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经建 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经建 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经建 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232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洪喜胶南市企业发展局副局长

丁洪斌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总裁

于忠章平度滑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彦光胶南市供电公司经理

于淑珉(女)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马小维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天刚青岛铸造机械集团公司董事长

井洪亮胶州市企业发展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毛明章青岛纺联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

毛冠栋平度市企业发展局企管科科长

王迅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行长

王健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磊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蕴(女)青岛环球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孔砥青岛坤泰汽车车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东凯青岛外商投资协会常务副会长

王吉万青岛亨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纪全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行长

王君庭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志胜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王志源青岛海珊服装服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进波青岛华东制钙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国忠青岛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胜青岛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王建辉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明磊青岛华光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明磊青岛东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若雄青岛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英彬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显杰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洪波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王桂来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智礼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党委书记

王智福青岛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瑞斋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贤东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学楼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希春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史洁民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甘行茂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田广文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乔伟光青岛中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仲崇议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军青岛银盛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民强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中方经理关文杰华夏银行青岛市分行行长

刘民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董事长

刘杰四方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浩海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康青岛交运集团总经理

刘传伟青岛市四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同佑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庆平青岛三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红宇青岛双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克军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远明莱西昌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佳元青岛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周学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总裁助理

刘国令青岛市城阳区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

刘国平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国华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学亮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尚玉青岛蓝宝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建旬青岛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原总经理(市电力协会会长)刘林生青岛金羽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青文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海青青岛橡六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铁彦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刘培民重汽集团专用汽车公司董事长

孙军青岛三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健青岛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市船东协会会长)

孙风翔青岛交运联运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永亮青岛交运集团董事长

孙立山即墨市供电公司经理

孙全东青岛轮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同君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连祥青岛台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佩璋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宗传青岛市机械总公司董事长

孙建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党委书记孙明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孙绍林青岛联合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振华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新业青岛元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群善青岛海洋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曲锡端青岛三环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建世青岛崂发包装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振华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瑜明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权锡鉴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江靖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纪玉君青岛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市民营协会会长)纪爱师青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纪淑珍(女)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总经理

邢同顺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邢建坪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闫勇青岛纺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信武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冷玉喜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鑫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可夫青岛市企业家协会浙商分会会长

吴国徽青岛百通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

吴经建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晓飞青岛凤凰印染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增祥青岛市一宅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立民青岛青力锅炉辅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继宽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应义壮青岛鑫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录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健青岛力恒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燕(女)青岛港(集团)通达实业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张广鸿青岛银行董事长

张世德青岛益青药用胶囊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代理青岛红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兰昌青岛造船厂厂长

张正欣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永升青岛地恩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立强青岛汇泉王朝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兆森青岛园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华凯青岛汉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启荣青岛市胶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国防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宗仁青岛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宝瑞大唐山东黄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建华青岛海通车桥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建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建国青岛交运集团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贤存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思夏青岛汉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恒一山东省筑港总公司总经理

张炳旭山东黄金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张淑香(女)平度市企业发展局副局长

张智河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平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明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蔚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丰坤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柱化肥分公司总经理李云敬青岛利客来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永兆青岛美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立明青岛海滨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其温青岛北方国贸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岩曙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金堂欧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保成青岛宏泰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悦明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桂森青岛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瑞友海尔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监

杜波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局主席

杜秀君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祖远山东即墨黄酒厂厂长

杨杰青岛陆海国际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茂亭青岛孚德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青军青岛人民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效慧青岛东佳纺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晨光青岛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绵绵(女)海尔集团总裁

辛克良青岛海珍食品冷藏有限公司总经理

迟增彬青岛华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伟方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邵明泉青岛益青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埥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陈玉兰(女)青岛即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会长)

陈军力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作敏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陈洪海中国航空油料青岛分公司总经理

陈索斌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周涛青岛海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永恒青岛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孟昭平莱西市供电公司经理

官集太青岛东风盐场董事长、场长

尚延青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房建设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胜利青岛市政道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明世威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八工厂厂长

林凤章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守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经理罗方辉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志国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道谟青岛海尔工装研制有限公司总经理

侯文焕平度市电业公司总经理

修先敏青岛三联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丰寿山东国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志光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姜金学青岛前哨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姜增选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总经理

柳国栋莱西市企业发展局副局长

赵子正胶州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赵鸿鸣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总经理

赵瑞林即墨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赵福展青岛灯塔酿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照同青岛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钮本兵青岛市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项阳青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原晨光青岛电站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崇禹青岛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夏昌胜青岛市房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夏祥聚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国君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助理、博士

徐衍男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厂长(市汽车协会会长)徐恭藻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徐海波青岛美赫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清丽青岛酒厂有限公司董事长

栾青松青岛紫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栾新民青岛青锻锻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殷兆坤青岛一木集团公司总经理

袁仲雪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袁兴伟青岛益佳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贾聪友青岛施运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郭长波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郭永刚青岛联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锡华青岛钢木家具总公司董事长

高思诗青岛康大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新敏青岛市达翁集团总经理

宿德春青岛中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崔兆启青岛星火纺机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克林青岛茂祥石化液化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伟青岛市二轻总公司董事长

