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

(原告方、被告方上场,书记员、法警上场)

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书记员:原告许华,委托代理人马蓉蓉、成剑武是否到庭;

代理人:已到庭

书记员:被告南京市河海大学法定代表人李静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梁戈文、邓志妮是否到庭?

代理人:已到庭

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现在请本案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长:全体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杏仙:原告:张有福,男,35岁,汉族,身份证号440309************,广东省深圳市某公司董事长,现住深圳市世纪城幸福花园69号楼3单元201室。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律师:陈杏仙,广东海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权限。

邓柳玲,广东海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权限。

审判长:由被告南京市河海大学的法定代表人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被告法定代表人: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代理律师: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没有异议

审判长: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庭资格合法有效,准许参加诉讼。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今天就许华诉南京市河海大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由陈永生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黄思豪、张运炜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谢浩涛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享有法庭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驳的权利;双方均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承担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自觉履行发生效力的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

审判长:上述权利和义务原告是否听清?

原: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

被:听清楚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原: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申请回避?

被:不申请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应当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争议事实等与本案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代理律师):(宣读起诉状)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代理律师):(宣读答辩状)

审判员(陈):开庭前,依照法律规定,本院的立案流程机构已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已进行庭前交换,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是否收到?

被:收到。

审判员(陈):被告提交的证据原告是否收到?

原:收到。

●审判员(陈):下面进行法庭质证,在质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庭前所提交的证据清单所载明的序号说明证据名称,来源以及证据所要证明的对象,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发表质证意见的时候,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无证据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发表。

审判员(张):首先由本案的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原告:我方向法庭申请传唤证人李志丽出庭作证。(提问证人须由提出证人一方先提问)

审判员(张):通知本案证人XXX到庭作证。(交通知,传唤证人)

审判员(张):证人,你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与本案的关系

证人:……

审判员(张):证人XXX,你作为知道本案事实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义务出庭作证,并就你所知道的情况,向法庭如实陈述。你作为证人有权阅读证言笔录,并可以对本案无关的询问,拒绝回答,同时,你有义务如实作证,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对此,你是否听清?

证人:听清

审判员(张):现在由原告方向证人提问。

(如果法官不问,我们自己叫他陈诉当天的情况)

原告:律师:当天天气如何?有风吗?

目击证人:没有,那天天气比较闷热,没什么风。

律师:当时你能清楚看到原告张有福被东西砸到了吗

目击证人:是的,因为他就走在我前面,距离很近。后来我才发现那是一个烟灰缸。

律师:人被砸到之后,你有无留意67号楼住户的熄灯状况

目击证人:有啊,因为当时东西砸下来以后,我很好奇到底是从哪里丢下来的,67号楼是离我们最近的楼了,所以当时抬头看了一下67号楼,发现即使当时已经深夜了,还有不少住户是开着灯的。

律师:以前有发生过这样子的情况吗?就是有人往下丢东西的情况。

目击证人:有啊,经常有人乱丢东西下楼的,以前我就遇过好几次了,但是一直都没有砸到人,投诉到物业管理公司也没管。

律师:你是说,曾经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吗?

目击证人:是的,很多人经常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过了。因为这实在是太危险了。谁知道这次真的出事了,砸到人了,还砸得那么严重。

律师:那物业管理公司有采取过任何措施来制止这种情况吗?

目击证人:没有,居然连一个告示都没有贴出来。当初住在那里就是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承诺会维护好小区里面的安全啊,卫生啊什么的,现在居然出那么大的事情。

原告: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员(张):被告方对证人的证词有无异议?有无提问?

被:有提问,……?

证人:……

……

被: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员(张):原告继续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原告:我方向法庭申请传唤第二位证人康文斌出庭作证。

审判员(张):通知本案证人XXX到庭作证。(交通知,传唤证人)

审判员(张):证人,你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与本案的关系

证人:……

审判员(张):证人XXX,你作为知道本案事实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义务出庭作证,并就你所知道的情况,向法庭如实陈述。你作为证人有权阅读证言笔录,并可以对本案无关的询问,拒绝回答,同时,你有义务如实作证,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对此,你是否听清?

证人:听清

审判员(张):现在由原告方向证人提问。

律师:当天天气如何?有风吗?

