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一、微型企业的定义

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

(一)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

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三、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五、申请人是否必须进行创业培训

各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收到工商所报送的申请审批资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组织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已经接受创业培训或具有相关创业知识的申请人可不参加。申请人有创业培训经历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人力社保部门培训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是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开展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合同签订及风险的规避、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及答辩等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将出具结业鉴定意见。

七、创业审核的流程及时限

创业审核按照尽职审查和集中会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申请人向拟创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后,微企办审核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由工商、财政、税务、教育、人力社保、科技、金融、承贷银行、担保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审核小组集中会审。审核小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会审1次,并审定财政资本金补助比例。

八、通过审核后,微型企业注册登记的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应在拟创业所在地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等银行中选择一家开户银行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设帐户,并将投资资金存入该帐户。

(二)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财政

部门按照微企办审定的补助比例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本金补助资金转入申请人开设的帐户。

(三)创业者投资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应当按照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将相关资料转到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机构,5个工作日内办完营业执照。

九、对微型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财政扶持政策。市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市微企办确定的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计划,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资金、区县(自治县)配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并向申请人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

(二)税收扶持政策。从微型企业成立次年起,财政部门按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以微型企业获得的资本金补助资金等额为限。微型企业凭纳税证明和营业执照,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三)融资担保扶持政策。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的5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

执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扶持贷款,可由三峡担保公司或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指定的当地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四)行政规费减免政策。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三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十、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有哪些惩处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撤销申请人扶持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按投资计划书使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的;

(二)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被扶持资格的;

(三)出租、出借被扶持资格的;

(四)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财政、税务、人力社保、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微型企业资金用途、开业状况、关闭注销、雇工情况等实行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恶意骗取、套取、挪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记入企业征信系统或个人征信系统。相关行政机关、金融

机构依据不良信用记录,在银行信贷、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违法当事人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

十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

1.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不可以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答: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户口(包括集体户口)还在重庆,就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从重庆到外地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户口迁回重庆,也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2.创业者要经过哪些环节才能享受到扶持政策?

答:创业者要经过4个主要环节:一是创业申请环节。主要由乡镇或街道、工商所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审查。二是创业培训环节。由培训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创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三是创业审核环节。由相关市级部门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创业投资计划书进行集中会审。四是注册登记环节。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微企办向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资本金补助资金到位后,企业就可以完成注册登记,享受税收和融资担保等相关扶持政策。

3.创业审核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答:创业审核主要审查以下内容:培训机构结业鉴定意见;拟创办企业及申请创业者自身基本情况;拟生产产品或

提供服务情况;拟创办企业的人员及组织结构;市场预测、营销策略;拟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生产管理计划;资本金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等财务规划;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创业投融资计划等相关内容。

4.不具备抵押或担保条件的微型企业,可否申请享受微型企业贷款的扶持政策?

答:不具备抵押或担保条件的微型企业,可由三峡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指定当地专业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提供担保的,由三峡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再担保。担保公司按现行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最低标准且不高于担保额的2%收取担保费。

5.已有的微型企业能不能享受扶持政策?

答: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主要是鼓励创业,因此,已有的微型企业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而且新创业的申请人也只能享受一次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十二、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登录“重庆红盾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215860166.html,)查询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相关政策。如有问题和疑问,可拨打当地工商部门公开咨询电话,也可向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63835460)。

十三、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请见附件。

附件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注:1、申请书中“人员类别”只能选取1项。2、如其他投资人中有属于“九类人群”的投

资人,该投资人应提交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3、申请人有创业培训经历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人力社保部门培训证书、经济管理类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0国家创业最新扶持优惠政策

2020国家创业最新扶持优惠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 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 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 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 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机制 8.开发和开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 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 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提供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资源

10.改革适应大学生创业的教学制度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在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制度。加大对残疾人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网络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 强残疾人就业培训与服务,为中西部地区5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 供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城镇新增50万残疾人就业。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不断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地级市拥有1所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 (一)构建大学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 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大学生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群体,蕴 含着巨大的创造热情和创业潜能。各级政府要把鼓励和引导大学生 创业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绿色通道。 同时,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适 当扩大贷款规模。 2.加强创业教育,提升创业能力。 一是培养创业精神。让毕业生了解我国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懂得创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加强创业心理辅导。通过培训使他们克服不敢创业、不愿创业、怕冒风险、害怕失败的心理,建立创业自信心。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一、微型企业的定义 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 (一)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

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三、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办发[2010]1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就业再就业,根据《》(渝府发[2010]66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内微型企业的申请创办、扶持发展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创办微型企业可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第四条市政府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分别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的发展工作。

