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如何深入

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如何深入
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如何深入

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如何深入

一、我国垄断性行业改革的特殊性和紧迫性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垄断性行业改革成为国际潮流,其导向是放松管制,在可能展开竞争的领域尽可能多地引入竞争。我们所说的垄断性行业,在中国的特定情况下,是指有一定自然垄断特性,同时也有很强的行政性垄断性质,通常以国有独资或控股,全国性、行政性的大公司(或主管部门)为主的行业,主要是电力、电信、铁路、民航、天然气、有线电视等行业。所谓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就是要在这些行业内,形成以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为基础,引入必要竞争,同时受到合理管制的新架构。对中国的垄断性行业改革来说,仅仅放松管制显然是不够的,正确地说,首先面临的并不是管制问题,而是基本的体制

和运营模式问题。在这些问题获得实质性解决之前,管制缺少合理的基础。

垄断性行业改革的必要性首先源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部分,一个提供基础设施的、在经济运行中处在异乎寻常重要地位的部分,如果这些行业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这样市场经济肯定是不完整的,不可能正常、更不可能高效运转,一定意义上说,只能是“半个市场经济”。从中国改革的实际经验看,垄断性行业内国有的改革,是推进最晚、难度最大、争议颇多的改革。显而易见,垄断性行业国有的改革不到位,早已提出的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和国有转轨的目标将不可能达到。

现实生活中,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压力更多地来自经济增长中的“瓶颈”、人们对垄断性行业的低效和腐败的不满等。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时间内,已经多次规律性地出现了增长中的“瓶颈”现象,即当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后,出现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瓶颈”约束。在2002年开始的新一轮经济增长中,钢材、有色金属等原材料的价格高涨,“煤电油运”全面紧张,产业结构出现严重失衡。这种局面的出现,有技术方面的原因,如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需求量大、周期长等,但更多的还是体制问题。一方面,这些行业内的国有不能对需求作出积极而正确的反应,这一点与其他行业内非国有的市场反应行为相比较时会看得很清楚;另一方面,这些行业仍在较大程度上处在行政性垄断之下,行业外的能够作出积极反应的投资者难以进入。当供给短缺引致的“瓶颈”现象严重的时候,也是这些行业的低效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时候,社会公众不满情绪将会合乎逻辑地上升。最近的例证是铁路煤炭运

输紧张时围绕“车皮”而出现的诸多问题。

当人们提出“通过深化改革化解经济增长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时,垄断性行业的改革事实上已经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如果说建设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提供了改革的“合理性”,而现实中的压力加大则提供了改革的“紧迫性”。然而,即使这两方面的条件都已具备,垄断性行业的改革仍然可能阻力重重,或者说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仍然难度很大。这就需要对现阶段我国垄断性行业改革的特性做深入分析。

二、改革的四个层面问题

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运营模式的选择。其要旨是打破行政性垄断,在能够引入竞争的环节尽可能地引入竞争,并在自然垄断部分和竞争部分之间形成平稳连接,以在改善激励效果的同时降低交易费用。我们通常所说的“打破垄断”,实指行政性垄断,而非自然垄断。按照经济学的解释,在确实存在自然垄断的场合,设立一家以上的将增加成本。现实中的主要问题是在并不存在自然垄断的场合实行垄断经营,而且是行政性的垄断经营。把二者区分开来并非简单的理论或技术问题,自然垄断往往成为施行行政性垄断的借口。随着技术进步和管制方法的改进,过去被认为是属于自然垄断的领域,也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具有了一定的可竞争性。例如,光纤入户替代传统的铜质线入户,为多个运营商提供竞争性服务提供了技术平台。又如,通过特许经营权拍卖,虽然某个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项目只有一家经营,但这家的进入是通过竞争确定的,而且在“门口”还等着其他潜在的竞争者,从而使该项目具有“可竞争性”。

合理界定自然垄断和竞争性之间的边界只是必要的一步。在二者之间能否形成平稳过渡抑或“无缝连接”,是运营模式中治理结构设计的关键。铁路中的路设施与客货车运营之间,电力中的发电、配电与输电之间,电信和有线电视络与运营业务之间,概言之,在基础络与上的运营活动之间,都存在着“接口”在何处和如何“连接”的选择。从交易费用经济学的观点看,这里的选择是要综合考虑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不确定性等因素,作出交易费用较低的治理结构安排。例如,铁路中对同一路设施,经常使用的运营商和偶尔使用的运营商,它们与路经营者之间的治理结构会有很大差别,前者需要形成纵向一体化的结构,后

者可能只需签个临时协议。

二是体制的重新构造。同其他领域的国有一样,垄断性行业的国有改革需要解决政企不分、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公司化、高负债、冗员、社会保障不足、办社会等诸多难题。总体而言,改革的难度不亚于其他行业。例如,这些行业政企不分的程度可能是最高的,不少行业的领导机关就是政府机构,如以前

的电力部、邮电部,目前的铁道部等。改革不仅要把政府与分开,而是要直接对政府机构进行撤并,分解并重新配置原有的政府资源。与其他领域“先改,政府后改”的方式不同,这里是“、政府同步改”,面临的矛盾更多。又如,垄断性行业多数有较高且稳定的收益,是分流冗员、分离办社会部分、补充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被分离的人员和機构对当期补偿和未来的收益增长

有较高预期,协调难度增大。

垄断性行业国有改革的一个重要特殊性,是这些行业大都属于“关键领域”,可以产权多元化,可以引入非国有资本,但往往要求国有资本控股,有的还要求国有独资。在这种背景下,建立何种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和机制,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如何合作,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构造和运转,领导人如何选择、激励和约束等等,在这些方面尚无适合中国国情的成熟经验可供援引,需要通过

探索寻找可行方案。

三是引入新的投资者。我国尚处在工业化中期,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具有可观的增长潜力,其中一些行业具有相当稳定的投资回报,这些特点一方面表明需要大量的新投资,另一方面也对新投资者构成较强吸引力。引入新投资者是垄断性行业改革、重组和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变量。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促动垄断性行业改革的重要动因是增长“瓶颈”引致的压力。缓解乃至消除”瓶颈”最终取决于这些行业的发展。发展不仅需要存量资源中增长潜力的启动,还取决于(在有些情况下主要取决于)增量资源的注入。引入新投资者的直接意义就在