目击证人:没什么风啊,挺热的。

律师:当时你如何发现原告张有福被东西砸到的

目击证人:那天我跟保安乙在巡逻,在不远处就看到张有福了,还没等我们走过去,就看到一个东西从上面掉下来,还正好砸到张有福的头上。

律师:你们之前是认识的吗?

目击证人:是的,因为做保安的,每天看着住户出出进进的,没多久,我们就能够认出住在小区里的所有业主了。律师:那既然你们离他有点远,你是怎么看清楚有东西砸到他的?

目击证人:因为那天路灯都很亮啊,而且还有很多住户都开着灯。所以我们看得很清楚。

律师:那小区里以前有发生过这样子的情况吗?就是有人往下丢东西的情况。

目击证人:也有,经常有住户跟我们做保安的投诉说有人往下丢东西。。毕竟我们只是打工做保安的,我们也做不了什么决定。但我们其实也向保安处反应过,只是一直都没有什么回应而且。

原告: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员(张):被告方对证人的证词有无异议?有无提问?

被:有提问,……?

证人:……

……

被: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员(张):原告继续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原告:我方向法庭申请传唤第三位证人赖进城出庭作证。

审判员(张):通知本案证人XXX到庭作证。(交通知,传唤证人)

审判员(张):证人,你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与本案的关系

证人:……

审判员(张):证人XXX,你作为知道本案事实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义务出庭作证,并就你所知道的情况,向法庭如实陈述。你作为证人有权阅读证言笔录,并可以对本案无关的询问,拒绝回答,同时,你有义务如实作证,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对此,你是否听清?

证人:听清

审判员(张):现在由原告方向证人提问。

审判员(张):被告方对证人的证词有无异议?有无提问?

被:有提问,……?

证人:……

……

被: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员(张):原告继续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原:我方现出示第二组证据,票据若干张,证明。。。。。。。。。。。。。。。。。。。。。。。。。。。。。。。

。。。。。。。。。。。。。。。。。。。。。

。。。。。。。。。。。。。。。。。。。。。。。。。。

审判员(张):被告方对原告方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

....

审判员(麦):下面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

被:我方向法庭申请传唤证人xxx出庭作证。(提问证人须由提出证人一方先提问)

审判员(麦):通知本案证人XXX到庭作证。(交通知,传唤证人)

审判员(麦):证人,你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与本案的关系

证人:……

审判员(麦):证人XXX,你作为知道本案事实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义务出庭作证,并就你所知道的情况,向法庭如实陈述。你作为证人有权阅读证言笔录,并可以对本案无关的询问,拒绝回答,同时,你有义务如实作证,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对此,你是否听清?

证人:听清

审判员(麦):现在由被告方向证人提问。

被:……

证人:xxxxx。

……

被: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员(麦):原告方对证人的证词有无异议?有无提问?

原:有提问,……?

证人:……

……

原: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员(麦):被告继续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被:我方向法庭出示....(书记员递交证据给审判长)

审判员(麦):原告方对被告方的证据有无异议

原:对于被告出示的证据xxx我方不予认可,故其主张不应予以支持。根据·····

审判员(麦):被告方有无新的证据出示

被:没有

审判长:法庭调查到此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紧密围绕本案争议事实进行,不得进行与本案无关的发言,不准使用侮辱、诽谤、人身攻击的语言,在辩论时不得

重复发表意见,包括不再重复事实、不再重复证据以及质证意见。现在合议庭根据庭审质证和庭审调查已查明的事实,确定法庭辩论时双方当事人应围绕下列争议焦点进行:

1:

2:

3::

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原告方有无异议?(确定辩论焦点)

原: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有无异议?

被:没有异议

原:………….。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

审判长:原告方继续发表辩论意见。

原:………….。

审判长:被告方继续发表辩论意见

被:……………。

……

审判长:原告方有无新的发表辩论意见。

原:…………。

审判长:被告方有无新的发表辩论意见

被:……………。

……

审判长:围绕争议事实,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现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由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简单明确的表明对于本案的处理意见和各自是否坚持诉讼主张的意愿。首先,由原告发表你方的最后陈述意见。

原:…………。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被:………完毕。

审判长:下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进行调解的,应当进行调解,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双方应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协商解决。原告是否要求调解?

