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获奖、辅导获奖奖励办法

教师获奖、辅导获奖奖励办法
教师获奖、辅导获奖奖励办法

成都市华林小学

教师个人获奖、辅导学生获奖学校奖励办法

(讨论稿)

一、教师个人获奖奖励

1、教师在征文评选、论文和教学设计评选中获校、区、市、省、国家级奖励。在校、区、市、省、国家教育部门主管杂志发表文章,(同一篇文章以最

二、教师辅导学生获奖奖励

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学科比赛获奖按如下办法予以奖励。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认奖,不重复计奖。

1、体育类

(1)、田径(趣味)运动会,游泳运动会,棋类,武术(区级)

集体奖:四个组别以分别进入前八名计算,参与体育教师人人奖励

第一名150

第二名120

第三名100

第四名80

第五名70

第六名60

第七名50

第八名40

单项奖:教师辅导学生获奖,以获奖名次计算(谁训练的奖谁,以任务分配为准)

第一名40

第二名35

第三名30

第四名26

第五名24

第六名22

第七名20

第八名18

(注:趣味项目折半,团体项目加倍计算)

(2)球类比赛(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等)

(3)广播体操(武术自编操、团体操)

注:武术自编操、团体操外聘教练减半

2、语言类

教师指导学生作文等获奖

4、艺术类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附件9: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稿) 艺体类: 一、项目设置 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球、 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赛、 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 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 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 作; 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 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 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 时津贴。(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 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 (一)体育工作方面: 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 (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 2、其它项目奖励 (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 (2)教练员单项奖励 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 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贡献奖奖励办法(终审稿)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 贡献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科技人员在产业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卓越成就,奖励为民营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07年10月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特设立“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以下简称民营科技贡献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宗旨是,倡导社会重视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的作用;弘扬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以及科学技术人员勇于创新、脚踏实地、敬业奉献的精神;激励民营科技领域的广大企业家、科技人员为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以下简称中促会)设立,分设“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民营科技管理服务奖”等三类奖项。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各奖励名额不超过30名,“优秀民营科技管理服务奖”奖励名额不超过10名。

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牌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四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励工作办公室设在中促会,是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推荐、评审、奖励等组织工作。 第五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奖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机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是经科学技术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080号),获得“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由中促会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选,以及“钟南山科技创新奖”评选(钟南山科技创新奖的有关评审规定另见相关文件)。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条件 第七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以研发新技术和生产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产品为特征的民营科技企业;由民营科技企业主导研发出的重大创新成果;以及为推进民营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社团中介组织均在申报范围之内。 第八条:申请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三年以

学校教师奖罚制度

学校教师奖罚制度 为激励教师争先创优,提高教育质量,为学校争得荣誉而努力工作,特制订此办法,以资鼓励。 一、荣誉奖 1.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奖。每学期评选一次,“三优”指标不超过教师的10%,每人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100元。上报县“三优”人选从校级“三优”中推选。评为县级“三优”教师加奖100元。 2.先进集体奖。每学期评选二个先进年级组、二个先进教研组(分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1个,奖金200元,二等奖1个,奖金100元,奖金的20%发给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小学部作为一个年级参评)。评比办法每学期开学初公布。 二、竞赛奖 1.初中学科竞赛、抽考或联考奖 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省、地、县教育部门(含同级教研室)的学科竞赛,抽考或联考获奖的按下列办法颁奖。 (1)参加以县为单位排名的学科竞赛,获单科团体奖一、二、三名分别发给奖金2000、1000、500元。单科团体排名第10名(含第10名)后罚100元/每科。 (2)没有设团体奖的竞赛和设了团体奖但没有达到三名之内的,按获奖的学生累计计发奖金。获一等奖500元/每生,二等奖300元/每生,三等奖200元/每生。按累计获奖学生的奖金给辅导教师(累计奖金2000封顶)。 (3)抽考:如主考部门公布了总分前X名学生名单,凡英才学校进入前X名的学生,按每生200元给奖,其中20%奖班主任,30%奖原课任教师,50%奖辅导教师。教师奖金按进入前X名学生累计。如公布的是总分排名则参照团体奖的标准给奖。 (4)抽考或联考有二科以上参赛,参赛学科排了位次的按相应情况参照(1)(2)(3)条的其中一条规定给奖,校获团体奖不再重复计发。 (5)如参加省级或市级组织的竞赛,名次又在全省或全市排位,以上奖金市级在县级基础上翻一番,省级在市级基础上翻一番。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为激励学校运动队努力提高训练水平,推动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积极参与国内高校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文化交流,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扩大学校影响力。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在我校群体工作和体育竞赛中,辛勤付出劳动,为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一定的补助和奖励,以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竞赛奖励 破浙江省大运会记录奖励元,破浙江省高校记录奖励元,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记录奖励元,破浙江省记录或全国大学生记录奖励元,破全运会记录奖励元。 .新达等级运动员奖励(在校训练就读学生) 健将:元;一级:元。 .新达等级裁判员奖励(在职教师) 国际级:元;国家级:元。 .教练员奖励 个人项目:教练员按所带运动员奖金总和的﹪发给。 集体项目:主教练按所带运动员奖金的﹪发给,助理教练按主教练奖金的﹪发给。 二、运动员、教练员假期集训补贴 .运动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元。 .教练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元。 三、工作人员参加校内群体竞赛工作的补贴 .组织编排补贴 校田径运动会的人员,一次性补贴元项 其他项目比赛的人员,一次性补贴元项 .裁判员补贴 教师裁判员补贴:校田径运动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贴元,其他项目每人每天补贴元。 学生裁判员补贴: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定,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期间参加裁判工作的学生每人每天补贴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补贴元项;其他项目均补贴元项。