于为行业发展提供增量资金和其他资源。

引入新投资者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改制。这里我们将新投资者理解为非国有的投资者,或者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改造过的国有资本投资者(这样的国有资本往往以与非国有资本相混合的形式出现)。新投资者的进入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直接创办,新直接采用新体制,以增量形式相对扩大市场经济的比重。另一种方式是新投资者以参股以至控股的办法进入老,推动老的转制。与前一种方式相比,后一种方式所需要的配套条件更高一些。在改革的起步阶段,新投资

者直接创办通常是打破困局的一种有效办法。

四是建立新的监管体制。新的监管体制与原有管理体制最重要的区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规范和保持合理的竞争与合作秩序。因此,在确立新体制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并贯彻若干基本原则,如政企分开,鼓励竞争并尽可能地降低交易成本,公正性,相对独立性等。监管机构的设立,国际上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是设在现有的政府机构之内,实际上作为政府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好处是利于贯彻政府意图,行政效率可能较高,弊端是与政府难以拉开必要距离,可能导致政监不分;一是在立法授权下设立政府之外的专门监管机构,其好处是

独立性相对较强,有助于政企分开,公正行事,但这种架构对外部配套条件要求较高,监管机构本身的运行费用也可能较高。目前我国设立新的监管机构的难点,是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既考虑现有条件的约束,较多利用现有资源,同时有足够的前瞻性,不使某些过渡性的机构和机制固定化和长期化。例如,某个监管机构初始阶段可以有较强的行政性,随着条件成熟,应当在适当的法律

框架范围内表现出更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新的监管机构与原有政府主管机关之间的关系,是新监管体制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原有的政府主管机关来说,既要实现职能转变,也有一个机构“破”、“立”和人员重新配置的问题。一个简单的办法是将原有的机构和人员全部“转入”新机构,另一个办法是人员适当分流,部分人员进入新机构。不论哪种方法,都有职能是否真正转变(还是形式上转变)、人员是否适应的问题。新的岗位培训往往是必要的,最重要的是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作风。在此

类机构“转轨”中,“翻牌”很容易出现,应力求避免。

三、新形势下加快垄断性行业改革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些年来,垄断性行业改革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电信、民航、电力等行业推行了包含政企分开、引入竞争、重组和改制等在内的全行业(或全系统)改革,积累了成功经验,也有一些值得汲取的教训,如有的行业在运营模式的选择上出现多次反复;有的“牌子”换了,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有的行业(如铁路行业)只是推进了某些局部改革,全局性的改革重组方案酝酿多时,一直未能出台实施。不论是哪种情况,都存在着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有共识的话,下一步的改革中应当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将垄断性行业改革作为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和改制的重点内容加以推进。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改制的总体目标和思路在前几年已经明确,但实际进展并不如原来的预期,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和重组总体上迟缓是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垄断性行业中的国有资本是现阶段整个国有资本中比重最大、质量较好的一个部分。这部分国有资本的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国有资本的总体格局。应当按照有进有退、股权多元化、治理结构的公司化改造等原则,加快对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和重组,促进整个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改制出现新局面。

其次,运营模式应有一个好的预先设计。在竞争性行业,市场开放所带来的竞争最终会形成某种稳定的(也很可能是有效率的)市场结构,这种结构是通过市场竞争的自然演化而形成的。而在我们所讨论的垄断性行业中,即使在引入竞争的场合,竞争者的数量往往受到管制者的限制,一定意义上说,这种竞争

模式是事先设计出来的。管制者不大可能知道竞争中最终胜出的是谁,但可以知道或“规定”竞争者的数量。所以,竞争模式或运营模式的预先选择和设计非常重要。选定并实施一个有严重缺陷的模式后,“推倒重来”的成本往往很高。事实上,这并非逻辑推论,有的行业在这个问题上已有现实教训。选择和设计一个好的运营模式,需要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和研究力量,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好的研究和决策机制,因为影响模式选择的因素中,越来越多的并不是知识问题,而是利益问题。

再次,也是与运营模式选择相关的一个问题,垄断性行业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要由超越部门利益的机构主导。并不少见的做法是,垄断性行业的改革方案由被改革的行业主管机构来研究制定,有时也会征求其他方面的意见(但缺少机制使征求意见不仅仅是象征性的)。其好处是方案制定者对行业的情况熟悉,有信息或经验上的优势。但在超越部门利益,对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选择上,这种信息或经验上的优势并不能保障作出正确判断,相反,这种优势很容易被用于维护抑或增加不合理的部门利益乃至小团体的利益。一个好的改革方案必须基于全社会和国家的利益,而且不可避免地要求调整原有的利益格局。方案的研究制定者应当符合这样的利益导向要求。否则,如果改革方案出了问题,人们首先怀疑的将不是知识或能力,而是利益倾向。当然,超越部门利益的机构在研究制定方案时,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需要向处在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行业专家了解情况,还需要深入研究有关理论,借鉴国际经验,形成较好的信息和知识基础。