原:不调解。

审判长:被告是否要求调解?

被:不调解

审判长:由于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合议庭不再组织调解。现在,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休庭评议,请双方当事人查阅庭审笔录,并且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如果认为庭审笔录有错误或者有遗漏,征得书记员许可后,可以申请另页补正。下面宣布休庭。(敲法槌)

案件审理工作程序

案件审理基本流程一般可分为:受理、审核、审议、批准和执行等步骤。包括审核案件,制定审理报告,代拟请示、批复、制作处分决定书,执行监督等工作环节。 一、受理 受理的任务是审查案件是否符合审理条件。 在受理中,应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送审部门或有关人员补办手续和补报材料。 执纪审查部门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案件材料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一式两份,移送部门和接收部门各存一份。 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决定书后移送的案件,直接作程序性立案后,进入程序性受理。 二、指定审理人员 收到移送审理的案件后,分管负责人指定审理人员。一般案件应由两人审理,一人主审;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理组进行审理,并确定一人主审。 根据查审分开的原则,执纪审查人员不得参加案件的审理。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人员应当回

避。审理人员的回避,由分管领导决定。对审理人员的回避决定作出前,审理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审理。 审理人员根据需要,可在执纪审查工作开展后,适时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开展审理工作。 三、审阅案卷 审阅案卷,要先粗后细,先全面后重点。首先对案卷材料粗略地全面审阅,以便对案件的全貌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如受审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的错误事实以及呈报或移送单位对该案定性处理的意见等。然后,以执纪审查报告为主线,以证据为本,根据执纪审查报告认定的错误事实,对照证据材料及其定性处理意见进行重点审阅。 (1)要着重审核执纪审查报告和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弄清楚全部错误事实的经过,弄清楚受审查人有哪些错误,每一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 (2)要审核鉴别证据是否真实,是否与案件有联系,来源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把案件事实证明清楚,所得出的结论是否是惟一的,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有了矛盾是否能得到合理排除。 (3)要审核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违纪构成的要件。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公正有效,用语是否准确严谨。

集团有限公司政纪案件审理程序实施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政纪案件审理程序实施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政纪案件审理程序实施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政纪案件审理程序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铁程纪〈〉5号文件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政纪案件审理程序的暂行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案件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适用纪律上人人平等。 第三条案件审理必须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的基本要求进行。第四条对调查终结,需要给予政纪处分或作出其他处理的案件,都必须经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审理小组审理。 第五条案件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六条案件审理人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亲友,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被审查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其他审理人员的回避。由案件审理负责人决定。 第七条受理范围 1.本级行政、监察部门立案检查并决定处理的案件; 2.下级呈报本级行政、监察部门决定处理的案件; 3.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移送的案件; 4.不服本级和下级监察部门办理的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 5.本级行政、监察部门负责人及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案件。 第八条受理案件应具备的材料 1.本级案件检查部门移送的案件和下级呈报的案件应具备: (1)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 (2)立案呈批报告及立案依据(立案决定书、初核报告、举报材料); (3)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被调查人的书面检查; (5)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及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 (6)与本案有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2.公安、检察院、法院移送的案件应具备: (1)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具备:治安处罚决定,摘抄或复制的询问笔录和本人交代等有关证据材料。 (2)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件应具备:不予起诉决定或司法建议书,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交待等材料。 (3)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应具备: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交待等材料。 (4)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摘抄或复制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办案人员附书面说明。 3.下级监察部门呈报复审、复核的案件应具备: (1)申诉人的申诉书; (2)原批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主要证据材料; (3)复审、复核决定和报告,有关单位的意见及补充的错误事实、证据材料; (4)申诉人对复审、复审结论的意见和监察部门对其意见的说明。 第九条案件移送审理时,应将案件材料按案卷归档的顺序进行分类编排成卷。案件审理部门