曹春华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同康青岛宏达塑胶总公司总经理

梁海山海尔集团副总裁

梁福东青岛华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矫恒伟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建勇即墨市海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傅振瑞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方明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中启青岛崂山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

满善良青岛工艺美术集团公司董事长

解思鹏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管阳春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冀新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戴守华青岛凤凰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

魏成吉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经建 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232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洪喜胶南市企业发展局副局长 丁洪斌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总裁 于忠章平度滑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彦光胶南市供电公司经理 于淑珉(女)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马小维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天刚青岛铸造机械集团公司董事长 井洪亮胶州市企业发展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毛明章青岛纺联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 毛冠栋平度市企业发展局企管科科长 王迅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行长 王健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磊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蕴(女)青岛环球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孔砥青岛坤泰汽车车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东凯青岛外商投资协会常务副会长 王吉万青岛亨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纪全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行长 王君庭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志胜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王志源青岛海珊服装服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进波青岛华东制钙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国忠青岛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胜青岛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王建辉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明磊青岛华光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明磊青岛东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若雄青岛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英彬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显杰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洪波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王桂来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智礼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党委书记 王智福青岛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瑞斋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贤东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学楼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5)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5)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北政发[2015]3号 【发布部门】北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04 【实施日期】2015.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北政发〔20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林山青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土地审批委员会、规划委员会、环境保护

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陈维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固定资产投资、国土资源、规划、统计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规划局、统计局、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和协调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等有关工作。 谢向阳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卫生和计生、旅游、政府网络和网络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防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确认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确认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的通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青委[2016]272号 【发布部门】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17 【实施日期】2017.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确认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 区的通报 (青委〔2016〕272号)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整体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青岛市政府侨办等184个新评选的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村镇标兵和文明社区标兵予以命名(名单附

后);对复查合格的青岛市委台办等644个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村镇标兵、文明社区标兵,复查合格及新评选的2017个青岛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予以确认(由市文明委另文公布)。 希望被命名和确认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加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1月17日附件 2016年度新评选的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 文明村镇标兵、文明社区标兵名单 一、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124个) 青岛市政府侨办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 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岛湛山疗养院 青岛市邮政管理局

市政府副市长现场会典型发言素材

市政府副市长现场会典型发言素材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把发展农村沼气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作为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突出“建设生态小康家园”这个中心,采取政府推动、示范带动、政策促动、效益拉动等措施,切实加大了农村沼气建设的力度,先后在不同地区开展了农村沼气建设的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摸索出了一条具有XX特色的农村沼气发展之路。经过三年的强力推进,全市户用沼气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目前累计发展沼气用户10万多户,特别是大中型沼气工程更是一枝独秀,从建设规模、工程质量到产出效益都遥遥领先于全省其他地市,沼气示范村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可以说,沼气建设作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已是“在全市有地位、在全省有了一定影响”,为全面推进“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我市沼气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沼气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建设规模大。截止到2006年11月,全市农村沼气用户达到10.2672万户,占全市总农户数的14%,比2002年的650户,增加10。2022万户,增长156.96%,解决了40多万农民的用气问题,年可增收节支1亿元;目前全市农村沼气建设覆盖全市的9个县(市、区),94个乡镇,覆盖率100%,沼气千池乡镇达到43个,占全市94个乡镇的45。74%,建池数量占到总池数的42。16%,成为我市沼气建设整体推进规模发展的主导力量;兴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10处,总容积达到414万立方米,使5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二是技术力量强。截止目前,全市市、县(市、区)两级农村能源机构全部建立健全,技术力量不断加强,特别是农民技术队伍得到很大加强。累计举办培训鉴定沼气技工万多人,持证技工达到了860名,为我市沼气的健康稳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三是综合效益明显。经过多年的示范推广,一方面,我市沼气建设由过去小范围的试点示范发展到大规模的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社区的环境卫生,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受广大农民特别是生活困难群众的欢迎,而且形成了多种先进的发展模式,效益不断扩大。另一方面,从过去单一的生活型扩展到生活生产型,从生活领域扩展到生产领域、生态领域和环境卫生领域,形成了“猪-沼-果(粮、菜)”、“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一池三改”等以沼气为纽带的能源生态农业模式,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了发展沼气的综合效益,成为促进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2、示范带动,效果显著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选择一批村委子团结,经济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行政村做为沼气建设示范村,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这些示范村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家刚才参观的XX县东北务村、谢奇村、东高奇务、黄口,XX县的程营新村、XX市原康镇等就是很好的典范。这些村的庭院环境、村容村貌和群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2青政发78号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青政发〔2002〕7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从我市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实践,破除公有制实现形式上的思想束缚,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改变国有产权主体单一的状况,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二)总的目标:从现在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处于竞争性行业又不属国家重点控制的大多数国有企业,退出国有资本,改造成非国有的公司制企业。 二、配套政策及职工安置办法 (三)国有企业整体退出和分立改制涉及职工安置的,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按以下标准折抵企业净资产:1.在岗职工。原固定制职工,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组织调动的职工按本人连续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按照1250元的标准给予资产折抵。合同制职工,按其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按照950元的标准给予资产折抵。2.下岗职工。下岗职工出中心政策不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退出国有资本,应在改制前对中心内不符合“协保”和退养安置条件的小龄下岗职工予以妥善分流安置,实行小龄下岗职工先出中心,后改制的原则。原已出中心办理“协保”和退养安置的职工,以及中心内符合“协保”和退养安置条件的下岗职工,按其分流安置所需费用,一次性给予资产折抵,由新改制企业负责管理,原“协保”协议和退养安置协议继续履行。 3.退养职工。企业改制前办理厂内退养的人员,继续履行原退养协议,退养待遇不变。企业可按退养职工所需费用一次性给予资产折抵,由新改制企业负责管理。 4.工伤职工。工伤职工按在职职工标准进行资产折抵的同时,另外增加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折抵。标准为本人自企业改制时起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月数,乘以改制前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分别为伤残五级60%、六级50%、七级35%、八级25%、九级15%、十级10%。改制前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社会平均工资75%的,以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75%为计算基数;高于全市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计算基数;职工在单位工作不满一年发生工伤的,以实际工作月份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计算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 5.停薪留职人员。按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给予资产折抵。 6.企业精简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家属工。以2001年生活费标准为基数,计算10年,给予资产折抵。 7.退休(职)职工。按照30元?月·人的标准,并按照企业退休(职)职工平均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青政办发〔2008〕25号 发布日期:2008-4-28 执行日期:2007-1-1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文化强市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财政税收政策 1.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今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贴息、奖励、资助等形式,支持我市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文化创新,支持具有示范性、导向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发展等。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和社会捐赠,逐步建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机制。 2.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号文件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原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对由财政部门拔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按照财税(2005)1号文件规定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