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微企办),具体负责微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创业培训、创业审核、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创业申请 第五条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减免政策 施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 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凭毕业证 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 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 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2)学生享受收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 (2)高校网上初审。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 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证》。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 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 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 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 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内容同“离校创业”。 具体内容

免费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和毕业5年内免费参加。 免费入驻创业平台: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业的,可免费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孵化期两年。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额度的贴息贷款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 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及额度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 过50万元;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小企业最高额度提高到 300万元。 房租水电补贴: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同时给予房租水电费补贴,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初次申请的, 房租和水电费高于6000元/年的,按6000元标准拨付;房租和水电 费不足6000元/年的,据实拨付。二次申请,初次申请满1年且继 续经营的,可第二次申请。符合条件的,再拨付初次拨付金额的50%。 社保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税收减免:对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 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 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 业税。 生活、房租(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并担任法 人代表),正常经营并在日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满六个月的全日 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8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补贴期三年。 自主创业登记 ■登记范围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导语: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1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机制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 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渝办发[2011]10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19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渝办发[2011]10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创业扶持贷款基本规定 第三章创业扶持贷款办理程序 第四章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程序 第五章创业扶持贷款担保管理 第六章创业扶持贷款监督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力促进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 (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投资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重庆市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九类人群,即大中专(含中专、职高、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是指承贷金融机构根据重庆市微型企业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以下统称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指由指定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也包括微型企业直接提供抵、质押或保证担保的贷款。 第五条微型企业创业贷款担保是指微型企业作为担保申请人,担保公司依据本办法规定受理其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为其在银行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第六条市级财政在工业和信息化、商业、外贸、中小企业、农业、科技、旅游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部分微型企业创业融资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和风险损失补偿。 第二章创业扶持贷款基本规定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由具有重庆市户籍且属于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遵照相关规定创办,如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伙企业或公司中的份额或投资比例不低于50%;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取得标注“微型企业”的营业执照;

申请3个15万政策扶持的微型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3个15万政策扶持的微型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确定的微型企业为划型标准; 二、企业实际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 三、带动三人(含投资者)以上人员就业; 支持政策 一、税收贡献激励 纳入“3个15万元”扶持措施范围或2015年12月31日前纳入扶持范围的微型企业,按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增量部分,给予连续3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税收贡献激励。切实落实好微型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等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出台减税降费具体措施,确保微型企业特别是“双创”企业税负总体上只减不增。 二、财政支持 做好扶持微型企业补助资金的预算、分配和清算工作。遵循“成熟一户、扶持一户”的原则,纳入“3个15万元”扶持措施范围的微型企业(已享受扶持措施的微型企业除外),每户按5万元内(含贷款风险补助金)给予投资直接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7︰1︰2的比例分担。支持各地采用招标形式确定第三方记账专业机构,实施微型企业两年免费代账服务,资金由县级具体承担。三、创办扶持 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

[2012]7号)印发实施后创办,且在申请享受扶持政策时连续政策经营3个月以上,实际投资10万元以上,带动3人(含投资者)以上人员就业,并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税收贡献激励和银行贷款支持。 四、金融支持 优化“黔微贷”等专业金融服务产品,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微型企业贷款户数与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其中每个贷款年度新增微型企业贷款达30亿元以上。大力支持保险业发挥融资增信功能,积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鼓励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用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加快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贷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并享受贴息优惠。

创业政策自主创业政策

2013自主创业政策 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程序更简化 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 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 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 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 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 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 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 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 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 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 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 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

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二、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国家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最新版

国家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最新版 一、《就业创业证》管理发放 1、哪些人员可以领取《就业创业证》? 2、如何申领《就业创业证》? 答:符合条件人员,到用工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领取《就业创业证》。 3、《就业创业证》的管理。 《就业创业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 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同《就业创业证》享有同等效力,发放截至期限为2015年底。 4、从事个体经营的收费优惠政策 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除国家限 制的行业外),自其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 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6、创业担保政策的主要内容 答:持《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 移创业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性的行业除外)、网络创业以 及创办小微企业,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都可以申请创业担保 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掌握在2年以内,可展期一年。对从事国家限制性行业以外的经营项目,由财政给予 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对不具备财务可行性的项目,以及借款人可自行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不予提供担保,也不予贴息。

申请贴息贷款人员,应有1名当地财政开支人员提供反担保。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提交《就业创业证》及其复 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和个人的复印件、身份 证及其复印件。 答: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因化解过剩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初次 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 的社会保险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报到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创业所在地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8、创业补助的范围及标准 答:持《就业创业证》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含 网络创业,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 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报到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 9、小微企业的租金补贴的范围及标准 答:持《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初 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不含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办 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补贴标 准为,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 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10、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范围及标准