联合审理乡镇(街道)案件的实施办法-乡案县审、两级联审材料

联合审理乡镇(街道)案件的实施办法-乡案县审、 两级联审材料 关于联合审理乡镇(街道)案件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案件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联合审理乡镇(街道)案件是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纪(工)委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作出处分决定前,移送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由案件审理室指派专人在案件移送单位专人协助配合下,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审理意见的工作。 第三条联合审理乡镇(街道)案件工作要求: (一)坚持“凡案必审”,未经审理不得作出处理决定; (二)坚持党员干部管理权限与处分权限不变;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审议案件; (四)坚持查审分开和审复分开。 第四条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纪(工)委立案调查的违纪案件,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按照规定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经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批准,于7日内将案件移交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 第五条移送审理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材料: (一)《案件移送联合审理登记表》(附件一);

(二)立案依据; (三)全部证据材料(含被调查人简历、谈话笔录、证人证言、书证、物证、涉案款物清单等); (四)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 (五)被调查人对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 (六)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七)调查报告; (八)其他应移送的材料。 第六条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应自收到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纪(工)委移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并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对不符合移送条件的,可视情况要求案件移送单位补送相关材料或退回案件移送单位。 第七条案件正式受理后,区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指定案件审理小组进行审理,案件审理小组由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移送单位分别指定一名审理人员组成,其中区纪委案件审理人员作为主审人,移送单位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审理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审理小组应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全面审查案件材料,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审理小组可提出建议并填写《案件联合审理补充材料建议表》(附件二),经区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审核后,要求案件移送单位补充相关材料或补办相关手续;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区纪委案件审理分管领导批准,退回移送单位进行补充调查。

刑事案件审判基本经过流程

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基本流程 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庭地点:×××××人民法院审判庭。 是否公开:旁听人数: 审判长:主审法官: 组成人员:书记员: 【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宣布开庭前,依次做好如下工作: 一、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二、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应安排在庭外休息,等候传唤。 三、入庭(站立)宣读法庭规则: 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公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由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7、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 请法警维护法庭现场秩序。 四、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入庭。 五、(公诉人及诉讼参与人就座后)宣布: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六、(审判人员就座后)宣布全体人员坐下: 请大家坐下。

七、(全体坐下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有关人员已经到庭;多位证人已经在庭外等候出庭。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开庭前的预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七、书记员就座 【开庭审理】 审判长: ××市人民法院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被控××(案由)一案,现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敲法槌) 提被告人×××、×××到庭。 (由法警提押本案被告人到庭。被告人到庭后,原则上不使用械具,但为保障安全秩序,确有必要的除外) 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多个被告人的依次进行) (1)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2)有无受到过法律处分及有关处分的种类、时间。 (3)何时被刑事拘留、逮捕。 (4)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审判长: 被告人×××,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审判长: 被告人×××,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报告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报告 文章标题: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报告 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210213011.html,/-找文章到网 20xx年以来,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依纪依法审案能力,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把我办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现将我办纪检案件审理工作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为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证办党组认为案件审理是查办违纪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纪案件的一项法定程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正确执行纪律、严厉惩处各种违纪违法分子的重要保证,也是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办党组对案件审理工作非常重视。为此,我们始终把纪检监察审理紧紧抓在手上,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进一步细化措施,全面推行案件审理责任制,把案件审理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二、加大业务学习,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是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把案件学习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办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

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定程序。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是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并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实践中切实贯彻执行。在学习中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注重把学习和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起来。 三、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是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纪检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全面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的质量。首先,严格遵循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其次,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观念。必须充分认识到”程序合法”的重大意义,按照程序合法的要求,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第三,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定性依据、量纪标准和案件审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提供了基本依据。学习领会好、掌握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正确理解和适用党纪政纪法规的水平,使所审案件公正、合法,

如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

如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 如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 九月,我抽调在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我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案件审理工作, 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 行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违纪人员的处 分是否恰当,纪律能否得到正确执行。切实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可 以保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对于正确执行纪律和维 护纪律的严肃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学习时间只有短短的一 个月,但受益非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还更新了理念和思维,学习了纪检监察依法办案的方法和技巧。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转变理念 这次学习让我认识到:每一个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充分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纪检干部 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 场坚定。要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的方针。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的高度来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案件审理工作的责 任感,严格审理、严肃执纪,保证案件审理质量。 二、更新观念 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法规的日益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对审理工作 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 能力,创新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大胆探索实践来提高审理 工作水平。 三、注重细节

