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隐忧思考

我国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隐忧思考
我国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隐忧思考

我国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隐忧思考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日益深入,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模式不断被借用,并在实践中取得了相应成效。但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制度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私人资本固有的逐利性与混合公共物品公共性及公益性的内在矛盾,导致在公共物品私人投资领域,各类问题与冲突屡见不鲜,主要体现为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钱交易、社会成本激增、政府公信力下降、效率损失等方面。允许私人部门进入公共物品供给领域是目前世界上公共物品供给改革的趋势,但这些隐忧与矛盾阻碍了我国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模式的有序发展,扭曲了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改革的初衷。

关键词:公共物品/私人供给/隐忧

对于公共物品,从斯密、穆勒、庇古到萨缪尔森,都把它作为市场失灵而必须由政府配置的对象。但他们的理论都存在一个缺陷,即普遍忽视了公共物品的分类,仅将研究对象限制于纯公共物品,而现实生活中的公共物品大多数都是混合公共物品。这些混合公共物品,尤其是俱乐部产品的存在为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提供了可能。①从60、70年代以来,以戈尔丁、科斯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理论上对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进行了证明。这一理论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西方国家掀起旨在打破政府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在政府公共部门推进私人资本化改革的政府再造浪潮。这场浪潮对我国的行政改革也产生了深远影响。近年,我国对某些公共物品,特别是对准公共物品的投资思路进行了调整,允许私人资本进入到相关领域,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西方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改革是在其市场机制比较完善、民主化制度比较健全、法制体系比较完整的背景下进行的;而我国尚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存在市场机制与规范不全,法律与制度滞后,政府资源不足等一系列弊病,导致我国公共物品供给上宏观资源配置效率与微观制度效率低下,致使公共物品私人投资领域,各类问题与冲突屡见不鲜。

一、权钱交易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行政人员同样具有经济人理性,同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公共物品私人化投资的进程中,参与公共物品供给的企业可能通过收买政府官员使其放弃监督职能,人为设置市场壁垒或提高价格,来取得巨额利润。而作为主管部门的行政官员,为获取自身利益,往往与企业“合谋”,把手中的监督权和控制权作为一种政治资本为企业带来垄断利润,从而在利益的分配中获利,造成巨大的腐败空间。

所以,腐败问题成为困扰政府利用市场提供公共物品的一个大问题。在政府与市场的结合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腐败问题,那么利用市场来生产的好处就会被腐败带来的损失所抵消。

(一)寻租隐忧

公共物品行业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是许多利益集团希望进入的领域。而由于公共物品的特殊性,政府往往掌控着审批权、特许经营权和控制权。企业通过寻租来俘获政府,从而取得其进入公共物品投资的通行证。

以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案为例,在其主政期间,通过手中的审批权,非法牟利上百万元。据报导,早在2000年浙江省药监局原局长周航落马时,就已供出了郑。郑在1994年调到国

家医药局之前在浙江长期任职。那时浙江各企业到国家药监局来向郑行贿,都是周带队。在国家药监局成立的第一年内,审批通过的新药,浙江的药厂占了全国的五分之一。

在有需求有供给的情况下,公共物品私人投资过程中,政府部门与企业通过权钱交易、内幕采购、黑箱操作、加价出售国有资产、假借上市挪用所筹资金另作他用等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二)监督隐忧

政府允许私人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并不意味着政府在此方面责任的让渡。因为无论是纯公共物品还是准公共物品,其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公众需要,实现某种公共利益。而由于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者是理性经济人的特点,再可能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可能会做出某些有违公共利益的行为。而且,如同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会出现“政府失灵”一样,私人提供公共物品同样存在低效率等情况。因此处于公益的目的,政府的干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为此,政府必须加强对私人提供公共物品的制度约束。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但作为监督部门的政府机构往往由于与企业有着共同的利益关系,而偏离政府的总体公共目标和社会目标。

仍以郑筱萸案为例,由于药监部门监督混乱,以权谋私,致使药品注册申报造假、药品研制生产中违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这不仅损害了一个国家权力部门的权威,也破坏了一个行业的健康,更威胁到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成本隐忧

公共物品私人供给虽然缓解了政府在某些专项财政支出上的负担,但由此带来的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激增问题不容忽视。这类问题的出现告诉我们不能单纯仅以成本论成本,任何技术手段所带来的成效都是短暂的,如何避免和解决技术层面之后的真正成本问题,尤其是社会成本才是工作的关键。

(一)政府行政成本

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区分出公共物品的不同类别是责任政府、有限政府理论的一大贡献。通过这种区分,可以理清政府的边界,让政府从某些公共物品的经营中脱身出来。在公共物品理论的后期发展中,进一步提出了让政府有选择地退出公共物品的垄断供给,让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也加入到公共物品的供给行列中来。这对于推动政府的行政改革,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公共物品理论被作为一个思维框架被确立起来之后,也对政府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阻碍作用。因为它总是让政府小心翼翼地去区分哪些物品的提供必然有政府组织来承担责任,即由政府组织自身提供;哪些物品生产则可以通过公私伙伴关系来实现,或采用使用者付费的规则来运行。②从20世纪后期以来的情况来看,由于非政府的、非盈利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自治力量的出现,由于私人组织形式和功能的变化(尽管它们的利润导向性质没有改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公共物品是由私人供给还是政府供给的区分越来越没有必要。在这种情况下,执意区分不但会造成政府决策效率低下,更会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支出。

此外,政府授权允许一些私人企业进入公共物品供给行列,但由于相应的管理监督机制没有跟上去,私人投资者凭借政府授权,大行违法、违规之事所造成的消极的影响是巨大的。当这种消极现象出现的时候,政府就不得不投入大量的精力去纠正或善后。结果,一笔额外的消耗又是不可避免,而行政成本的增加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了。