浅析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思路

浅析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思路 发表时间:2012-06-07T10:48:02.310Z 来源:《时代报告(学术版)》2012年1月(下)供稿作者:孟杰1 张大庆2 [导读] 行业垄断可划分为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纯经济性的垄断)三种类型。 孟杰1 张大庆2 (1.华北水院水利职业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院,河南郑州 450008;2.华北水院水利职业学院,河南郑州 450008)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1-0233-01 摘要:垄断行业改革已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打破垄断,对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垄断行业的弊端和问题,提出了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思路,并为如何推进并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提供了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垄断行业改革;行政垄断;管制体制;可竞争性市场理论 通过多年努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加强。但是,经济体制改革还需要打一些攻坚战,而打破行业垄断的改革就是其中之一。行业垄断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它依靠旧体制,利用或滥用行政权力和手段,实行垄断经营,获取垄断利益,遏制竞争,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障碍。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我国开放型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开放度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垄断行业面临严峻的新形势。一方面,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中,我们承诺要对电信、金融等行业进行有限制的开放,这些行业的改革势在必行;另一方面,我国的某些垄断行业,在其他国家并不属于政府管制的对象,而属于竞争性行业,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外资进入。在国外,这些行业的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有灵活的机制和雄厚的实力,不少已经相继进入我国,对我国垄断行业的企业形成了巨大压力和挑战,我国企业若不加快进行改革,必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提升我国产业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需要。我国垄断行业存在许多共同的弊病:一是投资主体单一,多为国有独资。一些行业性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虽然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有的还改制为上市公司,但是集团公司本身仍是纯国有企业。二是政企不分,集政府职能和企业功能于一身。有的行业性集团公司虽然进行了改革,但它们多是由政府部门或行政性行业公司演变而来的,角色没有转换,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企业,习惯于用行政办法对业内的企业进行管理。三是缺乏活力和竞争力。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机械、家电、日用工业品、食品等行业的企业相比,它们的活力和竞争力差,特别是在外资企业或外国产品进入我国后,这一弊病就充分暴露了出来。四是创新能力不强。竞争是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动力,行业垄断扼杀竞争,保护落后,新的装备、工艺、技术和管理方法运用慢。五是产品质量和服务差。因为缺少替代的产品或服务,消费者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皇帝女儿不愁嫁”的现象在垄断行业仍然比较普遍,缺乏提高产·品质量与改善服务的压力和动力。六是市场绩效差。这些行业的市场绩效主要不取决于企业自己的努力,而是价格垄断,因此带来了工资高、消耗高、价格高,工作效率低、劳动生产率低、效益低的严重后果。不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这些弊病将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产业素质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升,制约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行业垄断可划分为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纯经济性的垄断)三种类型。自然垄断是指由于技术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由一个或者少数几个企业来经营比更多的企业参与经营能取得更大经济效益的行业所产生的垄断。行政性垄断是指依靠体制或政府授予的某些特殊权力对经济活动进行垄断和限制竞争的状态与行为。我国的行政性垄断往往又与行业垄断相结合,它是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背离的,对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很大危害。市场垄断是指企业通过市场行为在竞争性行业形成的独家垄断或多家垄断(寡头垄断)。这种垄断不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容易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应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禁止。垄断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应该有所不同。 在我国,真正的市场垄断还没有形成,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行政性的行业垄断问题。打破行政性垄断的关键在于培育产权多元化的可竞争市场。由于行政性的行业垄断结构本来就是政府直接投资或依靠间接性税收(如宽带初装费、机场建设费、能源基金)而形成的。其结果不但是高度的独家垄断和寡头垄断,而且是单一的国有产权基础。这种结构性垄断使得行政性垄断行为很方便地取得了合法性理由。因此打破行政性垄断的关键在于培育产权多元化的可竞争市场,其目的既要反结构性垄断,又要反行为性垄断。可竞争性市场理论认为,只要取消市场进入壁垒,使潜在的竞争者可以自由直接进入市场,或通过特许经营权公开竞标进入市场,现有垄断力量就会因压力而自我约束,产业绩效依然可以保持次优状况。就我国基础设施产业的行政性垄断而言,某些竞争性环节(如移动通信、数据传输、干线航空、邮政快递等)虽然引入了竞争,但还远远不够,市场的自由进入仍然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严格限制(如航线管制);而自然垄断性环节,虽然已经出现了一些弱小和潜在的竞争者(如联通、铁通、广电、网通、地方电网等)。但还基本上保持现有巨头的独家垄断和一家独大的格局,由于网络的互联受到人为的阻碍,这些新进入者很难实现其规模经济。因此,要形成可竞争市场,就必须首先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放松管制,开放市场,允许企业自由进入或退出。其次是培育产权多元化的竞争主体,这应该是打破行政性垄断的根本措施。这是因为,在基础设施领域,如果仍然以国有独资企业作为微观主体,国有企业固有的制度缺陷(如所有者缺位、监管虚设、缺乏创新和危机意识以及落后的经营管理等),将使得可竞争理论的理想目标无法实现。要达到这一目标,一是要允许国内民间投资主体自由进入竞争性环节,或不受限制地参与垄断环节的特许权竞争。二是要加快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对现有垄断企业进行存量部分的股份化改造,使其成为产权多元化的现代公司制企业。我们尤其强调国内资本的进入。加入WTO后,现在许多行政性垄断企业纷纷向国外资本敞开怀抱,而本国国民却无法享受国民待遇。这是很不正常的。三是要重建管制体系。现有基础设施产业的政府管制,是建立在行政性垄断基础上,明显偏向于既得利益集团的不良制度,它不但无法有效治理市场失灵,反而会因管制本身的失灵,在不规范的有限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使市场失灵进一步的强化。建立中国垄断行业管制体制,实质上是对原有计划体制下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制体制。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管制体制的基本框架主要是由完善的法律制度、高效率的管制机构和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这三方面内容组成的。其中,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政府管制的基本依据,高效率的管制机构是实现有效管制的组织保证,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是促使管制机构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管制的重要外部力量。因此,要形成一个规范的、有序的可竞争市场就必须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的政府管制制度,重建政府管制体

中国八大行业垄断状况报告

中国八大行业垄断状况报告 石油天然气行业:垄断专权与不完全经营权并存 1998年4月,中国石化工业体制改革按照上下游结合的原则,分别组建两个特大型石油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天然气集团和石油化工集团,同时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保持原有功能和地位不变。从此,中国油气行业形成了上下游一体化、南北分治、海陆分割三足鼎立的局面。 虽然从国家的宏观管理上将石油产业划分为三家大型公司,但其下属的诸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和石油加工企业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总体而言,产业上游的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垄断程度较高,属于寡占型市场结构;下游的石油加工业竞争程度较高,属于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但因为长期以来部门封闭、区域分割的石油产业管理体制,加上企业并不享有充分的定价权,它们之间的竞争关系实际上要比集中度指标所反映的程度更弱。同时由于政策法律制度、资金和技术上的壁垒,外部企业想要进入石油产业也极为困难。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分别于2000年3月、10月和2001年4月在香港和纽约两地上市。为了引入战略投资者,确保上市成功,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均与国外公司签订了战略联盟协议。2007年11月,中石油又在A股市场上市。三大石油公司顺利上市以后,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一方面加快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重组和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强化核心业务;另一方面,加紧向其产业链薄弱环节和非主营区扩张。尤其是后者,真实体现了打破行业垄断,促进行业竞争的效果。 1998年的重组整合,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政府打破油气行业垄断格局的首次尝试。但是,由于石油天然气行业始终是长期受政府传统管制的行业,所以一方面三大油气公司被赋予了一定领域的垄断专权,同时仍缺乏作为一个企业应有的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由于其垄断地位,三大企业在市场中有可能滥用垄断势力,致使当初重组初衷的实现举步维艰。

