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xxx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xxx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学院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范围

学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二)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态度端正、踏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守组织纪律,勇于承担工作任务,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备双师素质(公共基础课教师除外),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能熟练地讲授两门课程(其中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除外),完成每周教学工作任务12节以上,参与本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专业核心课程开发与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五)近三学期,期末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所在系的前

50%。近三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六)近三年取得以下条件之二:

1.主持院级或参与省级、国家级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2.参加省级及以上本专业各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3.指导学生团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4.主持或参与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已结题。

5.主编或副主编专业教材或出版专著。

6.在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专业论文3篇以上。

7.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选拔办法

(一)选拔名额:普通专业的选拔数量不超过专业教师数量的20%,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的选拔数量为专业教师总数的30%至50%;公共基础课每教研室选拔一名。名额使用不满可空缺,每年选拔一次,直至满额为止。

(二)选拔原则:按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公平竞争、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选拔程序:采取“公布岗位、个人申报、各系推荐、资格审查、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评审、公示、学院审批”

的程序进行选拔。

1.公布中青年骨干教师空缺岗位。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3.各系推荐。各系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专家组,对申报人的教学科研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各系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按照1:2比例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申报资格和成果材料的审核。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及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成果材料进行审核。

5.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审阅材料、被推荐人陈述和答辩、评议和投票表决。经投票获出席会议人员2/3以上赞成票且得票多者确定为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拟聘人选。

6.公示。将拟聘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学院审批。学院研究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岗位职责

(一)参与本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

(二)承担1门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每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达到本系教师前50%。

(三)参与本专业核心课程的整体教学设计,承担本专

业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专业课程开发与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在任期内完成1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资源建设。

(四)任期内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三个月,参与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五)指导本专业学生顶岗实习。

(六)主持或参与院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七)参加本专业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八)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横向联合项目1项。

(九)在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专业论文3篇以上。

(十)主编或副主编专业教材或出版专著。

(十一)主持或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培养措施和待遇

(一)授予“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优先推荐申报教科研项目,优先派出进修培训、国内外访学和参加学术交流等。

(二)享受中青年骨干教师特殊津贴,特殊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绩效津贴。基础津贴每人每月300元(按月发放);绩效津贴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考核优秀3000元、

合格180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绩效津贴。教研室主任被选聘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其待遇按照就高的原则执行。

(三)期满考核成绩优秀,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学院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专业带头人评选。

(四)同等条件下,中青年骨干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六、管理和考核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聘期三年,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动态管理,滚动发展。

(二)入选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责同学院签订三年目标任务书。同时与所在系签订年度目标任务书。

(三)年度考核以系为主,学院为辅,主要考核中青年骨干教师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期满考核由系和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完成,主要考核中青年骨干教师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和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定为合格,期满超额完成任务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均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四)聘期内,若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或在学术科研工作中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直接取消

中青年骨干教师资格,停发基本津贴和绩效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xxx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及培养办法》同时废止。

八、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华润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二○○二年元月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为了实现“通过坚定不移的改革和发展,把华润建成在主营行业有竞争力和领导地位的优秀国有控股企业,并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历史使命,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分配资源,健全和完善集团投资管理体制,客观评价项目,促进投资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投资活动的形式包括新建投资项目和收购、兼并等资本项下的经济活动;己有业务因扩大规模而需再注资也包括在内。 第三条投资活动的基本目的在于顺应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集团业务分布,不断提高资产质素与盈利能力,保持连续健康发展,实现集团在不同 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第四条集团的投资活动要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行业战略:集团业务的有限度相关多元化与利润中心的高度专业化; 区分香港主业与内地主业;努力成为行业领导者;在发展中调整,以 新业务带动发展;形成多元化的相关优势和协同作用。

