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渠道推广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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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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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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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在各自经营的领域里拥有优质的资源和较强的实力,在XXXX销售领域也有着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全面合作的需求和基础,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 甲方提供相应“xxxx”,由乙方在互联网销售平台内通过其自主所有或经授权许可所得的渠道内推广甲方业务。

2. 用户通过乙方的推广渠道,购买甲方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付费。

3. 本协议所涉及的机构: xxxx

4. 合作期限:自x年x月日始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负责“xxxx”的规划、设计、运营、发布。

2.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合法性,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3. 乙方应保证本协议下进行推广的渠道均拥有合法权利或已经取得合法授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行业内的规范制度,严禁有对甲方“xxx”的质量或价值有所贬损、影响甲方企业形象及商誉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之行为。乙方自行承担因违反这一保证所引起的一切刑事、民事赔偿和行政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4. 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单项授权的前提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署任何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结算条款

第四条: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内容;

2.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涉及的知识产权和相应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来源、方案内容、执行方式、技术思路等信息;

3. 若发生因协议超过有效期或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协议失效后,本保密条款依旧生效。

4. 第三方不包括本协议合作项目对应的服务方,但向该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尽合理的商业努力确保所披露的信息获得该第三方的与本协议同等的保密待遇。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所涉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乙方在渠道推广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者运营商相

关规定的,以及给甲方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 本协议到期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任何“湖北文都网络课程”,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其他

1. 任何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渠道代理分销协议

渠道代理分销协议 甲方:(即供应商)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代理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 ******* 的代理商销售甲方产品:“******”定额卡(含200元定额卡、500元定额卡、1000元定额卡三种类型)。 第二章: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在本协议中仅授权乙方进行销售甲方指定产品。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产品商标、产品名称等相关知识产权用于乙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销售除甲方指定产品以外的任何产品,如因乙方违约引起法律或行政程序,由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乙方不得擅自取消、更改甲方产品及宣传物料中的上述标识和内容。 第六条乙方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甲方产品进行销售。 第七条乙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由甲方按照约定比例给予乙方佣金。 第三章:产品销佣金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提取甲方产品。 第九条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达到一定销售额,享受如下佣金: 1、5万以内:千分之五; 2、5万—10万:千分之六; 2、10万—50万:千分之七; 3、50万—100万:千分之八; 4、100万以上:千分之十。 第十条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需要先填《***订货单》,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全额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交货。 2、每月8号-13号为集中结算时间,乙方提供发票后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将

佣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章:保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包括价格)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对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自觉地维护甲方的信誉;及时向甲方反映甲方产品中可能具有的缺点或问题,并保持让甲方了解最终用户的不满之处。 第五章:授权期限 第十三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限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壹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重新认证,双方可以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 第七章:授权终止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协议: 1、甲乙双方协方议期满同意终止本协议; 2、乙方发生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行为,或是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甲方可强制 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授权终止时,甲方不再收回。 第十六条当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取消,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权信息资料销毁或全数退还甲方。乙方有资格保留为维持现有的顾客或产品所需要的信息资料。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协议包含了双方之间全部理解,将替代任何其它口头或书面协议,将约束和确保双方的利益。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双方都无权在无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协议的全部或部分。 第二十六条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项提交菏泽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二十七条甲方保留对此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 乙方:

房地产渠道分销协议书范本

阳光水岸项目商业部分渠道分销协议 甲方:绵阳众创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销售需要,就盐亭县阳光水岸商业部分物业渠道分销业务与乙方达成渠道合作,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手续齐备的可售商业房源,乙方负责利用自身渠道及资源为甲方房源配备客户并促成成交,具体方式如下: 一、渠道分销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渠道分销机构按月成交量结算佣金,无责任考核,佣金标准如下: 乙方每月5日前到甲方销售部进行成交金额核算,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乙方的成交金额,同时由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佣金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渠道客户判定标准: 1.客户手持带有乙方工作人员电话的DM单或其他宣传资料到访的; 2.客户主动表明是某工作人员推荐的; 3.客户到访前1个小时,由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现场经理微信报备,且被确认有效的; 4.乙方工作人员直接带访客户到达现场,且被现场确认有效的; 5.乙方渠道客户的认定均以到访为准; 三、渠道客户的有效性判定标准 1.客户已到现场咨询过商铺信息的,但超过30天未成交且未再次到访的,由乙方带访均