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

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 李世朗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延伸到垄断行业。可以说,目前除垄断行业这一计划经济最后的“堡垒”外,国有企业不可替代的地位已不复存在。市场准入的渐进放开,不仅使大量的外资成为中国市场的进入者,而且民营企业也大举进入更多传统国有经济垄断的领域,国有资本独占各个行业和领域并受到政府保护的局面已经消失,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这表明我国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阶段。本文就从分析了垄断的利弊、垄断行业的重新界定和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几个方面后,提出了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应避免的误区。 关键词:垄断;国有企业;自然垄断;行政性垄断;管制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识码:A 表面看来,似乎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和适当退出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过程中各种矛盾的焦点所在,当然也就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研究的重点;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似乎是一个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显然,这种理解是十分片面的。事实上,垄断行业国有企业不但同样需要改革,而且其改革的难度并非如人们所想的那样简单,相反比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要大。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不仅关系着国有经济在新形势下的历史命运,其本身也隐含着远比人们想象中更为复杂的矛盾。 研究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理论联系实际对垄断的利弊进行辨证的分析,在这个前提下对我国的垄断行业作一个清晰的界定。本章将在这个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对策,并指出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应注意的问题。 一、垄断及其利弊的辨证分析 (一)垄断的内涵及形式 垄断问题,是一个古老的经济学命题。长期以来,经济学界对垄断与反垄断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对于垄断,虽然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和概括,给垄断以不同的定义。但总体上说,人们对垄断的基本认识是一致的。按照曼昆的说法,“如果一个企业是其产品惟一的卖者,而且如果其产品并没有相近的替代品,这个企业就是垄断”。1 曼昆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即垄断者能在其市场上保持惟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他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进而,曼昆依据进入障碍的三个来源,将垄断分为三种类型,即由于垄断资源形成的垄断,政府创造的行政垄断以及自然垄断。但曼昆同时指出,虽然关键资源的排他性所有权是垄断的潜在原因,但实际上垄断很少产生于这种原因。

中国垄断性行业分析

中国垄断性行业分析 按资源的根本属性的不同,划分为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自然资源是指具有社会有效性和相对稀缺性的自然物质或自然环境的总称。 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能源资源、旅游资源等。这类行业主要包括有色、煤炭、石化、电力等拥有能源,资源储备的行业,以及种植,林业,房地产、旅游景点、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从长期来看,中国乃至世界对自然资源的需求非常巨大,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能源、矿石、土地、水、煤炭、电力等资源都将面临着很大的缺口。而从上市公司业绩来看资源类股票业绩近年一直呈现整体增长,在行业排名中名列前茅,吸引了众多机构资金,成为领跑行情的佼佼者。 资源类行业一般具有某种资源垄断优势,自然资源优势,行政资源优势,品牌优势。而其中贵州茅台就是以其品牌优势得到资金青睐走出了独立的长牛行情。各类资源的稀缺性赋予了资源类行业及具有独特资源优势的上市公司层 出不穷的题材。而有色和煤炭板块中拥有矿山资源的各股更具长期投资价值。 按自然资源的增值性能,可分为: 1)可再生资源。这类资源可反复利用,如气候资源、水资源、地热资源。

2)可更新资源。这类资源可生长繁殖,其更新速度受自身繁殖能力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如生物资源。 3)不可再生资源。这类资源形成周期漫长,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其中尤以拥有矿产资源最具长期投资价值。 2007年11月,国家对高耗能行业调控力度加大,产能过剩逐渐改善,电力和矿石资源开始成为生产的制约因素。结构性调整将使拥有资源的企业显现优势。 资源类上市公司的股价上涨通常跟随现货价格的上涨。我国磷矿石富矿少,价格长期上涨趋势基本形成,其中拥有丰富磷矿石储量具有明显资源优势的兴发集团、六国化工值得重点关注。全球钾肥价格大幅上涨,国内钾矿贫乏,仅占世界总储量1.63%,上市公司中拥有国内最大的察尔汗盐湖资源的盐湖钾肥的产量在全国占有绝对优势,机构云集集中,高度控盘,股价长牛格局明显。由于下游玻璃、日化等行业的快速发展,纯碱国内需求旺盛,价格持续走强,估值较低的三友化工、山东海化、双环科技近期表现另人刮目相看。由于石油价格高涨,各地煤改油的加快实施,近期签订的08年重点合同煤价格大幅度上涨,产地和消费地的市场煤价持续上涨,煤炭板块仍然是机构青睐的价值投资板块。中国神华作为国内最大的以煤炭为基础的综合性能源公司,资源量和可售储量,位居世界第二,未来资产注入实现整体上市,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为了更加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企