进行裁判等级考核的比赛,学生裁判员补贴不予发放。 四、教练员、运动员外出比赛服装、运动鞋补贴 .运动员外出参加比赛服装及运动鞋,每人限报元,使用期年。 .参赛必须的其它用品,如护膝、护腕、护踝、化妆品等原则上予以全额报销。 .教练员带队外出比赛,服装、鞋补贴费每人元,使用期年。 .每年限报一次。 五、说明 .代表队外出比赛需经校体委批准同意,未经同意的代表队外出比赛,经费一律自理。 .各队在比赛结束一周内,将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和比赛总结交体委备案,方可报销比赛经费。 .假期训练,教练员必须提前天填写《运动队集训申请报告》,制定训练计划和比赛目标,并附运动员名单,提交校体委审核批准,方可发给训练补贴。 .外单位借用我校运动员和教练员取得名次,由借用单位负责奖励,我校不再单独奖励。 .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省内外比赛的奖励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六、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校体委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五年一月

教师最齐全的奖励办法

老师最齐全的奖励方法 主题一:奖励(1) ■抓住你了 每周都努力“当场抓住”表现好或做好事的学生。让被“抓住”的学生把自己的名字和所做的事写在纸片上,然后把纸片放入一个“好事罐”里。每到星期五,从“好事罐”里随机取出几张纸条,给被选中的学生发小奖品。 ■红黄绿卡制 每名学生都有一张绿卡、黄卡和红卡。每一天一开始,所有学生都持绿卡,如果出现行为问题,则相继收回学生的绿卡、黄卡。如果学生在1周内都能保持放学前拥有绿卡或黄卡,在星期五便奖励他们25分钟的自由支配时间。他们可以在自由时间内玩耍、玩电脑或户外休息。 ■发奖励券 给表现好的学生发奖励券,如穿校服、按时交作业、获得其他教师的表扬等。学生的奖励券积累到一定数量,便可以领取“奖品”,如跟教师一起吃午餐,从奖品盒里抽取奖品,星期五获准喝软饮料、吃爆米花,等等。随着1学年时间的推进,逐步提高要求,学生要获得更多的奖励券才能得到这些“奖品”。到学年末,即便没有奖励,学生也可能表现得很好,这时教师可以时不时给学生“意外的奖励”。 ■答题奖励 将招贴纸裁剪成小的纸片,把有趣的题目写在纸片上,用一个大信封装起来,把信封挂在一个小黑板的旁边,小黑板上写“?”。如果全班学生都表现得很好,或得到了其他老师的表扬,或有特别出色的课堂表现,就从信封里取出一张纸片,把它贴在小黑板上。如果学生们回答对了纸片上的题目,就给全班同学一个特别的奖励。 ■惊喜! 将SURPRISEE(惊喜)这个单词写在黑板上。课堂上,如果出现学生吵闹或未经允许离开座位,便从末尾开始擦去一个子母。如果出现所有人都表现得很好,则按顺序添回被擦去的字母。结束时,如果这个单词是完整的,那么就给学生们一个惊喜的奖励。(可用一句中文来替代“SURPRISE”,如学生正好需要学习的成语或诗句,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多姿多彩的“奖品” ·让学生和他最喜欢的人一起吃午餐 ·教师给学生的家长打表扬电话 ·使用彩色粉笔 ·给图书管理员做帮手 ·邀请其他班的一个朋友来班里共进午餐 ·按自己的意愿换座位 ·跟老师共进午餐 ·在游戏中做主持人 ·读书给低年级的学生听 奖励学生的十条建议: 1.奖励制度要尽量简单。如果过于复杂,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且费时间。