算作乙方渠道客户,以《客户来访登记表》的时间记录为准; 2.客户被其他渠道团队或经纪人推荐过,但在30天内未到访或未成交的,客户归属于最 新推荐人,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 3.如渠道公司或经纪人所推荐客户第一次到访后,超过30天未成交或未再次到访的,此 客户的有效性自动作废; 4.上访客户以其直系亲属界定为一组,但上访客户已明确表明帮朋友看时,并留下实际 购房人的联系方式,均算上访。 四、其他约定 1.甲方现场负责人为段经理(电话号码:),所有房源的销控、优惠 和价格执行均以段经理的安排执行;如有变动,以其书面或微信通知为准; 2.乙方联络人为:,作为客户争议处理的乙方协商人 员; 3.乙方有权使用阳光水岸的图文资料作为图文使用,由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 4.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拓客,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拓客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经营门店作为甲方的推广点使用,推广方式以横幅、展架等方式 为主,具体方式在乙方便利的条件下执行。

(完整)渠道战略合作协议

渠道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重庆美利壹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敏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湖云街1号110栋17-2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售房渠道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甲方在合作期限内提供拟出售或转让的房源信息,乙方在限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购房方并办妥相关事项。具体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购房方详细介绍房源信息以及揭示房源可能存在的风险; 2、与购房方达成购房意向协议,并详细告知购房款、定金、各项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及大致金额,最终金额以甲方或其他有权决定方告知的为准; 3、陪同购房方实地走访并确保在其与甲方签订协议前已知悉拟购房源的现状及相关信息; 4、配合甲方及购房方办理与购房、以房担保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合作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如需继续合作,则由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三、房源风险揭示: 为乙方及购房方的权益,甲方就合作期内拟提供的房源可能涉及的各项风险向乙方作出如下揭示,乙方有义务向购房方如实告知或披露: 1、房源系抵押担保或不良资产,资产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或知悉的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扣押、抵押、出租、出借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2、房源提供时的权利人或/及利害关系人可能系债务人、担保人或存在债务、诉讼等不利情形; 3、房源可能发生灭失、毁损、减值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物管费、权属有争议、不能办理权属变更、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房源价值的相关情形。四、通知方式: 甲方有权通过下列途径向乙方提供房源及其他信息: 1、微信、QQ等聊天软件方式:微信号:;QQ号:; 2、讯息软件沟通方式:手机号:;邮箱号:; 乙方变更上述信息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不利后果。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撤回及变更房源信息; 2、甲方有权将相同房源信息提供至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

楼盘渠道分销协议

水木年华项目渠道分销协议 甲方:西安盈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蒲城县东环路北段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就甲方所代理的新房项目委托乙方联动销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将其代理的水木年华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销售服务,乙方接受委托后,由乙方及授权的乙方直营店共同为甲方寻找项目的买受意向人,向买受意向人推荐甲方项目,并促成甲方项目的成功销售。 二、合作方式 (一)乙方进行门店授权 乙方应负责授权其所有直营店与甲方共同完成本协议甲方项目的销售服务。(二)广告及推广 乙方根据各直营店的实际情况,通过以下形式进行甲方项目的推广并依据甲方所提供之资料接受咨询: 1、甲方所代理项目楼书的摆放、X展架展示; 2、乙方店面对甲方项目进行平面和立体展示; 3、乙方店面有LED的将在显示屏进行销售信息的推广; 4、电话约客、DM海报发放、报纸广告、网络媒体的渠道推广; 三、佣金计算及支付 1、佣金比例: 按销售房源每套7000元结算佣金; 2、结算标准: 1)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开发商给甲方结算佣金后2天内,甲方支付乙方佣金。 2)按揭支付:按揭房源待银行放款后,开发商给甲方结算佣金后2天内,甲方即支付支付乙方佣金。