论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思路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研究 (项目批准号:07A J Y 016)的阶段性成果。 论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思路 * 王俊豪 [摘 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已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内容。本文提出,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基本政 策思路是:法律制度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先导;促进竞争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主题;民营化是垄断行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直接途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应以提高效率为基本目标;高效率的管制体制是深 化垄断行业改革的保障。 [关键词]垄断行业;深化改革;政策思路 [中图分类号]F630 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09)09-0007-04 一、法律制度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先导 1.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需要法律制度支持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将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领域,需要调整许多利益关系,因此,为了保证垄断行业改革的有效性,应该采取先立法、后改革的原则。经济发达国家在垄断行业改革的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如日本国会在1986年1月首先通过!国有铁路改革法?,然后在1987年4月将国有铁路分割改组为7个客、货运股份公司。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对垄断行业进行的重大改革,更清楚地体现了以立法为先导的原则,针对电信、煤气、自来水、电力和铁路等垄断行业的特点分别颁布了相应的法律,对各行业改革的重要问题作了规定,从而使改革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程序。[1] 但从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看,似乎有一种先改革后立法的传统,经过一段时期的改革,根据在改革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再制定相应的法律。这种立法思路虽然有针对性较强的特点,却是以巨大的改革成本为代价的。由于缺乏改革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程序,必然会产生不少混乱现象,同时也给投机者提供了 钻空子 的机会。例如,中国电信行业的无线寻呼领域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改革,有线通信领域在90年代初就实施相当力度的改革,可是至今尚未颁布一部!电信法?,在2000年9月才颁布了一个!电信条例?。因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但存在一些无序竞争现象。这些都与电信行业的法律制度建设滞后有关。中国铁路运输行业目前还是以1990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为基本法律,该法的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尤其不能适应铁路运输行业改 革的需要。在中国电力行业,1996年4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中国垄断行业中一部相对较新的法律,但该法规定的不少内容也已不适应当前电力行业的实际,更不适应深化电力行业改革的需要。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对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加强中国垄断行业法律制度建设的政策思路 根据中国在垄断行业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的有关经验,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提高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有效性,中国垄断行业改革应该采取 以立法为先导 的原则,根据各垄断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现行管理体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的目标等因素,由全国人大颁布相应的法律,为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确立法律框架。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垄断行业改革的目标、程序;改革的主要内容;确定执法机构,明确其责权;规定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基本内容,明确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对价格、服务质量、新企业进入行业的条件、竞争企业间的关系等重要政策问题作出原则规定。同时,在特定垄断行业基本法律的基础上,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管制机构制定具体的法规或规章制度,作为行业基本法的实施细则,以增强法律的可操性和动态适应性。 二、促进竞争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主题1.垄断行业的竞争理论 大量的实证资料证明,某一行业内企业数量越少,市场垄断力量就越大,垄断企业在不存在市场竞争机制约束的状况下,就会放松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从而导致生产低效率;垄断企业也不会自觉按照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制

垄断性上市公司投资策略分析

垄断性上市公司投资策略分析 摘要 垄断,在市场化日益完善的今天,成为了每家公司在面临竞争时最希望获得的要素之一。它为公司带来持续的超额利润的同时也为股东们带来了持续的超值回报。本文正是通过结合具体的上市公司,对垄断模式进行了一个梳理,并且提出了基于某一细分市场中公司的数量以及具体的财务指标的特点进行垄断性公司的寻找,最后简单的介绍了针对它们的一些投资策略和应该注意的问题。一,引言, 在中国,市场化日益完善的今天,每每只要一出现高于平均利润率的某个行业,或某一细分市场,都能迅速地吸引着无数潜在竞争者的进入,展开着产品的模仿,替代,价格的竞争和市场份额的挤占。然而,在这样过度拥挤的产业市场中,硬碰硬的竞争只能令公司陷入血腥的“红海”。在这样一种大背景下,在商业的“战场”上,拥有自己的一座高大坚固的“城堡”和一条又宽又深的一条“护城河”不失为公司实现自己持续高盈利,并以此为基础展开疆域扩张的一种明智的战略选择。对于间接参与到这样一场激烈残酷战争中的普通投资者而言,其投资受益的多与寡,好于坏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所投资的公司城堡质地的好与坏,持续收益能力的强与弱(至少从长期上看,两者是高度一致的),无论前提是拥有公司百分之一的股份或全部,因此,如何在众多的上市公司中寻找出那些具有强大实力的一个个独立王国,以及如何在它们身上运用正确的投资策略获得其波动或成长价值,如何避免被外表所蒙蔽而陷入其价值陷阱都成了具有重要的分析与研究意义的问题。 二,认清垄断,垄断模式的分析。 (1)垄断市场,其条件有以下三点:1,市场上只有唯一的一个厂商生产和销售商品;2,该公司生产的商品和销售的商品没有任何相近的替代品;3,其他任何厂商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 (2)基于垄断产生的原因把垄断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自然垄断,公司的规模经济需要在一个很大的产量范围和相应的巨大的资本

我国垄断行业的性质_构成与分类改革战略_潘胜文

一、引言 近年来,行业暴利、不公平竞争、职工高收入、高管高薪酬、内部无效率等问题将垄断行业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改革垄断行业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在国内理论界,垄断行业改革问题也是近几年学者们关注的焦点,这几年来研究垄断行业问题的成果非常多,但是,哪些行业才算是垄断行业呢?这些行业存在的垄断其性质又是什么呢?根据笔者的归纳,国内理论界对我国垄断行业的性质与内涵的理解有以下几种较为普遍的观点。 一种观点将垄断行业看作是自然垄断行业。赵武军(2006)在研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路径时, 将电力、电信、民航、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等自然垄断行业看作是垄断行业,而且在论文中基本上是用“自然垄断行业”来代替“垄断行业”①。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有不少的学者在研究垄断行业问题时,为了研究的便利,都采用这种处理方式。的确,我国当前的垄断行业大都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以上学者可能也是基于这一点,在研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时,只提自然垄断行业。但是,在 我国,不是所有的垄断行业都具备自然垄断属性, 石油石化、新闻出版、烟草、盐业等行业都是我国比较典型的垄断行业,但这些行业基本上都不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显然,如果将我国的垄断行业看作是自然垄断行业,就缩小了我国垄断行业的内涵;研究垄断行业的改革只将自然垄断行业作为研究对象显然也是欠妥当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垄断行业就是行政垄断行业。高尚全、尹竹(2003)认为,“ 从目前看,行政性垄断大致可以区分为区域性行政垄断和行业性行政垄断两种形式”,“现在的垄断可以说主要是行业性的行政垄断。”②张传学(2006)认为,“ 我们通常将以国家特殊政策和行政权力为依托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行业称为垄断行业,这是一种典型的特殊利益集团,主要包括烟草、电力、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油、化工、航空、铁路、房地产、供*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基于政府管制视角的垄断行业性质及分类改革探索”(编号:14AJL005)和“国有垄断行业要素收入分配结构偏差与调整对策研究”(编号:13BJY071)的阶段性成果。 潘胜文周维第 摘要:在我国,所谓的垄断行业并不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所说的纯经济性垄断行业,我国的垄断行业与行政垄断、自然垄断、所有制垄断以及政府管制交织在一起,性质尤其复杂。我国垄断行业的性质是行政垄断,而垄断行业的行政垄断壁垒来自于政府经济性管制。当前,经济性管制的对象应包括自然垄断产业、潜在竞争产业、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且其运行存在很强外部性的产业以及基于社会目标的经济性管制产业等四大类行业。因此,垄断行业的改革应该根据这四种垄断行业的具体特征,实施不同的改革战略。 关键词:垄断行业;政府管制;行政垄断;自然垄断中图分类号:F2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 (2014)09-0057-07 我国垄断行业的性质、构成与 分类改革战略* 经济

