一广州市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历程1.1一2009年之前:起步阶段 广州市最早的一间社会工作机构的雏形可以追溯到2002年成立的广州市义务工作联合会?此后便是2007年成立的广州市南沙区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二广州人人社会服务中心?2008年?广州市社会工作机构全年成立9家?[3]其中2008年2月?广州市珠海区启创社会工作协会成立?成为全市第一家区级民办社会工作机构?2008年6月?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成为全市第一家市级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此时广州市社会工作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几乎空白?社会工作机构服务内容单一?尚未形成行业体系?1.2一2009-2011年:缓慢发展阶段 2009-2010年?两年成立38家社会工作机构?2011年?全年成立24家社会工作机构?根据?关于印发?推进我市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开展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民 2010 213号)相关要求?广州设定了首批20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试点?每个点投入200万元?用于 85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关于切实解决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2]6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2.03.14 【实施日期】2012.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 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2〕64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税)局、卫生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2〕17号),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建设幸福广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我省生活困难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意义

广大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变农村面貌、发展农业奉献了青春,作出了贡献。作为一个特殊时期的特殊群体,目前部分知青存在的生活困难、就业、社会保险等突出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切实解决好早期下乡知青生活困难、就业、社会保险等问题,是我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增强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切实落实各项措施,解决好早期下乡知青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实事求是认真做好知青的参保审核工作 纳入本通知解决范围的知青,是指现为广东省户籍,1961年至1982年期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经县级及县以上知青管理部门动员和组织下乡插队、插场、经批准回乡安置的城市户口青年,以及随父母疏散到农村或"五七"干校并经批准改为知青身份的

广东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式和挑战

广东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式和挑战 --2020年广东继续教育问题汇总 2017年广东环保投资占GDP比重为2%左右(否) 按照课件中的讲述,广东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其中改革开放启动阶段的年份是(1983-1995)年。(否) 深圳对照十九大要求,提出“民生七优”工作目标: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众扶。体现了深圳的担当,以及追逐全球城市定位、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本质意义。(否) 《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年份是(2020-2025年)(否) 广东提出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形成“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其中,“一区”是指北部生态发展区,是全省重要的生态屏障。(是)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是) “三期叠加”是指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叠加。(是) 广东提出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形成“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其中,“一区”是指北部生态发展区,是全省重要的生态屏障。(是) 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是) 广东常住人口规模已连续稳居全国首位12年。(是) 广东人口转变具有数量转变与质量转变同步特征。(否)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

从“建设”到“建成”,一字之变,说明经过艰苦努力,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已遥遥在望,是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对全世界的郑重昭告(是) 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是) 确保到二〇二五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否) 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年份是(2020-2025年)(否)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是) 2018年,广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超过70%。(是) 广东常住人口规模已连续稳居全国首位12年。(是) 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是) 广东人口转变具有数量转变与质量转变同步特征。(否) 广东人才区域分布极不均衡。(是)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了2个特别行政区和10个广东省城市。(否)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于2019年2月正式公布全文。(是) 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之一。(是) 珠海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四个中心城市之一。(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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