3)若乙方渠道客户最后以工抵房形式成交,则乙方无佣金结算或其他补偿形式;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项目符合法律和行业相关规定,资质有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务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乙方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2、甲方有义务指定专职人员与乙方进行对接,乙方推荐的客户,如直接至售楼处甲方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及置业顾问认真热情接待,不得出现推诿、懈怠、排斥客户现象,配合乙方进行客户的确认并签署客户确认单,负责合同签订及后续手续的办理; 3、所有与购房有关的协议或合同等均由开发商负责与买受人签订,买受人所缴纳的房款等款项均由开发商收取; 4、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的任何协议及合同文本,由甲方负责解释; 5、甲方按时按约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 6、如遇项目原因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妥善处理,乙方配合;乙方不得在项目 门口喧哗吵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所要求之形式和内容对甲方服务内容进行宣传与推广; 2、积极的向潜在客户推荐甲方项目; 3、负责将自有资源的客户,进行实名、电话登记,并将客户以合作项目要求的报备方式推荐至甲方专职人员,并及时与甲方进行确认; 4、乙方或其直营店就甲方提供服务的任何广告或推广应以甲方所提供之资料为基础,乙方不得对外做出任何不符合甲方所提供之资料或甲方实际的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或者责任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积极主动为甲方提供销售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任何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认购协议,并不得收取买受人任何款项。 7 甲方保证乙方所报的价格与售楼部开出的价格一致,若有优惠政策,则乙方所带客户享有同等优惠。 五、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的期限自2020 年 4 月15 日至2020 年12月31 日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到期后终止,或另行签订延期协议;若双方合作中意见分歧较大,本协议甲乙双方协商后可随时终止。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作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在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销代理项目概况 名称: 位置: 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销售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售面积约为平米,可销售套数套。 委托乙方销售的面积数、套数经甲方核实并经乙方确认后,由双方丁项目开盘前以书面形式附丁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代理期限、范围、内容及工作标准 1、乙方分销代理期限、范围及内容: 1)、乙方从 ____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销代理本 项目。 2)、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名称)在(区域)独家分销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一),乙方的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仅限授权委托书及本合同有关规定范围。 2、乙方所代理工作的标准 1)、项目分销渠道由乙方根据项目状况进行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甲方项目进程组织异地购房团队参观选房。 2)、乙方分销渠道工作对甲方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和房屋销售尤其商业物业的销售、

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资源优势,共同做大做强八家生活谷品牌,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愿成为甲方高品质农产品、农副产品、农业体验服务、 休闲度假服务等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渠道;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授权文件,授权乙方为甲方渠道商,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与甲方产品与服务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3、乙方按照通过乙方售卖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获取经济收益。 二、产品、服务及价格: 以甲方用来开展宣传推广的最新版本《产品手册》为准。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负责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2)负责乙方合理要求的技术支持、产品支持及商务服务; (3)协助解决渠道商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甲方有能力解决并有利于乙方业务开展的问题; (4)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和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并有权要求乙方终止或放弃投入产出比达不到一定要求或消费能力不足的劣质客户; (5)甲方保证销售的产品及服务,相应品质达到或超过甲方对外宣传品对外宣传标准; (6)甲方有权对乙方商业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渠道资质的续存; (7)甲方对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负责,并承担因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造成的不良后果之责任。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业务开展过程,但不对乙方业务开展过 程中的违法、不道德行为负责,并保留追究乙方损害甲方企业形象和声

誉的权力。 2、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落实甲方要求推广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推广销售,并协助甲方开展相应的品牌推广和市场活动; (2)乙方充分认可甲方经营理念、销售模式,自愿接受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在考核达标后,方可开展相应业务活动; (3)乙方自行挖掘、拓展目标客户,并收集整理相应信息,同时,有义务收集同业竞争对手、行业动态,所有信息、资料乙方需整理为档案资料,相应档案资料甲方有权共享;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冠以甲方名义,以甲方为商务活动履行主体,并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5)乙方有权根据客户需求,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向甲方申请优于门市价的价格折扣;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产品、服务方面满足乙方所开发客户的合理消费诉求,并对乙方所开发客户采取与甲方自有客户无差别化的待遇; (7)乙方拥有所开发客户的维护权及再续约收益权,甲方不得绕开乙方,单独与乙方所开发的客户发生经济关系; (8)乙方不得同时作为与甲方产品、服务有同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组织或个人的渠道。 (9)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乙方销售过程的监督和进度的掌控,并保证采取正当、合法手段开展相应业务。 四、渠道销售任务: 乙方每月需保证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累计金额 ________ 元;年度累计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___ 元或双方具体协商确定阶段性任务。 五、利益分配: 乙方所销售产品及服务相应款项均收归甲方账户,每月5日前,双方确认乙方上个自然月度甲方已到帐的乙方销售业绩,确认无误的,于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分配相应款项。 如果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相应利润率明显高于甲方常规