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网上教学模式,落实教学过程,激励电大系统教师更好的应用网络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提升网络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教学优秀教师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条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或河北成人高等教育在线平台,承担网上教学任务的河北电大系统专兼职教师,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中,网上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被学校推荐的教师优先予以评奖。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所承担的课程符合《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在线课程建 -1-

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三)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模式,注重学习活动设计和组织,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教学内容。 (四)通过网络渠道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辅导,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 (五)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交互方面,设计科学有效,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六)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实践创新方面,根据课程所属学科的特点,有所创新和探索。 第五条申报人须提交网上教学课程行为天数、有行为学生数、教师行为总数、学生发帖数等其他能够体现教学行为数量及质量的相关佐证材料。鉴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每学期都进行部署更新,各申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六条省电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各市级电大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县(区)级电大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 省电大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选的人选进行评选,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评选结果在河北电大系统内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省电大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负责异议的调 -2-

运城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运城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校字〔2019〕5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学生学科竞赛活动,鼓励学生踊跃参加学科竞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生学科竞赛指导,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进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或行业学会及其他学术团体举办,由在校大学生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课外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第三条大学生学科竞赛按照竞赛举办主体、赛事规模及影响力大小而划分,分为超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竞赛及三级竞赛。 超级竞赛:指由多个国家部委联合组织的具有超强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级竞赛,具体项目由省教育厅认定。 一级竞赛:指由国家部委、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影响力较大的学科竞赛,具体项目由省教育厅认定。

二级竞赛:指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或行业学会及其他学术团体组织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包括一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省(区)级选拔赛、省教育厅重点支持赛事及其他有关赛事,具体项目由省教育厅与各高校共同认定,学校按年度发布。 三级竞赛:指学校组织的校级学科竞赛,及各类各级别学科竞赛的校级选拔赛,具体项目由学校认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竞赛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教务处、科技产业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全校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审核学科竞赛制度,审定全校学生学科竞赛年度计划,裁定学生学科竞赛等级。 第五条校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全校学生学科竞赛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科竞赛制度建设,负责对各院、系、部申报的年度学生学科竞赛计划进行初审并提交校竞赛领导小组审定,负责收集、发布竞赛信息,负责竞赛专项经费管理及相关奖励,负责主办赛事的组织、宣传,确定相关竞赛的承办单位等。 第六条各院、系、部是学生学科竞赛的主体和责任单

教师奖励办法

欢迎共阅教?师?奖?励?方?案

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二)坚持激励先进、兼顾公平的原则。要积极鼓励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又要合理统筹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三)坚持分类管理,导向激励的原则。在国家工资政策指导下,尊重现实、突出特色,完善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和校内各类人员的考核分配办法,实行导向激励、分类考核。(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各校制定的具体分配方案,要经过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分配对象本中心学校在岗的工办师、特岗教师43人(不含校长)。三、构成比例和分配办法。(一)绩效工资分配额度按我县规定的人均413.3元计算。按《凤庆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意见》规定,校长除外应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教师为43人,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月总额为:413.3×43=17771.9元。(二)分配比例及办法1、校长绩效工资:校长奖励绩效工资按全县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月人平均数的2.5倍统一测算,由教育主管部门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按实际测算数直接提取。其具体分配办法是:校长绩效工资总量的50%设为校长岗位工资,按月发放;校长绩效工资总量的50%由县教育局根据《凤庆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结合学校办学规模,按学年度考核发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后,不再参加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