地域战略:立足香港,面向内地,在保持香港业务稳定的基础上利用 资金优势、体制优势与桥梁优势拓展内地业务,投资内地,在未来五 年内再造华润。 财务战略: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形成资金优势; 利用有限责任分散风险,建立稳固防火墙;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审计 功能。 人才战略:广纳人才,内部培养提拔为主;建立目标文化;深入持久 地改革机制;加强培训、沟通,加强团队建设,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统一,形成“大华润”。 组织战略:统一调动资源,形成主业,形成统一的管理方式;由集团 负责管理战略发展、负责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与提拔、负责财务政策 的制定与资金调配、负责预算审批与评价考核、负责内部资源的调配、 负责对外形象宣传;集团要更精干,利润中心要更具竞争力。 第五条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的投资活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有利于在自身所处的行业内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盈利能力。 严禁投资与自身业务或发展方向无关的项目。 第六条集团严格依据业务分类对各一级利润中心分配资源来支持其投资活动。即: 1.集中资源重点发展明星类业务,在符合投资条件情况下尽可能满足 投资需求,以加速发展。 2.配以必要资源支持现金牛类业务,维护其市场地位与盈利能力。

(完整)某某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公司合同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制度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规范公司合同制定行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及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规范公司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格式合同、部门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对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合同的会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4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技术、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会同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5条为监督合同的有效履行,及早发现违约情况,避免或减少因违约或纠纷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保障本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6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违约及纠纷情况的处理。 第2章合同授权与审批 第9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10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11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公司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12条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13条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确有必要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14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公司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15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联系方式和法定办公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标的物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合同终止条件;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3.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

XX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DOC)

XX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2015版权责流程体系文件合同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发展部是合同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合同标准范本管理:负责国网统一合同文本、集团参考文本宣贯、培训与执行监督;负责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完成常用合同范本的收集、编制、修订、考核。 2、负责招标等合同签署前置工作法律保障,负责对各类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组织重大合同事项专业联合审查。 3、负责公司合同统一盖章、编号管理、原件存档管理。 4、负责公司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监督检查执行部门履约资料保存情况,参与合作方履约评价。 5、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台账归口管理,组织各专 业部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负责合同管理月报整理、报送。 6、负责公司经法系统应用情况检查评估。 7、负责外聘法律中介机构、法律顾问管理。

& 处理或指导合同执行部门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第四条合同承办部门 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发起和主办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起草本部门/专业范围内合同标准范本,参与合同标准范本的讨论与修订。 2、负责承办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公司各部门及承办合同职责分工见附件1。 3、负责组织承办合同文本审核、经法系统审批、签署、分发、交底、保存,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合同原件。 4、负责经法系统履约计划信息填报及更新。 5、负责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合同执行信息。第五条 合同审核部门 合同审核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文本审查,主要职责为: 1、审核职能分工详见合同审核会签条款。 2、负责对合同标准范本提出修订意见。 第六条合同执行部门 合同执行部门是合同的执行和实施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质量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指定专人管理本部门的执行合同,负责记录、留存合同执行过程资料,负责执行合同项下付款审核及审批、台账管理。 2、负责经法系统履约信息更新。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

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1、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2、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4、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第六条集团作为对外投资主体。集团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以集团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子公司为主体的投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来宾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董事

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签署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七章合同档案的保管 第八章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依法治企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施工生产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包括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涉外合同、招标投标文件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即时清结者除外。 劳动合同管理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公司本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会签、合同

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合同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实行责任把关,最大程度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公司分管领导主管、法律事务室统管、各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专管的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室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管理合同,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贯彻实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合同管理法律知识,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工作; (三)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审查制作授权委托书; (六)协助合同争议的解决; (七)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发布并指导适用合同示范文本; (八)组织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 (九)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管理,对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电报、图表、信函等)进行登记、备案和汇总统计; (十)负责同XXXXXX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XX公司合同管理细则

XX公司合同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法务室全面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中签约人为该合同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合同的审批 第三条各部门对外订立合同,需填写《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申请表中申请部门意见须加盖部门章,并由分管经理签字。 第四条合同经手人应明确对方当事人经营资质,并留存对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对方签约人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则须对方当事人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第五条各部门订立合同须将《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对方当事人经营资质(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合同文本上报公司法务室审批。 第六条法务室审阅后,向合同经手人提出合同修改意见,合同经手人针对法务室提出的问题对合同进行修改后,法务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上加盖法务室印章。 第七条法务室将《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交由公司总经理审阅并签字。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经法务室与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合同须加盖建投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经手人须在法务室进行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 第九条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除公司法定代表