战略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战略合作协议 (银行与政府,1.0版)

甲方:市人民政府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电话: 传真: 邮编:100027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大力推动甲方辖区内经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甲方与乙方本着合作共赢、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平等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章合作原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政府组织优势和中信银行金融服务优势的互利互惠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甲方所辖区域内经济社会和中信银行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地方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条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将结合甲方实际情况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荐乙方作为其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在立项审批、投资计划、配套资金和担保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乙方将甲方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乙方的服务资源和产品优势,积极支持甲方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等,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第三条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约定,所商定事项为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甲乙双方将依据本协议的精神和原则,安排落实各自后续的工作与义务。涉及具体业务的合作,双方将根据需求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协议。 第二章合作领域 第四条双方同意在甲方推进其辖区内战略部署、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由乙方针对甲方辖区内现代服务业、城镇化建设、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大型项目上,提供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作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分销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在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销代理项目概况 名称: 位置: 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销售围:本项目所有可售面积约为平米,可销售套数套。 委托乙方销售的面积数、套数经甲方核实并经乙方确认后,由双方于项目开盘前以书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代理期限、围、容及工作标准 1、乙方分销代理期限、围及容: 1)、乙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销代理本项目。 2)、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名称)在(区域)独家分销商。 3)、在本合同有效期,甲方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一),乙方的业务围及代理权限仅限授权委托书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围。 2、乙方所代理工作的标准 1)、项目分销渠道由乙方根据项目状况进行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甲方项目进程组织异地购房团队参观选房。

2)、乙方分销渠道工作对甲方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和房屋销售尤其商业物业的销售、招商工作起到引导作用。 3)、建立双方沟通机制,并制定《客户购房确认单》(附件2)。 4)、乙方所实施的分销渠道工作,能为甲方项目销售上解决慢销或滞销问题。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 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甲方须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如售楼书,销讲资料, 宣传单页及《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3、甲方有义务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购房者的价格一致,若有折扣 优惠亦应一致,甲方应将该项目的价格明细表提交给乙方,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或直接至现场 等方式进行。甲方有义务将工作中需告知乙方的主要情况告知乙方,并安排专职人员每天与乙方相关人员对接。 6、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 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在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7、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围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 企业的品牌形象。 8、在委托期,甲方免费提供广告宣传物料。负责提供外市(孝义市以外)看房客户的 交通费用。乙方日常的推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大型的推广活动(如房展会、酒店推广会等)可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批准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合作方式由双方商议后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9、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并按

品牌战略合作协议(参考实例版)

品牌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成为甲方的品牌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总则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深圳成立的企业法人,能独立 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并具有销售产品能力和所有需要的资质。 2.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法人,其已取得unizeit品牌在中国区销售以及授权线上零售和代销的权力。 3.甲方授权乙方在品牌销售旗下unizeit优立时品牌商品。并负责授权渠道的品牌维护及售后服务事宜。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包括营业执照、商品资质、授权书、等证明它有合法权利在上述地址开展零售业务。 4.甲方对于乙方凡使用“XXX”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 二、细则