分配。2、班主任津贴:2133元/月。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月总额17771.9元的10%,即1777.19元,全年班主任津贴按10个月计算,总额为1777.19×12÷10≈2133元/月。以基础性津贴的形式,根据班额按月考核发放。班主任基础性津贴发放的具体办法是:2133÷701×班级学生数≈3元/生×班级学生数。中心学校根据《班主任、科任教师考核细则》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根据结果按月计发。考核为“合格”以上层次者按3元/月计发(考核分12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为“不合格”者,扣发该月该项津贴(扣发数归入中心学校“奖励考核奖”项使用)。该项每月应发2133元。课时津贴:889元/月。中心学校核定课时量为5348节,人均课时津贴为:17771.9×5%÷5348×个人课时数≈0.166×个人课时数。发放办法:按月发放(当月发上月的,以此类推)。该项每月应发889元,结余1元,归入中心学校“奖励考核奖”项使用。4、教育教学成果奖励:355元/月。教育教学成果奖总额为17771.9×2%≈355元,用于奖励综合评价成绩进入县级前15名的班级。计算办法:个人奖金=奖金总额÷档次数的总和×档次数。(一至十五名的档次数分别计为15、14、13……3、2、1)年度考核奖:14751元/月。总额为:17771.9×83%≈14751元/月。按基础考核奖、奖励考核奖和岗位考核津贴三个部分考核兑现,具体办法如下:①基础考核奖:14751×80%≈11801元/月。学校根据《鱼塘中心学校考核管理办法》中“过程考核”部分的考核等次发放。考核为“合格”以上层次者按人均11801÷43≈274 ,结余19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要点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三公技字〔2011〕356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步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规范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以项目为载体,突出奖励个人。 第四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局授予组织和员工、雇员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五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获奖个数不设限,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科技开发项目成果、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技术专利、技术总结、技术方案、施工设施设计图、支架模板设计图、工艺标准、应用软件开发、工法、QC成果、合理化建议、论文以及其他形式),均可申报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奖: (一)技术成熟且有明显的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了局先进或以上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在施工生产中,组织技术攻关,解决了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

(三)对成果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无权属争议。 第七条凡列入局或局属单位科技开发的项目,在通过局技术委员验收或鉴定后3年内,均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在工程结束或公开发表3年内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八条以局为主要单位(成果所有权归属局)联合开发的成果也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九条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中交股份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条每项科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对申报后未获奖或已获较低等级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但如果在此后的使用开发过程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评审条件的,可再次以新成果申报。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以前进行申报,逾期则不予受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局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 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点多、规模大、涉及多个技术领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内领先、集团先进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完全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实用价值很大,在国内有推广应用,主要在局内推广。对局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点较多、规模较大、涉及两个以上技术领域、需局内协作,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内先进水平,

教师奖励制度

教师奖励制度 教师奖励制度并出光荣榜公布。 ,2,将优秀教师的名字载入学校光荣册。 学校本着表彰先进、奖励优秀的原则~使进取精神成为创建“三,3,发给优秀教师奖金300元。 园”式学校的强大活力~特制定本教师奖励制度。 ,4,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在假期奖励一次免费外出旅 一、优秀教师奖游度假的机会。 1、基本条件二、优秀班主任奖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1、基本条件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 ,2,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工作成绩突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 出。 ,2,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兴趣浓厚~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能正确地掌握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3,班级日常管理规范~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效果明显~班风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正~班级逐步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4,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4,班级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学生人人有兴趣~个个有特长。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班级学生生活习惯、劳动习惯良好~生活自理能力强~参