(二)社会成本

在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改革中,社会成本不容忽视,能否妥善处理社会成本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系类社会问题关系着改革的成败。

1、弱化社会公平

公共物品生产和提供主体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其公益性、公共性的改变,对消费者来说,许多公共物品属于他们的必需品,具有消费的“不可拒绝性”。对于提供公共物品的私人企业来说,他们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目标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企业在获得提供公共物品资格的同时,为了收回前期投入的资本及获取超额的利润而擅自提高产品价格,导致一部分消费者因不能承受高价产品而无法享受公共物品所带来的福利,从而在客观上造成社会弱势群体的公民权利无法实现。

正如改革中的医药卫生机构,市场机制进入卫生领域,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也必然带来卫生资源和卫生服务机会分配的社会公平问题。资本的逐利性会使卫生资源流向能够给卫生服务提供者更大利润的地区、群体和个人,从而在地区、卫生机构、个人之间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和卫生发展的不平衡,而因此带来的社会成本的消化却是十分缓慢的。

2、弱化金融安全

公共物品行业由于其经营规模性、公共性与公益性,在公共物品私人供给过程中,供给企业在追求其自身利润的同时还承担着相应的社会功能。国家为保证社会福利的实现,必然采取相应措施对其予以扶持,而供给企业则以放弃社会性功能要挟政府,使政府在与企业的讨价还价中处于被动地位。在这一过程中,资金问题历来都是企业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往往将银行牵涉其中。

从银行的角度而言,虽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银行系统进行了大规模改革,但银行并没有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依然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在投资放贷中仍有相当比例须按各级政府预先的项目来进行,使得借贷方的信用和项目的可行性退职其次,从而导致公共物品供给企业在于银行的博弈中,可凭借政策禀赋及银行的前期投入形成沉淀资本,使银行处于弱势地位,产生大量坏账、呆账在所难免,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风险的程度,不利于金融资本的有效运作,使真正需要资金的企业因无法筹措到资本而面临困境,资本效用难以发挥,这对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

3、弱化资源配置

公共物品的提供是为了最大化实现社会福利,因此政府的定价标准往往从社会公共利益考虑,收费低廉;但改由私人提供后,由于公共物品供给商的垄断性与逐利性,生产企业制定高额的收费机制,让消费者望而却步,使得公共物品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的无效配置和浪费。尤其是在公共物品私人投资的初期阶段,政府为吸引资金,提出的优厚条件往往成为日后损害公共利益的隐患。

三、政府公信力隐忧

随着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改革前属于社会公共福利的公共物品将由市场机制来提供。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在某些公共物品的供给中退位到一个“守夜人”的角色,公民日益被定位为顾客。当公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完全可以通过货币形式购买到公共物品时,从客观上导致公民忽视自己的政治诉求,降低了对政府的认同感,造成政治冷漠,从而淡出政治社会生活。

对此,我深有体会。作为一个南方人,到北方求学,明显可以体会到南方人明显比北方人不爱谈政治。在一些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人们谈得最多的是房价、股票、私家车,很少触及政治。当政府供给公共物品的职能被市场代替后,而政府又无法及时找到新的定位,人们就会对政府存在价值的合理性产生怀疑,造成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四、效率损失

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传统政府垄断经营的低效率问题,通过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供给效率。但由于公共物品的规模经济性,并由此形成的新垄断使得低效率现象依然存在。

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角度看,完全竞争下的外部压力是十分强大的,它迫使竞争主体的企业通过改进技术与管理以降低成本而增加竞争力。在传统公共物品政府垄断经营的“市场”中,政府的垄断经营客观上使其处于免于市场竞争的地位,因而没有追求效率极大化的动力;而改由私人供给后,取得供给权的生产企业同样由于其垄断地位,也可避免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因此缺少改进技术,降低成本的内在激励,导致经营者更倾向于非竞争的垄断收益。在这一情况下,使得企业的平均生产成本高于最低可能成本。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是质量低下就是供不应求,不是品种单一就是多年一贯制,消费者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从而扭曲了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初衷。

公共物品私人供给中存在的诸多隐忧严重损害着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阻碍着社会整体效应的实现。我国政府应及早认识注意到这一点,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各类隐忧,特别是要消除体制上的障碍。

注释:

①温来成. 政府经济学[M]. 北京:中国认识出版社,56

②温来成. 政府经济学[M]. 北京:中国认识出版社,61

参考文献

[1].温来成. 政府经济学[M]. 北京:中国认识出版社

[2].张康之.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中降低政府成本,公共行政[J],2007,5

[3].何忠洲,蒋明倬.郑筱萸的典型性腐败,中国新闻周刊[J],8/2007,总第314期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概念.doc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概念 正文 一、公共物品的概念及特征 1.公共物品的概念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又称公共产品,广义上讲,它是指那些在消费上具备非竞争性或在受益上具备非排他性(或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它是一个公共经济学的概念。公共经济学也被称为政府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政府经济学就是经济学中专门研究政府经济行为、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府经济活动特殊规律性的科学,“是论述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如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存在意义和行为,回答政府必须做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做的学问”。 2.公共物品的特征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而言,理解物品的私人性和公共性,关键在于理解物品在消费过程中的两种属性:排他性和竞争性。 排他性: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要消费各种各样的物品或使用价值,当人们消费某种物品时,同时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如私人不动产、日用消费品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排他性;反之,当人们在消费某种物品时,同时并不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如国防、法律、航海灯塔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非排他性。 竞争性:一件物品被消费,别人就无法再消费该物品了,如一只面包、一件外套等,供给者只有增加生产,才能满足更多人消费;那么,这件物品从生产到消费都具有竞争性;反之,人们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不影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和利益,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加重供给者的成本,或者说,新增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同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即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如交通路牌标志、法律条文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非竞争性。 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是私人物品;而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则是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在消费者之间是可以分割的;公共物品在消费者之间是不能分割的。这种不能分割有两种情况:一是技术上不可能,如交通路牌标志要让一部分走过它的人不能看是不可能的;二是分割的成本高昂到不可接受,如为了不使某艘船受既有灯塔的指引而另拓航线和建造另外的灯塔的成本太高。