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一条订立后的合同由法务室保存合同正本,合同签订部门、计划财务部门保存合同副本。法务室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法务室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十二条对外订立的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公司总经理特批。 第十三条法务室保管建投公司合同专用章、法务室印章,原则上未经法务室同意各部门不得携合同专用章外出独立订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订立合同后,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涉及合同款项的支付,需填写《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表中申请部门意见需加盖部门章,并由分管经理签字。 第十五条资金申请人填写《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并由法务室依据合同管理原则,确定付款情况是否属实、符合合同中相关约定。经法务室确认同意并加盖加盖法务室印章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阅并签,履行正常付款手续。 第十六条《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通过法务室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计划财务部支付合同所需的资金款项。计划财务部未见法务室印章不得向申请部门拨款。 第十七条《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作为合同资金申请过程中的记录由计划财务部留存并及时归档。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试行)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建设坚实的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平台,为控股子公司创造有利于良性发展的空间,协助控股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根据《天津市建委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是指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向境内外其他单位的投资,主要方式包括: (一)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 (二)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收购、控股、参股其他企业。 (三)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法人单位、自然人共同投资建立新的企业。 (四)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购买股票(股权)、债券等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必须有利于集团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结构的优化;必须有利于规模效益的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 第四条 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作为股东,单独持有该公司50%以 上的股权,或具有实际控制力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集团所属子公司,上市公司原则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投资运营管理是指投资过程的管理。为保证投资运营质量,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单位既是投资项目的实施者,又是投资运营管理的责任者。因此,投资单位必须落实投资运营管理的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投资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者是投资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部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控股股东权责,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必要损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合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通知所称“合同”不仅包括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还包括与他人(含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发生的存在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所有行为。 二、公司所签订合同必须主体合格,标的合法,手续完备,条款齐全,意思表达真实,约定明确,文字清晰,语言规范,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三、凡单笔业务金额达二十万元(含)以上或有抵押担保的合同须经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公司行政办及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报请法定代表人批准,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单笔业务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且无抵押担保的合同,由公司行政办及财务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公司行政办是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印鉴管理工作实行

专人负责制,若出现印鉴管理人员不在岗的情况,则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印鉴,特殊情况须报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 五、如需借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外出,经办人员须获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定的《用章申请表》和书面授权书,并将拟签订的合同交由公司行政办复印留底后方可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超越委托书的权限范围。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需要改动的情况,则须将改动后的合同相关材料先传真回公司,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评审同意后,方可签字盖章。 六、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员上交合同如与已审核文本相符,相应审核资料按规定归档;如上交合同与已审核文本不符,则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须先由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交由财务部审核,并报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八、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通过方可办理。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九、公司严格执行谁签订的合同,谁负责追踪合同履行情况

投资公司投资管理流程及办法

****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战略规划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完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投资行为主要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设立全资子企业、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 (三)资产收购:收购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投资; (四)其他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主业,是指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省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之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投资项目指单项投资达到或超过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10%(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投资未达到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10%(1000万元)的项目为一般投资项目。 第五条 集团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 (二)符合全省国有资本总体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三)符合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四)符合集团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章程,不损害出资人利益; (五)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 (六)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集团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发展; (七)符合集团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八)遵循经济效益优先、股东利益最大化、风险降至最低的原则,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佳化; (九)投资规模应当与投资主体的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项目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业同期平均水平。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 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 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 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学习文件.doc

投资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 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投资运作程序、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一、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 存货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指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 等。 (二)长期投资指出资与其它公司、经济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 二、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 造、业务系统建造、网络更新改造等活动。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指公司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 建造等投资。附《工程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二)技改项目投资指公司对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新 增等投资。附《技改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 成立的单位。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 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结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 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 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内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受权者。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董事长)的授权,总经理办 公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战略计划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和对外投资的后评价,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技术支持部) 是公司投资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需要开展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和对技改项目的后评价。 第十五条规划建设部是公司工程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提出工程项目建议,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

