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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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珠海市旅游局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零零九年三月

目录

1 总论 (1)

1.1评价对象、范围与期限 (1)

1.2评价重点 (1)

2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概述 (1)

3 规划方案综合分析 (2)

3.1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2)

3.1.1 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相容性 (2)

3.1.2 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 (2)

3.1.3 与《珠海2030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相容性 (2)

3.1.5 与《珠海市近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纲要“135”行动计划》相容性 (3)

3.1.6 与《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容性 (3)

3.1.7 与《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容性 (3)

3.2规划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 (3)

3.3旅游配套产业体系合理性分析 (4)

3.3.1 旅游服务设施合理性分析 (4)

3.3.2 旅游交通设施合理性分析 (4)

3.4水资源满足程度分析 (4)

3.5规划方案分析总结 (5)

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

4.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

4.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

4.1.2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

4.1.3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

4.1.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

4.1.5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

4.2旅游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7)

4.3主要环境问题与制约因素分析 (7)

5 环境资源承载力评价 (7)

6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8)

6.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

6.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

6.3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分析 (8)

6.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8)

6.5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8)

6.6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9)

7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0)

7.1扩大资源空间环境容量 (10)

7.2扩大经济环境容量 (10)

7.3扩大生态环境容量 (11)

7.4积极开展生态旅游 (11)

7.5鼓励当地居民参与 (11)

7.6科学的环境管理 (11)

8 监测与跟踪评价 (12)

8.1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12)

8.2施工期间环境监理 (12)

8.3跟踪环评的要求 (12)

9 公众参与 (13)

10 评价结论 (14)

1 总论

1.1 评价对象、范围与期限

(1)评价对象为《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

(2)评价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包括境内的香洲、金湾、斗门三个行政区和高栏港、万山、高新三个经济功能区。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3°03′~114°19′,北纬21°48′~22°27′之间。国土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687.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965.2平方公里。

(3)评价期限分为近、中、远期三个时段。近期为2007~2010年;中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1.2 评价重点

从评价对象、资源环境要素等方面,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1)从评价对象上看,评价重点是旅游发展的目标与战略、规模、结构和布局。2)从资源环境要素上看,基于规划分析及珠海市的资源环境条件,确定评价的重点包括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2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概述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主要包括规划概述、旅游发展条件分析、目标与战略、旅游目的地建设、空间总体布局、旅游项目策划、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形象塑造与市场开拓、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旅游业发展用地的控制与引导、分区发展、分期行动计划、规划实施保障。

将珠海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经济强市、具可持续竞争力的(城市型)旅游目的地,实现珠海旅游由过境地向区域组合型目的地、由观光地向度假地的转变,旅游业成为珠海的主导产业和规划期末的重点支柱产业,珠海旅游资源与环境实现可持续利用。2010年,全市接待游客总量2740万人次,2020年,接待游客总量8400万人次。

3 规划方案综合分析

3.1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3.1.1 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相容性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四大主导旅游产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都市旅游产品、海洋生态旅游产品、商务会展旅游产品),均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2008年)中优先发展类项目,这对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旅游业作为重点产业进行发展,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策略。3.1.2 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

珠海总规中各种规划措施,对加快城市建设速度,逐步优化用地结构,发展第三产业,工业用地往园区转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有直接的正面影响,为保证珠海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创造了条件。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以总规对旅游业的定位为依据,从总体上满足珠海社会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提出的发展战略、旅游形象塑造与特色品牌打造、目标市场营销策略、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及重点旅游项目策划、近期行动计划等规划措施和总规是相容的。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将旅游发展用地的控制、引导和总规中的土地利用衔接综合考虑,反映在对旅游发展用地的细化和对利于城市旅游功能和特色形象提升的重要设施用地落实建议。一方面可以保持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在用地上为旅游建设项目的落地做了保障。这对于珠海的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3.1.3 与《珠海2030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相容性

珠海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现状旅游业向生态旅游业转型,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建设兼具生产和旅游功能的农林渔业观光园区,推出自然、森林、海洋生态观光旅游,发展生态科普教育旅游。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则提出“四大主导旅游产品,八大辅助旅游产品”,大部分产品为生态型旅游产品,在这方面,两者是一致的。此外,珠海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将景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而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欠缺此方面的内容,因此,在编制下一阶段的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

划时,必须对此方面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以保证生态环境保护在规划中真正得到明确落实。