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

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 1.公共物品的含义 所谓公共物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和私人物品相对应的,私人物品有两个明显的特征:竞争性和排他性。 2.公共物品的特点 (1)非竞争性。即消费者对某一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对该公共物品的消费。 (2)非排他性。 3.公共物品的分类 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两大类: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1)纯公共物品是具有完全的

非竞争性和完全的非排他性的物品,如国防、治安等,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 (2)准公共物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如教育、医疗卫生、收费公路等。 4.公共物品和市场失灵 公共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所有消费者需求曲线沿纵向(即价格方向)相加得到的;私人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个人需求曲线在水平(即数量)方向相加得到的。 由于纯公共物品存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消费者更愿意采取搭便车行为,导致市场产量远远低于最优

产量。 对于准公共物品来说,如教育、医疗服务等,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来引导资源的配置。 【例题1·多选题】公共物品的特点包括()。 A.竞争性 B.排他性 C.非竞争性 D.非排他性 E.效用的可分割性 [答疑编号91105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例题2·多选题】(2007年)

下列关于私人物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必然减少另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 B.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 C.该物品在财产所有权上具有独占性 D.一个人不进行购买就不能消费该物品 E.一个人不进行购买也可以消费该物品 [答疑编号91105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大] [中] [小] 一、理论界定 “公共物品”这一概念首先由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于 1919 年在其博士论文《公平税收》一文 中正式提出的。而再次正式使用此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他认为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 征: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布坎南在《民主进程中的公共财政》一书中也强调了公共物 品的显著特征就在于它的不可分性和排他性。斯蒂格利茨在《经济学》中也指出“公共物品是这 样一种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 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他性的)。”除此之外,他还指出,有 些公共物品在消费时会产生拥挤性,如道路、公园在消费者达到一定人数时就具有拥挤性。 (一)城市公共物品定义 关于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几乎每个学者都有不同的表述,但是就其本质来看,他们的观点 又都具有一致性,只是在侧重点方面存在某些差异。比如,邢福俊认为,所谓城市公共物品,是 指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 步和发展所提供的城市内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我们可以根据各位学者对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把本文的城市公共物品界定为:是指以实现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步和发展 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它包括地方教育、公安、消防、公路、桥梁、航空设施、公共交 通、供水、废水处理、内河航道、港口、水源、固体废弃物与有害废弃物的处置设施、公共建筑 与庭院、通讯系统等等。可以说,城市公共物品是一个城市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城市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城市公共物品城市特征 通常来说,公共物品具有以下特征: 一般特征即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城市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指对于一种纯粹 公共物品来说,任何一个人为了消费而实际可以支配的公共物品的数量就是该公共物品的总量。 特殊性即空间性。城市公共物品的空间性是指这种公共物品尽管对于新来的居民无需耗费更多的 成本便可以获得其收益,然而这种收益却局限在一个社区中,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在这个地区 内的居民可以受益,而不在这个地域内的居民则不受益。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 (一)主体选择单一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和一般性作用,但市场调节对治安设 施、环境与卫生设施、防洪防灾设施、文化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往往鞭长莫及,由于公共物品的外 部性,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其结果直接表现为市场失灵,通过政府供 应公共物品以弥补市场失灵。因此,提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便成为城市政府配置资源职能的主 要内容。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不足

岭院微观经济学案例分析 灯塔的故事――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

灯塔的故事——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 案例: 在一个靠海的渔港村落里住了两三百个人,大部分的人都是靠出海捕鱼维生。港口附近礁石险恶,船只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礁沉没而人财两失。如果这些村民都觉得该盖一座灯塔,好在雾里夜里指引迷津;如果大家对于灯塔的位置、高度、材料、维护也都毫无异议,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把钱找出来,分摊盖灯塔的费用?村民们怎么样分摊这些费用比较好呢? 既然灯塔是让渔船趋福避祸,就依船只数平均分摊好了!可是,船只有大有小;船只大的船员往往比较多,享受到的好处比较多。所以,依船员人数分摊可能比较好! 可是,船员多少不一定是好的指标,该看渔获量。捞得的鱼多,收入较多,自然能负担比较多的费用。所以,依渔获量来分摊比较好!可是,以哪一段时间的渔获量为准呢?要算出渔获量还得有人秤重和记录,谁来做呢?而且,不打渔的村民也间接地享受到美味的海鲜,也应该负担一部分的成本。所以,依全村人口数平均分摊最公平! 可是,如果有人是素食主义者,不吃鱼;难道也应该出钱吗?即使素食主义者自己不吃鱼,他的妻子儿女还是会吃鱼啊。所以还是该按全村人口平均分摊。 可是,如果这个素食主义者同时也是个独身主义者,没有妻子儿女,怎么办?还是船只数为准比较好;船只数明确可循,不会有争议!如果有人反对: 虽然家里有两艘船,却只有在白天出海捕鱼,傍晚之前就回到港里。所以,根本用不上灯塔,为什么要分摊?或者,有人表示: 即使是按正常时段出海,入夜之后才回港,但是,因为是航海老手,所以港里港外哪里有礁石,早就一清二楚,闭上眼睛就能把船开回港里,当然也就用不上灯塔! 好了,不管用哪一种方式,如果大家都(勉强)同意,都好(也许决定是自由乐捐)!可是,由谁来收钱呢?在这个没有乡公所和村里长的村落里,谁来负责挨

