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1.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记录和票据的设计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管部统一审定、印制、下发。使用部门按照记录、票据的管理职责,分别对管辖范围内的记录、票据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3.记录、票据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每年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

4.记录要求:

4.1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体系运行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质量记录格式由质管部统一编写;

4.2.2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填写;

4.2.3质量记录要字迹清楚,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划线后在旁边填写,并在更改处盖本人名章或签字,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4.2.4实行计算机录入数据的质量记录,签名部分应手工填写,以明确责任;

4.2.5质量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5.票据要求:

5.1本制度中的票据主要指购进票据、销售票据和发货传递票据。

5.1.1 购进票据指购进药品时由供货单位出据的发票或随货清单,以及客户接受药品时签收并保存的送货凭证;

5.1.2 销售票据指开票室销售药品时开据的药品零售发票或销售清单;

5.1.3 发货传递票据指在发送药品过程中,对发送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而形成的所有传递票据,即药品出库单,按照发送药品的信息流、物流的流转过程,对仓储发货、复核、运输交接、客户签收等各环节质量责任的有效明确。

5.2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3各类票据由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填发。

5.4严格票据的控制、保管、使用管理,杜绝违规、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

5.5购进票据应至少保管五年。

6.质管部、采购部、销售部负责对记录和票据的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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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二、收费票据的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

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用量较少的乡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 2、医疗单位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容的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的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依据和原盖有“收费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陇南东盛控股集团 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始票据的填写要求 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章印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是从外部取得的发票还是本公司开具的发票,均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现行规定要求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请购单、询价单(除零星采购外)、合同(除零星采购外)、销货单位送货单、购货方验收(质检)入库单、合法发票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等。 4、用途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

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手续完备。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原据。 6、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且有效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种类 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 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

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促进我院更快发展,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1万元以内副院长可审批);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项差旅、办公、招待费用。出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出差补助和车船住宿费;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报销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因公请客要有正当理由,情况允许时须报院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七、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八、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九、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十、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择优竞标采购,对定期结账者按月由有关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定期以支票形式结帐。 十一、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二、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十三、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科会计的职责 一、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

单据管理制度

单据管理制度 单据管理制度一、单据范围本制度包括:出示单据、外来单据、内部结算单据。1、出示单据:发票、收银单。2、外来单据:发票、收据、送货单、部分白条(鲜活食品)。3、内部结算单据:申购单、收据入库单、领料单、配送单、收银底带、货物短缺(溢余)单、报损单、日报表、月报表、盘点表、盘点差异表等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同部结算单能使用电脑单据的尽量使用电脑单据。 二、单据管理原则1、消号单据管理制度:涉及到对外的出示单据和结算单据一律实行消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发票、收据、(包括:手写单据和打印的都必须在财务报备,由财务发出,盖章,无财务盖章的单据视为无效单据)缴款单、酒水单、入库单,建立领用消号制度,落实专人管理。2、限额领用制度:定额发票,实行限额领用。3、其他单据实行普通单据管理三、单据合法原则1、收据应由交款人、收款人签字方为有效。2、入库单应由采购、库管、入库部门领导签字方为有效。直接在使用部门入库的使用部门主管必须签字方为有效。领料单应由领料部门经理、库管、领料人签字。报账发票、收据、白条:外来单据应据备以下内容:对方单位印章、收款人签字、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或摘要、金额;购销发票还应有:商品名称、规

格、型号、单位、单价、金额。所有的外来单据金额栏必须有大小写两种格式(同出示单据)。外来单据应办理入库手续或验收手续的必须以入库单或验收单据做为外来单据的附件。没有入库单的需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方为有效;发票、收据、白条等外来单据不单独报销,必须附在费用报销单后才能报销。5、费用报销单:外来单据报销类:将外来单据作为报销单的附件,费用报销单填写以下内容:外来单据内容,会计科目,附件张数,日期,金额等内容。没有外来单据的报销单必须填写具体的经济业务内容,所有的报销单必须经报销人、会计、公司负责人、签字为有效。1/4页7、收银底带应由收银、出纳签字。8、货物短缺(溢余)应由库管、门店经理、采购签字。9、报损单:作品、原材料在付报损应由库管、部门主管、财务、总经理签字,方为有效。10、收银、柜台的收入日报和月报:由收银员,收银稽核、和部门店经理签字。11、盘点表由实物负责人、部门经理、盘点人、监盘人签字。12、盘点差异表应由库管、会计、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13、申购单分为两部门;(1)鲜活食品原材料申购单由餐厅经理、行政总厨签字方为有效(2)原辅材料一次性用品申购单由部门经理,行政总厨,库管签字方为有效,健身部在物品采购由主管制定采购计划、由谭总审批后方为有效。(3)酒水一次性用品申购单由门店负责人、库管签字方为有效(3)各部门物耗品:扫帚、灯