垄断性行业

垄断性行业 垄断性行业- 定义 在一个行业中,若由一家企业生产和供应整个市场的产品和服务,其总成本小于由两家以上企业供应同等数量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之和,则意味着该行业在制度上确保垄断的供应是有经济效率的。理论上称此类行业为自然垄断行业。[1]在中国,垄断性行业包括石油石化、烟草、电信、电力、武器、铁路、航空、银行等8个行业。[2] 垄断性行业- 行业范围 垄断性行业 在中国,“垄断性行业”的范围可以分为四组:第一组属于原来号称“自然垄断性”的部门。其中有的属于“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有的属于假的自然垄断性环节,或原本属于“自然垄断性”但现已“变异”了的环节。这一组中有铁路、民航、电力、电信、邮政等部门或环节。第二组属于一些专卖专营性的垄断,如烟草行业、盐业。第三组属于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垄断,包括供水、供气、供热、园林绿化、城市公交道路等。其中既有公共性和自然垄断性(如给排水、供气、供

热等需要网络输送的部门,具有某些区域垄断的特征,其与第一组“自然垄断性”部门有一定交叉),同时又有市场性,需分类改革。第四组属于具有重要地位的战略资源和涉及国家经济安全部门的垄断。如石油、天然气和其他重要战略性资源(如国有森林资源)的垄断。此外,还有涉及国家核心技术的军工部门等领域的垄断。 垄断性行业- 分类与规制策略 自然垄断的现代观点,按照自然垄断企业的最有效生产规模相对于市场需求规模而言的大小程度,将自然垄断区分为强自然垄断和弱自然垄断。简单地说,若自然垄断企业在平均生产成本(AC)处于最低时的产出规模大于按最低平均成本 定价时的市场需求规模,则称为强自然垄断,若自然垄断企业在AC处于最低时的产出规模不大于按最低平均成本定价时的市场需求规模,则称为弱自然垄断。 将自然垄断分为强弱两种,对采取适当措施规制垄断行业至关重要。史普博证明,当一行业为强自然垄断时,若无进入壁垒,则政府无须采取任何规制,潜在进入者的进人威胁将迫使垄断企业以毫无利润的“可维持”价格一产量组合来阻止潜在进入者的进人,若该行业有进入壁垒,如沉淀成本等,为防止在位企业攫取垄断利润,价格规制是必要的。当一行

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如何深入

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如何深入 一、我国垄断性行业改革的特殊性和紧迫性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垄断性行业改革成为国际潮流,其导向是放松管制,在可能展开竞争的领域尽可能多地引入竞争。我们所说的垄断性行业,在中国的特定情况下,是指有一定自然垄断特性,同时也有很强的行政性垄断性质,通常以国有独资或控股,全国性、行政性的大公司(或主管部门)为主的行业,主要是电力、电信、铁路、民航、天然气、有线电视等行业。所谓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就是要在这些行业内,形成以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为基础,引入必要竞争,同时受到合理管制的新架构。对中国的垄断性行业改革来说,仅仅放松管制显然是不够的,正确地说,首先面临的并不是管制问题,而是基本的体制 和运营模式问题。在这些问题获得实质性解决之前,管制缺少合理的基础。 垄断性行业改革的必要性首先源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部分,一个提供基础设施的、在经济运行中处在异乎寻常重要地位的部分,如果这些行业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这样市场经济肯定是不完整的,不可能正常、更不可能高效运转,一定意义上说,只能是“半个市场经济”。从中国改革的实际经验看,垄断性行业内国有的改革,是推进最晚、难度最大、争议颇多的改革。显而易见,垄断性行业国有的改革不到位,早已提出的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和国有转轨的目标将不可能达到。 现实生活中,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压力更多地来自经济增长中的“瓶颈”、人们对垄断性行业的低效和腐败的不满等。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时间内,已经多次规律性地出现了增长中的“瓶颈”现象,即当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后,出现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瓶颈”约束。在2002年开始的新一轮经济增长中,钢材、有色金属等原材料的价格高涨,“煤电油运”全面紧张,产业结构出现严重失衡。这种局面的出现,有技术方面的原因,如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需求量大、周期长等,但更多的还是体制问题。一方面,这些行业内的国有不能对需求作出积极而正确的反应,这一点与其他行业内非国有的市场反应行为相比较时会看得很清楚;另一方面,这些行业仍在较大程度上处在行政性垄断之下,行业外的能够作出积极反应的投资者难以进入。当供给短缺引致的“瓶颈”现象严重的时候,也是这些行业的低效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时候,社会公众不满情绪将会合乎逻辑地上升。最近的例证是铁路煤炭运

2013年政法干警申论热点 垄断行业改革

【热点链接】 2013年3月25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做出了规定。“8号文”指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政策理论】 《201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及重点行业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价格改革,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利益驱动。利益驱动是造成乱收费的直接原因。利用行业优势,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加重群众负担。而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一些行业,追逐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准则。因此,它们或者利用垄断地位或者钻法律空子,巧立名目乱收费、高收费。 二是监管不力、查处不严。政府虽然制定了一些制度措施,如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乱摊派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但在贯彻执行中,监管、执法部门往往监督不到位、查处不严格,发现问题以清退为主,很少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结果是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三是群众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人不懂政策,不知道什么是乱收费;有的认为收的费不算多,无所谓;有的怕被刁难,办不好事,遂听之任之。在林林总总的收费项目中,要让普通老百姓理清哪些是该收的,哪些是不该收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这些年来,针对通信、医疗、交通等民生领域的行业乱收费,消费者反对之声不可谓不强烈,媒体批评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部分垄断行业却依然我行我素。究其根本,是因为消费者缺乏议价权。因此,在法律上对垄断企业定价行为进行规制,保护消费者在涉及民生的定价行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已迫在眉睫。 [措施] 中公教育专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论电力垄断行业改革