第五讲公共物品理论

第五讲公共物品理论 第五讲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理论 一(什么是公共物品 1(纯(pure)公共物品与非纯(impure)公共物品 (1)纯公共物品是指(消费上)具有(完全)非竞争性(non-rivalry)与(完全)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的商品。(完全)非竞争性是指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总是为零,这意味着它可以同时容纳任意多的消费者;(完全)非排他性是指阻止消费者搭便车行为的成本无限大。如果物品的消费具有完全竞争性与完全排他性(即排他成本总是为零),则称之为纯私人物品。显然,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严格意义上的纯公共物品,现实世界中的物品位于纯公共物品与纯私人物品之间。 (2)非纯公共物品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的商品。非纯公共物品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但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随着使用者的不断增加,每个消费者从该物品获得的效用将下降,即消费开始具有竞争性,经济学称这种现象为拥挤(congestion),而纯公共物品是不会有拥挤现象的,所以,经济学又称之为可拥挤公共物品(congestible)。某些非纯公共物品的排他成本尽管不是零,但也并不高,即具有较强的排他性,经济学称之为俱乐部产品。 2(对公共物品的进一步理解 (1)区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private public)的标准就看消费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即是否有必要排他及是否可能排他。非竞争性实际上意味着从资源配置效率角度看不应该、没有必要排他;非排他性实际上意味着不能够排他性。排他性既与技术条件有关,也与法律制度有关,公共物品强调的是与技术特性有关的排他性。

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文献综述

关于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文献综述 【摘要】本文主要从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现状、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方式、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类型、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决定条件方面整理了国内有关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研究文献。专家学者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仍需要更多人的关注和研究来推动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研究和实践的发展。 关键词: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供给私人提供 一、引言 公共选择学派以前的经济学家认为,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得如果通过竞争性市场提供这些公共产品会产生无法收回成本和效率低下等问题,从而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条件也无法满足公共产品的需求。因此,需要公共部门也就是政府来提供这些公共产品才能满足社会需求。但是由于政府“失灵”存在着低效率,准公共物品拥有的强外部性、部分排他性和部分竞争性的特点,私人提供能提高供给效率以及增加资金来源等原因,公共物品也应当采用私人提供的方式提供。 二、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现状 我国最早是民航业最早进行私人经营的公共产业,目前铁路、电信、电力等行业都出现了私人承包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现象。白光弼, 仲伟周通过对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气象服务商业化的现象的研究,提出了我国气象服务商业化的对策思路。 而我国目前公共物品的提供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于海峰、谢颖认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显著特征是政府调节及公共部门的过度垄断,私人部门和第三部门在公共品供给中的参与程度较低。【1】由于政府的垄断行为,导致公共部门规模膨胀、增加财政负担、资源配置效率低、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和寻租与腐败行为的滋长蔓延等问题。张军、卢洪友、阮日生认为我国目前的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着以下问题:在公共品生产资源配置的政府选择和市场选择以及横向组织结构中,公共部门垄断过度,使私人部门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公共部门内部的权责关系没有理顺,缺乏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公共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不高;政府将公共品的生产与提供集于一身, 私人生产与政府采购的市场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2】在这样的条件下,必须要进行公共品供给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以改善公共品的供给效率。 一些学者根据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樊丽明、石绍宾认为我国目前公共品庞大的需求和有限的政府财力矛盾突出,需要充分发挥私人供给的作用政府还需要对私人提供创造宽松的环境,如提供信息、放松管制和制定优惠政策等。最后,政府需要对私人部门进行监管,包括公共品供给的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孙钰从提高经营效率的竞争选择角度,给公共物品私人提供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电信、电力、铁路运输、煤气和自来水供应等都属于自然垄断性公共物品, 但是这并不等于这些物品的全部经营业务都具有自然垄断性质;二是广播、展览、基础性研究及教育等公共物品的经营, 应该引进竞争机制。【3】她认为根据公共物品的双重效率标准, 采取分割剥离其业务的方式, 对于适于公营的, 则由政府公营企业经营;对于可以引进市场竟争机制、进行竞争经营的, 则由多方进行投资经营。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2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教案) 尊敬的各位学员,上午好。能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些问题,我感到非常荣幸。今天想和大家探讨的话题是公共物品的供给。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一个案例:荆州长江大桥路灯为何不亮 (根据荆州新闻网有关报道整理) 2002年10月,荆州长江大桥建成通车,一圆两岸人民的千年梦想。作为荆州的地标性建筑及荆州市的“南大门”,雄伟而壮观的荆州长江大桥都是荆州人民的自豪和骄傲。可遗憾的是,大桥建成八年来,除了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外,平时的长江大桥每到夜晚都只亮灯一会儿,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漆黑一片,过往车辆只能摸黑过桥,非常不方便,也大大影响了荆州的城市形象,市民对此反映多多。 据了解,荆州长江大桥上的路灯管理并非是荆州市路灯管理局履行,而是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在负责。按照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自己的说法,该局虽然是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却是企业化的管理。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党委委员、分管费收及路灯监控的喻建忠告诉记者,大桥自建成以来,电价一直按0.9250元每度收取,实在太高了。按理说,大桥路灯、景观灯用电属城市公用事业用电,也应和城区其它路灯一样,享有财政补贴,如此实际电价就只需1毛多钱每