发票管理制度

《盛德诚信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盛德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的领购、保管和缴销 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管理总部按税务部 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 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 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 续。 4. 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 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 必须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作废。发票丢失,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1.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 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

证。 2.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3. 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 公司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 拆本使用发票; 4)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5. 发票限于公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6.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7.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发起销售发票开具申请流程,载明与合同相符的开要信息,经过适当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开审核通过后开具发票。 8. 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

发票及原始凭证管理办法

发票及原始凭证管理办法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活动或者其他经营业务活动过程中,记载业务往来内容、凭以收付款项或者证明资金转移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部门、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一、索取发票要求 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原始凭证,应取得有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及有套印“财政部门票据监制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除某些特殊的外来原始凭证比如火车票等之外,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发票及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出差补助、工资发放表等)必须有经办人员、经办部门领导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有效专用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以下几种特殊的票据类型,允许列支: 1、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发票或非税收入收据,应套印财政厅统一票据监制章; 2、金融行业、正规邮政部门的收据;

3、铁路行业铁路运费发票,铁路行包费 二、对外开出的发票及原始凭证 公司领购的发票及在异地开具的对外提供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统一负责管理。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所有对外开出的发票必须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对外开出的其他原始凭证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三、发票及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公司各级业务部门是外部发票的取得部门和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对其取得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直接审核。业务部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主动及时向对方单位索取真实合规发票,及时向财务部门传递发票,及时更换不合规发票。 (二)业务经办人是外部发票的直接责任人,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经办人需在单张金额大于100元的发票或原始凭证背面签字确认。单张金额小于或等于100元的,经办人可在粘贴好的原始凭证上压线签字确认。 经办人取得各类发票时,应结合真实经济活动情况,对开票单位、开票时间、经营项目、金额、签章等情况做合规性审核,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经济事项相一致。所有发票均需借助税务机关网站、税务服务热线12366等渠道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验证。

公司外来发票管理办法

公司外来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外来发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护公 司财产安全,减少公司涉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08〕54号)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公司在购销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 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及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的收费票据和军队收费票据。 第三条各公司应通过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发票的 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外来发票的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外来发票接收部门(以下简称接收部门)是外部发票管理 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对其接受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直接审核,及时向财务部门传递发票,并及时更换不合规发票。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外来发票管理的专业部门,负责建立外来发票管理 制度;对外来发票管理知识、真伪鉴别知识等的培训;对各部门提交的发票进行复核,对不合规发票退回接受部门进行更换。 第六条各公司要建立并严格履行公司外来发票的管理流程,完善外来 发票多点稽核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各公司要定期组织和参加票据管理知识、真假发票鉴别等内容 的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索取合规发票的意识和鉴别票据真伪的能力,有效防范发票风险。 第三章外来发票的管理流程

第八条加强对供应商(含服务提供商、合作商等)准入的审核管理。 在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加强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资质、资料的审核,确保供应商能够提供合规发票。 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我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规发票支付款项。 第九条接收部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主动向对方单位索取合规票 据。同时,应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对开票单位、开票时间、经营项目、单价、数量、金额、签章等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发票真实,确保内容与实际经济事项一致。必要时应借助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渠道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验证。 第十条设置部门报账员的单位,报账员应对票据进行复核,尽早甄别 发现不合规票据并进行更换,防止因更换发票影响业务活动开展。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根据付款申请、合同信息等资料,对发票的种 类、联次、开票单位、时间、项目、金额等进行专业复核。对于不合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或付款凭证,应及时退还业务部门更换。 第十二条建立大额发票验证制度。 大额发票是指定额发票单次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上,非定额发票单张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发票。各公司可根据业务性质细化不同业务的大额发票标准。 对于大额发票,要逐一进行验证,验证内容包括开票单位、开票内容、发票真伪等。如果验证后反馈信息为空,发票很可能是假发票;如果“领购纳税人名称”与发票盖章单位不一致,即为借用发票。 第十三条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 各公司应将历史年度多次提供不合规发票的合作方,或当年提供不合规发票2次及以上的合作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进行重点审核。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不合规发票没有整改前,财务部门不得与其结算款项;经沟通无法解决不合规发票的,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情节严重的应向税务机关举报。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合同、账务等信息,对需 要取得但未取得发票的事项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督促其尽快取得票据。 第四章主要业务的发票管理 第五章其他票据管理

(完整版)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 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 确性。 六、收款票据的管理 1、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 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业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 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

企业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企业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最初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发生的唯一合法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基础。为了保证原始凭证能够正确地、及时地、清楚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尽地填写齐全,不得遗漏,以确保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符合实际。原始凭证的其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签章、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时,就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收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写。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二级企业核算单位中,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笔填写,文字、数字书写要规范。 9、原始凭证须根据经济业务执行情况或完成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填制,避免事后