3.1.5 与《珠海市近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纲要“135”行动计划》相容性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根据“135”行动计划的重点,确定以横琴为旅游产业新的增长极的策略,并与新城与旧区建设布置各旅游分区的重点项目。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城市近期建设重点项目紧密衔接,符合“135”行动计划。

3.1.6 与《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容性

珠海经济发展目标保证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是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基本途径之一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从目标上来说,是珠海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一致的。

3.1.7 与《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容性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将海洋生态旅游产品作为主导旅游产品开发,积极发展海洋生态旅游,在开发的同时注重保护,有利于提高海洋经济的总量,也能有效的保护的海洋环境。因此,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是符合的。

3.2规划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总体规划,除现状景点已经落实选址外,规划景点为意向性的选址,具有不确定性。对于空间布局的合理性,从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环保设施的完善程度等角度进行考虑。

珠海旅游项目总体布局在总体上是合理的。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旅游开发建设时,要遵循“区内旅游、区外服务”的要求,合理划定功能分区,确定合理的环境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区域和线路。

3.3 旅游配套产业体系合理性分析

3.3.1 旅游服务设施合理性分析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提出建设两级旅游集散设施: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建设服务于全市及周边城市,集旅游交通集散、旅游信息咨询和配套服务的一级旅游集散中心;以海泉湾和横琴为重点建设服务于周边旅游功能区并作为珠海重要旅游接待服务基地的二级旅游集散中心。规划旅游集散设施集中在市政环保设施完善的中心城区、海泉湾和横琴比较合理,既满足了旅客的各种需要,同时减轻了部分旅游景区的环境压力,住到“区内旅游,区外服务”的旅游模式,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

旅游住宿方面,规划将横琴、斗门、金湾等地区作为重点发展地区,中心城区作为补充建设地区,近岸岛屿及近海岛屿作为宾馆发展控制地区。旅游住宿布局的分布与旅游区域的环境承载力大小是一致的,横琴、斗门、金湾、中心城区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大,适宜承担环境污染大的住宿业,而近岸岛屿及近海岛屿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小,限制发展宾馆业,有利于实现“岛内旅游,岛外居住“的旅游模式,更好地保护环境。可见,旅游住宿设施的发展布局是合理的。

3.3.2 旅游交通设施合理性分析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对产业配套体系做了相应的规划,旅游交通方面提出构建两级旅游交通集散中心体系和构建两级海上旅游客运中心(码头)体系。两个交通体系的建立,方便了各个景点之间的交通来往和珠海对外连接的交通,交通体系内的设施对环境影响较小,交通路线选择合理。

3.4 水资源满足程度分析

从长远来看,在珠海的市域陆地范围内,珠海供水足以保证旅游业的健康迅速发展。现状由于供水系统的不够完善,供水问题仍将在短时期影响旅游业,但此影响日趋减少。在海岛等水资源短缺地区,水资源仍然是旅游业的制约因素。建议海岛采用开源节流、分质供水、中水回用等工程措施下,提高水资源供应量,为海岛的生态开发利用打好基础。

3.5 规划方案分析总结

1、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产业方向,符合国家、广东和珠海的产业政策。

2、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珠海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规划》、《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是相容的。

3、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旅游空间布局、配套产业体系建设,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珠海2030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市近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纲要“135”行动计划》等系列规划是一致的。

4、虽然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旅游空间布局总体上是合理的,但在环境敏感地区进行项目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以最低限度降低影响。

5、旅游服务设施的布局较为合理。另外,“区内旅游,区外服务”的旅游模式,可有效降低旅游区的生态环境压力。

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珠海市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的统计中,一直稳居前列。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海滨花园城市,在经济总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珠海的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一直保持良好水平。由表4-1可知,2004-2008年,珠海空气污染指数优良率均为100%,其中I级天数分别为223天、290天、226天、154天和208天,占全年比例为60.9%、79.5%、61.9% 、42.2%和56.8%,II级天数分别为75天、139天和211天,占全年比例为39.07%、20.5%、38.1%、57.8%和43.2%。

4.1.2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珠海市水环境主要包括河流和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其中前

山河珠海市段水质监测所有项目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黄杨河尖峰断面水质监测所有项目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跨市边界河流磨刀门水道布洲断面和前山河南沙湾断面水质监测所有项目月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和Ⅲ类标准。主要饮用水源地大镜山水库、竹仙洞水库、杨寮水库、平岗泵站、广昌泵站和裕洲泵站。根据六个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得知,在枯水期由于海水倒灌影响,有时候氯化物项目出现超标现象外,其它项目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