度。近几年来,为大桥亮灯的问题,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曾向市政府打过多次报告,在历年的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过多次建议,有的还形成议案 和提案,但一直没能解决问题,症结即在于高电价产生的高电费,而这要由该局自 身全部消化,他们是绝对承受不起的。为电价的事情,他们和电力部门协调过不知多少次,但解决不了问题。而来自我市电力部门的说法称,他们完全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电费,不可能违反规定给大桥搞特殊。 喻建忠表示,现阶段要让大桥亮起来,必须要降低实际电价,这要么电力部门 给予特殊关照,要么市里出台相关政策,否则按大桥局现有这么巨大的还本付息压力状况下,是无法让长江大桥整晚亮起来的。 怎样才能让荆州长江大桥整晚都亮起来呢?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开始我们今天的探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因此,对公共物品的研究便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于公共物品,我想就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和大家作个交流。 1、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2、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3、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 一、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请大家用30秒的时间想想,你所认为的公共物品有哪些? 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物品都是私人物品。我们可以用两个特征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区分开来,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物品的两个本质特征。而私人物品则相反,私人物品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要理解公共物品,首先要弄清它的两个本质特征。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物品的享用,并不排斥其他人对该物品的

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摘要】:政府的核心任务是为社会公众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强调政府的阶级属性而忽略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属性,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府以开始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中退出来,转向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 【关键词】:公共产品; 供求; 政府 政府的核心任务是为社会公众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强调政府的阶级属性而忽略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属性,理论研究中对公共产品的研究几乎是空白。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府以开始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中退出来,转向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加强对公共产品的研究,无论是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政府对经济与社会的管理,还是要以社会需要为导向,明确具体情况,以尽可能低的行政成本,合理组织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同时引导民众对公共产品适当的消费,获取尽可能大的行政效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里我想主要谈一谈政府应如何以社会为导向,来具体明确的实现自己在公共产品中的主体地位。 在我国,政府的职能一直是个很模糊的问题,因为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在不少领域政府既是球员又充当裁判员,这就使得市场上还存在着不少低效率的现象,比如某些公共产品的低质量,劳动生产力低下等。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但这一过程是漫长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失效的情况也就越来越多,越来越凸现。所以政府当务之急就是应该明确具体情况,从不同的的问题中来总结规律,高效率的来解决市场失效中的公共产品问题。 现阶段的我国由于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的问题也就显现的日益明显,问题也日益纷繁复杂,但在研究了近十个实例后我觉得总的来说可以归纳为四类,即供给不足、供给浪费、消费不足和消费浪费。这其中的两种供给中的问题是因为公共物品的外部性这一本质决定的,是公共产品私人提供不效率的一般体现;而两种消费则都是由于政府介入不力而造成的,消费不足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价格定制不当和政府宣传推广力度不够,而消费浪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作是”矫枉过正”,这种过正会造成稀缺资源的浪费或社会总剩余的减少,因此这也同样是不效率的。 比如在一幢旧式楼房里,屡次发生失窃事件。每次发生失窃后,住户们都希望装上一扇单元防盗门。向单位房管部门反映,但房管部门说住在楼里的已经不完全是本单位的人,费用不能由单位出,再说这些住房已经出售给私人,装防盗门应当由住户自己出钱。于是,该居民楼一直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没有一个机构出面负责解决防盗门的安装问题。这是一个典型的供给不足的案例,因为单元防盗门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它是具有很强正外部性的。如果采用私人提供就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物品的内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费的大多数物品是到市场上购买,买来之后,自己可以独自享其效用,别人无法使用,这种只能个人或家庭独自享用的物品称之为私人物品。而与之相反,在现实经济中大量存在不具备明确的产权特征,形体上难以分割和分离,消费时不具备专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例如国防、道路、无限电视服务等。 与一般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几方面特征:(1)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每一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导致任何其他人消费的减少或者说一个公共物品一旦提供了,多一个消费者得加入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为实现消费这一物品,消费者之间不必要展开竞争或争夺。(2)消费的非排他性。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消费而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最典型的如灯塔、国防、司法系统等。(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集体使用,正如西方财政理论中提到的?灯塔理论?。[1] 按照公共物品的供给、消费、技术等特征,依据公共物品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状况,公共物品可以被划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1)纯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消费上不存在?拥挤效应?,不可能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排他性使用,如国防、国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属于典型的纯公共物品。(2)准公共物品。一个人的使用不能够

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于私益争夺,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由于公共的性质,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着?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的问题,这类物品如地下水流域与水体资源、灌溉渠道等。 二、公共物品供给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困境 以往人们常用哈丁的?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理论模型来分析公共物品解决之道。这些模型告诉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如何会做出从全体当事人的角度看是‘非理性的’行为。对此,人们提出以强有力的政府或者彻底的私有化来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途径。 (一)市场在公共物品提供中面临的困境 一些学者认为,由于理性人的自利性和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会导致帕累托最优,即如果不能使某些人的福利变好,也不会变坏,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因而公共物品应由市场来提供。但市场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困境,这就是市场失灵。 1、公地悲剧。如果理性人共同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环境的退化,如一群牧民面对向他们开放的草地,每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购养成本,是合算的,尽管因为平均草量下降,可能使整个牧区的牛的单位收益下降。每个牧民都可能多增加一头牛,草地将因为可能被过度放牧而被破坏,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食量,致使所有牧民的牛均饿死。[2] 此例中的牧民在决定自己养多少牛时并未考虑其行为的负外部效应,结果每户牛的数量越来越多,而牧草的产出基本上没多少增加,最终陷入?公地悲剧?。公地悲剧表明了公共事物无人关怀的结局。