1.甲方同意乙方作品牌加盟。甲方供给乙方的德国“优立时”品牌手表,产品价格为人民币公价4.5折(含税/不含运费)4折(不含税/运费),产品最低售价不得低于73%(不含税),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3天通知乙方。 2.乙方加盟店首次提货一套,柜台补贴1万,免费提供一套道具,可直接代发至其下属独立合伙人。 3.一年内开放20及以上实体店,发展加盟店可参照公司统一标准,品牌旗下加盟店加盟费可由品牌商收取。 4.乙方签订加盟合同后合同期间可免费享受使用甲方特许使用权。享受由甲方免费提供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操运用、项目营销策划、服务标准等培训。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不论是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还是终止后,乙方对根据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甲方其他代理商以及甲方产品信息、价格等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三、发货方式 甲方默认发顺丰快递,若乙方需要指定货运方式,需在发出订单申请同时告知甲方,与甲方协调商定,双方确定后,此次订单甲方不再接受货源方式变更,由于更换货源方式所产生的运费若高出顺丰快递费,乙方需

房屋销售渠道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销售居间合同 甲方:重庆九恒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世纪英皇南塔19-11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开户行: 账号: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在售商品房提供缔约机会,促成乙方服务客户与甲方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如约履行等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甲方合法代理全案销售之项目,项目坐落于,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住宅与商业,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居间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居间服务,以促成该项目商品房交易: (1)项目现场配备销售驻场1-2名,负责来访客户微信报备,到访客户渠道公司确认单及后续跟踪。 (2)利用自身资源及线下资源整合为本项目带客、带客户参观装修示范单位、工艺示范区看房。 (3)撮合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 (4)督促购房客户支付意向金、房款、提供按揭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2019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该项目在合同期限内提前售罄,或至约定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居间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居间合同。

第四条居间成交标准 乙方服务的客户与开发商就本合同项下项目的任一套商品房签订认购协议或意向书等成功认购,即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该套商品房的居间酬金。 第五条居间报酬的支付标准 1、服务报酬:甲方向乙方支付房款成交总额之8%作为佣金。 1、2、支付标准乙方推荐的客户认购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乙方凭单据进行结佣,乙方凭客户确认单换取的佣金结算单进行结佣,甲方应于结算后的2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但如因房源未能及时解压导致客户退房或其他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甲方仍应向乙方结算佣金,乙方已收佣金不予退还。 2、结算方式:每单结算 第六条诚信承诺 1、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甲方和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价格、付款方式、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日期和客户现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不向客户做出超越甲方提供的项目答客问、销售广告、宣传推广资料明示内容的推介,不向买受人做出超越项目销售合同约定内容的承诺,不得有任何虚假宣传、欺诈、虚假承诺等行为,不代客户领取或垫付意向金、定金、房款,若乙方违背前述承诺的,给甲方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收取客户交纳的意向金、定金、房款或其他任何款项。若乙方违背前述承诺的,乙方返还所收款项并根据《重庆润丰水尚项目渠道管理细则》予以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与客户或第三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若乙方违背前述承诺的,并根据《重庆润丰水尚项目渠道管理细则》对乙方进行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承诺:甲方保证合作项目已取得合法销售手续,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承诺: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乙方核对)等有关资料作为合同附件,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合法。 6、甲方承诺:甲方指定1、姓名联系方式:签字样本:; 2、姓名联系方式:签字样本:)为甲方授权代理人,以上授权人代表甲方负责与乙方开展信息通报、单据审核签收以及签字确认乙方客户和成交业绩等相关工作,签署的任何销售文件甲方予以认可。如合作期间甲方更换授权代理人,甲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协议书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 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同创地产 分销合作代理合同 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辟甲方代理的的房产销售渠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甲方代理的项目交由乙方为非唯一区域分销代理、销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及销售价格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单位销售价格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若以上项目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受托代理权限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区域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区域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约,另行协议。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督促乙方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指导,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 2)甲方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交易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审核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购房手续,甲方应在客户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须完成对乙方客户确认单的签字确认 3)甲方指派作为本项目与乙方开展本合同业务唯一授权协调人,负责处理房屋销售管理相关协商事宜,如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需求、各类销售方案、计划、业绩确认清单等各项事宜予以决策、审核和确认;本授权协调人员名单若发生变更由甲方提前三日以书面公函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代理分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参加本项目相关营销协调会议。 2)在客户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签约确认表》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佣金依据之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此项工作。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第二天起即全程启动分销工作,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xx水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的合作关