通过对**年县纪委自办立案件的整理和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责任”和“细节”的重要性。纪委办案不但要对党和人民负责,也要为违纪人员负责,更要敢于接受历史和时间的考验。我们要时刻谨记“谨小慎微”、“如履薄冰”这几句话,真正贯彻执行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这二十四字方针,充分发挥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审核把关的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助手、参谋。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审判程序

关于受贿罪。。。 〈一〉庭前准备 书记员: 1. 宣读法庭纪律 2. 请公诉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 3.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就座 4. 请坐下,报告审判长,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 河南省中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和77条有关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由河南省中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我院起诉的第一被告人张军辉涉嫌受贿罪,第二被告人刘法林涉嫌行贿罪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①传被告人张军辉、刘法林到庭 ②请执行法警为被告人打开戒具 核实张军辉 审判长:

1. 被告人张军辉,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 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 核实刘法林 审判长: 1. 被告人李长庆,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 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 审判长:两被告人坐下(别说“请”)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47条和154条有关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李晓晨、曹奇星和人民陪审员冷冰组成,李晓晨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书记员贾玉杰担任法庭记录。

【】中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盼、李佳出庭支持公诉: 受第一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梦星、王玮出庭为其辩护。 受第二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毛宽桥出庭为其辩护。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上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能公正及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时,你们可以申请回避。 2、被告人有自行辩护权 3、有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的权利。 4、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 被告人李长庆,对于以上诉讼权利,你是否听清? 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李长庆,对于以上诉讼权利,你是否听清? 你是否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

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

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 (2010年2月6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是指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管理、结案、送达、卷宗的归档和移送等环节进行监督、协调的综合系统管理。 第二条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配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增强管理的系统性、公开性和时效性,促进审判工作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有序的进行。 第二章立案 第三条立案工作应当遵循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 第四条立案接待人员在接待时应当着法官服。 第五条立案庭负责全院的立案工作,并指导法庭立案工作。

第六条各类案件的起诉、申请执行、申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支付令的受理,统一由立案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决定立案。 第七条案件受理的条件: (一)起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业性的组织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应当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姓名、性别、职业和详细的住址;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附有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证据复印件;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本院管辖。 第八条有关身份案件的起诉,必须本人到场,核对和确认其身份。 第九条当事人在递交材料时,必须将详细情况填写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基本情况,同时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委托代理人递交立案材料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律师的,需提供执业证。 第十条对起诉人诉讼请求不具体、不明确的,应当释明,要求其修改和完善,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对于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起诉的法院,法院在立案时不得推诿。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 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日期:91-07-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了保证办案质量,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正确执行党的纪律,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遵照本规定审理案件。 第三条案件检查结束后,必须移送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审理人员进行审理。 第四条审理案件应按照处理违纪案件批准权限的规定,分级负责。 第五条审理案件的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犯错误的党员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理案件人员的回避须经批准,未经批准之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审理。 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本级纪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常委决定;其他案件审理人员的回避,由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二章违纪案件的受理 第六条案件审理部门受理下列案件: (一)下级党委、纪委呈报的需由本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 (二)本级纪委检查部门直接检查的,并需由本级党委、纪委直接决定处理的案件; (三)需呈报上级党委、纪委审批的案件; (四)下级党委、纪委呈报的备案案件; (五)本级纪委负责同志或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案件; (六)下级党委、纪委呈报的,原由本级纪委、同级党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的申诉复查案件; (七)原由下级党委、纪委批准经复查复议后申诉人对复查结论和复查处理决定仍不服,下级党委、纪委呈报请求复核的复查案件; (八)行政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移送的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件。其中,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由受理案件的纪委检查部门或商请移送案件的机关补充调查后移送审理。需要个别调查补充证据的,由受理案件的纪委审理部门调查补证。 第七条下级党委、纪委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材料: (一)呈报审批的请示;

案件审理调研报告

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几点做法及建议 调研报告 作为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最后环节——案件审理工作,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行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违纪人员的处分是否恰当。切实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可以保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对于正确执行纪律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谈一下案件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意识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同时肩负着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职能。特殊的工作特别要求审理人员,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要耐得住寂寞能坐、守得住关口有原则、有超凡的胆识敢斗争。因此审理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做好审理工作的意识,才能在原则面前能坚持、在压力面前不退缩、在委屈来时能承受。 一是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每一个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建立健全教育、