公共物品的供给之道探索

寒假社会实践论文

公共物品的供给之道探索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但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关社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为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必要性。所谓公共物品是有别于他人物品的另一类产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费的大多数物品是到市场上购买,买来之后,自己可以独自享其效用,别人无法使用,这种只能个人或家庭独自享用的物品称之为私人物品。而与之相反,在现实经济中大量存在不具备明确的产权特征,形体上难以分割和分离,消费时不具备专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例如国防、道路、无限电视服务等。 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具体来看,公共物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研究。 一、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特征 简单地说,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它具有如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成员所共享。 2.消费的非竞争性。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 3.受益的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 对公共物品不同属性和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公共物品供给的分配,它的目的是使各种各样的公共物品的需求与供给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满足人们最大化的要求,从而使各方面的效率达到最优化。 二、公共物品的三种供给方式及其关系 长久以来,有一个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诚然,政府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它反映公民要求,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供给公共物品是政府份内的事情。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也表明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发挥不了作用,需要依靠市场或民间力量等其他供给方式来进行补充和协助。只有不同形式的供给方式的互补和相互作用,才有可能实现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而政府、市场和志愿事业组织就是构成了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三大主体。 1. 公共物品的政府供给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及其公共责任研究 ——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看公共责任政府与公共物品供给 管博佳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南京) 摘要:公共物品的供给是现代化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供给主体,权利和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将重点探讨公共物品供给的三种基本方式即政府公共供给、市场供给和志愿事业组织供给,研究三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出研究对策与实现机制,以便更好地促进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最优化配置。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但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关社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为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必要性。 一、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特征 简单地说,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它具有如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

成员所共享。 12.消费的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竞争指在消费某种产品时会影响其它消费者同时同时从该产品中收益。竞争性源于来自产品的分割性。非竞争性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 23.受益消费的排他性和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1]排他性是指某个消费者购买消费权之后把其它消费者排斥在外。而非排他性则相反。另外,公共物品还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或者,按照谁付款谁受益的原则,限定为之付款的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 二、公共物品的三二种供给方式及其关系 长久以来,有一个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诚然,政府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它反映公民要求,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供给公共物品是政府份内的事情。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也表明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发挥不了作用,需要依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和政府制度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和政府制度 摘要:在公共物品供给关系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准公共物品供给条件下的收费行为和产权确定。公共物品应该主要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但不排除在明确产权或收费状态下为经济效率的考虑由私人提供或公私合作提供。 关键词:公共物品政府私人 在纯粹的理论分析中,政府是公共物品的天然生产者和供给者,而市场则是私人物品德生产者和提供者。因为公共物品的属性决定了由政府来生产和供给要比市场更节约和有效。然而,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这种划分方式及其结论都建立在纯粹经济学分析之上,与事实有相当大的出入。更为关键的是,它没有把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区分开来,使得在实际的运作中发生模糊意指。一方面,在生产上,市场由于公共物品的独特属性而不愿意生产它,但是只要由政府付费,市场还是可以并且愿意生产公共物品的,政府通过购买私人部门的产品而完成公共物品供给的任务。比如政府采购行为,这是政府与市场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一个基础。与此同时,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如同市场制度一样,同样是内生变量,其自身的运行以及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同样存在交易成本问题。由于政府系统缺乏明确的绩效评估制度,其成本和效率较私人部门难以测量。再者,政府官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在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中也难免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因此,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政治过程,其交易成本甚至比市场制度昂贵,这表现为现实中政府的种种“政策失败”。既然如此,在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上,就存在合适的其它形式,它可以弥补公共部门供给的不足。另一方面,在供给上,政府在本质上应该提供公共物品,以实现为公众谋福利的目标。所以,不论这种物品的生产者是谁,最后的供给者必须是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政府不应该有经济利益上的考虑,这与在公共物品的生产中的效益分析并不矛盾,这是原因之一。另外,由于政府在公共物品生产上的不经济,使市场力量得以竞争进入公共物品供给机制中,但改变不了市场的自利本性。因而,假设由市场供给公共物品而不由政府进行委托代理,那就不仅存在市场失灵,可能还存在供给困境问题。这就引发另一个问题,即政府在公共物品私人生产与供给中的作用如何发挥。 促使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机制得以建立的基础不仅在于市场机制的效率,同样也需要政府公共部门的积极作为。公共物品私人供给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方面通过把公共物品生产与供给分开,由私人组织生产,公共部门组织供给;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界定产权、出租业务等契约形式组织供给。 对于把公共物品生产与最终供给分离的做法,尽管有些市场力量可以直接供给公共物品,但从根本上说,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机制是一种公私部门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此过程中,由私人部门或市场力量组织生产公共物品,再由政府公共机构以付费形式购买,提供给有需求的公众。这种运行机制所能带来的好处在于公共部门能有限地摆脱繁琐的事务工作,专心从事管理活动;私人部门积极参与公众事务,以市场力量固有的高效率实现公共部门达不到的目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席卷西方国家的公共部门革新浪潮,所倡导的重点之一就是市场化和公私合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自国家的公共部门危机。但是,无论是从法源关系上还是运行机制本身,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政府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并且需要承担无可推卸的责任。

论政府和私人对公共物品的提供、生产、和定价

姓名:王茂班级:10金融一班学好:2010644301 成绩: 论政府和私人对公共物品的提供、生产、和定价 【摘要】:传统理论认为,公共物品特别是纯公共物品的领域是政府机关和 公共部门专断的活动范围,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来,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研究对此提出了挑战。到了21世纪,公共物品的私人参与不再只是提供了,在公共生产与公共定价方面,私人的参与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公共物品提供生产定价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公共物品的概念,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一般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主要由政府来提供。之所以叫公共物品,是因为它有着不同于私人物品的以下几个方面:(1)非排他性。即在技术上没有办法将拒绝为之付款的个人或企业排除在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受益范围之外。或者说,公共产品或服务不能由拒绝付款的个人或企业加以阻止。任何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排除在其享用品范围之外。而私人物品就是属于私人或者部分人所有,并不是面对任何人。(2)强制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供应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它的效用。公共物品一经生产出来,提供给社会,社会成员一般没有选择余地,只能被动地接受。换句话说,公共物品不是自由竞争品,它具有高度的垄断性。而私人物品不具备强制性,只有通过市场之间的竞争把自己的产品做得更好,让消费者满意。(3)无偿性。消费者消费这种物品可以不支付费用,或者以远低于其边际效用或边际成本决定的价格来讨价钱。很显然,私人物品,不会白白送给你,必须给所有一定的报酬。(4)非竞争性。即某一个人或企业对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或企业同时享用,也不会因此而减少其他人或企业享用该种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或质量。这就是说,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消费量,或者,增加一个消费者,其边际成本等于零。私人物品不能被所有人消费,必须通过竞争才能得到。 对于公共物品也是与分类的,一般上可分为两类;(1)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国防和灯塔等,通常采用免费提供的方式。在现