中石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 中油计〔⒛10〕10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2) 第三章投资项目管理权限 (6) 第四章投资项目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10) 第五章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 (11) 第六章投资项目初步设计 (14) 第七章年度投资计划 (15) 第八章专项投资管理 (19) 第九章投资项目实施...............?:? (24) 第十章投资统计与后评价 (26) 第十一章投资监督与考核 (27) 第十二章附则:?…………………………………?2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持续有效较 快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 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参)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为未来获 得收益,以现金或资本投入到项目,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规划与计划,投资项目(预)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 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授权管理。 第五条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一统一、三控制、两挂钩”的原则。 (一)“一统一”:统一计划,实行投资“一本账”管理。各 级、各类、各种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必须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的 投资计划,以项目为载体,按项目编制规划、下达投资计划、组 织实施及进行拨款、结(决)算、统计、监督考核和后评价。 (二)“三控制”:1.投资总量控制,以规划总量控制年度总 量,以年度总量控制业务结构总量,以批复估算、概算控制项目 总投资。2.效益标准控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达到集 团公司规定的效益标准,确保投资效益。3.实施过程控制,严格 执行项目前期审批程序,未完成上一环节,原则上不得开展下一 环节工作;严格执行招标、采购以及工程建设、监理、竣工验收 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质量。 (三)“两挂钩”:1。投资与利润挂钩,新增投资项目利润纳 入到年度预算利润考核总额中。2.投资管理与业绩考核挂钩,将 投资管理纳入到各企业和企业主要领导、投资主管领导和项目主 管领导等人员的业绩考核中。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归口部 门,其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参数、投资计划编制参数、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等;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三)负责上报需国家核准、备案的国内外投资项目和集团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四)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审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 行性研究报告; (五)组织编制和下达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组织投资统 计、投资效益分析和项目后评价,负责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 检查和考核,负责提供国内业务有关投资等资料; (六)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造价、投资估算和概算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 (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 (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 (2)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 (3)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 (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集团CEO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集团战略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 主要方式包括: (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采购)、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二)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三)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四)社会性捐赠投资:定向援助、公益性等非营利性质的捐赠 第三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三)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四)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必须注重投资风险、保证

资金运行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管理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简称投管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审议,投资管理委员会由集团董事长担任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事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的总原则是规范、透明,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项目是指不涉及项目单位以外的投资项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外投资项目是指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到项目单位外的投资,包括组建合资经营(合作)企业,兼并重组、收购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八条(一)集团事业发展部为集团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集团中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过程监督管控,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对,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 (二)集团财务管理部是集团投资财务的财务管理、资金保障和经济可行性论证部门,负责编制集团年度投资预算、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经济可行性分析、投资预决算管理、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集团合规管理部是负责投资项目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合同合法性审核,同时负责投资项目程序合法性、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及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集团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集团的投资工作。 第九条各所属(子)单位每年11月份末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事业发展部审查、汇总,集团事业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

XXXX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XXXX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因合同不规范或不合法引起的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中凯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本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签订合同时,各职能部门应相互协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审核相关材料,规范操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四条公司法务专员根据公司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拟定 第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一)单笔业务金额达壹万元(含)以上的; (二)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三)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四)有封样要求的; (五)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八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提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承办部门应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的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控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股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对被投资公司无实际控制权、未纳入集团公司合并报表主体范围的投资。被参股公司和被参股投资项目统称为参股标的。 第三条参股投资的范围原则上应控制在集团公司主业范畴之内,对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的上下游产业链及保证资源供应的项目可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意见进行参股。 第四条参股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协同原则。以发挥上下游资源协同效应、打造上下游产业链、规避经营风险为主要目的,有效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资源共享原则。通过参股投资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与非集团公司系统控股的企业和单位共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提升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效益导向原则。必须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核心理念,把盈利能力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标准,以优于集团公司控股开发项目的收益率标准优选参股标的,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盈利能力。 第五条参股股东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保障股东权益。 第六条上市公司参股投资行为须同时符合监管机构和股票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 第二章参股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参股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单位“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营销部。 第九条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应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财务、法律等专业顾问的作用,提高参股投资决策水平。 (一)集团公司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修订并下发参股投资管理制度; 2.对参股投资行为做出决策; 3.负责集团公司直接参股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4.指导、审核、批准分子公司参股投资方案; 5.编制、下达和调整年度参股项目资本金计划; 6.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管理、组织协调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分子公司职责 1.编制、审查和汇总并上报参股项目年度资本金计划; 2.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年度资本金计划,制定新参股项目的投资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3.组织实施经集团公司审批的参股投资项目; 4.负责所属企业参股投资方案的审核、上报,对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5.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选聘中介机构,审查所聘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从业记录并监督其工作; 6.收集参股所涉相关信息,提出发起申请; 7.按季度向集团公司上报参股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项目单位职责 1.在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领导下,具体实施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参股投资项目; 2.配合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