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来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用严格的审理、严肃的执纪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是有“四心”准备增强做好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一要全心全意工作,对纪检监察事业有“热心”。有一句话说的好“你对工作以什么心情工作,也将回报给你什么心情。”带着不良情绪去工作,只会越做越乱越做越忙,如果对工作充满热情,带着愉快和信心去工作,必然收获多效率高。案件审理工作大部分时间是在阅卷和钻研法律、法规、政策等书面资料,没有十分的热情坐不住、看不进,觉得枯燥无味,必将“工”无所获,相反带着热心去做,弄懂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难题、处理一个案子,心情也会无比舒畅。二要扎扎实实工作,对审阅案卷有“耐心”。阅过案卷资料后能否对整个案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能否确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终作出准确的定性、量纪,给予违纪人员以恰当的处理,全在一“看”之间,因此必须要耐心、细致注意点滴,寻找联系,解开一个个疙瘩,使案子变得清晰明了。三要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起违纪案件,充分体现一颗“公心”。每一起违纪案件从初查、立案、审理、审批等各个环节除正常的认识上偏差以外,可能或多或少的受到外界的非正常干扰,这就要求我们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实事求是精神,时刻保持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的提出审理意见。四要心平气和工作,对违纪人员有“诚心”。即使是犯了错误也有自己的权利,不满或申辩、申诉作为审理人员必须切实保障他们的这种正当权利,与他们接触时要做到心平

民事诉讼法庭审理基本程序

民事诉讼法庭审理基本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基层法院除采用合议制审理案件外,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人员审理案件。对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官除进行必要的审理前准备外,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您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能正常开庭的,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您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您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下列顺序分别举证、质证: 1、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质证时,当事人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如果您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有关证据并获得准许,法院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将作为您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结束后,庭审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然后是被告、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您的发言要紧紧针对争议焦点,如果发言与案件无关,审判长或审判员有权予以制止。如果您觉得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您的意见,还可以在休庭后将您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法庭辩论结束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195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 ——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51年9月4日中央人民政 府公布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本条例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制定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下列各级人民法院: 一、县级人民法院。 二、省级人民法院。 三、最高人民法院。 各民族自治区域,依其具体情况,设立相当于各该级人民政府的人民法院。 专门的人民法院之设立与组织另定之。 第三条人民法院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保卫人民的革命成果和一切合法权益,执行下列职务: 一、审判刑事案件,惩罚危害国家、破坏社会秩序、侵害国家、团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罪犯。 二、审判民事案件,解决机关、企业、团体、个人等相互间的权益纠纷。 人民法院应以审判及其他方法,对诉讼人及一般群众,进行关于遵守国家法纪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人民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决议、命令的规定为依据;无上述规定者,依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政策。 第五条人民法院基本上实行三级两审制,以县级人民法院为基本的第一审法院,省级人民法院为基本的第二审法院;一般的以二审为终审,但在特殊情况下,得以三审或一审为终审。 诉讼人如因原辖人民法院不能公平审判而越级起诉或越级上诉时,上级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必要的处理。 第六条为便于人民参与审判,人民法院应视案件性质,实行人民陪审制。陪审员对于陪审的案件,有协助调查、参与审理和提出意见之权。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在院内审判外,应视案件需要,实行就地调查、就地审判和巡回审判。 第八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依法不公开者外,均应公开进行。 第九条各族人民均有使用其民族语言进行诉讼之权;必要时,人民法院应为之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各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以当地的通用语言,进行诉讼。判决书、布告及其他文件,应视需要同时并用各有关民族的文字。 第十条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监督;其司法行政由上级司法部领导。 各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分院、分庭)为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同级人民政府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省人民法院分院、分庭受其所在区专员的指导。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领导并监督全院工作。庭长领导并监督庭内工作。院长、庭长得就某一案件的审判,自任主任审判员。 第二章县级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法院为基本的第一审法院,分下列三种:

规章制度: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交叉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规章制度: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交叉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人才资源,推动审理业务交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有效解决基层查办案件存在查审分离难、定性量纪难、公平公正处理难等问题。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纪律审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案件交叉审理,是指在市纪委监察局的协调下,县(区)之间或市直部门(单位)之间将需要审理的案件进行交叉移送,由对方的审理部门或审理人员进行审理的案件审查方式。 第三条案件交叉审理工作严格遵循《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同时,还要坚持依纪依法、统一协调、灵活高效、互助互学的原则。 第二章交叉审理的案件 第四条县(区)或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下列案件可实行交叉审理。 1、自办案件; 2、申诉复查案件; 3、上级交办的适宜交叉审理的案件。

第五条交叉审理的案件由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申请,也可以由市纪委监察局在统计的全市立案案件中直接指定。 第三章交叉审理的程序 第六条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对案件调查结束或申诉案件受理后,可向市纪委监察局申请交叉审理,报送《交叉审理案件呈报表》一式三份(表样附后)。 第七条对申请交叉审理的案件,由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查,提出是否进行交叉审理,以及由哪个单位承办审理等办理意见,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对批准交叉审理的案件,由审理室将签批的《交叉审理案件呈报表》分别发送呈报单位和承办单位,建立交叉审理关系;对不进行交叉审理的案件回复报送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指定的交叉审理案件,由审理室拟定审理承办单位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印发《交叉审理案件通知书》,通知案件调查单位和审理承办单位,建立交叉审理关系。 第八条案件交叉审理呈报单位收到签批的《交叉审理案件呈报表》,或者案件调查单位接到市纪委监察局指定交叉审理案件的通知后,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将案件材料装订成检查卷,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承办单位办理移送手续。 第九条案件移送后,承办单位履行审理工作程序。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报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批准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审判程序

关于遗产纠纷的。。。 〈一〉庭前准备 书记员: 1. 宣读法庭纪律 2. 请公诉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 3.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就座 4. 请坐下,报告审判长,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 河南省中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和77条有关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由河南省中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我院起诉的第一被告人裴立俊涉嫌受贿罪,第二被告人刘法林涉嫌行贿罪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①传被告人裴立俊、刘法林到庭 ②请执行法警为被告人打开戒具 核实裴立俊 审判长:

1. 被告人裴立俊,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 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 核实刘法林 审判长: 1. 被告人李长庆,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 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 审判长:两被告人坐下(别说“请”)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47条和154条有关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李晓晨、曹奇星和人民陪审员冷冰组成,李晓晨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书记员贾玉杰担任法庭记录。