,5,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在师生中有加体育锻炼普遍、经常。 较高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 ,6,班级工作受到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 ,6,能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2、评选名额的支持与配合。每学年原则上按实有班级数的15%比例评选。 2、评选名额 3、评选办法 每学年原则上按在岗教师的10%的比例评选。以基本条件为评选先决条件~以班级评比的得分为依据~按 3、评选方法名额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 以基本条件为评选的先决条件~以《宁达中学教师岗位责任考4、奖励形式评细则》进行考评的得分为依据~按名额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确,1,由学校在全校师生会上授予“优秀班主任”的荣誉证书~定。并出光荣榜公布。 4、奖励形式 ,2,将优秀班主任的名字载入学校光荣册。 ,1,由学校在全校师生大会上授予“优秀教师”的荣誉证书~ ,3,优秀班主任在《宁达中学教师岗位责任考评细则》中的 —1——2— “考能”工作任务条款中加5分。由学校出面制作~但费用由参赛人自理。其它活动~市级一、二、 ,4,发给优秀班主任奖金500元。三分别奖100、80、50元~省级翻番。以上准确项不累计~取最高 ,5,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在假期奖励一次免费奖。旅游渡假的机会。 2、专题论文发表奖~市级报刊发表100元~省级200元~国家 三、优秀指导学生奖级300元。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doc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奖励工作和学生各类竞赛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学生科研实践能力,繁荣校园文化和学术科技,鼓励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水平、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激励先进、突出重点、协同推进、注重导向、归口管理。对各类奖励项目的奖励标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类别 第三条奖励对象范围: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文化艺术类竞赛、体育比赛、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各类竞赛中取得重大成绩的团队和个人。 第四条奖励类别分为学科竞赛奖励、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文化艺术类竞赛奖励、体育比赛奖励、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评选奖励五大类。 (一)学科竞赛奖励对象包括: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比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以及类似的由各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相应名次的。 (二)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对象包括: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及类似的由各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赛事中获得相应名次的。 (三)文化艺术类竞赛奖励对象包括:在各级宣传、团委、教育、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类竞赛及中文演讲、辩论、舞蹈、曲艺、戏剧、声乐、文学创作等比赛和限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的赛事取得相应成绩的。 (四)体育比赛奖励对象包括: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省市级大学生运动会、限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的赛事如篮球、排球、足球、田径、定向越野、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定向越野、散打等各类赛事中获得相应名次的。 (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类奖励对象包括:在各级宣传、教育、团委、精神文明办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评选中获得相应成绩的。 第三章奖励管理与实施

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

年度××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奋勇拼搏,以及对本年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项设置 第二条设置两大类共十一个奖项。 第三条第一类先进集体类设两个奖项:1、优秀部门奖1个,2、优秀班、组奖各1个。 第四条第二类先进个人类设九个奖项:1、管理精英奖1名,2、市场推广优秀奖1名,3、质量标兵奖1名,4、操作能手奖3名,5、创新奖3名:(管理创 新奖、技术创新奖、市场创新奖),6、区域市场优秀主管奖1名,7、优秀 班、组长奖各1名,8、优秀服务支持奖2名,9、建议贡献奖1名。 三、各奖项的参选对象和评选标准。 第五条1、优秀部门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独立部门。 评选标准:部门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能良好的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部门中的每一位员工都团结协作,并能与其它部门开展积极的合作。团队 中的员工工作态度积极向上,责任心强,取得优异的工作绩效。 第六条2、优秀班组奖,参选对象为制造部、研品部各班组。 评选标准:班组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班组中的员工团结协作、不畏辛劳,能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未出现过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事故。 第七条1、管理精英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评选标准:管理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责任心强,个人工作方式和行为能感染、激励下属职员,能有效的带领部门职员开展团队作业,并与其 它部门开展良好的协作,对公司的管理起到促进推动的作用。 第八条2、市场推广优秀奖,参选对象为市场拓展部、营销部、外贸部等所有市场推广人员。 评选标准:综合考核分数列第一位者。由于对市场的宣传、策划或提供的技术支持令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业绩显著提升或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推 广能力强,销售业绩优异者。 考核指标:根据销售达成率、收款达成率、新客户开发率三项指标综合评定。

教师奖励办法

教师奖励办法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学校内部持久、稳定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秉承勤业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充分调动教职工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多干工作,干好工作,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达到学校实施定向调控目标,使学校全面质量管理和办学水平跨台阶、上水平、出成绩、显特色,特制定综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奖励资金款源 款源来自学校预算外收入等。 三、基本原则 本《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坚持优劳优酬的原则,坚持连续性原则,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四、奖励类别和范围 本《办法》用于诸多方面成绩突出,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上。 (一)一次性奖励。 1、个人 (1)被评为学期校级的各类先进工作者奖励50元(“优秀中层领导”“优秀党务工作者”、“教研教改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年级组长、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德育工作