4.1.3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目前,远岸海水水质总体良好,近岸海水水质相对较差,多为轻度、中度污染海域,主要海水污染物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石油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近岸海洋贝类污染物残留水平较低,但是部分重金属含量偏高。主要陆源入海排污口对海域环境造成的危害或潜在危害较小,主要或潜在污染物为悬浮物和氨氮。重点增养殖区的养殖环境总体较好。主要海水浴场水质良好。海洋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4.1.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珠海全市水陆总面积为7653平方公里,陆地面积1687.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965.2平方公里,分别占总面积的22%和78%,森林覆盖率为33.2%。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274.26平方公里,占陆地面积的16.25%。据管理部门统计,城市绿地总面积达3602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19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39%,人均公共绿地20.47平方米。建成区公共绿地725.24公顷,专用绿地2630.4公顷,防护绿地225.61公顷,风景绿地275.73公顷,生产绿地66公顷,街道绿地404公顷。根据绿化达标的调查资料,建成区的住宅区平均绿地率为26.08%,工厂区的平均绿地率为22.11%,机关单位的平均绿地率为24.55%。同时,珠海市己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1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80.48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0.92%。

4.1.5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目前,珠海市功能区噪声0、1、2、3类环境噪声功能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基本保持稳定。4类区夜平均等效声级超标。声源构成以生活噪声源为主。

4.2 旅游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现有旅游区均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部分旅游度假区还实现污水零排放,如:海泉湾度假区。

4.3 主要环境问题与制约因素分析

(1)存在的主要区域环境问题: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完善;自然、农村与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亟待加强;环境管理能力仍显薄弱。

(2)未来发展面临的环境形势:工业化发展对环境的压力;城市化发展对环境的压力;区域发展对环境的压力。

(3)旅游发展环境制约因素分析:空气质量有进一步恶化趋势;近岸海水水质相对较差;旅游配套市政、环保设施不足。

5 环境资源承载力评价

旅游环境承载力是旅游地对游客实施正常旅游活动和行为的支撑能力,它是旅游地自然生态、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承载力的综合体现。旅游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为43.8万人/日,其中生态环境承载力为323.4万人/日,旅游资源空间承载力为568.6万人/日,珠海市居民对游客的心理承载力视为无穷大,旅游环境经济承载力为43.8万人/日。

6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旅游设施和交通工具。随着绿色公交、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大力推广和应用,珠海市旅游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将逐年减少,其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较小。到2010年、2015年、2020年,旅游能耗分别为85.5万吨标煤、160.7万吨标煤、261.6万吨标煤。

6.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旅游业水污染物排放量远远小于珠海市水环境可利用纳污容量,且占全市污水污染物总排放量比例也比较低。可见,在环保设施按相关规划实施后,旅游业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经计算,2010年、2015年、2020年旅游COD排放量分别为0.42吨/天、0.86吨/天、1.45吨/天;2010年、2015年、2020年旅游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4吨/天、0.09吨/天、0.14吨/天。

6.3 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分析

旅游垃圾在规划期内大多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可见,旅游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无害化处理”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根据《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送审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年升高,并在规划期2010年达到100%。

6.4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珠海市的绿地系统不但有城市规划建设区的城市绿地系统,还有海岛、森林和农业等生态绿地系统。生态绿地不但是区域绿地生态基本的支持系统,而且是城市生态建设的资源和保障。虽然旅游活动对生态系统有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后,可降低到最低限度。

6.5 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44.1dB(A),并控制在50dB(A)以下,满足全市大多数功能区要求。

6.6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建设施工扬尘和施工废气。

(2)施工期的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建设施工过程排放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3)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道路建设、土地平整、管道铺设、河道整治以及厂房建设过程的各类施工设备和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主要有:压路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土机、挖掘机、搅拌机、电锯、打桩机等,它们噪声一般在80-105dB(A),部分施工设备(如打桩机)峰值噪声可达120dB(A)。

7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1 扩大资源空间环境容量

为打造更加舒适、方便、环保的特色旅游城市,考虑采取以下方法进一步的完善珠海市旅游区资源空间环境承载力。1)修建旅游区之间的通道,便于游客分流。2)重点开发海岛资源游览区,增加游览路线,岛内的道路要加宽,扩大游客可达区域面积,减小主要景点人数过多的压力,是改善珠海市旅游区资源空间环境的主要措施。3)搞好淡季促销、增加淡季游客数量、减轻高峰期压力。淡季太冷清,旺季太拥挤,因此淡季促销对于改变公众出行的季节选择习惯非常重要,是减轻高峰期环境压力的重要措施。4)加强管理和安全保护措施。海岛的船运要加班次;登山道路可增加台阶,但必须减小山路坡度,在比较险要的地方要设置护栏。