企业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 1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发票的领购、保管 2.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部按税务部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专门人员保管。专用发票及IC卡分开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内,落实防盗措施,纳入防伪税控机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发生被盗、丢失,应立即上报主管分局(被盗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分局会同区局发票等部门派员调查核实后,填写《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逐级上报审批,并在《中国税务报》上声明作废。 3 发票的开具 3.1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人员在每月25日前填写《开票申请单》,经公司经理或授权人员审批后,属首次开票客户需连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每月25日后填写《开票申请单》延至下月初开具,如特殊情况必须当月开具发票需与财务负责人协商,并承担由于客户拒收、退票等情况未能及时处理所产生的效果及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无条件承担并配合公司处理完

善。 3.2 已开好的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连同发票签收单一并交由客户,发票签收单由客户签收并在5天内交回原件或者要求客户传真、扫描于财务部(如未能交回发票签收单,发生发票遗失等不可控的情况由发票领取人全权负责);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登记入账。 3.3 发票填写规定: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加盖单位发票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已开具的发票不得修改,如果填开有误,应录入税控机确认发票作废的号码后整套加盖“作废”印章。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或依照税务当前规定进行处理);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和单联填写。 4 发票的取得 4.1 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特殊收据,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4.2 采购人员取得发票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发票应在取得日后15天内(不超过发票开具日期30日内)提交财务入账。若出现发票滞后入账,使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一般发票抵扣期为180天),不能税前列支的问题,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3 差旅费、招待费发票必须在出差返回后或业务发生的15天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与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 1. 票据的领用、保管与使用 出纳人员负责建立票据登记薄,保管相关的票据。 有关部门或人员领用票据时要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报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前要逐项审核票据领用单上的内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发,并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上记录。 出纳人员必须按照支票的序号签发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否则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 出纳人员对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 票据领用人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中的领用人栏中签字,未使用的票据与使用过的票据存根、相关使用凭证应在××天之内交予出纳人员进行票据注销登记。 出纳人员应在“票据注销登记薄”上注明票据编号与注销日期,逾期不办理票据注销业务的票据领用人,出纳人员有权停止对其部门及个人签发票据。 票据领用人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不得将票据折叠、污损、丢失。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确需签发的应该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并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最高限额及报销日期,不能确定收款单位名称的必须注明签发日期、最高限额与报销日期,逾期未用的转账支票需及时收回注销。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时用碳素笔填写,按银行规定的大写汉字表示,日期、金额、用途、单位应填写齐备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或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2. 票据的填写要求 1.票据填写是否清楚。 2.票据内容是否齐全。 3.是否在签发单位处加盖单位印鉴。 4.票据上的金额及收款人是否有涂改迹象。 5.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背书的票据其背书是否正确。

财务管理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最初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发生的唯一合法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基础。为了保证原始凭证能够正确地、及时地、清楚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尽地填写齐全,不得遗漏,以确保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符合实际。原始凭证的其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签章、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时,就使用财政部门统一 印刷的收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写。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二级企业核算单位中,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 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 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 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笔填写,文字、数字书写要规范。 9、原始凭证须根据经济业务执行情况或完成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填制,避免 事后回忆填制造成差错,贻误工作。 10、原始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须划线更正,即将写错的文字或数字,用红线划掉,再将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写在划线部分的上方,并 加盖经手人印章。 二、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发票包括:一是国税局出售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地税局出售的饮食服务业、旅游业、娱乐业、广告业和其他收入发票。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主要有金融、航空、邮政、铁路等行业自制的票据。四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领购发票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关于发票领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并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财务部门按税务机关要求对购买的发票加强管理,健全保管制度,专人负责保管购买的票据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如发票保管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根据业务发生时间顺序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空白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七条各单位需要开具发票,首先由经办业务人员填写《销售发票开具申请单》(见附件),经相关手续审批后,连同相应的与合同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发货单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发票开具不得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开票限额。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规定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 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凭《财政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 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款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账。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置的规定 1.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在报销联签字并注明退费原因,经院长签字后方能办理退费。 (2)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3)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科。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各联次保存完整,并且必须是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 2.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各联次保存完整,并且必须是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账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账单(经确认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河西中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河西中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发生的每一项业务,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①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a. 凭证的名称; b. 填制凭证日期; c.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d.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e. 接收凭证单位名称; f. 经济业务内容; g. 数量、单价和金额。 ②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③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④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连续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能撕毁。 ⑤职工公出借款收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上,收回借款时,应另行开具收据或退还借据副联,不能退还原借款收据。

⑥经过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2.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①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a.填制凭证日期; b.凭证编号; c.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d.会计科目; e.金额; f.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g.必须由制单人员、出纳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②记帐凭证根据一事一单原则填制。 ③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其他记帐凭证采用分数编号法并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如果一张原始证所列支出需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必须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④错误凭证的更正方法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方法更正。 3.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内容必须完整。 4.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凭证的各要素审核会计作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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