论电力垄断行业改革 目前,全球各处几乎都在开发当地的农村水电。农村水电开发已从以往的以解决缺电为主的需求型开发,发展到以促进社会可持续性发展为目的的优质清洁能源建设,发展到以分布式发供电理论为基础的行业创新,发展到成为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中反垄断的支柱,发展到在技术创新基础上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大规模开发。在这些综合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农村水电发展迅速,仅小水电总装机估计已达上亿千瓦,事涉农村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与其它电源仅有少数几个孤立大厂的情况不同,农村水电不再简单的是电力工业的一个分支,它作为一种独立行业的基本条件已经日趋具备。 1)农村水电行业将进入一个新的蓬勃发展期,发展农村水电有了新的动力。缺电从来就是制约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农村水电由于技术成熟、投资规模不大,加上资源的当地可得性,在很多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后来由于误认为煤、油资源是用之竭的,以损害环境为代价的集中供电方式逐步取得了垄断地位,使得农村水电曾一度处于停滞发展的状况。可见,单纯以解决缺电为主的需求型开发并不能保证农村水电的持续发展。 近年来,由于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为了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不少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都给予扶持。欧盟国家在这方面的扶持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直接价格扶持和间接扶持。直接价格扶持包括对出售的每千瓦时电力支付津贴、实行投资资助和免税待遇等。间接扶持主要强调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在购买电力时规定要购买一定比例的价格较高的由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欧盟规定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要占总发电量的22%以上,在这些优惠条件下,出现了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更感兴趣、大电网覆盖地区比偏远山区还开发得多的新局面,人们对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关注已成了农村水电发展新的动力。 2)农村水电发展和改革的外部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电力工业反对垄断、放松管制的改革给农村水电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无论是欧洲还是美国,电力体制

垄断行业为什么可以拿高薪

垄断行业为什么可以拿高薪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垄断行业为什么可以拿高薪》的内容,具体内容:导语:垄断行业分为两种,一种在凭借技术上的优势,进行行业上的垄断,如美国的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因为深厚的技术优势,垄断了全球各国的电脑操作系统。另一种是由国家控制下的垄断行业,如,我们国... 导语:垄断行业分为两种,一种在凭借技术上的优势,进行行业上的垄断,如美国的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因为深厚的技术优势,垄断了全球各国的电脑操作系统。另一种是由国家控制下的垄断行业,如,我们国家烟草、电力行业,由国营垄断,私人不可经营。一般来说,在发达国家,提倡公平竞争、自由经济,垄断行业比较少。发达国家垄断行业一般为技术型的,不过,即使一些现在看来依然是带垄断性质的公司,如美国微软,垄断也难以长久,谷歌正在研制新的操作系统,很快就要面世了。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明年将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专家认为,垄断行业薪酬水平增长过快,不仅拉大了社会贫富差距,也阻碍了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要通过双重调控政策,利用税收手段限制垄断行业高薪。 凭啥旱涝保收拿高薪 近年来,垄断行业的高薪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行业背后拥有深厚的政府背景和公共资源,依靠控制国家资源和在公共服务上的垄断地位获取暴利,获得了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薪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显示,我国企业工资分配的结构性问题突出,部分行业工资水平增长过快,水平过高,拉大了社会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例如,2010年,上海浦发银行员工工资及奖金人均为29.66万元,员工的其他福利人均6.08万元,两者合计人均35.74万元,是当年城镇单位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此外,该报告还指出,企业高管收入增长偏快,部分高管薪酬水平过高。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66.8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8.1%。部分行业企业高管年薪已经上千万元,2007年时平安公司总经理年薪即为6616万元,是当年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751倍,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553倍。 "中国国企高管薪酬不但在绝对值上偏高,而且薪酬构成也极不合理。"媒体评论员刘植荣认为,这主要体现在高管对企业的责任缺失,因为薪酬与绩效几乎没任何联系,高管几乎是"旱涝保收",即使企业亏损也照样领取高薪。例如,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1年的净利润比2010年下滑了26 个百分点,可高管薪酬总额却比2010年上涨了22%。 分配不公加剧社会矛盾 垄断行业高薪已经成为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焦点,其不合理性带来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凸显。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对本报记者表示,垄断行业是国家赋予其特殊的垄断地位,对于其它非垄断行业意味着明显的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也导致了民众强烈的抵触和反感情绪。在改革开放初期,比较注重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另一部分人共同富裕,但现在看来,先富的人

最新如何深入垄断性行业的改革

如何深入垄断性行业的改革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强调了当前加快垄断性行业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新一轮经济增长中“煤电油运”的全面紧张,很大程度上与垄断性行业的体制问题有关;接着分析了我国垄断性行业改革需要解决的四个层面的问题,即运营模式的选择、企业体制的重新构造、引入新的投资者和建立新的监管体制;最后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快垄断性行业改革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改革垄断性行业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_、我国垄断性行业改革的特殊性和紧迫性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垄断性行业改革成为国际潮流,其导向是放松管制,在可能展开竞争的领域尽可能多地引入竞争.我们所说的垄断性行业,在中国的特定情况下,是指有一定自然垄断特性,同时也有很强的行政性垄断性质,通常以国有独资或控股,全国性、行政性的大公司(或主管部门)为主的行业,主