7.2 扩大经济环境容量

珠海市旅游区经济环境容量制约因素是珠海市目前的交通运载能力。1)随着公交优先的进一步发展,珠海市公共汽车运输将在“十一五”期末初步建成“骨架线路+基本线路+补充线路”的三级公交模式和完善、便捷的公交换乘枢纽站点及公交停车保养场地。在远期将更加完善珠海市城乡一体化公交系统并建立珠海市智能公交系统,满足规划期间的城乡居民公交出行需求,提高全市公交系统整体服务水平和提供优良的交通基础环境,将形成安全舒适、快捷完善的公交网络及公交专用道系统。2)珠海市将形成“城市轻轨与公共汽车并举”的城市公共交通模式,满足不同出行目的、不同层次乘客的交通需求。随着城市的发展,城际轻轨建设将提高到重要的位置上。预计广珠城际轻轨将在“十一五”期末建成,投入运营,开始发挥其效益。同时,随着主城区和珠海市西部的开发与发展,居民的出行需求的提高,将对轨道交通提出要求。3)加大海岛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以进一步扩大和利用海岛旅游资源和缓解市区旅游空间环境压力。

7.3 扩大生态环境容量

珠海是旅游区生态环境容量制约因素是垃圾处理能力。因此,应在旅游高峰期采取措施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加大垃圾收集和清运能力,增加垃圾运输车辆或运输次数。此外,虽然旅游区内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大,但也要加强对旅游区内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的控制。由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方也是游客集中的地方,因而采取措施防止旅游高峰期局部污染过重是十分必要的。旅游区产生废气主要为燃气废气及汽车尾气等。比如:旅游区内行驶的旅游车应使用清洁燃料,减少高峰期大量汽车尾气对旅游区内的空气造成的影响。

7.4 积极开展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已被公认为对环境影响最小,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旅游形式旅游者在开展旅游活动时,需要旅游地提供方便舒适的衣、食、住、行服务。应设法使旅游区的服务产业生态化。针对具体的生态旅游点,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相应的生态旅游产业。

7.5 鼓励当地居民参与

生态旅游常与自然保护相联系,同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有在保障当地居民的利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生态旅游才能可持续地发展。因此,积极鼓励当地居民参与是必要的。

7.6 科学的环境管理

旅游资源开发与运营对环境的实际影响性质、程度与范围还将主要取决于经营者环境管理水平的高低。所以,环境管理是保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不可缺少的“软件系统”,包括使用科技手段、行政手段、宣教手段及法规手段等方面。

8 监测与跟踪评价

8.1 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根据旅游业对环境污染的特点,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环境监测主要工作分为运行中的旅游景区环境监测和待建旅游景区的环境监测两部分。根据实际状态,又细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

8.2 施工期间环境监理

拟建项目施工期环境监察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旅游景区施工弃渣的合理堆放和水土流失的防护、施工期生活废水的流向、生产废水的澄清处理、工地化粪池的建设与清理等。2)旅游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景区绿化方案的实施、景区固体废弃物与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3)根据要求,环境监察与审核的工作应委托第三方组成监察小组。

8.3 跟踪环评的要求

跟踪评价可认为是本次评价基础上的回顾评价。因此,应着重关注以下问题:1)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方案的修订情况;2)旅游景区污染源调查与统计;3)污染源的排放与治理情况;4)旅游景区及旅游服务设施环境质量状况调查;5)存在环境问题与解决办法。

9 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与公众进行交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调查,是规划或建设项目业主与公众进行双向交流的过程,可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环境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从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避免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环境和公众利益的损失。

为了提高珠海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环评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针对性,使环评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决策、污染防治对策更为合理、可行,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遵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活动。

10 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方案的目标战略正确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和环保等相关要求,空间布局较为合理且与土地利用功能相协调,生态、资源、市民心理、经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旅游未来发展的需求,旅游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游客的生活污水和生活能源消耗造成的大气污染、旅游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影响。在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减缓措施的情况下,可以使旅游业成为真正的“绿色产业”,使之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总的说来,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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