【】中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盼、李佳出庭支持公诉: 受第一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梦星、王玮出庭为其辩护。 受第二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毛宽桥出庭为其辩护。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上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能公正及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时,你们可以申请回避。 2、被告人有自行辩护权 3、有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的权利。 4、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 被告人李长庆,对于以上诉讼权利,你是否听清? 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李长庆,对于以上诉讼权利,你是否听清? 你是否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精)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一、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标准 ㈠、事实清楚 1、构成错误事实的基本要求(时间、地点、人员、情节、前因、后果、责任)齐全,成为一个完整的事实体系。 2、所认定的事实无疑,主要情节具体详细,叙事用语确切明晰, 判断结论准确,符合逻辑。 3、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分清主次,直接或间接,对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作出恰如其分的表述。 4、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复查复审报告等主要材料陈述的事实要层次清晰, 详略得当, 称谓正确,对问题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和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要陈述清楚。 5、材料的措词用语和格式要符合办案专用公文的要求,语言逻辑规范,叙事言必有据,不夸张和形容。 ㈡证据确凿 1、违纪案件的证据必须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或党组织、行政部门委派的人员进行索取或收集。 2、证据必须客观真实、充分有利、准确无误,能够确认事实真相,足以证明事实真伪,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3、证人证言一人一正,一事一正。要把所证实的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等具体情节书写清楚。 4、被检查人的亲友作为知情人出具的证明,要有他人印证或其他佐证。 5、证言材料要有证人的签字、盖章(手印),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复制材料要注明复制人、复制时间及出处,加盖原保存单位的公章。拍摄的事物照片及其影印件要注明原物存放单位和地点。 6、证言材料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7、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作党纪、政纪处理时,必须有摘抄、复制的主要证据及有关的结论材料。 8、证据应认真审查鉴别,剔除错证、伪证和与案件无关的证据。 9、鉴别后的有效证据,不得涂改或弃毁,移送时不得任意取舍。 10、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确凿充分,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必须有两个以上证据才能定案。 11、被审查人对认定的错误事实有不同意见的,证据要能够充分证实他的申诉是否有理。 ㈢定性准确 1、是一种问题的只能作出一种定性结论;是多种问题的要分别定性;性质一时难以确定的,可采取写实的方法作出结论。 2、定性要恰如其分,不得拔高或敷衍淡化。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共6篇),工作总结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共6篇),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室在委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职能科室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动下,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突出和谐审理、阳光处分,全面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各项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今年来的主要工作状况 (一)案件审核潜质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室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把审核关口,依纪依法审核处理了一批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据统计,今年来,我室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件,处分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人。个性是审核处理了等一些较为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我室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安检年的审核把关职责,用心稳妥地处理了一些在镇区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推动了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年来,我室始终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案件审核的潜质和水平。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每一齐案件个性是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职责追究案件,都放到全局中思考,确保案件处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保证了案件查办工作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二是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的问题,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推荐,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调查措施和涉案款物等状况的全面审核,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以案件检查的审核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案件审理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 (原告方、被告方上场,书记员、法警上场) 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书记员:原告许华,委托代理人马蓉蓉、成剑武是否到庭; 代理人:已到庭 书记员:被告南京市河海大学法定代表人李静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梁戈文、邓志妮是否到庭? 代理人:已到庭 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现在请本案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长:全体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杏仙:原告:张有福,男,35岁,汉族,身份证号440309************,广东省深圳市某公司董事长,现住深圳市世纪城幸福花园69号楼3单元201室。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律师:陈杏仙,广东海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权限。 邓柳玲,广东海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权限。 审判长:由被告南京市河海大学的法定代表人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被告法定代表人: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代理律师: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没有异议 审判长: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庭资格合法有效,准许参加诉讼。

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

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 基础知识提纲 中共安远县纪委案审室编 2009年3月25日 前言 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是体现纪检监察职能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是反腐败的三项任务之一。本提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中纪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纪委《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监察部《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基层违纪案件实行“乡案县协审”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谈谈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各程序中需要做好的工作,供同志们在实践中参考。

案件检查 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 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受理。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 乡镇纪委受理的范围,有以下五个方面: 1、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 2、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3、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4、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5、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二)初步核实。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 1、初步核实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

怎样写案件审理报告

怎样写案件审理报告 一、案件审理报告概念 案件审理报告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理部门,对本级案件检查部门直接检查处理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处理所呈报案件进行审查核实,并经集体审议,领导批准,对案件的事实、性质及处分处理意见提出审查意见的书面报告。 这一书面报告的制作者,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审理工作人员。强调的是检查与审理分开,二者在人员、分工、程序等方面都有所侧重,不能混为一谈。 从写作角度应注意: 案件审理报告必须是一个案件经有关部门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之后,案件审理部门所提出的审查意见。也就是说,它是在案件调查终结的基础上,经过一定的审理程序之后而形成的。 案件审理报告是一种“报告”的形式,它是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和党纪、政纪处分提出审理意见,向本级纪委常委会(或委员会)或本级监察机关领导部门所提出的报告。 案件审理报告不是重新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核实,而是对呈报案件所认定的事实、性质、处分处理意见进行审查核实,

因此,它不必象案件调查报告那样对所有的案情,包括所有的证人与证据、具体的细节经过等进行表述。 二、案件审理报告的结构及内容 案件审理报告主要由标题、导语、正文、结尾四大部分组成。 1、标题 案件审理的标题应该反映出审理案件的主要内容,即对何人、何问题、何处分的审理。 例如:《关于某某某同志在招生工作中所犯错误的审理报告》。如果有的问题比较复杂,很难用简短的文字来概括,那也可以写成《关于某某某同志所犯错误的审理报告》,将所犯的具体错误省略,但不能写成《审理报告》四个字。 如果是多人共同违纪的案件,标题中的姓名可只写成为首人员的姓名,其他人用“等”来代替。例如:《关于某某某等四人共同受贿案件审理报告》。 2、导语 导语属于交待有关材料的部分。 (1)被审理人员个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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