政府小企业创业优惠政策

政府小企业创业优惠政策 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7月,河北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进行了调整。新目标明确,河北省今年内将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科技型中小企 业总数年内达到2.5万家;7月6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发展众创 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 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全省扶持60万名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海南工商创业孵化基地揭牌入驻可享受优惠 7月1日,首个面向海南省内所有高校学生的创业孵化基地—— 海南工商创业孵化基地揭牌。包括由海大毕业生创办的2家小微企业、由海师毕业生创办的1家小微企业在内的12家小微企业和12 个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本校大学生创业项目首批签约入驻。 这个创业孵化基地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和海口市创业就业协会联合创办,在最长两年的孵化期之内,进驻的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 者可以享受到免办公场地租金、贴息贷款等6项创业优惠扶持政策。而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项目也需要承担一项义务,即雇用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的大学生。 首批入驻的12家小微企业均为实体企业,另有9家小微企业已 经完成签约,正在办理入驻手续。基地正在辅导12个海南工商职业 学院本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工商注册。 六项优惠政策 一、入驻企业一律免交场地租金,象征性收取水电费、物业费,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本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享受免交 场地租金、水电费、网络费、物业费等费用;

二、月营业额3万元以内,入驻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享受免交税收的税费减免政策; 三、孵化基地同时作为大学生见习基地,入驻企业和大学生创业项目招收毕业三年内首次就业的大学生,可以 获得一年的40%月工资补贴,第二年获得一年的全额社保补贴; 四、入驻企业和大学生创业项目可以享受到最高30万元、最低 10万元的国家创业贴息贷款; 五、孵化基地定期组织项目路演,引进投资公司,帮助入驻企业和大学生创业项目开展股权投资; 六、根据不同的项目,孵化基地组织创业导师以及专家团队对项目持续辅导,同时提供工商、税务、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法律事务、财务管理等免费课程。 江苏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每天有近1000家企业新注册、有比上年同期多10%的人员就业 再就业、有一个以上企业“股上市”、有近百个“店加网”……今 年以来,江苏省工商局以扎实的服务为创客搭建梦想舞台,为小微 企业提供成长平台,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良好成效。 近年来,江苏省工商局先后在宿迁、泰州、扬州等市开展了前置改后置、“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试点工作,随后又推进“一 照三码”直至目前的“一照一码”工作。采取设路标不设路障的注 册登记措施,江苏省各级工商部门为大众创业提供了捷径。泰州工 商局起草并提请政府出台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33条意见,放宽经 营场所、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并推出系列改革政策解读,组织进村、进居委会宣讲,让更多创业者知晓,用好创业优惠政策。 在“小做强”上下功夫,引导小微企业不断提高竞争力。通过在全省开展创业企业培育行动,江苏省工商局大力实施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找准培育重点,采取帮咨询充电、帮 融资输血、帮方式转型、帮扩展创牌、帮保名维权、帮建章规范

重庆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

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 风险补偿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成长型微型企业贷款力度,缓解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渝中小企〔2018〕8号)、《重庆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渝财规〔2016〕6号)文件要求,设立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为保障风险补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补偿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弥补金融机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风险损失的资金。资金来源为市、区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资金。市财政首期安排风险补偿资金4000万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以后逐年补充。区县财政应承担部分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并通过年终结算上解市财政。 风险补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委托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机构”)进行日常运营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支持对象为发放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指符合《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中小企〔2018〕21号)文件规定,专项发放给成长型微型企业的贷款。 第五条经由担保公司担保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贷款本金损失按市区两级财政、担保公司、银行3:5:2共同分担。未经担保公司担保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贷款本金损失按市区两级财政、银行3:7共同分担。其中,财政承担部分按市、区县两级各15%分担。 第二章风险补偿资金代垫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贷款发放后,银行于放款当月内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将贷款信息向市工商局、托管机构进行备案。贷款发生逾期后,银行和(或)担保公司应及时向借款人进行催收,并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向托管机构进行备案,区县工商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金融机构在贷款逾期满80日后,可按规定向托管机构申请启用代垫风险补偿资金。未经担保公司担保的,由银行直接申请;经由担保公司担保的,由担保公司申请。托管机构收到银行或担保公司提交的风险补偿申报资料后,经审核无误报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备案审批后,及时划拨代垫风险补偿资金。

创业最新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创业最新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1微型企业的定义 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2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 (二)下岗失业人员。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九)信息技术人员。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3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4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国家支持创新创业政策

国家支持创新创业政策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了让创客们深入了解当地创业政策,下面跟着X为你分享现行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汇编。 发文单位:中共北京市委 政策主要内容: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将通过积分落户办法优先办理引进。此外,在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开展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试点,出台外籍人才及团队出入境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政策主要内容:支持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在拓宽市场主体发展空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创新人才流动、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等方面加大改革 力度,激发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确定了首批共28个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北京市海淀区等17个区域示范基地、清华大学等4个高校和