者、被评为学年校级的“骨干教师”、“巾帼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五好家庭”、“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楼管”等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0元。(增设校级奖次按此条奖励) (2)被评为县级优秀者(如县委、县政府、教育局等)一次性奖励50元。(除上级奖励外) (3)被评为州级的(如州委州政府、州教育局等)一次性奖励100元。(除上级奖励外) (4)被评为自治区级的(如区政府、部委等)一次性奖励150元。(除上级奖励外) (5)被评为国家级的同一荣誉授称的按最高奖励坚持(如区政府、国家部委等)一次性奖励300元。(除上级奖励外) 以上荣誉称号如有自上而下学校按照不叠加原则进行奖励。 2、集体: (1)被评为校级的优秀团、集体、对团、集体奖励100元。 (2)被评为县级团、集体荣誉的奖励主要负责者50元,团、集体成员30元。 (3)被评为州级的团、集体荣誉的(如州政府、州教育局等)主要负责者奖励100元,团、集体成员每人奖励50元。 (4)被评为自治区级的团、集体荣誉的(如区政府、区厅等)主要负责者奖励150元,团、集体成员每人奖励80元。 (5)被评为国家级的团、集体荣誉的(各司、处等)主要负责者奖励200元,团、集体成员每人奖励100元。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附件9: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稿) 艺体类: 一、项目设置 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 球、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 赛、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 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 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 作; 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 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 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 时津贴。(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 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 (一)体育工作方面: 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 (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 2、其它项目奖励 (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 (2)教练员单项奖励 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 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部门及个人奖励办法(试行)

省工商联优秀集体及个人奖励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我会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大家在工作中干事创新、争先创优的热情,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相关法规条例及会领导的具体指示,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机关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展示省工商联良好形象为宗旨,通过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受到上级表彰的个人、集体实施奖励,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促进我会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事争一流,推动省工商联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均给予奖励: (一)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中直单位通报表彰的; (二)受到省直各厅(局)通报表彰的; (三)在中直、省直系统组织的业务活动、竞赛、考核评比中获得名次的; (四)在中央及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与省工商联工作相关文章的; (五)积极为省工商联工作献计献策,得到采纳的; (六)其他需要提请奖励的事项。 三、奖励方式 (一)公告表彰

(二)实物奖品 (三)一次性奖金 对各等次获奖部门和个人分别按标准采取本办法所列方式之一给予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也可同时采取多种奖励方式。 四、奖励实施 (一)奖励原则 1.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2.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奖励与成绩相适应的原则。 (二)奖励程序 1.集体或个人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室及时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初审; 2.初审通过的获奖单位和个人,上报会党组进行审核并确定奖励等次; 3.经会党组审核通过的拟奖励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获奖单位及其获奖人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奖励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奖励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奖励标准 1.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中直单位通报表彰的,集体奖励金额为2000-3000元,个人奖励金额为500-1000元; 2.受到省直各厅(局)通报表彰的,集体奖励金额为1000-2000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奖励办法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加大我乡初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争先创优,激发内在潜力,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我乡教育教学以及师资、财力等实际情况,决定对教师在每学期教育教学中取得优秀成绩者,在坚持实行年度考核的同时,实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三条:奖励涉及教育教学及各个方面,根据教师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设立奖次若干个,根据各个奖励等次确定相应的奖金数额。 第四条:奖项的设立:(一)教学成绩优秀奖(小学);(二)班级教学成绩优秀奖;(三)(四)特长生辅导成果奖;(五)教育科研成果奖;(六)宣传报道奖。 第五条:奖次与奖金确定。 (一)教学成绩优秀奖(小学): 根据任课教师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一组织的测试中的综合成绩进行评比,分为毕业班和非毕业班两部分。 1、毕业班: (1)参评学科:语文、数学; (2)、参评要素:巩固率(20%)、及格率(25%)、均分(30%)、