要是电力、电信、铁路、民航、天然气、有线电视等行业。所谓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就是要在这些行业内,形成以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企业为基础,引入必要竞争,同时受到合理管制的新架构。对中国的垄断性行业改革来说,仅仅放松管制显然是不够的,正确地说,首先面临的并不是管制问题,而是基本的企业体制和运营 模式问题。在这些问题获得实质性解决之前,管制缺少合理的基础。 垄断性行业改革的必要性首先源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部分,﹁个提供基础设施的、在经济运行中处在异乎寻常重要地位的部分,如果这些行业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这样市场经济肯定是不完整的,不可能正常、更不可能高效运转,一定意义上说,只能是“半个市场经济”。从中国改革的实际经验看,垄断性行业内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推进最晚、难度最大、争议颇多的改革。显而易见,垄断性行业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到位,早已提出的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和国有企业转轨的目标将不可能达到。 现实生活中,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压力更多地来自经济增长中的“瓶颈”、人们对垄断性行业的低效和腐败的不满等。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时间内,已经多次规律性地出现了增长中的“瓶颈”现象,即当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后,出现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瓶颈”约束。在200

关于中国垄断与寡头行业的认识与分析

关于中国垄断与寡头行业的认识与分析 摘要: 在我国,垄断行业占着他人享受不到的资源,凭借其垄断地位和特权,往往通过高额收费来获取巨额利润。其原因,既有各国都不能完全避免的自然垄断,又有我国改革尚不到位而形成的行政垄断等。无可否认,很多垄断行业中的企业承担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责任,但问题在于,垄断行业也对社会公平、经济发展、百姓生活等各个方面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这些垄断与寡头行业的存在到底是合理还是不合理,本文将从中国到底存在哪些垄断行业、形成原因、带来的影响和解决弊端的对策来加以研究和说明。 关键词:中国的垄断行业,形成原因,影响,解决对策 一.不完全竞争与中国的垄断行业 不完全竞争,是指在市场竞争中,当个别卖者具有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某一行业产品价 的能力时,该行业就处于不完全竞争中。对于一个完全竞争者来讲,需求是完全具有弹性的,而对于一个不完全竞争者来说,需求只是具有一定的弹性。因此,不完全竞争者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而不完全竞争又可以按照其程度分为:垄断,寡头和垄断竞争。 有了不完全竞争的原理,那我们就来探究一下中国的不完全竞争行业。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行业存在垄断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但现实情况是,至今有关方面尚未认定我国的垄断行业是哪些行业?即使被人们认为的垄断行业者,都纷纷声明自己不是垄断行业,其理由是本行业已有几家企业在生产经营。同为国有企业,虽分成几家,其实质仍是一家,并没有真正的竞争关系。只要是对本行业市场或资源拥有完全或绝大部分控制权的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即可认定为垄断行业企业。 众所周知,中国有所谓的“八大垄断行业”: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行业。其中,军工企业有航空工业、核工业等十大集团组成;电网电力由中国国电、华电等五大发电公司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集团占决对控制地位;石油石化行业自然是耳熟能详的中石油、中石化占主导;电信行业也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中国移动、联通、电信、铁通和网通也是大家很清楚的;至于煤炭、民航、航运行业,占有主导地位的企业也不过区区几家;而由于中国的金融市场并未完全开放,所以我们的国有控股的金融行业在许多方面能算做是一个垄断的行业。 二.形成原因的探究: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垄断可以分为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制度垄断等几种。而这几种形式的形成原因也各不相同。 在我国,行政垄断是指依靠行政权力不许其它企业进入某一领域,对该行业实行准入限制,设置进入壁垒,而由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状况,如关系国家安全的军

浅析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基于SWOT分析方法 [摘要] 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中国目前已进入重大利益关系调整的攻坚阶段。当人们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化解经济增长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时,垄断行业的改革事实上已经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由于垄断的经济效用有其两面性,因此,对垄断的经济效用的理解是搞好垄断行业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的角度出发,首先,概述了垄断及垄断行业相关概念、理论;其次,回顾了我国垄断行业的改革历程并提出改革现状;再次,从SWOT分析方法入手分析我国垄断行业改革存在的问题;最后,在肯定我国垄断行业的改革取得了较大成绩的同时,指出了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并进一步提出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关键词]垄断行业;垄断理论;改革;SWOT 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的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多年努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加强。由于垄断行业中的绝大多数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关键领域,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对国计民生有着重大影响。但是,我国垄断行业的改革的步伐与路程仍任道而重远。因此,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的任务势在必行。 垄断及垄断行业相关概念的界定 垄断的定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引起垄断。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生产集中之后,企业数目变少,易于达成协定,少数的大公司联合起来,其所占的份额非常大,足以操纵该部门的生产和流通。首先,生产集中使大公司产量剧增, 为了保持和扩大利润,大公司必须结成垄断组织以调节生产;其次,大公司规模巨大,资金雄厚,中小企业难以与之抗衡,使得自由竞争受到限制,形成垄断的趋势;最后,大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为了避免两败俱伤,就会产生谋求暂时妥协、达成垄断协定的必要。 垄断行业的涵义及分类和特点 1、垄断行业的定义 垄断行业,顾名思义就是指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从而控制社会生产,操纵和独占市场的行业。我国的垄断行业相当广泛,涉及食盐、烟草及公用事业中的电力、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公共汽车与地铁、邮政、电信、公路、铁路运输、管道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等。 2、垄断行业的类型 垄断行业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其一,自然垄断。所谓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存在着资源稀缺性和规模经济、范畴经济, 使提供单一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联合起来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形成一家公司(垄断)或极少数企业(寡头垄断)的概率很高。如自来水、电力、公交公司等部门。其二,经济垄断或者行为垄断。一个经济中称得上是自然垄断的行业是很少的, 更多的情形是有数个具有相当市场力量的寡头企业生产该行业的大部分产量,由此产生的垄断就是经济垄断或行为垄断。它主要包括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其三,行政垄断。主要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基于法律和行政权力而产生的独家或少数企业对市场的垄断。 3、我国垄断行业的特点 其一是中国垄断行业的形成,不是由于竞争出现生产集中而形成垄断,而是由国家所有制、政府某一部门单独经营而形成的;其二是中国的垄断与政府部门结合得非常紧密,它不是靠经营形成垄断,而是由政府的一个部门转化而来,如石油、石化、电力、电讯等,是靠政府权力来行施垄断;其三是中国的垄断行业是高度集中和垄断,一个行业中企业很少,往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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