Q D C R-2014-001014 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 青政发 2014 3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 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 2014 9号)要求, 预防劳动密集型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二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三 1

二二企业的新建二扩建二改建(含室内外装修二建筑保温二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应当依法通过消防审核二验收或者备案抽查,未经审核二验收或者备案抽查的,严禁擅自组织施工二投入使用三 三二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采用聚氨酯二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严禁在车间二仓库及其他具有生产辅助功能的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三 四二企业必须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三员工在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应当设置或者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可以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合署)三 五二企业应当按照‘机关二团体二企业二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保证所属员工的行为符合岗位消防安全要求三 六二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必须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委托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二维护保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二挪用或者擅自拆除二停用企业的消防设施二器材;严禁埋压二圈占二遮挡消火栓三 2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试行)的通知

汉川政办发[2011]2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 岗位职责(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养殖场,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领导成员调整情况,现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试行) 为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市长、副市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试行)》。 刘有年(市委副书记、市长) 对全市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领导班子,乡镇场长、办事处主任,开发区主任、市政府所属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责任分工,并推动落实。 2、主持抓好《中共汉川市委、汉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市政府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发[2002]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征收范围:崂山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开发建设单位,要按规定交纳配套费。配套费实行配套责任和配套资金挂钩,不得重复收取。配套费原则上不予减免,确需减免的,需经区政府研究同意。 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青政发[2002]8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配套项目不全的,应按实际配套情况据实收取。 配套费列入建设成本。 三、执行时间:自转发之日起执行。 四、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青政办发〔2002〕88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从2002年4月11日起停止收取供热集资费和管道燃气工程集资费,并将这两项集资费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现就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配套费的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配套费用途及收费标准 (一)用途。配套费主要用于供热(供气)管网(含主干网)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干网衔接的城市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综合布线、环卫、水处理)建设及规划红线内的中小学、托幼园所设施建设(详见附表)。(二)收费标准。配套费的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分摊每平方米分别为:供热57元、管道燃气18元、道路60元、给水8元、雨水11元、污水12元、综合布线6元、环卫6元、水处理20元、中小学37元、托幼园所20元,合计为每平方米255元(详见附表)。 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内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开发建设单位,要按规定交纳配套费。配套费实行配套责任和配套资金挂钩,原则上不予减免。确需减免的,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减免。 二、职责分工 (一)市建委负责征收配套费,编制年度配套费收支预算和下达年度配套工程建设计划,审查配套项目工程结算,并监督建设计划的实施。(二)市城管局、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编制、提报年度配套工程建设计划,报市建委审核后组织实施。其中,市城管局负责供热、供气、道路、给水、雨水、污水、水处理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市开发办负责综合布线、环卫、中小学、托幼园所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实施部门应将项目成本资料报送市物价局备案。(三)市财政局负责设专户管理配套费,审核批复年度配套费收支预算,依据配套建设计划下达配套工程支出预算,按规定程序拨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并负责配套费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审核批复配套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市开发办的办公经费从收取的配套费中安排,不再另行提取管理费,由市开发办按规定程序要求提报年度部门预算,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并监督执行。 三、配套费与供热、供气集资费的政策衔接 (一)2002年4月11日以前的1.开发商已向政府(包括供热、供气单位,下同)交款,但未与购房者签合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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