曼昆《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第版课后习题详解第章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

曼昆《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第版)课后习题详解(第章--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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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昆《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第6版) 第11章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 课后习题详解 跨考网独家整理最全经济学考研真题,经济学考研课后习题解析资料库,您可以在这里查阅历年经济学考研真题,经济学考研课后习题,经济学考研参考书等内容,更有跨考考研历年辅导的经济学学哥学姐的经济学考研经验,从前辈中获得的经验对初学者来说是宝贵的财富,这或许能帮你少走弯路,躲开一些陷阱。 以下内容为跨考网独家整理,如您还需更多考研资料,可选择经济学一对一在线咨询进行咨询。 一、概念题 1.排他性(excludability) 答:排他性指一个人使用或消费一种产品或服务时可以阻止其他人使用或消费该种产品和服务的特性。一种产品或服务具有排他性时,一个人使用或消费该产品或服务时可以阻止其他人使用或消费该种产品和服务。排他性是区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标准之一。生产者的排他原则有效时,生产者能够限制那些不为这种物品支付的消费者使用这种商品,消费者的排他性有效时,消费者在消费一种物品时,其他人能够被排除在外。在排他性原则失效的地方,就会出现没有付出代价,却可以享受物品效用的“免费搭便车”现象。 2.消费中的竞争性(rivalry in consumption) 答:消费中的竞争性指一种产品或服务被一个人消费从而减少了其他人消费的特性。如果某人已经使用了某个商品(如某一火车座位),其他人就不能再同时使用该商品,则这种商品就具有消费中的竞争性。市场机制只有在具备排他性和竞争性两个特点的私人物品的场合才真正起作用,才有效率。 3.私人物品(private goods) 答:私人物品指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的物品,是供个人单独消费的物品。私人物品是那种可得数量将随任何人对它的消费或使用的增加而减少的物品,它具有两个特征:第一是竞争性,如果某人已消费了某种商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消费该商品;第二是排他性,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消费商品,其他人则不能。 4.公共物品(publicgoods)(西北大学2003研;北京师范大学2007研;华南理工大学2010研) 答: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相对应,指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一种公共物品可以同时供一个以上的人消费,任何一个人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消费,都不排斥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由此而获得的满足。 公共物品具有四个特性:①非排他性。一种公共物品可以同时供一个以上的人消费,任何人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消费,都不排斥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由此而获得的满足。②自动性。公共物品是自动地提供给所有社会成员的,不论你是否愿意。③无偿性。消费者消费这种物品可以不支付费用,或者以远低于其边际效用或边际成本决定的价格来付价钱。④非竞争性。公共物品是提供给一切消费者的,无法在消费者之间进行分割。

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

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 ——城市公厕的私人提供案例 邱谦汪佳王慧勤彭云进 (一)公共物品及其特性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二)从公共厕所的特性分析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问题公共厕所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便于对城市公厕的管理及保持城市的干净整洁,但政府常常将公共厕所交予私人管理,而私人在管理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清洁费用,又往往通过向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实现。 从公厕的使用特性来看,它并不是为某一个人需要而特意建设,是为了满足公众在外方便的共同需求而建设,它具有共同消费的特征,公众都可以使用公厕,每一个人都可以享受到公厕给他们带来的益处。一个人使用了公厕,而另一个人也需要使用时,

不会增加公厕的生产成本,即不需要为另一个人的使用再建造一座公厕。 从公厕的所有关系来看,公厕不属于某一个个人,某一个个人在占有公厕物品使用时,他无法排除其他人来使用公厕,因为公厕并不由个人投资建设,或仅为个人的需求而在社会环境中建设,公厕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公厕设置的目的本身就是为公众方便服务 (三)私人提供的可能性 第一,公厕服务可以收费。建设部以1990年第9号令发布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第21条规定,“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较高档次公厕,可以适当收费”。这说明政府允许特定场所的一些公厕可以有一定的资金流入,一些城市将某些人流量较大地段的公厕经营管理权进行招标拍卖,就是利用了公厕的这种特性。 第二,公厕由于在城市设置的广泛性和设置地点的趋人流性,因而占有较多的土地资源优势,使得公厕附设一些其它商业功能、开展多元经营成为可能,例如许多城市将公厕与小商铺等联建,为私人投入公厕建设奠定基础。 第三,公共建筑业主如商场拥有者,出于完善商场功能、增加经营收入需要,自愿将商场自己建设而非政府建设的“私人厕所”向其服务对象开放使用,既满足商场利益,又具有一定社会公益性

公共物品的有效供应

公共物品的有效供应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行政09-1 X日秀 0913010101

公共物品的有效供应 摘要: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公共物品的提供要XX现公益性,要符合公共利益。政府、市场和个人都可以对其提供有效供给。为了使公共物品更有效地为社会和民众服务,必须提高公共物品有效供给。 关键词:公共物品混合物品公共供给私人供给 一、公共物品的涵义 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一般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主要由政府来提供。其特性有以下几点: 1.公共物品都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 2.公共物品第二个重要特征是消费的非排他性, 3..公共物品还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4.“公共物品还具有消费的强制性。”①