科研院所示范基地、海尔集团公司等7个企业示范基地。分类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并提出了各类型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建 设重点。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主要内容:部署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政策发布日期:20XX年3月16日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主要内容: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稳增长与促就业良性互动、推动就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准入环境、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减轻创业税费负担、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挖掘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潜力。努力稳定就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制。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一、微型企业的定义 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 (一)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在户籍

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区划,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三、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最新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最新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最新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 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审核要求和做的相关准备是: 大学生创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有成熟的心理准备,这样更适合创业;二是不要迷信自有创意项目,或者自己持有的专利 技术或成果,而是要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三是不要想“一口吃个胖子”,要有一个平稳的创业心态;四是大学生创业最好不要单打独头,最好合伙创业。 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要求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 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3)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5)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贷款申请者需提供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 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 所告

四川创业5大步骤 创业第一步:确定方向 重点从4方面引导返乡创业 四川省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鸣鸣认为,在生产的四个基本要素(劳动力、土地、资金、企业家才能)中,农民工创业劣势 在后两者。 创业,该从何入手?如何确定方向?这是创业的起点,也是部分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首先要弥补的“短板”。为此,四川省政府明确 提出将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培训,由政府给予培训补贴;同时充实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实施创 业专项培训计划。 对创业方向,省政府明确提出,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开放。 政府将从制造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和服务业4大特色优势产业等方面,重点引导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 政府将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 创业第二步:筹集资金 建立返乡创业贷款支持机制 农民工创业,资金问题突出,且主要集中在“没抵押、融资贵、渠道少”三个方面。 为此,省政府将率先在88个贫困县建立返乡创业贷款支持机制,资助各贫困县建立返乡创业贷款风险分担基金。业内人士认为,此 举将直接降低银行对于给农民工创业者贷款的顾虑,撬动更多资金。 针对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往往缺乏有效抵押物的问题,省政府探索扩大融资担保抵押范围,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

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国家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国家扶持政策 对于大学生创业,国家一直保持着支持的态度,那么在 大学生创业时国家都有哪些支持的政策呢?下面是分享给大家的大 学生创业国家扶持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 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毕业2 年以内 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 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 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和贴息。 提供免费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 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 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 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同时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 程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不仅如此,各省市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也非常重视,根据 本地需求提供了更具体的支持和鼓励优惠政策。 黑龙江:大学生可以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允许保留 学籍休学创业创新,和毕业生一样享受国家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到2020年,将有1/10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哈尔滨 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补贴。凡大学生在哈市创业的,在城镇创 业的对其创业项目给予 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为鼓励大 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给

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 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优秀和重点科技创业项目,经评 审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与大学生 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大力扶持网络创业。 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 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 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浙江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 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实行房租补贴 机制”——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 方米的免费用房,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 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 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 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重庆: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 担保贷款;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 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 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福建:2014—2017年,引领3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 全省各地和高校扶持建设50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每年为

2020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20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7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 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 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 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 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 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 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 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 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 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

重庆注册公司的流程

重庆注册公司的流程 一、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流程在3个工作日(ps:现在是网络化时代可以在你所在地区的工商局微信公众号预约取号,这样子流程会快一些)。 二、公司设立 1.设立方式: ①直接去当地市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 ②在网络上搜索“重庆市南岸工商行政管理局全程电子化企业网上登记系统”直接进入官方系统用身份证注册,然后就可以进行设立、变更、注销和备案这四个项目了,一般设立办理下来需要5个工作日,登录网址是“”

2.公司设立所需要的资料:(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厅领取资料回家填写,也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 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经有了); ②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处勾选董事、监事、经理、章程、财务负责人和联络员;其中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③公司章程;公司类型不同公司章程也就不同,我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要写八页,建议直接去网上填写资料直接审核,到时候它会自己生成相应的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④股东决定:就是公司怎么安排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人。 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⑥房屋无偿提供使用证明/租赁合同; ⑦住所使用承诺书; ⑧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情况申报表; ⑨房产证复印件; ⑩身份证复印件。 3.拿营业执照 将审核通过的资料交给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我是一个正本一个副本,PDF打印出来就行。 三、刻章 1.章的种类: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和私章,一般小微企业都只刻 公章、财务章和私章。 2.刻章方法: ①刻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和合同章:需要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地点去刻才能在公安局备案,有时候你办理营业执照的大厅也有公安局指定刻章地点,自己注意观察。需要带上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公安指定刻章地点的费用都是一样的,现在是P4胶片320元/枚、P4铜片360元/枚,以后可能会涨。 ②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一般一天就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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