系达成共识。甲方愿意与乙方结成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纲领 1.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实现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共同打造双赢且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借助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跨越式提升在水领域行业的影响力、共同降低整体的运营成本、协同双方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立体分割的市场份额和充分的企业利润、进一步强化自身优势,为各自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3.合作内容 在双方认可的合作层面,进行品牌互认、共同宣传、共同开发、共同支持、共同推广、共同运营。 4.合作范围 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合作。 5.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合作双方在信息渠道、品牌宣传、商业活动等方面可以运用对方以战略伙 伴方式对外推荐客户。 2.合作双方实施双品牌战略、实现资质证书、知识产权全面共享、互认。 3.甲方向乙方开放自己的平台资源和优势。

4.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产品的商务技术支持和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培训。 5.甲方获取产品的营销利润及售后服务利润。 6.乙方赚取产品的研发利润及生产利润。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享有对外宣传中,对对方使用“战略合作伙伴”这一称谓的权 利。 2.甲乙双方均享有在各自网站、期刊、企业手册等企宣平台上,以“战略合 作伙伴”名义介绍对方企业的权利。 3.甲方在实际采购中,优先选用乙方的产品;乙方为甲方提供最惠政策。 4.甲方共享乙方样板工程或成功案例,乙方配合甲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 5.甲方向乙方开放全国客服网络及24小时全国免费客服热线。 6.乙方享有参与由甲方主办的“金桥银龙水论坛”活动的权利。 7.乙方享有成为“银龙产业联盟”正式会员,并免除一切入会费用的权利。 8.乙方享有“中国水科技研究院”的科研资源,解决自身技术难题,参与重 大课题研发的权利。 9.乙方享有通过“中国水科技研究院”的快速通道,申请发明专利、政府专 项资金的权利。 10.乙方享有优先入驻甲方电商平台的权利。 11.乙方享有甲方全部供货渠道及供应商资质,并享有与甲方相同的供应商最 惠政策。 12.乙方享有甲方全部供货渠道及供应商样板工程或成功案例,乙方配合甲方 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 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 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在出

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销售价格的确认 1)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置标准、项目位置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 件。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

同创地产 分销合作代理合同 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辟甲方代理的的房产销售渠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甲方代理的项目交由乙方为非唯一区域分销代理、销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及销售价格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单位销售价格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若以上项目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受托代理权限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区域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区域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约,另行协议。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督促乙方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指导,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

2)甲方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交易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审核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购房手续,甲方应在客户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须完成对乙方客户确认单的签字确认 3)甲方指派作为本项目与乙方开展本合同业务唯一授权协调人,负责处理房屋销售管理相关协商事宜,如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需求、各类销售方案、计划、业绩确认清单等各项事宜予以决策、审核和确认;本授权协调人员名单若发生变更由甲方提前三日以书面公函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代理分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参加本项目相关营销协调会议。 2)在客户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签约确认表》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佣金依据之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此项工作。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第二天起即全程启动分销工作,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4)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管理规定以及购房客户相关款项收取程序,负责销售人员的配置、宣传推广、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5)乙方应根据本案的销售目标,组织市场调研、产品策划、销售执行等工作 第四条.分销佣金支付条件和方式 1、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介绍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通过乙方成功购入本合同约定项目所属商铺,完成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商铺首付款或者全款,乙方可以获得该商铺的销售佣金。 2、佣金提成:

分销渠道合作协议

分销渠道合作协议 内蒙古锦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渠道分销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呼和浩特铁骑华府项目闻都项目分销渠道。(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渠道分销可售房源:可售房源为“该项目”案场在售房源。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已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开发商案场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为准。合同期内,开发商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1、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分销渠道代理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行拓客(不限于线下活动、线上数据倒入),指定案场驻场,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网络58同城和线下渠道:电销拓客,户外展点、外拓人员、二手门店,为甲方输送客户到销售案场。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 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销售价格的确认 1)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 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置标准、项目位置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 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 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XX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北京XX志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XX号XX大厦XX层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开户银行: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XX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XX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XX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XX(以下简称XX)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XX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XX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中国XX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XX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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