二、什么是混合物品或称准公共物品 混合物品或称准公共物品是指“处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中间的产品或服务,兼有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性质。”②这类物品可以由个别消费者占有,因此具有竞争性;但又具有外部性,即这类物品的消费会产生外部效应,而其他消费者无法拒绝或排除这种效应,因此具有公共性。外部性有正有负,正外部性是指某种物品的消费会给非直接消费者带来间接好处;负外部性则是造成不良影响。混合物品进一步又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1)无排他性或弱排他性,但有一定的竞争性的物品。 (2)有排他性,但非竞争性的物品。 (3)可能发生拥挤的公共物品,布坎南称之为“俱乐部物品”。 三、公共物品的公共供给 一般来说,因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它的需要或消费是公共的或集合的,所以公共产品主要是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财政制度就是确保政府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的基本规则。 公共财政是指“政府为提供公共物品而进行的财政支出,最优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构成公共财政的出发点和归宿。”③社会公共需要决定着公共财政的存在,决定着公共财政的活动X围和活动效果。公共财政则着眼于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公共财政不应该成为超越市场的力量去满足社会成员的私人需要。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概念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概念 一、公共物品的概念及特征 1.公共物品的概念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又称公共产品,广义上讲,它是指那些在消费上具备非竞争性或在受益上具备非排他性(或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它是一个公共经济学的概念。公共经济学也被称为政府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 ),政府经济学就是经济学中专门研究政府经济行为、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府经济活动特殊规律性的科学,“是论述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如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存在意义和行为,回答政府必须做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做的学问”。 2.公共物品的特征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而言,理解物品的私人性和公共性,关键在于理解物品在消费过程中的两种属性:排他性和竞争性。 排他性: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要消费各种各样的物品或使用价值,当人们消费某种物品时,同时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如私人不动产、日用消费品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排他性;反之,当人们在消费某种物品时,同时并不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如国防、法律、航海灯塔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非排他性。 竞争性:一件物品被消费,别人就无法再消费该物品了,如一只面包、一件外套等,供给者只有增加生产,才能满足更多人消费;那么,这件物品从生产到消费都具有竞争性;反之,人们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不影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和利益,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加重供给者的 成本,或者说,新增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同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即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如交通路牌标志、法律条文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非竞争性。 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是私人物品;而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则是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在消费者之间是可以分割的;公共物品在消费者之间是不能分割的。这种不能分 割有两种情况:一是技术上不可能,如交通路牌标志要让一部分走过它的人不能看是不可能的;二是分割的成本高昂到不可接受,如为了不使某艘船受既有灯塔的指引而另拓航线和建造另外的灯塔的成本太高。

对于公共物品由私人部门提供的可行性分析

编号:05 对于公共物品由私人部门提供的可行性分析 在经济学上, 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相对应。从宽泛的意义上讲, 私人产品是能够实现个人独自消费的产品, 而公共产品则是可以被多个消费者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可见, 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也正由于这两个方面的特征, 向社会成员免费提供公共产品一直被认为是政府的重要职能, 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政府的财政负担加重,提供公共产品效率低下, 严重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如何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成了理论和实践都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传统经济学认为, 公共产品由于其自身的特性, 市场不可能有效提供。但是, 通过长期的实践发现, 政府也同样不能独自承担公共产品供给的重任。很多经济学家开始反思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提供这一古老的命题, 在这方面做出了颇有成效的研究, 从理论和历史的角度论证了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 1. 从技术的角度探讨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戈尔丁、德姆塞茨等人认为, 没有什么产品或服务是由其内在性质决定它是公共产品或不是, 存在的只是供给产品或服务的不同方式, 即“平等进入”和“选择性进入”。产品和服务采取何种供给方式取决于排他性技术和个人偏好的多样化。若产品不能通过市场手段被充分的提供消费者, 那是因为把不付费者排除在外的技术还没有产生或者在经济上不可行。若能把不付费者排除在外的技术成熟, 并且排他成本较低的情况下, 私人企业就能够有效的提供公共产品。 2. 从经验方面探讨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供给的结论, 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逻辑推理的结果, 缺乏经验事实的支持。科斯在其经典论文《经济学上的灯塔》中考察了经济学中最经常引用的公共产品---灯塔的产权变动历史, 认为从17 世纪开始, 英国的灯塔就一直是由私人提供的, 并且不存在不充分供给的情况。科斯的研究为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找到了历史依据。 3. 从制度安排上探讨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产权理论产权学派认为,公共物品之所以导致市场失灵,是由于产权不明确,如果产权完全确定并得到充分保障,则有些市场失灵现象就不会发生。这是科斯定理的一个具体运用。科斯定理认为:只要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是零,或者很小,则无论在开始时将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史密兹认为,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 消费者之间可以订立契约, 根据一致性同意原则来供给公共产品, 从而解决免费搭车问题。还有经济学家从具体的制度安排, 如公共产品的期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决策的保险制度等方面探讨了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 通过对公共产品私人供给可能性的大量经济学研究, 我们可以看出, 并非所有的公共产品都适合私人供给。如果是纯公共产品, 即消费上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完全的非排他性的双重特性的产品, 私人是不可能提供的, 还是应由政府来提供。能够由私人提供的、或者由私人参与提供的公共产品一般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一般应该是准公共产品。和纯公共产品不同, 准公共产品是指消费上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 即如果消费者的数目超过了一定的临界点, 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就会产生消费拥挤的现象, 原有消费者的消费满足受到影响。所以说, 准公共产品涉及到的消费者数量有限的。消费者数量有限, 他们之间就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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