优秀率(10%)、入学率(15%),共五项; (3)、学科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4)奖励办法:单科奖以班级为单位取前三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元、元、元。集体奖(语文和数学五项总分)以学校为单位取前两名,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元、元。 (5)、说明:②③④⑤⑥⑦⑧ ①并列名次以并列算,不影响排序; ②巩固率计算以五年级期末考试人数与参考人数计算为准,涉及到撤并学校则以六年级期初统计人数与参考人数计算为准; ③优秀人数是指90分以上(含90分); ④及格人数是指60分以上(含60分); ⑤⑥⑦⑧优秀率、及格率、均分都以参考人数计算; ⑹入学率是指入石板冲初中读书的学生数与六年级毕业人数计算。 2、非毕业班: (1)参评学科:语文、数学; (2)、参评要素:巩固率(20%)、及格率(30%)、均分(40%)、优秀率(10%),共四项; (3)、学科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4)奖励办法:单科奖以班级为单位取前三名,第一名、第二名、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鼓励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及后勤服务工作、促进我校教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评选范围是一学年来在教育教学及后勤服务岗位上敬业爱岗、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 2.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应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上进,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团结同志、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带头作用。 ③学年(当年1月和7月)量化考核综合成绩靠前。 2.对具备基本条件且做出如下突出贡献之一者,应优先予以推荐: ①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②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水平高,德高望重,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 ③长期从事服务育人工作,工作任务重,服务态度好,成绩突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不予推荐: ①教学成绩位于年级组三、四名或教育局抽考成绩位于城区学校三、四名者。 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③有偿家教被举报调查属实者。 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在岗位变动时向学校提条件、无理取闹者。 ⑤因个人失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⑦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追究者。 ⑧调入本校工作不满一周年者。 ⑨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周或有旷工行为者。 ⑩上年获得过同级同类先进者。 三、评选程序 ①由各处室、年级组按教职工总数的15%推荐联评,学校校委会审核确定候选人。 ②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全校公示。 ③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评选结果的使用 1.校级优秀教师获得者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2.县、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在学校评出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中产生,经教职工大会票决,按上级要求的评选名额,进行推荐。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二○一四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天津大学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推荐校内研究生的奖励办法试行

天津大学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推荐 校内研究生的奖励办法(试行) 为鼓励我校学生踊跃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竞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扩大我校的对外影响,推进我校创新人才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国内、国际竞赛获奖学生在免试推荐校内研究生时予以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总则 (一)对于国内、国际竞赛的界定 本办法中所适用的国内、国际竞赛必须是经学校教务处组织参加或赛前经教务处认定的。未经学校认定的国内、国际竞赛成绩不与免试推荐研究生挂钩。 (二)对获奖学生根据获奖情况实行专业排名浮动奖励,即首先对下述细则中所规定提升比例最高的情况予以排名浮动,再对提升比例次高的情况予以排名浮动,依此类推。 (三)如学生有多项获奖情况,只按其所获最高奖励的相应标准计算。 (四)团队竞赛的各参赛队所在学院和具体组织单位在参赛前必须与教务处确认学生在参赛团队中的排名。 (五)对于个别团队奖项,团队成员在客观上不能排先后名次时,逐一给予统一比例的排名浮动。 二、细则 (一)团队竞赛 1.国际竞赛团队一等奖: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25%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25%”(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则该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同理,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二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20%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三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5%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四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0%的奖励;对该团队中排名第五及以后的学生不予以奖励。

团队成员不能排先后名次时,统一给予专业排名提升20%的奖励,专业实际名次靠前的优先浮动。 2.国际竞赛团队二等奖: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8%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18%”(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则该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同理,对于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二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0%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三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5%的奖励。团队成员不能排先后名次时,统一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1%的奖励,专业实际名次靠前的优先浮动。 3.全国竞赛团队一等奖: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8%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18%”(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则该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同理,对于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二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2%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三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8%的奖励。团队成员不能排先后名次时,统一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2%的奖励,专业实际名次靠前的优先浮动。 4.全国竞赛团队二等奖: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0%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10%”(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则该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同理,对于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二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8%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三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5%的奖励。团队成员不能排先后名次时,统一给予专业排名提升8%的奖励,专业实际名次靠前的优先浮动。 (二)个人竞赛 1.国际竞赛一等奖:对该获奖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25%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25%”(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 2.国际竞赛二等奖:对该获奖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8%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18%”(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 3.全国竞赛一等奖:对该获奖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8%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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